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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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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的方式

行政监督的方式范文第1篇

俗话说:“实践出真知。”的确,特别是对于比较抽象的数学来说,只有亲手实践,亲身经历体验的过程,才能领略其中的乐趣,有效地获取知识。下面,结合我在“长方形和正方形”一课的教学实践,谈谈实践对于学生学习的重要性。

一、课堂实践,培养能力

在数学课堂中,教师不仅要让学生感受到数学知识的理性,更要让他们体验到数学实践活动的趣味性,即“理趣”和“童趣”并存。只有这样,学生才会经历由动手到动脑的过程,对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从而获得不同的发展。

例如,教学“长方形和正方形”一课时,我不是直白地给学生讲解长方形和正方形的知识,而是给他们出示用纸折出来的小船、蝴蝶等手工作品,并问学生会折叠什么。折纸对于学生来说并不困难,从小接触,且在幼儿园和社团课上也学习过。在我的带领下,学生纷纷折出了天鹅、靴子等图案。我对学生的作品加以肯定后问道:“这么美丽的天鹅是用什么形状的纸折成的?”学生都兴奋地说是用正方形纸折成的。接着我拿起长方形的纸,装作很无知地问学生:“那我手里的纸能折成什么呢?”通过问题,引导学生学习长方形和正方形的知识。这样的动手实践,不仅唤醒了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生活经验,而且激发了学生的好奇心,使学生进行深刻的思考。折纸与长方形、正方形的特征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通过折纸,既能顺利地揭示本节课教学的内容,而且调动了学生思考的积极性,使他们的探索精神得到进一步培养。

二、生活实践,扩展思维

知识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生活中的数学无处不在,数学又与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作为数学教师,应带领学生将生活中的数学巧妙地挖掘出来,并把学到的数学知识应用到生活中去,做到学以致用。

例如,为了加深学生对长方形和正方形的认识,我让学生在生活中寻找长方形和正方形的影子。学生通过观察和回忆,告诉我凳子、电视等物体的形状是长方形,家里方桌的形状是正方形。这样不仅能考查学生对图形的认识程度,而且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增强他们学习数学的信心。接着,我利用学生喜欢照相的特点,让学生自己课后制作相框并把自己最喜欢的照片放进去,在第二次课上进行展览。学生对这个课外任务非常感兴趣,课后找了许多材料,制作了漂亮的相框。课堂交流时,我拿起学生做的长方形相框问道:“这个相框是怎么做成的呀?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做出这样标准的相框呢?”学生对自己的作品很满意,都争先恐后地说出自己的制作过程:一共用四根小木条,两根长的一样长,两根短的一样长。我“装傻”地拿出自己制作的平行四边形相框,让学生判断我这个相框是不是长方形。学生看到后哈哈大笑,都说我制作的不对,不是长方形。“那什么样的形状才是长方形呢?”在我的追问下,学生开始积极地讨论、分析、总结长方形的特点。这样教学,不仅使学生掌握了长方形的特征,而且通过对比的方式明确了正方形的特征。学生在实践中思索,充分调动了学习的主动性,对图形形状的认识既形象又具体,体验到了成功的喜悦。有不少学生还将自己的作品挂在客厅里,随时给客人介绍自己的作品,谈自己学习的收获,不亦乐乎。

三、游戏实践,巩固习惯

小学生喜欢玩游戏,让学生在游戏中动手实践,更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其思维。所以,作为数学教师,应该在适当的时候多设计一些有意思的游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他们在玩中巩固所学的知识。

例如,教学中我给学生设计了三个游戏,先让学生“演一演”,并引导他们动手做长方形的帽子和正方形的帽子,再比较这两者的不同。学生通过观察和操作,很快得出结论:四条边相等的是正方形,对边相等的是长方形。然后我让学生“变一变”,即将长方形帽子变为正方形帽子,将正方形帽子变为长方形帽子。学生都争先恐后地给帽子“动手术”,积极地投入到游戏中来。最后,我将学生的作品用一个信封装起来,只露出图形的一角,让学生猜一猜是什么图形。竞猜的形式让学生很兴奋,纷纷猜测、讨论并结合自己刚学过的长方形和正方形特征,对这个角进行比较、分析,最终作出判断。我追问学生:“这是怎么判断出来的呢?”学生异口同声地说:“它不是直角。”瞧,采用学生喜爱的游戏形式,让学生对图形作出判断,学生乐意参与,积极去发现、去思考,表达的热情一览无遗。这样寓教于乐,加深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印象,获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行政监督的方式范文第2篇

