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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把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农村社区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正在全国各地深入推进。特别是北京、河北、浙江等地率先着手编制农村社区规划,以新理念、新思路、新标准指导农村社区建设,努力将其打造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北京:新农村社区公共设施和服务将纳入城市管理体系
“十一五”期间,北京新农村建设已在该市全面覆盖,农村通了大路、装了路灯、安了宽带上了网。靠近新城和镇区的村庄中,城市管网和基础设施、公共交通都延伸到村里。为了将新农村建设再向更高阶段推进,北京的设计者和管理者又将目光放到了软件上。目前,该市正在编制《北京市新兴农村社区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对村落进行社区化管理,与市区水平相同的管理和服务,都将深入村里乡间。2011年,北京将试点10个新农村社区。
据介绍,新农村社区与传统农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人口集聚、基础设施配套、主导产业、管理体制、社区功能和生活方式6个方面。今后,农村社区的医疗服务、教育、体育、文化设施和服务都将纳入城市管理体系,政府相关部门将提供稳定的、统一的、标准的服务。例如,农村社区将像城市中的小区一样,规划出停车位,社区内设立保安,“片儿警”、“片儿医”和医疗流动车、社区调解员和清洁工等都将入驻社区。但新农村社区并不是让农民全上楼,传统村落中的袅袅炊烟、鸡犬相闻、田园牧歌在未来很久一段时间里仍会存在。此外,北京还将在此前大兴区进行的“封村”管理试点基础上,通过更多试点,制定出一套龙头体系,对于农村中应该怎么规划、怎么建设、要配套哪些软件设施都进行规范,实现公共设施管理权的覆盖。
浙江:打造15分钟农村社区生活圈
早在2008年,浙江省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时就明确提出,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建立集管理、服务、教育、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1200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1500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提供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司法调解、公共安全及证照办理等服务。为了对每个农村社区范围、中心进行空间确定,2010年5月,出台了《浙江省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编制的指导意见》。
对于农村社区的布局,《指导意见》提出,要按照管辖人口适度、区域相对集中、服务半径合理、资源配置有效、群众充分自愿为规划原则,明确农村社区设置的主要类型及次要类型,即“一村一社区”或“几村一社区”。针对农村社区人口密度较小、道路条件相对较差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农村社区以1000~5000人、农村居民出行15分钟为宜,这样既可以防止规模太小、资源配置过于分散,又可以防止人口规模太大、地域范围太广,不利于方便群众办事。《指导意见》提出,要利用农村社区现有的村级办公服务场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室、学校等设施,加以整合利用,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相互比邻或杂居,且人口规模小于1000人以下的村,提倡两个村或几个村联合组成一个社区,以利提高公共财政和基本公共服务配置的效率。
河北:农村新民居保持传统风貌避免千村一面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机制
党的第十七大报告中讲到,处理好三农问题,事关我国老百姓民生大事,必须作为全党工作的重心。当前各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是一个单纯的实践和政策的问题。尤其在城乡统筹的大背景下,土地的使用、人口的转移、资金筹集等各种技术性问题,存在很多不确定的风险。因此,笔者通过对河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调研,从个案出发,发现经验和教训,分析其原因,试图提出相关对策措施,以期望对新农村社区建设有一定的启迪作用。近年来,全国各地不少地方按照中央实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部署,积极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针对我国当前及今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与特点,探索依靠农村社区的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以解决农村社区的问题,改善农村社区的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状况的一项重要建设事业,也是我国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和制度创新。把握农村社区变迁规律,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效途径,对于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提高农村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和谐,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新型农村社区概念
