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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价值中立说
关于科学的价值中立的观点,在西方哲学思想中在较长时期内影响了占主导地位的科学观和认识论。一般认为马克斯•韦伯引入了现代的事实—价值两分的观点。他在《社会学与经济学中“价值中立”的意义》这一经典论文论述了两方面的观点[1]。第一点他吸取了休谟的思想,认为在规范与描述之间、在断言某物实际上是什么与理想上应当是什么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我们加于事物的价值不属于这些事物的真理性,科学关心的是描述实际发生了什么,并且解释为什么。自然,科学能够而且必须注意个人和团体在事实上怎样做出评价,但他们却不能从根本上真实地记录这个或那个事物是内在地有价值的,因而是在范畴上应当被评价的。韦伯的第二个论点是有规定性的。他从不认为价值是无足轻重的,也从不宣称每个人,特别是社会科学家应当总是避免价值判断。与此相反,他坚持提出指认与评价的区别,二者不容混淆。一个人在表达价值判断时,不应当自称这种判断是得到科学地确认的;因为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当社会科学家推崇某种行动时,他们应当尽力地说明自己所说内容中哪些是科学的发现,哪些是具有很不同地位的政策建议。这是知识分子的真诚品质与尊重真理的原则所必然要求的。
20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一般都竭力提倡科学与价值、描述与规范、实然与应然判断的严格区别,要求社会科学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亨普尔指出,有关科学的价值中立问题,可以说是围绕着两个不同的方面而展开,这就是:(1)科学家的实际研究行为,和(2)批判评价和论证科学断言和程序的方法论标准。在科学家的实际行为层次上,价值评价作为科学研究的一个诱导因素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道德的准则、审慎的思考和个性等等显然会影响科学家对所研究领域、问题和所采取的方法的选择。社会和政治价值有可能削弱研究某些特殊问题领域的努力,也可能鼓励人们赞同某些并无可靠根据的理论。当然,作为一种规律,科学研究中决定采取或放弃一个特定的假设或理论,将强烈地受到认知价值或准则的影响,这反映在他们坚持某种方法论程序的标准上。[2]
正是在构成研究行为的重要的诱导因素这个问题上,价值评价与科学研究相关联。因此,必须在心理学、社会学和科学史解释科学研究行为时考虑价值评价的作用。然而,这种科学解释在谈到科学家受价值影响的时候,并不涉及任何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它在解释科学家接受或放弃一个理论时,并不论证这个理论的合理性,或表明这是个不合理的科学程序。而合理性问题要求的是在可以获得的证据和其他系统的根据的基础上对理论进行批判的评价。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传统的科学观,特别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主张科学理论与证据关系有明确的客观标准,并认为这种标准可用证据与理论之间的肯定或否定的的逻辑关系来表示,由此而为科学的客观性与价值中立说提供了依据。按此观点,恰当的科学研究及其结果是独立于研究者个人的成见、信念或态度的,因而可以把某些程序看作违反了科学规范,并可以用对科学以外的价值观的过度依赖来解释研究者违背恰当的科学行为的动机。
与上述科学哲学观点相类似,现代知识社会学(或科学社会学)的鼻祖卡尔•曼海姆也把自然的与文化的区别了开来,把数学、自然科学与宗教、道德、实践领域等其他方面明确区分开来。“可以说,形式知识在本质上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其内容并不受个别的主体及其历史社会条件的影响。但在另一方面,显然存在着范围广泛的主体事务,它只能由某些主体、或在某些历史时期被接受,而且从个人的社会目的来看,这也是显而易见的。”[3]他认为,自然科学具有可重复性,而宗教道德等文化的领域则具有不可比的特征。所以他断言,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非真理的。一般来说,意识形态的特征是对其范围广泛的对象进行高度明确的阐述,对其追随者有权威的明确的命令性。与其他类型的信仰相比,意识形态更加系统化,围绕一个或数个突出的价值观而整合。它往往抵制信念的变革,它的接受或推行还往往伴随着鼓动性的宣传。谁接受它,谁就要完全服从它,谁的行为就必须完全渗透着意识形态。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产生于特定的文化中,因此它不可能与该文化的重要因素完全分开。意识形态故意掩盖人们的动机与利益,这就迫使利益与对抗着的人们相互欺骗,并用貌似普遍化的方式掩盖狭隘的局部目的和利益。意识形态不会把系统地追求真理当作自己的一项义务,因而采取取教条主义的认识态度,不愿接受新经验和真理。作为一种文化的产物,意识形态对社会科学的影响尤其明显。
曼海姆坚持认为,凡政治的或是涉及世界观的一切知识,不可避免地都是有党性的。他因此而暗含的论点是,像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均无法摆脱意识形态和党性的束缚,所以他也承认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有不同的思想。这些观点引起了美国实用主义者胡克的争论。胡克在肯定了曼海姆的开创性工作以后指出,困难在于,曼海姆承认,表现阶级立场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导致在科学意义上被认为“真”的那些关于事物性质的理论和发现,因此,问题就转移到这些“真理”是否取决于导致探索和发现这些真理的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这一点上。“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既然随着历史时期而改变,曼海姆认为这问题就成为一个知识社会学的问题。……现在假定科学的处理方法和客观性是同一的,使曼海姆感到头痛的问题是:任何一种的科学知识是怎样成为可能的?曼海姆在他的书中,不同的一页就有不同的答案,而使读者对于他真正相信什么完全感到茫然。”[4]实用主义作为一种独特形态的科学主义思想,对此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胡克实际认为,即使存在阶级或党派观点的相对性,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仍然存在超越主观价值的客观性基础,比如根据经验基础所作的证实或证伪的判定。这是我们过去在认识实用主义时所忽视了一个重要论点。
