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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范围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药品集中采购的范围为宁波市已进行招投标的、医疗卫生机构临床使用量比较大的、对弱势群体较优惠的药品,原则上实行集中定向采购。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卫生系统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集中采购办公室。
三、实施步骤
(一)下发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管理文件
“*区卫生系统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下发《*区卫生系统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等药品集中采购的政策管理文件。
(二)确定采购目录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依据临床需要和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拟集中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和数量计划,经单位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审核后提交集中采购办公室(提交时间由采购办公室确定)。
集中采购办公室统一汇总并进行药品采购数据的标准化编排,形成“*区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采购目录内药品主要是由各单位采购金额占较大比例的、临床大量使用的、市场竞争激烈的药品品种组成。
(三)采购目录的调整
采购目录和采购数量由“集中采购办公室”在规定期限内向全市主要医药公司进行直接询价,并对供应情况、服务情况及市招投标价格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调整建议后报领导小组审核,形成新的“*区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采购目录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采购。
(四)采购成交价格的确定
按照“*区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品牌筛选、定单合并、“现款现货”、“一品一厂”、采购数量等市场机制和管理措施为必要条件,由领导小组名义向有关医药公司直接询价,要求医药公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报价综合结果按《*区卫生系统药品集中采购议价规则》经过领导小组认可和批准后成为本次集中采购的药品成交价(进价),并形成新的“*区卫生系统药品集中采购目录”。
(五)日常交易工作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月度采购计划,在新的*区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内实行定向采购,采购的相关手续由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行办理。各单位需采购的新药由本单位提出申请,以书面形式上报集中采购办公室,每月一次进行审议和定价,最终由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四、采购监督管理
对于药品的集中采购,坚持质量第一,价格从优,严格对购入药品质量的控制。领导小组适时进行检查、监督,随着局域网的完善,对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购销行为将实行网上动态监管。
同时,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最高零售限价范围内,领导小组根据当时采购药品价格和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价格适时统一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售价格。在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下,减少库存资金占有,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关键词】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实施效果
1、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的创建
1.1统一思想,契合企业战略
为平稳顺利地推进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的创建,公司应专门组织成员企业开展专题研讨,全面分析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利弊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通过深入讨论,企业上下形成了共识,一致认为实行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是符合企业公司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质量效益型跨国企业企业”战略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整体降低采购成本,有利于吸引国内外高端供应商,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品牌的影响力。
1.2领导重视,指导思想明确
公司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企业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必须高标准、高起点,科学规范、有序、有力地开展,并以二十四字箴言“坚持正道,遵从规则,注重操守,规范运作,增效降耗,体现服务”作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原则。为构建科学的管理体系,体现民主决策,企业公司成立了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由企业公司领导,采购单位主管领导,企业公司相关部门领导组成,为整个管理体系提供了组织和决策保障。