较早的研究认为农村社区指居住于某一个特定区域、具有共同利益关系、社会互动并拥有相应的服务体系的一个社会群体,是根据血缘和地缘关系聚集起来的人类生活共同体,是农村中的一个人文和空间复合单元。以上定义固然指出了农村社区的一些基本特征,但是实际上他们所指和我国的农村地区的乡、村无异,探讨的可以说是农村地区以乡、村为单位的小型农村社会。这种一般意义上的农村社区定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已得不到学者们的认可,学者们关注的和我们当今社会所要建设的是一种新型农村社区。
2.新型农村社区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经济活动发生明显变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确立,农村社会经济发生巨大地的变化,农村社区居民不再仅仅依靠农业谋生。(2)新型农村社区成员流动性不断增强。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业劳动力非农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人口越来越多地到小城镇,城市落户,农村社区成员从职业流动到地域流动,进入了一个高度流动状态。除此之外,农村就业结构多元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农民阶层处于快速分化之中,而外来人口的不断增加,又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社区成员同质的明显下降。(3)新型农村社区能够提供比较完善的社区公共服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目的之一就在于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型农村社区是社区建设由城市向农村的延伸,能够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不断满足农村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需求。(4)新型农村社区多以居民集中居住为特征,社区组织形式多样。现阶段各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大多以社区居民集中居住形式进行,便于集中农村社区各种资源,同时有助于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也节约了大量农村土地资源。
3.农村社区变迁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启示
农村社区千差万别,其变迁途径和过程具有多样性,没有什么固定模式。总结农村社区建设的变迁规律和变迁趋势,可以归纳出如下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启示。
(1)农村社区政策发生作用的基础在于社区居民的经济理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尊重农村社区居民的理性选择。(2)培育农村社区居民“合作”及“集体”意识,加强农村社区组织化建设。(3)尊重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培育社区居民自治机制。(4)强化政府公共管理职能。(5)明晰和保障居民产权。(6)改革户籍制度,促进农村要素自由流动。(7)重视农村社区意识形态的培育。一方面,对社区干部、领导加强敬业、奉献、虔诚精神的培育,利用社会环境中声誉机制约束他们行为,降低权力寻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对社区居民加强“合作”、“互助”、“家族声誉”、“荣辱观”、法制与民主等观念的教育和形成,从而引导社区居民积极投身社区建设,实现社区正向变迁。
参考文献:
[1]陈敬朴:中国农村教育观的变革[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 4).
[2]姜惠莉 张翠红 王艳霞:当前农村信息需求的特点及对策研究[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
[3]甘信奎:中国当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现实条件及路径选择[J].理论学刊, 2007(01).
一、从社会结构全面转型的高度思考
在研究中发现,从郊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角度,从郊区都市型农业的角度,从郊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角度来探索郊区现代化,可以从不同侧面反映北京郊区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但是仍然不能概括郊区现代化进程目前和今后发展阶段最本质的特征。郊区现实生活中每天都在发生新问题和新矛盾,都在反复证明社会结构全面转型这一趋势的客观存在和不可逆转,并正在逐渐上升为主导地位,成为郊区现代化进程今后要面临的主要矛盾。
在近郊,是一个农村逐渐被城市化的进程,是原有农村社会怎样溶入城市社会的问题,甚至连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都离不开这种社会结构转型的背景。“城中村”现象的大量存在,恰是农村社会结构转型中遇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
在远郊平原地区,真正依赖家庭经营农业的农户在迅速减少,大批农民转入二三产业和城市、城镇。而农地的对外租赁、社会资本和外来劳动力的进入,正在改变着农村的社会结构。在没有二三产业支撑的一般农村地区,当地农业人口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减少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
这种变化甚至在远郊山区也已经显现出来。由于农业生产功能的拓展和为城里人服务的度假休闲等第三产业的发展,成为改变山区农村社会结构的直接动因;青年人口的下山进城转移,恰好与城市人进山度假休闲甚至长期居住成为明显反差,这种双向流动正在冲击着山区农村的传统社会结构。
