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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地震应急救援是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之一,其能力和水平直接决定着抗震救灾工作的成败,直接影响灾民生死存亡的机率;而决定应急救援能力水平高低的关键在于平时应急准备基础性工作和各类救援措施的落实程度。为此,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主管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自己肩负的法定责任,以为人民生命财产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并努力组织做好全社会的地震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近年来,通过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相关部门尤其是地震部门的扎实工作,我市的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水平提高较快,但在地震应急预案健全及修订、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监测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社会应急物资储备统计掌控、地震系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等方面,与上级要求和日益发展的应急救援社会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必须下大力迎头赶上。为此,各单位领导及每个工作人员必须认清形势、自我加压、找准不足、扎实工作、勇于创新、谋求发展,以促进我市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明确主要工作任务
地震应急救援准备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各级各行各业,需要政府统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更需要各级地震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努力组织抓好落实。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
2013年是省、市政府确定的应急预案编修年,要求务必完成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健全、修订、报备工作,这是本年度应急救援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以下简称各市区)地震部门,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省防震减灾条例为依据,学习借鉴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高标准建立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的经验做法,按照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的规定要求,协调督导本级政府管委及其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类要害部门单位、镇、办事处、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学校、幼儿园、医院、厂矿企业、宾馆、商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洗浴中心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单位编制报备统一规范的地震应急预案和预案操作手册,切实消除预案盲区。各市区地震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桌面演练和单项演练活动,并根据需要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学校等组织开展综合演练,切实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本级年度地震应急预案编修、报备任务圆满完成。
(二)完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
在2012年完成市应急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基础上,2013年重点完善市指挥中心的运行管理措施,确保操控使用熟练、系统运行良好、日常管理规范。继续督导推进市区的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文登、乳山在去年已基本建成的基础上,要继续加强操作业务学习和管理运行的完善与规范,其他市区要将指挥中心建设列为年内应急救援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年底全部建成;同时,各市区要设立中心专管人员或兼职管理机构,健全落实运行管理制度和使用预案。
(三)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
在9种队伍已普遍建立基础上,重点扩充完善地震志愿者队伍、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社区及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地震部门内部的地震现场工作队和应急救援队。要按照省地震局的指示要求积极与团市委、区委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进一步明确志愿者队伍的工作职责,完善各种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有效推进地震救援者队伍建设。要督导大型企业、社区、公司组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队伍、志愿者队伍。要对原有的各种队伍进行人员信息更新,并按规定建立规范、完整的队伍花名册,地震志愿者要有确切的个人登记档案。2013年省地震局将组织开展市、县地震部门应急救援比武竞赛活动。各市区要按省地震局规定为内部现场工作队和应急救援队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办公器材,并认真抓好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确保取得优异成绩。要继续加强各类地震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
(四)扎实推进应急疏散体系建设
2012年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取得较大突破。今年各市区要对已初步建成的避难场所实施进一步完善,要健全较为规范的标志,要健全各辖区内避难场所的统计资料档案,并督导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编修合理有效的避难场所使用预案。
(五)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物资储备和地震系统应急设备库建设
要从实际出发,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各类应急救灾物资、资金、设备、器材、粮食、食品等储备,在此基础上,收集编制本辖区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粮食等储备情况掌控档案,并编制临时征调计划方案。
建成地震系统应急设备库是2013年度应急救援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各市区要依据省局下发的市、县地震应急设备库建设标准,加大投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充实完善全市地震系统的应急设备库,保障库房硬件设施、存储设备器材及管理制度措施达到标准要求。
(六)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和预警信息机制
一是完善地震系统内部联动制度。更新下发市、市区地震部门应急联络电话表;各市区要设立昼夜值班电话,并确保畅通、随时有人接听;遇有震情及时通报到市区地震部门,保证上下联动、同时展开应急。
二是建立完善部门横向联动机制。建立与本级民政、安监、人防、应急办等部门单位的横向联动机制,制定联动实施方案,互通工作、震情灾情信息,共同应对地震灾害。
三是建立完善预警信息机制。会同本级应急办、人防办、新闻媒体等部门单位,研究制定地震预警信息方案,完善信息渠道、手段、方式;确保国务院、省政府和本级政府(管委)按法律规定及程序的地震预警信息及地震通告能快速传达到全社会民众。
(七)加强培训和演练
本着层级负责、逐级培训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人员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履行职责的素质能力。各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各级各类专兼职地震工作队伍人员实施应急救援业务技能培训,确保充分发挥作用。要协调各级各行业单位,结合实际,灵活开展模拟演练,尤其要会同教育等部门督导中小学年内完成避震逃生演练活动2次以上,地震部门内部年内要完成模拟演练活动2次以上。要继续做好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的管理运行工作,树立地震部门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
三、建立落实保障措施
新形势下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涉及的行业领域越来越宽泛、任务越来越繁重、社会需求标准越来越高、地震部门的责任压力越来越大。各级地震部门必须针对形势任务建立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工作扎实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区地震部门要明确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分管领导,确定具体管理工作人员,研究制定2013年度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实施计划,并于4月30日前以红头文形式报市地震局备案。要定期分析调度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二)强化内部业务学习和管理
