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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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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文件精神,根据省、市、县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我镇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为“三农”工作提供决策依据,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现将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农业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也复杂,要圆满完成普查工作各项任务,关键取决于领导重视。根据国务院、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镇于2006年3月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为常务副组长,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星城镇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从农办、财办、统计站、经管站、国土所等成员单位抽调11名业务骨干到镇农业普查办公室工作,负责指导全镇普查工作。以星政发[2006]8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2006年4月4日召开了全镇村主任、村会计专题工作会议,传达和部署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同时,各村(社区)也分别成立了以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会计为业务责任人,配齐2—3名普查员的工作班子,为全面完成农业普查任务奠定了基础。

2、强化力度,加大宣传

广泛宣传是搞好农业普查的基础,通过宣传能使社会各届特别是广大农民朋友了解普查,提高对普查工作的配合程度。为把农业普查工作做细做实,镇农业普查办采取了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强化宣传工作的力度。准备工作阶段,全镇共召开宣传动员会议1次,张贴标语1100余条,悬挂横幅15条,出动宣传车4台次,尽最大努力让普查工作得到农民朋友最大的支持和理解。作为下一步工作过程中,我们将宣传工作贯穿总个普查阶段,进一步使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来促进调动广大普查员工作热情,充分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

3、确保经费,措施得力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为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镇人民政府将5万元农业普查经费列入了预算,并将按时按需按量拨付,确保到位。同时,健全各种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普查工作有始有终有序开展。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督促等手段,进一步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我镇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

2005年我镇第一次经济普查,在上级部门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并赢得了骄人的殊荣,由此,我们坚信有去年经济普查好的工作经验、好的工作方法、好的业务骨干,今年的农业普查工作也同样会得到上级的认同、领导的认可,圆满完成农业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及这次农业普查工作,讲三个方面的建议,也是我们今后工作中要注意的地方:

1、是工作方案制定要科学性、前瞻性、操作性强。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35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8号)以及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成府发〔20*〕28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实施全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区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通过普查,全面掌握全区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了解全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区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经济普查数据库系统,健全基本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名录库,为研究制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政府的决策与管理水平,改革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奠定基础。同时,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认真搞好此次经济普查,对于摸清我区“家底”,确定我区经济总量在中心城区的地位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于摸清我区的产业结构优势以及未来经济发展定位,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改善人民生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的对象、行业范围、内容表式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

在我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以及个体经营户。

(二)行业范围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与表式

第二次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情况、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消耗、主要生产设备、信息化和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等不同调查对象,按照性质、行业、规模等共设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业企业,限额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星级)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全部限额(规模)以下企业和各类非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等设置普查“一套表”。

(四)普查时间

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年度。

三、组织实施

经济普查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张济环同志为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夏先义,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杜海波,区政府副区长李大江为副组长的*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目督办、区外宣办、区发改委、区科技产业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编办、区统计局、区公安分局、*工商局、区质监局等部门组成。*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经济普查办),具体负责全区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兼任。

区属各经济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经济普查工作,配合区经济普查办完成经济普查的相关事宜。

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社区要建立经济普查站。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普查办公室作为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抽调具有一定经济知识和统计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普查办公室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考核后,颁发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开展普查工作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普查员负责实施清查摸底和组织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检查普查员的工作。

四、职责分工

第二次经济普查遵循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街道办事处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区经济普查办是全区经济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工作协调机构,内设综合协调宣传组、业务组、数据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4个工作小组。区经济普查办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区政府办负责协助区经济普查办开展经济普查协调工作。

区目督办负责经济普查工作主要事项的督查督办。

区统计局负责全区经济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与业务指导。

区外宣办负责协调经济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工作,配合区经济普查办组织新闻单位做好普查各个阶段的宣传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协助区经济普查办对普查数据的审核评估。

区科技产业局负责提供全区各工业企业、科技企业的单位名录库,协调对企业的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并配合做好全区能源普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普查经费的落实。

区编办负责提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名录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提供社团组织机构名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工作。

*工商局负责提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工作。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提供所辖征税对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工作。