最近成为议论焦点的郊区小产权房问题,实际上也是郊区农村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极具代表性的矛盾焦点。从政策法规层面看,有一个合法不合法的问题;但是,从郊区农村社会结构转型层面看,则折射出转型中的深层矛盾。在已经发生城市化、城镇化转型的地区,一方面是资本人格化的开发商的利益巨额增长,农民却被排斥在外;另一方面,农民的权利意识正在迅速觉醒,开始自发地(甚至“违规地”)分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巨大利益。所以,在郊区的一些区位、交通和环境条件较好的农村,小产权房的出现就成为一种必然现象,并对现行政策法规和制度安排造成冲击。这既是农村社会结构转型的直接表现,又成为农民对以资本为主导的城镇化转型的一种对抗和矫枉过正。
郊区传统的、封闭的、完全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农村社会正在进入有史以来最后也是最深刻的变革之中,这正是郊区的城市化、城镇化进程。这一进程必然使郊区农村面临全面转型,使传统农村分化为不同类型,有的被城市扩展所淹没,有的发展成为新型小城镇,有的演变为城乡混合型城镇化社区,有的演变为以现代农业为主的新农村。在这一进程中,其中有一大批没有特色的一般农村,要经历由人口减少到集体经济萎缩的过程,最终会通过一定途径和方式被整合,从而完成农村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所以,如果仍然立足于郊区近4000个行政村“村自为战”的思路,研究他们怎样调整产业结构,怎样发展都市型农业,怎样建设成社会主义新农村,而不是从这些农村正面临全面的社会结构转型的角度,不是把产业结构升级与社会结构转型统一起来考虑问题,在更大的范围内考虑劳动力、土地等资源的优化配置,就不可能抓住主要矛盾,也就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
二、郊区农村社会结构全面转型的动力源来自特大城市(北京)不可遏制的扩散效应
这就是郊区自身的城镇化进程与大城市郊区化进程合流的趋势。这种合流的主导力量是城市功能和产业向郊区扩展和转移,使郊区快速演变为城市主导型的城乡一体化的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在远郊区县中,顺义区最具这一社会结构全面转型的典型特征。首都大型工业项目在顺义的布局和区属国有控股企业的发展,使顺义区已经进入工业化进程的中后期阶段,全区农业劳动力就业已经下降到12.4%以下,城市化、城镇化进程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城乡一体化格局正在初步形成。近年来,由于新城发展和产业带动,仅城乡结合部已有11个村整建制拆迁转居,3.4万农民融入新城,社会结构转型一次完成,农民开始城市新生活。
郊区农村的产业结构升级、都市型农业的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等,都是由城市的功能、产业和经济的特点所主导、所决定的。郊区的产业和功能也越来越成为城市总体功能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不可分割的整体。
所以,农村社会结构的转型,意味着郊区农村的产业、经济和社会结构全面转向城市主导型和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体制目标,而实现这种转变的主要措施是城乡统筹。这种城乡统筹是全方位的,并不是单方面。既是产业的、经济的,也是社会的、生态的;既有公共财政向郊区的倾斜,又有规划、土地利用的城乡一体化安排;既有城镇体系的规划,又有产业的规划、村庄布局的规划;既有城市职能部门向郊区的延伸,又有郊区农村主动的适应和对接。所以,只有突破城乡分割的惯性思维方式,按全市一盘棋、一体化的思路来研究问题,才能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三、从农村社会结构转型需要出发进行改革和体制、制度创新
农村社会结构转型需要大量的体制创新和组织创新。如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的建立,产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的发展;城市化、城镇化进程中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改革,使原来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成为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现代企业组织;探索建立用股份制产权制度,建立跨村级的在更大范围内的联合机制,解决在乡镇或更大范围内土地等资源的优化配置问题;农民土地承包权有组织的权益化和流转集中,政府鼓励进入城镇二三产业的农民离土转居,用城镇社会保障置换转移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在农村旧村改造和村庄整治中,农民宅基地和存量建设用地与城镇化社区建设集中置换,形成农村现有建设用地集中开发的利益机制;社会结构转型时期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探索连接、兼顾城乡的过渡型行政管理体制等等,都需要放在城市化、城镇化这一农村社会结构全面转型的大背景下研究、试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在农村社会结构全面转型的发展阶段,乡村两级基层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对于劳动力转移、人口减少、集体经济逐渐萎缩的村,今后在整治、合并以及土地关系调整中都离不开村级社区组织。在这种社会结构转型完成之前,村级组织是不可能被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所取代的;而乡镇一级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则日显重要,决不能采取简单的弱化式的改革措施。如朝阳区绿化隔离带地区是以乡为单位规划的,由于打破村庄界限,有的村基本都是绿地,没有产业发展用地,产业用地相对集中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以乡为单位配置土地资源和统一安排城市化以后农民小区的集中布局和产业发展,矛盾就会非常尖锐。实际上,就是没有绿化隔离带问题的其他农村地区,在这种城市化、城镇化主导的社会结构调整转型中,一样离不开乡镇一级统筹安排和组织运作。所以,要顺利实现这种全方位的社会结构转型,就必须认真研究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条件和体制、机制、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创新。
