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建筑工程自查自纠报告总结

建筑工程自查自纠报告总结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建筑工程自查自纠报告总结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建筑工程自查自纠报告总结

建筑工程自查自纠报告总结范文第1篇

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__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责任为手段,提高从业人员遵法守规意识,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具有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促进我镇建筑施工安全形势 的持续稳定,继续对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实行“零控制”。

突出现场、深入一线,在各类建设工程现场开展“六整治五落实”工作。

(一)突出整治以下6类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

2、土方(隧道)开挖;

3、脚手架;

4、模板支撑体系;

5、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

6、高陡边坡作业等 。

(二)突出在施工现场落实以下5项规定:

1、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和论证;

3、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

5、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 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一)开展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论证、审批审核 、现场实话情况监督;积极开展针对性基坑、高支模、脚 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重点跟踪加强监管,提高检查频率频次等措施 ,督促责任主体全面履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重大危险源,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预防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的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检验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严格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和使用登记制度;明确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各方的主体责任,查找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等环节的漏洞,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和使用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的工作来抓 ;加强从事起重机械设备相关企业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管,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继续保持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目标明、频率高、查处严的高压态势,严格参建各方的责任落实和追究制,保障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三)切实抓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管理,确保汛期建筑工地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大风、暴雨、雷击等极端恶劣气候,抓好脚 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安全检查工作;做好 对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办公室和仓库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的排查工作;加强对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临时围墙的安全检查。汛期施工期间,要严格执行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切实做好汛期值班和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 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能及时妥善进行处置。

此次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整治工作从5月15日至12月2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15年5月15日至7月31日);各村(社区)、各部门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实话方案,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5年8月1日至9月30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建筑 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专项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三)第三阶段,检查督导(2015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方案方面的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四)第四阶段,总结分析(2015年11月16日至12月20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归纳、分析,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镇政府成立__镇建设施工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组织领导、协调部署相关工作。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

,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建设工程 的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结合动员部署,迅速开展行动。(二)把握重点环节,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认真 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季度汇总专项行动情况。活动领导小组按每月一次的频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暗访抽查。重点检查工程项目中涉及的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照相关程序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情况,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 对方案的审核签 字等 情况。

(三)严格执法,严肃问责。依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工现场无施工方案、不按方案及操作规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并予以经济 处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的,一律停工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建筑工程自查自纠报告总结范文第2篇

一、总体目标

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管理的法规和制度体系;清除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情况;改革管理方式,确保应招标项目和应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达到100%,严惩规避招标、假招标、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整治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严厉打击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使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制意识得到增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确保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范围、重点内容和主要工作

范围:2004年以来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竣工及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

重点内容:突出招标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建设监理、安全生产、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严肃查处建设单位明招暗定,弄虚作假、签订阴阳合同行为;二是严厉查处招标机构无资格或超越资格、出借资格和挂靠行为;三是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四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是严厉查处工程监理企业转让监理业务、挂靠、监理不到位行为;六是严厉查处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使上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组织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整治。一是重点查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阴阳合同、明招暗定、规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规范招标,认真解决市场封锁和不正当竞争问题;三是严厉查处无资格或超资格、出借资格和挂靠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运作方式,完善“公平、公开、公正”市场交易机制。充分发挥有形建筑市场的作用,按规定应进场交易的工程项目必须全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平交易。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中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市场,规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五是加大对招标投工作的监管力度。 加快招标投标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招标结果公示、合同备案制度。积极推进评标方式改革, 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方式。强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各个环节的监管,在招标信息、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制定、评标委员会组成、中标人确定等关键环节上加大监督力度。

(二)组织开展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专项整治。以资质管理为手段,加强工程承发包队伍的监管。通过对工程施工现场经济技术相关人员的检查,确定其是否有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凡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做出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严禁将建筑劳务分包给无资质的队伍。

