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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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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

环保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范文第1篇

据悉,针对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的环境突出问题,城关街道办牵头,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县城管局、住建局、房管局和县住宅开发公司配合在小区雨水渠内铺设管道,将3户居民的生活污水接入世昌路城市污水管网,现已全部完工,同时,进一步加强污水管网维护巡查;县城关街道办村垃圾填埋场增加建设排洪设施;6个污染严重养殖场已经刮粪通道及时修缮,粪便抽运还田,1个养猪场和1个养鸡场出售所有存栏并现场关停;3个基本不属实的已责令企业加强生产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曾经存在环境问题的点位,正在发生极大变化。

截止目前,针对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的18个问题,经核查14件属实,并逐一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已完成整改11个,正在整改3个;4个养殖业主被镇纪委约谈,1家企业负责人被环保局约谈,4家单位相关人员被县纪委及县领导约谈。

据了解,该县以落实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更大气力、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丹江污染防治、污染减排、环境监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宣传等六大工作,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将水源保护、工业污染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成册,“两台一报”开设环保专栏,大力开展环境保护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六进”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建立防范处理机制。制定《中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制度》及《环保问题举报线索办理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确保办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责任落实机制。紧紧抓住主体责任,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意识,与镇办、有关单位签订环境保护责任状,做到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

环保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范文第2篇

一、问题整改基本情况

我局迅速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把工作任务细化到队室和责任人,全面落实责任制,切实把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逐条落实、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制定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贯彻落实县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质监局关于印发2017年煤炭质量监督性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质监发[2017]49号),制定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7年-2018年煤质抽检“冬防”工作的通知》,切实履行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职责。

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燃煤锅炉的监管。严把新装燃煤锅炉准入关。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严把锅炉使用准入关,严格落实“三个不得”监管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锅炉,不予受理安装告知,不予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不予办理使用登记”,

二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组织相关股室和业务人员对全县辖区在用生活燃煤小锅炉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承压燃煤锅炉(特种设备)开展深入排查,全面掌握城镇建成区范围内属于特种设备目录的燃煤锅炉企业数量、锅炉型号、锅炉蒸吨数及锅炉设施情况,建立燃煤锅炉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三是严把新装燃煤锅炉准入关。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燃煤锅炉,不予受理安装告知,不予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不予办理使用登记,2017年3月20日以后,再未受理办理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登记使用手续。并不断强化全县锅炉监督管理,确保锅炉安全规范使用。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工信、发改、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燃煤锅炉整治、淘汰落后燃煤锅炉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确保燃煤锅炉整治到位。大力推广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辖区内供气管网覆盖情况,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生物质成型燃料或其他清洁能源替代原有燃料。

五是加大煤炭产品质量监管。积极协调环保、工信、商务、工商部门对县内所有用煤单位和煤炭经营网点进行摸排,核实煤炭销售企业和常年用煤单位的数量和基本信息,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共排查出煤炭使用单位36家,煤炭经营单位82家,煤炭加工单位1户,尚未投产,建立了相关台账,摸清了全县煤炭企业底数。同时,进一步加大煤炭生产加工企业、流通领域、使用单位入场煤、炉前煤监督检验频次,督促煤炭经营单位认真履行煤炭检测制度,要求每批购进煤炭向供货商索要检验报告,每月组织执法人员采取“双随机”工作方式,对全县重点用煤单位、煤炭经销点进行抽样送检,共开展煤质抽检130批次,合格113批次,合格率87%,将17家抽检不合格的煤炭经营单位移送县工商局进行处理。推进煤炭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行业禁入和退出机制,提升煤炭质量安全监管,对检测结果进行公开,保障燃煤质量。

三、整改取得的成效

根据《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我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排查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加大了全县用每单位、煤炭经营单位抽检送检力度,保障燃煤质量,煤质检测台账进一步完善,对抽检不合格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理,有力的杜绝了不符合标准煤炭的使用、销售。二是锅炉使用登记严格落实“三个不得”监督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锅炉,不予受理安装告知,不予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不予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不断强化了全县锅炉监督管理,确保了锅炉安全规范使用。

四、向社会公开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单位公示栏及时公开煤炭质量抽样检验结果以及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县质监局将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强化整改工作。