各单位要针对实际,研究制定应急救援业务学习计划,尽快消除个别单位、个别人员还不清楚应急救援工作包括哪些业务内容的被动现象,自觉坚持岗位学习,积极参加上级业务培训、竞赛,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强化落实内部管理措施,严格应急值班制度,保障工作紧张有序,确保应急不误时、不误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四大战略”,按照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统筹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和灾害过程各个阶段,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强化社会管理,拓展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与能力建设,努力依靠健全法制、依靠科技创新、依靠全社会力量,着力推进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建设,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减灾。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防灾减灾的根本,以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工作重点,全面提高防灾减灾科学理论与技术支撑水平,规范有序地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从战略高度统筹规划防灾减灾工作,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着力解决防灾减灾领域的突出问题。合理安排重点防御工程建设,实现综合减灾的目标。
——预防为主,协同推进。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灾害风险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坚持防灾、减灾和救灾相结合,协同推进灾害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
——依法防灾,科学应对。健全并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科学,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合理制定灾害防御方案,科学组织灾害防御工作。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以行政区域分级的灾害防御管理责任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重视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努力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
二、总体目标
经过五年努力,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着力减轻各类灾害风险,明显降低因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切实加大对防灾减灾的投入力度。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加强,城乡基层灾害设防水平、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高,全民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普及,防灾减灾技能和意识明显增强,灾害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明显降低,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得到有效维护。
——提高能力。各县(市、区)建立减灾委员会。健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完善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减灾救灾装备和避灾安置场所、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效、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灾后恢复重建的基础设施和民房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水平。广泛开展宣传,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创建一批国家、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快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培训城乡灾害信息员5200名。
——加强预警。到2015年基本建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齐备、覆盖全市的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动植物病疫监测预警系统,核辐射安全预警系统,灾害监测预警、预测预报、灾害信息与传播能力进一步增强,灾害监测覆盖到乡镇,灾害风险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降低风险。到2015年全市经济社会灾后可恢复性位居全省中上水平。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优先事项,在土地利用、自然资源使用、能源供应、城乡建设、适应气候变化、扶贫等相关规划中要体现防灾减灾的要求。保险在灾害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显著增强,自然灾害保险赔款占自然灾害损失的比例明显提高。
——减少损失。到2015年全市80%的海塘、江塘(堤)、水库、山塘等水利工程防护能力达到国家标准,需要避让搬迁和治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避让或治理。全市各类灾害年均百万人口死亡数低于15人,力争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低于1.5%。灾害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进一步降低。
——增加投入。建立稳定和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投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水平。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科普宣传教育的经费投入。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
1.气象灾害综合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根据市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需求,增加监测站网密度,优化地面自动气象监测,强化雷达和应急移动气象监测,加强近海海洋气象灾害、农业农村气象灾害、城市气象灾害和人居环境气象监测,发展交通、能源等专业气象灾害监测。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形成相关部门气象灾害监测数据汇交共享平台。加强多源数据融合分析,建立网格化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分析和风险评价,建立及时、准确、权威、畅通、有效的灾害立体监测预警服务体系。
2.防汛防台抗旱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覆盖范围,优化监测站网布局,着力增强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行政区界和地下水的水文测报能力,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建设覆盖全市的防汛防台抗旱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健全水利、气象、水文、海洋、海事、国土、环保、建设、卫生等部门密切协作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环境安全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3.海洋灾害综合观测预警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国家、省已建、在建、拟建的海洋观测设施,以海洋产业集聚区、海防薄弱区、海洋灾害频发区为重点,构建我市的海洋灾害综合观测网。形成以市级监测预报机构为主,县级海洋站为辅的海洋预报体系。加快全市海洋灾害信息服务网建设,海洋灾害信息服务覆盖沿海市县,包括主要乡镇和社区,滨海旅游区、港口、海洋工程、标准渔港和其他涉海企、事业单位。
4.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对全市23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全部纳入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和群专结合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加快推进仙居县安岭乡徐村滑坡市级监测示范工程建设,推动专业监测进程。继续加大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远程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力度,实时掌握动态变化信息,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短时临近应急联动机制。
5.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优化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布局,积极推进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地震速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升地震前兆信息捕捉的有效性。推进大型水库、核电站等重大建设工程专用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在综合利用现有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成果基础上,建设以地震应急决策反应数据库、灾情现场获取与上报、视频会议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立健全地震台网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二)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