摘要:在测算30 个省市1997-2011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基础上,运用空间DURBIN 模型分析了我国区域碳排放的空间聚敛性,量化分析了5 个变量对碳排放的影响以及5 个空间滞后变量在相邻区域碳排放之间形成的溢出或挤出效应。研究发现城镇化率、能源强度、建筑业总产值及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等指标均对碳排放有显著影响;城镇化率、能源强度及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空间溢出或挤出效应对相邻区域碳排放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关键词 :碳排放;空间DURBIN 模型;溢出效应;挤出效应

城市化、工业化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最显著的经济现象,城镇化率由1997年29.92%升到2011年51.27%,2013年超过54%。如此快速的城市化带来的是巨大的资源耗费及碳排放量,这也使得我国当前的二氧化碳减排工作压力不断增大。

关于城市化、工业化与碳排放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它们之间关系研究以及形成区域碳排放差异影响因素研究方面。

关于城市化、工业化与碳排放关系的研究,Cole & Neumayer(2004)以及林伯强(2010)认为城市化及工业化直接会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带来增加压力。Liddle(2004)认为城市化和工业化会提高公共基础设施效率,可以降低能源浪费和碳排放。在形成区域碳排放差异影响因素研究方面,李卫兵(2011)采用STIRPAT 模型研究发现能源强度与碳排放存在正相关的关系。

对于城市化对碳排放的影响研究,使用方法等方面存在异质性,因此仍存在一定研究空间。本文采用空间DURBIN 模型来实证分析城市化、工业化对中国区域碳排放的影响,通过研究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区域碳排放的空间聚敛性、不同因素对碳排放的影响程度、空间滞后变量在相邻区域碳排放之间形成的溢出或挤出效应程度。

一、变量选择与模型构建

1.数据来源

各省市二氧化碳排放量根据一定的公式进行测算,所需具体数据来源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西藏自治区的数据缺失较多,予以剔除。

2.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测算

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测算参照相关学者关于各省市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计算公式来进行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式(1)中Cit为i省t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Eijt为i省t年第j种能源的消费量,θj为第j种能源的碳排放系数。在具体测算二氧化碳排放量时需要将实物统计量转换为标准统计量,这需要参照能源统计年鉴中给出的各能源的标准煤换算标准和碳排放系数。最后计算得出30个省市1997到2011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3.变量选择

考虑到实体经济与碳排放影响的关系,本文选取以下经济指标来衡量城市化工业化水平。城镇化率;采取非农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来度量,记为city。人均GDP;在模型中取人均GDP 的对数形式,记为pgdp。建筑业总产值;模型中采用对数形式的总产值,记为building。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为便于统计,模型采用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同时取对数形式,记为in?dustry。能源强度;即每一单位GDP产出的能源消费量,值越高,表示经济活动的能源效率越低,碳排放量相对越多,记为energy。

4.模型引用

空间DURBIN 模型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空间计量经济模型。模型考虑了因变量和自变量的滞后影响,能较好地反映空间外部性和溢出性,对空间经济集聚与扩散研究有较大解释能力(Anselin,1988 )。模型形式:

式(2)中yit 是i 省t 年二氧化碳排放量;W是0-1空间邻接矩阵;xit是解释变量向量,xit指i省t年数值;In是n阶单位矩阵;ρ ,β,θ,α是待估参数, μ 是随机误差项。

二、实证分析

实证部分主要运用空间DURBIN 模型对我国区域碳排放的影响进行量化分析。模型中,以co2为被解释变量,以city,energy,pgdp,building,industry 为解释变量,利用STATA 软件进行编程计算。具体模型如下:

模型估计结果见下表1。

可决系数R2 为0.3530,反映模型在变量的选择上及模型整体构建上基本上符合预期。因变量的空间滞后回归系数为0.1264,在0.01的水平上不显著为正,这反映了我国相邻的各省市间碳排放存在空间依赖性,但并不十分显著。

我国区域碳排放的空间影响因素分析:

城镇化率对碳排放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城镇化率每提高1%,碳排放增加5.4%;城镇化率的空间滞后项系数为-0.072,显著为负,表明城镇化率对区域间碳排放存在显著的挤出效应,这表明相邻省市相同的城镇化率会形成竞争态势,使相邻区域碳排放量受到影响。

能源强度对碳排放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能源强度每降低1 吨标准煤/万元GDP,碳排放降低11.5%;能源强度的空间滞后项系数为0.0337,显著为正,表明能源强度对区域间碳排放存在显著的溢出效应。