1.3设立机构,搭建两级平台
企业应组建企业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并明确其管理职能为负责企业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并直接组织进行大型设备、大宗物资的集中采购招标。与此同时,各子企业(改成公司)的设备物资部或资产管理部相应作为本单位的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和招标工作。
1.4建章立制,规范有序工作
1.4.1精心撰写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和采购中心实施细则。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成立之后的首要任务就是制订企业政策性文件,明确集中采购管理和招标工作的规范流程。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并借鉴外单位经验,制订本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和《设备物资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招标实施细则》
1.4.2建立合格供应商库,从源头把好质量关。在子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基础上,设备物资采购中心广泛收集供应商信息并进行了认真详细地评审,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并随着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开展逐步扩大合格供应商的种类和数量。
1.4.3建立全面、专业、权威的评标专家库。为开展好设备物资集中采购评标工作,通过子企业的推荐和引进系统外的行业专家,设备物资采购中心建立专业知识丰富、结构合理的专家库,为评标工作的科学、公平、公正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保证,进而为科学决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4.5上述办法和制度是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纲领,内容详尽,可操作性强,为全企业统一、科学规范地开展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1.5统筹规划,两级平台互动
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一个难点是既要体现企业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战略,又要尊重子企业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因此,设备物资采购中心对两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的管理额度,评标和定标阶段的工作流程都要进行统筹安排。
1.5.1企业集中采购管理平台在管理额度分级的同时,按照“两级集中,动态分流,提高效率”的原则进行分工协作,有机互动,高质高效地完成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招标任务。
1.5.2由经济和技术方面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评标工作,其中采购单位派遣的代表人数大于整个评标委员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但不超过整个评标委员会人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余评委由采购中心从评标专家库中选取或从其他相关单位聘请担任。实际工作表明,这种双制衡机制有效保证了评标过程和结果都能够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
1.5.3、定标工作是整个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中最核心的环节。为确保定标工作既科学民主,又能充分反映采购单位的意见,设备物资采购中心创新地将定标工作分成三个步骤进行:首先由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中的采购单位成员书面签署定标意见,然后再由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中的其他成员根据采购单位意见和评标委员会意见综合定标,最终以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多数成员的定标意见为准。
1.6科学实施,持续改进完善
设备物资采购中心高度重视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科学实施,并致力于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总结提高,持续改进完善。
1.6.1在采购招标方式的选择上,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根据采购单位和使用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采购产品的不同特性,科学合理地利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多种招标方式进行集中采购招标,确保了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有序。
1.6.2、在资源共享采购和补充采购的谈判中,设备物资采购中心积极贯彻“量增价减”原则,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管理平台的影响力和控制力,为采购单位争取到了更好的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和售后服务条件。
1.6.3、在大宗物资的采购招标过程中,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根据物资供应周期长,价格变动频繁的特点,指导采购单位制订科学合理的调价原则,保障企业利益,防范了采购风险;根据物资供应地域性强、采购金额大的特点,就近在采购单位所在地开展集中采购招标工作,同时加强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工作,为采购单位选择到了综合实力强、履约表现好的合格供应商;根据钢材供应商习惯于多次报价且通过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不容易取得较低价格的实际情况,主动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通过面对面交流,多回合竞争,促使供应商最终报出了令我们满意的低价格,为采购单位节约了可观的采购资金。
