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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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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范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 应急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决策系统组成模式

[论文摘要] 针对卫生应急管理的特点, 将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 与决策支持系统结合起来, 设计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阐述了其设计原理, 讨论和分析了基于GIS 技术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的组成模式, 给出了其总体的设计框架。

1 概述

公共卫生是一个涉及微观结构和宏观系统的多分支科学,大量与宏观有关的事件具有空间分布特点。将地图和空间分析应用于卫生决策研究中,至少可追溯到1854年John 应用GIS技术研究伦敦宽街水井污染引起霍乱爆发,为卫生部门果断封闭污染水井控制霍乱继续流行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而在通常的卫生决策研究中,地理因素是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 众多的卫生事件都具有空间属性。GIS作为一种新的科学研究方法和手段,在医疗卫生各个领域的应用也不断扩大和深入。GIS技术在公共卫生管理领域的应用不仅可以促进理论研究的提高,同时也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辅助决策信息系统的建设成为可能。

目前国内关于GIS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应用主要集中在血吸虫、症疾、流行性出血热、蜱传脑炎等疾病的空间分布研究, 使用地理信息系统(GIS) 与空间遥感(RS)技术结合, 对空间相关数据进行输入、管理、分析、模拟和显示,为流行病的研究和决策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取得良好的效果。在我国GIS 及RS 应用于流行病学研究虽然已有一定的进展, 但由于地图边界和遥感图像的价格昂贵,使进一步扩大其应用还存在一定困难。

2003年,在我国及世界范围内爆发了非典型肺炎。这种传染病通过呼吸道进行传播,传播速度快,危害面广。政府和有关防疫部门在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的同时,运用GIS平台,快速建立了应用于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的地理信息系统。由于GIS具有交互定位和逻辑查询以及广泛的关系数据库连接能力,可以有效帮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疫点定位、疫情事件分析、绘制疫情危害图、现场工作情况实时采集传送、人员派遣、规划、显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布图、重点单位基本状况分布图、紧急调度和路径优化等任务, 从而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应急处理效率、降低疫情危险程度,基于GIS 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的研究开始出现。

2 系统构建和设计实现

2. 1 系统设计目标

基于GIS 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的目标是综合运用先进的计算机工程、卫生统计学、地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数据仓库及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一个能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全过程、多层次的信息服务和多种支持手段的应急指挥和辅助决策系统。系统能快速、及时、准确地收集、处理和存储实时突发事件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以超媒体(文字、声音、影像等) 方式显示各类信息。该系统采用标准Web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的三层计算结构,应用分布式面向对象设计方法、安全TCP/IP协议及Geo information Web Service技术,最终目标是以基础空间地理数据及各类专题图形数据为基础,建立预警指标数据库、危机事件数据库、预测与评价模型库、应急指挥预案库、领导决策知识库, 以信息报告—采集—录入—管理—分析—决策为主线,建立高效查询及分析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指挥调度能力,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2. 2 系统的体系结构

系统采用开放式的网络结构设计,系统中各子系统之间、系统与其他相关系统之间都可以容易地实现互连互通,充分保证了系统的开放性。

2. 3 系统的功能结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的总体功能是辅助指挥调度和决策支持,可将系统总体功能划分为八个方面:信息收集分析、预警报告、资源整合调动、指挥统一协调、评估及时客观、联系视频直观、使用内部联动和外延接口灵活。

3 系统的功能及其特点

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应急管理特点,系统沿应急准备、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反应处置、事件终止、恢复重建、评估完善的流程进行运行,循环反复不断提升系统的应急处理支持能力。

(1) 应急准备:应急中心开展培训、演练和研究工作, 模拟应急业务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预案;规划储备应急医疗卫生资源等,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体系。

(2) 监测分析:应急中心负责接收、分派、核实与处理事件的报告,协调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监测工作,获取动态监测、事件调查和疫情评估信息,跟踪事态发展。主要分析方法有:空间分布分析, 时间历史曲线分析,动态演变分析,病例的逗留、影响和交叉分析,卫生统计学分析,扩散模式分析,流行转归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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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预测预警: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流程与预案,应急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事件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预警信息,针对相关突发事件快速开展有关工作准备,落实预案与方案涉及工作的准备情况,及时通报与汇报进展情况。

(4) 反应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预案,根据预案迅速指挥与执行工作,有条不紊地组织调度人员与物资,开展应急的专业处理与相关配合工作。同时根据反馈情况,动态评估事件的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5) 事件终止: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隐患或相关因素被消除;最后一例病人发生后,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6) 恢复重建: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中心快速开展从应急状态恢复到正常状态的工作。有计划地补充应急处理阶段所消耗的储备资源,逐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

