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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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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

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范文第1篇

1.项目名称: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村(社区)

配合单位:中心初中、民政办、人保所、建管所、卫生所等部门

项目内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服务型基层人民政府。加大政府公共服务投入,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改革公共服务方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农村倾斜,建立符合镇情、覆盖农村、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便民服务中心、村居公共服务中心和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项目保障:完善机构建设,强化管理考评。

项目要求:着力构建覆盖全面、及时有效、群众满意的服务平台。

2.项目名称:推进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机制建设

责任单位:民政办、人保所、各村(社区)

配合单位:司法所、财管所、建管所、卫生所等

项目内容:不断巩固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全覆盖成果。建立与农民可支配收入直接挂钩、与政府财政收入增长同步的保障资金投入增长机制。

项目保障:镇财政加大投入力度。

项目要求:全面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为基本内容的救助体系,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救助帮扶。

3.项目名称:推进医药卫生所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卫生所、各村(社区)

配合单位:财管所、人保所等

项目内容: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所服务均等化,健全人人享有的医疗卫生所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公共卫生所体系建设,建立疾病预防控制联防联控机制,完善重大疾病预防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所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项目保障:镇财政加大投入力度。

项目要求:确保每个社区群众都能享受大病补助、合作医疗服务,确保重大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有效预防控制。确保镇区办好一所合格的医院,确保各个社区都有一所示范化卫生室。

二、创新发展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

4.项目名称:加强大调解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所、调处中心,各村(社区)

配合单位:机关各相关部门

项目内容:

(1)加强镇村两级大调解领导体制建设。镇调处中心主任由党政分管领导担任,配备1-2名专职副主任;村(社区)调解主任由村主要领导担任,配备1名专职副主任。

(2)成立村级调处工作站,实行机构专设、人员专职。

(3)相关职能部门明确专门人员与中心对接,实行联动联调,推进镇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建设。

(4)镇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处工作站和公调对接站队伍,按“3个2”的要求落实专职调解员。

(5)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发挥镇调处中心的骨干作用和村(社区)调委会的基础作用。

(6)镇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处工作站有专门调处场所,办公设施配备到位。

项目保障:出台相关文件,按要求配强配齐人员,硬件保障按南通要求到位。

项目要求:2014年4月全部达到要求。

5.项目名称:深化大调解专业调处机制建设

责任单位:农经站、综治办、中心初中、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调处中心)、人保所、卫生所、环保、工会等

配合单位:镇相关部门

项目内容:

(1)深化“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援调对接”、“访调对接”、“消调对接”六大对接调处机制。

(2)从整合内部资源入手,强化对接专门机构和人员建设,实行管理规范化、工作信息化、人员专职化,实现体制管理新突破。

(3)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建立完善医患、劳资、环保、拆迁、交通事故、物价、教育、婚姻、土地流转等涉及民生类矛盾纠纷的专业化调处机制(包括办事机构、办公场所和相关制度),及时有效化解行业性矛盾纠纷。

(4)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不断拓展专业化调处机制建设,做到哪个行业矛盾纠纷突出,专业调解组织就建到哪里。重点加强镇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探索建立保险介入调解、提前支付、委托评残、结果确认等调处工作新机制。

项目保障: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深化对接调处机制实施办法和深化专业调处实施办法,以及相关工作规范。

项目要求:2014年,运用“公调对接”机制调处纠纷占110接处警民事纠纷类40%以上,通过“检调对接”、“诉调对接”、“援调对接”促成和解结案率、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调处矛盾纠纷的成功率达到市要求标准。全镇民生类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6.项目名称:全面实施大调解工作信息化管理

责任单位:司法所(调处中心)

配合单位:综治办、各村(社区)

项目内容:镇、村大调解工作探索建立网上运作机制,重点突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零报告、纠纷调处、责任追究等重点工作环节,定期分析矛盾纠纷走势,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建议。

项目保障:严格落实综治办转发的《南通大调解网站维护管理工作规范》、《全市大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使用规定及《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文件。