因此,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观点,反映了西方一些思想家在科学发展以后对其根本任务的一种认识论的反思。在科学知识系统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以后,有必要主动排除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干扰,以相对纯化的方式对待其研究,以便适应客观性的要求。
对绝对价值中立说的批评
韦伯和逻辑实证主义者关于科学价值中立说的观点,在近数十年受到了西方哲学家主要是历史主义者和科学实在论者的批评或挑战。库恩以来的历史主义学派深刻地批判了科学的积累发展观,论证了科学理论的根本转变不简单地只是对关于事实的增长了的知识作出的理性反映。而科学不同学派之间的转换更像是信仰的转变,没有太多的合理性基础可言。劳丹则提出了一种关于科学家理的适中的观点,指出理性的行动者持有各种目的和关于世界的预设信念,为了合理地接受一个信念,他必须能够限定与自己的目标和信念有关的推理范围。劳丹试图把科学合理性的一般要求与价值论、方法论和事实层次的共识统一起来。
科学实在论者普特南对事实与价值关系的看法具有某些独特的意义。他公然声称自己要为一种几乎被了的观点恢复名誉,这种观点认为事实与价值的区分无论如何也是模糊不清、无法实现的。因为事实陈述本身,以及人们据以决定什么是事实和什么不是事实的科学探究实践活动,都预设了价值。普特南指出,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传统观点是建立在科学的工具的成功和多数人的一致意见基础上的。怀疑价值判断具有认识功能的一个理由是,它们不能用“科学方法证实”,而且在福柯所讨论的伦理学观点中还强调调,在伦理问题上,人们不可能取得普遍一致或大多数人一致的意见。许多人相信科学理论的正确性可以作出使大家满意的论证。但在事实上,对于任意选取的一个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人们不可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赞同。许多人对于科学和很多理论都是可悲地无知,至于科学的工具的成功,由于科学的意义决非仅限于它的实际应用性,故不能由此而推出科学的合理性。所以,用工具的成功与多数主义来证明科学真理的合理性和价值真理的非合理性,这是站不住脚的。[5]
普特南强调,至少有些价值必定是客观的。精确科学的理性上的可接受性取决于像“融贯性”和“实用的简单性”之类认识上的优点,因此,至少有些价值词项不仅仅代表使用这些词项的人的情感,而且代表了它们适用的那些事物的属性。如果这些词项不代表理论的性质,而仅仅代表有关人对理论所持有的“态度”,那么像“正当的”、“充分确证的”、“最有效的解释”等等,必定也完全是主观的。因为理性上可接受性不可能比它所依赖的参项更为客观。因此,至少这些价值词项具有某种客观的用法,即某种客观的正当性条件。同样,对于伦理学判断的主观方面也不能强调过分了。如果说,在科学领域坚持科学是一项客观的事业,并不等于认为每一个科学问题都有一个确定性的答案,某些科学问题也许有一些客观的、不确定的答案,那么,在伦理学领域,某些价值见解是确真的,某些是确假的。“总而言之,某些价值见解(以及某些意识形态)肯定是错误的,某些见解肯定不如其他见解,在这个意义上坚持伦理学探究是客观的,同坚持根本没有任何不确定性的情况这种愚见,是两码事。”[6]
由此可见,普特南在科学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上,竭力从两方面来阐述二者之间的融合、统一与制约。一方面,他不同意证实主义和旧实在论把事实与价值截然分开的观点,而坚持科学对客观真理的追求与融贯性、正当性、实用简单性和完美性等价值要求的统一,科学的客观性与多元性要求的统一。另一方面,从伦理价值的角度来看,普特南又不同意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价值观,而认为至少有些伦理价值是有客观标准或依据的。就认识而言,对于概念构架的任一选择,都是以价值为先决条件的,在选择一个描述日常人际关系和社会事实的构架时,在众多的因素中首先会涉及到人们的道德价值。因此,真理理论以合理性理论为先决条件,而合理性理论又以我们关于善的理论为先决条件。
普特南试图把事实与价值、真理与价值有机地、内在地统一起来,既不放弃实在论的客观真理论的基本前提,又不接受事实一价值两分的传统观点。其观点属于一种形式的价值真理论,是对那种离开人的能动的认识过程,而仅仅在本体论上强调真理是对实在或事实的纯客观描述的传统实在论的批评。它告诉人们,追求直理的科学不是与人的价值无涉的中性活动。
那么,是否可以像相对主义者所断言的那样,由此而彻底否定事实与价值、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区别呢?显然也不能。正如普特南所断言的,每一个事实都有价值负载,每个价值又都负载着某个事实。这后一命题说明,没有客观性依据的价值不能算作真正的价值。因此,这里的价值又与传统的事实价值两分观点所说的价值已不完全是一回事,因为后者主要指的是主观价值。可见对价值的不同解释预设了不同的结论。而从根本上说,价值具有主观与客观两重属性,纯粹的主观价值显然无法与客观性或科学性相统一。这里便存在不同层次的价值问题,客观性与价值只能在科学发展的高层次上统一起来。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
前面论述了当代西方哲学有关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一些基本观点,这些观点为我们合理解决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提供了借鉴。
就本来意义而言,社会科学是以社会为对象的系统的知识探究,因此它在实质上与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有所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基本立场、态度和方法上。从基本立场来看,社会科学以追求关于社会的事实知识或确切知识为基本任务,因而一般不预设立场。真正的社会科学是真诚而无畏的,无须迎合某些特定的个人或社会集团的口味,因而所采取的态度是合理的怀疑。研究无,一切似乎已成定论或天经地义的东西或结论,都可能成为社会科学家的怀疑对象。即使有可能在研究的过程中否定自己的先前结论或成见,也在所不惜,真正的社会科学家是“无我的”,不怕否定自己。因此,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是社会科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方法论上,社会科学多用归纳法、统计法等科学方法,以便从具体的社会现象中得出规律性的东西。尽管归纳法是不可靠的方法,但为了探究事实,社会科学家仍然频繁地使用,包括统计法等科学的归纳方法。
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追随者则与此不同。他们固执地追求信仰,从抽象的观念、原则、口号出发,竭力为某些特定社会集团的利益服务,因而他们采取的是教条主义的顽固态度,对既成的传统和信念不敢怀疑或质疑。其方法大多为演绎法,即从抽象的大前提出发,推演出脱离现实的结论,所以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尽管也打着科学的旗号,但其论证方式却十分繁琐,追求华丽的词句或动听的口号,实质则空洞无物,思维也不讲究逻辑,经常出尔反尔。归纳法和统计方法在意识形态那里只具有纯粹工具的意义,事实成了任人打扮的女孩子。
