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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 施工管理 质量 安全
中图分类号:S772 文献标识码:S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4014601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就是通过加强对施工人员、施工现场的管理来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通过成本控制合理的利用资源,提高工程效益。目前我国很多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安全问题,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另外是由于施工人员操作不规范、质量意识不强、设备使用不当等因素导致了工程质量存在不足。这些问题必须要引起施工单位的注意,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优化。
一、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安全问题。安全意识是建筑工程施工工作的关键,建筑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很多工程施工的人员对这点并没有充分的认识,缺乏安全意识,责任安排不明确,尤其是一些单位为了减少成本,在施工材料的选择上一味的选择价格低廉的产品,还有一些为了赶工程的进度,而一味的将工作重心放在效率上,无视质量的控制,在进行施工的时候并没有把建筑工程的质量摆在重要的位置。没有对相关的安全生产以及建筑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所以不能将安全意识的相关内容及时地贯彻落实到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和控制,致使建筑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
(二)人员管理问题。建筑工程施工的操作都具有劳动力较为密集的性质,投入大量的劳动生产力,人员流动性大,很难实现对施工人员全面的掌控。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因为个别操作人员进行违规的操作,而导致质量出现问题这种现象已经不胜枚举了,而企业对质量问题的后期处理,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所以说,实现全面掌控操作人员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来说很重要。
(三)设备管理问题。目前,一些施工现场的设备使用规范不明确,事故的高发期就是在施工的过程中,应该在施工前向操作人员讲解施工设备使用的规范,特别是临时用电设备使用的规范。但是某些企业为对自身的成本和工期进行节省和压缩,缺乏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对于操作的流程是似懂非懂的状态,这又是对施工过程的设备进行错误操作而引起事故多发的诱因。除此之外,在施工的现场使用的都是工业用电,电压相当的高,一旦发生了触电轻则使得整个施工现场断电,重则发生火灾威胁到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四)成本管理问题。建筑工程通常都是一项系统性强、规模大的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首先是建筑本身需要大量的建筑材料;其次是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人力,还需要各种施工设备、水、电、交通、通讯等等,这些都是建筑工程的成本。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的节约成本对于企业乃至整个国家都是非常重要的意义。而目前很多建筑企业在成本预算和控制中还不尽合理,预算的方式不够科学合理,不仅降低了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也造成了大量的材料浪费。
二、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前提是保证安全管理,因此,首先是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可以对每个操作人员进行三级的安全教育,让他们清楚的认识安全的重要性;形成懂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的全质型人员。提高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意识,以安全无小事作为目标,将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为重心进行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施工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人员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决定因素,施工人员是参与建设的指挥者以及操作者,所以要不断对施工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意识以及职业道德的教育,使员工明白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只有通过管理才能产生精品、才能出效益。成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专业管理机构,制定出各项可行和有效的制度措施。定时培训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保证每个岗位配备的人员都是经过培训合格的员工,提升施工工程管理的整体水平。
(三)对施工操作进行规范,加强监督。安全的监督管理没有落实也是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务必要加大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监管人员必须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操作的规范要求,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和指导,使得建筑施工过程每个部位、每个环节都严格执行操作的规程,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的防护以及文明施工。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操作进行严惩,以儆效尤。出现安全隐患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是停工进行整顿,坚决的杜绝因为操作人员的技术操作不合理,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创造良好的建筑施工环境。施工环境也是影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因素,操作人员在恶劣的环境中进行施工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所以说,我们要创造出良好的施工环境。在高空进行施工作业的时候,要做好充分的安全防护措施以保障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除此之外,施工现场使用合理的色彩,使操作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容易辨识,减少眼睛和身体的疲劳度。同时,还要对噪声和粉尘进行控制,减少对操作人员产生影响。
(五)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作出整改。建筑施工过程的管理者要善于总结教训,找出问题并及时的制定整改的相关措施。在日常的建筑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马上进行原因的分析,及时进行整改。对于预防的措施应该进行跟踪并验证,将验证的记录保存起来。同时还要建立奖惩制度,以经济的手段辅助建筑施工的安全。
(六)加强成本控制,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强成本控制,以提高经济效益。要在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从工程投资预算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这四个方面来加强成本控制。