6.河流治理和海塘配套加固。以“强塘固房”工程为抓手,加强椒江流域主要堤防加固建设,提升流域的防洪排涝能力。推进中小河流、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小流域和山洪沟治理,优先对洪涝易发、人口集中、经济集聚、农田连片的河段进行堤岸加固和清淤疏浚,完成中小河流治理143.44公里。加固已建标准海塘,提高低标准海塘的防御标准,完善沿塘配套建筑物,巩固完善和提高海塘防御风暴潮的能力。完成海塘加固100公里。
7.病险水库水闸山塘除险加固和区域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深入实施病险水库、水闸和山塘除险加固,加强水库安全动态监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70座。加快大中型、重点小型水闸除险加固和安全隐患严重的危险山塘整治。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扩大工程保护范围,提高城市、产业集聚区及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能力。加快沿海易受台风灾害影响地区的危旧房改造加固或搬迁,基本消除危房结构安全隐患。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8.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特点和降水趋势预报,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重点做好隐患排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避险预案和群测群防责任,一旦出现险情灾情,按地质灾害应急行动方案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撤离危险区人员,并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措施,避免群死群伤,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9.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开展县(市、区)农村山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和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乡镇和人口集聚区、规划区开展1:10000地质灾害调查和勘查。启动地质灾害重点县(市、区)农村山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
10.地质灾害隐患勘查治理与避让搬迁。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威胁农村居民点的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通过加强勘查治理、有序组织避让搬迁等途径妥善解决。对当年发生地质灾害点,要及时进行应急排险处置,消除险情;不能消除的,进行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到期末,全市需要避让搬迁和治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避让或治理。继续做好地面沉降防治,以温黄平原地面沉降减缓率为考核重点,进一步完善我市地面沉降监测网络。
(四)加强生态系统预警监测
1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提高防灾减灾成效;加强监测预报,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加强检疫管理,提升检疫执法水平;加强防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防治水平。进一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创新防治机制,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重点建设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三大体系以及公共防治服务、重要生态区域的防控基础设施,形成完善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8‰以下。
12.动植物疫情疫病监测。加强动植物病疫监测预警和控制体系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重大生物灾害防控体系。建立和完善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防疫监督以及基础设施保障系统,加强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提高对口蹄疫、禽流感、红火蚁、香蕉穿孔线虫等重大疫情疫病的预警预报、快速处置能力。在对外开放口岸建立标准熏蒸处理库,确保外来疫情疫病得到有效处理,防止境外动植物疫情疫病侵入和蔓延。
(五)强化核与辐射安全保障
13.核应急与有害气体泄漏应急气象保障系统建设。加强核应急气象保障能力建设,开发核污染、有害气体泄露等气象应急响应模式系统,建立应急区域精细化风、温、湿以及降水等气象要素场的诊断模型、短时短期预报模型和核应急气象评价模型,建立核电基地特定应急区域基础气象信息数据库,完善核应急气象保障业务平台。
14.加强核与辐射污染源的监测管理和防治。推进核与辐射项目审批的能力建设,修改完善《市突发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举办辐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验证相关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辐射环境管理和放射源监控,完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分级监管,配合国家加强对伴生矿开采的辐射环境保护,加强对重点辐射监管企业的监管,抓好重点核监管企业和场所历史遗留问题,防止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
15.强化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加强对突发核与辐射事件的前瞻性研究,增强相关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对核与辐射突发事件监测、处置能力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口岸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在对外开放口岸(包括海港、空港、内陆口岸、国际邮件处理中心等)配置足够的核与辐射检测设备,充实核与辐射专业技术人员。
(六)加强灾害快速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6.灾害应急预案建设。进一步修订市、县、乡镇、村四级预案体系,重点是乡镇、村(社区)级预案,完善预案的系统性,注重预案的操作性,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实现预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加强救灾应急预案演练,建立救灾应急预案评估机制,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重点是乡镇、村(社区)级预案演练,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规范预案应急工作流程,提高基层救灾应急响应能力。
17.提升灾害救援救助能力。加强救灾应急队伍和减灾救灾技术装备建设,结合救灾业务特点,培育和发展“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将公安消防队伍建成各级政府的综合救灾队伍,加强武警部队、医疗卫生救援队、矿山救援队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纳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充分发挥人民、武警官兵、公安民警、民兵预备役、红十字会和社会志愿者等在灾害救援救助中的作用。
18.提高基层防灾能力。加强基层灾害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灾害防范意识和预警预报、组织协调和应急避险等能力。健全灾前应急准备、临灾应急防范和灾后应急救援等行动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处置与救援系统,做到信息畅通、协调及时有效。巩固基层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成果,进一步落实重要堤防、病险水库、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巡查预警制度,建立健全基层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
19.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继续推进城乡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制定规范化管理制度,确保避灾安置场所安全。全市基本实现县级有1所避灾安置中心,各乡镇、多灾易灾城乡社区有1所避灾安置所,实现总数500所,可容纳灾民30万人的目标,全市形成集减灾、避灾、物资仓储等功能于一体的避灾安置场所网络。
20.救灾物资仓储建设。加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编制规划,加大投入,优化布局,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改扩建,丰富物资储备种类,全市基本形成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救灾物资仓储体系。重点推进多灾易灾地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全市实现每个县(市、区)1个救灾仓库的目标。探索完善救灾仓储管理手段,实现市、县二级救灾仓储网格化管理。
21.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落实经费和措施,分期分批开展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切实提高灾害信息员的职业技能和业务素养,保障灾情报送准确及时。2013年前基本完成全市5200余名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和鉴定任务。
