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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变更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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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变更的管理规定

项目变更的管理规定范文第1篇

关键词: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纠正措施

工程施工的质量不仅关系到人们的日常生活水平和住居环境安全,,还决定着工程项目的投资是否成功,直接影响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然而,目前很多的项目施工过程中还存在着各种由于施工质量控制工作不到位、监管力度不足而造成的问题。本文对如何加强和落实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控制给出了一些建议。

一 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前期的控制?在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应熟悉图纸,参加图纸会审与制定施工方案,按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的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和管理规定》执行;材料采购应按《采购管理规定》规定进行采购,由现场材料员进行管理。试验员现场见证取样送检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管理规定》执行;班组生产工人,新进场人员,项目经理按《培训、意识和能力控制程序》规定进行交底教育;工种各种技术岗位人员应齐全配套,其中电工、焊工、机驾工要受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分项工程技术操作班组人员由项目经理提出用工计划,现场工资员考核调派,班组进场由项目经理组织交底,必要时作实际操作考察,择优选用,各类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按《培训、意识和能力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对于项目工程使用的图纸,标准通用图集,设计变更通知单等工艺文件必须经工程部审定;并且图纸要经过审核才能在工程上使用,工地所使用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验收检评标准版本,按本项目合同所订明的系列,并受控于质安科。

(2)中期控制?项目经理编制、实施、检查月度生产计划时应执行《施工准备工作细则》及相关文件要求。项目经理、主办施工员组织分项,分部工程施工生产时要执行《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及相关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施工组织设计》要修改按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管理规定》规定执行。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项目经理要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管理规定》进行质量评定,专职质安员进行核定。不同的工种进行班组交接时,应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管理规定》办理工序交接检验。作业班组做好每日自检、填写《班组自检记录》。项目使用的原材料为工地自购时,材料进场按材料员工作细则》规定进行检验或试验、贮存,发放管理按《材料员工作细则》规定。主要材料仓库平面设置按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

项目经理每天检查现场各项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并填写《施工日志》,每周按有关规定组织周检并做好记录。项目经理对工程分包方的监督,控制措施按有关规定执行。装饰分部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应按《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规定做样板间(项),由专职质安员核验,上报公司质安科审核,通过后挂标识牌,并按样推行。

项目组织施工的工艺流程顺序,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并按《施工作业计划》时间完成。不同的分项工程要按照先行规范的相应项目操作要求对班组作技术交底;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管理规定》进行控制各个分部、分项生产过程以及产品进行检验管理,并统计分析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可能有不合格趋势或有不合格分项产品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3)后期控制?当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经检查发现不合格品,及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完成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用采取适宜的保护措施。整个单位工程完工后,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管理规定》的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做好工程保护移交工作。同时针对项目内的各个分项、分部工程产品完成后,施工员要及时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做好防护工作,项目内全部的分项、分部工程产品完成验收后,项目经理和项目部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管理规定》办理工程验收准备事项,报公司质安科确认,由业主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后工程产品的防护和移交使用,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管理规定》规定进行。

二 不合格品的控制和纠正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现场应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定为轻微不合格、一般不合格或严重不合格。当出现轻微不合格品时,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作业班组进行纠正,并以工作日记的形式,填写《工作检查记录表》。经纠正后,由项目质安员验证。一般不合格品的处置,可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处置。当发生严重不合格品时,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处置。如属于重大质量事故,项目经理还应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上报项目部及公司质安科和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质安员发现施工中出现不合格品时,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发出《纠正措施单》并组织验证。所有确定为不合格品的产品都必须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以免重复发生类似不合格项。收集不合格品信息,上报项目部技安科。

三 结语

从工程实践情况来看,施工单位必须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的质量责任制,构筑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优化、职责分明的鲜明特色,造就行业领先优势。同时,应重视内部秩序的重组,落实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标准,保证工作效率和施工质量的稳定。

参考文献

[1] 厉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及其对策[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10):118~119.

