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设计更改管理规定

设计更改管理规定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设计更改管理规定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设计更改管理规定

设计更改管理规定范文第1篇

关键词:PDM;标准化;文件管理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27-0050-02

1 概述

随着企业对信息化管理的日益重视和大力推进,不少企业开始使用PDM(Product Data Management)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的主要功能之一是产品设计文件的生成、共享以及管理产品工程图纸和相关数据。产品设计文件作为工程师的交流语言,十分注重编制、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PDM平台管理的产品文件、技术数据,除了原有的文件、工程图纸,还涉及到BOM等产品数据库文件。由于文件介质、内容、文件生成模式、管理手段和工具以及流程等与原有传统的模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如何贯彻标准化要求是一个新课题。

2 总体要求

PDM其本质是将原有的产品设计文件电子化、集中化和数据化管理,电子化后的设计文件应继续符合关于产品设计文件的标准化要求。就电子行业而言,应满足“SJ/T 207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标准的要求。具体来说,文件编号、工程图纸图样格式应与原有的基本一致;文件的组织和齐备性符合要求;网络审签体现责任的追溯性,等等。同时,充分利用PDM平台的信息化和数据管理优势,发挥零件库、产品结构树、BOM数据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3 产品文件组织

PDM上产品设计文件以产品结构树的方式组织,按产品的组成层次编排产品文件。根节点是产成品整机,枝节点是零、部、整件。其形式如下所示。

产成品整机

——A整件

——a部件

——1零件

——2零件

——b部件

——3零件

——4零件

……

——B整件

——c部件

——5零件

……

——d部件

——6零件

这种文件编排方式的优点是文件结构体现产品组成结构,可以一目了然地了解产品的组成和结构层次关系。

4 零件库

产品标准化设计原则之一是在新产品设计时,尽量选用成熟的零、部件。零件库的建立,为最大程度地重新利用原有设计资源创建新产品设计提供便利。其目的,一方面是降低新产品设计工作量、加快新产品开发进程,另一方面能有效地规避技术风险。

创建零件库应注意将具有相同或相似特征的零件归类入库。电子行业标准“SJ/T207.4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第4部分):设计文件编号”确定的文件编号原则是按产品的级、类、型、种编号,体现了分类的概念和功能。因此,创建零件库,首先需要注意创建零件图时,其文件编号必须严格按“SJ/T207.4”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号。其次,按零件的编号规则地存放零件图。满足这两条,是规范零件库的基础。

5 文件编号与名称

PDM管理的文件都必须有规范的文件编号和名称。产品设计文件编号宜采用与原有一致的方法编号。以电子行业为例,应符合“SJ/T207.4”。

文件名称宜采用与该文件对应的图名相一致。

上传到PDM的电子档文件名可采用如下方法:

文件编号&文件名。

PDM应具有自动识别和拒绝重复编号文件的功能,以满足对设计文件一图一号的基本原则。

6 图样格式

为了统一规范PDM产品图样格式,并便于设计人员操作。以电子行业为例,可在PDM中集成符合“SJ/T207.2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第2部分):设计文件的格式”要求的工程图样模板,按图样、简图、文字内容设计文件、表格形式,设计文件模板分类存放在PDM平台,形成图样模板库,供设计人员使用时调取。某些图样模板还需要兼顾提取BOM数据的功能。如AutoCAD装配图模板应具有块信息提取功能,为提取BOM数据提供条件。

为了便于设计师编制产品文件时正确、方便地选择规定的图样格式,可能将图样格式与文件种类绑定。设计师创建新文件时,首先定义文件种类,系统根据文件种类,自动调取对应的文件格式模板。

7 文件网络传递和审核签字

PDM能提供网络审核功能,可以根据文档、任务的性质和需要,设置适当的传递流程。对归档产品设计文件的审核流程设定应注意符合标准化关于归档图纸审核、签字的管理规定。其审、签流程为:设计(拟制)设计审

核工艺审核标准化审核技术领导批准。

设计(拟制者)上传的文件一旦进入传递流程,就不可再行改动。审核发现设计文件有问题,应退回文件设计(拟制)人,由其修改。审核人可以在审签栏填写审核意见,但不可对文件内容进行修改。审核人的审核意见将保存在该文件的审批过程记录中。完成审核流程的文件处于“归档”状态,任何人将无权修改、删除,系统管理员也不例外。特殊情况下,需要删除“归档”文件,可由系统管理员将文件还原给文件建立者,由其删除。但一般情况下,不建议进行这样的操作。

