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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本村(社区)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户人,现已脱贫户人,到2020年底,村计划脱贫户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绝不出现一户一人返贫。
二、年度工作任务
(一)高质量完成普查和对标补短
按照户退出“一超六有”、村退出“一低五有”的标准严格开展贫困户贫困村大普查,核实核准贫困户基础信息,核查政策措施、帮扶责任、大排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开展对标补短和问题整改,确保6月底前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完成。高质量完成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验收。
(二)巩固脱贫成果
进一步查漏补缺,对存在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的人群实施针对性预防措施,开展点对点帮扶。通过鼓励外出务工和发展种养等产业,促进贫困户增收,增强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确保贫困户2020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市规定标准。
(三)确保脱贫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坚持目标导向,因户施策,帮助贫困户制定脱贫规划,落实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积分奖补等政策措施,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要调高标准,吊高胃口。
(四)严格脱贫攻坚责任落实
进一步压紧压实帮扶责任,落实联系领导包片、驻村第一书记包村、帮扶责任人包户的责任体系,确保国家普查验收户户过关。准确按时上报脱贫攻坚各项数据资料,建立和完善2014-2020各年度脱贫攻坚档案资料。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脱贫攻坚任务。
三、考核奖惩
(一)没有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因对标补短不落实导致返贫的,涉及村、帮扶人当年不能评先评优,并扣减目标考核分。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确保到2020年全县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贫困户脱贫销号实施方案
一、脱贫计划
2016年我县仍有贫困人口24386人。计划 2016年脱贫6700人;2017年脱贫6500人;2018年脱贫6500人;2019 年脱贫4686人;2020年对前四年脱贫人口进行巩固提升,确保真脱贫。
二、脱贫标准
围绕国家“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总体目标,设置“八有一超”贫困户脱贫指标。“八有”指有稳固住房,有饮用水,有电用,有路通自然村,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医疗保障,有电视看,有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一超”指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三、脱贫认定程序
按照县级制定脱贫计划、入户认定、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公告等程序对贫困户认定脱贫销号。
(一)制定实施年度脱贫计划。每年年初,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全区整体脱贫计划,采取倒逼方式制定我县年度脱贫计划,明确年度脱贫对象。对列入年度脱贫的贫困户进行重点扶持。
(二)入户认定。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工作队,队员由县、乡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组成,每组两人以上。按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户脱贫标准,每年年底对年度计划脱贫户进行入户认定。达到脱贫标准的,验收工作队员填写《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详见附件 1 ),户主和验收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双方签名确认。完成入户认定后,工作队员将《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交村民委员会。
(三)村评议公示。召开村民大会对年度脱贫户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年度脱贫初步名单,在自然村(屯)、村民小组等村民活动较集中地方进行第一次公示(详见附件2 )。公示期内,村民有异议的,通过村委会或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员进行调查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中填写村委会审议意见。初步名单和《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报乡镇人民政府。