项目变更的管理规定范文第2篇

1、工程建设标后管理范围:政府性投资项目(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项目),国债项目,集体资金项目(包括村民集资项目)。

2、加强投资控制。各建设单位要运用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三算控制”手段严格控制投资,杜绝报小建大、“钓鱼工程”等项目超概算、超规模、超标准“三超”等现象发生。对出现超“三算”的项目,严格执行《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天政办发号),概算超估算10%或500万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重新报批;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建设,确需变更设计的,工程累计变更增加的造价超过原批准概算10%或500万元的,项目概算应当重新审批;对故意漏项和报小建大的项目单位应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加强项目合同管理。招投标双方要按招标文件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不得违反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不得签订“阴阳合同”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充协议;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得多付或提前付款。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合同中材料、设备的造价管理。严禁在项目实施中擅自变更施工的材料、设备等。项目确需替换材料、设备的,建设单位必须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政办发号)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4、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的管理。应按合同约定,督促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着重加强对人员到位问题的管理。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没有按合同约定认真履行职责的,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追究有关单位的违约责任,建设单位及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应将有关问题书面报告相关行政职能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及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党政纪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管理。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建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配齐配足项目管理人员,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资料的收集、保管,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变更要及时留存相关资料,并要求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出具详细的、真实反映工程变更情况的变更意见,以利于设计变更审查。对于资料不齐全、提供不出详细的变更依据的,按党政纪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6、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严禁以各种理由更换项目经理、三类人员,确保人员配备及人员到位率满足实际施工需要。对随意更换项目经理、三类人员以及施工现场人员到位率未达到规定的,要按照台州市建设规划局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8、为防止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明确凡低于工程项目最高限价的85%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中不得以投标价格偏低、材料涨价等因素,擅自替换材料品牌或降低质量标准,以次充好获取不当得利。严肃查处在招投标过程中,以中标为目的恶意压低报价,中标后为节省成本以“偷工减料”来获取最大利润的行为。

9、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严禁建筑材料、构配件先“用”后“检”,或让商砼生产企业代做试块,“检”“用”各一套等各种手段规避质监站的检查,造成质量隐患行为的发生。

10、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11、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对项目监理机构组成的人员数量、姓名、专业、岗位予以明确。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和监理规划或招标文件中配置人员相对应。杜绝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照搬照抄,不能指导现场施工监理行为的发生。

12、工程监理项目部的人员配置应根据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配置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且能够适应施工现场监理工程。要严格把关,有效控制项目质量和工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高估冒算等行为要严肃制止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3、勘察设计单位要重视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勘察设计单位技术交底、处理有关勘察设计技术问题和参加基槽、基础、主体、竣工等重要部位验收的管理,在勘察设计合同中应予以明确。对地质勘察单位出具的地质报告与实际地质地貌不相符的;相关阶段验收及重要部位的隐藏工程验收跟踪服务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14、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程序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提出的不合理变更,应予以拒绝。如不拒绝,要追究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的责任。对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变更,建设单位应将变更内容送原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经审查合格,建设单位方可同意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

15、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要严格执行《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设计、勘察必须依法进行招标,对于中标设计单位的设计费和勘察费支付,必须预留不少于总设计费的20%作为工程设计、勘察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酌情支付,并在设计、勘察合同中明确。

16、勘察、设计单位要对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由于设计、勘察单位过失造成投资增加的,根据违约责任扣减有关单位的费用,超出的投资不作为计取勘察、设计费用的基数。由于设计单位的原因,出现项目造价增加100万元—500万元两次或超过500万元一次的,今后两年内我县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委托其开展业务。

17、由于工程咨询、造价单位在预算编制或预、决算审核过程中过失导致工程造价误差率超过5%的,今后6个月内不得委托该咨询、造价单位编制、审核工程造价。对过失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相关资质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公告。

项目变更的管理规定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基建工程 跟踪审计 质量控制。

目前基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在高校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它不仅有效地控制了工程造价、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解决了传统竣工结算审计的“马后炮”问题,使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工程管理中及时得到纠正,同时也对遏制基建领域中存在的腐败、浪费等现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高校内审部门存在独立性差,专业人员少,工程审计任务量大,时间集中等问题,如何提高基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效率和保证审计质量,成为摆在高校内审部门面前首要的任务。