区质监局负责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失职、渎职、不作为的单位及个人按行政问责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所属单位的清查和普查登记,以及提供全区特种行业单位名录,并协助做好特种行业单位普查工作。

区服务业委员会负责提供全区三资企业单位名录工作,负责牵头协调三产业单位的清查、普查登记以及数据评估、审核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提供全区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录。

区房管局负责提供全区物业管理单位名录,组织各级物业公司配合做好所管理的写字楼、物业小区内单位的普查工作。

区工业总部基地管委会负责提供工业开发区内各类企业单位名录,负责做好工业开发区内各类企业单位的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提供所属各类学校、托幼园的名录,负责做好所属单位的清查以及普查登记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提供所属卫生系统以及个体行医名录,做好本系统各单位的普查工作,负责做好卫生行业的清查工作。

区旅游局负责整理并提供全区旅行社单位名录,并协助做好旅游行业普查工作。

区文广局负责提供全区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协助做好文化行业的普查工作。

各统计分局负责对职责片区街道办事处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业务指导。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所有单位的清查摸底工作,并按照区经济普查办的要求做好单位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工作。

五、人员及经费保障

根据经济普查工作要求,区科技产业局、区民政局、区地税局、区服务业委员会、*工商局、区质监局6个部门需选派1名业务能力强、熟悉单位情况、具有一定的统计知识的机关干部到区经济普查办协助开展经济普查工作。选派人员专职从事经济普查工作,工作时间暂定为半年。

各街道办事处每个普查小区需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和4名普查员。普查对象密度大的地区,可适当增加配备普查员的数量;普查员的选调可根据具体情况,从街道、社区、驻区大单位、大系统等有关单位抽调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充实各社区普查工作力量。区经济普查办将根据承担普查任务量及普查数据质量情况对选调的普查人员实行奖励。

普查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安排解决,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区财政局要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普查经费落实工作,按时拨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的正常进行。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按照实事求是和勤俭办事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六、普查宣传

*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区经济普查办和区外宣办及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电视、《**》和互联网、户外广告以及群众文娱活动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努力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明确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

七、普查工作进度安排

(一)普查准备阶段(20*年12月以前)

1、组建区级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20*年8月)。

2、编制经济普查经费预算(20*年8月)。

3、制定内部职责分工和工作规则(20*年8月)。

4、制定经济普查主要工作细则(20*年8月)。

5、召开全区经济普查工作会议(20*年8月)。

6、选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20*年8—9月)。

7、机构、经费、措施“三落实”工作督查(20*年8—9月)。

8、物资准备工作(20*年8—12月)。

9、普查区划分,绘制普查区图,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20*年8—10月)。

10、培训教材准备(20*年8—12月)。

11、制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制定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方案(20*年9—12月)。

12、制定经济普查宣传方案,开展普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20*年7—12月)。

(二)单位清查阶段(20*年8—12月)

1、部门名录资料收集整理(20*年8—9月)。

2、普查区、普查小区划分及地图绘制、清查摸底业务培训和个体工商户的普查登记培训(20*年9—10月)。

3、清查摸底和个体经营户普查(20*年10—11月)。

4、单位清查,查漏补缺(20*年10—12月)。

5、清查数据审核录入(20*年11月)。

6、清查摸底和个体户普查数据质量抽查验收(20*年12月)。

7、形成清查摸底填表登记数据库(20*年12月)。

(三)填表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年12月—20*年6月)

1、普查登记业务培训(20*年12月15—30日)。

2、普查入户登记(20*年1—3月)。

3、普查数据审核及录入(20*年2—4月)。

4、数据质量检查验收(20*年3月)。

5、数据汇总、上报、评估(20*年3—6月)。

(四)资料开发及总结表彰阶段(20*年7月—2010年6月)

1、普查公报(20*年12月)。

2、撰写经济普查专题分析报告(2010年1—6月)。

3、经济普查技术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2010年6月)。

4、编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汇编》(2010年3—6月)。

八、奖励与惩处

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工作总结,区经济普查办将对在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由区经济普查办牵头,区监察局负责,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对在普查工作中违反《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以及本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的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应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迟报、拒报经济普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区经济普查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现行贸易;统计;抽样调查;对策