1.6.4针对融资租赁等新的采购方式的出现,设备物资采购中心认真研究,积极应对,强调风险防范,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使采购工作既顺利实施,又风险可控。
2、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实施效果
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的创建和实施为企业公司的各类投资项目,采购到了性价比高的关键设备和大宗物资,有效控制了投资概算,保障了投资收益。
(1)通过集中科学评价和决策,各子企业树立了既不盲从国外进口品牌,也不一味选择低价的理念。企业设备配置逐步向性价比更高的产品集中,进一步优化了企业设备资源的结构。
(2)通过集中采购招标和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一批综合实力强,业绩突出,诚信守诺的供应商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合同履约率达到100%,有效防范了采购风险。
(3)通过集中采购招标严格规范的招投标程序,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将招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将廉政建设和企业、社会的监督机制相结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规范招投标市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3、结语
总之,集中采购制度把发生在企业外部所谓“暗箱操作”采购环节,纳入到企业内部进行监督控制,把采购管理中隐蔽的权力公开化,集中的权力分散化,最大限度地堵塞企业物资和资金管理中的漏洞,从而带来建设资金的节约,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李煜.施工企业齐聚京城共商设备物资采购管理新模式[J].筑路机械与施工机械化-2015,32(5)
一、集中采购风险的表现形式
众所周知,实施集中采购的基本目标,一是经济性和有效性,二是鼓励竞争,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防止其被挪用和流失。因此,集中采购活动过程中,当实施集中采购的结果未能达到上述预期目标或与目标相背离,或集中采购运作过程中因制度设计和运行失当、管理缺陷以及外部事件冲击等不确定因素导致采购失败,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这就是集中采购风险。集中采购活动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风险:
1、政策风险。就是由于国家的政局变动、制度改革、政策变化、国民经济的变动等因素带来的风险,具有不可预见性,很难防范和控制。
2、人员风险。制度的实施靠的是人,如果集中采购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未能正确地履行义务和规定的职责,发生失职行为;或由于其受本身专业技能的限制,没有取得应有的集中采购效果;又或者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招投标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定程序实施采购,必然带来一定的风险。
3、操作风险。主要是非规范操作的风险。采购方式的应用、招标文件的、招标程序的操作等方面违反了相关规定,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一定的风险。具体可分为招投标过程中的风险、评标、定标风险、签订合同过程中的风险等。(1)招投标过程风险。招投标每一过程,比如信息的不公开、不对称、招标方式的选择不合理、招标文件中故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资质审查不严导致不合格供应商中标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可造成不同程度的风险。(2)评标、定标风险。评标委员会没有实行回避制度、评标委员会成员没有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可带来一定的风险。(3)签订合同过程中的风险。合同文件(包括技术规范)中用词不严谨、重要条款遗漏,将会带来合同无效的风险等。
4、市场风险。一般来说就是供应商在履行合约、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不合规、不合法行为,产生了履约纠纷,给采购方、采购部门带来的风险。
5、成本风险。集中采购所追求的就是成本最小而收益最大。集中采购的成本大致可分为直接的、有形的成本(与集中采购自身活动直接相关的各种有形费用,即微观的成本)和间接的、无形的成本(采购过程中产生许多间接的、无法通过货币形式表现的费用,如制度的建立完善、改革配套费用以及集中采购不规范造成的浪费、腐败等,称之为宏观成本)。集中采购活动的成本过大,效益较低,也会产生采购风险。
6、监管风险。由于集中采购管理和执行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不明确,缺乏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缺乏具体的监管手段,从而导致监管失灵,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集中采购风险的成因分析
由于集中采购活动是一种涉及采购人、采购机构、供应商等多方的购买行为,从招标信息的公开到履行合同的整个采购过程比较复杂,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又瞬息多变,采购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不确定性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以上风险的产生,究其原因,主要是:
1、法制体系尚不健全。集中采购管理体系通常是由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四个层次构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随着各项法规、制度的陆续出台,整个集中采购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对集中采购工作的原则、基本方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指明了集中采购工作的方向和目标。但由于近年来,集中采购业务发展迅猛,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在集中采购的各环节上缺乏细化和严密性、强制性规定,因此,具有较大的弹性空间,存在可以人为调控的因素,从而难以确保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同时,由于一些地方性的规定和细则的出台,容易造成部门封锁、地方垄断、多头管理等混乱局面,从而对采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无法系统、全面和有效地防范和控制。
2、内控机制尚存缺陷。从我国推行集中采购制度以来,采购内部的各相关部门、各部门的职责及管理权限一直没有完全得到理顺和整合,部门间职责不清、流程不畅、互相推萎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采购活动中,只注重采购范围(目录、项目)的内部控制,而轻于对内部违规现象的处罚。虽然出台和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制度和章程,但往往难以执行,内控制度并没有真正渗透到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一旦管理不善,极易造成采购风险。
3、监督机制尚不完善。一是监督主体多元化。目前,财政部门、发改委和相关的行政机关各自制定了相应的集中采购行政规章,分别管辖属于自己的集中采购项目,监督主体呈现多元化,监督作用能否真正有效执行难以保证。二是监督规则未统一。目前,相关法律虽赋予各级监督部门对集中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权力,但由于缺乏具体的程序规定和可行的监督标准,监督工作实质上无法有效进行,不能将监督真正落到实处。三是专职监督部门监督乏力。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往往只是在招标活动中被邀请参与现场监督,很难掌握集中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容易流于形式,无法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一旦采购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偏差,都可能面临着采购风险。
4、预警机制尚未建立。目前,我国对集中采购目标的实现没有统一的科学指标评价体系,尚未建立起集中采购的预警机制。有些采购机构、采购人及管理部门过分强调集中采购节资的效果,而对集中采购的政策功能(如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保护中小企业、支持本国经济发展等)没有充分考虑,重经济效益而轻社会效益;对采购方式的使用也没有科学的界定标准;对所采购的产品的配备和配置没有统一的规定;对采购产品的性能指标、技术指标、技术参数等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总而言之,缺乏一套科学合理的集中采购指标评价体系,从而难以对集中采购项目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避免其带来的风险。
5、宣传教育尚未到位。集中采购涉及的方面多、金额大,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从我国实施集中采购的实践来看,对集中采购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一是还存在对推行集中采购制度认识的不足,相当一部分人不太了解,认为搞集中采购仅是形式而已,没有多大意义。由于思想认识模糊不清,对集中采购过程既不重视也不理解,推行过程中不支持不配合和制度落实上走过场不到位等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对集中采购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不足,致使其综合素质和能力不高,抵御风险的意识不强,采购行为不规范时有发生;三是对供应商的宣传教育不够重视,作为集中采购不可缺少的的当事人之一,供应商给集中采购活动带来了竞争和活力,但在实际采购活动中为了争取更大的利益,供应商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相互串通、在采购活动中陪标等风险问题,一直存在。
三、集中采购风险的防范与对策
1、完善法制体系。一是要加快集中采购法律体系建设,尽快制定与政府采购法配套的单行办法或具体规定、实施细则,包括采购具体程序管理、采购活动文件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质疑与投诉管理、采购监督检查、采购人员专业岗位任职要求、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等等。二是要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核心、以财政部相关办法为主干、以集中采购招标、投标等环节控制为重点的统一的采购制度体系,在法制化的基础上,实施集中采购。三是要出台一套完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集中采购行为,一当采购当事人在采购过程中违规操作,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受到严厉的处罚。
2、健全内控机制。目前,必须尽快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包括公开社会服务承诺、公开办事程序、采购人员工作纪律、评委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规定、违规现象的处罚制度等),建立健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监督机制。特别是要不断完善集中采购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内控管理措施。在集中采购决策(立项)阶段,要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保证集中采购的规范性,要将集中采购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随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在实施阶段,要把好招标文件编制关,杜绝限制性条款的设置;把好供应商资质关,以利于货物质量有保证;把好开标、评标关,严禁暗箱操作和虚假招标;把好合同签订关,确保合同的真实有效;把好廉政建设关,规范采购工作人员的行为。也就是说,在集中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应充分发挥出内部监督的制约作用。