一是严把新装燃煤锅炉准入关。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燃煤锅炉,不予受理安装告知,不予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不予办理使用登记。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加强与工信、发改、建设、商务、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燃煤锅炉整治、淘汰落后燃煤锅炉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确保燃煤锅炉整治到位。大力推广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辖区内供气管网覆盖情况,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生物质成型燃料或其他清洁能源替代原有燃料。

环保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范文第3篇

今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就检查情况与区人民政府交换了意见,指出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切实整改区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的有关问题,特制订整改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区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蒲开文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邵瑜,副区长朱继中、冯紫明、张洪祥、朱俊、史江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安监局副局长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工作重点

1、关于《安全生产法》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的问题。

责任领导:朱继中

牵头部门:区广播电视局、区电子政务中心、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形成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2、关于农村建房无规划设计、无资质施工等问题。

责任领导:蒲开文

牵头部门: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利局、区房管局、区电力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在建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和防护情况、消防通道和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危房改造等进行检查,重点对各乡镇集镇及农村建房无规划设计、无资质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从重从严查处建设工程违规发包、个人和不具备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承揽工程。研究解决农村建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3、**市白塔花炮厂厂房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小东门烟花爆竹市场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责任领导:朱继中

牵头部门: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经委、区建设局、区工商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中小企业局、区卫生局、区电力公司、**镇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对小东门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全面排查,规范经营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规经营门市,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坚决依法取缔。督促指导**市白塔花炮厂、清江鞭炮厂按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对厂房进行改造,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小街子、文星街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责任领导:蒲开文

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房管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文体局、区工商局、区广电局、电信公司、区电力公司、东、西城街道办事处。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文星街、小街子、土星街片区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整治电力线路老化、架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等问题,安装配齐消防设施,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整治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齐等火灾隐患。

5、农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车违规载客,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领导:蒲开文

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农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重点,集中开展对经营业主、驾驶人员、中小学生和干部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重点查处农用车、货车载人,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和三轮车超载搭人行为。公安、农机、交通等部门要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对重点时期、重要地段的监控,从严打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6、农网改造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责任领导:冯紫明

牵头部门:区经委

责任单位:区广电局、区电力公司、电信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增强农民安全用电意识。深入开展农电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农电线路、电视光纤线路、通信线 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整治电力线路、通信、闭路电视光纤同杆架设和在电力线路下违规建房,禁止无证操作和私拉乱接,排查、整治农网改造中的安全隐患,严防农电事故发生。

7、乡镇安办建设不规范、安监队伍亟待加强等问题。

责任领导:朱继中

牵头部门: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人事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推进乡镇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

各地、各牵头部门、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保障经费投入,强化整改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好整治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墙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环保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范文第4篇

一、整改重点问题

1、群众文化方面:一是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缓慢;二是农村文艺人才奇缺;三是群众性娱乐活动不多;四是群众享受文化产品太少;五是对群众文化的辅导工作有待加强。

2、文化阵地及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二是县文化馆专业人员少;三是乡村文化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辅导能力不强,对基层文化队伍的培训力度要加大;四是县以上专业人员下乡村指导基础性工作不多。

3、文化市场管理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网吧、游戏厅的稽查力度。网吧市场不同程度的存在超时经营和未成年人上网等违规经营行为;二是对歌舞厅的管理还要进一步加强,影响周边生活的现象时有发生。

4、文物保护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文物的普查力度,发现和保护好更多的客家文物;二是申请国家保护的项目不多,要进一步加大申报力度,争取有更的文物列入国家保护范畴。

5、机关效能方面:一是机关作风、办事效率、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局领导与文化经营户的沟通要进一步加大。

6、其他方面:一是电影大片播放不多;二是图书馆节假日应该进一步开放;三是客家灯彩艺术团的优秀人才应进一步补充。

二、落实整改措施及责任

(一)文化市场管理

1、整改措施:一是以网吧整治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不间断巡查,做到条块联动,全面扼制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二是借助社会舆论加大整治宣传力度。三是强化网吧业主培训,与网吧业主逐户签订了经营责任状,严格合法经营,并在每家网吧经营场所制作了“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警示标志牌和“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四是与电信部门协调解决网吧超时营业现象。五是对夜晚露天卡拉OK和室内歌舞厅必须在12点前停止营业,有效治理噪音污染,消除扰民隐患。六是歌舞厅的审批实行公示审批,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有效杜绝噪音扰民问题。七是与环保部门联合抓好噪音污染问题,规范娱乐场所的经营行为。八是公布投诉电话提醒广大市民,向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投诉,投诉电话为12318。

