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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档案管理 竣工备案 分级管理
一、博乐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备案档案管理现状
博乐市从2001年对建设项目竣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备案以来,已经有近千项工程在博乐市城建档案馆备案,其备案档案由博乐市城建档案馆备案室进行管理。大部分档案资料可以做到资料齐全入档但是还有很多备案文件材料不全,主要是分散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勘察等单位资料员手中;或因记录不详以及无记录,使得备案资料达不到规定要求。对于这些问题如果不给以足够的重视与管理,将会严重影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的完整性,我们应当对这些问题给予探讨和解决。
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是国家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当认真贯彻这一基本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博乐市城市建设项目竣工工程备案工作的实际,博乐市城建档案馆对于建设项目竣工备案档案的管理原则可作以下表述:分级管理工程竣工备案档案,维护工程竣工备案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实现工程竣工备案档案的有效利用。
三、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目前,博乐市在建工程量呈直线上升趋势,每年工程竣工数量剧增,在量多、面广、工程遍及博乐市全方位的情况下,加强质量监督档案室和建设开发单位档案室的管理十分重要。
一是要建设项目竣工工程档案能够按时完整移交档案馆必须得到质量监督部门的全力配合协助,特别是质检档案室的配合;二是建设(开发)单位在从事工程建设活动中,开工前要依法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这是政府对工程项目开工条件是否符合《建筑法》规定的审查认可,竣工后要依法领取使用许可证,这是政府对竣工工程质量的审查认可,其表现形式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那些未经备案的工程或不合格不能备案的工程,都不得投入使用。政府对建筑工程使用许可的审查,并通过下达质量整改书、质量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等方法整改质量隐患,杜绝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三是质量监督部门和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原始文件材料,都是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备案的依据,所以加强这两个级别档案室的档案管理,对在建工程和质监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形成完整、准确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材料,为将来工程质量问题及维修做好充足的准备。
四、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的内容和形式
(一)备案文件材料收集和内容要求。主要是由建设单位将在建设施工活动中和依法接受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形成的博乐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业主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报告、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质量说明书》、人防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表、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或工程档案验收意见反馈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综合管理方面)、电梯安装工程监督报告、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反馈通知单、水电通风空调分部工程质量检测反馈通知单、需要装饰、甩项验收的审批手续、节能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19个方面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方能进行备案。
(二)备案文件材料的审查和接收。按照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市直建设单位到博乐市城建档案馆备案室办理备案手续,州直建设单位持博乐市城建档案馆核发的档案认可证到博州建设局办理备案手续。备案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后,审查备案文件的真实性。凡备案文件材料齐全,符合备案条件的工程,备案部门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同意备案,并接收备案文件材料,建设部门同时向质检部门报送一份备案文件材料。
(三)质监机构档案室的备案档案管理。对建设单位移交的备案档案,由州、市质监站档案室负责接收,与该工程项目监督文件材料一起整理、立卷、编号和归档,并统一保管和提供利用,当州、市质监站档案室档案存到五年时,向博乐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馆接收后归入城市建设管理类上架,州、市质监站档案室负责留存档案目录,便于查找和利用。
(四)城市建设档案馆的备案档案管理。博乐市城建档案馆是城建专业档案馆,馆藏着全市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备案档案是建设工程档案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当这部分备案档案移交到专业档案馆后,专业档案馆还要进行目录编制,与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等阶段形成的档案融合一体,形成一个完整的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并归入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等类上架,以便向社会提供档案内容最全、查找利用最为方方便的服务。
五、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档案实施分级管理的方法
1.建立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工作平台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施分级管理是通过档案工作网络层层的管理而实现。因此,建立健全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网络平台 ,是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实施分级管理的组织保障。
2.建立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备案档案,要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就必须建立切合实际的备案档案管理制度。一是制定备案档案归档范围和归档制度;二是对档案室提出立卷要求,以确保备案档案立卷的规范;三是制定科学的编号制度;四是,严格备案档案的保管及利用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将备案档案据为己有。
3.建立建设单位档案资料员的培训和指导制度
(1)博乐市城建档案馆可定期举办档案资料员业务培训班,并将档案业务学习列入档案资料员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进行学分评定,以提高他们学习备案档案业务知识的积极性,这对提高建设单位档案资料员素质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近年来,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尽管有了明显提高,但仍存在屋面渗漏、墙体潮湿霉变、塑窗闭封不严等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质量缺陷。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解决目前住宅工程中存在的影响使用功能和居住环境质量等问题,确保全市住宅工程质量稳步提高,现就加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突出抓好住宅工程质量管理重点环节,把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住宅工程质量,不仅事关我市国民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质量管理部门和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主体,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搞好住宅工程质量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根据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现状,确定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阶段目标和任务,制定科学可行的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和“精品住宅工程”活动计划,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一)建设单位(含开发企业,下同)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住宅工程的建设质量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加强对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在工程发包和材料采购上,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在工程建设中,要保证合理工期、造价,不得擅自降低设计标准,变更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的显著部位镶嵌铭牌,将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名称、主要参建人员和工程竣工日期向社会公示。