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还存在一定的区别,前者指的是像政治学、经济学、人类学等与自然科学更为接近的学科,可以采用经验研究和统计学等手段,后者指的是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学等更具有文化特点和包含更多价值判断的学科,往往与特定文化的价值观分不开。然而,当代的一个发展趋势是日益要求人文学科也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即采用更多的科学方法和论证方式。比如,伦理学曾被认为只是关于规范价值的学问,但是,20世纪的科学主义者提出了伦理学不能与现实生活相脱离的任务,伦理价值前提应从实际生活的伦理中得出。因此,人文学科如仍停留在传统的相对价值的水平,永远自说自话,无法像科学那样可作广泛而重复的比较和讨论,那显然是一种落伍的表现。
将人文和社会科学只当作特定社会集团的学问,是其利益的集中表现,甚至提出所谓民族特色的科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等,这实际上是将这些学科降至不具普遍意义的私学的水平,与占星术、风水术没有多少区别了。一门学科只有在成为可跨文化共同研究、讨论和验证的学问时,才能成为公认的科学。社会科学也许因为研究对象的文化特色而加入了某些价值因素的考虑,从而有可能影响研究者对具体社会问题的看法,但每门科学都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的公理、原则、范畴或概念,以及公认的研究和验证方法,包括共同的逻辑工具。比如政治学中的国家、政体、民主制、权利等概念及相关学说,用于民意调查的统计方法和一般数学及逻辑方法,便属于这种共同基础性的东西。
当然,如前所述,纯粹的绝对的价值中立在科学研究中也只是一种难以实现的理想,类似于乌托邦,而且正如普特南所说,从更高的境界来看,脱离客观性的价值只是主观价值,并不具有真正的价值意义。然而,这仍然不能说明科学研究丝毫不需要警惕主观价值的束缚或影响,妨碍认识客观性的实现。而且,人的认识与科学发展的高低阶段之分,在时间上也有侧重点先后的区别。可以说,只有在较低层次上解决了事实与价值相对区分的问题之后,才能实现较高层次上统一的任务。
由此来看我国当前的社会科学研究,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处于较低层次的主客不分、科学与意识形态混淆的状况。举例来说,伦理学几乎还没有脱离规范伦理的阶段,对于当前人们实际上如何处理或对待人伦关系,较少作实事求是的描述性研究,一般仍停留在从抽象规范向下推演的水平。诚然,规范伦理是伦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作为科学的伦理学还要从事认定事实的工作,这就需要进行某种程度上价值中立的研究,避免把伦理的“应当”误作“是”。在传统伦理的研究上更存在事实与规范不分的情况,例如有人把写在经典中的规范伦理与中国社会实际处理人伦关系的事实混为一谈,几乎不指出两者间的区别;更有人将战后日本等东亚社会的成功归结为孔孟之道,对于这些国家在长期传统中形成的带有自身特点的伦理道德作如此轻率的概括,更显出概括者社会科学研究常识的欠缺。
至于像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社会科学,也程度不等地存在着事实与价值混淆、应然判断与实然判断不分的情况。一些人不懂政策宣传与事实认定之间的区别,硬是把“应当”当作“是”,不懂得意识形态与科学并不是一回事。立场相对中立的问调查和事实报告,特别是在涉及政治、性等敏感问题上,做得还相当不够。有时候则以感情代替法律判断。例如,某个新兴小城市近年在吸引外资和城市建设及环境卫生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但其干部在工作作风上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长期要求机关干部普遍加班加点,休息时间极少,在维护城市卫生时采取了一些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严厉惩罚措施等。这些都是涉嫌违反现有法律、侵犯公民权利的问题。但有研究者写文章把这些归结为“善良违法”,试图以其行为结果的某些成绩来论证其违法行为的合理性。请注意这里的“善良违法”这一提法,这是用伦理价值判断来限定事实判断。如果有点现代科学的常识,便不会这样来认识问题。因为事实首先是,这些规定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的基本精神,至于行动者的动机是否善意,则完全是另外的问题。以对动机的价值判断来为违法的行为作辩护,显然是难以服人的。
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历史上的中国社会在“百家争呜”时期多种学派并存竞争,源于民间的学问可以被某些统治者所利用,但尚未出现官方垄断学术的局面。只是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一切学问才被打上了官方的烙印。其结果是历史、文学、哲学都摆脱不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成为广义的统治术的一部分,更不用说法学和政治学了。这种情况甚至蔓延到自然科学,如天文学为皇帝订立历法服务。当西学经过外国传教士之手传到中国时,官方思想已严重僵化和落后,采取了抗拒的态度。直到20世纪初的政治和文化变革,才最终冲破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才得以在在中国生根。然而,近百年史仍然是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争取相对独立的奋斗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真正得到贯彻,经历了百般曲折,至今仍然是项艰巨的任务。一些人习惯于唯上、唯书,偏偏不唯实,连面对现实的勇气都没有,制造了许多指鹿为马、改事实、严重脱离实际的“研究成果”,以“遵命为术”为己任。因此,解放思想是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克服传统的体制弊端,使研究者真正摆脱各种束缚,取得真知。
由此可见,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存在着较普遍的事实与价值不分的问题。当然,社会科学中的事实与价值,客观性与价值判断之间的区别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二者在更高层次上可以统一起来。但在较低层次,在社会科学发展的初级阶段,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则是更为重要的任务。只有解决了低层次的区分问题,才能解决更高层次的统一问题。另一方面,绝对化地理解科学的价值中立,在两者之间划出截然分明的界限,同样也会陷入乌托邦主义,因为我们只能做到大致的区分。
