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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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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管理规定范文第1篇

关键词:工程变化 概算调整 编制原则 编制依据 编制方法

一、工程概况

大伙房输水(二期)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将一期工程由浑江调入大伙房水库的水量有效配置给辽宁中部地区的抚顺、沈阳、辽阳、鞍山、营口、盘锦等6个缺水城市。工程线路全长约259公里,采用管道压力流输水方式主要建筑物有取水头部、输水隧洞、输水管道、加压泵站。考虑到二期工程受水区用水增长有一个过程,二期工程又分为两步实施,目前实施的一步工程。

2005年9月,水规总院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并将初步设计概算报发改委核定,核定投资为49.06亿元。同年随着工程所需主管材之一PCCP建厂生产工程开始施工,并于2010年9月全线通水试验的成功,工程总工期为5年。

二、影响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

作为长距离的重要的输水工程,在工程的技施和施工阶段工程发生一系列变更;作为多城市的供水工程,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指导之下,部分受水城市发生用水需求量的改变;作为较长施工工期的工程,物价波动导致工程造价变化。因此工程依托下列三个方面进行了概算调整。

1 工程部分:

取水头部增设3套旋转滤网,拦污栅及闸门等金属结构布置改变; 竖井结构及开挖变化,同时取消了初设阶段钢结构维护的设计方案。

隧洞工程洞线加长2134m;地质条件变化;增加施工支洞;施工支洞内衬方式调整。

隧洞连接段由分步建设改为一次建成。

隧洞末端出口处刘山增设刘山配水站、1座双向稳压塔和抚顺新增配水站。

盘锦支线路由变化导致管线长度增加。

沿线交叉过河工程, 主要河流滩地上的管材由初设时的PCCP,修改为钢管。

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由租用公网变更为自建环网。

鞍山下游水量变化导致的工程变化。

2 政策调整

营口支线、盘锦支线中玻璃钢管按照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给水排水工程埋地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190规定,调整设计标准;

独立费用中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调整监理费;增列联合试运转费和调概费用两项;隧洞施工对居民影响的赔偿导致环境保护投资变化。永久占地面积增加及补偿标准变化导致征地及投资增加。

3材料价格变化

由于主材价格的上涨,依据工程合同规定,对取水头部~至洞出口标段进行了水泥、钢筋、柴油价格调差。

工程所需的主管材也按合同约定,进行价格调整。

管线安装标只对柴油进行材料价格进行价差计算。

三、概算调整的编制

1 编制原则

1)根据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文件,松辽建管〔1998〕205号关于印发《松辽流域水利工程调整概算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进行调整概算编制。(以下简称松辽〔1998〕205号文)

2)根据水利部文件,水总[2002]116号,关于《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及《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水总[2002]116号文)

2 编制依据

1)批复《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2)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投资[2006]859文;

3)设计变更与设计补充报告;

4)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

5)施工现场的验工计价及现场签证;

6)施工图纸;

7)已签订的有关协议等。

3 定额标准

1)《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总[2002]116号文);

2)《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水总[2002]116号文);

3)《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建管[1999]523号文);

4)《工程勘察设计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

5)《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

4、编制方法

4.1 时段划分

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工程,主管材混凝土钢套筒管(简称 PCCP),于2005年10月开始建厂生产,建筑工程于2006年7月下旬开始施工,截至2008年6月,取水头部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及闸门的安装工程已全部完成;输水隧洞完成97%的开挖及3%的混凝土衬砌;东洲河连接段完成83%,塔峪连接段完成11%;PCCP安装完成全部工程量的64%;玻璃钢管安装完成全部工程量的30%;除沈阳2配水站,其他配水站已全部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已完成了60%以上,因此,时段划分以2008年6月底为分界点。分界点以前完成的工程项目为已完工程,分界点以后的工程项目为未完工程。设计修改部分工程量按施工图纸计算,未修改部分按初步设计工程量计列。

4.2 项目划分

建筑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概算列项,根据设计优化、设计变更及设计补充适当调整和增列部分项目。

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概算列项,根据设计优化、设计变更及设计补充适当调整和增列部分项目。