(三)组织开展建设监理专项整治。 重点治理监理企业转让监理业务、挂靠、压级压价、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理工作不到位等不规范行为。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对监理企业进行清理和整顿,依法将不合格的监理企业清出建筑市场。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一,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 针对薄弱环节, 继续深入开展四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一是高处坠落。在高处坠落的专项治理上,除了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外,还有两点,首先要强化操作者的安全防护意识,使他们自觉地遵章作业;其次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员的责任,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防护情况的监督。今后,凡因为未系安全带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一律要追究现场安全员责任。二是塔机。加强对塔机的拆装、使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环节的管理,绝不允许已经淘汰、查封的不合格塔机重新投入使用。监理单位要监督施工企业制定塔机拆装专机施工方案,严格按照强制性技术标准审查,并对塔机的拆装过程实行旁站监理,对不具备相应资质而从事塔机拆装作业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立即向主管到部门报告。一旦塔机出现问题,监理单位要承担与施工单位同样的责任。三是房屋拆除。严格对拆除技术方案的审查,加强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防止野蛮、冒险作业;施工单位要对拆除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围挡、悬挂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物危及居民安全。四是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对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安全监督部门要把脚手架列入安全事故的重要危险源,作为日常安全监督的重点,加强监控。另外,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检查,既要提高广大建筑劳务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更要确保安全。

第二,要切实加强各类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针对园区施工存在问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告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园区、招商引资、城乡结合部、个人建房和民营企业等安全管理薄弱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对所有的建筑工程,不管是办了手续的还是没办手续的工程项目,都依法纳入监管范围, 而且越是规避监管的项目越要重点监管、重点查处。

第三,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奖惩力度。市政府在最近下发的《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里明确规定,要给予安全生产优秀企业招投标加分奖励,其中对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企业,在今后一年内的招投标中加3分,市级的加2分。如果年内因工死亡率超过万分之零点五,或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和损失20万元以上的设备财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和个人的评先资格。

(五)规范主体行为,清理防范拖欠

1、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把全区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摸准摸透,分门别类建立详细拖欠台帐。继续做好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确保情况准确,避免遗漏。按照全区总体目标和进度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二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方案,逐个工程项目、逐个企业提出还款计划,列出清欠时间表,确保工作目标实现。

2、从防止新的拖欠发生着手,在立项、规划、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多个环节,建立和完善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监控机制。新上建设项目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必须审验业主或投资人有无拖欠行为,凡有拖欠工程款尚未还清且未签订还款协议的,一律不予办理有关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长期拖欠工程款的,不允许其参加开发项目投标。严格新建项目的资金审查制度,新开工项目未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或与项目投资额相符的有效资金证明文件的,不予办理立项、规划、土地、招标和施工许可手续。

3、加大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调度、统计、督查工作力度,加快清欠进度。加强对新开工和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业主或投资人按合同进度拨付工程款的情况,防止出现新的拖欠。对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以停工。加强竣工备案审查,对拖欠工程款严重的竣工项目,不予办理备案手续,不准交付使用。

4、严肃查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企业。对长期拖欠工程款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要坚决取消其开发、投标资格;对恶意拖欠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要收回其资质证书,清出市场。对那些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涉及农民工人数多的典型案件,要坚决曝光一批、查处一批、清理一批。

5、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新开工程项目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一旦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用工资保证金予以解决。

三、职责分工

(一)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

(二)建筑处负责对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以及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督导工作。

(三)招标办负责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针对招标投标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对招标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并把情况及时向区监察局汇报。

(四)由清欠办协同其它牵头部门负责清理工程款拖欠及农民工工资。

(五)基建科负责建设、勘察设计及监理单位主体参与工程建设。

四、 工作步骤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2005年3月15日至4月2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等形式,让每一个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社会各界都了解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为开展下一步的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2005年4月21日至5月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 由建设局将自查自纠表格下发到各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企业手中,各单位应认真对照自查自纠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一律在5月15日前自行改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认真填表后上交建设局;对逾期不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其列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对存在问题隐匿不报或5月15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做出处理。

(三)2005年5月2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顿阶段。 期间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深入查处各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写出执法大检查总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向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做出汇报,对严重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处罚。

(四)200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及建章立制阶段。 对全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活动做出总结,对本年度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情况做出基本估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深入探讨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推行工程担保制度问题、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问题、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建设系统社会信用建设、建立建筑市场政府监管信息系统等问题,并制定规范性文件给予制度上的保证。

