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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国家支持《__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为契机,以全县“十二五”及“十三五”规划中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引领,以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为抓手,以农业重点区域、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为依托,以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通过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支农资金,提高政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效率。
(一)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镇、各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产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整合办)负责统筹安排项目申报立项、资金整合工作。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各镇、各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责任跟踪问效。
(二)提高效益,促进发展原则。整合涉农资金的政策、制度以及具体措施的制定,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原则。坚持规划引领,紧紧围绕全县主导产业,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节,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通过规划引领、项目支撑、资金集中、连续投入的方式,使涉农资金向农业园区、合作社、种养殖业大户和基础设施薄弱的镇村集中。
(四)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选择便于整合的领域先行突破,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整合范围。充分发挥好整合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整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整合的范围是中、省、市、县财政安排的所有资金(中省市财政有严格要求、明确使用规定的资金,防灾救灾、保基本运转、社会保障及个人生活补贴等特殊用途资金除外),包括跨部门、跨行业性质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我县整合的重点是农业产业发展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类的涉农资金,整合具体范围如下:
(一)农业部门:蔬菜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畜牧业专项资金、农业专项资金、菜篮子专项资金、畜牧业大场大户补助资金。
(二)林业部门: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核桃经济林建设专项资金、核桃建园补助资金。
(三)水利部门:水利专项资金。
(四)扶贫部门:扶贫专项资金、农业技术示范推广资金、产业扶贫资金、异地扶贫搬迁资金、三无户建房补助资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
(五)发改部门:以工代赈资金。
(六)财政部门: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村级事业“一事一议”县级配套资金。
(七)住建部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八)环保部门: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生态建设县级配套资金。
(九)人社部门:再就业培训资金。
(十)妇联:春蕾计划培训资金。
(十一)残联:残疾人培训资金。
涉农资金整合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
(一)规划整合
各镇、各部门要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全县优势主导产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需要,编制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集中连片、产业园区优先的原则,搭建整合资金平台,将各级财政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产业发展资金捆绑使用,形成资金的合力。对规划内的项目优先支持,充分发挥规划对整合资金的统筹作用。
(二)区域整合
将全县产业发展划分为3个区域,每年根据规划和项目落实情况,提出年度项目资金整合建设方案,做到一个区域一个重点,在突出重点的同时,坚持点面结合,其中酒房为万亩无公害蔬菜产业发展园区,酒房、两亭、九成宫、招贤、丈八、崔木及页岭一带为核桃、林业、畜牧产业发展园区,常丰等为大棚西瓜、食用莓类产业发展园区。涉农资金集中扶持各个区域的主导产业,通过集中资金提高产业发展规模。
(三)项目整合
各镇、各部门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行业规划,省市投资重点,
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县整合办。县整合办与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年度资金整合计划,报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上报省市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一)制定行业规划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县“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各涉农部门、县财政局依据行业规划向上级申报项目,安排使用涉农资金。
(二)建立项目库
各镇、各部门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需求,建立年度建设规划和项目库。凡需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都必须是进入“项目库”储存的项目,“库”外项目财政不予考虑;入“库”项目一律要履行前期论证、评审、立项、申报、审核等程序,并由政府组织财政和相关业务部门及专业人员队伍联合统一进行;“项目库”由财政与各涉农部门共同管理,所有入“库”的项目都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申报,特别要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法人名称、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等内容,便于信息系统进行甄别、提示和“过滤”,避免同一项目多头要钱、重复安排资金的问题发生,确保项目质量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每年7月底前,各镇、各部门提出下一年度项目建设方案,县整合办对项目进行筛选汇总,开展论证评审,编制完成下一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建立县级涉农资金项目库。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及项目库经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整合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各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向上级申报下年度涉农项目。