施工临时工程:在原批准设计概算的基础上,调整部分项目并重新计算。

独立费用:按原批准设计概算的基础上,增列联合试运转费和调概费用两项。

预备费:仅对未完工程计算基本预备费。

建设期还贷利息:按实际利率和贷款额度重新计算。

4.3 编制方法

4.3.1 基础单价

(1)人工预算单价

按批准的原概算计算方法计算。

(2)主要材料价格

按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的主要材料需要量和当期材料实际价格统计分析计算原价,再计取采购及保管费后作为本次调整概算的材料预算价格。进入工程单价的主材价格为:水泥300元/t,钢筋3000元/t,柴油3500元/t,与预算价格的差值部分计取税金后列入独立费用中。

其他材料价格(如骨料、锯材、次要材料等)本次不予调整,按批复的预算价格计算。

(3)施工机械使用费,按批准的原概算计算方法计算。

(4)取费标准,按批准的原概算取费标准计算。

4.3.2 独立费用

(1)建设单位管理费

1)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人均费用标准及人数按已批复标准计算,依据实际施工工期对经常费用计算期进行了调整。

2)工程建设监理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考虑工程为线性工程,具有战线长、工作面多、工期长等特点,2007年6月以前完成的工程以累计完成投资作为计算基数,按批复的费率计算,2007年7月以后进行的部分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重新予以调整。

(2)科研勘测设计费

1)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按批复设计概算计列。

2)勘测设计费:按批复设计概算计列;同时增列概算调整费用。

(4)定额编制管理费、工程保险费、工程质量监督费按批复概算计列。

4.3.4 建设期还贷利息

贷款利息按计划贷款额度和相应时段的利率进行计算,资本金为70%。

设计变更管理规定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基建工程;审计;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一、 现阶段基建工程审计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校基建工程审计管理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签订合同的严谨性不足导致审计风险上升

工程项目完成招标后签订合同时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虽然签订了合同,但是合同中针对质量、拨付、结算、保修等内容的约定不够明确,并且双方承担风险的具体范围、单价的调整方式等也未做明确规定;还有些合同条款对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工程款的比例要求不合理,存在过高现象,施工单位竣工后不主动结算工程款,最终出现挂账工程。此外,合同签订严谨性不足会直接影响到合同的执行,这也是在竣工结算审计时发生扯皮现象的直接诱引。由此可见,签订合同的严谨性不足会导致审计风险上升。

1.2 未采用有效的跟踪审计方法,无法保证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

现在很多高校基建工程审计工作多为事后控制,主要针对竣工结算来进行。虽然在实际工程中,项目决策、招标、施工管理等各个对工程造价产生直接影响的环节也会进行审计,但是往往流于形式,无法将审计管理工作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比如立项、项目可行性分析、概预算、项目设计等阶段均无审计部门的参与;完成的招标文件未经审计部门的审核就将招标公告出来;而在施工过程中,受施工进度的影响,一些隐蔽工程往往在完工后才会报审计报门进行审核等。这些均弱化了审计部门事前审计、事中审计的监督作用。

1.3 设计变更存在一定随意性

有些高校在投资基建工程项目前并未做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未具体分析投资额、建筑标准、设计深度等相关事项,甚至存在边施工边变更的现象;有些高校在施工过程中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测在未经过设计部门的情况下随意变更图纸,这些均会提高工程决算的审核难度。此外,有些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为了中标,故意将施工报价压的很低,而在施工时受利益趋使,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变更签证,不仅会提高基建项目的投资成本,而且无法保证项目质量。

二、 提高基建工程审计管理风险控制策略

2.1 从源头开始对学校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进行审计监督,规范合同管理学校审计人员要全程参与到招标工作中来,不能把招标工作全权委托给中介机构。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合理性的审查,对标底进行审查,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定额套取、取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查;要对投标单位的投标资质进行审查,包括施工队伍的资质、业绩、信誉、技术力量、施工能力、经济实力等审查;要参与监督审查投标单位之间是否相互串标、哄抬标、陪标、围标等情况;对招标过程是否走过场、明招暗定、暗箱操作等情况进行审查等。基建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以施工合同为主要依据,因此要提高基建工程审计的有效性,就要加强施工合同的规范性管理,最大程度上减少合同双方的经济纠纷,维护当事方的合法权益,将合同的约束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实际管理过程中存在合同签订不严谨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首先,针对合同签订环节制定专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制度中将基建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的责任与义务明确出来,协同各方对合同签订过程进行监督,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其次,合同中涉及到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的相关内容为管理重点。签订合同时要充分了解并分析业内的相关标准与规范,用法律条款约束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合同价款的确定、调整计价标准的约定是否明确、严谨、合规;重大隐蔽工程、重大变更事项的施工和监督的约定要明确。最后,签订合同时要将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进行仔细比对,保证二者的一致性,防止出现自相矛盾的现象。