三、结束语
建筑工程的生命线就是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质量控制与安全生产的管理,这和广大的人民群众有着切身的利益,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稳定。随着经济市场的不断前进,国家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的管理给予高度的重视,我们要采取切实可行的计划,将责任落实到位并进行强化的监管,努力将建筑施工的管理工作做到最好,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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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现场;工程建筑;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人们对于住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而推动着我国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近年来建筑工程呈现出需求量大、高层建筑增多、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加大等特点。另一方面,由于建筑施工固有的露天作业多,现场环境复杂,手工操作体力消耗大、高空作业和交叉施工多,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多等特点,生产安全事故难以完全杜绝。施工安全问题至始至终是困扰建筑业,也是工程建设难点,虽然建筑科技的不断发展,各种先进的机械设备被应用到生产建设中,大大减少人力资源的投入和繁重体力劳动,但是,并不能替代人力资源,而对劳务人员文化水平低、安全意识差、素质低下、随意性大、管理困难,从安全生产五要素人、机、料、法、环,人的不安全行为依然是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诱发原因,本文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作为切入点,对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措施做以前要的分析,为工程的安全施工提出一些微薄之见。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当前建筑市场活动中存在着各类不规范行为
建筑市场经营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从招投标环节看,既有建设单位规避招标,肢解工程和直接指定施工单位等行为;又有投标单位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阴阳合同,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还有招投标机构“中介不中”,与招标、投标单位合谋围标、串标等行为。从承发包环节看,还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企业经营管理看,由于建筑市场过度竞争,企业恶意压价,压缩合理工期、降低标准;从企业资质、注册人员资格管理看,有的弄虚作假,有的出借、出租,有的资质挂靠,有的隐瞒不良行为、隐瞒安全事故。以上这些大量的违法违规行为,给我们的安全生产埋下了大量的隐患,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2、部分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还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
在建筑企业和项目管理过程中,领导层思想不重视,安全责任不落实;通常只是应付上级安全检查走过场,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到位,在施工过程中重视利益而轻安全,殊不知安全生产事故,不仅有经济效益的一面,更有社会效益的一面,造成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形成安全防护不到位;重视经营而轻安全,通常说:经营是企业的龙头说没有任务怎么说生产更谈不上安全生产了,殊不知没有安全管理的生产是不可能有好的收益的,2012年9月13日,武汉市东湖景园工地升降机坠落事故,升降机内19名民工无一幸免,震惊全国。也说明了没有安全的生产对于企业来说是没有意义的;重视工程进度而轻安全,认为没有进度就没有效益,然而,殊不知工程进度是要有质量和安全作保障的,没有质量和安全进度是没有意义的。
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在落实过程中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等相关的文件是施工过程中具有法律性质的重要文件,然而在进行实际施工的过程中并没有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所规定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方案要求进行施工,使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失去了相应的效用,有的根本就不编安全专项方案以经验施工,导致施工过程的经验性、盲目性以及无序性,10、10柳林模架坍塌事故也说明了这一点。使安全防护措施得不到有效的落实。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置和对物的安全管理还满足不了施工的需要
施工现场存在着大量的施工隐患,住建部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立危险源告知和安全交底制度意在提醒告知施工人员已引起作业人员的重视,从而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中从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撑、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注重了对物的安全性的管理,但是安全责任最终还是要落实到人的身上,安全设施的配置还不完善,职工本身也缺少自我保护意识。更不用说做到“四不伤害”,给施工留下了安全隐患。
注“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让别人伤害别人。
前三者均与自己有关,第四是属于人人参于安全管理,制止违章和伤害。
安全检查监管不到位。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建设落实不到位。虽然我们已经做很多工作,但对照法律法规还远远不够。我们见到的、听到的和亲身经历过的生产安全事故,值得我们反思。根据我们对事故情况的统计,我们的监管,我们的处罚,我们的带班制度落实还很不到位。
提高施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安全生产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更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松懈和侥幸, “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出自瞬间麻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在发展经济过程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出来,安全生产氛围不浓、安全意识不高、安全知识匮乏等仍是一个建筑业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就我单位而言,同样存在着安全生产走过场,不重视的现象。其实认真理顺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健全安全生产机制,开阔广大干部职工的眼界,提高安全工作理论水平和安全生产综合素质,对促进单位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是有目共睹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党提出近期目标,今后10年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的高速推进,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仍将快速增长。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企业要树立严格遵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就可以大幅度减少事故的发生。把能力和精力放在企业管理上、放在提高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上,放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上,提高企业诚信度上拿项目,用武进建安公司的工作方式,在市场经济优胜劣汰法则,真正引导市场、引导业主选用那些诚信的企业,选用质量安全好的企业。