1 改善基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外部环境

1.1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基建工程跟踪审计的源泉

基建工程跟踪审计和其他审计工作一样,学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领导重视和支持基建工程跟踪审计工作,把工程审计作为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各职能部门才会主动配合审计工作,制订的各项审计制度才能顺利贯彻、执行,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才能得到保障,审计人员才有积极性,跟踪审计质量才会提高。

1.2做好与各方的协作配合是做好基建工程跟踪审计的保障

跟踪审计人员与基建部门、监察部门和财务等部门共同监督,一起协商处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互相支持和配合,才能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跟踪审计的职能。

将学校基建工程跟踪审计文件作为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设计合同的组成部分,确立跟踪审计的权威性。在实施监督过程中,向各方提供协调咨询服务,设法调动各方人员的积极性,主动处理好与各方的协调关系,创造和谐的审计环境,以达到跟踪审计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2 科学把握全过程跟踪审计重点

基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贯穿于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及竣工决算等各个环节,涉及的审计内容繁多,如果忽视审计重要性原则,就会分散审计人员精力,影响审计效果和质量,甚至导致审计程序流于形式。因此,在实践中,我们应把握好以下重点:

2.1规划与立项环节

重点审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审批程序是否齐备,尤其是大型建设项目是否经过省教育厅及省财政厅同意批复,建设资金来源是否合规且落实到位,开工条件是否具备。

2.2设计概算环节

在工程成本费用中,设计费只占工程造价的1%—3%,但对造价的影响却达到50%—10%,因此,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也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和最难控制的阶段。审计人员需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对比分析各项设计的经济指标,在满足设计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就工程造价提出自己的建议,如不同方案的造价对比、建材选择对造价的影响、审查图纸设计的不足等等。

2.3招投标环节

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目的是通过招标活动寻找到合适价格的合作单位。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保证招标的公平性和充分竞争性。这一阶段的审计重点:

①审查招标文件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评标标准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招标公告的公开程度等:

②工程量清单描述和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且相对完整,材料的品牌规格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独立费或暂估价是否科学合理等:

③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全面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料等,保证资格审查及入围的真实性、公开性及公平公正性;

④审查标底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

⑤监督开标、评标、议标过程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⑥审查合同签订的规范性、条款的完备性、内容的合法性,是否与招标文件的条款一致等。

2.4施工环节

施工阶段是跟踪审计工作量最大的一个阶段,重点做好工程变更的审查和确认、隐蔽工程记录取证及验收、甲供材的询价定价及进出库审核、索赔费用审核、措施费审核、月度形象进度取证、主要材料的验收、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和支付以及监督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到位情况和合同执行情况等。

2.5竣工结算阶段

竣工结算阶段的跟踪审计任务就是核定决算金额,也是与施工单位产生争议最激烈最多的环节,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对照合同、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等客观、公正、严谨、认真地审查结算资料。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①是否按照计划规定的建设期限完成建设项目,是否按要求进行了验收,有无整改意见及整改实施情况;

②报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合法,结算方式如取费标准、人工调整、材差调整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承诺的让利是否到位,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否经设计、监理、建设方及跟踪审计组确认和审核,变更签证是否按照标底的编制方法计算该项目的单价,是否扣除了甲供材、未完成的工作量以及违约处罚,有无调整清单项目单价的问题等;

③按照竣工图纸核定工程量,从费率、计算基础、材料差价调整、取费程序等方面审核工程结算书。

跟踪审计只有认真把握好上述各个环节的重点,才能提高审计效率和保证审计质量,减少审计风险。

3 建立健全跟踪审计制度,确保审计有章可循

完善的审计制度是确保跟踪审计质量的基础,提高审计效益的前提。因此我们相继制订了《基建工程跟踪审计暂行规定》、《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合同审核管理规定》、《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内部规章制度,明确了跟踪审计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及职责和权限,有效地提高了基建工程跟踪审计质量控制水平。