五、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健全投诉举报网络

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专人值班、领导阅批、督办和回访四项制度。对受理的举报投诉,认真调查,依法处理,限时完成,及时向投诉人反馈意见,并及时上报上级监察部门。

建筑工程自查自纠报告总结范文第3篇

今天,我们在*小区项目部召开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场会,主要目的是认真分析当前我县建筑业生产形势,正视当前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搞好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充分认识当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

五月份以来,省厅和市局五天内通知我局的相关负责人连续参加了两个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上强调了当前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需着重落实的几项措施,并对长沙“4.30”等四起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作了通报。其中发生在长沙市的“4.30”事故,充分说明了在当前事故多发期加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迫切需要。该工程由湖南长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承建,长沙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在浇筑顶盖混凝土时,因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导致约21米高的整个支模系统坍塌,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该工程建设单位擅自将中庭顶盖由轻钢网架结构更改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单位未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有效的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随后省建设厅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了严肃处理。就我市而言,20*年11月3日,益阳五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湖南华楚工程建设咨询监理公司监理的益阳市高新区创业园A5栋工程在浇筑屋面梁板混凝土时,因局部支模系统失稳,造成屋面梁板坍塌。加上第四层梁板混凝土拆模过早,导致局部承载力不够,在遭受屋面梁板冲击后形成连续坍塌,从屋面坍塌至底层。值得庆幸的是,由于事故发生时该工程未施工,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由远及近,这每一起事故和隐患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惨重的代价,血淋淋的教训,我们不能再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给我县建筑业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突飞猛进,十多层的多层建筑逐步增多。但是,目前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并不令人乐观,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目前,建筑业安全生产的形势已到了非常严峻的地步了,全县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有关部门的同志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痛下决心,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杜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当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几年来,在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共同努力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认识不足,措施乏力,工程质量安全状况不容乐观,仍然存在着诸多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是部分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对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于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习惯于照本宣科,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作风不扎实,没有抓住自身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个别单位不重视安全机构建设,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有的存在厌战心理和松懈情绪,安全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存在走过场现象。

二是建筑市场秩序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盲目低价中标、规避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分包、资质挂靠、一证多用、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未经竣工验收备案擅自使用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不明确,尤其是私房和联户开发商品住宅工程,大部分开发商既是建设单位,又是施工单位,更有甚者,个别乡镇的开发区项目以扎口管理为由,逃避管理,连最基本的设计图纸都没有,让无资质的农村施工队伍随意开工建设,搞“三边”工程(边设计、边施工、边办证)、“七无工程”(无设计资质、无施工资质、无规划审批、无施工许可、无安全监督、无质量监督及无施工监理)。试想这样建成的楼房有人敢住吗?这种人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行为,一旦出现事故,于心何安?

四是质量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前几天我找质监员与安监员了解了一下情况,据反映全县在建项目有相当一部分已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但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有些甚至没有基本的监控管理措施,随时都有可能演变成为质量安全事故。尤其是一些私房和联户开发项目,更是和监督管理部门打游击,执法管理人员前脚走,他后脚就开工,如此反反复复,心惊胆战施工,工程质量安全根本无法保证。

五是一些监理单位行为不规范,工作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数量普遍过于“精简”,专业结构不合理,不能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2、部分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差,不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质量安全问题,对重要构配件的进场送检、特殊工种技术方案的审查与审核,缺乏有效的监控。3、旁站记录内容不全,缺少数据。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资料不齐全,相关审批手续不规范。4、安全意识较差,安全监理监管不到位。

六是勘察设计市场行为不规范,出卖图签、变相挂靠的行为时有发生,有些勘察设计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设计文件的校审制度不健全,设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业务不精,导致设计文件中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等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需着重于抓紧的几项工作

(一)加强各方责任主体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各方责任主体必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1、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法人,是建设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要负全面责任,从图纸设计、图纸审查、规划审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无论哪个环节都必须认真履行,否则将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不论是开发商、投资商,还是建设单位负责人,都必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必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肢解发包工程;不得提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不得拖欠工程款,必须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