项目要求:2014年6月底前,实现矛盾纠纷信息网上传输、纠纷移送网上流转、调解文书网上生成、调处结果网上反馈、调解档案网上保存、调解过程网上监督等信息化管理新机制,调解服务一键通全面覆盖到村(社区)。探索建立网络QQ调处及QQ视频调处工作机制。

三、创新发展现代防控体系

7.项目名称:构筑覆盖全镇的现代化治安防控体系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财管所、各村(社区)

配合单位:机关各部门

项目内容:

(1)以现代信息化为引领,在充分整合现有技防资源的基础上,按照“高点规划、高质建设、高效运用、高标管理”原则,构建“防范技术融合应用、防控时空无缝衔接、防控目标全网追踪、防控区域全面覆盖”的现代信息化技防镇。

(2)加强镇巡防中队建设,全面整合专业巡防和义务巡防力量等资源,形成两级专职巡防新体系。对镇技防监控中心人员定位、制度建设、监控值守形成规范管理。

(3)加强治安志愿者队伍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探索实践群防群治新模式。

项目保障:制定出台全镇技防工作规划,将现代技防建设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力争2014年全面完成技防建设全覆盖,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长安建设目标考核,全面落实南通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巡防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巡防队员考核奖惩机制。

项目要求:2014年,确保镇财政用于技防监控建设的投入达50万元以上,全镇25个村新增探头至少100只,通过技防设施现场抓获和提供线索破案量占破案总数的40%以上。确保巡防力量不少于50名,群防群治队伍常量达到辖区人口1%以上,建成一定规模的治安防范、应急反应、社会救助等不同类别的志愿者服务体系。

四、创新发展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体系

8.项目名称:创新建立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司法所、各村(社区)

配合单位:610办、派出所、民政办、人保所等

项目内容:

(1)按照“党政主导、政法综治牵头、职能部门参与、实体化运作”的原则,建立以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涉毒涉邪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社会弱势群体、重点人员为重点服务对象的,融帮助教育、管理控制、劳动就业、法律服务、社会救助、心里矫治“六位一体”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中心。

(2)强化镇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教育、心理矫治和转化工作,同时对其实行24小时管理服务。

(3)加强镇社工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水平。

(4)扎实推进防范处理“回归社会工程”,全面启动“三年教育转化整体战”。

项目保障:按照南通市关于《县级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中心、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过渡安置基地、镇(区、园)社工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实到位。

项目要求:2014年,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96%,衔接管控率达100%,无重新犯罪、又犯罪。

五、创新发展外来人口服务管理体系

9.项目名称:加强外来人员服务管理组织网络机构建设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村(社区)

配合单位:机关相关部门

项目内容:

(1)整合部门资源,建立集信息采集、劳动就业、子女入学、法律服务、社会救助、矛盾化解等职能于一体的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

(2)在派出所建立外来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站和外来人员犯罪管控中心,设立专门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建立外来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双向管理协作机制。

(3)不断完善外来人口信息化采集和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信息采集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部门协作、社会单位信息交换、信息核查反馈工作机制,提高信息采集的完整率和准确率。

项目保障:将外来人口服务管理改革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落实管理工作经费。

项目要求:2014年3月底前,按照要求全部配备到位,硬件建设达到标准。确保外来人口在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营造公平均等的发展环境。

六、创新发展新型社区管理服务体系

10.项目名称:“诚信江安、和谐邻里”主题教育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广电站、文化站,各村(社区)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

项目内容:

以“净化社会空气、打造一流民风”为目标,全面提升江安镇经济建设软环境。

项目保障:制定出台《江安镇“诚信江安、和谐邻里”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项目要求:全面提高江安镇干部、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活动真正让江安镇社会风气得到净化,人民群众的法治理念得到提升,促进江安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七、创新发展基层基础建设管理体系

11.项目名称:强化基层政法综治工作综合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综治办、各村(社区)

配合单位:610办、派出所、司法所(调处中心)办、维稳办等

项目内容:

(1)大力度推进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示范级创建活动,办公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专职政法副书记直接负责、主持全面工作,综治办专职工作人员达到3人以上,专职调解员达4人以上,落实执行联动机制。村(社区)建立标准化综治警务室,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人员、制度、经费落实到位。