3、强化监督机制。现有阶段,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加大对集中采购工作的全程监管,做到“三到位”。一是保障到位。政府职能部门、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在集中采购的全过程中应履行好各自的功能职责,构建职责明晰、适应集中采购工作要求的领导、监管和操作机构管理体制,实施有效的监督。二是监管到位。各监管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加大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的力度,及时跟进对集中采购活动各环节的监管,维护集中采购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处理到位。要加大对违反集中采购法律法规和规避集中采购监管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执行集中采购制度,擅自进行违规采购的部门、单位和人员,要严格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处分的处分,对构成犯罪的采购人员,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法。
引言
作为国家的重要基础产业、先导产业,铁路工程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投资规模大、施工周期长的特点,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物资也具有数量大、品种多、质量高的要求。物资是构成工程成本的主体,作为物资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的物资采购管理,就是工程项目质量和效益的源头,必须加以严格控制。在铁路工程领域应用并推广物资集中采购模式,通过对主要物资进行统一集中采购,可以有效提高铁路工程建设投资效益,保证物资采购质量、工程建设质量与进度,大大促进铁路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然而,由于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流程较长,工作繁杂,任何环节的管理不善,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供应商管理是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将物资集中采购由计划转为实施的承接,而如何更好的选择、评价、监督与激励供应商,便成为物资集中采购成功实施的前提与保障。
1 供应商管理在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只有不断加强、优化供应商管理,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才能促进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而言,供应商管理在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1 有利于大幅度降低物资采购成本
物资集中采购是通过集合与统一企业内部各种物资采购需求,形成一个大的采购计划或采购订单,并进行统一集中的供应商管理、采购价格管理、采购招投标管理等进行综合地绩效考察、询价比较、择扰采购,再通过统一的采购、库存、结算控制等,以最大化地利用采购规模优势,实现提升采购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铁路项目中物资成本占整个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的60%左右,选择好的供应商,直接从厂家采购或者从一级商采购,可以有效降低物资的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另外,优质供应商资金实力雄厚,可以减少物资采购过程中的资金占用成本,有可能使成本降低5%左右。由此可知,在物资集中采购中,通过供应商选择管理,经公开竞争、评审确定后选定的供应商的整体实力强,控制产品成本能力高,从而有利于大幅度地降低物资采购成本。
1.2 有利于大大提高物资采购质量
质量管理是从供应商这个源头开始的,如果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质量能得到 100%的保证,那么公司就可以降低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质量成本。因此,物资采购可以通过供应商这一源头把好质量关,对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并加强对供应商的考评与监督。如实时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服务进行追踪,及时收集使用单位的意见,并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对列入合格供方名单的供应商重新审核验证,淘汰不合格供应商。通过供应商管理,可实现对供应商服务质量和采购物料质量的控制,有利于大大提高物资采购质量。
1.3 有利于净化铁路物资采购市场环境
通过对供应商的优化管理,准入供应商获得了铁路企业稳定的采购市场,为供应商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合作前景。此外,通过对供应商的监督与激励,有利于让供应商专注于质量和服务的提高,并能够按照规范的市场行为进行交易,降低了不正当交易发生的可能性。由此可知,在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中,通过对对供应商的选择、考评、监督与激励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将实现对供应商群体的重新整合与洗盘,无疑将对铁路企业整个物资采购环境起到了较好的净化作用。
加强供应商管理,有助于更好地进行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然而,目前铁路工程物资集中采购的供应商管理现状并不乐观,虽然供应商数量较大,但仍存在供应商供应质量差、响应慢、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不稳定等问题,一定程度造成了物资集中采购成本高、效率低、物资质量不稳定的后果。下面,我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和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际,探讨优化铁路工程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的主要策略,以提升供应商管理水平。
