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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审批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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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审批的建议

关于行政审批的建议范文第1篇

根据粤府办〔*〕15号文“关于省政府重点抓好十件大事”的要求,省联审办及有关部门抓紧推进我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目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顺利。今年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整理省直有关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结果。根据省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粤办会函〔*〕35号)要求,省联审办集中力量整理省直有关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结果,为省政府起草了《关于省政府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代拟稿),《通知》(代拟稿)于3月6日送省政府,并于3月20完成了省政府拟公布清理结果的清样校对工作。省政府于4月1日发出《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府〔*〕30号),要求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省府直属有关单位执行。

2、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5号)精神。按照该文的要求,省联审办为省政府草拟了贯彻意见的代拟稿,在征求省监察厅、法制办、编办意见后于3月21日上报省政府。同时,省联审办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省直有关单位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调整的意见。省政府于6月2日召开常务会议对清理和调整的意见进行了审定,原则同意省联审办意见。7月1日省计委根据会议纪要精神,上报了省政府下发有关事项调整的代拟稿。

3、做好有关宣传工作。为配合做好《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府〔*〕30号)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宣传工作,省联审办为各大媒体提供了省政府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新闻宣传材料。5月27日,南方日报在头版头条中发表题为“603个审批项目取消或调整”的专题报道。同时,还发表了题为“实现制度创新规范政府行为”的特约评论员文章。6月4日,各大媒体又在重要版面报道了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5号)精神,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

4、提出*省*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根据《关于我省*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的通知》(粤责任制发[*]1号)要求,为省政府草拟*省*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省政府于4月21日发出《印发*省*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31号),要求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省府直属有关单位执行

5、对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进行总结。为更好地指导下一阶段的改革工作,省联审办对一年多来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了意见。总结报告于5月14日上报省委、省政府(见附件)。

6、开展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检查。为了解省直各单位落实《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府〔*〕30号)的情况,以便下半年对省直各单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检查,省联审办5月14日印发了《关于报送对粤府〔*〕30号文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省直有关单位于6月10日前报送落实情况,目前,大部分单位已将落实情况上报省联审办。

7、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构。为了继续做好今后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省计委草拟了《关于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构的建议》,在征求省监察厅、法制办、编办的意见后,于4月29日上报省政府。省领导同意成立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计委。省计委在征求省监察厅、经贸委、财政厅、民政厅、外经贸厅、工商局、法制办、编办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6月11日向省编委上报《关于成立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

8、修改完善《*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暂行办法》。今年一季度,省联审办完成了《*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初稿,并分别于4、5、6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该稿进行讨论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省联审办于6月23、24日分别将该稿送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征求意见。目前省直有关部门大部分已反馈意见。

9、开展“一站式”电子政务课题研究。省信息产业厅会同省府办公厅、计委4月份制定了课题研究方案,并于5月份进行了有关写作、研究单位的比较选择,确定了课题参与单位。6月7日,省信息产业厅、计委共同主持召开了省直有关部门、各市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就目前我省“一站式”电子政务建设的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讨论研究。6月30日省信息产业厅、计委与中大行政管理研究中心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讨论课题写作大纲。

10、开展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根据黄华华省长、许德立副省长在省政府办公厅督办小组《关于省工商局落实省政府十件大事的督办情况签报》上的批示,省计委同省工商局、编办对省直有关部门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进行清理。三部门已于6月13日向省直有关部门发出了《关于清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的函》,要求各单位报送清理情况。目前部分单位已将情况报送。

二、*年下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计划

1、加紧修改制订《*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简化手续、公开办事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在征求各地、各部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送审稿,尽快上报省政府。

2、认真落实省政府清理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决定,对各地、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计划在将各部门落实情况汇总上报省政府的基础上,于三季度组织检查。