(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落实领导带班检查制度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制度,加大经济处罚力度,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领导带班对于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很有好处。二是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督办制度。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真正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对重大隐患消除。杜绝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彻底,防止使隐患变成险情,使险情变成事故出现。三是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力度,不论是重伤还是轻伤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处罚力度,制止一切违章行为。(三)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排除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加强全面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项目、省市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分公司项目部加强对自身检查和工地进行抽查。经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要组织经常性监督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做好不通知情况下暗查暗访,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排除安全隐患。(四)切实加强安全事故查处工作。事故查处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的工作,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查处,起到事故警示教育的作用,做到奖罚分明优胜劣汰,树立事故就是浪费,事故就是犯罪的理念,以前出了安全生产事故大家不在乎,没有切肤之痛,不重视安全生产,继续发生事故,没有起到警示惩戒的作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该清出建筑市场的清出市场。对注册人员吊销证书停止执业,要让企业和个人感受到发生事故是要付出成本的,不仅要在经济上受到处罚,还要在资质资格上严厉罚处。(五)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学习,关注建筑安全生产,做到学法、知法、懂法认真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 “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六)要加大建筑安全生产费用的保障力度,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充分运用高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效能,全面提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上讲的是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问题,当然还存在很多的安全生产问题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
关键词:公立博物馆;和谐文化
中图分类号:G0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11)08-0-02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既要建立在健康发展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管理基础之上,更要有和谐文化的内在支撑。大力建设和谐文化,是公立博物馆的使命与责任。如何贯彻落实这一使命与责任,是各级公立博物馆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充分认识建设和谐文化的重大意义,是公立博物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动力
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条件。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维系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和谐文化是社会和谐的集中体现,没有精神和文化上的和谐,社会的和谐就没有思想根基。和谐文化有着丰富深刻的科学内涵,其核心是全社会思想道德的和谐。我们所建设的和谐文化,是一个立足社会主义制度,面向未来,以思想道德和谐为核心、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一致、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相承接、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思想文化体系。这一特性,决定了和谐文化的核心内容,使其能够为塑造共同理想,弘扬民族精神,提高全民道德素质,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和良好的文化条件。
二、自觉明确建设和谐文化的主要方向,是公立博物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前提
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共同理想教育。和谐文化的核心内容和价值取向,是引导全社会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这一共同理想,代表了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凝聚着全国人民的坚定信念,是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建设和谐文化,就要坚持不懈地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凝聚人心,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举措鼓舞人心,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果安定人心,使广大人民群众坚定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坚定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牢共同的思想基础。