四、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形式和经营体制
关键词:乡村社区;规划建设;聚落
我国新农村建设受到社会各界关注,从乡村整体规划来看,改善村民的居住空间环境是极为迫切和重要的。当前乡村地区正进行着大规模的建设与改造,但大部分的规划设计与理论都着眼于城市,关于乡村规划的理论与实践很少。因此,农村规划建设多借鉴于城市规划建设的方法,而忽视了当地的地域特征。
1乡村社区的概念
在传统解释上,乡村是指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区域。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城乡划分的问题上出现很多争论。从地域、生态、文化、职业等角度都有不同的认识和争论。因此乡村的概念解释具有一定的动态性,本研究主要以行政区域为标准进行划分。社区,最早是由德国社会学家F滕尼斯提出的。“社”是指相互之间具有关联性和同质性的人群,“区”是指地域范围。因此社区概念是具有相同价值观念和习俗的人口组成的且关系密切的团体或是共同体。而现代学者对于社区的认识又分为两种,一种关注地域的共同性,如城市、村庄、街坊等;一种关注人群的共同性,如共同的社会价值观、习俗等。而城市规划学科关注的是前者。因此,乡村社区是指在一定的场所区域内,人们通过从事相同的农业生产活动和频繁的生活接触并且形成了共同的生活观念和习俗,以此为条件构成的地域性社会团体。
2乡村社区的特征
乡村社区不同于城市社区,从地域构成来看,乡村社区以血缘、地缘为主,密度小流动性弱,表现为村落或集镇形式。城市社区以业缘为主,密度大、流动性强,表现为街道或居住小区形式;从人群职业特征来看,乡村社区同质性强,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城市社区异质性较强,以从事第二三产业为主;社会经济特征上乡村社区存在自给自足和市场交换双重特性,城市社区以市场交换为主;生活需求上,乡村社区生活需求少且服务设施匮乏。城市社区生活需求多样且服务设施类型齐全;生态环境上乡村社区以自然环境为主,景观效果不明显,乡土气息浓厚。城市社区以人工环境为主,景观环境较好;地域文化特征上乡村社区具有一定的历史传统和风俗习惯,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较强。城市社区以社会公德为主要文化内容,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尚在建设中。从以上对比中可以看出乡村社区的各个特征都有别于城社区,但社区规划的形式却极其相似。
3乡村社区建设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
从总体来看,我国的农村人口呈现出渐趋减少的态势。2019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848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0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55162万人,减少1239万人。从上述的数据能够发现,在我国,呈现出了明显的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的趋势,但在农村生活的居民体量依然巨大。相较于城市,显而易见的事实就是,农村在整体建设上是极为滞后的。另一方面,农村的建设需求也是极为迫切的,因为他们更想使得自己生活居住的场所更好、更完美。所以从整体来看,乡村社区的建设是城乡一体化,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
4新农村建设中“城不城乡不乡”的现状
传统村落建设是一个自发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聚落演变成一个“生命系统”,其外表“杂乱、无序”,内部却是极其复杂的秩序和关联,特别是村民之间通过地缘、血缘、家族等各种纽带被联系在一起,营造了极具活力的生活场景。但现在的一些乡村却正好相反,外部井然有序,内部却松散无序,村民关系也发生了变化,“熟人社会”正在慢慢解体,村民凝聚力和对村庄的归属感也逐渐淡化。江浙地区乡村的经济发展迅猛,社会变迁也同样剧烈。其中大部份现有建筑已失去传统风貌,但村民的生活方式与生活环境也不算是现代化,这些村庄正处于一种“城不城、乡不乡”的尴尬局面。当下乡村建设,通常容易走两种极端道路:一是向后看,回归“传统”;二是向前看,追求“现代化”。前者多是旅游业发达的地区,后者则多为城市近郊,或经济发展快速的乡村。
5新农村建设中惯用的空间形态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发展,乡村聚落传统的空间结构也随之发生改变。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后,新农村规划和建设就迅速发展起来。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各建筑要素严格按照预先规划好的方格网整齐排列,这更像是一个微型的现代化城镇而不是一个村庄。华西村就是这类村庄的典型代表。这种做法忽略了当地的自然环境、村民居住方式和生活习惯等因素,否定了村落是长时间聚集自然发展而来的有机体。乡村从表象到本质都与城市有许多差异化,然而许多村庄在规划之初就被定位为底层的城市住宅区,布局形式多为兵营式或小区式。在同一个城市,乡村社区和城市住宅小区在规划上并没有明显的差异性,在空间序列和组合关系上也完全没有体现出乡村聚落传统空间结构的痕迹。
6新农村建设与传统乡村聚落未建立起充分联系