限额以下贸易统计数据的取得一直是困扰贸易统计的一大难题。为提高限额以下样本单位数据质量,孝感市各级统计部门在地方政府的支持配合下,经过统计部门精心组织,广大调查人员的艰辛努力,取得了第一手调查数据资料,使抽样调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从前一阶段调查过程和数据处理结果来看,限额以下贸易抽样调查工作方案是科学可靠的,动作是成功的。当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现根据孝感市抽样调查工作的实践和体会,提出两点认识。

一、客观认识限额以下和个体贸易调查工作中面临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一)样本框老化,抽中样本的代表性不高

目前贸易专业抽样的样本框是以经济普查资料为编制的。2010年经济普查资料经过几年时间,企业及个体户无论从经济类型、经营品种,还是经营精矿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为提高贸易专业抽样的样本框质量,孝感市要求各县、区在确保样本框时,用当年工商系统登记的贸易企业及个体户数据补充经济普查样本资料。但考虑到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户较多,以孝感市经济普查年为例,当年全市个体工商户为15.03万户,其中无照个体户达到5.40万户,占35.9%;全部个体批发和零售业7.60万户,其中无照个体批发和零售业达到3.57万户,无证个体占到了47.0%,批发与零售业无证个体比重为2003年的普查提高了20个百分点。由于2010年经济普查样本框没有2009年已经关停的单位和个体户,抽取的样本有些已经不存在或发生了变化,在调查中只好将这些企业或个体户进行替换,由于贸易业总体单位变化快,变动趋势又握准,抽样的样本框搞准难度大,势必影响抽样调查推算结果的准确性。

(二)调查户配合差、数据质量难保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商贸个体私营企业日益壮大,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新生力量。由于个体私营企业大多没有专兼职统计人员,收入支出没有规范健全的台帐,被抽中的调查户对调收件人配合程度较左,数据质量难保证。

主观上看:调查户在思想上存在戒备心理,一怕“露富”招惹是非;二怕“露底”,担心填报数据成为纳税、处罚的依据;三怕“露个人隐私”。客观上私营企业配合程度较低普遍存在瞒报现象。客观上分析:小型批零贸易企业、餐饮企业、个体经营户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限时都有转换经营方面的可能,关、停、并、转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抽中的样本单位经营不稳定,搜集的数据可比性差,数据质量难保证。尽管现行的《抽样调查方案》要求对已关、停、并、转的样本同行业替换,但实际工作中要在同一调查区查找同行业、同规模、同变动趋势和幅度的样本很难。此外,经营大件商品行业的营业额月度起伏大,样本代表性较差,难以准确反映这类企业经营成果,造成抽样调查数据质量难以保证。

(三)调查成本增加、基层经营落实困难

尽管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对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的开支有明文规定,对各级统计系统的各项抽样经费的安排也有具体要求,但由于是“分级负担”,实际工作中基层经营落实较为困难。目前,全市各县区,特别是乡镇和村财力十分紧张,加之我国实行周期性普查制度以来,普查及抽样调查几乎就成了日常性工作,这项调查尚未结束,下项调查又已开始。一些基层领导对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对调查经费安排不积极。

由于限额以下贸易抽样调查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不仅要花大量精力进行样本抽选、做调查户思想工作,而且要花相当的培训费、调查费、交通费等,尤其是对调查肩扛的记账补贴费不落实,从孝感市以往的各种抽样调查来看,少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对调查员的劳动给予了一定礼帽,但经济困难的乡镇(街道)对调查员的补贴只有心有余力而力不足。地方财政紧张,上级下拨的贸易抽样调查经费又是杯水车薪,从孝感市情况看,多数村(居)委会调查员是由村(居)委会干部担任,他们放弃休息时间进行调查,都是义务劳动。贸易抽样调查经费落实,拨付不及时,势必会影响贸易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议和对策