(四)乡镇审核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报送的初步名单,对照《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逐项内容进行审核,并填写乡(镇)审核意见。脱贫名单在各行政村村民活动较集中地方进行第二次公示(详见附件 3 )。公示期内,村民如有异议可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员进行调查复核。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县级审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户脱贫销号标准,对各乡镇报送的《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进行审定。脱贫户名单报自治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六)公告。经审批确定为脱贫户的,在行政村公告(详见附件4 )。县扶贫部门组织各乡镇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认定的脱贫户名单更新扶贫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贫困户脱贫档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贫困户脱贫销号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好计划安排,提供资金人力保障,确保贫困户脱贫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按照贫困户脱贫销号认定标准开展脱贫认定工作。严格工作程序,不得合并步骤,不得简化程序,不得以任何方式伪造、纂改数据,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监督。
(三)加强督查指导。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以及县扶贫办按照“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 的工作原则,对贫困户脱贫销号进行督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对脱贫户开展抽查,聘请第三方对贫困户脱贫进行评估。发现问题要责成相关部门坚决予以及时整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滞后的要严肃追责。
(四)实行一年跟踪观察。脱贫户脱贫后跟踪观察一年,继续按照扶贫政策给予扶持,达到稳定脱贫作销号处理,不再享受扶持政策。
附件 1
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
县(市、区) 乡(镇) 村 屯 户主: 脱贫年度: 年
序号
脱贫指标
目标值
认定情况
1
有稳固住房
有砖混或砖木或土木或木制结构的安全稳固住房,人均 13 平方米以上。
2
有饮用水
通过打井、水窖、引用山泉水、自来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
3
有电用
家庭用电接入农村电网,并正常供电。
4
有路通自然村
贫困户所在的自然村(屯)通道路。
5
有义务教育保障
适龄未成年人能接受义务教育,没有因贫辍学学生
6
有医疗保障
家庭成员均纳入新农合等医疗救助保障体系。
7
有电视看
家庭有电视机。
8
此项
只要
有1
小项
达到
即可
有收入来源
(有劳动能
力的家庭)
人均 0.5 亩以上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或经济作物或林果,或有稳定的土地出租收入,或有劳务输出稳定收入,或拥有一项以上稳定收入的主业。
9
有最低生活
保障(无劳动能力家庭)
无劳动能力的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兜底。
10
年人均纯收入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0年2300元不变价)
双
认
定
意
见
经验收认定,该户达到“八有一超”标准,可认定为脱贫户,跟踪观察一年。
户主签名: 帮扶人签名: 验收人签名(两人以上):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委会 审议意见
审议人签名: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审议人签名: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 在脱贫认定栏中填“达标”或“不达标” ,指标项均达标即可认定为脱贫户。
2. 此表一式四份,县(市、区)扶贫办、村委会、脱贫户、帮扶责任人各执一份。
3. 由县扶贫办将脱贫农户信息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
4. 户主签名一栏原则上由户主本人或者由18岁以上家庭主要成员签名或按手印。各项脱贫指标均已达到脱贫标准,因户主
不配合或者长期在外无法签名的,可由村民小组证明、村委会研究认定脱贫,并在双认定栏注明。
5.验收认定由县级扶贫部门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工作队人员由县、乡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组成,每组两人以
上。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制
附件2
脱贫户名单第一次公示
根据自治区贫困户脱贫标准,经入户认定,本村有 户( 人)符合脱贫标准,拟为 年脱贫户,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本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反映。
监督值班电话:
附件:脱贫户第一次公示名单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公示县(市、区)扶贫办、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各存一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制
附件
脱贫户第一次公示名单
县(市、区) 乡(镇) 村 脱贫年度:______年
序号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数
序号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数
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县(市、区)扶贫办、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各存一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制
附件3
脱贫户名单第二次公示