3、推进“一站式”电子政务课题研究。开展课题研究的有关调研工作,形成课题研究报告,上报省政府。

关于行政审批的建议范文第2篇

一、行政审批主要工作

(一)深化“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行预约、上门服务制度

本窗口以“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审管办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行有关行政审批项目实施“预约、上门”服务制度。经过认真摸底调查,逐条对照审批项目,确定可预约、上门服务项目2项: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年检年审。另有其它7项项目虽可上门服务,但因涉及规划、国土、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而不宜预约:一是生猪定点屠宰及定点屠宰场设置审查;二是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初审;三是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初审;四是石油成品油零售设施的市场建设项目及其经营资格的审核;五是编制石油成品油仓储、零售企业行业发展规划送审;六是商品市场和农贸市场建办;七是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竣工验收。同时,提出了撤销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年审申报项目的建议。“预约、上门”服务制度的实施极大地方便了前来窗口办事的人员,促进机关树立良好形象,把我局的服务形象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二)注重提高自身素质,做好综合窗口轮值工作

窗口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不仅代表自己,代表单位,更代表政府的形象。按惯例,我局在综合窗口轮值时间一般为每年2月份(3月15日前要完成全市加油站年检年审项目),本局以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积极参加窗口轮值工作,对窗口人员实行离岗失职问究责任制,一旦发现或接到离岗举报,将严肃处理。同时,还要求参加轮值的工作人员平时加强学习,熟悉其他部门的业务知识,把他们的项目当作本部门受理项目一样对待,遵纪守法,规范办事,文明待人,并杜绝超越权限或违规办理。在受理办结78件项目,其中:粮食收购资格认可11件、加油站市场建设项目及经营资格审核8件、加油站年检年审58件、加油站竣工验收1件,承办项目全部在网上审批,并在承诺时限内提前办结,无一例差错,办结率100%。今年至2月底轮值快结束时,发现还有17家加油站还未来办理年检手续,我局轮值人员一方面主动联系审管办业务科,要求适当延长窗口轮值期限,同时主动通知有关业主抓紧办理,后至3月10日全部办结好全市58只加油站年检项目才结束轮值,并于5月份(需省厅盖章)把换证后的证件全部返回到窗口发放,得到了业主的一致好评。

(三)注重行政审批工作效能,开展季度数据分析工作

我局行政审批工作关乎百姓的米袋子、菜蓝子和油罐子,与全市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所以为政府部门提供准确、及时的决策数据,给上级领导提供充分有力的决策依据是我局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按照每季度一次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数据分析,截至目前已提供3期。2010年第三季度,我局受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检审项目时,发现我市没有一家国有粮食加工企业,政府缺乏粮食应急处置主动权,为此,我们于去年底提出了相关建议:要求在尚桥中心粮库建造一家由政府投资的国有粮食加工企业,增强政府粮食调控能力。这一建议曾在行政数据分析专刊“阳光大厅”(2011年第1期)刊登并被采纳,今年,经市政府同意批准立项,投资2400万元建设中心粮库二期工程,目前已进入融资阶段。

第一季度,针对窗口受理项目全部为加油站年检年审这一现象,重点对我市加油站的等级、销售规模、地域分布、经营情况及合理布局作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二条建议:一是成立加油站(点)协会,搭建学习交流沟通平台,发挥其在行业协调、行业自律以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二是新建一座储备油库,应对柴油供应紧张问题。第二、三季度,因受理项目较少,数据分析材料内容相对简单。第四季度,接省粮食局、工商局、物价局联合发文,要求加强对粮食收购资格项目审核,对原粮食收购许可证进行检审及换证(该项目今年4月份曾暂停受理,10月份恢复受理),并规定年收购量低于50吨的个体工商户也须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原无此项规定),这说明粮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此,我局会同市工商分局、物价局联合发文,对我市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11家企业提出了换证和检审工作的具体要求,数据分析中对我市的粮食收购、加工、储存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对国有粮食购销公司、民营粮食企业与其它县市区进行现状对比,发现我市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比较丰富,粮食安全保障较为有力。同时就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障粮食安全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严格审核粮食收购资格条件,提高粮食收购资格准入门槛,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随时暂停或取消其收购资格。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联合执法力度,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有力打击无证收购扰乱市场的行为。三是政府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国有粮食企业收购和地方储备粮粮源。