(一)争取领导重视,强化政府行为

在我国现行统计管理体制下,党政领导重视、明确政府牵头尤其重要,是确保区域性贸易调查成功的关键。只有地方党政领导的真正重视和关心,调查工作所需的人、财、物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证,各种关系的协调才能落到实处;才能健全各种责任制,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职能,确保上下一盘棋。在今后的贸易调查中,中央、省、市应加强对县(区)乡两级的经费补贴,并且要加大对专款专用的审查力度,以保证各级调查补贴真正做到专款专用。基层必须充分依靠乡镇(街道)政府和村(居委会,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熟悉情况的优势,用机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部门合作,完善贸易企业、个体户名录库

完善样本框是搞好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首要条件。一方面,充分利用统计部门优势,通过已有的基本单位普查资料,建立贸易企业和个体户名录库。同时,可以利用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和其他专卖基本调查收集的企业资料,对企业、个体户名录库进行及时的维护和更新。另一方面,要加强与部门的合作力度,有效利用部门资料,随时掌控企业和个体户的变动情况,在动态维护中完善名录库。

(三)加强基础工作,完善抽本调查方法

要建立和规范基层样本企业和样本户的记录和统计台账,加强对各级贸易统计人员尤其是基层调查员的抽样调查业务培训,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实现依法统计。在抽样框的设计方面,还应考虑兼顾多级使用,满足地方的需要,提高基层统计部门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级调查队,搞好抽样调查统计,选好抽样框,确保统计数据的可信度。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完成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2010年是国家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年。“五五”普法规划的实践执行情况,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国家统计局已将2010年确定为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年”,并拟于下半年组织开展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为迎接国家统计局对我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同时为推出本市普法宣传工作的创新典型和经验,为下一步开展全市法制宣传总结评比工作奠定基础,考核验收工作拟分三步进行:

工作部署:4月上旬,由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并征集意见;4月中旬印发考核验收工作方案、考核验收办法以及相关文件;4月下旬,进行工作部署。

自查自评:5月上旬,各区县按照考核验收办法完成对本地区普法工作自查自评,上报自查自评表和自查自评报告。

全市验收:5月中旬至6月中旬,完成对各区县普法考核验收工作;6月底前,提出全市考核验收结果及工作报告。

全市普法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普法骨干、规模以上报表单位和经济普查对象(规模以下报表单位为主)不同层面开展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其中,以组织开展规模以上报表单位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为考核验收重点。

考核验收采取填报自查自评表、上报报告材料、听取工作汇报、实物实据检查、审阅档案资料、组织评估和测评等方式。

(二)围绕统计立法、修法工作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2010年是《统计法》修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施行,地方法规要做修改准备的关键一年。法制宣传工作应紧紧把握统计法律法规修改、审议、出台等重要时机积极展开,大力宣传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修改进程、动向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情况和观点,要自下而上组织各种类型座谈会、研讨会,积极发动、广泛参与立法、修法工作,结合实际,提出有价值的立法、修法建议,使统计立法、修法过程成为统计普法、学法的过程。

法制宣传工作要着力抓好宣传作品稿件的采编发和网上普法阵地栏目的定期维护,栏目内容做到保证数量、注重质量、讲求时效。

结合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出台,及时组织全社会及系统全体人员学习、培训。

(三)结合“12.1”地方法规施行15周年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自主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

一要充分利用现有普法宣传阵地和办公区场所,播放统计法制宣传用语、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增强宣传效果,营造宣传气氛。

二要紧紧抓住统计年定报布置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的有利时机,播放普法宣传片;开展会前讲法、学法活动,增强报表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到企业、下乡村、上街头宣传活动,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

四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优势,通过组织座谈、演讲,举办讲座、论坛、展览等宣传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月初,下达开展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周活动方案、通知,11月下旬,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上报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总体工作要求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要结合本局队中心工作,对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4月底前,以局队文件形式上报本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二)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扩大宣传影响,提高普法效果