(二)建设单位应设立工程质量投诉接待处理和回访部门,并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联系人、电话和地址。对发生的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由建设单位负责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对暂时无法落实责任的问题,建设单位应予先行解决,待质量问题查明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
(三)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施工图需经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施工。
(四)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化施工质量过程控制,保证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达到规范要求和施工图设计要求。要结合我市处于高寒地区的特点,制定本企业的住宅工程施工工艺技术标准,对容易产生空鼓、开裂、渗漏的屋面、墙体,塑钢门窗安装、卫生间防水等施工环节,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进行专项治理,并采取相应有效的技术保障措施。
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和省、市住宅工程保修规定,积极履行保修义务。
(五)监理单位应针对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严格把好质量验收关,前道工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要将住宅工程结构质量、使用功能、防渗漏、防结露及室内环境质量作为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切实履行好现场监理责任。
(六)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进行分户验收。
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标准组织实施。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验收,需要实测实量的项目要使用专业检查工具。在公共部位检验批验收完后,要及时填写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
3.建设单位在申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要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上签字并加盖验收专用章。
4.工程质量监督站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记录》作为申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件之一,并监督分户验收的落实情况。
(七)建设单位在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应携带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件到质量监督机构申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到市(县、市)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民用建筑节能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市节能住宅工程质量
按照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和《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必须依照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依法对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负责。特别要做好“三玻”节能外窗的落实,屋面防水、外墙保温节点的处理及节能保温材料验收把关等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一)住宅工程完成质量监督注册后,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特点制定并送达监督计划,同时依据建设、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实行差别化监督。
(二)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大对影响住宅工程质量的重要结构工程及使用功能的抽查力度,尤其要对防水工程、外墙保温工程、填充墙面层处理、塑钢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等实行专项治理。
【关键词】:水利工程; 档案管理;核心内容;管理措施
【 abstract 】 this paper from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of the archives management of the basic requirements, the core content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three aspects specific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 keywords 】 :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File management; The core content;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G2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水利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水利工程档案是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它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档案法规要求,做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工程参建各方共同的职责和任务,是维护国家利益,保护自已合法权益,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的需要。水利工程档案是工程建设审计工作的依据、是工程验收的依据、是质量评定的依据、是工程建设质量查、改的依据和凭证。
1、档案管理的依据和竣工验收
水利档案管理的依据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水办〔2008〕336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水监[2002]370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
竣工验收主要是资料的验收:法人验收,政府验收,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要求作专项验收﹚。工程档案要求真实、完整、准确、系统。真实是要求没有虚假的资料;完整是要求工程档案资料不能缺项,即所有应归档材料的类项必须齐全;准确是指档案资料所反映的内容要准确,其中包括文字、数字、图形都要准确,特别是竣工图要能准确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状况;系统是指所有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相互之间的有机联系,相关的文件材料要尽量放在一起,特别要注意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成套性。图片、照片、录音、录像和电子文件的归档反映建设项目建设过程的图片、照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都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应做好这部分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关键是要及时整理,要将不同种类(照片或录像)的声像或电子材料分别立卷。
2、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与要求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一)执行,工程档案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5-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长期保存的档案实际保管期限不得超于工程项目的实际寿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应归文件材料应字迹清楚、图面整洁、签字手续完备,所有归档材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和红墨水等易退色材料书写,档案整理应有科学的分类方案,案卷质量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