2 合理选择供应商
供应商的选择就是从众多类型相同的潜在的供应商中,选出能够最大程度的保证物资成本与质量满足项目要求过程。由于铁路工程对所需物资的技术标准、质量、交货期要求相对较高,所以供应商一旦选定,公司就须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而供应商是否具有优质的供货质量,直接影响到铁路工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经济效益,所以供应商的选择至关重要。然而,目前公司的供应商队伍良莠不齐,从而无法充分发挥物资集中采购的优势,并易导致不良的连锁反应。因此,要做好集中物资采购工作的第一步,就是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科学合理地选择供应商,重新评估现有的供应商,实行淘汰机制,增加优秀的供应商,使采购活动获得实质性响应,实现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的高效进行。
目前,公司建立了有效地供应商选择的标准体系、方法,经多因素、多部门的综合考核与评价,列为物资合格供方后,方可予以采购。不过,为了降低采购成本,且最大程度地保证物资质量满足铁路物资部门的需要,在物资采购选择供应商时,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是竞争性原则,即集中物资采购选择供应商应通过竞争性采购实现,因为大批量的采购订单可吸引全国范围内的优秀的供应商,有利于最大程度地选出满意的供应商,获得质量和成本的最优;二是路径最优原则,由于铁路集中采购的物资需求辐射全国,在选择供应商时应考虑到配送运输的成本,路径的最优化以便降低运输费用、及时供货、便利的服务支持和快速反应,从而能够有效降低成本;三是专业化原则,即将采购的物资与铁路工程建设专业结合考虑,考虑供应商在铁路物资供应方面的专业技术优势,可以大大提高采购管理的效率,降低物资供应中的质量、运输等风险。
3 完善供应商绩效考评体系
通过合理的选择供应商,可获得较为满意的、具有综合实力的供应商,从而大大降低了供应商管理风险,并为后期的管理打下较好的基础,有力地保证了铁路工程的顺利推进。不过,供应商是否认真地执行其各项职能,则最终体现于供应商绩效水平的高低。因此,物资采购过程中必须对已经通过认证的、正在提供服务的供应商的绩效进行有效的考评,以监测和了解供应商的表现。通过绩效考评,可再一次地对供应商进行优胜劣汰,并可根据绩效考评结果,进行适当激励,或与供应商沟通其不足并予以改进,从而得以不断提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工作效率。
3.1 制定适用的绩效评估指标
只有制定适用的供应商绩效考评指标,才能使绩效评估做到公平公正,使评估工作有法可依。具体而言,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量原则、成本性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分别对业务技术指标(如价格、质量、付款周期、交货周期、服务、经营业绩等,考核的是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经营业绩)、商业信誉指标(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规违纪记录等,考核的是供应商是否信守合同,并且能做到无论是买方市场,还是卖方市场情况下都能遵守商业道德)等考核指标给出相应的分值,同时根据物资产品类别、金额、影响大小、供应风险等来设定指标权重,计算加权分,并得出评估分。
3.2 充分运用绩效考评结果
如何充分运用绩效考评结果极其重要的,考评了但应用不充分,则考评的价值就未完整体现。因此,应充分运用绩效考评结果,一是可实现对供应商的分级管理(如A、B、C、D四个级别,对应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根据供应商级别的不同,在信息交流、技术支持、质量控制、入场检验、采购份额、付款方式等方面都实施不同的管理,其中D级供应商应从《公司物资合格供方名单》中剔除;二是通过对供应商绩效考评得分的排序,得出供应商的排名顺序,而公司则可针对A级与B级供应商的需求加大激励力度,如可以优先付款,以提高其对公司的满意度与忠诚度,结成重点长期合作与培养的战略伙伴;三是由于绩效考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反映了供应商的某些方面的成功与不足,所以公司应针对其中的不足对供应商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以助于建立起和谐稳固的供应商群体。
4 建立有效的供应商监督机制与激励机制
由于公司供应商的数量较大,绩效考评工作较为繁琐,通常以年度为周期,可能无法及时发现、了解供应商情况。因此,为了防止出现供应风险,提升供应商素质,应建立有效的供应商监督机制与激励机制,以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为手段,适时适度地监督与激励供应商,以做好铁路工程物资供应商的后续监管,做到奖罚分明,以促进促进物资采购部门与供应商之间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优质供应商进入铁路工程物资采购市场的积极性。
4.1 建立有效的供应商监督机制
在与供应商实际合作的过程中,难免会有某些供应商出现质量或服务上的问题。因此,为了确保物资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必须建立有效的供应商监督机制,以约束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具体措施如下:
4.1.1 利用合同实施监督
采购合同是采供双方签订的基本法律文书,是项目部和供应商对双方在采供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达成的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公司可利用采购合同的约束力,对供应商进行有效的监督,在具体设计合同条款时,要充分考虑采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产品成本控制不力、交货不及时、产品质量等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等,在合同中要明确此类情况出现时的处理方式及双方的责任和风险。在实际中体现就是一定要按照公司合同示范文本签订采购合同,以规避各种风险。