因此,问题正在于掌握一个合适的度。如果把纯粹的绝对的客观性与完全的主观价值当作两个极端,那么实际的研究者总是处在两者之间的某个位置上。我们的社会科学研究在相当程度上还处在靠近主观价值的一端,有必要经过艰苦的努力,更接近客观性那一端,当然,谁也无法奢望达到彻底的客观性这一理想状态,只能尽力做到比较高的客观性。反之,毫无客观性的自觉要求,让科学与主观价值混淆不清,那就连起码的科学性也无法保证。
注释:
[1]论文载于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1949年自由出版社英译本,第1—47页。
[2]亨普尔:《科学中的评价与客观性》,载科恩等编《25年概览》英文版,第277页。[3]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1936年英文版,第150页。
【关键词】图书馆员;读者;和善;创新精神;电子阅览室
Abstract:Technology,mobility,the speed of information dissemination,a global and multi-cultural are changing the Electronic Reading Room.Costs of network connections continue to decline while capabilities continue to rise.Mobile connectivity is growing at an unprecedented rate.The growing importance between librarian and reader kind is a natural way to build a healthy and friendly atmosphere.
Key words:librarian;reader;being kind;enterprising spirit;Electronic Reading Room
在网络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高校图书馆馆员不仅人心和善占据道德高地,提高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等也都具有各自独特的服务含义,作为知识的导航与传播者,应提高专业素质、信息素质、及创新素质,在电子图书馆、数字图书馆、云数据图书馆的时代,不断学习、积极进取。例如,如何应对4G网络时代,人人低头把玩移动通讯设备的现实,电子阅览室以往蜂拥踏至,如今门庭冷落[1],如何拓展服务方式,完善电子阅览室的服务成为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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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友善氛围与归属感。万事开头难,在新生入馆时,现场讲解如何访问图书馆电子资源,在过去以往的定期培训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增加电子资源、随书光盘、文献检索等内容。演讲者,对于刚刚离开家庭独立生活的新生,注意养成微笑服务、和气用语、耐心解释的良好习惯,以老师和朋友的身份吸引读者,在获取知识的同时又感到友善与温暖。同时,大一新生开始因对电子阅览室的好奇心,带着熟悉、了解的心态而来[3],使之有家的感觉,则可建立归属感。
2.精心设计、完善服务环节。编写介绍电子阅览室功能的宣传手册,并链接在免费WiFi首页,自动导航,引人入胜。另一方面,在一楼大厅滚动屏幕中增加对电子资源宣传内容,介绍电子阅览室的功能。此外,联机公共目录查询系统(OPAC),在馆藏资源揭示方面存在检索功能过于专业、书目数据关联性差、检索结果可用性低、没有充分挖掘用户借阅数据等问题[4]。图书馆可以采用聚类的思想和数据挖掘技术,从基于检索字段的书目数据聚类、基于用户分类的书目数据聚类、基于用户资源利用行为数据统计分析的聚类3 个方面完善OPAC 资源揭示及书目推送服务[5]。
3.培养受益终生的检索能力。人在大学阶段只能获取所需知识的10% 左右,而其余90%的知识都要依靠在工作以后不断学习才能取得[6]。因此,“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培养大学生的信息意识和文献检索能力,教学生学会学习是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图书馆网页中,刊载各种文献检索、论文写作等内容以及相关讲座录像,拓展讲座的利用时效,扩大讲座宣传空间。促进电子资源的利用,拓展电子阅览室时空。
4.拓展学习功能。许多读者利用图书馆购买的学习类数据库以及其它网络教学视频、教参资料,学习英语、计算机知识,或者练习计算机作业、复习功课等。若在电子阅览室进行信息利用技术讲座,电子信息资源的检索与利用技术的可操作性强,上机讲座效果更佳,丰富数字图书馆的服务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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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图书馆主页的电话咨询、服务台的当面咨询、读者留言版的咨询,QQ在线咨询等方式,与读者进行沟通,也可以主动地在BBS上发帖,就一些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讨论。还可以把问卷调查的结果公布在上面,让读者和馆员以这种方式进行交流,以便成为使图书馆更好地服务于读者、服务于社会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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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迅猛发展并得以广泛应用,人们对信息的需求和获取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对于文化艺术资源的收集、整理和保存方式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资源的数字化检索、共享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随着时间的推移,传统介质存储下的文化资源正在逐渐消亡,传统的资源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复杂检索的需求,这就迫切要求我们要建设一套科学高效的资源管理系统。甘肃历史文化悠久,艺术资源丰富,民间文化遗产繁多。如何顺应时代的要求、科技的发展,全面、抢救性地收集、记录、整理全省各地区、各民族的文化艺术资源,全面反映甘肃文化艺术的历史、艺术科研的重要成果,为甘肃艺术科学研究提供一套系统、可靠、翔实的研究基础资料,对甘肃文化艺术研究资料进行科学、系统保护与管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实现21世纪甘肃艺术科学学科建设的跨越式发展,是处于当今时代的艺术科研工作者应有的担当和亟需研究的课题。《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资源库》项目的最初创意与动机正是基于此而产生。