22.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围绕国家“防灾减灾日”、“防汛防台日”等活动,建立防灾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创新减灾宣传方式,加强减灾教育基地建设,使防灾减灾宣传制度化、经常化,不断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加快城乡“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重视城乡社区减灾工作,从城乡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编制、避灾安置场点设置、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做起,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减灾基础建设,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社区减灾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成立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名单附后),充分发挥减灾委员会的综合协调职能,建立各级政府减灾委员会的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防灾减灾政策研究,完善防灾减灾的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决策和运行机制,完善绩效评估、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综合联动、协同配合、科学高效、覆盖全面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灾害应急救助协同联动机制、救灾征用补偿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综合防灾减灾体制和机制。
(二)完善法规体系
推进防灾减灾法规体系建设,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符合我市实际的防灾减灾有关法规、规章,将防灾减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完善各类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借鉴发达国家防灾减灾管理经验,推进我市防灾减灾管理工作走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轨道,保障防灾减灾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加强执法检查,落实责任,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促进工作深入开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增加各级政府对防灾减灾资金的投入,使防灾减灾的投入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增长,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完善防灾减灾项目建设经费分级投入机制,加强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救灾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地质灾害集中地区、连片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支持力度。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体系。研究建立财政支持的自然灾害风险分散机制,探索通过多元化机制实现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经济补偿与损失转移分担。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建立稳定、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
(四)健全考核考评体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及时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地要进一步强化防灾减灾综合决策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指标明确、评价科学的综合考核考评机制,将防灾减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生态建设考核体系。
(五)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性开发防灾减灾人才资源,扩充队伍总量,优化队伍结构,完善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形成以防灾减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灾减灾社会工作站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加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力度。
(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防灾减灾的支撑作用,提高我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加强灾害成灾规律、成灾条件、灾害预警、风险评估、防御对策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研究。加快防灾减灾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使科学技术更直接地服务于防灾减灾。通过在关键技术领域的不断技术创新,大力提升灾害预警能力。
一、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规范值班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信息编报、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重大节庆、会议活动和敏感时期等非常态下的应急值守工作机制,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县应急办将对各镇、各单位的应急值守工作实施不定期抽查,对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二)强化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各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网络,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加强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时限、要素等要求,积极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续报、终报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谎报、不瞒报。重点加强对公共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分析研判突发事件信息,明确事件危害程度、发展态势、处置情况及请求协调事项,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镇和县招商、、安监、公安等部门每日下午5点前将重要社情上报县应急办。
二、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一)落实预警预测制度。认真抓好各类风险隐患的监控和处置工作,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对水平。有关部门要开展综合、专项突发事件预警预测工作,落实建筑施工、危化品生产运输等重点单位,易发生山体滑坡、病险水库等重点区域,宾馆、超市、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以及防汛、防火等重点时期的隐患排查责任,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细化防范应对措施。
(二)落实协调联动制度。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加大对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避免和减轻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分析评估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事件处置情况,不断积累经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各镇要在2013年1月5日前完成辖区内突发事件总体分析评估报告并报送县应急办。县民政、安监、卫生、公安分别牵头相关部门,对全县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评估报告报送县应急办。
三、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完善预案体系。认真编修应急预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预案编修工作要明确职责,任务到人,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部门要求,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战性。对已建立的预案,要认真进行梳理,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修订和完善;对尚未建立的预案,要抓紧编制,填补应急预案的盲点、空白点。
(二)加强预案演练。各镇、各部门要根据管理职责、产业特点和重大活动的需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重点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震减灾、安全生产事故、抗洪抢险、消防、大型活动等方面开展实战演练,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安全疏散和避险救助能力。
四、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一)健全工作网络。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内部联动机制,明确工作机构和责任人,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为应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各镇、各部门要加强所属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充实人员、明确职责、完善制度,按照“进镇、进社区(村)、进学校、进企业”,“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应急队伍、有应急设施、有科普宣教”,“四进五有”的要求,抓好基层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应急管理示范点经验,带动基层应急管理上水平。