2、勘察、设计单位作为工程项目设计部门,对工程建设起着直接的指导作用。勘察成果是施工图设计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如果不进行勘察或勘察出现重大失误,以后各环节所做的努力将全部报废。建筑设计是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作的基础。设计单位应切实按照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出具变更手续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不得随意变更,不得违反标准规范和降低质量要求,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出的问题必须认真进行整改。

3、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实体的直接操作者,管理水平、技术素质、质量安全意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好坏,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着直接责任。各施工企业和预制构件企业要建立企业法人代表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必须切实履行质量安全责任,不得违法分包工程,要努力改变以包代管的现象,要建立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施工方案的制定、审查、审批、检查和验收制度,强化对项目过程控制。要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项目、班组和岗位等各个层次,促使企业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全员参与的质量安全责任制。

4、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机构,受业主委托,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投资行使监督控制权,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各监理单位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鲜明的原则性,决不能一味地接受业主的不合理要求而放弃工程质量安全,决不能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而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决不能不负责任而使监理形同虚设,必须按照监理规范和监理大纲的要求,合理配员,严格实行旁站监理,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每道工序、进场材料把关到位,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建设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另外,充分发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作用。检测机构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要严格按照质量管理手册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开展检测工作,严格落实检测报告的审查、审批程序;要进一步落实好见证取样、试样留置制度,要进一步加大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杜绝出具人情报告和虚假报告。在发现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不合格报告时,如水泥安定性、钢材原材料及焊接、防水材料、结构实体检测等,应及时通知工程的见证员,同时报告质监站,由质监站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二)深入开展“百日督查”行动,杜绝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文件精神,我局对上级的相关文件已一一作了转发,并制定了《*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整个行动分三个步骤实施,4月份为步骤动员阶段(此阶段工作现已基本完成),5-6月份为实施整治阶段,各施工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排查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我局督查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对各企业落实情况组织两次以上的排查。7月份为总结阶段,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通报专项整治实施情况。整治的重点是:预防高处坠落与坍塌事故,预防大型机械事故以及落实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等。

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及其它参建单位要对此次行动引起高度重视,必须积极做好配合,抓紧时间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切不可抱侥幸心理。对于督查组检查和自查出来的各项质量安全问题,一定要本着“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一限期整改落实到位,达到真正将各类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进一步杜绝使用淘汰工艺设备,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自去年十月一日起,我局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推行了三大举措:1、任何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商品住宅、私人联建等)、房屋拆除工程、开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脚手架一律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禁止使用竹、木或钢竹(钢木)混用搭设脚手架。2、任何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商品住宅、私人联建等)、房屋拆除工程、开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物料提升机一律采用龙门井架物料提升机,禁止使用“一柱两吊”或自制提升设备。3、脚手架外立杆内侧必须严密设置经检测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举措推行后,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但仍有个别项目不按照相关规定,无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讲什么乡镇的建设工程造价太低,完全按照以上要求来操作无利可图,因此而放低了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他们不知道在放低要求的同时事故已离他们越来越近。对那些工程我局将严格按照《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予以上报,请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以此为戒,在建设项目立项、工程造价预算等前期准备工作中,就要确保该项施工条件的经费投入,并确保在使用实施中抓好落实。

(四)以住宅工程为重点,狠抓质量的提高

1、抓原材料的质量管理。原材料是工程质量的源头,建设、施工单位要使用优质的建筑材料和构配件,决不能将假冒伪劣和淘汰的原材料用于工程中。建设、监理、施工、检测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见证取样、先复试后使用的制度,要保证原材料按照标准规定的检测批次进行检测,特别是门窗、电线电缆等功能性材料要进一步加强检测的力度,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用于工程中。严格实行混凝土预制构配件产品的登记备案制度,坚持不备案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建发[20*]06号《*县建设局关于对全县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实行备案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凡使用未在我局备案的混凝土预制构件厂生产产品的,县质监站将对该工程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集中精力做好质量通病治理工作。近两年,房屋建筑的基础、主体结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一些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有所抬头。各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标准,要不断消除质量通病。

3、继续强化建筑节能工作。20*年工作的重点是提升建筑节能本身的质量,要引导使用高效的节能材料,要逐步从注重形式向注重质量效果转变,重点抓好施工阶段的落实和质量控制工作。