(2)全面实施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法治联创、社会管理联管等“六联”工作机制。

项目保障:按照要求严格实施考评,列入综治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项目要求:2014年3月底,村综治警务室标准化建设到位,2014年9月底,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示范级建设到位。

八、创新发展政法综治队伍管理服务体系

12.项目名称: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综治办、610办、派出所、司法所(调处中心)、维稳办

配合单位:纪委、组织、人保所

项目内容:大力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开展“大练兵、大轮岗、大督察、大监督”活动,制定实施方案。

项目保障:健全和完善政法队伍建设制度体系。

项目要求:确保全年政法干警无违法违纪和错案责任追究现象,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率居全市前列。

13.项目名称:政法综治新型专业队伍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调处中心)、各村(社区)

配合单位:人保所、财管所等

项目内容:

1、培育壮大专职调解、专职社工(心理矫治)、专职保安、专职监控、专职巡防、专职外口协管等专业队伍;群防群治队伍保持不少于100人。

2、全面建立江安镇“综治长安服务队”,在人员、制度、经费保障、考核上规范运行管理。

项目保障:制定完善专业队伍招录、培训、管理、使用、评价和奖励等实施办法。

项目要求:科学设置岗位标准,严格考核管理,提升工作效能,推动江安镇综治长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九、创新发展组织领导体系

14.项目名称:建立完善维稳考评奖惩机制

责任单位:纪委、组织、综治办、依治办、人保所

项目内容: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法、安“七位一体”考评体系,用足用好综治法治考核奖惩手段。

项目保障:制定完善《江安镇社会管理创新(综治长安建设)考评表彰活动实施办法》。

项目要求: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列入党政机关重要议事日程,使全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长安创建和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较大提高。

15.项目名称:建立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责任单位:综治办、维稳办,各村(社区)

配合单位:中心初中、派出所、人保所、国土所、建管所、卫生所、环保、安监、办、法制工作室等

项目内容: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审批、重大工程立项、重大举措出台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保障:加强维稳办机构建设,配齐人员,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标准体系和考评办法。

项目要求: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意见》要求,做到应评尽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审批、重大工程立项、重大举措评估率达100%。

16.项目名称: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对话机制

责任单位:法制工作室、司法所、各村(社区)

配合单位:派出所、维稳办、办

项目内容: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对话机制,对涉及民生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进行听证对话。

项目保障:严格执行《市听证程序规定》。

项目要求: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举行听证对话率达100%。

十、创新发展社会管理新的手段体系

17.项目名称:建立社会管理法治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依治办、司法所、法制工作室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

项目内容:

1、“公民法治驿站”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实行标准化运作。

2、全面打造“法治文化一条街”。

3、深化依法行政,推动公正司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大力弘扬法治文化,努力形成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浓厚法治氛围,大力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法制化建设。

项目保障:出台实施意见,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项目要求:基本建成法治理念深入、规章制度健全、权力行使规范、公民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法治乡镇,形成社会管理法制化保障体系。

18.项目名称:建立社会管理舆论宣传机制

责任单位:宣传、文化站,广电站

配合单位:综治办

项目内容:强化社会管理舆论宣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了解社情民意,理顺社会情绪。通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对外宣传、文艺宣传等形式,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通过政策宣传、典型宣传、成果宣传等形成社会管理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社会基础。

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范文第2篇

1加强依法行政组织协调。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加强个别指导,整体推进的同时。采取专项工作督察和重点问题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的问题,以更加有效的手段深入推进工作,确保年度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2全面完成《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工作任务。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对照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五年规划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安排。针对存在问题。查漏补缺,改进工作,确保全面按期完成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3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抓好第一批已命名授牌的县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和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巩固提高。指导红岩寺镇、小岭镇、杏坪镇、马家台乡和县卫生局、民政局、计生局、司法局做好第二批县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二、强化法制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认真贯彻《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强化依法行政监督。依据《省依法行政监督程序暂行规定》选择一些依法行政工作相对薄弱、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或部门。切实做好依法行政监督工作。进行依法行政监督;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监督员和特邀监督员的作用。