经过充分的论证和前期准备,2005年,经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资源库》获国家课题立项,我作为课题组的总负责人,顿感肩上的千斤重任,因为我深知,承担这个项目的意义非同一般:其一,该课题是国家数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首批数据库项目,也是甘肃省艺术科学继“十大艺术志书集成”之后,获得立项级别最高、规模最大、建设时间最长的项目;其二,《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资源库》项目,是利用信息化高科技手段,摸清甘肃省文化艺术资源家底,建立动态运行的文化艺术研究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全新的宏大信息化系统工程。资源库的建设完成,将会是全国目前唯一一项综合性的电子文化艺术研究资源库。其三,文化艺术资源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前沿性的开拓项目,既无大量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也没有成熟的模式可循,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其难度可想而知。面对挑战和压力,只有迎难而上,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才是最好的、唯一的选择。课题获国家批准后,我及时向各级领导作了专题汇报,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甘肃省文化厅高度重视,连续三年,把《资源库》建设纳入当年度的全省文化重点工作。历任主要厅领导多次来所调研该项目的进展。经过多方争取,甘肃省财政厅向《资源库》下拨了专项科研经费,为课题的启动提供了一定的经费保障。同时,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的无私帮助和指导,为课题的项目建设的开展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指导,保证了课题项目的顺利有效开展。
二、项目概念
(一)艺术资源元数据
一般认为,所谓“元数据”是关于数据的数据,或关于数据的结构化的数据。从已有的结论看,元数据的含义是逐渐发展的。“元数据”一词,早期主要指网络资源的描述数据,用于网络信息资源的组织;其后逐步扩大到各种以电子形式存在的信息资源的描述数据。目前,“元数据”这一术语实际用于各种类型信息资源的描述记录,指的是关于艺术资源数据的数据。基于应用,可以将艺术元数据分成以下若干种:艺术数据结构:艺术数据集的名称、关系、字段、约束等;艺术数据部署:艺术数据集的物理位置;艺术数据流:艺术数据集之间的流程依赖关系(非参照依赖),包括数据集到另一个数据集的规则;质量度量:艺术数据集上可以计算的度量;度量逻辑关系:艺术数据集度量之间的逻辑运算关系;ETL过程:过程运行的顺序—并行、串行;艺术数据集快照:一个时间点上,艺术数据在所有数据集上的分布情况;星型模式元数据:事实表、维度、属性、层次等;报表语义层:报表指标的规则、过滤条件物理名称和业务名称的对应;艺术数据访问日志:哪些数据何时被何人访问;质量稽核日志:何时、何度量被稽核及其结果;艺术数据装载日志:哪些数据何时被何人装载。
(二)艺术资源数字图书馆与艺术元数据
艺术资源数据库实际上就是艺术资源数字图书馆,是将艺术资源数字化后,支持艺术数字化资源从数据到信息乃至艺术知识的全部相关转化流程。它集艺术资源收藏、服务和保存为一体,包括艺术资源数字化从创造、传播、使用以及保存的全过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数字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对信息的需求和获取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对于文化艺术资源的收集、整理和保存方式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各种集收集、组织、存储、和推送数字信息,并提供有关数字服务的数字图书馆的作用日益凸显。《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资源库》就是这种数字图书馆中的专业图书馆。《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资源库》从本质而言是一种环境,它把甘肃省文化艺术资源的收藏、服务与个人结合起来,用以支持甘肃文化艺术资源从数字数据到信息乃至知识的全部相关转化流程。数据库中的数字收藏是建设该专业数字图书馆的基础。根据文化艺术数据库的特点,该专业数字图书馆馆藏按照媒介划分可以分为文本资源、图像资源、音频资源、视频资源。根据该数据库的特殊需求,从数字资源的性质和功能方面来讲,数据库的馆藏资源又可以分为一次文献(如电子图书)、二次文献(文摘数据、书目数据)、三次文献(元搜索引擎的索引)。《资源库》的管理体系包括以下4个方面:(1)资源采集,即对文化艺术数字资源进行采购、数字化加工和采集链接的馆藏体系。(2)文化艺术资源整理,即对文化艺术资源数据的加工,对资源进行描述、揭示和组织的体系。(3)文化艺术资源的保存,包括对文化艺术数据的存档、保存、存储。(4)文化艺术资源的整合,即将分散的文化艺术资源和服务按照知识管理规则和服务目的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艺术数字图书馆数据库应用系统采用相同的层次模式,即数据库的组织结构相同,并在此基础上,对外提供一致的接口,使各个单独的子库之间真正结成一个虚拟的、有组织的、相互操作的、可伸缩的整体甘肃文化艺术资源网络信息,实现跨资源、跨系统的无缝连接和检索。各层次的含义为:文化艺术资源存储层:文化艺术数字资源的存储与管理,可以采用分布式,存储于不同的系统中。文化艺术资源加工层:按照拟定的文化艺术资源标准规范对资源进行数字加工和元数据加工。
上述两层可以统称为文化艺术资源层。文化艺术资源应用层:通过搜索引擎对文化艺术资源进行检索、调度、获取、传递。文化艺术资源服务层:文化艺术资源库作为数字图书馆,与用户交互、为用户提供服务窗口。
(三)艺术资源元数据规范
1、艺术资源描述元数据(以《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资源库•戏剧数据库》为例)