(四)重视社会管理权限工作,保证新扩权项目既“提速”又“提质”

今年,我局在新建商贸网站中设立行政审批栏目,公布了项目名称、办理程序、申报资料、受理部门、办事结果等信息,及时上报月办件统计表及审管办布置的有关资料,极大地方便了办事人员。在审批前置涉及民间中介机构的清理工作中,我局逐个调查摸底,并将调查结果上报审管办。同时注重审批工作流程规范化,10件项目全部纳入电子监察事项,今年季度绩效考核分数名列前茅,群众满意度及社会认可度高。

为切实办理好我局6项扩权强县事项,我们主动联系上级业务部门,学习有关业务知识,掌握执法规范操作,及时向审管办做好项目衔接工作,明确下放的审批项目和工作要求,并在市政府网站公示公开。同时,从强化新业务能力着手,千方百计缩短承办工作日,做到既提速又提质。我局受理项目中最长法定期限为30个工作日,平均承诺期限为7.5个工作日,实际办结时间为2个工作日,为前来办事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更好更快的服务。

(五)注重审批信息的畅通,做好行政审批的信息报导工作

信息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政令、民情上通下达的重要载体,我局及时、准确、迅速地做好了相关信息报道工作。截至12月上旬,我局行政审批科共报送信息13篇,7篇被市审管办《阳光大厅》录用,8篇被市贸易局录用,圆满完成了审管办对我局信息报送的考核要求,也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六)注重档案的整理工作,做好行政许可案卷的自查工作

根据市法制办、市审管办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要求,我局分商贸、粮食两条线进行自查,对从去年6月1日至今年5月31日的12件行政许可案卷档案进行认真整理、造册、归档,做到案卷整洁、内容齐全、专人保管、便于查阅,确保每件项目都有据可查。

二、行政审批工作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切实增强行政审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以行政审批科为主,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格局,明确任务,落实分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并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二)组织学习,切实提高业务办理能力。网上审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性高,为此,我局相关人员多次主动到市审管办有关科室咨询技术,向技术人员学习政务网络平台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在线办理能力和水平。针对新业务,主动请教上级主管部门,以适应新项目的办理工作。

(三)服务群众,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原则,我局工作人员着手编制了“商务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便民条”(一事一卡)和审批项目公示栏(一楼大厅),分别将各类行政审批项目办理的每个环节、步骤、要求加以说明,使前来办理审批事项的群众更加直观、清晰地了解到行政审批办理手续,努力打造成为“阳光政府”排头兵。

(四)落实分工,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流转顺畅。经过多次实践操作,我局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行政审批操作流程,不让审批项目重复或卡在某个环节上,不让群众跑冤枉路,并及时公布咨询电话,热情接待咨询人员,目前整套行政审批流程运作良好。

三、明年的工作思路

2012年,我局行政审批工作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树立服务经济、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理念,坚持服务为本、便利为重、打造阳光政府的改革原则,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一系列工作要求,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流的创业环境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一)规范服务,亲民便民。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和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数据分析报告质量,继续做好电子监察绩效评估工作。同时,健全我局网上行政审批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实现行政审批的提速、捉质、提效,重点在减少环节,提供便捷服务,实施规范审批上下功夫。

关于行政审批的建议范文第3篇

一、基本情况

1、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梳理情况。区行政审批局根据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四同”目录(省市县三级,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同),与各相关部门逐一对接,梳理核对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共***项(涉及21个部门),分别是:区发展和改革局4项、区教育体育局8项、市公安局*分局17项、区民政局4项、区财政局1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国土局)6项、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环保局)4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项、区交通运输局 10项、区农业农村局23项、区商务局1项、区文化和旅游局17项、区卫生健康局13项、区应急管理局4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0项、区林业局26项、区民宗局5项、区气象局2项、区档案局2项、区委编办1项。