2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依据调整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能。

3扎实开展行政许可专项检查。以推行限时办结制为重点。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持。提高行政许可效能。

4认真办理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和整理上报工作。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

5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质量年活动。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全面抓好“四大工程、五大体系”建设。

6创新法制监督形式。研究制定《县重大行政行为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提高我县重大行政行为决策、监督、管理水平。

三、创新行政复议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1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地受理案件。将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2提高复议质量。创新行政复议方式。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审查、公正裁决。积极运用调解方式结案,复议为民”方针。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1严格按照《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商洛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率和报送备案率。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

2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备案情况。加强日常检查的基础上。

3继续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性文件统计等工作制度。

五、认真做好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

1深入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调研。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撰写有深度高质量的报告。

2做好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每个乡镇至少要完成8篇法制信息报送任务、每个部门至少要完成5篇法制工作信息报送任务。

六、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为政府法制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1围绕中心工作。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开展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加强自身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县政府依法履行职责。

2积极为政府化解社会矛盾出谋划策。配合有关部门把民事矛盾、行政纠纷引入法制轨道。认真办理县政府交办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七、进一步加强法制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加强法制办(股)建设。切实提高法制办(股)服务决策、监督执法、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加强本乡镇、本部门法制办(股)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的基础性工程来抓。

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范文第3篇

2009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领导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民主科学决策,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行为监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学法考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快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结合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律;建立专题法制讲座制度,结合新法颁布、行政管理中遇到的重大法律问题,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专题法制讲座;建立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考试制度,每年组织进行一次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的集中培训考试;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

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各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要求,界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论证、公众参与、法律审查、集体讨论、实施情况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的程序制度,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组,完善法律顾问组议事规则。

三、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要结合机构改革,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实现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根据属地管理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区县政府及其部门的管理权限,减少执法层次。加快进行资源整合和职能调整,适当下移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重心,提高行政效能。深化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逐步实现行政执法部门内由一个机构承担行政执法任务,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四、加强依法行政监督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行政监察机关等职能部门为主,社会特邀监督人员为补充的依法行政监督队伍,明确监督重点,运用专项督察、重点问题调研等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督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文号、统一的监督管理方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重点督促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等情况。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持证执法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每人每年40小时的学法要求,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组织进行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整顿行政执法队伍,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执行持证执法制度。年内,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情况专项检查,严禁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六、落实行政处罚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按照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要求,确定罚款代收机构,建立罚缴分离制度。实施行政处罚,除行政处罚法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一律由当事人到指定的代收机构交纳。严禁用当场处罚的罚款收据,收缴一般程序决定的罚款。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各区县政府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案件评查工作的研究和总结。

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范文第4篇

*电力公司现拥有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股份公司20家,公司共有员工3.77万人。20*年,全公司完成售电量240.12亿千瓦时,上缴税金8.8亿元,资产负债率76.5%,历史上首次实现整体扭亏增盈。近年来,公司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行业、自治区纠风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年2月,自治区政府授予*电力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突出贡献奖”。

二、开展效能监察的主要做法

近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狠抓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提升队伍素质。随着电力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效能监察也不断融入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活动中。效能监察工作不仅对企业的廉政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它将监察渗透于管理之中,通过对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能力、运转状态等方面进行监察,实现关口前移,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管理效益、廉洁效益、社会效益和工作效能的目的。有效地堵塞了漏洞,改善了管理,营造了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廉政文化的软实力。

我们坚持把效能监察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围绕安全、经营、质量、效能、效益、效率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重点监督检查违反职责和行政法规、制度以及指令、工作程序,并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错误管理行为,以保证企业内部政令畅通,提高管理效率,增加经济效益。针对人财物管理中可能出现问题,修订完善经营决策、建设投资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制度;针对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围标、串标行为,建立健全供应商廉洁信用评价办法。围绕重点领域,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环节,大力开展效能监察,把效能监察的重点更多地放在集团化措施的落实上,加强各类资源整合运作过程的监督和效果的检查评价,促进集团化运作深入开展。集中开展了“三清理一规范”和不良资产处置等专项效能监察工作,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提高。对电网核心业务,突出工程建设、资金运作、资产处置、招标采购等关键环节,以及供电服务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坚持依法从严治企,加强对各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凡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的,必须严格履行相应程序,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职工合法权益。在供电服务领域,加强对电费回收、业扩报装等环节的效能监察,坚决杜绝“三指定”现象,提高市场透明度。随着电网建设加快,工程资金投入大,物资需求多,围绕公司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广泛开展了效能监察。