4.1.2 建立市场监督小组
只有增强对供应商的实时监督,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手段,才能真正及时、有效地规避供应商风险。因此,公司应建立供应商市场监督小组,并制定相应的供应商管理条例,以做到依法监督、依法执行,从而既让供应商不敢轻易违规,亦可以严格保护供应商利益。在成员方面,市场监督小组成员应包括公司、项目部物资成员以及各地优秀的供应商,以共同监督市场状况;在职责方面,主要是根据各种渠道的投诉,对供应商资质、物资质量、服务等各种违规现象进行调查取证;三是在确定违规事实后,将采取快速落实,严肃处理的态度,对违规的供应商进行处罚,轻则处于罚金,重则取消供应商资格。总之,供应商市场监督小组应做明确供应商的权力与责任,做到责权匹配,责任到人,追责有据。
4.2 建立有效的供应商激励机制
通过监督,可增强供应商的危机感,而激励则可以增强供应商的积极性。因此,为了保证采供双方的利益,实现共赢结果的局面,必须建立有效的供应商激励机制,以维持良好的供应关系。具体措施如下:
4.2.1 加强与供应商合作关系
铁路工程物资采供双方的合作关系的起始阶段仅仅是供应商关系管理的开始阶段,物资集中采购过程中重要的是在供应商关系管理过程中,与供应商关系的维护、改进和发展伙伴关系。铁路工程物资采供双方的合作伙伴关系,不仅可以加深相互了解,解决采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而且也会使供应商相信与单位长期合作的可行性,尤其在其选择一些影响双方合作关系的不利行为时,会充分考虑到其行为会对其长期利益造成的损害,从而减少这种有害选择的机会成本。因此,应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具体可可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将供应商分为短期目标型、长期目标型、渗透型等,建立相应的合作关系,使供应商管理有层次、有重点。
短期目标型供应商(C级)是指建立在短期合同上,适用进行临时资源供应的供应商,仅建立一般合作关系,保持信息联系即可。
长期目标型供应商(B级)是指采供双方为了共同的利益,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的供应商。与其合作关系,应确定供应商的总体策略,引人淘汰机制,签署框架协议,从长远利益出发,相互配合,不断改进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共同降低成本。
渗透型供应商(A级)是指在长期目标型基础上发展起来,将对方视为自己企业延伸的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获得更好品质、更紧密的伙伴关系和更低的成本等更多的支持。比如,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将股份公司系统内石化产品的需求优势与中石油的资源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以市场换资源。为进一步深化股份公司与资源企业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施工生产用石化产品的集采专供,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中石油铁工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以统一石化产品供应渠道,确保供应质量与数量,切实降低采购供应成本。
当然,在与供应商建立某种合作关系之后,这种合作关系还要根据铁路工程需求的变化进行相应地调整和变化,如果一旦发现某个供应商在生产、经营、质量、服务等环节出现问题,应及时调整供应商合作关系战略。
4.2.2 采取有效的激励方式
为了提升供应商对公司的满意度与忠诚度,应采用有效的激励方式激励供应商,相当于授之以“渔”,而非授之以“鱼”,从而有利于建设稳定高效的供应商渠道,提高物资集中采购绩效。例如对公司的部分信息与供应商进行共享,从而建立起优质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有利于及时反馈质量信息,互通生产信息,共享市场信息,传递成本价格信息,通过信息的准时、准确传递,使双方成为利益共同体,实现供应商与企业之间的系统化、集成化运作。
结语
根据《铁路“十二五”规划》可知,我国铁路建设仍处于大规模发展时期,而铁路工程的特点也决定了其采用物资集中采购的优越性。供应商是为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原料、设备及其他资源的企业,若要保证铁路工程的顺利完成,就必须有一批可靠的供应商为其提供必需的物资供应。因此,要做好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就必须建立一个稳定可靠的供应商队伍,并通过不断优化供应商管理策略,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利于大幅度降低物资采购成本,提高物资采购质量,并最终利于大大提高铁路工程建设投资效益。具体而言,物资集中采购中在优化供应商管理时,应从合理选择供应商、完善供应商绩效考评体系、建立有效的供应商监督机制与激励机制等三个方面出发,实行优胜劣汰,奖罚并重,以使准入供应商整体实力得到提高,并建立质量好、价格低、服务优、信誉佳的供应商队伍,满足企业日益发展中对物资集中采购的需求,促使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参考文献:
[1]王晓云.浅谈企业物资集中采购及其风险控制[J].神华科技,2011(6)
[2]颖.铁路物资部门如何加强供应商管理[J].铁路采购与物流,2011(3)
[3]张孝荣.我国铁路工程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09
关键词材料物资;集中;比价采购;信息化;使用;
中图分类号:F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高新技术产业的物流体制必须进行改革,实施集中比价采购, 有利于使企业采购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有利于集中采购, 统一计划供应, 降低采购成本, 以提高企业竞争力, 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一、传统物业供应体系的表现
采购管理是物流供应管理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子系统, 是企业获得利润的重要源泉。传统的物业供应体系不利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其主要表现是:
1. 供应体系陈旧, 分散, 各自为政。一物多购, 各有库存, 挤占资金。
2. 供应量不平衡, 不稳定, 不到位。分散采购浪费大, 易产生腐败现象, 隐形损失难以控制。