2、区行政审批局组建情况。2017年底,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号),确定了35个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县区。省上要求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交由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其他部门不再承担相应审批职能。经市编办批复同意,我区于2018年6月挂牌成立了**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2月按照全区机构改革方案,核定行政编制13个,领导职数为一正三副,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同时将区政务服务中心调整为正科级建制,由区政府办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事业编制*个,领导职数为一正两副。目前局机关和政务中心共到岗1*人。

二、 工作进展

为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区行政审批局按照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要求,加快做好事项划转各项基础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全面熟悉业务工作。多次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网通办”审批便民化等政策文件,使全局上下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工作有了全面认识。二是走访调研,梳理核对审批事项。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先后深入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等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全部部门进行调研,逐一核对行政许可事项、审核转报事项、审核备案事项和服务类事项,为做好事项划转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三是制定方案,确保改革稳步推进。按照“成熟一项、划转一项”的原则,拿出了每个部门的事项划转方案,制定了全区事项划转方案以及配套文件制度,明确了第一批划转事项,为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打好了基础。四是主动对接,争取支持配合。为切实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和监管工作,实现无缝衔接,我局主动与职能部门交流对接,共同商议制定的划转事项方案、现场核查机制、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和联席会议制度,确保行政许可事项顺利划转。

三、 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行政审批局将围绕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位一体要求,积极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努力使我区行政审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一是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对于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好收件受理、现场核查、审核审批等各个环节工作,并及时公示办件过程和结果,确保审批服务便利化、权力运行规范化。在区级实体政务大厅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根据办件量和实际需求,按服务领域设置“商事登记”等专业窗口,逐步过渡到无差别服务的“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是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网上办”。在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基础上,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审批服务延伸到镇(街道)、村(社区)等,实现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积极推行“网上办”,到2019年底,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

三是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针对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件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未纳入集中审批的备案类、转报类事项,按照减事项、减资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制定事项名录、办理流程、时限要求清单,报区政府审核后对外公布。到2019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

四是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按照省市建设工程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统一部署,全面推动联合核查、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试行容缺后补,落实绿色通道、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是强化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以集中、高效、规范为原则,优化政务大厅功能布局,完善设施设备,统一全区实体政务大厅名称和标识。开展延时服务、周末服务和节假日紧急业务办理预约服务,积极引入自助终端,提供7×24小时服务。加强基层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整合利用现有公共场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全面建立便民服务站(室),作为区级实体政务大厅的延伸窗口,推进更多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不断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

四、提请审定事项

1、建议召开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会议。为稳妥做好这项工作,建议在6月中旬召开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会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席,邀请区人大、区政协主要领导参加,各镇街、各部门参会。

2、审定《关于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见附件)。根据中省市深化“放管服”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精神,按照省市在6月底前划转事项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从会议召开次日起,将15个部门的105项行政许可事项作为第一批划转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审批,同时启用审批专用章。我区21个部门171项行政许可事项,市公安局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区委编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民宗局6个部门43项许可事项本次暂不划转;15个部门实施的128项行政许可事项中划转105项,其中未划转23项,未划转事项的原因,一是为方便群众,实现“就近办”,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按现有模式继续在原市场监管局办理;二是单个事项工作量大,需审核审批人员较多,目前我局人员力量不足,如现区卫监所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三是专业技术性强,如农业、林业部门承担的动植物检疫;四是许可事项划至区委部门负责,如文旅局划至区委宣传部的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事项。

3、审定《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划转事项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为确保划转事项审批工作平稳过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质量,建立审批事项核查机制。现场核查方式主要分为独立核查、联合核查、委托核查。独立核查是指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独立完成的现场核查;委托核查是指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现场核查工作,由区审批局委托相关部门完成的现场核查;联合核查是指由区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并由相关部门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参加,共同完成的现场核查。