2、责任人:刘华禄

3、责任单位: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二)群众文化工作

1、整改措施:一是要加强信息传递。及时总结交流群众文化活动经验,有效地指导群文活动。二是要加强典型示范。通过调查研究,重点帮扶,逐步培植各种类型各个方面的群文活动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带动全面提高质量档次。三是要加强办班培训。创造条件举办各种培训班、业余艺校等,培养各种人才。四是强化配套服务。如开展活动业务咨询,编写印发各种辅导和活动材料,供应各种器材工具。五是更新活动方式。逐步淘汰一般性档次较低的活动项目,增设熔思想性、知识性、娱乐性于一体的档次较高的具有独特风格的活动项目。

2、责任人:熊军斐

3、责任单位:县文化馆

(三)文化阵地及队伍建设

2、责任人:刘华禄

3、责任单位: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四)文物保护工作

1、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文物保护工作方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保护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二是做好文物普查工作。在2010年前,完成对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进一步调查、研究,力争有新发现、新认识,凡有重要发现,应根据价值及时申报和核定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并采取保护措施。三是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坚持在有效保护文物的前提下,进行经济建设,合理利用文物资源,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的监督管理。四是清理整顿文物市场。加强对文物市场的调控和监督管理,依法严格把握文物市场准入条件,规范文物经营和民间文物收藏行为,确保文物市场健康发展。坚决取缔非法文物市场,严厉打击盗窃、盗掘、走私、倒卖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2、责任人:罗德胜

3、责任单位:县博物馆

(五)机关效能方面

(六)其他几项工作

三、几点要求

1、领导带头,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县文化局班子成员要带头抓好整改,督促各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环保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目前开展的环保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利在当前、功在千秋的利国利民的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来抓,通过集中整治,使我县“十五小”、“新五小”得到彻底清理,反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违规生产和违法排污问题得到有力查处,以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整治重点

按照“乡镇摸、部门排”的分工,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彻底清理国家明令禁止“十五小”、“新五小”。由县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在前期初步摸排的基础上再摸底、再排查,重点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生产、非法排污的小化工、小电镀等,县里对各乡镇组织抽查,并依据有关政策法规,按程序对查出的“十五小”、“新五小”进行依法取缔、关闭等。整个清理整治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步骤和分工

(一)动员排查阶段(7月10日—25日)

1.县、乡镇分别组织召开“十五小”、“新五小”的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由县经委、各乡镇组织实施)

2.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组织拉网式排查。县政府成立“十五小”、“新五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对本辖区内“十五小”、“新五小”情况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再摸底、再排查,调查摸底登记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7月25日前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委)备案。(由县及各乡镇组织实施)

(二)实施整治阶段(7月26日—8月25日)

1.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实行多部门联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并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对查出的“十五小”、“新五小”区别不同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关闭。(由各乡镇及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2.加强对各乡镇“十五小”、“新五小”清理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将组成联合检查组,有重点地对部分乡镇清理“十五小”、“新五小”、落实整改措施和处理情况进行抽查,定期通报整改情况。(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验收总结阶段(8月25日—8月31日)

1.各乡镇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后,向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验收,对验收提出的问题,由各责任单位继续组织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整治任务。(由各乡镇组织实施)

2.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整改材料,报市“十五小”、“新五小”专项整治办公室复查验收。(由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机构,专门组织开展“十五小”、“新五小”清理整治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十五小”、“新五小”清理整治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统一领导、多方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把专项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实做好摸底排查工作。要广泛宣传,调动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对本辖区内的“十五小”、“新五小”进行全方位的摸底调查,设立举报电话(县经委:8212182,县环保局:8026005),并在县电视台公布,全面查明和掌握“十五小”、“新五小”情况,以便为后续彻底清理整治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三)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切实推动清理整治工作有效扎实开展。各乡镇要注意加强与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和沟通,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重要情况和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