(一)坚持“三个到位”,确保效能监察工作有章可循

1.思想认识到位。公司高度重视效能监察工作,树立效能监察是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观念,明确效能监察是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动力,是强化企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行政行政主要负责人管理手段的延伸。通过教育使各级领导能够正确地理解效能监察的目的、意义,并达成共识:明确效能监察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为生产经营服务,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促进企业管理,提高企业效益,保证企业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公司也将“经济活动全过程效能监察”列入20*年公司课题研究中。

2.工作体系到位。公司把效能监察作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了纪检监察部门在组织实施中加强指导,业务管理部门在积极参与中落实责任,基层各单位在上下联动中推进和深化效能监察的工作态势。一是明确目标和计划,研究制定效能监察总体方案。今年初由公司明确全年效能监察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可行的效能监察计划,要求各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重点进行立项,并采取日常检查,半年考核,年终验收评比的办法,跟踪检查立项单位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协助督促责任部门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并限期整改,从而确保总目标的实现。二是建立业务管理机制。公司制定了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效能监察工作的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式、方法、职权、奖惩标准等做出具体规定。其次强化效能监察手段,制定处罚规定,明确对违规违纪者的处罚标准,并由监察部门严格督察执行。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实行立项、领导审核签字、年度计划呈报、定期报表、重要监察项目专题报告、效能监察档案管理等制度,使效能监察工作步入运行有规范、检查有依据、惩处有标准的管理轨道。

3.组织领导到位。坚持行政主要领导负责、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管理职能部门配合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由监察、审计、财务、企管、人事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挂帅,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交流情况,研究解决疑难问题,拓展效能监察的渠道和范围,增强效能监察工作力度。

(二)坚持“三个结合”,提高效能监察的针对性

1.把效能监察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在实际的生产经营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上级、平级、下级三级监督网络的作用,对物资采购、招投标、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事任免、资金管理和基建工程项目等开展效能监察工作。针对*电力公司“*”投资225.5亿元加强电网建设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投资建设中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等问题的监督,推进企业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把效能监察与加强企业制度建设相结合。本着为大局服务的指导思想,公司把强化企业制度建设和执行力作为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工作,做到监察一批项目,堵塞一些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推进一次工作。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从企业长远利益出发,注重检查和纠正所涉及的各类问题,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3.把效能监察与司务公开和工作相结合。公司把司务公开和工作中反映的问题作为效能监察的切入点,既能有效地提高效能监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又有利于把效能监察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三)重视抓好“六个环节”,确保效能监察工作的有效性。

1.注重抓好选题立项。效能监察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达到预期效果,关键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抓住四个环节,一是选准“切入点”,增强效能监察工作的针对性;二是抓住“关键点”,增强效能监察工作的规范性;三是把握“延伸点”,注重效能监察工作的连续性;四是重视“显现点”,增强效能监察功能的实效性。公司每年有重点地选好几个项目,拿出优秀成果,真正使效能监察工作与企业管理有机结合。

2.注重抓好分析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是效能监察的目的。一是抓好跟踪调查。在下达效能监察通知书、提出限期整改建议后,要主动指导基层单位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检查。二是搞好终结报告,及时分析和反馈信息。通过开展效能监察,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跟踪督促工作。

3.注重抓好典型示范作用。没有典型就没有经验,没有典型就没有动力。公司在开展效能监察过程中,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和促进效能监察工作深入、均衡、整体发展。

4.注重抓好建章立制。坚持标本兼治,既是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也是效能监察的根本目的。通过效能监察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的企业管理制度,在治本上下功夫,以达到合法经营、规范管理、以法治企、提高效益的目的。