建筑工程自查自纠报告总结范文第4篇

    一、与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环节相结合

    财务管理上要开展效能监察。财务管理要突出成本管理,树立“时时、处处、事事都是成本管理点”的观念,把效能监察介入成本管理过程中,不仅要重视和控制生产成本、业务成本等显性成本,而且要重视和控制因效率不高、信息失真、信用缺失、资产闲置等形成的隐性成本。对于基层烟草企业,可采取逐一效能监察项目,不求“大而全”,而图“短平快”。如做好专卖管理、卷烟销售服务及其他业务介入效能监察,及时发现、反馈、解决网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堵塞服务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

    资产盘活工作中开展要效能监察。资产盘活工作是企业整合资源、轻装上阵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杜绝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和提高盘活收益,开展效能监察要公开化。决策上党组班子要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上要公开、公平、公正,特别是要和政务公开结合起来。

    业务经营管理上开展效能监察。在经营管理中介入效能监察,一方面是加强对经营工作的监督,加强对财务情况开展监察,另一方面要从业务发展的角度考虑,鼓励处在导入期、成长期、有市场潜力、事关行业、企业长远的发展。

    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中开展效能监察。应积极参与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控制,把监控的重点环节放在建筑工程项目立项、报建、预算手续是否合法完备,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工程质量、进度是否有措施进行有效控制,竣工后是否严格进行验收和结算审计等方面。

    物资采购是增收节支的主要渠道之一,效能监察应本着“服务不代替,参与不包办”的原则,要全面推行招标比价采购,加强对采购成本的过程控制。包括:优化资源市场,严格采购渠道;强化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规范采购管理程序;坚持货比三家,降低采购成本;建立计划、采购、合同、价格、质量审理规定,强化评估约束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奖惩力度。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知音cnmeishu.com网。

    二、与职工关注的热点相结合

    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既是增加经济效益,提高全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手段。工作中应把廉政监督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结合,通过政务公开,将职工关心的重大决策、生产经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通过参与和对程序的监督,促进最大限度的公开,避免暗箱操作,从而达到密切干群关系、凝聚人心的作用。

    三、与绩效考核相结合

建筑工程自查自纠报告总结范文第5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登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认真分析当前我市建筑业生产形势,正视当前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搞好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

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给我市建筑业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突飞猛进,发展迅速。但是,目前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并不令人乐观,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近日湖南“11.3”火灾造成一座竣工才5年的大楼突然倒塌,夺去了20名消防官兵的宝贵生命,经中央联合调查组初步调查,这座大楼本身就存在着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是一个明显的违法建筑。事故的调查还远远没有结束,将来可能会有更多的人为此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我市而言,前不久大冶火石岭小学教室坍塌,造成三死二伤;市区崇高路小学、君召孙庄小学教学楼相继被鉴定为危房,学生被迫搬出学校。两座教学楼投入使用不足8年时间就报废,足以证明建筑物本身在建设过程中就已经埋藏下了质量安全隐患。值得庆幸的是,由于发现及时,没有造成房倒屋塌、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由远及近,这每一起事故和隐患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惨重的代价,血淋淋的教训,我们不能再视而不见、听之任之了。目前,建筑业安全生产的形势已到了非常严峻的地步了,全市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有关部门的同志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痛下决心,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杜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当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几年来,在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共同努力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认识不足,措施乏力,工程质量安全状况不容乐观,仍然存在着诸多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是部分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对质量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于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习惯于照本宣科,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作风不扎实,没有抓住自身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个别单位不重视安全机构建设,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有的存在厌战心理和松懈情绪,安全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存在走过场图形式现象。

二是建筑市场秩序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规避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分包、资质挂靠、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建设工程五大责任主体不健全,尤其是私宅和联户开发商品住宅工程,大部分开发商既是建设单位,又是施工单位,更有甚者,无设计图纸、无监理、无监督,搞“三边”工程、“七无”工程。试想这样建成的楼房有人敢住吗?这种人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一旦出现事故,我们怎对得起广大人民群众?