五、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一)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结合我县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强化队伍训练,不断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应急救援队伍名单报县应急办备案。
(二)抓好应急管理专家组建设。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落实好各类应急管理专家的聘任工作。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组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中的指导作用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咨询作用,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应急管理专家组名单报县应急办备案。
(三)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各镇、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应急资源普查,了解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摸清各类应急保障资源,保证应急物资储备。县应急办要针对重点物资和救援装备储备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六、做好应急宣传教育培训
20__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办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促经济发展和保安全稳定相结合,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按照“以人为本、健全机制,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管理,快速应对、协同配合”的方针,围绕省政府20__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不断加强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初步形成,应急管理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基层组织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高,有效防范和处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和消除了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和影响,确保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工作得到加强
(一)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将其列为一项专门议题,对全市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重新调整了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及军分区主要领导任副主任,县(市)、市直4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应急管理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大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力度。成立了市防汛抗旱、重大动物疫情、公共卫生、森林防火、食品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全面推进各项应急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各县也相应建立组织机构,完善了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体系,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预防为主、应对有力,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工作局面。市政府定期研究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问题,做到了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有效掌握了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同时,严格实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初步形成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住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本着“未雨绸缪、平战结合”的原则,按照“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和“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一岗多职”的要求,以公安、部队、武警等骨干队伍为主体,以基层民兵、企业、社区综合应急队伍为基础,整合现有专业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强化
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形成了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地区实际的应急救援队伍格局。20__年,各县分别成立了民兵应急营,所有的乡镇基本都成立了民兵应急分队,采用集中时间,统一管理,封闭训练的方式,开展各类应急处突训练和演练。同时,注重专群结合,建立起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畜牧疫情、公共卫生、消防灭火、煤矿、电力、通信等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预防为主,多方协作,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建立健全防范机制,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预防措施、运行机制、处置程序和善后处置,规范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相互衔接、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体系,各级各类预案基本覆盖了全市常见的突发公共事件。整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基本实现了统分结合,自成体系,为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增强全社会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做到了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基础工作与实战演练相结合,变过去的事后、抢救性的被动应对为事前、预防性的主动控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20__年我市共专项应急预案18个,部门预案25个,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39个,预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坚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本着“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认真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 工作,建立健全了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明确了各方职责,确保了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高效运转、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分工配合,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为不断完善联动机制,提高妥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真正达到了落实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的目的,20__年我市开展了地震、治安防暴、消防、旅游、公共卫生、煤矿、非煤矿山等共250余次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公共保障机制,提高全社会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坚持认真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事前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了日常管理之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应急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全年共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人员17人,公务员应急管理知识培训5000余人。进一步规范应急值班和信息处理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规范信息报告和处理程序。同时,加强预测预警系统建设,逐步建立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严格落实应急信息报告特别是重大紧急信息必报制度。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认真总结分析本区域、本行业发生过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从中查找易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建立危险源数据库,逐步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拟订调用方案。做到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力争把灾害与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把各种资源充分调动起来,投入到危机应对和防范工作当中。