项目变更的管理规定范文第4篇

二、整合重点项目指挥部账户。为保证各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各项目指挥部账户原则上设置:①一个经费核算户,用以核算指挥部日常管理费用收入和支出;②一个项目专用账户(项目资金来源为贷款或国债等其他来源的,按资金来源方有关账户规定另行开设),用以核算项目履约保证金、项目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按建设项目分账核算;③贷款监管户,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为贷款资金的根据申贷审批件开设,可同时作为项目专用账户,不再另设项目专用账户,贷款归还、项目结束后予以撤销,账户资金按规定结转。同时为更好地推进融资工作,筹集更多资金用于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按照贷款行提出开户与贷款结合的要求,拟规范全县各县级项目指挥部、各乡镇(含乡镇指挥部)新开设资金账户管理,实行开户与贷款相结合的原则根据管理权限各县级项目指挥部开户需报经县财政部门审批,各乡镇(含乡镇指挥部)开户需商县财政部门同意。

三、清理项目指挥部闲置账户。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各项目指挥部应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将结余资金在财务决算批复30日内上交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移交,撤销相应的账户。撤销已竣工且资金来源主要贷款已归还的项目贷款监管户,减少闲置账户。

四、清理各项目指挥部账户结余资金。一是各重点项目指挥部对已审批并按进度需要下达的项目资金,应加快资金结算,避免资金滞留。二是各指挥部对按计划已审批下达因规划、设计变更等各种因素造成资金滞留的,应将资金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的后续使用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项目变更的管理规定范文第5篇

1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投资管理模式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办法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的特点,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投资管理采用静态控制和动态管理的模式。

1·1静态控制、动态管理概念

静态投资控制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在以某一价格水平年编制的概算静态投资之内。

动态投资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逐年编报年度价差报告、据实计列建设期贷款利息投资、严格设计变更管理等措施,对动态投资进行有效管理。

1·2投资管理责任主体

中线建管局作为项目法人,是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实行投资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其管理的工程建设全过程投资控制负责,各级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对所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承担相应责任。

1·3投资管理层次

中线干线工程投资管理共分三个管理层次。一是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从监督控制的角度,制定投资控制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对中线建管局实行投资控制考核;二是中线建管局从执行层面制定投资控制和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同时对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实行投资控制考核;三是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依据中线建管局确定的投资控制目标,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确保其负责管理的投资控制在目标之内。

2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投资管理模式的应用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采用直接建设管理、代建制建设管理和委托制建设管理三种建管模式,对工程进行建设管理,通过静态控制、动态管理模式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

2·1静态投资控制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静态投资控制,是在批复初步设计概算静态投资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再通过编制项目管理预算进行合理调整。项目管理预算按照“总量控制、合理调整”的原则,结合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工程招标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编制。审批后的项目管理预算作为工程项目建设和投资静态控制的依据。项目法人通过采取各种管理措施和手段,将投资控制在设计单元工程项目管理预算范围内。

项目法人根据静态投资控制目标,依据项目委托(代建)管理协议,将投资控制目标分解到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分解后的项目管理预算作为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投资控制目标。

项目管理预算对国家批复的概算静态投资进行结构与费用的调整,通常分为十个部分,即建筑安装工程采购、设备采购、专项采购、项目管理费用、技术服务采购、生产准备费、其他费用、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可调剂预留费和基本预备费。

2·2动态投资管理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动态投资管理,主要是对价差、建设期贷款利息、设计变更等进行有效管理,动态投资利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批准的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动态投资和工程建设结余投资调剂解决。设计单元工程发生的动态投资由本设计单元工程动态投资和结余投资解决,不足部分经南水北调办公室批准利用其他设计单元工程结余投资调剂解决。

