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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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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意见建议

物业管理意见建议范文第1篇

一、明确职责,构建上下联动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要按照“行业监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重心下移”的原则,建立区建管局(物业办)指导和监督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协调、社区协助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区建管局(物业办)负责物业服务管理的监管和行业指导。研究制定物业服务管理政策措施和服务标准、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进行物业管理区域划定、优秀物业项目申报、参与物业项目综合验收、业主委员会备案等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业主委员会筹建(换届)工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调处物业纠纷、物业企业退出小区后的善后工作、指导监督城中村改造社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将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社区居委会负责指导、协助辖区内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参与业主委员会筹建(换届)工作、协调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矛盾纠纷。城中村社区居委会应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对改造后安置区域的物业管理在政策上、经济上给予支持。其他部门配合做好区物业服务管理相关工作。区建管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环保分局、规划分局、区财政局、消防大队、区城管执法局、区应急办、区房产处、区物价部门、区生态商住办、区现代商贸办、区交通商务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抓好涉及物业服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物业管理模式

采取“区别不同区域,分类型管理”的办法,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

(一)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区域

新建住宅小区要严格遵循规划设计方案,按照配套完善、环境优美、交通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严格落实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通过招投标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实施物业管理。开发建设单位要按照前期物业服务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保证前期物业管理落实到位。业主委员会组建后,开发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要按规定做好物业管理的转换衔接工作,确保新建住宅小区全面实行规范的物业服务。

(二)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域

根据社区实际情况,提倡安置区域作为独立区域进行建设、实施独立的物业管理,根据拆迁安置区居民的意愿和实际消费能力,选择合适的物业管理方式,可采取由社区业主自治管理或通过招投方式择优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服务。城中村改造社区要按比例预留充足的经营性集体资产,所得收入主要用于弥补本社区物业经费不足和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

1.安置区独立的区域:对具备条件的社区,提倡社区自治,在城中村原社区居委会领导下,采取外聘专业管理人员与社区组建物业管理队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对不具备条件的社区,社区居委会协助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对多个村庄捆绑改造的安置区域,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协调各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或者自治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重新选聘物业企业进行物业服务,办事处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时,应保证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原各社区业主按一定比例组成。

2.安置房与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混居的区域:区域内公共设施配套共用,无法进行分割使用和管理,宜选择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服务的模式。业主委员会创建工作由所属街道办事处负责,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原社区业主与商品房、保障性住房业主按一定比例组成。

(三)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

街道办事处牵头,根据居民的需求及经济状况,把物业管理同社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以社区管辖范围为基础,按实际情况界定物业服务管理区域。要按照“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加大对旧住宅小区的整治力度,逐步解决旧住宅小区环境、配套等方面的问题。对整治后具备条件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服务。对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小区,由社区居委会牵头,进行业主自治;对个别单体住宅楼,由社区负责组织该住宅楼居民开展保洁服务和公共设施维护。

(四)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

要在原有物业管理运行良好的基础上完善提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属街道办事处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不断完善和提高服务水平。全面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督促指导业主委员会真正发挥作用,正确履行职责。要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宣传,提高广大业主的参与意识,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多措并举,确保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强化物业管理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摆上议事日程。第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成立分管区长任组长的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区物业管理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召开物业管理联络会,协调解决物业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和相关工作。区物业办适时充实力量,各街道办事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物业管理工作,制定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物业管理的日常工作。第二、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把物业管理纳入我区城市管理考核范围,建立对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物业管理目标考核制度;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考核,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年度考核不达标或一年内累计达三次以上不良记录的物业服务企业,限制参加本区新建项目物业招投标,情节严重者向上级物业主管部门建议取消其从业资格。第三,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激励机制。依据国家、省、市、区优秀住宅小区的创优标准,评选区十佳物业服务企业和优秀物业管理小区。年终对工作突出、管理到位的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及业主委员会进行表彰,区政府每年拿出一定资金用于奖励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优秀物业企业,全面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进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第四,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市民树立有偿服务的意识。

四、突出重点,规范物业服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一)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承接验收制度