2.2 加强审计监督

2.2.1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与沟通

其实审计工作并非一个单独存在的系统,而是与其他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获取更全面、更真实、更准确的数据信息,提高审计工作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2.2.2 审计部门在选择委托对象时要最大程度上规避招标风险选择委托对象过程中要注意选择面,要求中介机构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且注意考察其信誉度;认真复核中介机构的审核结果,防止出现重大漏洞及错误;明确审计委托审核项目的责任权限。

2.2.3 采取全过程监督策略

监督审计工作要杜绝片面性才能进一步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性与全面性。从某种程度而言,采用全程跟踪审计监督方法可以大幅提高工程造价的有效性,从而对工程预算审核、工程招标等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将审计职能部门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职能管理部门,并提供改进意见与建议,在未对工程造成重大损失前及时解决问题。

2.3 加强变更签证的控制

基建工程管理过程中,工程造价失控的主要原因即设计变更与工程签证。在实际施工管理中变更签证是在所难免的,但是有些施工单位会采用低价中标、再在施工阶段利用变更签证的方法来补偿利润,因此,针对这种情况要对工程项目的变更签证加强管理,才能保证工程造价控制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针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管理制定出完善的管理规定,如玉林师范学院就制定有《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定》,规定里面就变更的流程、签证办理、审批的管理等一系列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并做出了流程图上墙,要对照时一目了然。如设计变更会对工程造价产生重大的影响,根据学校的管理规定,基建部门则要仔细核算,做出专题论证,审计处审核后经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提交学校党委行政批准执行,防止设计变更而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其次,针对设计变更要明确具体原因,比如是设计漏项失误还是工艺改变等;如果设计变更仅要求增加材料用量却无法明确施工内容与具体的使用部位,则坚决不予批准。最后,注意区分工程签证中的项目是属于合同内还是合同外的,将进一步明确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如未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内又确实需要变更,则要加强调查与审核。

2.4 结算审计实行责任管理制

在基建工程审计管理中,竣工结算审计是关键的最后一关。工程竣工验收后,合同里面要明确施工单位出决算的报送时间,并保证决算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如果存在送审价过度虚报的现象,则要明确相应的处理意见。针对施工单位送审价不合理的现象,学校要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工程结算制度,将相关处罚措施明确在合同中。比如玉林师范学院为了防止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造价,可在合同中约定施工单位所送的工程结算价超过中介最终核定的结算价 ±7% 以上的,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由施工单位支付,该笔费用由建设方从其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这样可避免施工单位在结算价上弄虚作假。另外,针对一些信誉度低的施工单位要记入黑名单,在后续的招投标工作中可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 结语

总之,尽管目前高校基建工程审计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但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高校基建工程审计工作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而从事工程跟踪审计的人员,一切要以维护学校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既坚持原则,又注重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基建工程审计的质量和水平,促使建设项目按规范、程序进行。

参考文献

设计变更管理规定范文第3篇

关键词:电力工程造价 合理 控制

随着电力建设的快速发展,建设规模的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电力工程的总造价和单位造价也在不断提高。如何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使工程造价的增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已成为当前一个重要课题。

一、可行性研究阶段

要想满足客户的需要,不仅要考虑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还要考虑到安全、环保的需要。设计人员要深入建设场地去调查研究,收集关于电力工程的相关资料,还要对工程进行对比分析,从中选择最佳的方案。不仅体现在技术上的可行性,也要体现经济的合理性,进而满足投资方的需要,使其按期收回投资资金,其投资效益有所提高的同时,也可以使收益率达到标准水平。设计时,不能单纯的追求质量,而是在满足顾客需求的同时,还可以把钱用到重点上,尽量避免因设计失误而造成资金浪费。设计人员设计完产品后,还要及时回访,了解顾客的真实想法后结合实际情况,提高产品的质量。

