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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财务问题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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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财务问题整改措施

巡察财务问题整改措施范文第1篇

一、整改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视组在巡察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合作社在建设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树立系统思维,建立问题台帐,提出解决措施,实施“销号”管理。

(二)坚持较真碰硬。聚焦突出问题,坚持从严要求,狠抓责任落实,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解决的制订计划,限期整改到位,坚决做到真反思、真整改。

(三)坚持质量优先。按照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把质量,狠下一番“绣花”功夫,防止浅尝辄止,不断加大“进”的力度,提高整改效果。

二、整改目标

(一)认识到位,增强攻坚动力。着力解决领导干部思想上重视不够、认识不足的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整改的决心和动力。

(二)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实效。按照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要求,聚焦突出问题,细化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责任人,逐一“销号”整改。

(三)措施到位,健全长效机制。以整改为契机,积极探索针对性强的工作举措,进一步完善合作社建设、管理、运行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农民合作社健康稳定发展,充分发挥合作社在产业发展和农民脱贫、增收致富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合作社日常管理和服务。在全县每个乡镇农经站固定1-2名工作人员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负责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指导、政策咨询、信息统计等服务,现场帮助合作社解答政策方面的疑惑,解决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协助合作社申报农产品质量认证,创建合作社产品品牌,壮大合作社发展实力。

(二)深入开展示范合作社创建活动。在全县组织开展以“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示范合作社创建活动,要求合作社严格按照“四化”标准进行生产和经营管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和利益分配机制,及时发现和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同时,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对产业发展好、运作规范、带动力强的合作社在项目安排、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通过以点带面,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三)加大合作社骨干培训力度。结合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加强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相关政策法规和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同时,组织合作社骨干人员到外地参观学习,开阔视野,通过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用以指导当地合作社的发展。

(四)创新合作社联结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合作社在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建立“合作社+基地+农户”联结服务机制,引导合作社与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同时,抓住阿里巴巴、京东集团等大型电商企业进驻我县的有利时机,与合作社建立直采直供关系,为农产品销售搭建便捷通道,提升合作社的产业发展水平,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四、时间安排

整个整改工作从9月16日开始,至9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摸底调查(9月10-15日)。局组织包片挂点领导与县乡镇农经站和农业综合服务站的同志深入各乡镇对全县所有农民合作社在依法登记、民主管理、财务规范、经济实力、服务能力、产业发展、社会声誉等方面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

第二阶段:整改落实(9月16-25日)。针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9月26-28日)。局组成检查组,对合作社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搞好查缺补漏,对整改不力,不能发挥任何作用,不按规范进行管理的合作社,建议工商部门对其取得的法人营业执照予以注销。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规范合作社建设管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定期调度整改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研究解决整改落实中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巡察财务问题整改措施范文第2篇

一、全面开展“回头看”

各部门要在2020年“小金库”专项整治活动基础上,全面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按照范围全覆盖、层级要到底、内容无遗漏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排查、督导抽查和全面评估工作。

(一)全面排查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排查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全面排查工作负总责。要全面排查本级及所属单位是否存在“小金库”问题,重点是易发多发领域和所属基层单位,对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立行立改,严肃查处。要认真填报《“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小金库”全面排查情况统计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在单位公示后,逐级汇总上报。

(二)督导抽查

在全面排查基础上,财政部门牵头开展督导抽查,对有举报线索的、“零报告”的、易发多发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随机督导抽查。对督导抽查中发现的组织领导不到位、全面排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以及瞒报漏报“小金库”等问题,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全面评估

各部门要从思想认识、政策宣传、监督检查、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和执纪问责等方面,全面查摆“小金库”防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加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建议,并认真填报《“小金库”全面排查情况统计表》、《2020年专项整治以来发现和查处“小金库”情况表》,连同部门承诺书一并于10月29日前报送区财政局。

二、强化常态化监管

全面聚焦“小金库”发现难、问责不到位和监管制度不落实等难点,不断强化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通过采取报告通报、监督检查、承诺公示和预算公开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常态化监管体系。

(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各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本级及所属单位“小金库”自查工作。同时,要强化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小金库”检查工作。

财政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常年设立“小金库”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信箱),接受群众举报。每年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既要做好对本级各部门的检查,还要下查一级,重点对有举报线索的、“零报告”的、易发多发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抽查。同时,坚持将“小金库”问题作为预决算公开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日常财政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各部门要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本单位发现和查处的“小金库”情况,包括单位自查、巡视(巡察)、纪委(监委)执纪审查、财政和审计监督检查等发现和查处的“小金库”问题。

各部门每季度结束三日内,向区财政局汇总报告本级及下属单位发现和查处的“小金库”情况。(附件2和附件3)

(三)持续推进预算公开

持续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的内容,除法定信息外,部门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各单位每年定期要向职工公开资产购置(出租、处置)、会议培训等经济业务事项。同时,向职工公开非税收入、会议费、劳务费、接待费、印刷费和采购支出等具体的财务收支情况。

(四)坚持年度承诺公示

各部门及所属单位每年要对“小金库”情况作出公开承诺,填写《“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在单位公示后,所属单位于每年1月20日前报主管部门备案,各主管部门将本部门承诺书于1月31日前报区财政部门备案。

三、严格责任落实

做好“小金库”防治工作,是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两个责任”、执行“六项纪律”和推进“三查三问”活动开展的重要举措,要坚持责任落实常态化、制度化,并通过严格执纪问责强化责任落实。

(一)抓住“关键少数”

各部门各单位承担“小金库”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小金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小金库”防治工作负总责。今后凡在“小金库”日常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纪委(监委)执纪审查、财政和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小金库”问题的,要严格问责。

设立“小金库”的单位,不论金额大小,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二)纳入“三查三问”范围

各部门要将“小金库”防治工作纳入“三查三问”范围,把“小金库”自查、检查、处理问责等情况列入“三查三问”清单,按季度逐级上报。

(三)严格追责问责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发现的“小金库”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凡发现对“小金库”问题不报告、不处理、不问责的,按照党纪政纪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