(7) 评估完善:应急中心进行科学总结,完善相关预案, 开展应急处置研究和探讨,总结经验和教训,制订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等,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4 实例运用

用本文研究的几个主要技术方法,结合软件工程的基本思想,开发的基于GIS 技术的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该系统包括的区域范围将近20万平方公里,地表模型用数字地图生成,并将河流、湖泊、公路、居民区等地表特征物以面的形式覆盖在数字地表模型上。系统在运行初期只包含了事件定位、信息的上传下达等,但其提供相应功能使用后可以完成事件处置各过程。通过在现场的实际运用,该系统可以较好地实现各项交互功能,完成系统理论上应提供的功能。

5 总结与展望

通过合理的利用三维模型构建和模式设计方法,提出了一种基于GIS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的设计方案和实现方法,并在卫生应急管理中得以实现。由于本系统采用合理的软件体系和模块化设计模式,将来也可以方便地成为应急培训和模拟演练、传染病疫情分析和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设计等高层应用。

参考文献

[1] 马家奇. 公共卫生地理信息系统应用教程[M].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6.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范文第2篇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卫生部门要坚持对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处理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级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应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实施分级控制、分级管理,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和响应。

3、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迅速采取措施。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卫生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科学防治,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四)概念、分类与分级

1、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三级: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

(1)一般突发事件。指在局部地区发生,尚未引起大范围扩散或传播,还没有达到规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标准的突发事件。

①在边远、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局部地区发生鼠间鼠疫流行,或肺炭疽流行范围局限在一个乡(镇)以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3例。

②周边县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我区境内无病例报告。

③霍乱病例在一个乡(镇)1周内发病5——1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乡(镇)、发病30例以下,或县内发生疫情。

④乙类、丙类传染病在一个乡(镇)1周内发病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⑤在一个乡(镇)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⑥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人,或在学校地区性或县级以上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⑦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性心因反应或不良反应。

⑧个人全身受照剂量≥1戈瑞且受危害人数10人以下,或个人全身受照剂量≥0.5戈瑞的受照人员剂量之和≥20戈瑞的放射性突发事件。

⑨一次性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

⑩其他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一般性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指在较大范围内发生,出现疫情扩散,尚未达到规定的特大突发事件标准的突发事件。

①在区或交通便利、人口稠密地区发生鼠间鼠疫流行,或发生首例人间鼠疫病例、疫情有扩大蔓延的趋势,或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3例以上。

②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但无继发病例发生。

③霍乱在一个(区)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区)、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

④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个以上(区),1周内发病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⑤在一个(区)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扩散到该(区)以外的地区。

⑥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⑦一次性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发生一般性食物中毒事件,但引起中毒食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

⑧个人全身受照剂量≥1戈瑞且受危害人数10人以上,或个人全身受照剂量≥0.5戈瑞的受照人员剂量之和≥40戈瑞的放射性突发事件。

⑨一次性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

⑩丢失放射性物质,其放射性活度(Bp)密闭型≥4×106,非密闭型≥4×105。

⑾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⑿区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3)特大突发事件。指影响大、波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危害严重的突发事件。

①首例人间鼠疫病例确诊后,两个鼠疫潜伏期内连续出现病例2例以上,或肺鼠疫流行,并有进一步扩散蔓延的趋势。肺炭疽在市区内发生,或在人口稀少和交通不便地区的一个区内的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5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的。

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设区市,并有继续扩散的趋势。

③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新发传染病,同时波及多个(区)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④重大生物和化学污染、放射事故,出现大量人员伤亡,扩散范围波及2个以上(区)。

⑤省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大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处理体系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其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区政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主管副区长担任,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对突发事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调动社会力量和各种资源,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卫健局,负责全区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突发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开展评估,提出预警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指挥部汇报,并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信息。

(二)成员部门职责

1、发展改革部门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

2、财政部门保证疾病监测、疾病控制工作经费和非正常储备药械专项经费,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设备、器材、药品等费用。

3、教育部门加强校内突发事件防范工作,落实校内突发事件应急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及自我防护工作。

4、公安、安全、司法部门做好法制宣传,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各项隔离措施。

5、工商部门加强对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6、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突发事件预警期间的药械市场治理整顿,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及时开辟防治突发事件急需药品、医疗器械申报审批的绿色通道,保证市场供应。

7、物价部门保持物价稳定,维护市场秩序。

8、科技管理行政部门根据突发事件需要,及时组织科技力量协作攻关,支持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临床治疗、实验室检验等各项科学研究。

9、新闻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科学知识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营造有利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舆论氛围。