房地产项目竣工后,区建管局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确保小区安全、绿化、环境、停车场地、物业用房、居委会用房“六到位”。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区物业办、项目主管部门和所辖街道办事处监督下,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分户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业主名册,物业管理的必需的其他资料等。未经综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对已投入使用的小区,区建管局、区生态商住办、区现代商贸办、区交通商务办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规划标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各类配套设施。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域,由街道办事处协同代建单位、社区居委会向区建管局提出申请,进行综合验收。

(二)规范物业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

新建的物业项目,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必须实行前期物业管理。对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可由开发建设单位邀请招标或聘请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开发建设单位要向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相应的前期物业管理启动费。

(三)规范物业管理用房及设备的配置

物业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必须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置,最少不低于1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由建设单位无偿提供,要集中配置,具备基本使用条件,水、电、暖、通信等配套齐全,不得建在地下或半地下,不得提供毛坯房。分期开发建设的项目,物业用房集中配置于后建区域的,开发建设单位应为先行建成的区域按比例调配物业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置。区建管局、区生态商住办、区现代商贸办、区交通商务办要协调市、区建设规划部门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标明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并在批准的规划图纸中标注物业管理用房的具置。物业办要依法对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备案。旧住宅小区无物业管理用房的,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措施加以协调解决。对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域,代建单位要参照商品房标准将环卫、安全防范等基础设施设备配置齐全,社区居委会要及时与区环卫部门进行对接,实行垃圾有偿代运,保障前期物业管理顺利开展。

(四)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工作程序

进一步完善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每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原则上从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产权单位及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业主中推荐人选。提倡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业主委员会主要负责召集业主大会、监督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实施管理规约等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和支持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要积极支持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委员会换届期间,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要协调指导业主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区物业办要积极配合,依法做好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工作,把好业主委员会备案关,对不符合程序的选举不予以备案,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意见建议范文第2篇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的《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规范地区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结合地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适用范围)

镇行政区域内居住小区的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适用本指导意见。

第三条(基本原则)

选聘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以地区现有的物业管理企业作为优先选聘的候选单位。

第四条(管理部门)

闵行区房管办事处、镇社区办负责本地区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初步征询业主意见

第五条(初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业主委员会应听取小区业主和业主代表、居民委员会等各方意见,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求,制定物业管理初步方案。

(一)向居住小区业主征询选择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拟订适合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物业管理初步方案。

(二)征询居住小区业主意见后,拟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

(三)物业管理初步方案,在小区内公布,听取业主意见。

三、直接续聘原物业企业

第六条(续聘)

如居住小区业主多数意见认同原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由业主委员会根据拟订的初步方案和原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商洽。双方如能就相关内容取得一致意见,则可拟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在小区内公示,听取业主意见。再根据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递交全体业主表决。

(一)获业主大会2/3业主同意,业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和该物业管理企业签定正式服务合同。

(二)未获业主大会2/3业主同意,则由业委会向小区业主公告,停止直接续聘工作。

四、邀请招标

第七条(招标组织)

业主委员会组建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小组,该小组基本由业委会、业主代表组成,并应邀请辖区内居委会参加。(以下简称工作组)

第八条(招标文件)

工作组编制物业管理招标文件。

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组的联系方式;

(二)物业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坐落地址,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绿化面积,房屋类型,产权性质,房屋幢数,套数,建筑结构,公建配套设施,主要设备设施,物业档案(含施工或竣工图纸),出售情况,入住率等;

(三)委托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四)物业管理用房的配备情况;

(五)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六)组织解释招标文件及实地考察物业的时间;

(七)投标书密封要求和送达的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八)开标、询标的时间,地点,方法与程序;

(九)投标报价要求及评标标准;

(十)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十一)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九条(招标邀请书)

工作组应当向3个以上较合适的物业管理企业发出邀请书。要注重考虑企业的服务质量与管理费用,即通常讲的质量价格比。因此,应根据居住区域所属保障、改善、舒适等不同房屋类型以及全体业主的消费观念、消费水平,选择相应的企业,优先考虑选择在本小区附近有管理服务项目的企业,便于了解该企业及企业可发挥规模效应,降低成本。