聚落一般指人类群聚和生活的特定场所,聚落环境是人类根据自身生活需求改造自然所获得的生存环境。早期人类的聚居地一般都选择在地形、气候等自然条件比较优越、自然资源比较丰富的地点。例如,中国陕西蓝田猿人的遗址,就在一条河流最高的阶地上,当时那里的气候温暖湿润,有较多的动物可供捕猎(考古发现被捕猎的动物种类就有42种)。随着人类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提高,人类活动的领域不断扩大,由热带、温带逐渐扩展至寒带,创造出各种形式的聚落环境。聚落的民居建筑,是当地居民为适应当地的自然环境和便于从当地取得建筑材料而创造出来的,其不仅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也有显著的地方色彩。因为我国幅员辽阔,文化丰富,所以我国的传统乡村聚落包含了丰富的地域特点和建筑形制。但因年代久远,很多传统村落的发展脉络已经越来越模糊,这就导致村落的发展没有明确的方向性,开始模仿相对成功的城市社区发展模式,导致村落发展出现了“城不城、乡不乡”的现状。很多专家和设计师致力于乡村建筑单体的设计和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果。例如,单德启先生在广西融水苗寨芦笙坪所做的改造,把该地本土的木楼房建造成耐火且保温性能更好的瓦房,使该地居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刘家平先生在云南永仁建设的彝族搬迁项目,结合彝族传统民居形态从而设计出来的新民居,这种民居方式使用起来相较于传统民居更加便捷更加安逸,并且也延续了传统民居的风格特质;谢英俊先生从事于乡村建筑的研究和设计已有很多年了,在中国许多地方,按照各地的民居传统和村民的实际需求,从而积累了丰富的建筑实践,他的轻钢构造在新民居的节能环保和降低造价方面都具有独特的优势。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的设计师都在尝试着他们的设计实践,为继承传统和提高农村地区人民生活质量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这些设计实践多是关于建筑单体的设计与研究,在新村落整体规划方面的研究还很少;而现在的新农村建设更关注于村落的公共设施方面。对于以社会关系进行空间设计的案例还很少。综上所述,新农村建设与传统乡村聚落未建立起充分联系。
关键词: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化;路径
作者简介:杨智(1982―),男,土家族,贵州沿河人,西南大学教育学部2010级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研究。
基金项目:2012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新农村背景下重庆市农村社区教育互动模式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SWU1209478,主持人:杨智。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07-0033-05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了“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的要求,为我国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撑。然而,就我国农村社区成人教育发展来看,其效果并不理想,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或不发达地区,针对农村成人开展的教育极少。究其原因,缺乏稳定运行的农村成人教育组织是制约我国农村成人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的发展必须以稳定的组织为平台,实现组织化,才能切实为农村社会发展服务。
一、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内涵
探讨农村社区教育组织,首先须厘清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基本内涵。“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按照其构成可分解为“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四个部分。“农村”是对研究对象的地域范围的界定,指以农业为主要产业及其生活来源的地区。“成人”是对研究对象的界定,指年满十六周岁以上除在正规学校学习以外的农村居民。“社区”与“教育组织”是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核心,因此本研究中将对此作重点探讨。
(一)社区
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onnies)首次提出了“社区”(德文为gemeinschaft)的概念,指原始的、以血缘、感情和伦理为纽带而聚集在一起的共同生活的群体,类似于我国传统社会的自然村落。[1]随着社会流动的加速,人类群体超出了仅仅以血缘、情感以及伦理为联系的范畴,而融入了经济、管理、制度等因素。在此背景下,“社区”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如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R・帕克(R・E・Park)把“社区”界定为“占据在一块或多或少明确地界定了的地域上的人群的汇集。但是,一个社区还不止这些。一个社区不仅仅是人的汇集,也是组织制度的汇集。”而国内关于“社区”一词的最早使用源于20世纪30年代先生对国外著作的翻译,他与其弟子把德文Gemeinschaft与英文community都翻译为“社区”,并认为社区是“通过社会关系结合起来的群体,在这种人文世界里谋取生活的个人已不是空间的一个点,而是不断在扩大中的一堆堆集体的成员,就是在幅员可伸缩的一堆堆集体中游动着的分子。”[2]此概念主要是从个人与社区的关系的角度来描述社区的,强调个人在社区中所扮演的角色与所处的地位。综上所述,“社区”包括三个最基本的要素,即地域范围、一定数量的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紧密的联系,而上述界定的差异在于人与人之间联系的方式。就当前我国农村社区来看,社区内人与人之间联系的方式多样,包括血缘、情感、伦理、经济、政治以及教育等,因此,农村社区可界定为在以农业为主要产业及其生活来源的地区,居住于一定地域范围的人以血缘、情感、经济、政治以及教育等方式联系起来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教育组织
教育组织由“教育”和“组织”两个词所构成,教育是对组织功能的规约,而组织才是该短语的核心。“一个组织是一个集体,它有比较明确的界限,一种规范化的秩序,职权层次,联系系统,和协调成员间关系的制度;这个集体在一定环境中持续存在,通常从事同一个目标或一组目标有关的活动。”[3]从静态的角度看,组织包括目标、内容、结构以及保障制度等基本元素,这是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化路径探索的主要出发点。由于目标的差异,组织的功能也有所差异。就教育组织来看,主要有教育行政组织、教育福利组织以及教育活动实施组织三大类,前两类主要以教育规划与管理、经费投入为主,而教育实施组织指教育活动发生的组织,是本研究所探讨的主要对象。