人均GDP的对数对碳排放的回归系数不显著为负,人均GDP的对数每增加1个单位,碳排放降低4.1%;人均GDP的对数形式的空间滞后项系数为-0.1735,但不显著,这表明人均GDP对相邻区域间碳排放不存在显著的挤出效应,这也表明人均GDP增加并不意味着相邻区域碳排放会增加。

建筑业总产值对碳排放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建筑业总产值的对数每增加一个1个单位,碳排放增加0.74%;建筑业总产值的空间滞后项系数为0.102,但不显著,这表明建筑业总产值对相邻区域间碳排放存在不显著的溢出效应。

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对碳排放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对数每增加一个1个单位,碳排放增加0.24%;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空间滞后项系数显著为负,表明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对区域间碳排放存在显著的挤出效应,这表明相邻省市相同的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会形成竞争态势,资本等生产要素要流向更有利于增值的地方。

三、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测算1997-2011年30个省市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运用空间DURBIN模型对区域碳排放做了较深入的分析,研究表明城镇化率、能源强度、建筑业总产值及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均对碳排放有显著影响;城镇化率、能源强度及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空间溢出或挤出效应对相邻区域碳排放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因此,针对上述因素影响效果,当前应积极采取措施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加快技术革新、鼓励高新技术发展,引导社会资金向可以增加整体社会福利的现代产业领域投资,从产业结构转型的视角降低能源强度,实现产业结构更为优化合理发展。与此同时,从空间的角度、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建议各地政府在制定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时注重相邻区域的溢出效应,合理进行产业布局,使资源、生产要素达到最优化配置,且对相邻区域产生正向溢出效应,以提升我国的整体经济实力。

参考文献

[1] Anselin,L.Spatial econometrics :methodsand models[M].Dordrecht:Kluwer Academic,1988.

[2] 林伯强,刘希颖.中国城市化阶段的碳排放:影响因素和减排策略[J].经济研究,2010(8):66 -77.

[3] Cole M.,Neumayer E.Examining the Im?pact of Demographic Factors on Air Pollu?tion [J].Population and Environment,2004(1) :5 -21.

[4] Liddle B.Demographic Dynamics and Percapita Environmental Impact::Using PanelRegressions and Household Decompositionsto Examine Population and Transport[J].Population and Environment,2004( 26) :23 -39.

[5] 李卫兵,陈思.中国东中西部二氧化碳排放的驱动因素研究[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11(3).

行政监督的方式范文第3篇

关键词:行政监督;多元化;形式;困境

近年来,厦门市实施多渠道行政监督方式,在不同是区域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社区居委会主任等担任行政机关社会监督员。福建省人事厅新近出台的《特邀人事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和《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了监督员的权限和职责。其中,人事监督员有权检查、 监督人事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情况,有权参与重要人事人才工作,有权反映群众对人事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传递和参与调查基层群众对人事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等。机关效能监督员有权检查、监督人事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勤政为民和高效从政等工作,有权参与机关效能建设的检查和考核,有权参与调查机关效能建设的投诉,有权对效能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了解效能建设的投诉问题的处理情况,有权对人事人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是政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重要举措。

并且在近几年厦门市首次通过政府立法形式,将厦门“红头文件”纳入社会监督视野,公民若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有异议,可申请审查。由此可以看出行政监督多元化的发展在福建成为了一种趋势。

一、行政监督多元化现状

从厦门近几年来的行政监督方式来看,人们开始不断认识到社会控制力量的强大,将国家权力机关的公务行为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社会舆论,人民群众,政党社团都已经成为行政监督的重要方式。监督主体不断趋于多样化,除了政府内部监督,政府的外部监督主体既有国家机构和政治组织,也有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

然而多元化的监督主体是否充分发挥了有效的监督作用,从厦门市今年1―9月职务犯罪案件的数据来看,贪污受贿案件45起5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2件13人。说明多元化监督在行政权力越轨滥用问题,权利的不当行使问题和政府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滑坡问题上并没有从根本上予以解决,违法乱纪行为任然普遍存在。

二、多元化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

1. 行政监督机制的结构性困境造成多元化监督主体内部架构的失衡

行政监督机制的结构是指监督系统内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按照特定规则,履行特定功能。一个良序运转的监督机制必然拥有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制度严密,功能稳定的内部结构。但是在现实情况中,源于行政权力的过度扩张,经常出现主体关系倒置,监督主体内部架构失衡的现象。这主要源于监督机制的结构性困境,主要体现为监督系统诸要素间的机构性紊乱,权力结构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在现实中,无论是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都会由于权力结构的不合理而受到重重制约,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各种多元化监督理论最终在现实生活中还是走入了专业化机构监督。从福建所聘请的社会监督员来看,他们最初的身份依然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社区居委会主任等,本身具有着行政职务,是体制内人员,他们所代表的实际上依然是内部的监督。所以行政权力的权威性,广泛性及不断膨胀的自由裁量权决定了分散的个体很难形成有效的监督,无论是公民监督还是舆论监督在集权传统和体制转轨双重语境下的中国都很难与有组织化的专门机构来担当行政权力监督主体并驾齐驱。