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坚持不懈地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建设和谐文化,就要牢牢把握弘扬民族精神这一主题,坚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安定、人际和谐的传统价值追求。同时,还要深入开展革命历史、基本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大力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使全体人民正确认识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牢固树立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自觉把个人荣辱与国家盛衰紧密联系在一起,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
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一个社会的和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道德素质。如果公民道德价值偏离、行为失范,就难以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遵循“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精益求精、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三、发挥自身优势,千方百计搞好和谐文化建设,是公立博物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着力点
博物馆是陈列、展示、宣传人类文化和自然遗存的重要场所,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博物馆文化属于大众文化,对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文化传播,提升公民文化素养及鉴赏水平,大有裨益。博物馆的主要特点体现在展现藏品和展品价值及其品味,通过钩沉历史文化,陶冶民族精神达到自身价值和教育群众的目的。
在博物馆的三大职能中,藏品是基础,展示是手段,教育是目的。然而长期以来,许多公立博物馆展出内容和形式与现实社会距离遥远。针对这种现状,要建设和谐文化,就必须转变公立博物馆“重物轻人”的传统观念。对此,许多公立博物馆已经进行了有益探索,开始从“以藏品为中心,以馆舍为基础”向“以人为本,面向全社会”迈进,从“侧重藏品的保护和研究”向“以社会教育与合理利用为主,两者兼顾并行发展”转变,取得了可喜成果。公立博物馆开展和谐文化建设,需不断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努力完善和充分发挥社会教育和文化传播功能。公立博物馆不能成为“物”的储藏室和单纯的“研究室”,而应该成为以人为本、进行社会文化教育的终身课堂。
(一)全方位融入社会,是公立博物馆开展和谐文化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好服务。作为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单位,为社会服务是公立博物馆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也是获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公立博物馆与城市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等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乃至相互交融促进的关系。尤其是公立博物馆收藏的是人类文明的珍贵遗产,保存的是文化之根,弘扬的是文化之魂,它对于提升国民素质、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地方或城市影响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公立博物馆应当抓住良机,积极与社会各个行业加强合作,利用自身的优势开展全方位的社会服务。一方面根据观众的(下转第254页)(上接第240页)需要,提高馆内的基础设置,展览水平,增加一些观众喜闻乐见的互动性、参与性、趣味性甚至是服务性的项目,让更多的人喜欢博物馆,走进博物馆;另一方面,大胆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贴进民众,采取各种方法、措施,举办各种具有民族特色的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提高社会参与度与适应力,积极搭建平台,展示自己独特的文化风貌以及感人的魅力,才能获得大众的支持和扶持。只有当博物馆关怀社会、研究社会、服务社会时,它才会从社会中获得新的生命力,新的进步和发展,才能有效地建设和谐文化。有个性才有风采,有个性才有才气。
(二)设置专门的建设和谐文化的教育机构。经过不断的积累和发展,目前各地博物馆无论大小均有着丰富的藏品资源,或曰教育资源。尤其是各馆藏品的艺术、历史及民族(民俗)文化信息的直观性,更是其它教育机构所不替代的。各地公立博物馆多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或学校教学实践基地。但是,在展览、讲解、宣传特别是教育活动中,以人为本的思想做得很不到位。如有些讲解员不分对象,只是一味地背诵讲解词,有些讲座也是专业性很强的解读,市场上或公立博物馆内少见专门为学校学生和社会民众编制的教材、讲义或是图书。公立博物馆应该设置一个教育部门,专门负责博物馆的教育工作。面对不同的参观群体,采取多种手段与方法,统一组织、策划各项教育项目与活动。特别是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在学生教材中增加部分珍贵文化遗产的内容。同时,积极配合并向学校推荐、派遣老师走进学校课堂进行教学,以强化博物馆的教育功能,提升博物馆的教育效果。这比简单地进校区举办展览更有效果。
(三)制定博物馆的行业标准。改革开放以后,各地公立博物馆为适应时展需要,根据自身环境和条件,都在积极寻求新的管理机制,极力改革陈旧的管理模式。但是到目前为止,公立博物馆界还没有出台一个适应目前社会发展和需要的博物馆行业标准。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种种陋习,如队伍懒散,服务意识不强,干好干坏一个样等情况,至今在很多公立博物馆依然存在,没有多大的改变。这种现象,毫无疑问严重地制约了公立博物馆的发展,同时也影响着和谐文化建设。
摘 要:随着中国现代化脚步的加快,尤其是城镇化发展迅猛的今天,建筑行业已经成为热门行业,道路、房地产、水电力等大型工程项目每年都在新建,并呈逐年上升趋势。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隐藏着诸多问题,比如技术管理不完善、工作效率较低等,本文主要从建筑施工过程中技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优化施工技术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两方面展开论述,并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优化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效率
近年来,建筑行业逐渐成为了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行业,在社会生活中也体现了其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建筑业的市场逐渐扩大,许多国有企业和大型的私有制企业都在建筑领域里有所涉足,并形成了残酷的竞争局面,先进的施工方案和创新的观念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突飞猛进的发展,同时也对建筑行业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目前我国的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诸多弊病,尽管有监管部门的监督,问题仍然存在,并且难以解决。下面主要围绕着两方面进行论述:
1.建筑施工过程中技术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随着建筑工程项目的增多,建筑企业的数量也与日剧增,而技术管理水平也良莠不齐,主要存在一下几个问题:
1.1没有健全的管理体制
我国的建筑施工大多数采用承包制,较难形成一个完整系列的通行规则,而对于建筑施工过程而言,这是一个复杂而又多样化的系统工程,没有健全统一的管理体制,就很难实现施工过程的监管、执行效果的监督检查等。制度是整个施工过程的基础,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前提,是保障。管理体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技术管理人员不按照规定程序记录和收集施工过程的技术资料,使得工程的技术资料与实际施工进度不一致,甚至出现严重脱节,导致建筑施工的施工进度和验收进度拖延。第二,技术管理人员和相关管理制度的权威性没有得到施工人员的认可,权力无法体现,导致施工过程一盘散沙,全凭经验办事,没有真正地遵循规章制度。