根据自治区贫困户脱贫标准,经入户认定, 村有 户( 人)符合脱贫标准,拟为 年脱贫户,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在3 日内向本乡(镇)人民政府反映。
监督值班电话:
附件:脱贫户第二次公示名单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公示县(市、区)扶贫办、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各存一份。
附件
脱贫户第二次公示名单
县(市、区) 乡(镇) 村 脱贫年度:______年
序号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数
序号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数
_____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县(市、区)扶贫办、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各存一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制
附件4
脱贫户名单公告
根据自治区贫困户脱贫标准,经入户认定,公示无异议,审批 村有 户( 人)符合脱贫标准,确定为 年脱贫户,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附件:脱贫户公告名单
县扶贫办(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公示县(市、区)扶贫办、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各存一份。
附件
脱贫户公告名单
县(市、区) 乡(镇) 村 脱贫年度:______年(上半年/下半年)
序号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数
序号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数
________县扶贫办(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县(市、区)扶贫办、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各存一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制
第二章 贫困村脱贫摘帽
一、脱贫计划
2016—2020年,全县31个贫困村分四批脱贫,每年7个以上贫困村脱贫摘帽。计划2016年平乐镇的长滩、六合、桃林;桥亭乡的六冲;青龙乡的大刚;沙子镇的保安;源头镇的古营7个贫困村脱贫摘帽。2017年平乐镇的湖塘、高埠;阳安乡的善福;二塘镇的大展、大水;大发乡的四冲;同安镇的平山、妙贝;源头镇的义洞9个贫困村脱贫摘帽。2018年桥亭乡的上堡;张家镇的水山;大发瑶族乡的塘冲、黄龙、广运;青龙乡的平西;源头镇的兰洞、金井8个贫困村脱贫摘帽。2019年沙子镇的保和;桥亭乡的平石;张家镇的老埠;源头镇的启善;同安镇的旺塘;二塘镇的新华;阳安乡的双合7个贫困村脱贫摘帽。
二、脱贫标准
按照“一低四有四通三解决”的标准执行。“一低”指脱贫村贫困发生率低于(等于)国家对贫困村脱贫要求的贫困发生率;“四有”指有合作组织,有特色优势产业,有村公共服务设施(场所),有好的领导班子;“ 四通”指通硬化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网络宽带;“三解决”指解决饮水问题,解决贫困户无房或危房问题,基本解决贫困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问题。
三、认定程序
按照县扶贫办制定脱贫计划、村申请、乡镇自评、县审核公示、市审定、县公告等程序对贫困村认定脱贫。
(一)制定实施年度脱贫计划。县扶贫办根据全区贫困村脱贫摘帽计划,采取倒逼的方式制定我县贫困村年度脱贫计划,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对列入年度脱贫计划的贫困村进行重点扶持。
(二)村申请。对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村脱贫标准,每年底由贫困村提出脱贫申请,填写《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详见附件5 )中申请意见。
(三)乡镇自评。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工作队,对列入年度脱贫计划的贫困村逐项指标进行脱贫自评,填写《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和自评意见,形成脱贫报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四)县审核公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照贫困村脱贫标准,入村逐项调查核实无误后,在拟脱贫村的村委公示(详见附件 6 ),公示无异议后,在《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中填写初审意见,形成贫困村脱贫报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市审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进行逐项核实,审定脱贫村,形成贫困村脱贫报告,连同《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脱贫村的村委进行公告(详见附件7 )。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贫困村脱贫摘帽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好计划安排,提供资金、人力保障,确保贫困村脱贫摘帽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按照贫困村脱贫标准、程序开展脱贫认定工作。严格工作程序,不得合并步骤,不得简化程序,不得以任何方式伪造、纂改数据,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监督。
(三)加强督查指导。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以及县扶贫办按照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贫困村脱贫摘帽进行督查。