2. 行政监督功能性困境造成多元化监督主体实难发挥作用

行政监督机制的功能性困境指行政监督机制未能发挥应有的权力引导与制约功能。多元化的监督主体按某种划分方式可以划分为权利型监督和权力型监督。权力型监督包括党委,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等,权利型监督则包裹派,民间社团,新闻媒体和普通公民。在权利型监督中,多数监督主体的存在缺乏独立性,代表性不强等各种问题,其实际的监督能力受制于多重约束,很难激发他们的监督热情,他们在利益表达上的封闭性及彼此间的横向联系不足使得本来就分散的监督权力会进一步衰弱。

3. 多元化监督主体的“碎片化”难以形成合力

从厦门聘请社会监督员和和“红头文件”纳入社会视野可以看出,我国较为系统的行政监督体系中,监督主体,方式呈现多元化。但在现实中我们却经常看到,多元化的监督中主体权责不清,互相推诿。对于一般性的问题,普遍关注的问题,各个监督主体愿意一起去监督。但是在敏感问题,棘手的问题下,各个监督主体开始推卸责任,无人问津。或者有报道,却无结果,造成了“有始无终”的局面。

4. 多元化的监督主体职责不清,责任推诿

监督主体越来越多元化,事件的责任就越来越难以进行界定。出了问题是各个监督主体变会互相推诿。例如在现实生活中,对于一些问题越来越多的是依靠舆论监督来进行曝光,但对一些涉及到利益关系较大大案件,舆论力量的监督经常是有始无终。或者是说在不同的问题上,不同的监督主体有时候的观点和立场不同,对同一个问题的认识程度也就不一样,造成了监督主体彼此间的摩擦冲突,使得行政监督工作难以落实。监督工作出了问题之后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同意予以规定和协调,现行法律也没有明确各监督主体的职责范围,也很难进行准确的责任追究。这说明了我国多元化监督主体架构下,监督体系没有一个合适的监督主体对行政监督全面负责,总揽全局。

三、多元化行政监督存在问题的对策

1. 优化和调整权力格局

优化和调整权力结构既是行政监督功能性困境的解决方法,也是行政监督结构性困境的破解之道。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只有实现宏观层面上的权力转移,使得权力真正的从国家向社会和市场转移,才能彻底摆脱部分监督主体“有名无实”的窘境,切实提升多元监督主体的监督力。在权力的转移过程中,一方面,国家要主动放权,另一方面,社会、市场要积极扩权。在实践生活中,很多滥权活动在初期阶段实际上就已经被群众发现和举报,但是现有监督权力结构的不合理使得这些违法行为到了不可收拾,和对国家和人民造成极大伤害时才受到制止和追究。

2.重视和加强监督立法,确立各级人大的核心地位

多元化的监督主体,责任难以界定,久而久之会消磨外部监督主体的积极性。要坚持确立各级人大在多元化行政监督网络中的核心地位。人大及其委员会应该通过统一的平台,将人民群众,社会组织,舆论及国家机关所反映的违反宪法的信息集中整合并确认,严格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和步骤从具体层面上而非形式上进行监督,监督过程和结果要确保公开。另一方面,要指定专门的监督法,在明确和界定各监督主体职责与权限的基础上,从程序角度对人大如何指导并管理其他监督主体做出详细说明。

3. 建立统一的国家监督体系网络,形成监督合力

行政监督的方式范文第4篇

1加强依法行政组织协调。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加强个别指导,整体推进的同时。采取专项工作督察和重点问题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的问题,以更加有效的手段深入推进工作,确保年度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2全面完成《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工作任务。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对照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五年规划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安排。针对存在问题。查漏补缺,改进工作,确保全面按期完成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3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抓好第一批已命名授牌的县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和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巩固提高。指导红岩寺镇、小岭镇、杏坪镇、马家台乡和县卫生局、民政局、计生局、司法局做好第二批县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二、强化法制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认真贯彻《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强化依法行政监督。依据《省依法行政监督程序暂行规定》选择一些依法行政工作相对薄弱、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或部门。切实做好依法行政监督工作。进行依法行政监督;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监督员和特邀监督员的作用。