3. 供应价格的弹性系数较大。分散采购往往导致个人权力集中, 不规范的采购行为致使供货商供应价格扭曲, 成本过高, 利润流失, 集团整体效益得不到体现。
4. 采购批量优势得不到体现, 享受不到企业及供货商的优惠政策, 效益化解。
5. 容易产生不规范的供货商 暗箱操作。在买方市场格局下, 不规范供货商往往通过暗箱操作导致需求企业的高价购进物资, 形成债务黑洞 。
6. 内部管理不到位。由于管理体制滞后,产生麻痹和惰性, 不能提高工作质量, 部分员工业务素质不高, 又不肯钻研业务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其思想观念还停留在过去年代惯性下滑的状态。
7. 资金运作滞后。物资采购供应, 实际上是资金物资资金的循环过程。仅有的资金在高价值的供应商中恶性循环。
二、实施集中比价采购与信息化的具体做法
针对上述情况, 高新技术产业的物流体制必须进行改革, 必须将分散采购的物资集中到通过结构调整后的职能部门来, 实施集中比价采购, 以便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管理作用, 使企业集团存量资产得到优化配置。实施集中比价采购有利于使企业采购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有利于集中采购,统一计划供应, 降低采购成本, 以提高企业竞争力, 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因此, 实行集中比价采购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实行物流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物流管理新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实施集中比价采购的具体做法如下:
1. 统一认识。实施集中比价采购是全面贯彻国家经贸委第九号令, 规范企业行为的重要举措; 是现代企业物资采购运行的重要方式; 是落实企业 厂务公开 的重要内容。物资供应管理部门是集中比价采购管理的职能载体, 统一认识后, 应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订企业集中比价采购管理的目标、原则、职能及进度安排,以便使企业的集中比价采购落到实处。
2. 分类集中, 分类比价, 先易后难, 刚性把关。企业所需的物资品种繁多, 性能各异, 品位较高。其中有量大面广的, 有少量特殊专用的。通过分类研究, 根据科学、实用、有效的原则, 确定集中采购的物资, 然后根据物资种类、物理属性、质量要求、价格、供货商选择等进一步规范采购操作程序。
3. 确定集中采购、比价采购管理的程序及原则:
( 1) 计划集中。企业内部属集中采购范围的各部门按所需的物资需求计划, 由物资供应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后, 编制物资供应计划平衡表。
( 2) 人员集中。对确定集中采购物资的主要业务人员进行集中管理调度。
( 3) 确定条件。要确定物资比价采购和招标采购的条件, 并对具备条件的予以实施之。
( 4) 采购定点。要组织专业评审小组, 就所有集中采购物资的定点, 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对供应商提供物资的质量、价格、信誉等进行综合考核, 评定合格供应方并由物资供应部门与其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已经定点的供货商, 应保持相对稳定, 但须定期对其进行相关指标的考核。对连续两次出现问题, 且被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的企业, 可中断供货协议, 并按程序另选合格供货商。
4. 合同及合同管理
( 1) 企业内部的物资供应管理部门与各使用部门均应签订 委托采购合同 。
( 2) 企业物资供应管理部门与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均应按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后执行。
( 3) 对企业内部各使用部门的供应价格, 由企业根据市场价格行情进行审核及修订。
( 4) 物资供应管理部门行使对合同的管理职能。
5. 结算及资金运作
实施集中采购后, 物资供应管理部门应逐步给有关使用部门一定量的铺底资金( 即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额达到限额后, 即全额支付货款额; 各使用部门原欠供货商的货款在核对账目后, 全额转入物资供应管理部门, 并由其负责偿付。实施集中比价采购管理的突出优越性在于: 采购员漫天飞的现象不复存在, 降低了采购费用, 提高了经济效益; 稳定供货商关系, 促进了合作伙伴体系的共同发展; 推进了企业廉政建设, 增加了采购工作透明度, 有效杜绝了采购活动的暗箱操作 ; 企业的有形与无形资产均得到保值升值。
三、实施集中比价采购与信息化需解决的问题
笔者认为, 在高新技术产业中, 实施集中比价采购需解决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思路是:
(1) 应在企业内部进一步发挥集中比价采购的职能作用, 完善管理体制及机制, 克服集中比价采购的困难, 理顺与各使用部门的关系, 扩大集中采购物资的种类。
(2) 要提高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集中比价采购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具有科学性、紧迫性、多变性和不稳定性等特点, 规律难循。业务人员要具备现代管理知识与内行人的智慧, 既要贴近市场、了解市场、掌握物资需求动态, 还要熟悉现代物流及供货商的运作规律, 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及技巧, 摸索和掌握规律, 做到事半功倍, 才能做好物资采购工作。
(3) 力求采用现代管理方法。应采用先进供应管理系统对物资的需求、定额、供货商、库存等进行管理, 将有限的采购资金, 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使财尽其效, 物尽其用, 做到准确快捷,减少失误, 提高效益。
(4) 利用集中采购的职能, 形成流通加工一体化的集配体系运作方式, 推动现代物流管理的发展。
结束语
总而言之,物质采购是企业生产经营的起点,是企业经营发展四大要素之一。集中采购可以极大地降低企业成本.推行集中采购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实行集中采购必须克服传统组织文化的约束.提高内外协同能力,最终以实现物流过程一体化为目标。
参考文献
[1]魏国辰《.采购实际操作技巧》[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