10、民政部门做好突发事件期间的社会捐赠资金、物品的接收,负责赈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发放及管理工作,对困难群众实行社会救助。督促殡仪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患者遗体的运送和火化工作。

11、铁路、交通部门对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优先安排疫区紧缺物资的运送和人员疏散,做好疫区的交通管理工作。

12、农、林部门组织做好家畜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家畜家禽及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13、商务部门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负责做好流通环节物资(不含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和供应工作。组织做好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

14、爱卫会、环卫部门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保护工作,清除垃圾污物,开展除“四害”活动。

15、通讯管理部门保障突发事件期间通讯联络畅通,加强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16、监察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突发事件期间的违纪违规、失职渎职事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7、其他有关部门根据突发事件处理的需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涉外事务、紧急物资的进口、救济物资发放、接收或分配捐赠、污染扩散的控制、相关法规的制定以及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三、突发事件的报告与评估

(一)突发事件的报告

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报告规范,按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报告。

1、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包括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突发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区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市应急处)报告。

(二)突发事件的评估与确认

1、突发事件的评估。突发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根据突发事件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等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级别。

2、突发事件的确认。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组织突发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到现场调查核实,会同突发事件发生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科学分析和初步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方案,未被省级突发事件专家委员会确认为突发事件的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由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三)突发事件的通报

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或者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同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四、突发事件的预警与应急响应

(一)预警启动

突发事件实行三级预警制度。一般突发事件启动黄色预警;重大突发事件启动橙色预警;特大突发事件启动红色预警。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二)应急响应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1、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1)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行政部门应迅速组织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致病、致残人员的救治、传染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采集环境生物样品、消毒处理等紧急控制措施,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2)区政府应急响应。区政府接到卫生部门的调查报告和应急处理方案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疫情信息收集、组织相关人员的疏散安置、依法进行疫区的确定与封锁、隔离和舆论宣传工作;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

2、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1)区政府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2)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区卫生行政部门应迅速组织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和相关技术人员到达突发事件现场,进行采样和监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施医疗救治、传染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和人员疏散等紧急控制措施,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3、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在上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区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突发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准备、预警、预报的各项协调管理工作。

(二)技术保障

1、突发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区卫健局负责建立突发卫生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专家评估委员会由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检验、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专家组成。其职责是:了解掌握国内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信息,提供咨询服务。综合评估突发事件,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实施预案的建议。指导、调整和评估应急处理措施,参与突发事件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2、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区建立一支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三部分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的机动队伍。随时能够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等机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突发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2)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常备队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门的培训和演练。

3、医疗救治网络。加快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紧急救援中心、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传染病病区)为主体的医疗救治体系,承担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区卫健局指定急救机构(包括院前急救机构和院内急救机构)、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或指定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防治任务)、后备医院组成全区医疗救治网络,负责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范文第3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园内突发性各类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的原则;

(3)“立足基层,有效控制”的原则;

(4)“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领导体系的要求,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是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对全县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交通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监局、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校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向县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 报告有关校园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3)组织会商,分析、判断校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提出对策和措施。

(4)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做好事后评估和信息工作。

(6)调动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应急救助工作。

(7)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1.3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各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县委宣传部: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拟定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具体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实施。

(3)县安全监管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4)县公安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5)县财政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6)县建设局:负责对受灾学校校舍的鉴定及修复重建报告的审批等工作。

(7)县卫生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获救伤病员和感染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及紧急医疗援助,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校园内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卫生工作。

(8)县教育局: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联络与报告工作;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开展对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10)县交通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县消防大队:参与校园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装备和技术支持。

(12)县气象局:负责向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气象预报信息。

(13)县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污染的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4)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受灾学校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15)县工商局:依法开展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16)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参与校园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开展校园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

(17)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负责校园突发事件救助活动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术支持。

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2.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书记担任。

办公室成员: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长、计财科科长、组织人事科科长、督导室主任、纪检监察科科长。事件响应时,抽调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

2.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汇总、评估、报告校园突发事件的救助工作情况;

(3)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

(4)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助;

(5)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组织预案演练;

(7)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3.1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与级别,组织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由公安、卫生、消防、工商、食品药品、质量技监、气象、环保、安全监管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和建议;参与相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综合协调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和教育科组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密切关注事件发展的动向,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件发展情况;在接报事件发生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送信息,及时传达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指示。

2.3.3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

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县教育局及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全过程的追踪报道。

2.3.4后勤保障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计财科组成,负责各类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处置的物资供应。

2.4各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各学校都应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校长负责指挥本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及时上报本学校的突发事件信息,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紧急抢险行动,及时如实报告学校突发事件的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对学校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教育课程,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演练。