(四)加强基层,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应急工作薄弱环节。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基层应急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 20__年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本着加强基层、夯实基础的原则,结合我市开展的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针对农村基础设施薄弱,人口居住分散,防灾意识差,自救、互救能力弱等特点,周密组织,积极落实,紧紧把握“抓源头、抓苗头、抓早抓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一根本,着力抓好基层应急组织体系、预案体系和基层应急队伍等方面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应急管理新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有效提高了基层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到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解决在基层”。其它各各行业、领域也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强化应急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扩大应急救援体系的覆盖面。同时,加强重要部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各类高危企业按照“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处置有机制、善后有措施”的要求,强化了应急协调、联动救援工作。
(五)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形成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确保万无一失”的要求,发扬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的优良传统,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大对应急预案和应急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向各族群众广泛宣传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市多年来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卓有成效的工作,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提高了群众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和自救能力。全年免费向群众发放防灾救灾手册和宣传单10余万份,并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真正把应急自救的实用技能交给群众,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整体素质。在大部分中小学校开设了公共安全课程,有针对性地宣传应急救援的必备知识,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强化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遇险自救能力。
20__年,我市始终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工作中,我们认为:一是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这是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二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这是统领应急管理工作全局的指导思想;三是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责任意识,这是彰显应急管理工作人性化的重要体现。四是必须认真研究工作规律,这是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根本要求;五是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是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创新的关键要素;六是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这是实现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经常化的制度保证;七是必须紧紧依靠社会各个方面,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这是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群众基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工作的意见》(〔〕3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工作的意见》(政办〔〕1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气象监测预警信息工作,有效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拓宽预警信息传播渠道,着力健全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提高趋利避害水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靠法制、创新科技,统一、分级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重在基层”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警信息时效性和扩大覆盖面为重点,有效落实各级政府和各行各业防灾减灾责任,努力做到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传播快捷、应对高效,最大程度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受益面。
(三)工作目标。加快构建我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接收快捷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实现灾害监测、短时临近预警和中短期预报的有序衔接。力争到2015年,使我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平均提前15—30分钟以上发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体系,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预警信息时效性,基本消除预警信息“盲区”。
(四)职责分工。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工作是地方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市、县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负责本预报服务责任区内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制作,根据政府授权按预警级别分级;各级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迅速播发主管部门的预警信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研判预警信息对本地、本行业的影响,科学安排部署防灾减灾工作。
二、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五)建设气象灾害立体观测网络。加强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防御工程建设,建成气象灾害立体观测网,实现对重点区域气象灾害的全天候、高时空分辨率、高精度连续监测。加快推进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中心建设。更新完善我市新型现代化气象探测设施,建设新一代天气雷达、风廓线雷达、雷电自动监测仪、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等。增加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密度,在全市各乡(镇)至少建设1部多要素自动气象站,重点加强山洪地质灾害和中小河流域灾害监测预警,加密布设自动雨量站,站点平均间距缩短到5公里。强化全市粮食生产核心区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每个县(市)布设3—5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1个生态系统监测站、1—2套便携式自动土壤水分监测仪等。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电力、林业、旅游等部门与气象部门按照“共建共管、代建共享”的原则,加快推进交通和通信干线、输电线路、水利工程、林区、旅游区等的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建设,尽快构建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市、县各建设1套移动应急观测系统和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建成市、县高性能数据处理系统和海量存储系统,实现气象监测预警信息的快速收集、实时处理和及时共享。