3、档案资料验收与移交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在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时,须通知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作为验收委员会成员负责工程档案的验收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参建单位对所承担的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已达到规范要求后,写出自检报告,在申请工程验收时,一并报上。实行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向建设与管理单位移交;实行分包的,应由各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一个承包单位汇总后,再向建设与管理单位移交;实行监理制度的,应由监理部门负责审查合格后,再由各有关单位向建设与管理单位移交;审查与移交均应履行签字手续。
移交与接收工程档案资料的时间,应视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单位工程完工后,就应完成有关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随后即可进行档案资料移交与接收工作。
二、水利工程档案管理的核心内容和管理措施
建设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从项目的提出、筹备、勘测、设计、施工到竣工投产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各种形式的信息总和,简称为工程资料。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资料、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等。建设工程资料,是建设工程合法身份与合格质量的证明文件,是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维修、改建和扩建的原始依据。参建各方都负有收集、整理、签署、核查工程资料的责任。为了保证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必须重视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因此,我们应当规范工程资料的管理,将工程资料视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甚至是工程质量的组成部分。
1、水利工程档案的核心内容
1)工程准备阶段资料:是指工程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开工审批及工程概预算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
2)施工资料:是指施工单位在工程具体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形成。主要包括单位工程整体管理与验收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记录、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将施工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
3)监理资料:是指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主要包括监理管理资料、监理工作记录、竣工验收资料和其它资料等。监理资料由监理单位负责完成,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将监理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
4)竣工验收资料:是指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包括工程验收总结、竣工验收记录、财务文件和声像、缩微、电子档案等。
2、工程资料的管理职责
1)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合同和设计文件等规定。
2)参建单位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
3)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并按规定进行移交。资料组卷与资料份数应符合规定。
4)工程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工程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建设过程中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
5)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所形成的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和齐全。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现象,应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水保档案管理的必要性和对策
1)没有统一的水土保持档案分类标准和编码体系, 档案资料调阅、调集或查询困难, 档案信息利用率低, 或大部分既有资料未归档、建档。
2)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多头管理现象普遍存在, 档案资料分布散乱, 。
3)档案管理人员匮乏 。
4)未实行专业化管理, 档案资料保管或存储的软、硬件条件差, 档案资料破损现象严重。
5)法制意识不强, 档案管理工作未引起各地的重视, 也无专项经费投入, 制约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规范水土保持档案管理的必要性是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水土保持决策科学化、水土保持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以及提高水土保持行业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需要。规范水土保持档案管理的对策应建立水土保持档案资料库,进行统一档案编码和密级标准, 建立水土保持档案管理体系,提高档案法律意识, 建立并完善水土保持档案管理制度,培养并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水土保持档案管理队伍。挖掘档案资料潜力, 为水土保持及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三、总结
水利工程资料管理必须纳入项目管理的程序中,资料员应参与生产过程,及时掌握施工管理信息,便于对资料的管理监控。工程资料的收集必须与实际施工进度同步。对所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结算工程款。按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工程安全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和主要功能检查资料等划分,同类资料按产生时间的先后排列。根据实际条件,配备必要的存放资料的箱柜存放资料,并注意做到防火、防蛀、防霉。规定移交、归档。按时移交给公司、建设单位和城建档案部门。
【参考文献】:
[1]梁静.水利工程档案管理与发展J.湖南水利水电,2008,(4):78-79.
(一)建设项目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具有合法用地手续。
(二)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地质勘察和施工图设计。
(三)建筑工程施工图及文件必须经过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国有投资项目须提供立项批准文件。
(五)建设单位在具备以上条件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报建登记表,同时提供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办理报建手续。
(六)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在办理报建手续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招标。
二、项目差异化管理
为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支持服务我县工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56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我县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进行分类,实行差异化管理。
(一)一般建设项目,指房地产(必须具有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单位自建办公楼等建设项目,对该类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工程必须按规定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证,然后才能开工建设。各镇场(开发区)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肩负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建设审批程序,纳入建设工程行业监督范围,严禁未办理施工许可而擅自开工建设。
(二)特殊建设项目,国家规定保障性住房项目,工业和农业产业化项目,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项目,汛期在江堤边基础施工项目,招商引资和扩大内需并由县政府会议纪要确定的项目,对该类建设项目要引导鼓励,并按国家规定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但项目一时达不到法定施工许可条件,而又急于开工建设的,考虑建设项目的特殊性,根据有关开设绿色通道服务工程建设的要求,为支持项目建设,可办理建设工程临时施工许可证,允许工程提前临时开工,具体要求为:
1、临时开工条件:已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土地、规划手续,已办理招投标手续,结构性工程图纸已审查,深基坑工程的支护方案已经审查,建设规费已经交纳等。