2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依据调整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能。

3扎实开展行政许可专项检查。以推行限时办结制为重点。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持。提高行政许可效能。

4认真办理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和整理上报工作。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

5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质量年活动。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全面抓好“四大工程、五大体系”建设。

6创新法制监督形式。研究制定《县重大行政行为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提高我县重大行政行为决策、监督、管理水平。

三、创新行政复议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1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地受理案件。将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2提高复议质量。创新行政复议方式。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审查、公正裁决。积极运用调解方式结案,复议为民”方针。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1严格按照《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商洛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率和报送备案率。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

2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备案情况。加强日常检查的基础上。

3继续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性文件统计等工作制度。

五、认真做好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

1深入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调研。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撰写有深度高质量的报告。

2做好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每个乡镇至少要完成8篇法制信息报送任务、每个部门至少要完成5篇法制工作信息报送任务。

六、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为政府法制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1围绕中心工作。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开展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加强自身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县政府依法履行职责。

2积极为政府化解社会矛盾出谋划策。配合有关部门把民事矛盾、行政纠纷引入法制轨道。认真办理县政府交办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七、进一步加强法制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加强法制办(股)建设。切实提高法制办(股)服务决策、监督执法、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加强本乡镇、本部门法制办(股)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的基础性工程来抓。

行政监督的方式范文第5篇

1我国环境影响评价行政监督的现状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监督主体的单一性我国建设项目环评监督主要是依靠环保部门进行监督的单一模式,该模式虽然有利于保证建设项目在环境评价法律监督方面达到内容与方式的统一,可以避免出现混乱,起到一定的净化法律监督行为的作用,但是也恰恰是因为法律监督的主体过于单一,导致权力过于集中,从而难以有效的保证监督人员对权力方面的掌控适度,最终不利于环境评价的实施。

1.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小组行政监督的低效性审查小组对环评报告书进行审查,因此成为最核心的法律监督主体,但是审查小组的意见仅仅只能作为规划方案的参考意见,在我国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审查小组的意见经常会在规划审批机关给出拒绝执行意见的理由后,变得无法执行,从而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说,审查小组的行政监督作用形同虚设,效率不高。

1.3审查小组审查意见的监督缺失虽然如上所述,审查小组给出的意见未必能被执行,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审查小组本身提出意见的过程也同样存在没有法律监督的问题。审查小组所给出的审查意见究竟可行不可行,或者是否违背了环评规范,甚至给出的意见基于的立场是不是公允,这些相关考量因素都没有一个有效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监督与约束。

1.4对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缺失我国环评的法律监督客体包括基本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规划编制机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小组。但是针对环境监督主体而言,应该要包括环评审批机构,也就是说环评监督机关也应该作为环评监督的客体。如果监督机构本身没有制约因素,那么监督机构所给出的监督结果以及其监督给出的过程将会丧失一定的可信度。

2我国环境影响评价行政监督的缺陷原因

2.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批程序过于刚性从环境影响评价本身的特点和理念来看,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目的是要政府和相关项目单位在执行某个项目时充分考虑到环境因素的影响,从而引导其作出正确的决策。但是就我国的环评报告书的审批模式,恰恰违背了这一规律,最后的结果都是要么通过,要么不通过,没有回旋和反复的余地,这样的做法没有考虑到环评应该具有的引导作用,不利于环境相关主体的改进和实际发展,也正是在这种高压环境下,实际上逼迫出了更多的腐败和低效。

2.2立法上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监督规定未成体系我国对现有监督者的法定责任规定相对而言比较模糊,行政监督主体由行政机关对行政人进行。但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监督的核心最重要的是要求具有合理合法性质,法律应该要在规定上通过相关的责任制度来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2.3政府部门的环境公共职能不统一从更本质的原因上探析,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之所以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政府部门的环境保护公共职能不统一造成的。我国在对待环境这个公共物品的立场上,本身存在着一定的模糊情况,我国政府没有完整而统一地履行环境保护公共职能,进而导致了环评法律监督上的缺陷。

3完善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行政监督的建议

3.1构建对环境影响评价监督者的监督制度(1)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机构的制约性监督机构。既然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行政监督中最大的问题在于环境影响评价监督者的监督不够,那么制定制约性的监督机构是在所难免的。权力的制约可以通过四个层面来实现,包括权力、权利、法律和道德。(2)细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的权限。应该对现有环境影响评价行政监督进行细化分类,或者说是将权限进行均衡分布,过于集中的权限,使得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对环评报告审批,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诉都进行了包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