(四)实行脱贫不减扶持政策。贫困村脱贫摘帽后,2020年底前保持扶持政策不变。
附件5
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
______市_______县(市、区)_______乡(镇)_______村 贫困村类别:_______
序号
指标
目标值
脱贫认定
1
贫困发生率
贫困村贫困发生率低于 5%。
本村贫困发生率____% ;达标,
未达标。
2
通硬化路
行政村通硬化(沥青/水泥)路。
达标,未达标。
3
解决饮水
通过打井、引用山泉水、自来水、水窖(水柜)等方式,95%以上农户解决饮水问题。
未解决饮水问题的_____户;
达标,未达标。
4
解决农户
住房问题
95%以上农户有稳固住房。
未解决住房问题的_ ___ 户;达标,未达标。
5
通电
95%以上农户用上电。
未通电的__户;达标,未达标。
6
有公共服务设施
行政村有办公场所、公共服务设施。
达标,未达标。
7
通广播电视
所有自然村(屯)通广播电视。
未覆盖广播电视信号的村 (屯)____个;达标,未达标。
8
通网络宽带。
贫困村通网络宽带。
达标,未达标。
9
基本解决贫困户医疗保障
贫困户基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达标,未达标。
10
有合作组织
有 1 个(含)以上合作组织
有合作组织_______个;达标,未达标。
11
有特色优势产业
有 1 项(含)以上特色优势产业。
有特色优势产业_______
项;达标,未达标。
12
有好的班子
村“两委”班子能较好地履行职责,坚决贯彻民主制度,能履行村“两委”工作制度。
村“两委”班子能较好地履行职责,坚决贯彻民主制度,能履行村“两委”工作制度;达标,未达标。
村申请
意见
对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村脱贫标准,本村各项指标均达到脱贫标准,特申请为 年脱贫村。
负责人签名: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乡自评
意见
对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村脱贫出列标准,经自评,村各项指标均达到脱贫标准。可认定 村 年脱贫摘帽。
负责人签名: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县审核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审定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1.贫困村类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
2.指标项均达标即可认定为脱贫村。
3.此表一式三份,县(市、区)扶贫办、乡(镇)人民政府、贫困村各执一份。
4.由县扶贫办将脱贫村信息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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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贫困村脱贫公示
根据自治区制定的脱贫村脱贫标准,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组入村调查、摸底核实, 村在贫困发生率、公共服务设施等 12 项指标均达到脱贫标准,拟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报该村为 年脱贫村,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 5日内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映。
监督值班电话: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年 月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制
附件7
贫困村脱贫公告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要求,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部署,创新扶贫方式,增强扶贫能力,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协助镇村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实现“一过线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工作目标。
二、村基本情况
县司法局结对帮扶贫困村村位于镇南部,全村2774户8420人,35个村民组,162名党员,现有耕地7201亩,水面2800余亩。该村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295户623人,2014-2019年脱贫292户617人(2014年脱贫17户40人,2015年脱贫31户80人,2016年脱贫37户103人,2017年脱贫150户297人,2018年脱贫36户53人,2019年脱贫21户44人),未脱贫户3户6人(其中低保贫困户2户5人,五保贫困户1户1人)。全村现有贫困户中因病因残占60%左右,缺劳力占20%左右,全村共有“三缺四因”七大致贫原因,即:缺劳力、缺资金、缺技术、因病、因残、因学、因灾。
三、工作目标
积极协助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配合做好培育增强“输血”和“造血”功能,既要稳定增加贫困户收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更要着眼长远,确保已脱贫户收入稳定,防止返贫。
四、基本要求
坚持局主要负责人对帮扶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局党组以半年为周期召开帮扶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帮扶工作。
1.落实干部包户制度。局机关党员干部与村4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继续按照安排开展结对帮扶,因工作关系发生变动的,及时进行调整。
2.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包户干部到村、到户开展帮扶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
