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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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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履职报告

住建局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住建局领导:

根据住建局领导统一安排部署,针对我县教育建设项目参建各质量责任主体的市场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展开集中整治检查,依据关于印发《社旗县教育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社住建字【2019】40号文件),我站立即抽调专业精干力量配合县教育体育局于2019年7月1日至7月2日对我县城内赊店一小、二小、七小、县第二初级中学、宛东实验高中、潘河街道中心小学(柳营小学)、县新时代国际学校,共七所学校进行实体质量、质量行为进行检查。

按照方案内容要求,经过各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近20天的自查自纠后,在本次检查中仍发现较多严重问题,现汇报如下:

1、七所学校未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办理质量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在建实体工程未按照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督;

2、赊店一小、二小、七小、县第二初级中学、潘河街道中心小学(柳营小学)、县新时代国际学校现场使用的施工图纸未经图纸审查机构审查,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3、七所学校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各重要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尽责;在检查时,赊店一小、二小、七小、县第二初级中学、宛东实验高中、潘河街道中心小学(柳营小学)、监理人员无一人到岗履职;

4、赊店一小、二小、七小、县第二初级中学、潘河街道中心小学(柳营小学)、县新时代国际学校未能提供施工保障资料及原材料检测报告,建设单位所委托的检测机构未按照社住建字(2018)58号文件要求,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5、由于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无法提供施工保障资料,导致参建七方质量责任主体不明确;

6、2019年7月1日,在对七小新建工程B/15框架柱混凝土现场回弹法检测强度后,发现该项目使用的混凝土在超过28天龄期情况下,强度值不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在对一小续建教学楼实体质量检查时,发现部分基础圈梁混凝土破损严重及露筋、个别楼梯栏杆立杆间距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部分窗台压顶进墙长度不符合GB50300-2013验收规范要求、外立面窗台高度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构造柱未按图纸要求加设箍筋加密区、主体结构部分砂浆观感强度低;

2019年7月2日,在对新时代国际学校节能部分施工过程中,发现其外墙保温过程施工过程中擅自加沙(非保温材料);

7、七所学校,现场未留置同条件及标准养护试块,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赊店一小、二小、七小、县第二初级中学、潘河街道中心小学(柳营小学)、县新时代国际学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实施防雷验收计划、合同及检测。

已针对以上项目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整改期限为七日,至目前仍未收到整改回复。

住建局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一、纪委的监督责任

纪委的监督责任,是指局纪委在市纪委和局党委领导下,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和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腐败案件。纪委根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把查办案件作为监督工作的主业,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把强化问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实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的根本转变。

纪委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做到党委的工作任务安排到哪里,纪委的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努力与党委决策“合拍”,为监督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根据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内容,结合本局工作职责,纪委应履行好以下责任:

(一)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肃查处违的纪律的行为,突出对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单位、科室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落实“一岗双责”。

(二)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突出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加强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依法行政,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监督检查局属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局党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加大执纪力度,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零容忍、出重拳”。加强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着力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严重违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行政执法、行政许可、重大工程等环节的腐败案件。

二、纪委的监督内容

按照市政府对本局职责范围的划分和定位,纪委监督主要包括对选人用人、重点工程建设、稳定、履职能力、重大决策等五个方面工作的监督。监督对象为局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

(一)选人用人方面的监督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造就一批理想信念坚定、务实正派、能力过硬、敢于创新、甘于奉献的干部队伍。

监督重点

1、是否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按照市政府三定方案的规定核定干部职数,干部职数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在干部的使用上是否严格执行《住建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暂行)》,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3、是否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是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对重点工程的监督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监督的目的是保障重点工程建设规范有序,促进住建干部职工队伍廉政,打造廉洁工程、阳光工程、放心工程,确保工程项目依法规范实施、快速推进、安全运行、优质高效。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项目运作、施工重要节点、工程质量、验收、决算审计、资金拨付等方面依法依纪实施的监督。

监督重点

1.工程前期准备阶段:

(1)项目组前期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2)凡进行招投标的项目,项目组对竞标人的资质、经营状况、业绩、综合实力等基本情况进行预审和考察情况;

(3)招标办对招投标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和定标等重点环节的工作情况;

(4)各项目组是否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了《廉政合同》。

2.施工阶段:

(1)项目组及相关部门的人员、设备是否与投投标书相符,有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进行了审查并予以处理,检查相关人员是否到位;

(2)工程合同是否得到严格履行;

(3)工程需要变更的,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

(4)大宗的材料采购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5)施工日志是否按时如实记录;

(6)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擅自改变项目和投资数额,是否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进度计量支付工程款。确保资金拨付及时、使用规范、管理透明。

3.验收阶段的监督:

组织验收的科室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的工程交(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进行。

(三)对工作的监督

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局出发,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把群众利益放首位,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地加强管理,完善服务是局属单位及各科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监督的重点

1.是否全方位畅通和拓宽渠道,及时办理政府“12345”热线、“百姓办事零障碍”、“政风行风热线”“阳光网”、网络舆情等交办和反映的各项工单。

2.是否坚持“整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构建稳定工作体系。

(1)是否完善接待制、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是否规范阅办程序;

(3)是否坚持领导阅办、督办制度;

(4)因各单位调处不力和排查、化解矛盾不及时引发的群众上访或集体上访事件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取消年底评优晋级资格。

(四)对履职能力的监督

严把干部履职关,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科学履职和正确履职,切实转变作风,避免、形式主义和主观主义,提高工作执行力和落实力。

监督重点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分解落实以及作风建设情况;

2.执行局党委决定的情况;

3.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政纪方面情况,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4.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行政权力情况;

5.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公务用品采购、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6.党务政务公开情况;

7.作风建设情况。

(五)对重大决策的监督

监督重点

1.是否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是否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3.行政领导集体讨论决策重大事项是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会议集体议事、行政首长最后决定的决策原则。

三、建立健全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谈话提醒约谈机制。

建立健全廉政谈话、提醒以及约谈机制,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班子成员与分管范围的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督促落实廉洁从政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新任的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由纪委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对党员干部出现的作风、效能、纪律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提醒。

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单位,由纪委对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约谈,予以诫勉提醒并督促纠正。

(二)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综合发挥纪委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机制作用,督促各单位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同时,建立健全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考核机制,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作为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责任落实体系。

(三)建立健全责任追究问责机制。

对各科室、局属单位出现以下行为的实行责任追究并问责:

1.落实“一岗双责”不力,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

2.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3.对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4.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

5.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6.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住建局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根据工作需要,本学期我主要从事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联系及幼儿园财务线工作,现将一学期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幼儿园新建工程

领导重视(上半年新城、街道、教育局领导多次到现场指导工作、资金保障);部门配合(设计、监理、施工、业主、沟通及时顺畅);村领导及百姓理解(夜间施工期间反响较小);认真履职(施工日就是工作日、戴着安全帽、穿着雨鞋常态化、工地上晚上加班,也因此看到了建设锦园的万家灯火)。上半年尽管受疫情影响,但工程一直没有停下来。端午假期最后一天(27日),下午雨很大,照常施工。截止到6月底,幼儿园新建工程地下室顶板已浇筑完成,共支付工程款1500万元左右,基本符合年度施工项目形象进度。

主要工作:

二月份

1.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复(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协助街道复工复产领导小组,要求施工单位在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组织人员有序复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疫设施的配备,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做好测温、登记、消毒等;加快完成临时板房设施设备完善、标识标牌和施工人员出入实名制设备安装、冲洗池建设、“七牌一图”上墙。

2.做好“送温暖活动”。针对复工期间施工单位实际困难,街道及幼儿园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幼儿园暂借测温仪、幼儿园空余办公设备借用、送快餐面及防疫口罩等)

3.组织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进行了施工图图纸交底会审工作,教育局基建指导小组汇同参与进行。

4.配合区质安检站到工地对现场进行开工前的检查验收。(2.28,4.24,5.08)