关于行政审批的建议范文第4篇

一、主要经验做法

(一)深入开展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园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了机构编制改革、投融资平台建设、行政审批改革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四项重点工作。通过改革,园区加快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人力资源配置新格局,打造公开透明、运转高效、便企便民的公共服务新环境,打造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良好态势,营造争先恐后、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以充满生机活力的人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园区全体干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园区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叫响“态度”服务金招牌。营商环境是滋养企业发展、创新创业的“土壤”,是县域经济实现高质量赶超发展的“试金石”。当前,园区正处于发展动力深度转换、经济结构全面升级的新阶段,新要素、新项目、新产业支撑不足,发展不快一直困扰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为解决这些问题,园区始终牢树“项目为王”意识,瞄准国内外500强企业,加大高、精、尖招商引资力度以集聚先进生产要素,园区积极设立了“营商专员”“帮服专员”,遴选了首批部分优秀干部职工作为项目招商时的政策宣传员、审批过程中的全程代办员、建设周期中的跟踪服务员、投产达效后的定期联络员。投入项目一线,对项目实行全过程、“妈妈式”精准代办服务。营商环境的优化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力支撑,进而实现了通过引入“外生变量”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的发展途径。

(三)积极开展机关单位规范化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园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轴承工业园区机关工作规范化资料汇编》。设立了便民导向图;公示公开单位基本情况、班子成员分工;建立健全公文管理、值班工作、重大事项报告等规章制度;设置制作科室标识牌及个人职务牌;完善规范了去向登记表、值班日志、“三卡两薄”等内容;于公共平台及时公布更新园区权责清单。做到了办事主体明确、流转程序明确、办理时限明确、工作责任明确,促进了园区综合服务质量大幅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及建议

关于行政审批的建议范文第5篇

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现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发展,暴露出行政审批制度的弊端:审批条件跟不上具体的申请条件缺乏可操作性,审批程序不规范;审批不公开,随意性大,暗箱操作;效率低下许可时间往往拖得很长而且缺乏对行政相对人的“寻租”制约;审批缺少监督,滋生腐败等等。自深圳市将42个政府部门的1091个审批项目减少了463个项目以来,全国掀起了一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热潮。具体说来,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改革主要围绕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分配,表现为政府内部的放权或收权;第二阶段,1983年到198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重是下放权力,减少层次;第三阶段,1993年至199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侧重于经济领域。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部门,强化社会管理职能部门,减少具体审批事务和对企业的直接管理,要坚决把属于企业的权力下放给企业,把应该由企业解决的问题交由企业自己去解决;第四阶段,从1998年至今,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广泛而深入开展阶段。在中央及地方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中,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在精简机构和人员的同时,大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目前,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取得的主要成果有清理和减少了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了政务公开增加了透明度。通过联合审批项目窗口,规范和简化了审批程序。许多单位都建立了审批监督机制,通过行政内部监督机制和行政外部监督相结合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

二、对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分析

虽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误区:很多地方政府部门为了迎合改革盲目的追求减少项目数量或者单减与自身利益无关的而有利可图的却保留,这样只是做做表面文章远没有达到改革的公正、效率跟反腐;审批项目取消后就了事,造成了管理的脱节;各个部门都只是针对本部门进行改革,部门之间没有协调。

第一,行政审批改革缺乏系统的理论基础和依据。“目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多是自发性的,缺乏系统的理论基础和依据,社会科学中相关的学术理论与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尚没有紧密地结合起来。现存的有限的理论研究还大多停留在操作层次,过于侧重对精简幅度的研究,而忽视对具体项目或政策的分析和评估”。目前对审批项目设定的范围还不统一,没有一个关于审批项目的科学、准确的界定,从而导致各地对审批制度改革的理解各异,影响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入发展。目前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与标准不统一,哪些项目必须削减,哪些项目应该保留,都没有普遍适用的法律依据和统一的指导。也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改革程序可以遵循。