(三)项目变更
县整合领导小组批准向上级申报的年度项目计划,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和更改资金用途,确需调整的须报经县整合领导小组同意后,按原渠道报批。
(四)项目实施
涉农整合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后,各镇、各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款项支付
整合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和按进度拨付的要求,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写《财政专项资金支付审批表》,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县长审批后方可办理拨款手续。对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资金直接支付给中标企业或商品劳务供应商。对先建后补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已将资金支付给建设企业的,县财政局根据竣工验收报告可将资金支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一)机构保障
成立__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经费保障
县政府每年在县财政预算中增加对涉农项目规划编制、包装申报和资金整合的专项投入,保障项目整合相关工作经费。对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费用;对积极主动配合整合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管理部门,除依据财政法规安排规定比例的项目管理费支出外,可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
(三)制度保障
1.县领导小组定期联席会议。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主要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如因工作需要,可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组长决定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2.整合工作协调会议。由县整合办牵头召集,相关项目单位及财政局相关股室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整合工作协调会议。
(四)信息公开
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各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
县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检查情况。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县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六)绩效考评
县财政局对财政投资3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对项目建设质量优、支出进度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项目建设质量差、支出进度没有按计划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被省市检查进行通报的单位,减少下年度项目和资金数量。
1、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镇2019年涉农整合资金预算金额为1943.52万元。其中产业项目4个,以奖代补71.71万元,因户施策178.60万元,一谷一城21.95万元,光伏扶贫640万;基础设施13个,其中2018年续建项目9个,预算资金总额316.35万元,新建项目4个,预算资金总额394.8万元;小流域治理2个项目,预算金额163万元;安全饮水1个项目,预算金额122.07万元;其它项目3个,小额贷款贴息3.89万元,雨露计划(春季、秋季)7.95万元,危房改造23.2万元。
2、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我镇根据不同类型的项目分别设定了绩效目标,产业项目按品种设定,基础设施按照实际施工内容设定,分别设定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于2020年5月初由财政所、项目办对2019年实施的项目开展了自评工作,在项目建设所在地随机抽取群众调查满意度等指标,聘请了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项目完成工程量进行了检测。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我镇2019年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全部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基础设施项目因财政评审等原因资金结余17.14万元,退回财政。其它各项目均按照资金预算足额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资金由财政所派专人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专人管理。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做退回财政处理,不挪做他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镇2019年建设项目全部完成了绩效表上填报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产业项目完成了造血功能,贫困户均能依靠产业项目产生的收益脱贫;基础设施项目有效地改善了各村贫穷落后的面貌,增强了各村居民的幸福感,使各村的村容村貌有了较大的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调查,实施项目的各村村民对所实施项目满意度均达到98%以上。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目前我镇建设项目尚无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一、黑龙江省涉农资金投入基本情况
近年来,中央、省和市县各级政府不断完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持续加大对“三农”工作投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富裕。
(一)涉农资金投入增长快、占比高。据统计,2010―201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投入涉农专项资金1645.2亿元(中央1395.3亿元,省级249.9亿元)。涉农资金投入年均增长率达到22.7%,高于同期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年均增长率11个百分点。2010年,涉农资金投入占全省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为17.2%,2012年已提升到20.7%。