四是质量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全市建设工程有相当一部分已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的质量安全隐患,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有些甚至没有基本的监控管理措施,随时都有可能演变成为质量安全事故。尤其是一些私宅和私人联户开发项目,更是和监督管理部门打游击,执法管理人员前脚走,他后脚就开工,如此反反复复,心惊胆战施工,工程质量安全根本无法保证。

三、加强五大责任主体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加强建设工程参建五大责任主体管理,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五大责任主体必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负全面责任,从科研报告、图纸设计、规划审批、资金筹集、选择施工单位到施工许可,无论哪个环节都马虎不得,否则将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安全。因此建设单位必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吸取崇高路小学教学楼质量事故的教训,决不能为追求低造价而忽视工程质量安全,强迫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阴阳合同,决不能为追求低投入而降低工程质量,强迫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决不能以各种借口拖欠工程款,迫使施工单位垫资垫料出现豆腐渣工程,而要切实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特别是项目法人,不论调到哪个单位,凡自己经手的工程都要负终身责任。因此,各建设项目法人必须警钟长鸣,决不能掉以轻心。

勘察设计单位作为工程项目设计部门,对工程建设起着直接的指导作用。勘察成果是施工图设计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如果不进行勘察或勘察出现重大失误,以后各环节所做的努力将全部报废。因此勘察工作是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对工程建设负终身责任。建筑设计是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按图施工,无图施工属违法行为,这就从根本上确定了施工图对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设计就是要达到安全、合理、经济的效果,这一环节是工程建设质量的核心和关键,由于它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它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作的基础,对工程质量同样负终身责任。

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实物的直接操作者,管理水平、技术素质、质量安全意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好坏,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着重要责任。因此作为施工企业必须把工程质量安全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观念。决不能恶意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影响职工情绪,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败坏道德,丧失原则,决不能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制造豆腐渣工程,给社会和用户带来直接危害,决不能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象市崇高路小学教学楼工程那样给国家财产造成极大损失,要靠信誉、靠质量求生存、求发展,否则必将承担不可推托的经济甚至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机构,受业主委托,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行使监督控制权,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鲜明的原则性,决不能一味地接受业主的不合理要求而放弃工程质量安全,决不能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而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决不能不负责任而使监理形同虚设,必须按照监理规范和监理大纲的要求,合理配员,严格实行旁站监理,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每道工序、进场材料把关到位,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建设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市崇高路小学教学楼所出现的严重质量安全问题,虽然发现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该建筑经论证,必须推倒重来,很大程度上存在有未实行监理和对原材料未实行严格把关的因素。从现在起,所有在建工程只要符合监理规定的都必须实行监理。

政府质量监督职能是政府赋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质量监督指南》及新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质量安全责任主要由五大责任主体承担,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主要承担监督责任。在取消对工程实物量抽查巡检的同时,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对五大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上,一旦发现有妨碍工程质量行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否则将负渎职之责,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宏观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把工程质量搞好,确保工程安全,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四、深入开展冬季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杜绝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局党委将于近日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冬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将从11月24日开始,12月1日结束,检查在建工程项目41个。这次检查的重点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规划审批情况、安全生产与工程管理情况、工程质量监督情况、抗震设防情况,主要检查工程项目五大责任主体是否健全;项目开工各项手续是否齐全;项目是否严格按审批规划执行;承包工程是否符合相关建设法律法规规定;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资质挂靠,是否超资质承揽工程;工程存在哪些安全隐患;项目经理、五大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健全;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是否尽职尽责;在建工程地基与基础结构及主体结构工程实物质量及工程资料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工程项目施工图与实物抗震设防情况等。

大检查期间,检查人员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检查中要做到全面、深入、细致,彻头彻尾,每个工程项目、每个检查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和规范,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只要有不符合标准规范规定的地方,就一定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限期停工整改到位,方可允许继续施工。建设工程五大责任主体及其它参建单位要对此次大检查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配合,抓紧时间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切不可抱侥幸心理。对于大检查和自查出来的各项质量安全问题,一定要本着“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一限期整改落实到位,达到真正将各类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检查期间如发现有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或的行为,对有关人员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希望这次质量安全大检查能够真正收到预期效果,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