综上所述,结合农村社区成人的教育现实需求,把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界定为:在以农业为主要产业及其生活来源的地区,以社区为基本单位,成人为对象,教育为基本手段,为解决社区成人生产与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而设置的、具有福利性质的、较为固定的教育活动实施机构。
二、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现状分析
分析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现状是研究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必须关注的重要方面,只有在此基础上,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发展才能切实为农村社区发展服务。就目前现状来看,我国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主要表现为如下三种状态:一是组织的缺失,即没有组织;二是有组织,但组织的目标变异;三是有组织形式,无实质内容。
(一)组织缺失:农村社会处于危机之中
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来看,人类教育主要有两种存在样态,即自然教育与有组织的教育,自然教育是人类最初的教育形态,有组织的教育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比较而言,有组织的教育的效率更高,更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就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的现状而言,组织缺失是当前农村社区成人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我国农村成人教育而言,通常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政府主导的农村成人教育组织,如扫盲班、夜校、冬学等;二是民间自发组成的具有教育性质的组织,如各地庙会、定期的集体庆典活动等。第一类教育组织随着“两基”的逐步验收而逐渐消失,而新的可以弥补这一空缺的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尚未建立起来,尽管在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建立了农村社区学院、图书馆以及远程教育教室,但是这绝大多数只是一个形象工程,或者是一堆死的材料,而不是真正的社区教育组织,从而导致农村社区成人教育正式组织事实上的缺失。第二类民间组织,由于受现代社会的变迁也逐渐消失在农村成人生活的视野中,这使农村成人失去了传统的教育信息获取渠道,也加速了农村传统文化的消亡。农村正式组织的缺失导致国家主流文化传播失去了基地,民间教育组织的消亡加剧了传统文化的消亡,因此,农村社会处于危机状态。“在社会危机产生的时代,社会就强调成人教育,在需要适应社会时,社会就转向成人教育。”[4]这可以看作是对我国当前农村社会发展的描述与规划。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作为开展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的重要基地,其建立与运行有助于农村社会危机的解决。
(二)目标变异:漂浮与游离的教育样态
从组织的构成要素来看,组织都必须有目标,或者说组织是为实现既定的目标而设置或形成的。正如肯尼斯・博尔丁所言:“任何一个组织都是为实现某种目标而创造出来的,常常,组织因为无法实现这一目标而难以生存下去。”[5]因此,目标是组织的灵魂,没有目标的组织是不存在的。由于组织并非孤立地存在于社会之中,组织形成后,在外界的影响下,组织目标也可能以潜在的或显现的方式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目标错位。从当前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目标错位现象来看,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目标设置与农村成人的现实需求之间的错位。这是指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设置多是以行政命令为依据,设置过程往往追求整齐划一,而非因地制宜,导致大部分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所实施的教育在根本上与当地农村成人的现实需求相脱离,既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又使参与组织的成人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教育。以扫盲教育为例,从理论上而言,为完成扫盲任务,大部分地方都设置了以村为单位的农村化补习学校或扫盲班,而现实却是农村成人对识字并不感兴趣,参与到扫盲班中实属无奈之举,而且他们从心里对此都表示反对或不乐意,甚至还有与扫盲组织者发生冲突的情况。二是由于地方社区成人教育主体,包括组织的设置者和组织的参与者对组织目标本身不明确,从而使组织在运行过程中形成目标与实施过程的错位。在广大农村地区,条件较好的地方有乡镇文化补习学校、成人农校、远程教育中心、社区学院,而且部分农村社区还配置了图书馆,然而,此类组织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甚至沦为居民打牌、赌钱的基地。这些都是对农村成人教育组织目标认识不清从而产生的问题,目标认识不清,整个实施过程就游离于目标,从而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三)功能丧失:形式化的教育躯壳