第二,目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没有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来进行。从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内容来看,在涉及经济要素的领域进行了广泛的改革,大胆引入市场机制。在市场准入方面,大大的放宽了市场准入的条件;在市场资源配置方面,广泛运用市场机制来进行调节。例如,“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产权规范转让等方面,运用市场手段来处理,取消了行政审批”。但是在很多方面还带有计划经济的余痕,步子不大,步伐不快。在很多可以由行业管理的事项,国家还紧紧抓着不放;在金融保险领域市场准入的要求很高等等。其主要表现为:(1)行政审批制度保留了很多计划经济时代的特点,与我国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符。由于我国现行行政审批制度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的计划审批制度,行政审批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市场的调节,直接阻碍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具有反市场的特征。由于市场主体的活动没有受到市场的调节,因而在供需关系上往往与市场产生矛盾,容易导致市场需要的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生产,而市场过剩的还继续按照原来制定的计划进行生产,致使对经济的快速增长起到了阻碍作用;(2)微观经济领域中的行政审批过多,阻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良好发挥。目前,我国行政审批设置过多过滥,重复交叉现象严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行各业的兴盛,政府管理的社会事务日益庞杂,审批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目前我国的行政审批设置多、滥、重复设置现象非常严重。据统计,由国务院部门审批的事项有2094项,省一级政府审批的事项也有2000多项,涉及到公安、工商、卫生、环保、农业、交通、城建、文化等绝大多数政府部门和几乎所有的行业。虽经改革,还是有的地方变相地进行保留;(3)行政审批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弥补市场不足方面作用体现得不充分。在完善市场经济方面,对于市场经济要素的成长如资金的筹措、人力资源的开发、市场竞争规则的制定、市场的培育等方面行政审批并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在弥补市场经济固有的缺陷方面,现行行政审批也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如在限制垄断方面,行政审批不仅没有阻止市场主体的垄断行为,反而在一定意义上助长了垄断的形成。非常典型的行政垄断如"诸侯"型垄断、行政权力型垄断都是与行政审批有着莫大的关系。

第三,目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难以达到公共行政的基本目的。虽然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各地的都在不断的展开,减少行政审批的项目,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但是这种为改而减,并不能真正地起到作用。行政审批在当前是需要的,并不是不要,因而一味地减少,很可能会导致泼水连孩子也一同泼掉的情况。目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没有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改革的目标单一、模糊,一味地追求削减审批项目的数量指标,而忽视了科学性和合理性、长远性和现实性的有机结合。审批制度改革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没有质量上的保证,数量上也很有可能出现反复;因此一定要将数量与质量合理结合,避免改革留下后遗症。对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有的学者也提出了担忧。“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还没有跳出统治型政府的模式,“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很有可能演变为“二级政府”,反而加重人民的负担。其次,“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成立对传统机构的公务运作产生了一些影响。虽然大多数审批项目名义上已经进驻“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但是有很多部门并没有将真正的审批权力下放给窗口的工作人员,仍然有许多事项无法就地解决。这引起窗口只是起着“中转”的作用,反而延误了工作时间和工作效率,等等。导致以上诸方面的原因:原有行政体制不利于改革;我国的社会中介组织不成熟没有积极参与管理;传统体制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审批工作人员习惯用审批权进行资源的配置,将政府作为一个“全能政府”对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方式不了解;改革必定要触动原有的利益分配,各个部门的利益问题是改革的一个阻碍。

三、针对行政审批制度的几点建议

要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真正的功效,还有一些重要的制度建设任务需要尽快着手:第一,完善人大的立法监督功能。如可以考虑由人大常委会产生一个专门的行政改革调查委员会,由它对现存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彻底的梳理和提出清除的建议,并对现存政府机构职能配置的不合理状态进行研究,同时提出下一轮行政机构改革的建议。这个专门机构同时承当行政相对人对各种行政审批提出的审查要求,并有权采取听证的形式,对行政机构设定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听取行政机构和行政相对人的答辩。第二,建议人大尽快修改行政诉讼法,把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扩大到抽象性行政行为。第三,修改立法法,把听证程序制度化,规定所有的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都必须经过公开听证的程序,充分采纳所有利益相关人的意见。第四,尽快出台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和范围、设定权限、实施机关、许可程序以及对许可和被许可人的监督及其法律责任等制定统一的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