2010年,国家统计局拟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创新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届时,市局、总队将组织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积极参加。要求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围绕统计中心工作,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扩大普法宣传影响为宗旨,积极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提早谋划2015年工作思路。分别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总结2014年工作成绩和经验,客观分析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不足,广泛征求做好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明确新一年统计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中心工作,坚持一个中心(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抓好两个重点(常规统计和基础建设),推进三项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依法治统能力和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理清今年统计工作思路和任务目标,为统筹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指明方向。

二、认真完成日常规统计工作。一是搞好国民经济核算。完成2014年统计年报和第一季度定期报表任务,抓好部门统计基础数据的采集,加强指标之间的关联性和匹配性审核,落实月度GDP核算制度。今年1-2月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6.45亿元,增长8.4%,增速位列全市第四,统计的结果客观反映了全县经济发展的实际。二是深化企业一套表改革。更新维护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100%完成规上工业、限上贸易业、资质建筑业、规上服务业、能源、科技、房地产企业等专业统计的联网直报任务,积极对接投资统计制度改革,有效推进纸质报表和联网直报双轨运行制度,重点抓好联网直报数据质量。三是开展专项调查工作。及早启动1%人口抽样小普查,代拟并由县政府办下发文件通知,组建调查协调小组办公室,做好调查经费预算。同时,按要求开展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少数民族乡村社会经济情况、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及景气状况、投入产出等各专项调查工作。

三、重视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认真落实闽政文[2010]97号、闽政办[2014]16号、闽政办[2015]10号等文件精神,继续实施统计基础工作方案,持续推进统计“四位一体”建设。县级方面,重新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人员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内外网双主机物理隔离制度,进一步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农村基层方面,完善乡镇统计垂直管理机制,做好基层调查统计中心人员派驻和管理,积极争取将统计基础、新增企业等工作列入2015年度乡镇(街道)建设发展综合考评之中,已将全县315个村(居、社区)统计员人均月度80元补贴经费落实到位。企业方面,组织工业、贸易、投资、法规等专业人员深网直报企业及项目单位开展统计基础工作检查,督促企业加强问题整改,不断解决调查单位统计台账缺失、财务数据与实际产值不相符等问题。部门方面,加强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协作,不断构建“信息共享、情况互通、部门联动”的大统计工作格局,积极为县委、县政府既定的经济目标而共同努力。

四、切实发挥统计服务功能。坚持在第一时间编制好《统计月报》、《2014年国民经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服务信息产品,重点加强GDP、规上工业、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的预警监测,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各经济部门分析反映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着力实施“12345”工作计划,积极开展“百名干部进百家业宣百项政策解百个难题”、“三转一加强”、“三项服务周”等活动,深入填报单位做好各类报表的业务指导服务。启动经济普查数据资料开发,做好普查公报数据的汇总整理,努力实现普查的预期目标。做好社会大众的来电、来访咨询的答复,依法为各类企业的发展行为提供有效的数据证明,让社会大众共享统计工作成果。

五、加强机关内部事务管理。一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完善机关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局党组和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二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的实施意见,全面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县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在控制“三公”经费开出方面取得实效,今年1-3月“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5.8%。三是从提高机关干部积极性和主动性入手,充分利用局工会平台,广泛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和各种慰问活动,让机关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团结协作、群策群力、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逐渐形成。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贯彻落实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建言献策,在做好常规统计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抓好新增联网直报企业工作。制定新增企业一套表流程,加强与经贸、工商、税务及各乡镇(街道)、园区的联系协作,做好“四上”企业新增工作的申报指导和材料审核,促进联网直报企业数量、经济问题的逐年增加。

二是抓好统计基础工作。完善统计基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统计“四位一体”建设,促进农村基层、企业、部门统计机构健全,统计管理规范,统计信息畅通,统计数据准确,统计建设标准的目标逐步实现。尤其重点落实乡村两级统计员人选,制定乡镇统计工作考评办法和村级统计员补贴发放制度,抓好“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统计基础工作指导检查,不断解决实质性问题。

三是抓好统计预警监测分析。编制好《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手册》、《统计公报》等信息服务产品,及时公布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密切关注经济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准确研判经济运行走势,抓好主要经济指标的预警监测,加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积极开展“建言献策”活动,依法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翔实的数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