(二)支持范围广泛。近年来,各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理念和制度机制不断创新完善,逐步由过去重点支持农业生产向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转变,公共财政覆盖的范围更加广泛。以2012年涉农资金为例,中央和省共投入135项专项资金,在农业生产、政策补贴、财力补偿、流通加工、生态建设、社会事业、城乡一体化建设等7个方面对“三农”工作予以支持。
(三)使用管理情况。按资金支持方式分类,主要有直接补贴、专项转移支付、政策支持三种方式。直接补贴方式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以及汽车(家电)下乡等补贴类资金;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主要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生态、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专项资金;政策支持方式主要包括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按资金管理模式分类,主要有两种模式: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分配的资金,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等专项资金;相关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管理分配的资金。按资金投入方式分类。主要包括直接补助、“以奖代补”、“以奖”、“先建后补”、“民办公助”、财政担保、贷款贴息等多元化投入方式。
二、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总量仍然不足。黑龙江省是转移支付大省,自身财力有限。近年来,尽管该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把各种资源要素重点向“三农”领域配置,不断加大涉农资金投入力度,但与实际需求相比仍然还有较大差距。虽然中央财政近年来加大了对黑龙江省涉农资金的投入力度,但总量仍然不足,与黑龙江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的重要地位还不相匹配。2012年,黑龙江省粮食总产达到1152亿斤,占全国粮食总产11791亿斤的9.8%。中央财政当年用于涉农方面的投入达到12287亿元,其中安排黑龙江省565.9亿元,仅占中央财政涉农投入总量的4.6%。同时,由于黑龙江省绝大部分县市经济基础薄弱,发展后劲不足,各市县对“三农”的投入十分有限。全省除哈尔滨、大庆和十强县等少数市县外,其他市县基本无力投入。
(二)资金投入尚未形成合力。按照分类统计,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共有7大类135项,分属近20个政府部门管理,资金投入呈现点多面广、交叉重复和分配零散的特征。表面看照顾了各个方面的需求,实际上由于没有形成合力,很多涉农项目都投入不足,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同时,由于相关部门对各项涉农政策的具体理解、执行落实和资金使用要求存在差异甚至抵触,政策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衔接,导致各涉农项目之间难以有机融合,制约了涉农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作用的发挥。
(三)项目安排过于分散。按照现行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由于各项涉农项目缺少统一的总体规划,资金管理部门只能根据自身职能和建设需求,确定本级分管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市县难以根据当地实际发展需求去选择合适项目,其结果导致各涉农项目各自为战,缺乏关联机制,不能与各项发展规划有机衔接。加之部分单位还存在重项目争取轻项目管理现象,造成涉农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管理、交叉安排、分散实施,导致涉农项目难以发挥应有效益。
(四)政策支持存在缺位。虽然国家现行的涉农政策已经覆盖了农村生产生活的诸多领域,但由于黑龙江省各地资源禀赋、主导产业不同,特别是按照“两大平原”总体方案确定的10个方面38项建设任务要求相比,国家的现行政策还不能满足全面推进落实“两大平原”各项改革试验任务的需求。比如在黑土保护和治理、创新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深松整地、农业产业化、良种研发等方面还没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存在政策“空白”。
三、整合涉农资金的初步思路
鉴于黑龙江省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现状,迫切需要以整合资金为抓手,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进一步突破部门条框、专项规划以及资金管理办法限制,建立健全有利于资金整合工作开展的组织机构、总体规划、工作机制以及政策支撑体系,从而保障“两大平原”改革试验各项任务顺利开展。
(一)总体思路。以“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为统领,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机制、集中投入。着力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机制,创新涉农资金投入方式,完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体系。搞好整合资金与各类专项建设规划有效衔接,实现涉农资金“投入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目标,保障“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各项任务顺利开展,为在全国率先实现涉农资金有效整合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二)整合原则。一是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建立各级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涉农资金整合组织领导,结合部门职能分工,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协调、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二是分类施策、稳步推进。对现有的各类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统计,并结合资金性质和特点,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对不能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仍按原政策规定和渠道下达;对能够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整合统筹下达,并允许在同类别资金之间适当调剂。三是突出重点、统筹使用。以“两大平原”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为统领,分别制订详细具体的专项实施方案,并与现有的各类专项建设规划进行衔接,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安排,集中投入,最大限度发挥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完善机制、封闭运行。对于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进一步完善整合后的资金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整合后的各项资金封闭运行和集中规范使用。
(三)整合范围。