5.注重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中,公司注意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对重大效能监察项目要求有关业务部门必须参加。这种联合开展效能监察的工作方式,既增强了效能监察的力度和效果,解决了自身人手紧、专业性不强的问题,也促进了与业务部门之间的理解和配合。

6.注重长效,巩固成果。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仅是效能监察的过程,要防止问题的再发生、真正堵塞管理漏洞,必须抓好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公司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从企业的长远利益出发,从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热点问题入手,进行事前预防性监察、事中跟踪性监察和事后改进性监察,认真履行效能监察职能,坚持循序渐进,讲求实效。

三、开展效能监察的主要成效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了*电力公司《效能监察实施细则(暂行)》、《关于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效能监察工作要点》、《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招标活动监督办法》。明确了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和具体安排。二是突出监督重点,统一立项开展了营业抄核收、资产管理、生产经营、招投标、安全管理等效能监察工作,促进了企业规范管理。三是开展经验交流。召开了公司系统效能监察经验交流会,总结回顾了公司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经验和主要成果,交流了各企业开展监督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具体做法,研究监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探讨有效监督的新思路,推进了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公司系统推荐的“燃煤管理效能监察项目”国家电网公司效能监察优秀成果一等奖;“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项目”获得国家电网公司效能监察优秀成果二等奖;“营销体系运行效能监察项目”国家电网公司效能监察优秀成果三等奖。以挖潜增效,堵塞漏洞,提高效益为目的,拓宽效能监察思路,围绕“总揽全局、紧贴中心、切合实际”工作要求,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保证。据统计,20*年至20*年,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效能监察统一立项287项,提出并落实效能监察建议667条,建章立制1053项,发现线索并查处案件38件。通过效能监察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00.9万元,避免经济损失6193.2万元;不良资产处置效能监察,上级批准处理的资产金额为2831万元,回收的资产金额为284万元;共完成60批集中规模招标和施工招标标效能监察,累计中标金额32.78亿元,节约资金3.04亿元,节资率达9.27%;发现查处违纪线索并转立案3件,处理2人,查处违纪金额870.58万元;为公司增加直接经济效益41048.1万元。

对自治区监察厅对公司基层单位下达的“效能监察建议书”,我们认真调查整改,规范了收费程序。撰写效能监察经验论文63篇。到目前为止,集中规模招标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水政水资源;节水型社会建设;连云港市

中图分类号:TV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3)-01-0165-2

1 水政水资源工作开展情况

1.1 加强水资源管理

一是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根据省厅要求,提出连云港市2015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案,征求各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意见后,经市政府同意,联合市发改委上报省厅,现省厅批复后,已经下达各县。二是开展自备水用水企业取水许可检查、换证,加强用水管理,强化计量设施运行检查,提高管理水平。多次实地调查徐圩新区、板桥工业园区企业取水情况,联系园区管委会,做好工业园区企业用水的集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县城以上自来水公司取水许可监督检查,做好自来水公司水厂扩建水资源论证协调工作。三是做好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建设,全面梳理已经安装站点,督促各县进度,全市一期工程安装基本完成。四是拟定我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初稿,征求各相关处室意见后,上报市政府。完成《烧香河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报告》和《水资源战略保障措施报告》专家审查。五是组织全市地下水管理专项检查。开展地下水取用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四个一”管理制度检查,规范全市地下水管理。同时,根据当前地下水监测井出现的问题,部署地下水监测站网调整工作。六是召开全市水政水资源工作现场推进会,实地查看灌南县北六塘河饮用水源取水口、水质自动监测站以及硕项湖备用水源地等现场,各单位总结交流了半年工作,研究部署全市下半年工作重点,推动水政水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七是强化两费征收,截至10月底,市本级共征收1790.8万元,占省下达年度任务的110.9%,其中水资源费1164.02万元,南水北调基金626.78万元。