1.2不重视技术监管的作用
技术监管过程是整个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技术监管工作可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给出解决方案,从而加快施工进度。但是,目前企业中的技术监管环节往往比较混乱,缺乏切实可行的技术监管监督机制,不重视这一环节的重要性,在施工过程中每个施工部门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并不去考虑这个标准是否与其他配合部门的标准一致,难以达到协调统一的配合工作,因此完成的工程也很难保证能够符合整个工程统一的质量标准,导致施工的可操作性变差,技术人员不了解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也无法采取有效的指导性意见进行整改。
1.3技术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有限
由于建筑施工往往是一些大型的项目,需要有大量的人参与其中,这些人被分配到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做着自己的工作,如果没有管理人员去调节和安排不同人、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就会导致混乱的局面。而实际上,在建筑企业中,大部分的技术人员往往没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他们往往身兼数职,既是技术员,又是管理者,有时候可能是多个项目的管理者,这就导致分身乏术,无法胜任工作。
1.4施工过程未做好规划管理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做好规划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只有前期的规划做好了,后期的工作就按照规划的进程,按部就班的一步一步来,能够又快又好地完成整个工程。而实际上,在施工的设计阶段,相关人员并未做好实地调查、分析工作,也未根据实际考察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施工要求和施工计划,也未在相应的施工组织上具体标明,导致了规划成为摆设,往往在施工工作开始后就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从而拖延了工期。由于各承包单位的施工水平、经济技术能力相差甚远,这就导致了在实际施工开始后,不同工程段的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不能有效衔接,为工程质量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总而言之,我国目前的建筑企业中存在诸多的技术管理问题,没有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不重视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监管的重要性、施工前未做好充足的规划工作,就大大拖延了施工进程,甚至会引发事故,造成巨大的亏损。
2.优化技术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的措施
针对上述的诸多问题,建筑企业必须予以重视,加强技术管理工作,优化管理过程,从而提高工作工作效率,以下简要论述了优化技术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几个措施:
2.1完善施工过程的管理组织体系
针对不同的承包商,建筑企业应当充分了解并分析他们的实际情况,并以此作为重要参考,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组织体系,并将整套的管理组织体系向每个承包商宣贯,要求他们严格按照体系的流程开展工作,明确责任。同时,各级的承包商在接受上一程序的工作安排时,也应当有专门的负责人来对自己所负责整个工程进行有效的管理,分级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个人。各个施工工作开始之前、施工过程当中和施工工作完成后都要密切关注人员的分配和施工设备、软硬件设施的工作情况等,并且保证施工工作严格按照管理组织体系的流程展开,增强员工的管理意识和规范化操作意识,减少无用的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2.2优化施工过程的技术管理监督
建筑施工工作的最终目的是做出高质量、安全性高、人性化的工程项目,每一项建筑工程都需要经过严格的项目验收,但是一项重大的施工项目不能只靠工程完成后最后的验收来监督,更需要在施工过程中随时随地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筑企业应当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为基础,设定一套符合自己的技术管理监督体制,同时确立与实际工程相符的操作工程指导书,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并且在工程的执行过程中确保执行到位,明确技术指标、结构强度、精度等级等,使之符合建筑行业的特色和未淼姆⒄骨魇啤M时确保技术管理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技术管理工作前后一致、确保相关记录工作具有一定的可追溯性。
2.3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管理人员是统筹整个项目进展、质量监督的关键性人物,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和项目的进展情况。因此建筑企业应当加强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培养,充分重视人才的重要性,积极组织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学习先进的管理方式、提高实际的工作技能。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着施工过程的技术管理水平的高低,加强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培养,是相关的项目工作人员能够娴熟地掌握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工作方法,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
2.4实施先进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现代的社会是快节奏的社会,生产技术也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生产技术,可以大幅度地提高施工工作效率。同时,在施工操作过程中引入先进的机械设备、新型的施工材料、新颖的施工工艺,可以在保证成本的基础上,加快施工的进度。另外,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和先进的管理软件,随时随地跟踪施工进度,高效地解决施工问题。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当今我国的建筑施工大环境下,建筑企业存在诸多的技术管理问题,建筑企业必须重视技术管理,保障工程向着高质量、高效率的方向发展,每个建筑企业都必须在充分认识自己的基础上,结合先进的管理技术经验,增强自身的管理体系综合素质,才能在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下来,并实现企业的健康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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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 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 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1.3 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________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
2.1 建设监理合同书;