三月份

1.桩基设备进场并于3月5日打下第一根围护桩。

2.联系设计对幼儿园新建工程装修进行交流研讨。

3.参加了工程深基坑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视频会议,初步通过该施工方案。

4.联系新城做好红线范围内雨水管迁改工作。

四-五月份

主要进行5号楼基础浇筑及地下室土方开挖和基础浇筑。(期间对5号楼基础独立承台设计方案改为筏板基础汇同设计进行变更工作,4月24日和5月8日住建局质安检站来工地进行了基础浇筑前的验收。)

六月份

1.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教育基建项目管理培训。

2.参加了室内装修图纸会审会议。(教育类基建项目专班人员参与)

3.参加了新建工程超限支模架方案专家论证会。

二、财务线工作

本学期总务线大量的工作在园办3俞慧娜副园长安排下主要有陆彩华和王春华老师完成。财务线本学期完成工作如下:

1.及时完成薪级工资调整完善统发工资信息。

2.完成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3.及时完成行政、食堂账年度结转并及时记账。

4.指导教师完成2019个税的清算工作,并对个别教师附加扣除信息予以调整。

5.完成2019年度财务报告。

6.完成2020年度在编教师财政供养工作。

7.协助园办3完成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8.协助园办3做好2020年暑期维修及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组织的单一来源采购自查工作。

10.审批、发放在编教师2019年度综合目标奖及安全创建奖的发放工作。

11.完成2019年度单位内控报告。(申购单钉钉审批、外单位人员进场审批)

12.配合园办做好建设分园家长接送车停放场清理工作。

住建局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迁建工作进展情况

1.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2.积极落实项目立项工作

为了尽快完成立项的审批工作,多次与市发改委沟通和商谈,发改委的意见是投资超过一个亿的项目,按规定需报省发改委审批立项。

3.完成了医院选址定点工作

4.多次协商建设用地事宜

关于用地一事,多次与新城办、谭马村就医院用地进行了商谈,新城办及谭马村群众对医院迁建一事非常欢迎,也把此事当作村上发展的新机遇。村上已多次召开两委会及村组代表会议,原则同意医院用地建设。

5.与银行达成建设资金贷款初步意向

6.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对项目进行评审

与国土、环保、安监、文物、地震、气象、人防、消防等部门就项目的土地预审、安全评审、环境评审、文物勘察等事宜进行了联系沟通,以上的评审需要立项后正式进入程序。

二、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尽管迁建办公室多方沟通,积极协调,付出了一定的努力,也取得了初步的进展,但总体来看,工程进展仍不理想,没有按原定计划完成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立项

①按照总体规划,由我市一次立项,分期建设;

②由经发局做好国家投资住院楼建设项目变更的申报;

2.定点范围内涉及到的迁移工作

②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建安公司汽修厂(5794.2m2,8.69亩)整体搬迁;

③复转军人培训中心、焦化厂铁路专线所属土地的划拨。

3.征用土地:包括返还地、地表附着物的赔偿及复垦费。

4.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的管网及道路建设。

5.建设资金

①项目资金2600万;

③原址置换;

④争取上级支持;

⑤市财政保障;

⑥争取社会捐赠。

6.相关税费的减免

建设项目中涉及住建、国土、环保、安监、人防、地震、气象、公安、文物旅游等部门的费用应给予政策上的减免。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市医院迁建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任务繁重,涉及面广,现依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将各相关部门职责细化明确如下:

经发局负责项目立项和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变更等工作;

住建局负责项目规划、评审、招投标,配套设施建设及工程质量的质检等工作;

国土局牵头负责土地征用工作及矿务局汽修厂、征稽所的定点搬迁,卫生、新城办等单位配合成立相应工作组,抓紧工作;

财政局负责相关资金的落实,包括贷款、征地费用及国有资产的置换、划拨等工作;

环保局负责项目的环境评审等工作;

安监局负责项目建设的安全评审等工作;

文物旅游局负责文物勘察等工作;

人防办负责人防设施相关手续的审批等工作;