二、设计阶段

1.积极推行限额设计。确保设计阶段工程造价不突破投资限额。采用限额设计是控制投资支出,有效使用建设资金的有力措施。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中的投资估算来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来控制施工图设计。同时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各专业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不合理变更,从而保证投资不被突破。在设计过程中,要求设计人员要和建设单位配合。充分听取多方面的意见,精心设计,尽量避免设计变更。对非发生不可的变更,应尽量提前实现,因为变更发生的越早,损失就越小。概算工程量应与初步设计图纸说明书及设备、材料清册保持一致。技术专业应根据掌握的资料对设计人员提供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如有问题可要求设计人员说明原因或修改其提供的资料。

2.实行设计概算的动态管理。对投资实行动态管理。引进“原值”、“现值”、“终值”三个不同的概念。所谓原值,是指根据概算编制时的价格和费用计算的工程造价。所谓现值,是指在工程批准开工年份。按当时的价格指数对原值进行调整后的工程造价。所谓终值是指工程开工后,分年度投资所产生的价差叠加到现值中去算得的工程造价。有了“原值”、“现值”、“终值”的概念,那么设计概算就是“原值”,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审查后确定“现值”,在项目开工时根据工期要求和市场情况确定“终值”。终值作为投资控制和招标依据,从而取消概算调整。

三、施工阶段

1.提高控制造价意识,分解承包风。

(1)严格控制材料用量,合理确定材料价格。材料费在建筑工程中占有很大比重,一般占预算价值70%,占直接费的80%左右。因此材料用量、材料价格对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影响很大,只有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材料用量控制,合理确定材料价格,才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在合同签订前,应仔细审核、确定工程量清单、基本单价,控制主要材料价格。对于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建设单位统一采购,既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也有利于造价的控制,这些材料大都通过省电力物资部门从主渠道进行招议标订货。主要材料费用的有效控制使整个施工阶段的造价比较容易地控制在承包价内。工程技术人员随着工程进展情况经常深入现场、市场,掌握了解施工情况参与隐蔽工程签证。在材料价格上凡是需要询价的都逐一询价,以校正原有资料的失实之处。利用深入现场、市场的机会力争获取第一手资料,以便为日后办理竣工决算提供有力的依据。

(2)严把设计变更关,预防施工图预算突破概算。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施工图设计变更较多,经常出现工程量变化、材料代用等不可预见费用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素。为有效地控制造价,建设单位制定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一般单项变更费用在3%以内的由施工单位在风险费中包干。超过3%的或施工单位未包风险费的,实行限额签证。一般变更项目工程部代表(工号)的签批权在2000元以内,超过2000元的项目工号要提请部门论证审批,超过20000元的,部门要提请处领导论证审批。实践证明,该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各项不可预见费用的发生。大的设计变更,要先算账后变更,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在符合工程实际需要的前提下,从经济效益角度衡量其利弊。对非发生不可的变更,应尽量提前实现。变更发生的越早,损失越小;反之,损失越大。如果在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为此,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2.推行单项或单位工程项目责任制,加强投资控制切实有效的投资控制,基于有效的企业管理制度。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在某电厂一期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实行单位工程按单项工程或专业项目化分,工程工号与技术工号相结合从工程招标、合同谈判、造价预算、签付进度款到竣工决算、造价分析等,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各个单项工程造价。工程工号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在施工阶段严格审核施工组织方案、监督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工期等,从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经济工号在经济上采取措施,严格审核各项费用支出、进行动态跟踪、收集资料并分析各个时期的材料价格信息等。

在工程价款支付上,制定了有关管理规定,支付工程款要求必须是负责该项目的工号、技术、财务、监理人员审核后,严格按已完成的工作量,报有关领导审批支付工程进度款。

在工程竣工决算时,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坚持按合同办事,工程预算外的费用必须严格控制,严格控制各单项工程造价,对于未按图纸要求完成的工作量及未按规定执行的施工签证一律核减费用;凡合同条款明确包含的费用,属于风险费包含的费用,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违约等一律核减费用,经技术人员认真严格核查,建筑工程决算报价核减不合理费用达10%以上。

五、结语

我国电力工程造价随着经济的发展在逐步完善中,要想使电力工程造价更加合理,就要运用科学的的方法对其进行控制。在项目建设各个阶段,要控制好初步设计中概算,在此基础上控制施工图设计及概算,在按规定程序设计的同时,加强设计的复核,建立设计、校对、复核等管理责任制。把技术和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使结算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降低工程造价标的成本。

参考文献:

设计变更管理规定范文第4篇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基本建设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工作的一般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x电网35千伏及以下输变配工程和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技术经济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jdj 21705—XX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程序

q/jdj 220102─XX xx电业局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办法

计价格[XX]10号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xx省电力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管理条例》

《关于颁发的通知》

关于推行<火电、送电、变电工程限额设计控制指标>的通知》

关于颁发《电网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规定》的通知

关于下达《xx电网35千伏及以下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3 工程立项阶段投资管理

3.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z应根据上级和局基本建设和技改的需要进行编制。在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有投资估算书,必要时附有环境评估报告文章版权归写作帮手网作者所有!。工程投资估算,要根据工程建设规模、配电装置布置形式、主要设备选用原则、自动化程度、接入系统初步方案、配套工程方案,按照现行的造价管理规定以及市场物价指数预测,列出具体投资估算表。要确保投资估算准确,避免设计任务书投资额度失控。

3.2 xx电网工程立项工作的业务归口科室为xx县供电局生技科。

4 设计阶段费用管理

4.1 设计准备阶段

为合理安排工程设计和电网建设计划,35千伏及以下输变配工程的设计工作根据省公司、市局、局生技科可研批复统一进行安排。

4.2 初步设计阶段

4.2.1 工程勘察、设计委托工作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用户工程参考执行。

4.2.2 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初步设计图纸、资料,深度和广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满足工程审查、概算编制要求。

a) 变电工程初步设计主要内容:

必须说明土地占用面积、建筑面积、建设标准、装修标准、土石方工程量、主要材料耗用量,并附有详细的设备、材料清册(包括一般电气设备、远动设备、通信设备、运行检修测试设备)。

b) 输、配电工程初步设计主要内容:

必须提供线路路径所在地县(市)规划部门和沿途乡(镇)同意的路径方案图,说明线路长度、地形地质、导地线规格、设计气象条件,提供主要材料清册。

4.2.3 设计单位在提交初步设计图纸的同时, 必须提交与工程设计图纸相同份数的工程概算。工程概算不得超出工程可研批准总匡算的10%。

4.2.4 初步设计审查以后,设计单位必须认真按审查意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收口资料的编制工作。设计单位在上报设计审查收口资料的同时,应向工程主管部门报送电子版修正概算。

4.3 施工图设计阶段

4.3.1 施工图设计必须提供包括各专业在内的完整的设备、材料清册,并且独立成册。同时设计单位应向工程主管部门提供一定格式的电子版设备订货清册。 1

4.3.2 设计单位应在提交全部施工图后一个月内提供完整的施工图预算8份(或按主管部门要求的份数提供)。同时提供电子版工程预算。

4.3.3 施工图预算所列设备、主要材料品种、数量必须与施工图设备、材料清册相符。如施工图设计所列设备与批准的初步设计有变动,设计单位应作出书面说明。

4.3.4 施工图预算造价应控制在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内,如施工图预算超概算,设计单位应书面说明原因。

4.3.5 对未编制并提供施工图预算的工程,设计单位不得收取预算编制费。当设计单位在提供施工图设计全部图纸后一个月仍不提供施工图预算的,不论设计合同是否明确由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即由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另委托编制,并相应扣除设计单位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4.4 工程勘察(测)工作要求

4.4.1 设计单位必须对变电所工程所址进行地质勘探,并在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时提供相同份数的地质勘探成果报告。

4.4.2 设计单位应对送电线路工程杆(塔)位地质进行钻探取样,对特殊地段杆塔位应进行详细地质钻探,以确保设计基础地质资料的准确性。

4.5 工程设计审批阶段

4.5.1 设计单位提供审查的初步设计文件,要求项目完整,概算资料齐全。

4.5.2 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工作,根据工程项目性质,必要时向xx电业局上报,须由省公司批准的,由xx局上报省电力公司进行批准。

4.5.3 工程初步设计正式审查前,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专业人员应对设计文件(图纸、概算)进行认真审阅,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客观的书面意见,在初步设计审查预备会上形成统一意见,必要时提交市局组织的初步设计审查会上审查确定。工程设计及概算一经省公司、市局审定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4.5.4 对网内较大用户工程的设计及概算审查要有用户的书面委托书,经局内部工作计划平衡后再作出时间安排。