按照“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试验改革总体方案要求,为了统一政策、便于操作,除了对“两大平原”覆盖的51个县(市、区)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外,将全省其他县(市、区)也一并纳入整合范围。资金整合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13年至2015年;第二阶段,从2016年至2020年。
整合工作要将目前中央、省和市县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进行梳理,对其中现代农业发展类、农村社会事业类和扶贫开发类3方面专项资金进行整合。一是现代农业发展类。主要包括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保护、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节水增粮行动、重大水利工程、大型灌区改造、测土配方施肥、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推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畜牧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森林生态培育与保护、农村环保等方面专项资金。二是农村社会事业类。主要包括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建设、农村体育健身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和危房改造、以工代赈、劳动力转移与培训等方面专项资金。三是扶贫开发类。主要包括财政扶贫专项和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等专项资金。
四、有关建议
涉农资金项目多头管理、分散投入的现状已经形成固化的部门利益,而整合资金势必触及部门利益。因此,在现行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体制下推进资金整合,必须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议省级层面成立由省领导为组长,各有关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各涉农部门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市、区)也相应成立各级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组织领导。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议建立省级层面涉农资金整合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资金整合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在资金整合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实施。
(三)明确职责任务。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整合资金使用方向,下达年度具体工作方案编制指导性意见,审批各市县年度具体工作方案;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制定“两大平原”改革试验资金整合总体方案以及整合后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加强涉农资金使用日常监管。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批复的市县具体工作方案,对本部门负责的实施项目进行检查指导,推进项目落实。
(四)强化资金监管。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要求,坚持推进整合与加强管理并重,对涉及资金整合的各专项规划、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调整,制定涉农资金整合后的相关监督管理办法,确保整合后的涉农资金封闭运行,安全规范使用。
关键词:涉农资金 审计监督 思考
三农问题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全局发展影响深远,意义重大,现阶段,我国农村对城市和工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越来越明显,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社会发展都有着建设性作用。
一、当前涉农资金审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对象多,管理难度大
难以统筹审计深度与广度,审计对象众多,涉农资金会拨付到有一定覆盖面的基层,资金向各乡街镇、村、项目区、龙头企业甚至广大农户流动,资金越往下分散性越强,越难管理,致使审计监督部门难以兼顾工作的深度和覆盖的力度。
(二)涉农金额小,提审难度大
涉农资金金额小,问题杂,难以提炼审计成果,当资金分配到具体的实施单位时金额较少,往往只有几十万元,再进一步分配到农户手中却只有几百元,导致在查相关问题金额时,金额量少,在总体资金量中所占比重较小,加大了提炼审计成果的难度。
(三)审计人员专业素质缺乏
审计对象财务基础薄弱,涉农资金的审计工作一般面对的是基层单位,相关财务知识薄弱,专业素质不高,工作不够规范,内在的控制机制缺乏,工作效率低下。每一项涉农资金都包括项目实施绩效的统计工作,统计时有特定的指标,但是并非单一的某项资金的贡献因素对指标绩效评估有影响,在具体核实时,缺乏有效参照数据,采集方法不规范,给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
(四)资金分配的公平客观性
在进行专项资金的管理时,非常重要的环节是专项资金的分配,为了确保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即将其用分配到最需要的地方和最能发挥效益的地方,在进行专项资金分配时必须遵循公平客观性原则,结合实际,贯彻上级文献精神,科学合理分配涉农资金。
(五)地方配套资金分配不到位
涉农资金的分配是由中央财政或上级部门以及地方财政共同完成的,为了保证相关施工单位不因缺乏资金而偷工减料,影响施工质量,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地方资金分配到位。
二、关于加强涉农资金审计监督的思考
(一)抓住涉农资金审计监督的结合点
结合涉农资金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在执行本级财政预算时,涉农资金的收支情况应有专人负责,以便了解本级预算执行中对涉农资金的投入力度、增减变化情况,对涉农资金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涉农资金的支撑能力、涉农资金的使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有基本把握,奠定深入开展各项农村建设工作的基础;结合涉农资金审计与审计调查方式。审计调查和审计都是审计监督的重要形式,审计调查较灵活和宏观,具有极强的操作性,因此,对涉及单位较多、范围较广、政策性较强的涉农资金审计项目极为适用,所以,要有机结合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结合微观审计与宏观管理。微观审计可以掌握党和政府制定的涉农资金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涉农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出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和宏观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能很好地发现和解决,进而便于向上级汇报相关情况,促进涉农资金使用的改进。
(二)加强涉农资金审计监督的具体措施
1、优化涉农资金审计的目标定位,完善涉农资金分配管理的体制机制