艺术资源描述元数据用于描述或标识艺术信息资源对象的内容、属性和外观特征,包括描述、定位、管理、检索、评估和选择、交互等方面。艺术资源描述元数据的内容结构包括艺术资源核心元素、艺术资源类型核心元素、艺术资源个别元素。《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资源库•戏剧数据库》剧种元数据著录标准:戏剧剧种元数据由核心元素、戏剧剧种类型核心元素、个别元素三部分组成。核心元素:指在各类资源对象的描述中都通用的元素,包括5项:名称、创建者、创建时间、主题与关键词、描述。戏剧剧种类型核心元素:属于资源类型核心元素,指根据戏剧剧种资源的特点,设计出相似资源共同所需的元素和修饰词,以尽可能保证数据之间的互转换性,包括6项:剧种属性、流布地区、剧目、音乐属性、代表人物、班社剧团。个别元素:以戏剧剧种为特定资源对象的属性、特点为基本对象,仅适用于戏剧剧种,可不用于交换,包括2项:剧种源流、剧种照片。
2、艺术资源描述元数据规范及设计
艺术资源描述元数据规范或称艺术资源描述元数据标准,指描述艺术资源的具体对象是元数据产生的相关规则的集合。一般包括完整描述一个具体对象时所需要的元素项集合,个别元素及其修饰词项的语义定义、著录规则和计算机应用时的语法规定等。艺术资源描述元数据规范设计流程包括艺术资源分析、初步设定、手工著录检测、征求意见、完成艺术元数据规范(初稿)、联机著录开放实验准备、应用规则建立等多方面步骤。
三、项目的实施
2005年12月,本项目正式启动,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从文化艺术科研工作的长远发展着眼,在组织管理、工作方式、标准规范等方面探索和实践,建立成熟的工作体系和规范,为项目全面顺利完成奠定基础。实施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成立项目组织机构
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所成立了《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资源库》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工作课题组。并以聘任各数据库负责人的形式,聘请所内业务人员担任各子数据库的负责人,责成各数据库负责人组织人员完成全省文化艺术资源调查及数据库建设工作。课题组成员除了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所业务人员以外,还包括甘肃省文化艺术档案馆、西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的有关专业研究人员。如民间音乐数据库与甘肃省文化艺术档案馆、西北师范大学合作,民间舞蹈数据库与西北民族大学合作,戏曲文献数据库与甘肃省图书馆合作,影音数据库与甘肃省艺术档案馆合作。通过集体攻关,发展本所科研实力,推动人才发展。通过与外单位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二)制度建设
《资源库》建设启动以来,课题组大力加强与探索项目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组织制定了《甘肃省文化艺术资源库资料管理办法》、《甘肃省文化艺术资源库采集设备管理办法》、《甘肃省文化艺术资源库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资源库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用于规范和指导课题研究中各项工作。这些规章制度的实施,对于确保文化艺术信息采集工作的信息准确和信息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提高文化艺术信息采集设备使用效率,促进文化艺术信息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此外,项目组成员还自行编制了《甘肃省文化艺术资源库工作实施方案》、《甘肃省文化艺术资源库编辑体例》、《甘肃省文化艺术资源库信息录入表》、《甘肃省文化艺术资源库代码表》、《甘肃省文化艺术资源库简报》、《甘肃省文化艺术资源库信息采集标准》等指导性和实用性强的资料。尽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程序复杂,涉及单位、人员多,文化艺术资源数量大,但由于精心组织,预案到位,管理体系成熟,项目工作始终有序进行,工作进度和信息质量也得到了有效保证。
(三)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是《资源库》建设的核心工作。在本课题申报阶段,经多方论证,确立的研究方法是采用社会科学与电子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在收集数据方面主要采用定量方法,通过统计、量表的制作、分类和分析,使数据系统化,归类科学化。《资源库》下设戏剧、曲艺杂技、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民间习俗、艺术科研、影音、图片等10个数据库,采取“多层知识网络”模式建构内容。通过数据库和引文链接等各种知识链接方法,把多个层次的数据库融为一个具有知识网络结构的整体使用。同时,各层数据库也可独立使用。最终采用国际通用的数据结构标准,使其可与国内外各类数据库在统一检索平台上同时使用。例:根据已经确立的研究方法和课题项目的框架结构,《资源库》信息采集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5年12月-2006年3月)为准备阶段。赴北京在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调研“中国记忆”数据库。成立课题组、组织信息采集技术培训、制定《文化艺术资源信息录入表》、《声像信息记录表》等。第二阶段(2006年4月-2008年12月)为采集、技术指导、专项培训和重点试点集中采集阶段。课题项目负责人责成戏剧、曲艺、民间文学数据库负责人自行独立采集。通过两年扎实的采集工作,基本完成全省这三个方面的信息采集工作。第三阶段(2009年1月-2010年初)普遍采集和审核阶段,文化艺术信息采集工作全面深入铺开。在2006-2008年已完成戏剧数据库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反复论证试点数据库的经验得失。多次组织专业和技术部门有关业务专家开办专题辅导,并将阶段性成果及项目试点报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社会科技处审核指导。2010年6月,全省文化艺术资源信息基本全部报送至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所信息中心机房进行管理。在《资源库》建设项目实施中,主要采取了三种文化艺术信息采集方式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一是由课题项目负责人遴选业务骨干,担任各数据库负责人,组成信息采集工作组,赴各地进行信息采集。二是立足于《中国文艺十大集成•甘肃卷》的现有成果,作为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三是强化田野调查工作。及时抢救了一批具有较高学术研究价值的文化艺术资料。