地震局负责抗震能力评审等工作;

电力局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电力保障等工作;

新城办配合做好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确保施工顺利;

公安局负责消防评审,确保项目工程顺利进行;

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审计工作;

监察局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

迁建办公室及卫生局负责医院迁建总体工作的协调、规划、实施,配合好相关部门的工作,定期召开相关会议。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市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是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是我市的民生工程、重点工程。为加快筹建进度,实现早日开工,需进一步强化领导,严肃纪律,在迁建工作领导小组及迁建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确保筹建工作加力提速:

1.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汇报碰头会,强化沟通协调力度。建议从现在开始,每月至少召开1次汇报会,及时掌握进度,及时解决筹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住建局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

县委、县府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强调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并下发重要文件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具体责任和任务目标。全局上下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以“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为工作要求,以严防和扫清住建领域“黑”、“恶”势力,打击和整治各类违法违规乱象为总体目标,明确了各股室责任,强调了工作纪律。乱象整治开展过程中,局党组不定期专题开会听取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和部署下一步工作,努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局党组开会研究明确工作重点,并将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细化,按股室职责分工落实具体工作任务。深挖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六类问题为重点:房产股负责排查和打击房地产开发领域“黑恶”势力。一是恶意欠薪、暴力讨薪等黑恶势力;二是开发企业非法民间融资、一房多卖、涉黑洗钱等违规违规不法分子;建管股股负责排查和打击项目建设中的“黑恶”势力。一是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黑恶势力;二是在征地、租地、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阻挠工程建设等黑恶势力;质安站负责排查和打击质量监督工程中垄断建筑材料供应、出具虚假报告,抢买强卖等黑恶势力;同时加大对工程建设单位违法工程质量安全的不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三年的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

(一)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方面。一是采取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强化宣传力度。同时将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宣传与法治宣传结合,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形成了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提高了法律意识;二是按照“有黑打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采取不定期核查的方式,对全县房地产开发有无非法集资、涉黑洗钱、开发企业有无虚假宣传、无证预售、有无合同纠纷等黑恶势力进行全面排查。有效规范了企业的行为,震慑了违法乱纪现象;三是全覆盖对项目进行排查,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存在一房多卖,是否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或向购房人收取定金、预定金、诚意金,是否存在在房产交易中强迫交易或虚假广告、信息等行为;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涉黑洗钱等行为;全覆盖对成都厚盟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分公司、县永恒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进行了排查,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存在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克扣押金、暴力驱逐承租人等行为。三年行动以来,未发现该领域违法行为;四是为了规范房地产领域市场监管,还制定和下发了《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并严格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监管账户,销售资金实行银行监管,并严格预售房网签备案登记制度,保障了新开楼盘的正常运转,杜绝了一房多卖、涉黑洗钱等违法行为;五是处置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乱象,充分吸取“龙吟半岛”、“谊桥花园”等房地产开发小区的各类“乱象”教训,多部门联合开展处置历史遗留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问题。目前已经基本解决“谊桥花园”遗留问题。共兑付“谊桥花园”债权债务问题处置资金520万元,解决了业主“办证难”,问题。已启动“龙吟半岛”遗留问题解决备案房屋的登记办证,下一步将继续协助配合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展剩余问题的协调和处置。(二)打击各类违章搭建方面。会同自然资源局、泸桥镇、社区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大力开展土地乱象治理,加强拆违治乱整治。已全县累计拆除违法建(构)筑物2942处215847.7㎡。持续整治给违法违规搭建人形成巨大威慑,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良好氛围。(三)建筑市场乱象方面。三年来对全县67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行了违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使用“瘦身钢筋”、“粉末砖头”、违规出具虚假报告、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等乱象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排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到标1起,对施工单位处以6万元的罚款,对监理单位处以1万元的罚款;处罚一起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的开工现象,对建设单位处以2.7万元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以2万元的罚款。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方面共计进行9分的不良行为的扣分处理;以上挂牌督办问题已整改完销号,形成闭环管理。截止目前,建筑市场乱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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