工作组应当在小区内召开各类座谈会广泛听取业主意见后,对拟选择的企业在询价征询前进行一番“明查暗访”,查明物业管理企业的业绩和市场信誉,且广泛听取业主的意见,选出合适的2-3家企业。

第十条(评标)

工作组(或邀请专家评审团)根据制定的招标评分标准,结合各投标物业管理企业的标书以及业主座谈会的意见对物业管理服务方案进行评定,结果在小区内公布。

第十一条(公告、征询)

(一)工作组向小区业主公告评标结果。

(二)工作组制定征询公告、征询单,由全体业主投票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二条(业主选择)

征询单递交业主大会表决:

(一)经业主大会表决,2/3以上业主选择同一物业管理企业,业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和该物业管理企业签定正式服务合同。

(二)首次表决达不到2/3业主选择同一物业管理企业,则多数业主选择的物业管理企业作为下一轮唯一候选的单位,再次投票征询。达到2/3以上业主认同,则业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和该物业管理企业签定正式服务合同。

五、附则

第十三条(禁止行为)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不得通过作弊,哄抬标价;不得与工作组串通,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不得向工作组行贿或变相行贿。

工作组不得以虚假的招标方式获取他人的物业管理方案,损害投标人的利益;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标情况。

物业管理意见建议范文第3篇

一、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

首先,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客观环境的制约,财务人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味地听从领导安排,工作缺乏主动性,更谈不上监督了。企业领导中,也是生产型、技术型居多,而经营管理型则很少,他们的财务管理意识并不强,重视生产经营,认为企业的经济效益是靠生产(经营)出来的,和财务管理没有太大关系,对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识淡薄,对财务工作的重视关心程度不够。

其次,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目前,我国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从而造成信息失真。“二则一法”出台后,企业内部建立起相应的经济责任制。但多层次的管理,使财务权力分散,内部监督名存实亡。一些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原始记录、定额管理、台账等不健全不完善。一些企业还使用手工记账,即便是使用微机操作,也只是输入凭证、汇总凭证、电子记账和自动出报表,计算机处理信息迅速准确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地发挥。

再次,财务人员素质低。目前,会计从业人员中,受过大学专业教育的只有10%左右,高级职称的会计人员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趋于老化,新毕业的学生理论水平较高,但实践经验有待于提高。一些财务人员记死账,死记账,与经营部门的分歧越来越大。

第四,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发展,企业财务管理内容变得更加丰富。这主要表现在诸如资金筹集方式的多样化改变,金融市场风险管理、保险管理和税金管理等情况陆续出现。

最后,在投资、筹资以及收益分配等主要工作上比较薄弱,日常资金管理一直是财务管理的中心。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投资决策随意性大;2、筹资手段不够丰富;3、流动资金管理中的问题。如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存货周转缓慢等;4、在收益分配上较少考虑资本结构问题。

二、“入世”对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环境的影响

对企业财务管理而言,“入世”后对外部金融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入世”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速度将加快,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全面可兑换将指日可待。当今世界金融自由化已成为一种趋势,利率放开和外汇管制解除、货币实现自由兑换,是为许多国家经验证明的一条必然的发展道路。利率市场化和货币自由兑换,意味着企业外部金融风险的加剧。如何加强金融风险的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2、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外国金融机构的进入,将带进许多先进的金融服务项目,包括各种新型金融工具。国际金融业竞争的加剧,是各种新型金融服务产生的根本原因。实际上,各种新型金融服务的出现,对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因为它意味着企业将获得更方面、更全面、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金融服务,满足企业理财活动的需要。这意味着企业财务管理将面临更多的选择。

三、“入世”对我国企业财务管理提出的要求

WTO的加入,将促进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企业生存压力增大。这一切都将迫使企业调整和转变过去陈旧的管理观念,对企业财务管理也将提出新的要求。