完成审签归档的文件,在随后打印的文件上可能将审签人姓名、日期打印在该文件的规定签字栏。

8 设计文件更改

PDM平台上管理的产品设计文件、产品数据更改,仍应遵循“SJ/T207.5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第5部分):设计文件的更改”的规定要求。但更改方式不必拘泥于该标准的规定,有些也不再适应。一般均以更新版本的方法进行更改,而不会采用划改、刮改的更改方法。

如需要对某文件修改,须在该文件下添加更改申请单,更改申请按规定流程传递,经相关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对指定的文档进行更改,以确保更改行为的控制性。经允许修改的文件被“激活”后重新处于设计状态,由设计师对设计文件修改。修改后的文件将作为新版本保存在系统中,而修改前的原版本将作为历史版本也保存在PDM中。经修改后的文件传递审核流程,走完全部流程后再次处于“归档”状态。系统提供保存历次版本的功能,并按修改的时间顺序编排版本号,系统查阅的默认版本为最新版,可调阅历史版本中的任一版本。此外,PDM系统提供不同版本的比对,显示修改之处。

通过系统邮箱,自动将更改通知单发送给相关的部门、人员,实现更改信息的及时传达。

9 结语

以PDM为代表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为产品文件、设计数据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工具,也给设计文件的标准化管理带来了新课题。本文是作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PDM系统如何贯彻标准化管理的归纳和总结,期望与对此课题有兴趣的同行共同探讨。

参考文献

[1] 邓超.产品数据管理(PDM)规范应用指南[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2] 方明伦.PDM的原理及应用[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1998.

设计更改管理规定范文第2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工程为驻定西友谊商贸城第___层____单元___号__,由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该项工程计划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开工,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交付使用。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必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乙方在工程设计、材料选用、施工方案等方面,必须符合防火规定和要求,并将施工图纸、方案、施工审批表、防火措施报甲方审核。

二、乙方在开工前最少30天,持甲方公章的全套申报手续,向消防局申报,待批准并获得消防部门批复的有关文件后方可施工。

三、乙方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批准后的施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四、(1)乙方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的更改、变更、停水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方可进行,喷淋和消火栓系统停水期间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经济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2)用电要向甲方申请,电器设备需由持有操作证的电工安装,并设置配电箱,不得随意乱拉临时线,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乙方进行明火施工时,应到甲方有关部门办理临时动火许可证,配备消防器材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甲方在签发动火证后,将派人到现场进行检查。

六、乙方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应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如施工现场发生火灾,须及时报告甲方并组织扑救,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七、乙方在施工中使用易燃物品时,应首先通知甲方,必须符合《化学危害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过夜存放。

八、乙方施工中不得大面积使用脱漆剂易燃液体。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措施,不得和其它工种交叉作业,现场严禁有明火,要使用防爆电器。

九、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禁烟标志和防火安全制度牌。

十、乙方施工的堆料或垃圾不得阻挡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并及时清理垃圾。

十一、甲方为上述条款的执行提供协助并负责监督、检查,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过程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或未按相关规定施工的,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并责令停工。

十二、工程竣工后应向消防部门报验,并在取得相关验收批文后,甲方对承租区域进行竣工验收。

十三、施工中,凡因乙方未遵守消防法规而造成火险、火灾,乙方必须承担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上述条款甲方有权因施工现场情况随时做出修订。

本责任书自签字起生效,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市消防局备案。此责任书在施工验收完毕,施工人员全部撤离________(出租房屋名称)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设计更改管理规定范文第3篇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基本建设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工作的一般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x电网35千伏及以下输变配工程和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技术经济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jdj 21705—XX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程序

q/jdj 220102─XX xx电业局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办法

计价格[XX]10号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xx省电力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管理条例》

《关于颁发的通知》

关于推行<火电、送电、变电工程限额设计控制指标>的通知》

关于颁发《电网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规定》的通知

关于下达《xx电网35千伏及以下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3 工程立项阶段投资管理

3.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z应根据上级和局基本建设和技改的需要进行编制。在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有投资估算书,必要时附有环境评估报告文章版权归写作帮手网作者所有!。工程投资估算,要根据工程建设规模、配电装置布置形式、主要设备选用原则、自动化程度、接入系统初步方案、配套工程方案,按照现行的造价管理规定以及市场物价指数预测,列出具体投资估算表。要确保投资估算准确,避免设计任务书投资额度失控。