3事件分类分级

3.1事件分类

本预案将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级

按照校园发生的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3.2.1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群体性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积倒塌等特别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传染病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园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性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3人及以上群体性死亡,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园内一次性发生3人及以上多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死亡事件;中、高考试卷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确诊病例;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5-9例或死亡2例;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出现人员死亡;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2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非法集会、罢教、参与__功等组织渗透、煽动、闹事;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破坏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人员受伤10-19人;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越级上访、离校出走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学校聘用的外籍教师在本县所聘学校内或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组织师生到境外参加学习活动时发生人员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1人,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2-4例及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29人或出现死亡1例;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发生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市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破坏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较大损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

3.2.4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1-2人受伤或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饮用水、食物中检出霍乱流行菌株;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2人受伤或学校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学校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或实习期间发生1-2人受伤事件;学校内发生不明原因的个别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出现1-2人受伤事件。

4预警与报告

4.1预警

及时收集可能引起校园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及等级,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方案和应急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预防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全县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平台,构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级各类学校的预防预报预警网络,及时获取校园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实时信息。

(2)信息收集与分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即时的学校有关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根据预警采取应急准备。

4.1.2预防预警行动

事先针对不同学校突发事件,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预案,并根据学校 不同的预警等级,采取积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相关学校预警信息,防止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学校突发事件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1)学校预报预警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的预报预警信息,经办公室负责人确认,通过相关部门向学校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应急待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预警后,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相关指定救助力量负责人进入应急指挥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单位的指挥员、救援人员进入待命,各种备车待命,应急通信设备进入守听状态。

4.2突发事件险情信息报告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学校突发事件信息后,对信息进行分析与核实后,按照信息报告程序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2)各级各类学校接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应当按应急信息上行快速报告渠道,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报告。上报信息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分级响应

依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分级,救援行动实施分级响应。校园安全事件救援应急响应以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学校安全事件的救援,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行统一指挥。

5.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并立即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汇报,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到现场组织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校园突发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控制事件的损失和扩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及时全面了解事件情况,与上级政府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支援,并将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件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隔离消毒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2较大(ⅲ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指导相关乡(镇)、学校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组织会商,分析学校安全事件形势,落实对事发学校的救助支持措施;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听取事发学校的情况汇报。

(2)及时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的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落实隔离、消毒等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3一般(ⅳ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启动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

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指导事发学校开展救援工作。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地政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校长及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在第一时间,即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一次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补充处置方案;请求上级部门尽快安排支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时安排人员抢救伤病人员、引导疏散教职工和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4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件发生的学校及学校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和当地乡(镇)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应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5应急响应结束及后期处置

5.5.1应急响应结束

校园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发学校秩序基本恢复,由实施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5.2善后处理

根据学校突发事件情况,相关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下,进行具体后期处理。

5.5.3总结

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总结评估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负责承担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社会校园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对媒体的信息,必须经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

6.2医疗保障

学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部门应开展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事发学校所在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件处置。

6.4技术保障

学校安全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受县、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委托,立即开始工作,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治安维护

学校安全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维护由县公安局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组织、指导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法严厉打击学校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7应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校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并保证课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进行督查。

(2)各学校每年要认真制订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运用各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预防知识和避险、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进行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教育;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4)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5)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预案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建立学校应急处置和抢救小分队。

7.2安全专管员

各级各类学校应配备专、兼职安全专管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加强常规信息和突发事件易发地的信息监控。多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析、评估与判定工作,并建立有关制度,鼓励学生、教师、职工、家长或者其他人员、单位提供有关突发事件信息。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因而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由县教育局牵头及时修订本预案。各乡(镇)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范文第4篇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本乡境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比较严重的事故;重点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事故,洪灾、森林火灾,矿山、工程建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锅炉、管道和特种设备、紧急中毒事故。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由乡长担任。指挥中心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五个小分队。

1、办公室。主任由乡长担任,副主任由“心连桥民情热线”值班指挥担任,成员由党政办成员、“心连桥民情热线”指挥中心值班人员组成。负责全乡突发事件应急救灾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处理日常事物。

2、现场处理小分队。队长由党委分管综治副书记担任,副队长由人武部长担任,成员由机关干部10人、民兵应急分队10人组成。负责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

3、现场保卫小分队。队长由派出所长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指导员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全体干警组成。负责做好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疏导交通,维护治安,并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实施监控。

4、医疗救护小分队。队长由分管医疗卫生的领导担任,副队长由卫生院长担任,成员由分管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和乡计生办服务人员组成。负责对受伤人员的抢救、转移。