1、利用信息技术来有效组织和发挥财务管理的功效。在互联网发展迅猛的今天,利用信息技术来有效组织和发挥财务管理的功效,为企业的业务经营分析、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已为国内外广大管理人员所共识。随着企业上网如火如荼地开展,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已是必然趋势。而运用市场中先进的财务及业务管理软件技术构筑企业功能强大的企业管理平台,加强企业自身的管理和创新能力,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规范化财会制度和理财体系,提升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也是必由之路。

2、从国际化角度来审视自己。WTO的加入,意味着我国企业将有更多机会走向国际,企业财务管理必须服从企业的这种战略发展,因此,财务管理也应从国际化的角度来审视自己。譬如,筹资和投资的国际化、合法运用国际避税各种方法等。

3、增强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的抵御能力。市场竞争的加剧,经营风险的加大,必然要求财务管理要谨慎控制财务风险,恰当选择资本结构,重视资产负债上的风险收益匹配管理,使企业财务状况一直保持良好态势,以增强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的抵御能力。

4、充分运用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企业生存压力的加大,必然要求降低各项成本,包括资金成本。同时,为争取顾客、扩大市场占有率,企业还可能运用多种财务手段达到这一目的。例如,企业将向顾客提供各种信贷以促进产品销售。因此,如何充分运用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将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点。

5、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计划、控制和评价工作。为接受“入世”后的挑战,企业必然加强内部各项管理。财务管理的计划、控制和评价工作必将大大加强。因此,财务分析、预算、规划以及业绩评价等,也必将成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四、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改进

就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现状来看,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发展的一般水平还远未能达到适应“入世”后环境变化的要求。为了满足“入世”对财务管理提出的新要求,适应“入世”后经营环境的变化,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应作如下改进:

1、更新观念,树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的财务工作与会计工作也一直未能很好的分开,财务管理从属于会计工作,“财务管理跟着会计核算走,会计核算跟着领导意志走”,财务管理的内容也往往仅限于营运资金管理。如今,财务管理已成为企业管理的中心,财务管理的内容也更加丰富。特别是“入世”后,将促进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生存压力将迫使企业调整和转变过去陈旧的管理观念。为此,企业应自上而下形成重视财务管理的风尚,用市场经济的新观念取代计划经济的旧观念,用事先算账的新思路取代事后算账的旧思路,用经营效益型新想法取代生产效益型的旧想法。重视财务预算、营运资金管理、财务控制等工作,紧紧围绕企业目标,从大局上把握企业经营,提升企业财务管理层次。同时,领导要带头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支持财务工作,尊重财务人员,使企业形成一种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氛围。

2、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从发展现状看,涉及现金、应收应付、存货等的营运资金管理是目前企业财务管理的“主旋律”。然而尽管如此,这些工作在目前也不是尽善尽美的,一些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才能在“入世”后的环境中做到防范财务风险、控制现金流量、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3、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财务管理观念的变化和新技能的获得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入世”后我国金融市场以及产品市场都将发生很大的变化,财务管理将在许多方面增添新的内容,如金融风险管理、税金管理、保险管理等。同时,金融服务的多样化、国际化,给了财务管理较大的选择空间。这就需要企业进行知识和人才的积累,一方面要注意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另一方面要注意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

4、加强对筹资、投资、营运资金以及收益分配等主要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主要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1)科学地进行投资决策;(2)合理进行筹资决策,努力建立和保持最优资本结构;(3)加强营运资金管理;(4)合理进行利润分配。

物业管理意见建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财务管理;重要性;信息失真;监督;措施

引 言:

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跃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得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观念发生着巨大变化,逐渐形成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引导、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财务收支的科学分配为重点的新体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财务管理制度是在规定的范围内所有成员一起遵守,并且按照规定流程办事的财务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是对企业内资金所开展的组织、计划、指导、协调的运动过程,且处理企业与各方财务关系的一项管理活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既是控制、管理的核心,又是顺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式。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为了与国际接轨我国积极参与到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不断升级优化的经济结构,重要比例日益协调,决策的环境在日渐复杂,经营管理风险在逐渐加大。企业要想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最大化的效益,就需要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增强成本控制,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但是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许多企业财务工作的基础非常薄弱,财务管理制度的职能在不断被弱化,还存在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所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有其实际意义。