4.6 设计更改费用管理

4.6.1 根据xx省电力局浙电基(1997)1034号文精神,属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设计错误、工程漏项、设计变更等增加工程投资总额,应控制在工程基本预备费的30%幅度内。超出基本预备费的30%时,工程主管部门酌情扣罚设计单位的设计费。

4.6.2 设计单位的联系单必须有统一的编号,有经办、审核和领导签字,盖有单位有效印章。对工程费用有变化的设计变更应由设计单位技经人员会签并做出费用增减估算。

4.6.3 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对已经形成初步设计批文的工程,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原则、扩大设计规模、增加工程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4.6.4 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后,对确实需要改变设计原则的,必须由规划计划职能提出设计原则变更文件依据,落实工程资金,然后按规定程序上报局同意后,方可改变设计;需经市局审批的,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市局同意后,方可改变设计。

4.6.5 对于土建工程已经开工、主要设备已经订货、工程投产期限紧迫的工程一般不考虑设计原则变更。

4.6.6 在不改变批准初步设计原则的前提下,施工图设计应充分考虑电网的运行实际需要国网公司、省公司、市局、局对电网的“技措”、“反措”要求。为使工程设计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运行需要,避免无计划设计更改,减少返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后,必要时由工程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召开由生技、监理、施工、运行、物资等其它部门单位和职能参加的施工图设计交底审查会,对施工图设计进行讨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形成会议纪要,作为施工图修改及增减工程费用的依据,同时也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交底会议明确的修改内容不视为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设计修改。 2

4.6.7 工程进入正常施工以后,生产运行单位(部门)提出施工图设计交底审查会议纪要内容以外的一般性设计更改或增加工程内容,必须费用落实并且工期许可,否则不予考虑。

4.6.8 除工程主管部门外,其他部门(单位)不得直接给设计、施工单位签发设计、施工变更联系单。对现场确有必要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过工程监理及主管部门审核认可后再转发。

4.7 设计收费

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按XX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等有关调整文件执行。

5 工程项目开、竣工阶段费用管理

5.1 工程开工管理

5.1.1 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必须具备初步设计已经通过审查批准、工程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三个必备条件。

5.1.2 根据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要求,为了保证工程开工后顺利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履行报建手续,严格开工条件审计制度。对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不予开工。

5.2 工程竣工管理

5.2.1 除用户工程以外的10 千伏及以下工程建成后全部由生技科负责运行管理。

5.2.2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初步设计批准的设计原则、施工图设计及审查会议纪要、设计(工作)联系单,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设备出厂技术标准、技术合同,施工图或施工图设计交底会议纪要明确国网公司、省公司、市局、局的“技措”、“反措”规定为依据,不得随意要求增加施工项目、提高验收标准,增加费用支出。

5.2.3 基建达标要以促进安全、文明生产为原则,应着重从工程造价控制,把握设备、材料进货质量,提高施工质量和工艺水平,加强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等方面下功夫,不因基建达标投产而增加过多的费用投入。

6 设备、材料管理

6.1 工程设备订货由生技部门技术认定和技术比标后,由安装公司上报xx电业局相关单位,按xx电业局物资部门招标单位依据设备、材料招标成果统一安排,xx局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6.2 辅助材料采购应通过招投、比标的方式择优确定生产厂家和供货单位。

6.3 为规范设备结算工作,必须加强设备订货清单管理。经过核定的设备订货清单,抄工程主管部门及财务科,作为设备款结算的依据。

6.4 审定后的设备清单,其数量、型号、品种规格均不得随意变更或增减。确需变更或增减,应有经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变更联系单为准。

6.5 工程概算中属生产运行单位使用的检修设备,测试仪器仪表等设备,不列入统一订货,由工程主管部门根据工程核定的概算费用和生产运行需要另行处理。随主设备附带的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在安装施工结束后由安装单位负责向生产运行单位移交。

6.6 设备到货后,物资部门应及时向局财务结算设备款。结算设备款时,必须提供订货合同和厂方供货发票原件,按出厂原价进行结算。工程投产后,经生技确认满足技术要求后,一个月内结清。

6.7 设备运杂费按国家电网公司、xx省电力公司规定计算,工程投产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

6.8 物资管理部门的设备结算情况纳入局绩效考核。

6.9 物资部门与厂方的经济责任关系在订货合同中明确。

6.10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需要更换或处理的,物资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有关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具体费用由物资部门提出,经工程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 3