2.2 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3 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2.4 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2.5 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2.6 建设监理投标书;
2.7 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签约地点:××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及解释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 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 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 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 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2)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2)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 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 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 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 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 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 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 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可提交国家水电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 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本合同条款是对监理合同标准条款中相关条款的明确补充、修改或增加。当专用条款与标准条款发生抵触时,以专用条款为准,标准条款中未作修改或增补的条款继续有效。
其他合同专用条件条款。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附件a 监理工程项目简述:(略)
附件b 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b-1 监理服务范围:
b-2 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由业主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b-2-1 设计方面
(1)协助业主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应协议;
(2)管理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检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业主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工程承建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向业主报告;
(6)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业主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承建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业主审核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b-2-2 采购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采购招标与发包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业主对进场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b-2-3 施工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发包和签订工程承建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承建合同,就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业主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建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协助业主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由于种种原因以致使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业主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业主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
(8)工程造价控制: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建单位的收方计量及单价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业主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业主;
(13)其他相关工作。
b-2-4 咨询方面
(1)受业主委托和业主聘请的咨询专家对应工作;
(2)根据咨询合同规定,向咨询专家提供工程资料与文件;
(3)接收并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作出书面报告。
b-3 监理机构应向业主提供的信息文件
b-3-1 定期信息文件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其主要内容为:
(1)施工质量情况;
(2)工程进展情况;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
(4)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
(5)工程支付情况;
(6)监理工作情况;
(7)其他。
b-3-2 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
(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3)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4)业主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b-3-3 监理过程文件
(1)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
(2)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3)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4)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b-3-4 文件报送份数附件
c 提供设备与设施
c-1 业主提供的房屋、设施、设备与物品及提供时间。
c-2 监理单位自备的设备、物品及进场时间。
c-3 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维护与运行费用。
附件d 监理费用与支付
d-1 监理费用组成与计算方法
d-2 监理费用的调整与调差(调整与调差通常按年度进行,应注明具体的公式或计算方法)。
d-3 监理费用的支付附件
e 监理机构与人员计划
e-1 监理机构与岗位责任
e-2 主要监理人员名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