一、企业内部管理中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在经济日趋全球化的市场环境中,有效的管理是企业未来生产发展的重要前提,尤其是新设立的企业更需要尽快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而其中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不健全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将会造成财务管理的混乱,使得企业内部监督机制欠缺,导致账外设账的现象。通过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可以反映出企业管理的状况,企业管理越乱,财务管理就越乱,企业经营效率越差,财务管理就越差,所以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是所有经济活动的重中之重。

1.当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状况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企业内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滞后,远不能满足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表现只要有:企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在一些新设立的企业内部没有建立起来。在许多企业内部没有积极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的态度,对财务管理的作用认识不足,许多人认为财务就是管好账、算好钱就行,财务管理的观念也仅仅是停留在基本的概念上,如会计核算、成本控制等。近些年伴随经济的不断发展,及财务会计逐渐趋向国际化,我国的会计体系也逐渐向国际接轨,与此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将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重要性,已经渐渐被大多数的中央、省属企业所认识,并且通过强化财务管理逐步得到了一定的实效,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社会、企业、管理效益。但是当前在大部分中小企业内财务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缺乏实质上的内容,更有甚者还没有建立必要的财务管理制度,可见中小企业还没足够认识到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企业生存发展所起到的重要性,这是我国当前企业界公认的普遍性问题。

2.企业管理的内在要求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首先,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环节,是企业所有经营管理活动的基石。企业财务管理是对企业内部的资金活动、价值形态进行的管理,主要是把成本、资金的管理作为中心,实物形态管理是通过价值形态的管理来实现的。所以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环节,是企业所有经营管理活动的基石。其次,财务管理渗透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各方位。所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最终的经营成果都是透过专业的财务核算方法体现出来的,这就要求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都要通过财务管理来贯穿实现。要想从实际出发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就需要将其渗透于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为生产经营提高服务质量,给经营管理者提供充分、有力的依据。

3.企业管理与财务管理的内在联系

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财务管理的痕迹往往会延伸到企业活动的每个角落,财务部门通过资金的调度使用会跟每个部门都发生联系,而每个部门在资金的使用、节约方面都要受到财务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财务管理制度的约束,以便保障企业经济效益得到提高。同时要强化内部各部门和车间的联系协调,建立一系列相关二级核算制度,把财务管理工作逐渐深入到基层,让企业各类细分化的管理制度融合到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当中。

4.企业财务管理反映生产经营情况

企业的财务成果能够反映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它通过对比、分析、核算,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执行情况能被检查出来,找出其中存有的问题,并提出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尤其是其呈现出的数字和情况具有一定权威性。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是否有恰当的决策、是否进行科学合理的经营、是否有先进的技术、是否具有顺畅的产销,透过财务指标都能够迅速反映出来。

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问题

1.财务信息失真,很难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对信息的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根本,这就需要企业及时掌握必要的信息,以便通过真实、准确的信息来控制现金流和物流。但是,当前我国许多企业的相关信息严重不对称、不集成、不透明,各部门之间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信息被人为孤立、封闭,企业内相关部门之间不愿相互提供有价值的信息,造成企业的高层决策者很难弄清楚内部的具体情况,难以准确获得有效的财务信息。更加不利的是,截留信息的情况在企业内部各层次都存在,包括提供一些虚假的信息,导致由下而上汇总出来的相关信息普遍有问题,使得报表不真实、会计核算不准确,有时子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被合并会计报表掩盖起来。据财政部对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进行的相关调查发现,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在我国企业中普遍存在,特别是中小企业尤为严重。不真实的信息,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正确决策,还影响到社会监督的作用和政府部门的宏观管理。