6.11 工程承、发包与施工现场管理

6.12 《工程建设责任书》的签订

6.13 为规范电力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10 千伏及以上输变配工程必须由xx县供电局统一安排并组织建设。

6.14 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后,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由局与工程项目承建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工程建设中有关工作责任分工、费用结算、建设工期等问题。

6.15 工程发包费用管理

6.16 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工程施工全面实行招(议)标,择优录取施工单位。

6.17 工程施工前应先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价应以招标价或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为准。对于工程开工急迫,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既没有招标价又没有施工图预算审定价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价按批准概算相应部分投资的85%暂列,作为预付工程款的依据,待施工图预算审定后再作调整。工程款的支付办法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6.18 施工承包合同由工程主管部门拟稿,经领导审批后,由局或工程主管部门代表局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签订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各种施工协议(合同)书、委托书的签字代表权不得层层下放。

6.19 施工变更、签证费用管理

6.20 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情况确定工地代表长驻工地或经常深入工地,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对施工图设计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符的隐蔽工程,以及实际必须进行施工而设计未作考虑的项目,设计单位必须及时提供设计签证或提供设计联系单。

6.21 工程建设过程中属设计工作范围的技术签证或工程量变更签证,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及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 由设计单位负责签证。现场监理人员不得擅自签发属设计工作职责的现场签证。

6.22 属设计单位应出的设计联系单或设计签证,设计单位不得推委或拒绝办理。对于设计单位签证或设计联系单办理不及时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视情节轻重按总设计费的1-5%扣罚设计费。

6.23 工程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提出的设计变更,如涉及到技术问题的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属监理单位的现场签证或工作联系单,除有现场监理人员签字外,须经监理单位领导批准,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对工程费用有变动的签证或联系单,需经工程主管部门技经专业审查同意。对于重要签证,现场监理人员应事先向主管部门领导请示。

6.24 对于施工图设计有不确定因素的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 除技术问题外,还必须验收并明确具体隐蔽工程量,以便计价结算。

6.25 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签证、联系单,是施工单位内部费用结算的依据,不视为向建设单位结算费用的依据。

6.26 要提高施工图设计的严肃性。对施工单位未经设计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取得书面依据,又不符合工程要求的工程变动要坚决返工或重建。属施工单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不得纳入工程结算。

6.27 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和现场签证必须经监理单位同意,并报工程主管部门认可后转发,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不得直接发送设计变更联系单和现场签证。

6.28 工程费用日常管理

6.29 工程主管部门对整个工程的费用控制、支出,和总体平衡负责。工程中所有费用支出必须经工程主管部门办理,其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工程主管部门同意都不得擅自从工程中列支费用。 〖4〗

6.30 正常的工程费用支出和工程管理费用的支出,经工程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科办理。

6.31 根据xx省电力局浙电基(1997)1034号“关于颁发《xx省电力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管理条例》的通知”,工程主管部门有权作出单项费用在XX 元以下的工程预备费动用决定。

6.32 工程中的生产准备费用、绿化费用、工器具购置费、接口配套等在建过程中需要发生的费用,经工程主管部门审核后、领导批准后,并提供批函,财务科办理。

6.33 工程结(决)算

6.34 工程结算阶段工作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竣工决算阶段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工程施工单位配合。

6.35 工程完工缺陷处理投运后,施工单位上报有关费用结算资料,进行工程量审核后,生技科出具完工通知单,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工程审计和决算工作。

设计变更管理规定范文第5篇

1. 本管理制度是要求装修总包单位对参与项目精装修工程各专业分包单位制定的关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协调配合等方面的管理方法。

2. 本管理制度制定的目的是加强总包与各分包单位间的配合,树立相互监督、相互帮助、紧密结合的工作作风,确保整个工程能精确流畅、优质高效的完成。

3. 本管理制度中涉及的主要专业分包单位包括:水(强)电单位、消防单位、幕墙单位、空调单位、弱电单位、电梯安装单位、橱柜制作安装单位、家俱制作安装单位、卫生间环氧树脂地坪施工单位等。

二.施工准备:

1.各分包单位开工前需向总包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资料。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资料的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方提供施工方法和工艺说明,明确施工所需前提条件、施工过程中注意事项以及施工耗时情况等,以使总包方能根据各分包单位施工内容制定工程的总体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2.总包方根据各分包单位提供的资料,结合自身的施工内容,编制好工程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总进度计划,明确各分包单位的分项工程内容、质量控制目标和管理措施、施工周期及各专业单位的进场时间和竣工时间。各分包单位需严格按此进行施工作业。

3.各分包单位开工前需向总包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三.质量控制:

1.各分包单位需对工人进行详细的施工技术交底,确保让工人明确施工工艺、作业手法以及要达到的质量标准。

2.各分包在施工质量上需向总包方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总包方将对各分包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内容各分包需配合总包方进行整改、返工。

3.各分包单位现场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不符合作业规范和工艺要求或影响总包方及其他分包单位施工的作业方式,总包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作业,经分包方重新进行技术交底后方可重新作业。

4.各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前道工序完成后需由总包方进行质量检查,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 各分包单位在己方方施工结束并通过验收后,必须对施工成品进行全面、有效的保护,经总包方检查合格并书面提供相应成品保护方法和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场。

6. 总包方施工工艺、作业手法若对分包正常作业有较大影响或其他不合理处,各分包单位需向总包方提出,经由双方沟通、协商提出解决方案,以达到解决问题、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安全文明控制:

1.各分包单位需对工人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若分包单位没有安全技术术资料,可以使用总包方安全技术资料),交底内容应包括安全工作重要性宣讲、安全意识培养、现场重大危险源种类和位置、临边洞口位置、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各施工机具的使用规范、现场临时用电使用规范、现场用火规范、高空作业规范、职业病基本知识和防护措施等。

2.各分包单位需配备齐全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护目镜、手套、口罩、安全带等,并确保工人的正确使用和自觉使用。

3.各分包单位现场临时用电需符合总包方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否则总包方有权不允使用。

4.各分包单位施工机具需经总包方检验合格或向总包方提供监理、土建总包检验合格的相关资料方可进场使用。

5.各分包单位现场用火需经由土建总包安全部门开示动火证并向总包方提供动火证复印件后方可用火。

6.各分包单位若需进行高空作业需有分包安全人员现场监督否则总包方有权不允施工。

7.各分包单位现场施工安全需接受总包方管理人员监督,对违反总包方安全管理措施或总包方认为存在危险的作业内容,总包方管理人员有权终止作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对于屡犯不改或情节严重者总包方将根据相应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8.各分包单位必须遵守总包方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总包方将在开工前向各分包单位提供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各分包单位需根据此规定对工人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的交底。

9.各分包单位现场文明施工需接受总包方管理人员监督,对违反总包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人员,我发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屡犯不改或情节严重者总包方将根据相应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五.进度控制:

1.各分包单位需根据总包方施工总进度计划明确己方施工周期、进场时间和竣工时间,以此制定己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材料机具计划等并报总包方参考。

2.各分包单位进场前需向总包方书面说明己方施工作业前提条件,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便总包方切实做好分包进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各分包单位如有设计变更,需及时告知总包方,双方根据设计变更内容,共同研究最佳的施工方法,将设计变更对进度的影响降至最低。

4.各分包单位需每向总包方提供施工周报,对己方上周施工完成情况、本周施工计划和下周施工计划进行详细说明。对施工周报中不符合总包方要求的内容,由双方协商解决,但原则上以总包方施工总进度计划为准。

六.协调配合:

1.由于各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整个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上出现问题造成总包方损失的,总包方将向甲方、监理阐明事实并出示相应证明并寻求相应赔偿。

2.各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各工序验收需先由分包方、总包方自检合格后,由双方联合组织监理、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方需进行全面、有效的成品保护并向总包方提供相应的成品保护方法和注意事项后才可与总包方进行交接签收。

3.各分包单位必须每周参加总包方的过工程施工协调会,查对施工质量进度情况,交流施工安全文明的管理,协调确定下周施工计划。

4.除甲方、监理外,分包单位进度款的发放需有总包方对其施工质量、进度方面均合格达标的签字确认。

5.工程竣工时,各分包单位需向总包方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以保证总包方工程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

七.小样板间:

1. 总包方将在首先施工的楼层设置小样板间,目的是在小样板间的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选材、施工工艺、工序安排、管理方式中存在的问题,并在这一过程中加强与各分包单位的磨合,增加配合默契度。避免在大规模施工中出现大面积返工造成工程质量、进度、成本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