3.2 xx电网工程立项工作的业务归口科室为xx县供电局生技科。

4 设计阶段费用管理

4.1 设计准备阶段

为合理安排工程设计和电网建设计划,35千伏及以下输变配工程的设计工作根据省公司、市局、局生技科可研批复统一进行安排。

4.2 初步设计阶段

4.2.1 工程勘察、设计委托工作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用户工程参考执行。

4.2.2 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初步设计图纸、资料,深度和广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满足工程审查、概算编制要求。

a) 变电工程初步设计主要内容:

必须说明土地占用面积、建筑面积、建设标准、装修标准、土石方工程量、主要材料耗用量,并附有详细的设备、材料清册(包括一般电气设备、远动设备、通信设备、运行检修测试设备)。

b) 输、配电工程初步设计主要内容:

必须提供线路路径所在地县(市)规划部门和沿途乡(镇)同意的路径方案图,说明线路长度、地形地质、导地线规格、设计气象条件,提供主要材料清册。

4.2.3 设计单位在提交初步设计图纸的同时, 必须提交与工程设计图纸相同份数的工程概算。工程概算不得超出工程可研批准总匡算的10%。

4.2.4 初步设计审查以后,设计单位必须认真按审查意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收口资料的编制工作。设计单位在上报设计审查收口资料的同时,应向工程主管部门报送电子版修正概算。

4.3 施工图设计阶段

4.3.1 施工图设计必须提供包括各专业在内的完整的设备、材料清册,并且独立成册。同时设计单位应向工程主管部门提供一定格式的电子版设备订货清册。 1

4.3.2 设计单位应在提交全部施工图后一个月内提供完整的施工图预算8份(或按主管部门要求的份数提供)。同时提供电子版工程预算。

4.3.3 施工图预算所列设备、主要材料品种、数量必须与施工图设备、材料清册相符。如施工图设计所列设备与批准的初步设计有变动,设计单位应作出书面说明。

4.3.4 施工图预算造价应控制在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内,如施工图预算超概算,设计单位应书面说明原因。

4.3.5 对未编制并提供施工图预算的工程,设计单位不得收取预算编制费。当设计单位在提供施工图设计全部图纸后一个月仍不提供施工图预算的,不论设计合同是否明确由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即由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另委托编制,并相应扣除设计单位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4.4 工程勘察(测)工作要求

4.4.1 设计单位必须对变电所工程所址进行地质勘探,并在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时提供相同份数的地质勘探成果报告。

4.4.2 设计单位应对送电线路工程杆(塔)位地质进行钻探取样,对特殊地段杆塔位应进行详细地质钻探,以确保设计基础地质资料的准确性。

4.5 工程设计审批阶段

4.5.1 设计单位提供审查的初步设计文件,要求项目完整,概算资料齐全。

4.5.2 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工作,根据工程项目性质,必要时向xx电业局上报,须由省公司批准的,由xx局上报省电力公司进行批准。

4.5.3 工程初步设计正式审查前,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专业人员应对设计文件(图纸、概算)进行认真审阅,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客观的书面意见,在初步设计审查预备会上形成统一意见,必要时提交市局组织的初步设计审查会上审查确定。工程设计及概算一经省公司、市局审定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4.5.4 对网内较大用户工程的设计及概算审查要有用户的书面委托书,经局内部工作计划平衡后再作出时间安排。

4.6 设计更改费用管理

4.6.1 根据xx省电力局浙电基(1997)1034号文精神,属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设计错误、工程漏项、设计变更等增加工程投资总额,应控制在工程基本预备费的30%幅度内。超出基本预备费的30%时,工程主管部门酌情扣罚设计单位的设计费。

4.6.2 设计单位的联系单必须有统一的编号,有经办、审核和领导签字,盖有单位有效印章。对工程费用有变化的设计变更应由设计单位技经人员会签并做出费用增减估算。

4.6.3 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对已经形成初步设计批文的工程,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原则、扩大设计规模、增加工程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4.6.4 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后,对确实需要改变设计原则的,必须由规划计划职能提出设计原则变更文件依据,落实工程资金,然后按规定程序上报局同意后,方可改变设计;需经市局审批的,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市局同意后,方可改变设计。