实现现金流量控制的关键步骤有两点:第一,实现现金流量控制的关键、基础就是开展全面的预算。首先,企业各部门依据各自负担的预算任务和现金流量指标,对自身的总体目标进行分解和落实,对有关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其次,通过对现金流量控制细化指标,协调财务部门与销各项经营活动,进行预算编制,使得现金流量充分发挥综合平衡作用。最后,对各经营环节控制现金流量,在预算执行中可对一些差异问题进行分析调整,保障顺利实现预定的目标,最终是实现现金流量控制中对各部门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第二,制定出能够覆盖企业的各种工作标准,形成标准化企业管理体系,以财务管理拉动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对流动资金进行合理配置,做好流动资金的筹措、分配、回收等工作,有效控制现金占用量,合理运用资金,使资金成本降低,同时加强分析、考核现金流量。财务部门提供的现金流量表需要规范,让相关管理者能够监控到资金流动状况,时刻保持了解现金流量、销售、应收账款等具体情况,及时分析出自身的资金周转、偿债和获利能力。

4.强化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一,企业在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时,对资产安全、增值的问题,主要考虑资产的安全、合理运用,使其经济效益得到最佳发挥。有关制度要明确规定,如由于开展业务需要领取汇票、支票,事前必须填写好业务用款通知单,在上面写明原因,并且需要部门负责人签字,凡是领款达到一定数额以上的或是需要支付预付款项的,需要有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这样就使得公司高层决策者牢牢控制住资金的使用权,防止一些不必要的风险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

第二,企业在建立内部会计责任制度上,对各部门的成本费用、经营收入、营业利润进行分析核算。完善企业内部会计责任制度对于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有效促进费用开支的节约起到重要作用,同时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所以建立内部会计责任制度就要明确规定各部门的权利职责,做到责任分明、相互制约。

四、结论

总之,伴随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将工作范围、内容进行严格限制,使得财务管理在企业内部充分发挥其积极性、能动性,把财务管理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以科学发展观来落实财务工作,让财务管理工作走向更加科学合理的道路。

参考文献:

[1]姚梅炎.《企业财务管理》[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11.

[2]李惠玲.如何构建企业财务管理的新模式[J].企业导报,2009.12.

物业管理意见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 劳务 分包 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建筑业劳务分包管理的初步分析

1、建筑劳务的特点

目前,劳务分包的人员大多数为农民工,他们的劳务组织结构较为松散,作业队伍规模普遍较小,而且人员流动性大,作业队伍不稳定,劳动者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保证,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难以落实,现在已成为企业不稳定的一个因素。

2、现行劳务分包方式

(1)大包:将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的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及安装工程施工承包给一个承包人或两个承包人;或者将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及安装工程分别承包给一个承包人。

(2)小包:即将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按分项(工种)或按楼层(段)分包给一个或几个承包人。这是目前市场上总承包商(专业承包商)大多数采用的形式,这样做也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

(3)直接雇佣工人:即公司直接雇佣作业工人,由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人员直接管理工人作业,目前市场上较少采用。

3、建筑业劳务企业的形式

(1)独立法人型的劳务企业。这类企业是近年随着国家推行劳务型企业发展政策的出台而涌现的一类新型企业,这类企业存在的形式有三种:依附于较大规模总承包施工企业的劳务企业、以建筑劳务为特色的新型建筑劳务企业或劳务市场 地方性建筑业劳务市场。

(2)以“包工头”面目出现的劳务型队伍。此类劳务承包形式最广,管理最散,绝大多数“包工头”一般都是以纯人工“清包”结算为主,借工程工期长,民工来源杂,监管力度差,侵害农民工的利益时常发生,给社会的稳定带来隐患。

二、劳务分包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以包代管现象突出

一些施工单位采取“以包代管”,疏于对其过程的控制。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部不编制或制定技术方案和技术交底。施工作业凭劳务队伍的施工经验组织进行。

(2)项目部没有详细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施工进度计划,对劳务队伍的施工进度管理缺乏控制性。劳务队伍按照自己的资源组织施工。

(3)项目部不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材料计划,对物资供应缺少预见性。完全按照劳务队伍对材料的需求进行采购。物资部门现要现买,不询价、不比价。

(4)安全质量标准不明确。劳务队伍按照经验、习惯进行施工。

施工项目管理是为使施工项目取得成功(实现要求的质量、工期、成本)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划、组织、控制、协调。因此,劳务队伍对工程的管理是不能取代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的。