目标是组织的灵魂,是组织本身所具有的,而功能是从组织对人与社会所产生的影响的角度而言的,功能的变异使组织存在的必要性降低。从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功能来看,其功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教育功能与促进人与社会发展的功能。从必要性的角度看,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只有发挥其功能,其存在的必要性才能增强,发展的空间更大。然而,就现实来看,绝大多数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因其教育活动根本没有开展,致使其功能根本无法发挥。究其原因,除组织缺失外,组织资源的配备、有关部门监督不力以及内容与目标之间的脱离等也是造成组织功能丧失的原因。以偏远地区的农村社区为例,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教育机构无课桌、无教师、无工作人员等,只能从外墙所挂的牌子才能知道是成人教育机构,甚至部分农村社区本身没有公共的社区活动场所,其相关的组织也是租借村民的住房,租金不再提供之后,甚至连一个空壳的教育组织都不复存在,因此,其功能自然得不到发挥。总而言之,如果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功能无法发挥,那么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就成为一个摆设,成为形式化的教育躯壳。
三、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化的路径
由于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缺失、目标变异以及功能丧失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成人教育的发展,也不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以及文化强国目标的达成。为此,要让农村社区成人教育为农村社会发展服务,形成较稳定的、高效的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是必然选择,换句话而言,即要实现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化。因为组织化有利于力量的整合,有助于目标的达成,正如有研究所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取决于创新组织规则的完善程度和效率的高低。”[6]。从我国农村社区的现实出发,本研究从如下几个维度探讨了我国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化的路径。
(一)目标层面:构建扎根农村社区生活实践的目标体系
“组织是追求特定目标的社会团体或单位,组织目标是关系到一个组织能否存在和发展的根本问题,所以,每个组织都有自己的目标。”[7]由于目标主体制定目标的角度不同,导致目标具有一定的差异。从纵向上看,我国农村社区教育目标分为国家目标、地区性目标、县域目标、乡镇目标以及村级目标等。但就本研究而言,主要把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目标定位于最基层的村级目标上,最基层的目标往往能解决最现实的问题,而越上位的目标越强调调控功能。从目标的来源看,目标通常是基于问题解决而言的,因此,农村基层社区,即村级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目标是根据农村成人生产生活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而确定的。由于社区成人的需求或所面临的问题不同,从而其目标也有所差异。从知识类别的角度看,有基于农业生产知识学习的目标、畜牧业知识学习的目标、孩子养育教育的目标、娱乐知识学习的目标以及健康知识学习目标等,此类目标共同隶属于社区和谐与繁荣这一较高位的目标,从而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目标体系。(如图1所示)
上述目标体系的形成是开展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的基础和前提,包括教育内容的选择、管理制度的制定、组织资源的提供等都必须以此为出发点。但就其分目标数量而言,各社区可结合社区的现实需求以及可寻求资源作出增减,如社区所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是老年健康教育问题,那么社区成人教育主管部门可把它放在优先解决的位置上。另外,比如社区还有其他副业可增加农民的收入,则目标体系中可增加这一栏。
(二)内容层面:选择最有助于目标达成的知识
内容是目标得以达成的重要手段,内容选择必须满足达成目标的需求,否则内容将失去其应发挥的作用,而成为一堆无关紧要的资料。就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来看,组织内容主要指组织的教育教学内容,即组织目标的实现必须依托的材料,缺乏内容的组织将成为一个个空空的躯壳,同时,内容的选择必须以目标的达成或者为满足组织内成员的需求服务,否则,就会导致内容与目标的错位,不仅影响组织目标的达成,也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总而言之,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内容具有两大最基本功能,即充实组织与达成目标,充实组织是组织存在的必要条件,达成目标是组织意义与价值的重要体现。从内容选择与目标达成来看,因地方条件的差异,同样的组织在各地的目标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同样的组织在不同的地区其所选择的内容也有所差异。
以上述分目标中的农业知识学习目标为例,此目标属于农业教育组织。首先,必须选择农业类相关知识来充实组织,此组织的存在才有可能。其次,组织内容的选择必须有助于农业教育组织目标的达成,组织的价值与意义才能体现出来。第三,由于各地区的现实条件不同,农业教育组织中成员的需求也有所差异,因此,在既有的农业知识中,还应因时、因地选择合适的教育内容。除了内容选择必须切合目标以外,在内容选择过程中还必须考虑到师资的配备。如果内容与目标之间的一致性很高,然而没有最基本的师资来组织实施教育,所选择的内容也会失去价值。
(三)结构层面:组织成员角色关系的准确定位