5、物资供应小分队。队长由分管财政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财政所长担任,成员由财政所全体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所需物资供应。

6、善后处理小分队。队长由分管民政的领导担任,副队长由民政所长担任,成员由民政所及司法所全体人员组成。负责事件处理过程中及结束后社会稳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组织实施应急预防,开展好事故灾害的求援工作,应急小分队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

2、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小分队在组织应急抢救的同时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突发事件情况如实报告乡指挥中心。突发事件报告以下内容:①突发事件单位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②突发事件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格;③突发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④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⑤突发事件的抢救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事件灾区控制情况;⑥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商,突发事件及处理的有关事宜;⑦突发事件的报告单位和报告时间。

3、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地有关单位及各小分队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拍照并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管现场重大痕迹、物件等。

4、交通、供水、供电等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损道路,水电,通讯有关设施,确保救灾现场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5、保卫小分队应加强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疏通工作预防和防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医疗救护小分队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对策研究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食品中毒、职业病中毒、毒气泄漏等引发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屡有发生,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显得更加紧迫。本文主要研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探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策略,为我国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面的进一步开展提供借鉴。

1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存在问题

笔者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一些资料与文献,对于我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存在问题进行了汇总:第一,资金投入不足。我国人口众多,城乡差距大,卫生投入仅仅占到全民投入的百分之三左右,明显低于其他国家,尤其是农村,很难享受到健全的医疗服务。第二,应急管理体系不健全。为了响应国家政策与号召,各级政府都建立了应急管理体系,但是由于制度不全或者是执行力度不够,直接影响到应急管理体系作用的发挥。第三,药品物品贮备不足。应急药品储备品种缺漏较多,药品储备品种和数量不足,针对性不强;药品生产企业科研力量薄弱,没有应急开发能力;药品生产不均衡,药品生产存在盲目性,没有及时根据人群疾病种类和数量的改变调整药品品种结构。

2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创新策略

2.1 坚持“预防为主”不动摇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不同于其它类型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便会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甚至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损害。尤其是近几年,伴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社会的发展,社会关系变得更加的复杂,导致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因素也是越来越多。因此,各级政府需要从基层入手,坚持“预防为主”不动摇,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力度。“预防为主”一贯是我国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最基本举措,预防举措的投入小、效益高、收益大,着眼于现在预防于未来,从而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危害范围以及力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正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与其它的自然灾害一样,如果之前不做好相应的预防,一旦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出现,便会直接导致不可估量的损失。伴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频率以及发生范围逐渐扩大。为此,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力度也需要随着时代的进步逐步加强,制定出科学有效,并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这样可以有效预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

2.2 应急管理资金保障到位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以及处理是一项庞大的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果脱离了物资以及资金的支持与保障,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也就很难做到合理的科学解决。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必须要建立在物质资金的基础上,由政府出面做好物资与资金的协调与管控。各级政府需要建立应急经费应及应急基金,这样可以直接解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所面临的资金与物资短缺问题。必要的时候,国家还可以接受社会捐助,通过社会捐助弥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资金物资不足现状。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常设机构,例如民政部门、慈善机构、红十字会等,对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进行组织与管理,将资金与物资运用在刀刃上。

2.3 完善信息网络与预警监测体系

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建立完善的信息网络与预警监测体系,是实现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高效化的关键性举措。新型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网络与预警监测体系不仅仅包括信息资源的整合、信息资源的搜集以及标准化建立,而且还包括社区人群数据库、信息资源的共享等。信息网络与预警监测体系除了要对于重大灾害、伤害以及疾病进行预防之外,还需要对其进行监督预测,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监督与预警提供科学依据。我国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网络与预警监测体系建设方面,要充分的借鉴国外先进体系,打破目前我国卫生资源条块分割的现状,实现卫生资源信息的共享。有关部门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网络,通过建立信息数据库,对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包括疫情信息数据库、医疗卫生资源信息数据库等。另外,进一步完善指挥中心与决策系统的软件开发。卫生部门需要充分的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做好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协调与控制,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资源共享到城市安全信息网络系统当中,建立统一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指挥平台,实现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的信息化与数据化。

总结:

综上所述,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公共卫生医疗系统,传染病预警系统,控制体系和救治体系,切实保障人民卫生和健康要求。我国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在实际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过程中,很多问题仍旧存在,直接影响到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质量与效率。深入研究当前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问题,创新管理策略,是今后我国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面的课题与目标。

参考文献

[1]吴雪菲. 我国政府在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应急管理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12.

[2]李贤相,王学明,程鸿飞. 安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现状及对策[J].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8,04:358-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