3.协助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帮助村“两委”想办法,给点子、
找路子,力争协调完成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村级基础服务设施,方便村民生产生活。
五、有关措施
1.按照“精准扶贫”要求,组织包保干部逐户走访,完善扶贫手册和四项清单等资料,制定完善“一户一计划,一人一措施”。按照“两该两不该”要求,协助做好“边缘户”调查核实工作。
2.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经常对帮扶对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以给他们上法治课、赠送法律书籍和音像制品等方式,教育和引导村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治观念。
3.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实际困难和问题。帮扶干部要及时与帮扶对象取得联系,开展帮扶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帮扶期间不加重村负担。
4.优先满足贫困户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切实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提供法律援助、为外出农民工维权等活动。
5.配合村两委抓好村内治安防范工作,排查化解村民中各种矛盾。强化村级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指导村委会认真协调妥善解决群众矛盾纠纷。加强对帮扶村的人民调解员培训,优先落实贫困村人民调解个案补贴,贫困村和扶贫领域的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一、认真全面动态把握村情、民情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五个一”帮扶力量的工作要求,结合“走基层”、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的活动要求,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要求,加强走村入户工作,充分了解村情、民情和全村40户帮扶群众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分析和制定帮扶规划、脱贫措施,落实帮扶政策、跟进脱贫情况。其中每一年度制定修改“一户一策”帮扶规划40个和第一书记10项承若。
例如,在2018年,“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中,共收集到意见建议6条。其中,涉及帮扶单位的已经全部解决落实到位,属于对区上的意见建议已经按程序上报,并积极跟进政策落实。
二、积极协助解决群众所关心迫切问题
在2015年,走访群众的过程中了解到部分群众安全用电方面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危及群众生命安全,自己出资购买电线、电器开关和相关设备,和村两委一道为帮扶群众更换了新的电路确保用电安全,并购买卫星电视接收设备1套,帮扶群众电视节目收看问题。累计为购买4户帮扶群众协助解决电视收看问题。
2016年,在得知帮扶群众突发脑溢血,病情严重,与村两委一道第一时间送医救治,并个人拿出1000元予以支持,并积极咨询帮扶政策,需求政策帮扶支持。
2018年“7.11”洪水,与派驻单位**区防震减灾局干部职工继续来到帮扶村**镇**村开展防洪巡查工作,和村两委一起摸排地质隐患点、村民的避让搬迁工作,并走访村民和实地查看、收集受暴雨和洪水导致的受灾情况。
2019年“7.30”、“8.2”、“8.5”、“9.13”等暴雨中洪涝灾害事件中,在区应急管理局的组织下,到各帮扶村认真开展查灾、核灾、报灾工作。
三、认真引导产业发展,实现长效脱贫
在认真走访和了解全村地形、地貌、土壤、气象、水文和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和期待后,积极联系区级有关部门和产业发展能手,2014年为**村引进了区人民医院退休中医教授的中药材种植项目,全村共流转土地200亩,2015年中药材产业投入种植,带动了流转土地农民获得土地流转费用,并且增加村民的产业园务工收入。2016年,在中药材种植的基础上,把帮扶群众的脱贫增收致富带动起来,发展为脱贫攻坚帮扶产业。从2016年起,每年实现帮扶户每人人均800元的脱贫攻坚中药材股权分红。
2017年4月,担任**村驻村干部以来,协助第一书记、村两委为**村引进了草坪种植项目,2018年、2019年草坪种植业步入正轨,进一步持续促进农民土地流转费用上升、农民土地生产要素收益和务工增收,同时也开阔了村民增收致富的眼界和视野。
四、积极争取物资和资金促进帮扶群众发展生产
一是认真联系派驻单位加强对帮扶群众的物质资金投入。在“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中,帮扶单位了解到帮扶户生产化肥不足。于是,急群众之所急,2018年6月12日上午,帮扶单位**区防震减灾局对精准扶贫所联系的**镇**村14名脱贫户进行了扶上马、送一程的继续帮扶慰问,为脱贫户送去14袋化肥,共计价值1200余元,解决了脱贫户大春生产的燃眉之急。及时为帮扶户送去了及时雨,受到燃帮扶户的称赞。
2018年9月17日上午,在“**区脱贫攻坚日”,积极联系帮扶**区防震减灾局再次对精准扶贫所联系的**镇**村其中3户脱贫户进行了扶上马、送一程的精准帮扶。
从2014年到2019年,不完全统计为村和帮扶群众生产发展、生活慰问、重阳节敬老慰问活动,协调争取资金数万元。
五、践行“一户一策”,有针对性开展脱贫工作
通过激发帮扶群众自身对美好生活向往和奋斗的内生动力,发挥帮扶户自身脱贫致富的“内因”,结合帮扶户的实际情况充分营造良好的帮扶“外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施“一户一策,精准扶贫”,为全村40户帮扶群众,每天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并认真跟踪落实,实现帮扶户的稳定脱贫目标,以实际帮扶行动,温暖了帮扶户,赢得了干部群众的称赞。
例如,一是积极实施小微项目,为劳动力较弱的农户送去鸡苗,组织农技员加强对农户的技术指导和市场引导取得较好效果。