1.2 加强水政执法及队伍建设

一是制订《2012年全市水政监察及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要点》,切实开展全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二是开展水文监测环境及水文设施保护专项执法,召开全市水文监测环境及水文设施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座谈会,梳理存在问题,制定专项活动方案,切实保护水文设施及监测环境。三是牵头查处新沭河下游违法围圩和石梁河违章取土案件。组织市通榆河、临洪、赣榆、新浦等大队加强新沭河下游现场巡查防控,多次驱赶违法挖掘机,查处7起违章案件。组织石梁河大队,协调石梁河水上派出所,查处2起石梁河库区违法取土案件。以上9起案件均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四是组织人员进行汛前防汛安全排查和联合执法清障行动,印发汛前执法检查通知,对重要行洪通道、饮用水源地、重点防洪控制工程、险工险段进行重点检查,保证了全市安全度汛。五是市支队抽调专门人员派驻石梁河管理处,配合管理库区采砂。六是组织水政监察人员业务考核,全市100余名水政监察员参加考试。审验2012年度水政监察证,办理执法人员人身伤害保险。七是组织全市水政监察员参加行政强制法讲座,增强队伍用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组织开展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案卷制作能力。八是继续推行市直管理单位执法、清障绩效奖励补助机制,调动各级队伍执法积极性。

1.3 加强水利政策法规及行政审批工作

一是制定市水利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行政调解工作暂行规定》,调整市水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水利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范水行政执法。二是全面清理了市政府出台的涉水规范性文件。开展《连云港市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后评价,评估实施效果。三是完成《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市城市节水规划、市航道管理办法等18项省市有关单位的规章规划征求意见工作。四是制定《行政审批工作职责分工及流程》,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水行政许可行为及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逐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制定《企业行政执法权利义务告知书》,规范涉企用水执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受理东方领秀小区供电电缆穿越西盐河工程、东辛农场群英作业区码头、徐圩新区西北组团污水处理厂等8项行政许可申请,2项不予许可,1项退回要求补充材料。五是制定《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公众评议办法》,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机制,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

1.4 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是按时下达市区自备水企业用水计划,加强企业计划用水管理。按时下达全市地下水开采计划,逐步压缩深层地下水开采量,完成全市深层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调查。部署开展地下水监测站网调整工作。二是联合市发改委下达年度节水载体建设任务。完成2011年度全市22家节水载体的验收和资料的上报工作,完成2009年以前创建的节水载体重新复核验收。三是举办全市节水载体培训班,邀请省厅专家授课,全市各县区水利(水务、农水)局及全市各县区重点中小学校的100余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四是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节水型学校创建活动,召开有关会议部署工作重点,在全市学校全面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申报2012年度省级节水型学校。

1.5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一是推进蔷薇河河长制配套基础工程。组织各级总河长、分河长参加的河长制座谈会,研究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定《河长制配套基础工程实施标准》,下达河长制管理工作2012年度一、二期补助经费(蔷薇河隔离网安装经费和河长上半年工资),目前,有关县区已经陆续开始蔷薇河隔离网工程建设,基础配套工程计划年底完工。二是联合市政府重大项目督察组,实地督查蔷薇河堤内埋坟清理,东海、新浦、海州堤内埋坟基本清理完毕。三是做好2012年度市人大《关于解决北六塘河饮用水源地上游污染的议案》、市政协《关于加强蔷薇河沿线种植养殖清理的建议》等4项人大建议、3项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四是做好全市水功能区定期监测,按时编发《重点水功能区水质通报》和水污染月报。五是推进企业取水口的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各县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

1.6 加强宣传普法工作

一是制定《2012年全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全市水利系统“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年度普法任务。二是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节水进家庭活动、“节水惜水、保护水源”绘画比赛、市区自备水企业用水座谈会,加强节水型学校、节水型企业创建推进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在连云港经济广播台播出宣传片;局相关领导坐客经济台;通过有线电视先锋频道播放《人水法》专题片和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水法规。整体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2 下一步水政水资源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水政水资源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在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方面,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关文件,全面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围绕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水问题,不断提高水资源保障和水环境保护能力,有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继续推进蔷薇河河长制管理,开展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载体创建,创新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倡导和鼓励企业节水技术改造;保持水资源费征收的良好局面,切实提高四县南水北调基金征收到位率;充分利用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强化水资源基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