4.6.5 对于土建工程已经开工、主要设备已经订货、工程投产期限紧迫的工程一般不考虑设计原则变更。

4.6.6 在不改变批准初步设计原则的前提下,施工图设计应充分考虑电网的运行实际需要国网公司、省公司、市局、局对电网的“技措”、“反措”要求。为使工程设计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运行需要,避免无计划设计更改,减少返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后,必要时由工程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召开由生技、监理、施工、运行、物资等其它部门单位和职能参加的施工图设计交底审查会,对施工图设计进行讨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形成会议纪要,作为施工图修改及增减工程费用的依据,同时也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交底会议明确的修改内容不视为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设计修改。 2

4.6.7 工程进入正常施工以后,生产运行单位(部门)提出施工图设计交底审查会议纪要内容以外的一般性设计更改或增加工程内容,必须费用落实并且工期许可,否则不予考虑。

4.6.8 除工程主管部门外,其他部门(单位)不得直接给设计、施工单位签发设计、施工变更联系单。对现场确有必要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过工程监理及主管部门审核认可后再转发。

4.7 设计收费

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按XX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等有关调整文件执行。

5 工程项目开、竣工阶段费用管理

5.1 工程开工管理

5.1.1 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必须具备初步设计已经通过审查批准、工程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三个必备条件。

5.1.2 根据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要求,为了保证工程开工后顺利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履行报建手续,严格开工条件审计制度。对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不予开工。

5.2 工程竣工管理

5.2.1 除用户工程以外的10 千伏及以下工程建成后全部由生技科负责运行管理。

5.2.2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初步设计批准的设计原则、施工图设计及审查会议纪要、设计(工作)联系单,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设备出厂技术标准、技术合同,施工图或施工图设计交底会议纪要明确国网公司、省公司、市局、局的“技措”、“反措”规定为依据,不得随意要求增加施工项目、提高验收标准,增加费用支出。

5.2.3 基建达标要以促进安全、文明生产为原则,应着重从工程造价控制,把握设备、材料进货质量,提高施工质量和工艺水平,加强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等方面下功夫,不因基建达标投产而增加过多的费用投入。

6 设备、材料管理

6.1 工程设备订货由生技部门技术认定和技术比标后,由安装公司上报xx电业局相关单位,按xx电业局物资部门招标单位依据设备、材料招标成果统一安排,xx局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6.2 辅助材料采购应通过招投、比标的方式择优确定生产厂家和供货单位。

6.3 为规范设备结算工作,必须加强设备订货清单管理。经过核定的设备订货清单,抄工程主管部门及财务科,作为设备款结算的依据。

6.4 审定后的设备清单,其数量、型号、品种规格均不得随意变更或增减。确需变更或增减,应有经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变更联系单为准。

6.5 工程概算中属生产运行单位使用的检修设备,测试仪器仪表等设备,不列入统一订货,由工程主管部门根据工程核定的概算费用和生产运行需要另行处理。随主设备附带的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在安装施工结束后由安装单位负责向生产运行单位移交。

6.6 设备到货后,物资部门应及时向局财务结算设备款。结算设备款时,必须提供订货合同和厂方供货发票原件,按出厂原价进行结算。工程投产后,经生技确认满足技术要求后,一个月内结清。

6.7 设备运杂费按国家电网公司、xx省电力公司规定计算,工程投产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

6.8 物资管理部门的设备结算情况纳入局绩效考核。

6.9 物资部门与厂方的经济责任关系在订货合同中明确。

6.10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需要更换或处理的,物资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有关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具体费用由物资部门提出,经工程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 3

6.11 工程承、发包与施工现场管理

6.12 《工程建设责任书》的签订

6.13 为规范电力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10 千伏及以上输变配工程必须由xx县供电局统一安排并组织建设。

6.14 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后,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由局与工程项目承建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工程建设中有关工作责任分工、费用结算、建设工期等问题。

6.15 工程发包费用管理

6.16 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工程施工全面实行招(议)标,择优录取施工单位。

6.17 工程施工前应先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价应以招标价或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为准。对于工程开工急迫,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既没有招标价又没有施工图预算审定价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价按批准概算相应部分投资的85%暂列,作为预付工程款的依据,待施工图预算审定后再作调整。工程款的支付办法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6.18 施工承包合同由工程主管部门拟稿,经领导审批后,由局或工程主管部门代表局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签订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各种施工协议(合同)书、委托书的签字代表权不得层层下放。