比如对河西宝卷国家级传承人郑殿有、甘南藏戏、民间舞蹈等的抢救性拍摄。信息采集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文化艺术文字数据信息的录入和二维影像信息的采集。工作流程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录入———审核———汇总。首先由各数据库人员做好所属资源的采集(文字、照片,声像)、梳理、分类。其次由各数据库组成人员制定本数据库的元数据标准,并按照标准对数据进行合成、录入等工作。然后根据现有条件,各数据库承担人负责对录入元数据的初审,课题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入库元数据的定审。最后,各数据库所有元数据信息报所内信息中心汇总进入《资源库》。其中,要求做到每条数据逐一检查,审核率达100%,条目内容文字错误率不超过万分之四。对出错率超过规定要求的(采集录入数据的检查,准确性和完整性控制在1%以内的,即为质量良好;误差在1%-5%之间的,为合格;误差超过5%的,为不合格),将错误数据记录表分别发回各数据库负责人,限期改正后重新报送数据,进行验收。
(四)设备建设
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所先后用课题专项经费,分两次购置了相关设备。设备配发使用以保证文化艺术信息采集工作需要为原则,同时兼顾信息采集完成后文化艺术数据信息动态管理的需要。信息中心机房按照“运行稳定、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技术要求,由信息中心负责建设完成。机房硬件设备主要包括:PC服务器、光纤磁盘阵列、备份管理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UPS设备、专用空调等。自运行以来,经有效管理和维护,机房整体运行状态良好,为保质保量完成《资源库》项目建设的实施,全面促进甘肃省文化艺术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08年,通过课题项目合作方式得到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的大力支持,获得该中心“中国记忆”数据库的全部软件,作为《资源库》建设运行平台。同时,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所积极筹措资金,为单位采购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电脑、数码相机及摄像器材,信息化设备设施初具规模。大幅提升了全所的硬件建设。文化艺术研究的保护和管理信息化手段逐渐普及。
(五)人才培养
信息化人员队伍的建设是一项与项目工作成败、项目工作质量水平息息相关的长期性、延续性工作。自项目启动以来,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所立足自身,高度重视项目人员队伍的业务培训,鼓励各数据库负责人开展专题攻关研究,先后在元数据标准制定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成果。课题组除参加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举办的有关培训外,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所还在选择培训时机、确定参训人员范围层次以及培训教学形式与内容等方面精心部署、科学安排,有计划、按步骤、分层次、分期分批举办文化艺术信息采集工作专项研讨、专题讲座等各类培训课12次,举办文化艺术信息采集工作软件操作和影像拍摄专项技术、质量研讨培训,培训业务骨干近30余人(次)。以本所业务骨干为主组成的文化艺术信息采集组在课题负责人的领导下,常年坚持战斗在基层文艺信息采集第一线,不畏艰苦,不计名利,潜心业务,精益求精。经过《资源库》的建设,采取内外结合、上下结合的办法,用具体的《资源库》项目带动和有目的性地培养了一批适合担任科研工作的中青年科研人员和他们的独立研究能力,使本省艺术科研工作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也使甘肃省文化艺术科研的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项目的成果
《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资源库》的建立,标志着在甘肃艺术科研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从科研意识、科研概念到科研手段、科研方法等方面跟上了时展的步伐,达到全国领先水平。课题通过现代电子手段的数据化和影像化处理,系统、翔实、客观地收录和整理甘肃文化艺术资源。为特色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基础平台,对艺术科学信息化建设提供完备的知识信息资源,并建成甘肃文化艺术研究的检索、查证与评价系统。项目的主要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初步建立涵盖全省文化艺术门类的高科技、综合性数据库
截至目前,《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资源库》完成的建设格局,成果内容涵盖甘肃戏剧数据库、甘肃曲艺杂技数据库、甘肃民间文学数据库、甘肃民间音乐数据库、甘肃民间舞蹈数据库、甘肃民间习俗数据库、甘肃民间美术数据库、甘肃艺术科研数据库、影音数据库、图片数据库等10个子数据库共76个分库的数字资源系统,录入条目上万条,文字资料30余万字,音视频资料数百小时。初步做到检索、使用相互关联,达到数字资源一体化。
(二)创建了一整套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形制和体系的数据库元数据标准
在课题项目负责人的带领下,课题组通过集体攻关、学习借鉴和自我研发,制定了系统科学的子库结构分类,创建了一整套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文化艺术研究资源库元数据建设标准。包括视频元数据加工标准及加工流程、文本元数据加工标准、图片数字化加工标准、音频数字化加工标准,以及各数据库的设定和编制标准,定义数据库结构、字段,最终建成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资源数字化检索平台,实现信息的共享,同时也为其他省市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提供了参考。原生数字视频保存使用标准非原生数字视频保存使用标准
3.流媒体保存使用标准
流媒体采用rmvb格式。
视频资料数字化流程图说明(见下页)
1.拍摄高清视频资料:用SonyZ7C等数字摄像机拍摄视频资料。
2.建立场记文件:详细填写场记表。
3.DV磁带编号、上架、建立清单。
4.打开电脑、SONY等型号数字磁带录像机电源。
6.将DV带放入录像机磁带仓。
7.用EDIUSNXHD高清采集卡采集视频,保存为AVI文件。
