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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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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及党的和四中全会关于生态资源保护有关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提高草原保护管理水平,推进草原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是通过开展草原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的行为,遏制“拱地头"破坏草原现象,从严从重打击破坏草原违法犯罪行为,巩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成果。

二是依照今年的《省草原监督巡查管理办法(试行)》加强草原巡查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草原日常巡查机制,确保草原巡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通过巡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加大对草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引导群众提高草原生态保护的意识,营造良好的草原保护氛围。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林业局草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主要任务

(一)各林场、林业站按照《省草原监督巡查管理办法(试行》和《市林业局2020年草原巡查工作计划》的相关要求制定场站草原巡查工作计划并及时开展巡查工作。巡查区域为各林场、林业站管辖的草地;巡查小组不少于2人,成员为各林场、林业站草原工作人员和管片人员(巡护员);巡查时段为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每月巡查的草原面积比例不得低于辖区内草原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林场可按照资源管护巡查执行,上传轨迹。

成立以草原办、稽查科、监督办和考核办的草原督导巡查组,负责对各基层单位的巡查结果进行现地抽查,检查相关巡查日志,对未按要求巡查和记录日志的基层单位,将予以全局通报。

(二)巡查人员对本地区内的草原进行全面巡查,发现破坏草原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同时,按照草原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和草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敦政办发{2020}40号)的要求,须第一时间向市生态办报案,市生态办受理案件电话为0433-6333110。

(三)对查处难度大、影响恶劣的案件,报省、州林业和草原局挂牌督办。

(四)深入宣传草原法律法规。把草原巡查工作与草原普法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在巡查过程中对群众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牌、发宣传材料、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进村入户宣传草原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农民的法制观念,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草原保护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开展草原巡查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工作实效。要明确职责分工,保证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重大问题专项报告

对违法破坏草原行为可能发重大环境污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引发恶性事件、非法占用草原面积巨大和其他应当专项报告的重大违法违规破坏草原的行为,应在发现之日向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项报告。

(三)巡查结果零报告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范文第2篇

林业资源保护关系生态环境建设大计,对林业资源进行分类保护,这也是新时期林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不论何时,也不论何原因,都不能破坏生态平衡。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林业资源发展应该是和谐同步的关系,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来换取经济的发展。林业资源给我们带来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大自然的恩惠,我们也没有理由损害这份美好。森林被毁、水土流失、沙漠化严重,特别是沙尘暴肆虐、雾霾天气横行,这是大自然对人类不爱惜林业资源的警告与惩罚。我们应该从严峻的现实中接受教训。林业资源是人类的宝贵财富,要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就必须要珍惜林业资源。我们要加大管理力度,在数量上努力增加基数,在质量上也要提高林分水平,让林业资源能够处于健康发展状态之中。

二、基层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现状

(一)林权改革存在缺陷,管理模式受约束

我国森林资源林权大多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这种林权公有制还是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烙印,林权改革虽然搞了许多年,但改革的宽度和深度还不够,营林管理还要受到许多条件限制和权利制约。这对提高林农营林经营积极性有一定影响。林权制度体现的是公有制经济和社会意愿,而不是林业自然发展规律,这种林权结构模式对林业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二)生态林补助需规范,保护措施不到位

对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进行补偿是林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体现的是有偿使用制度。由于营林补助金额远远不能满足营林管护人的期望,林农不能获得合理补偿,营林管理维护就不能得到有效保证,这也成为林业发展难以逾越的障碍。生态公益林是国家重点经营林木资源,营林质量高低,与生态环境的好坏有直接关系。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有效调动林农管护积极性。这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节点。

(三)毁林事件时有发生,监督机制需加强

林业保护监督需要各级林业部门加大管护力度,特别是对乱砍滥伐、毁林开垦、征用林地等情况的监督管理,需要林业部门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要把毁林事件隐患消灭在萌芽中,莫等毁林已经成为事实再进行所谓的查处。监管部门对林地用途管理制度、对相关审批制度的监督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和个人就会乘虚而入,让毁林事件成为事实。

三、基层林业资源管理措施和方法

(一)建立健全林业法规,为可持续发展建立制度体系

我国关于林业立法众多,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林地管理暂行办法》、《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这些涉林法规为有效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但是,我们还需要看到,在林业立法方面,还有不少空白和缺陷。像关于生态林管理立法保护,就没有做出全面界定。因此,建立健全林业法规,对提高林业建设和保护至关重要,可以借鉴一些成功的经验为我所用。

(二)完善林业管理体系,加大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力度

完善林业资源监管体系,要注意抓好几方面的工作。首先要提高监管认识。林业部门一定要消除各种轻管意识,在营林结束检查验收之后,要常常组织人员“回头看”,不仅要对营林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还要对林分质量资源保护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其次是加大毁林行为的查处力度。不管什么原因导致的毁林事件,也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应该及时查处,这样才能起到惩戒的作用。第三是检查形式要灵活多样。营林监管应该是一项常态工作,上级检查也不需要事先打招呼,更不能限制一定区域。这样才能看到问题,找到症结所在。第四是建立举报系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视野也是宽广的,只要发动群众参与到营林保护上来,就可以大大提升保护指数。对群众举报的内容要认真查实,对违规行为绝不姑息,这样才能获得营林保护效果。

(三)加强生态林业管理,对林业资源进行分类经营管理

加强生态林业管理是营林中的重要管理内容,针对目前森林分类划分已经不能适应市场要求这个现实,可以根据森林生产经营目的对生态林进行重新分类: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由国家或者国家带来组织营林管理经营,实行事业管理体制;商品林由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营林生产管理,谁投资谁受益,走市场化产业化之路,实行企业管理体制。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决杜绝毁林事件的发生

基层林业执法力量相当薄弱,这也给林业资源保护造成先天不足。很多乡镇根本就没有什么执法队伍,面对一些损害林业资源事件,只能进行劝阻或者上报上级林业部门处置。这也给有效保护林业资源造成困难。因此,作为乡镇林业管理人员,不管自身力量强弱,在对待违法毁林侵害时,还是要勇敢地去面对,要相信邪不压正,政府和民众都会站在我们一边。对一些破坏林业资源的行为要坚决斗争。

(五)增加管理科技含量,完善林业资源数据库建设

优化林业经济结构可以最大限度挖潜,提高经营效益,为营林管理可持续发展提供物质保证。要针对市场需要,搞好工业原料林、名特优新经济林、速生丰产林、竹林等林木种植管理,逐渐从低层次的原料加工向高层次的精深综合加工过渡,强化新产业的科研开发,对产生布局进行科学调整,改造传统企业,推动产业重组。对林业产品结构作出调整,注意突出重点产品的研发,打造优势产品,完成产业链的深度延伸,提升林产品竞争力,占领市场高地,为营林管理可持续发展奠基。信息时代已经到来,林业资源保护和管理也要实现信息化,建立林业资源数据库便是林业资源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标志。也许乡镇林业资源数据库体系难以建立,但运用信息化管理的意识不能削弱,可以随时与上级林业信息系统联网,及时反馈本地林业资源管理情况,为上级林业资源信息管理提供可靠数据。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