除据实发生的贷款利息,其他动态投资由中线建管局编制相关文件按程序报国家批准。以价差为例,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项目法人报送的年度价差报告进行审查,综合汇总后形成南水北调工程综合价格指数和年度价差,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据此将价差批复至各项目法人,年度价差投资从批准的南水北调工程动态投资中列支,并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对于重大设计变更,当该设计变更所增加的投资超出该设计单元工程静态投资时,超出部分,纳入动态投资管理。

价差调整是投资动态管理的重要内容,它直接关系到对投资控制考核的结果及对被考核者的评价。按照《南水北调工程价差报告编制办法》,价差调整涉及到项目管理预算中的七个部分,即建筑安装工程采购、设备采购、专项采购、项目管理费用、技术服务采购、生产准备费、其他费用等。

根据《南水北调工程价差报告编制办法》,人工、电力、钢筋、水泥、粉煤灰、柴油、炸药、砂石料、机械一类费用等为价差调整的主要价格因子。价差调整按项目管理预算所确定的分类工程编制办法中所确定的公式法计算,其基础是价差调整年完成的各分类工程投资、项目管理预算测定的价格因子权重以及价格因子指数。

对于工期不超过30个月的设计单元工程,原则上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编制价差报告,工期超过30个月的,在工期过半和主体工程完工后分两次编制价差报告。

2·3投资控制奖惩考评

投资控制奖惩是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对初步设计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形成的投资节约或节余进行奖励,对超估算或超支进行惩罚。中线干线工程投资控制考评分两个层次,一是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对中线建管局的考评,二是中线建管局对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考评。考评的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目标和投资控制。

中线干线工程投资控制考评在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投资节余的,被考核者才能获得规定的奖励,否则,要扣减投资控制保证金。建设实施阶段投资节余或超支是以初步设计概算静态投资加上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价差之和,与项目实际投资支出(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和超支建设管理费)的差值。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对项目法人投资节余或超支的奖惩标准为:投资节余的,节余资金的30%作为项目法人留成收入,主要用于奖励,节余的70%继续用于其他设计单元工程建设等;投资超支的,按工资总额的15%扣减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工资。

中线建管局对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投资节余奖励采取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J=(A×30%-S)×P×Q

式中,J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获得的完工考评投资节余奖励;A为完工考评投资节余;S为初步设计以后的优化设计奖励;P为分配比例系数,其中委托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按0·8计,代建项目建管单位按0·6计;Q为投资控制奖惩系数。

考评单元的投资控制考评结果是投资超支的,按超支额扣减该考评单元的投资控制保证金,直至扣完为止,委托项目建管单位按项目管理预算核定的工资总额的15%作为投资控制保证金,代建项目建管单位按中标价的5%作为投资控制保证金。

3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投资管理模式分析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静态控制、动态管理投资管理体系,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同时也符合南水北调工程的特点,为南水北调工程投资控制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首先,这种投资管理模式明确了项目法人在项目的施工阶段进行投资动态管理的责任,调动了项目法人进行投资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减少了项目法人难以承担的物价波动风险。

其次,这种投资管理模式允许项目法人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在实现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前提下,分享投资结余的利益,通过对项目建设者予以直接奖励,充分调动南水北调工程参建人员控制投资的积极性,有利于节约工程建设成本。

第三,通过项目管理预算的编制,为投资控制分解目标确定了基础,有效地解决了初步设计概算中部分费用偏低的问题,使投资控制目标更为合理,另外,项目管理预算测算的主要价格因子权数,为年度价差的计算提供了重要依据。如中线穿黄工程国家批复概算中的项目管理费用为3828万元,为解决工程建设中项目管理费用不足问题,通过编制项目管理预算,将项目管理费用调整为6360万元,使其更符合实际。

尽管静态控制、动态管理模式解决了中线干线投资管理的诸多问题,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有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第一,动静模式目前仅适用于国家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之后的设计单元工程,对初步设计之前各阶段的投资控制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现有的勘测设计取费标准,勘测设计费用与投资规模直接挂钩,概算投资越大,勘测设计费用越高,在这种条件下,勘测设计单位缺少优化设计、控制投资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