2、临时开工办理程序:确需提前临时开工且符合条件的,填写《建设工程临时开工审核表》连同申请报告及临时开工条件资料一起,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临时施工许可证。
3、临时开工许可期限:根据工程情况允许期限为30-60天,特殊情况可以再次延长期限30天。
4、临时开工允许期限结束前: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正式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方可继续施工。
(三)正式工程施工许可证申领,应备齐下列资料:
1、建设单位与施工中标单位已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依法需要监理工程必须履行委托监理合同。
3、工程项目开工,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手续。
4、与有资质质量检测机构办理材料检测手续。
5、施工企业必须提供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五大员等相关人员证书,外来施工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白蚁防治证明书。
7、办理城建档案,环保排污手续。
工作目标和重点:确保全县建设工程监督覆盖率100%,杜绝受监工程倒塌等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竣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不留安全隐患;竣工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准确率达到100%;合理质量投诉处结率和满意度达到100%;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率达到100%;受监工程材料有见证送检率达100%;预拌混凝土工程应用率达到100%;质量通病治理率达到90%以上;竣工工程市级优良率达到80%以上。
一、创新质量监管机制,提高工程质量
1、加大质量抽查和巡查工作力度。要在确保正常质量监督工作前提下,逐步实行质量监督巡查和抽查工作机制,采取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内容、不提前告知的工作方法,加大巡查抽查的力度,加强现浇板厚度控制的监督检测,严厉查处现浇板厚度与设计不符现象,提高质量监督的有效性。
2、开展夜间施工突击检查活动。坚决查处夜间施工钢筋绑扎不规范、不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人员不到位等违规现象。对违反规定的相关单位记录不良行为。
3、加强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强化施工现场检查和质量监管,狠抓施工资料员上岗证制度的落实,实行质量监督与检测工作联动,对施工技术资料不真实及造假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4、加强重大危险源和关键点质量监管。对于存在较高问题的重大危险源、关键节点、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要加大质量抽查频次。对出现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实行预警约谈制度,督促企业加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5、做好质量监督的事前控制。重点要做好质量监督技术交底,对工程建设过程可能遇到的技术问题和注意事项,要提前告知有关责任单位,对重点工程、大规模建设工程的相关单位,要召开专门质量监督技术交底会。
二、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突出抓好质量责任
1、监督建设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督促其完善相关建设手续(重点完善工程质量手续),杜绝未办理手续擅自施工建设的行为。
2、突出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建设单位必须对建设工程质量负总责,明确工程项目的直接责任人,从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招投标、发包、施工、监理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合同约定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核实人员到位情况及质量责任制落实的情况,确保其履行质量责任。
3、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组织有关各方责任主体进行调查,并及时整改。在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要追究建设单位的相关责任。
三、强化住房质量监管,维护群众利益
1、加大住宅分户验收管理。严格实行《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通过实施住宅分户验收制度,落实工程建设中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责任。住宅工程实行按栋逐套验收,一户一验制,通过对每户的检查验评,对不合格的分部分项能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从施工过程消灭或减少质量缺陷和质量通病发生。
2、认真贯彻《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理顺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程序,实现投诉受理、协调、结案和归档统一化。充分发挥建设单位投诉处理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妥善处理正常投诉,减少恶意投诉,切实保护各方合法利益。高度重视住房质量投诉及事故处理,对待质量投诉要认真周到及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突出监管重点,消除质量隐患
1、加大工程原材料的抽检力度,坚决消除钢筋瘦身现象。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巡查中将重点检查钢筋原材直径情况,对使用不合格钢筋原材将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消除钢筋瘦身现象。
2、稳步推进建筑节能验收工作,提高节能工程质量。重点加强夹心墙保温和CL体系的推广和质量监督,严格落实《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强化对建筑节能材料的检测,防止不合格的保温材料流入施工现场,提高参建各方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认识。对节能验收达不到标准的工程不予推荐优良工程验收。
3、深入开展质量通病治理活动。重点开展抹灰层裂缝、外墙面砖粘贴不牢、三小间及外墙渗漏、卫生间局部等电位安装、窗户安装、钢筋定位、转换层施工、悬挑结构及室内地面等质量通病易发部位的治理。所有竣工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按规定做24小时蓄水检验。
4、大力推行精品工程战略,鼓励建设各方争创优质精品工程,提高企业品牌意识。引导企业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提高建设工程的科技含量。重点加强对泰山杯奖、市级优良工程奖等精品工程的监督指导,通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观摩会,带动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的提高。
5、加强建材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从源头有效控制工程质量。重点加强预拌混凝土和多孔砖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实行建材企业季度巡查制度,严把建材生产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五、开展工程监理专项整治活动
1、督促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切实履行监理责任,改进监理服务,严格按要求配备符合上岗条件的监理人员,满足监理工作需要。项目监理部要落实人员定岗、持证上岗和总监负责制度,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各项目监理部的检查。要加强对监理单位和人员的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信用管理体系。
2、加大监理企业违规事件的处罚力度。对有违规行为、质量问题比较多的的监理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经约谈后没有明显效果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相关单位,采取公示、全县通报批评等措施进行严厉打击,保证现有制度落实到位。
六、努力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
1、按照《市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检测站资质审查、计量认证的各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内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检测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
2、加强检测人员的管理和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各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完善检测站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促进我县工程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七、加强竣工工程验收备案工作
1、强化竣工验收环节。将竣工验收备案关口前移,对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工程坚决不予备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