2、选择劳务分包队伍较随意

目前建筑企业选择劳务分包队伍比较随意,分包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选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有着各种各样的社会背景,选用这样的队伍管理难度较大。他们在施工过程中会经常出现工作态度懒散,不服从统一安排与调度等问题,从而导致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比较被动的局面。

3、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不规范、不细致

很多建筑企业仅与劳务分包队伍达成口头协议或只草率地签订了书面合同,且合同中对责任和义务约定比较含糊,措词也不严谨,导致合同的法律约束效力较差。劳务分包队伍通常会利用合同中的各种缺陷,在工程结算时有重复结算、多结算现象,从而导致建筑企业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的难度增加,甚至引起合同纠纷。

4、施工企业现场作业管理体制不健全

由于施工项目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及施工现场工种繁多,不同的工种会选择不同的劳务分包队伍,这就给建筑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带来了难度。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企业现场作业管理体制不健全,经常出现很多劳务分包队伍倾向选择工作量大、见效快的施工作业面,尽量躲避见效慢的施工作业面,有些劳务分包队伍甚至不服从建筑企业的统一调度管理,不从整个工程的实际进度出发,不按施工工序严格施工,抢先占据有利施工作业面,严重影响了后序施工作业面的正常施工,从而影响了工程整体进度。

5、缺乏对现场作业过程实时监控

很多建筑企业在劳务分包队伍进场之后,对其管理过于粗糙简单,缺乏对其施工过程的跟踪监控,施工前技术及安全交底流于形式,缺乏对其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导致劳务分包队伍施工过程中不但材料浪费严重,还未严格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从而极易造成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特别是隐蔽及关键部位等质量问题,导致施工企业后期返工,损失相当严重。

三、对建筑劳务分包单位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劳务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提升劳务作业人员专业素质是确保劳务分包企业长足发展的有效途径。一是开展劳务分包企业技术负责人、管理员、施工作业队长和劳务班组长等技术骨干的业务培训,以实现培训一人、带动一批,加快建筑劳务培训速度。二是抓好新招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技能培训,未经培训教育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三是大力推进劳务作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建立技术等级管理机制,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激励农民工主动参与培训,提高劳务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

2、公正、客观、科学地评价和选择劳务公司

制定本企业客观、科学的择优标准。将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实力、人员素质、资源保证、诚信、已建和在建工程情况、报价等指标量化并赋予合适的权重,以客观、科学的统一标准来衡量各劳务分包企业的优劣。变领导个人决策为公开竞标。将劳务分包商的择优过程纳入公司内部招投标的范围。使评标定标过程公正、公开。

3、强化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在国家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拟定企业的标准合同文本。总结企业在劳务合同管理中的经验,对其中的主要条款进行细化, 形成企业的标准化的、可操作的、客观的、制度化的合同. 并根据实施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完善。将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和会签形成企业的制度。合同签定时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分包合同进行评审,并会签, 以确保各相关部门对劳务合同的有效管理。劳务分包合同的执行后评审制度。劳务分包合同执行完成后. 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劳务合同的执行情况的后评审,根据后评审结果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库。

4、有效对劳务分包单位的作业过程进行监控和纠偏过程监控

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就是劳务分包商的操作工人层操作的过程。总承包企业对劳务分包商的过程监控,就是检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发现问题的过程就是项目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劳务分包商管理基础上再检查过程:没有做好这个工作,就谈不上后面的管理。纠偏。总承包企业在对劳务分包商的过程监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 按“ 三定” 原则(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整改、落实、消项。

5、建议相关政府部门落实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

劳务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企业, 作为总分包关系中的一方. 当出现主要因劳务分包单位原因导致事故发生或出现聚众生事等不稳定情况时, 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对象存在侧重于施工总承包单位而轻劳务分包单位的现象, 无形中滋长了劳务分包单位及作业人员的违规行为, 压制了劳务分包单位及作业人员提高综合素质的动力。

结论

加强对建筑业的劳务分包管理,是适应市场发展,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必然要求。我们应正视当前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劳务分包有形市场建设滞后,劳务分包队伍参差不齐等问题,通过采取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扶持劳务分包企业发展以及加大人员培训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国建筑施工劳务分包企业管理,促进我国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