8.依DV带内容及主题加以剪辑分段,并依文件名命名规则予以重新命名。
9.导出MPEG2编码文件,并转流媒体RMVB文件。
10.按照影音数据库元数据著录标准完成元数据著录。
11.将视频资料装入《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资源库》,将Rmvb文件导出到web服务器。
截至2010年6月,《资源库》采集的文化艺术资源信息基本涵盖了甘肃文化艺术领域的各个主要艺术门类。在力争做到资料采集的广泛性的同时,还将采集到的文化艺术资源按照民族和地域的特色分布,制作了甘肃戏剧剧种、甘肃曲艺曲种、甘肃杂技项目、甘肃民间歌曲、甘肃民间舞蹈舞种、甘肃民间美术、甘肃主要民间习俗活动、甘肃省艺术科研院所等8个种类的文化艺术资源分布图。以图文的方式将甘肃文化艺术资源种类、名目、分布区域展现出来。今后将通过《资源库》建设的不断完善,实现数字化的链接,可以使用户便捷地查询和浏览,对甘肃省的文化艺术资源逐步做到摸清家底。由于资源信息量过大,目前有60%资源进入《甘肃省文化艺术资源库》信息中心机房,由3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更新维护,初步实现了文化艺术信息的动态管理。其他资源信息将在最近三至五年内完成数字化处理和分类入库工作。
(三)在《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资源库》平台基础上,申报成功并开展多项国家、省部级课题研究立足于《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资源库》,开展多项课题研究成为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的科研基础和特色。《资源库》的资源优势在课题申报和科研项目的研究过程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截止2010年,共有甘肃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甘肃省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职称评定研究》、文化部艺术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中国戏曲•民间舞蹈•民间音乐现状调查(甘肃部分)》、《甘肃省艺术院团现状调查研究》、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规划项目《天山雪传奇校注》、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西部项目《甘肃省艺术院团现状调查研究》、教育部、文化部、科技部重点项目《网络文化安全与民族文化数字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甘肃》、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甘肃省文化艺术六十年》等13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在此平台上完成或申报成功。在《资源库》基础上,从2004-2010年,推出了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丛书系列,分期出版了“甘肃特色文化大省建设丛书”、“甘肃特色文化艺术研究丛书”,如《秦音恋———王晓玲艺术人生》、《陇上秦声———尚育民剧作集》、《跬步集———甘肃艺术科学论文选集》、《骊靬探丛》、《甘肃民间谚语选注》、《华亭曲子戏研究》、《梅之韵》、《花儿与花儿剧》、《甘肃文化艺术60年》、《甘肃加快戏剧大省建设论丛》等。《甘肃文化艺术研究资源库》项目不仅在数据采集、标准规范研究、科技研发等方面取得了突破和发展,而且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管理体系、信息化人才队伍培养,现代化信息手段管理、文化艺术资源的“动态管理”等方面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果。通过文化艺术资源调查项目的开展,初步摸清了甘肃全省的文化艺术资源家底,打造了一个科技含量高,内容充实、辐射面广的艺术科研平台。《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资源库》数字化建设的成果将直接服务于艺术研究、文化决策、文化展示、宣传教育、对外交流等业务工作,有效地提升了文化艺术科研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使甘肃在21世纪的艺术科研方面的发展上了新的台阶。五、项目的二期建设《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资源库》填补了甘肃省艺术科学资源数据化建设的空白,其整体架构及文化艺术资源分类对其他省市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但从从项目的工作性质来说,它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短期之内不可能穷尽善美。在《资源库》建设的过程中,面对浩瀚繁杂的甘肃民间文化艺术资源,我们自身的能力以及可调动资源的规模,依据本所的学术传统和长线发展战略,精心选取典范,定向开展田野调查及立档和采录、存储工作,完成了初步的资源库的整体架构和建设规模。因此,项目的结项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对资源库不断地丰富和优化将是我们今后的一项长期和常规的工作。
下一步,《资源库》的工作思路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明确结项转段,纳入常规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续建工作,明确《资源库》建设初级阶段已结束,项目将转入日常基础性工作阶段。安排专项经费,由各数据库负责人各司其职,组织人员不断丰富和优化各数据库的建设内容,为激励先进,促进工作,将其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评估、奖惩的内容,逐步建立项目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业务指导,扩大信息采集
继续组织开展文化艺术信息采集,一方面要组织开展更加广泛的田野调查,进行文化艺术信息采集。另一方面,继续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培训,指导、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市艺术研究所自行开展一般信息采集,逐步充实和完善《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资源库》系统。
(三)深化动态管理,转化科研成果,创新科研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