组织结构指“组织内部正式规定的、比较稳定的相互关系形式。”[8]组织一旦形成,组织成员并处于组织结构框架之中,并在其中扮演自己的角色,同时按照组织的规范与组织内其他角色发生相互关系,这是一种较为稳定的关系形式。以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目标体系为基础,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结构可以表示如下。(如图2所示)
图2 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结构
这里的组织者主要指两种,即个体或群体,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者主要指既定社区范围内负责统筹整个社区成人教育的个体或群体,它担负着整个社区成人教育资源整合以及活动开展等任务。在社区成人教育组织者的领导下,以需求为单位形成社区成人教育次级组织,如农业教育组织、健康教育组织以及孩子养育教育组织等。社区根据实际需求,从各社区内选择适合的人员担任各组织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负责了解社区成人的需求,组织社区成人加入各自负责的组织之中,并与社区成人教育组织者协商,共同寻求教育资源来开展符合学员需求的社区成人教育。处于该组织结构底层的是成人学员,也是教育的直接受益者,他们既是学习者也是教育的参与者。组织内的成员在各自的位置上担任着各自的角色,他们之间并非隔离,而是相互沟通的关系。从结构上看,主要包括三种沟通关系:一是纵向沟通,即社区成人教育组织者与次级组织者以及成人学员三者之间,并非处于严格的科层制结构状态之中,而是相互监督、相互协助、共同合作的关系。二是横向沟通,指各次级负责人之间要相互联系,共同分享组织管理经验,学员之间需相互联系、沟通,分享其学习经验。三是交叉沟通,主要指一个组织的学员可同时参与到几个学习组织之中,以达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四)保障层面:资源与制度的协调与整合
组织保障是组织得以存在、运行并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主要包括制度与资源两部分,其中资源分为物质资源与人力资源。
首先,制度是人的思维系统化的外显形式,制度一旦形成,并对人的思维和行为具有规范与制约的效果。组织的制度既是对组织内成员思维和行为的规范,同时也对组织的运行、组织目标的达成起着保障作用。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良好运行以及组织目标的达成必须依托完善的制度,因此,在组织化的过程中制定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制度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就制度制定而言,必须从成人以及内容两个方面考虑。从成人的角度看,制度制定必须遵循民主性原则,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成人具有较完善的独立人格,同时还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所以在制度制定时要从尊重成人,让制度尽可能保障他们学习主动性的发挥。从时空的角度看,制度的制定须遵循因时、因地制宜的原则。成人是社会的主要责任者,是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者,他们在社会中肩负着各种责任,需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这就要求制度的制定要立足于社区以及学员群体的现实状况,在保障目标顺利达成的前提下尽可能照顾到每位学员的现实诉求。
其次,就资源而言,主要分为物质资源与人力资源两部分。物质资源是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存在与运行的最基本条件,主要包括基础设施与经费。基础设施是指组织存在并运行的最基本的物质设备,如学校、教室、桌椅、黑板、投影等。针对农村的现实状况,基础设施都有所差异。有条件的地方可修建社区成人学校,如经济条件达不到修建成人学校的要求,则可借助村委会的办公场所开展成人教育活动。成人接受教育通常都是短期的、以实用为导向的,因此时间较短,只要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存在,寻找临时的教育地点也不是主要问题。经费与基础设施一样,是组织运行的重要保障条件,经费主要用于两个方面,即基础设施的购置以及师资队伍的建设。为保障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稳定性,经费可由政府投入为主而其他机构、个人或团体的捐赠为辅,在条件成熟的地区,也可以向学员收取适当的经费。人力资源主要为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发展提供人力保障与智力支持。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人力资源主要指师资,包括管理者与授课者。由于成人接受教育通常不是连续的,因此主要以兼职师资为主,其主要来源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来自社区的成人,二是来自外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社区内的成人作为师资来看,例如社区医生可以作为健康教师,社区内优秀的、有经验的、爱学习的农民可以作为农业教师。当社区内师资无法解决社区成人以及社区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时,社区组织者可向上级政府部门寻求帮助,由政府派专业技术人员充当教师角色。对资源匮乏的农村来说,采用这样的师资建设模式有助于更好地开展农村社区成人教育。
参考文献:
[1]黎民,张小山.西方社会学理论[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117-118.
[2].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330.
[3][英]彼得・贾维斯著,贾宗谊等译.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社会学[M].北京:春秋出版社,1989:160.
[4]达肯沃尔,梅里安著,刘宪之等译.成人教育:实践的基础[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