二是积极践行“四好”农村理念,为1户贫困户刘某搬入新居的帮扶户送去沙发椅、组合衣柜,共计价值1000余元,实现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的愿望;
三是为1户贫困户甘某送去帮扶资金2000元,补贴因洪水导致养鱼的部分损失,鼓励支持帮扶户通过自身努力,发展养鱼产业持续稳定脱贫。
四是积极践行“教育脱贫”理念,积极联系派驻单位,区防震减灾局承诺并落实为1帮扶户陈某的女儿就读大学期间每年提供9个月在校期间每月500元的生活费支持,直至大学毕业。通过人才培养,教育扶贫,真正实现个人命运和家庭的稳定脱贫和长远发展。
六、驻村帮扶工作取得成效得到认可
我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7户、141人,目前已脱贫66户、138人,未脱贫1户3人。省级贫困村村已于2019年11月实现脱贫摘帽。
二、组织领导架构和工作机制
(一)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站办所、17个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协同抓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机制。
(二)全面压实责任。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四级包保”责任制;实行村脱贫专干、包村干部一周一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并一周一汇报制度,实现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和帮扶。
(三)建立工作机制。构建镇临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长效管理机制,分类制定保障标准,镇村严格遵照市财政局和脱贫办要求的救助流程上报相关手续,并成立脱贫保稳监督管理小组以保证贫困户精准、稳定脱贫,确保贫困户不返贫、真脱贫。
三、未脱贫户精准脱贫、脱贫监测户防止返贫、贫困边缘户防止致贫攻坚措施
(一)精准脱贫攻坚措施。我镇今年针对未脱贫户为一级残疾不能行走还得供两个孩子上学的特殊情况,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脱贫措施。一是发展庭院种植,由镇脱贫办提供种子化肥等物资,包保干部牵头为其种植,村干部负责管理,镇扶贫企业、电商站帮助销售,实现增收。二是实行倾斜分红政策,对于晓东一家三口按最高档分红。三是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根据于晓东自身条件,帮助其发展“小种植”产业,依托本村种植大户帮助其经营管理,确保年底收入1500元以上,实现稳定增收脱贫。
(二)防止返贫攻坚措施。镇脱贫监测户共4户12人,为防止返贫,我镇针对4户贫困户实际情况,逐户制定增收措施,一是发展“庭院经济”镇扶贫企业联合电商站为四户提供菜籽40余包,种植绿色蔬菜、养殖农村笨鸡、鹅、蛋干菜等,由扶贫企业和镇电商站帮助销售增收。二是为三户满足条件的申请贫困户小额贷款6万元,以资金入股形式投入致富带头人合作社,实现分红6%以上,增加收入。
(三)防止致贫攻坚措施。镇17个村确立二类边缘户17户,于5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边缘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安排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分级包保,逐户研究产业发展,计划发放菜籽170包,实现稳定增收措施,确保不致贫。
四、“两不愁三保障”新问题
(一)义务教育保障方面。全镇贫困户中学生19名,大学2名,高中4名,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1名并享受“雨露计划”帮扶,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2名现全部在校就读,经排查,全镇贫困户在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学生,在校就读学生全部享受教育扶贫政策。
(二)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全镇贫困人口已实现新农合和意外险100%参保,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档案全覆盖。于6月15日前完成二道岗村、横头山村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三)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已全部完成,全部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
(四)饮水安全保障方面。经排查,6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38户为集中饮水,29户为分散式饮水,孟家沟村4户贫困户春夏季节由于村集中供水水量不足吃不上水,村一二组5户贫困户由于入户管道浅,冬季自来水管道冻住吃不上自来水。全域安全饮水问题已全面排查并上报水利部门。
五、产业就业情况
(一)加强产业扶贫。贫困村村扶贫大棚2020年发展香瓜种植产业,发包收入35000元,全部用于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红。非贫困村产业项目,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加工有限公司、米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收益预计达到10%。三家企业运营情况良好,5月底前对现有扶贫产业项目合同进行全面梳理,统一续签到2022年,保障攻坚期后产业带贫作用持续发挥。未脱贫人口5000元产业资金,我镇共1户3人,15000元,已确定产业项目,正在申请资金拨付。
(二)加大就业扶贫。开展全镇贫困劳动力信息采集,已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台账。2020年已外出务工13人(其中省外务工8人、省内县外务工5人),有意愿要外出务工3人。全镇44个保洁岗位中,安排贫困户2名,建立了各村临时用工贫困户优先机制,扶贫企业承诺就近吸纳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贫困户务工,增加贫困户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