涉农资金涉及的主管部门包括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存在重复和交叉的建设内容,因此,涉农资金的目标定位要明确,认清当前涉农资金分配管理的体制机制,为涉农资金的归并整合提供支持,以提高涉农资金的总体效益。以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为出发点,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涉农资金分配管理的体制机制,将社会上的各种监督力量整合起来,发挥区、县级政府的支持及其相关部门的积极作用,使涉农资金的总体效益得到保证。
2、创新涉农资金的审计监督模式
中央不断增加涉农资金的拨付,不断扩宽拨付渠道,为了有效利用涉农资金,必须考虑涉农资金审计内容多、涉及范围广的特点,并且创新涉农资金的审计监督模式,为审计工作注入新的活力。找出审计工作中的重点,以重点带动全局的发展,重视扶贫开发、种养殖等。此外,制定审计监督方案,推动审计监督工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审计领域全面有深度,同时推动多个部门的整体配合,使资金在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的安全和高效运行得到保障。
3、改进和提升涉农资金审计基础工作
有机结合审计的专业性和政治性,将民主审计监督模式应用到涉农资金审计过程中去,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群策群力,建立起健全涉农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体系。紧密结合财务收支审计、工程决算审计、延伸审计调查与绩效审计,重视工程质量以及资金使用后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研究和评估审计成果的力度要加大,使涉农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得到质的提升。
三、结束语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在党分析并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前提下,所提出和必须始终贯彻的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一项重要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加强涉农资金的审计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加强涉农资金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应履行自身职责,加强监督,促进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已是面临的新课题。现根据审计署“积极探索创新”的要求,仅就二者融合审计模式谈点粗浅看法。
一、涉农资金使用与资源
农村涉农资金的使用中,较大占比的资金投向了与农民生产生活有关的项目建设,而这些项目建设又与当地的资源环境关联密切,反过来又影响着农民的生产生活,从而导致了跟进审计的难度。
一是涉农资金用途的多样性。从近些年来涉农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在则政预算、转移支付、新增扶贫、综合开发、专项拨付的公共则政资金中,除了用于改善和保障贫困群众生活的公益性资金外,基木上投向了与农民生产和利益相关的种养加工项目、文化卫生建设项目、人畜饮水项目、乡村道路项目、水利防洪项目、农田改造项目、农业基础设施、扶贫开发等项目。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和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国家为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将继续向农业装备、农村公共事业投入大量公共则政资金。这说明,涉农资金的用途不仅旱现多样性,而且将持续存在一个较长的历史阶段。同时,国家还明确了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民生下程的战略思维。
一是涉及资源环境的复杂性。在国家支农惠农的大环境中,有效调动了农村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但是,在农村一此项日建设中,资源环境问题还没有摆上重要议程,存在着重建设、轻环保;重开发、轻保护的倾向。在全国环境污染源普查中,农业污染已旱加重趋势,水环境也已成为百姓非常关汁的问题。从日au来看,不少农村建设项日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水质现象;有的建设项日在影响甚至破坏着当地的生态和资源,城市中的“先污染后治理”现象正在有意无意地向农村移植。涉农资金投向建设的不少项日,在涉及资源环境保护上口趋旱现出复杂性,从而引伸出审计监督的艰巨性和紧迫‘h卜。
三是资源环境审计的缺位性、随着投向农业农村的公共则政资金不断增加,对其答理使用效益普遍受到社会的关汁。由此,上级审计机关持续强化对涉农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经常就某项重点资金组织自线式的审计。地方政府也对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高度重视,交办审计事项.片基层审计机关年度项日计划的很大比例。但是涉农资金审计中,绝大多数限于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性审计,即使效益审计.片比也不是很高,属于资源环境方而的审计,更是屈指可数,资源环境审计在涉农资金审计中一自处于缺位状况。这种审计实践中的缺位,导致审计监督方位不全。
四是审计卜部技能的制约性、、资源环境审计是一种深层次的审计,是绩效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较高的技能和手段。但是,不少基层审计人员仍然沿用传统审计的思维和既有审计的方法,对于资源环境审计的高要求明h4v不适应。因此,在部署年度审计计划时,往往汁重涉农资金的真实合法审计,而回避绩效审计与资源环境审计。这种双向脱}j式的审计,只能就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性作出评价,对资源环境的影响则无从客观公正地提出建议意见以及应对措施,尚处于一种低端式的审计,而审计高端的建设性、“免疫性”作用还没有充分时之挥出来,需要对此进行重新审视
二、涉农资金与资源环境
进入低碳经济时期,资源环境保护在加速。基于这个大趋势,涉农资金建设项日的资源环境审计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需求。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就必须针对涉农资金中的建设项日,构建资源环境审计新的格局,明确审计日t,j、,丰富审计内容。考虑到基层审计机关人力资源、审计技能等因索制约,可就建设项日实行资源环境的单式审计,也可以实行真实合法、效益水平、资源环境为一体的复式审计。就基层来看,融合式审计有必要成为应该探索创新的资源环境审计模式。只要搞好基木定位,明确基木日t,j、、创新下作机制,实行重点突破,融合式资源环境审计模式就会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在探索融合式审计模式的路径中,需要把握好以卜几点:
第一,审计组织方式重组、在新的形势卜,涉农资金审计已成为基层审计机关审计下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源环境审计又是深层次审计的必然选项。因此,基层审计机关应跳出传统的审计组织方式,实行审计组织方式重组,加强科学答理。肖先,在项日计划上进行整合。基层审计机关具备了则政则务收支与经济责仃审计在计划上组合的实践经验,在资源环境审计的计划上可以借鉴。要把涉农项日与资源环境审计项日搞好衔接,在项日之间进行整合。其次,在审计内容上进行整合。坚持涉农项日真实合法审计的基础上,将着眼点向资源环境的高层次延伸,将其融为一体,各有侧重,实现内容整合的日j}。再次,在审计方式上整合。要针对涉农资金与资源环境融合审计的需要,选择有针对性地审计方式,探索规律,专业融合,务求实效
第一,实行审计复式跟进、涉农资金的大m:投入,尤其是公共则政资金建设的涉农项日,事关农业农
村基础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