(六)构建综合监测预警服务平台。围绕全市粮食生产核心区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需求,针对城区、乡村、西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中小河流域、水库库区等重点区域,建立精细化预报预警服务平台,提高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的预报精度。加强气象卫星、新一代天气雷达、区域气象监测站网等资料的接收应用,开发市、县短时临近监测预警系统,完善信息平台,实现对突发灾害性天气和局地灾害天气的实况监测和实时预警。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和手段,加强大田苗情、墒情和森林火点监测,及时农用天气预报和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构建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综合临近报警系统,实现对人口密集区、山区等区域的灾害联合监测,及早发现山洪、滑坡及泥石流等险情。
(七)增强基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全市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范畴,并列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全面查清本区域内发生的气象灾害种类、次数、强度和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开展基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建设以社区、乡村为单元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筑物等抵御气象灾害能力普查;加强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建设,绘制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编制市、县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立健全雷击风险评估制度,在城乡规划编制和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重大工程项目、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建设前,严格按规定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影响。
三、加强预警信息与传播渠道建设
(八)推进预警信息系统建设。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建设为契机,在我市建设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平台,加快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系统建设,实现包括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多手段快速。推进中国气象频道在我市落地和本地化节目插播工作,完善预警信息传播功能,即时播发公共应急预警信息,推广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知识。
(九)完善预警信息快速传播机制。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和移动、联通、电信等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建立气象预警信息插播机制和快速通道,明确预警信息接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科学、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刊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努力提高预警信息时效和公众覆盖率。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根据应急需要,及时对手机短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接到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在15分钟内插播;电视台插播时,应在屏幕上悬挂相应等级的预警信号图标。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接到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在15分钟内向灾害预警区域内的手机用户免费快速全网发送。对暴雨、暴雪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和局地暴雨、雷雨大风、冰雹等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要减少审批环节,建立无障碍“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
(十)加快基层预警信息接收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基层企事业单位要利用现有预警信息传播资源,加快预警信息接收及传播设施建设。各县(市、区)要在乡村、山区、学校、社区、车站、旅游景点、工矿企业等偏远地区、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建设电子显示屏,利用电子显示屏气象灾害等预警信息;加强农村偏远地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多种方式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影响群众。
四、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防灾应对
(十一)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组织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管理办法,规范程序,细化流程,建立统一、高效、权威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平台。各级突发事件信息组织要加强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根据授权及时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公众主动应对防范,形成全社会共同预防的有利氛围。市、县通信管理部门和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与同级气象主管机构密切配合,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制度,定期检查督促落实情况。
(十二)加强基层预警信息传递机制建设。市、县政府要进一步发展完善现有气象信息员队伍,健全基层气象信息员传递预警信息工作机制。县级政府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指定专人作为兼职气象信息员,并将学校、医院、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单位负责人以及乡村种养大户发展成为气象信息员,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形成县—乡—村—户直通的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各级政府要加强气象信息员的动态管理,并为气象信息员配备必要的装备,进行必要的培训,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
(十三)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气象与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农业、林业、卫生、安全监管、旅游、地震、电力、通信管理等部门及军队有关单位和武警部队要建立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建立军地网络专线,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的互联互通。市、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报当地驻军有关单位和武警部队,共同做好应对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指挥和监督作用,定期召开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会议,沟通预警联动情况,协调解决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十四)组织做好防灾避险工作。预警信息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队伍、装备、资金、物资等应急准备,加强交通、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监控和水利工程调度等,并组织对高风险部位进行巡查巡检,根据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受威胁群众转移疏散、救助安置等工作。灾害影响区内的社区、乡村和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居民群众和本单位职工做好先期防范和灾害应对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督促落实部门职责,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工程、科技、经济等手段,大力推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工作。认真落实气象灾害防范应对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预警信息、传播及各相关部门应急联动情况专项检查,做好预警信息、传播、应用效果的评估工作。
(十六)加大资金投入。市、县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保证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及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建立财政支持的灾害风险保险体系,探索发挥金融、保险在支持气象灾害预警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各县(市、区)要把气象灾害预警工作作为气象灾害防御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支持相关工程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