6.19 施工变更、签证费用管理

6.20 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情况确定工地代表长驻工地或经常深入工地,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对施工图设计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符的隐蔽工程,以及实际必须进行施工而设计未作考虑的项目,设计单位必须及时提供设计签证或提供设计联系单。

6.21 工程建设过程中属设计工作范围的技术签证或工程量变更签证,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及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 由设计单位负责签证。现场监理人员不得擅自签发属设计工作职责的现场签证。

6.22 属设计单位应出的设计联系单或设计签证,设计单位不得推委或拒绝办理。对于设计单位签证或设计联系单办理不及时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视情节轻重按总设计费的1-5%扣罚设计费。

6.23 工程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提出的设计变更,如涉及到技术问题的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属监理单位的现场签证或工作联系单,除有现场监理人员签字外,须经监理单位领导批准,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对工程费用有变动的签证或联系单,需经工程主管部门技经专业审查同意。对于重要签证,现场监理人员应事先向主管部门领导请示。

6.24 对于施工图设计有不确定因素的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 除技术问题外,还必须验收并明确具体隐蔽工程量,以便计价结算。

6.25 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签证、联系单,是施工单位内部费用结算的依据,不视为向建设单位结算费用的依据。

6.26 要提高施工图设计的严肃性。对施工单位未经设计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取得书面依据,又不符合工程要求的工程变动要坚决返工或重建。属施工单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不得纳入工程结算。

6.27 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和现场签证必须经监理单位同意,并报工程主管部门认可后转发,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不得直接发送设计变更联系单和现场签证。

6.28 工程费用日常管理

6.29 工程主管部门对整个工程的费用控制、支出,和总体平衡负责。工程中所有费用支出必须经工程主管部门办理,其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工程主管部门同意都不得擅自从工程中列支费用。 〖4〗

6.30 正常的工程费用支出和工程管理费用的支出,经工程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科办理。

6.31 根据xx省电力局浙电基(1997)1034号“关于颁发《xx省电力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管理条例》的通知”,工程主管部门有权作出单项费用在XX 元以下的工程预备费动用决定。

6.32 工程中的生产准备费用、绿化费用、工器具购置费、接口配套等在建过程中需要发生的费用,经工程主管部门审核后、领导批准后,并提供批函,财务科办理。

6.33 工程结(决)算

6.34 工程结算阶段工作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竣工决算阶段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工程施工单位配合。

6.35 工程完工缺陷处理投运后,施工单位上报有关费用结算资料,进行工程量审核后,生技科出具完工通知单,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工程审计和决算工作。

设计更改管理规定范文第4篇

1

总则

1.1

根据股份公司现行制度,结合酒店公司特点,制定工程成本类合同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节经济合同管理规定适用于工程承包合同、货物采购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本规定不适用于:酒店管理公司管理合同、各酒店外租区租赁合同、开办费涉及的所有合同、人力资源涉及到的所有合同,这些合同或协议按特定的程序申报。

1.2.1

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工程技术服务、酒店翻新改造之工程承包、各酒店项目部或各酒店项目公司办公用房房屋装修、新建及拆改等。

1.2.2

货物采购合同包括:工程材料设备采购、酒店翻新改造之材料设备采购。

1.2.3

技术服务合同包括:可研分析、勘察设计、规划设计、室内设计、造价咨询等顾问类,检测、面积测绘、宣传推广、模型制作等服务类。

2

合同办理

2.1

合同起草

2.1.1

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业务事项应事先签订合同,直接委托合同由直接委托办理部门负责起草,经招标确定合作方的合同由招标经办部门负责起草。

2.1.2

金额在2万元以下(含)的业务事项可不用签订合同,但应参照股份公司管理制度中零星采购和紧急采购程序处理。

2.2

合同谈判

所有经济合同的谈判,至少有二个部门的二名以上经办人员参与谈判。成本控制部必须参与所有经济合同的谈判。

3

合同审批及签订

3.1

合同签订的主体:

3.1.1

工程承包、货物采购合同由酒店项目部或酒店项目公司工程部办理。

3.1.2

技术服务合同由酒店公司设计部办理。

3.1.3

造价服务合同由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办理。

3.2

合同资料的报备:

3.2.1

合同签订后,由合同经办人员将合同签订相关档案(包括申请单、审批单、报价单、合同文本及各审批人审批意见的电子版原件等)的完整资料上报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

3.3

未成立酒店项目部或酒店项目公司的合同由酒店公司本部相应部门代为办理,股份公司法务部代为审批法律意见。

3.4

审批程序

3.4.1

股份公司经办的酒店第一类招标(采购)合同按股份公司管理制度执行。

3.4.2

酒店公司经办的第二类招标(采购)、地方类招标(采购)及直接委托合同,逐级报酒店公司总经理审批执行。

4

经济合同的履行

4.1

合同管理责任部门:

4.1.1

工程承包、货物采购、监理合同:所属酒店项目部或项目公司。

4.1.2

造价咨询合同: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

4.1.3

各项目设计服务类及酒店技术服务类合同:酒店公司设计部。

4.1.4

酒店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类合同:酒店项目部及酒店项目公司设计部。

4.1.5

合同管理责任部门的负责人是负责合同履行的主要责任人。

4.2

合同台帐建立:

4.2.1

工程承包、货物采购、造价咨询及监理合同台帐:所述酒店项目部或酒店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建立。

4.2.2

设计服务类及酒店技术服务类合同台帐:酒店公司设计部负责建立。

4.2.3上述合同台帐每月25日报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审核后、由后者统一报股份公司成本控制部备案。

4.3

股份公司所属项目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非前述合同台帐,跟踪监督非前述合同执行情况,并于每月月底将该台帐电子版通过企业OA系统提交给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存档备案;各业务经办部门应配合收集、整理和及时提交非前述合同执行的相关资料。

4.4

前述合同执行过程中、以及完毕后,合同管理责任部门应依据《供方履约评估指引》的规定进行合同执行评估,经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审核后报股份公司成本控制部备案。

5

合同档案管理

5.1

合同签订后,股份公司所属项目公司财务部、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酒店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即含各酒店项目部和各酒店项目公司行政部档案员,下同)必须留存一份原件(正本或副本),其他部门需要留存合同的,由酒店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

5.2

合同档案包括合同原件、合同审批记录、合同签收记录、《供方履约情况评估表》等,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搜集、整理、归档。

设计更改管理规定范文第5篇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所称政府投资工程,是指使用镇本级及上级政府投资项目配套资金的所有投资工程,具体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建设项目,及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等。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工程管理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切实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工程管理领导小组。

三、管理要求

(一)凡本意见适用范围内的所有投资项目须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进行项目立项审批后方可实施。如遇特殊情况需立即施工的各类应急性项目,在不违背上级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条线主管领导报镇主要领导认可后可先行实施。

(二)镇工程管理办公室根据工程造价,采用不同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1、限额以上投资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在市招投标中心组织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的规模[参考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政发〔〕82号)]:

(1)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

(2)农路、农田水利、单座桥梁改造估算经费在20万元以上的;

(3)装修工程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4)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5)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2、估算价5万元以上限额以下的单项投资项目,原则上由镇工程管理办公室按相关程序组织镇本级公开招标;

3、估算价5万元以下的单项投资项目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采取竞争性谈判(即议标)、直接发包或根据同时期、同类型项目择优选择信誉好、价格低的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定标。

各类项目凡涉及到估算价的必须由项目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质认价。

(三)通过相应程序确定的中标单位,原则上根据工程类别,重大项目由镇长签订合同,一般项目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由条线主管领导代表镇长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四)所有工程合同文本在签订前,须报镇主要领导同意,由镇工程管理办公室审核、编注合同号并登记后(编注号码后,合同内容不得更改),方可正式签订。各类合同文本原则上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一般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送一份到党政办公室备案,其余由工程管理办公室保存,甲方的合同正本由镇工程管理办公室代存,并于年底移交镇财政所。凡不按规定编注合同号和办理报送备案手续的工程,不得开工建设,不得申报和支付工程款。除应急类工程,所有工程在签订正式合同后方可施工。应急类工程必须在开工后三日内将合同签订到位。

(五)镇工程管理办公室为合同管理、投资控制及协调的主体部门,在施工前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进行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并会同相关条线定期考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加强过程控制。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预算实施,原则不得随意变更、追加工程量,确实需增加工程量的必须由条线主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讨论,拿出相关实施意见后报主要领导批准,经党政人联席会议通过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签订及备案程序与原签订合同的程序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