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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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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燃气安全自检自查报告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经济文化强县、打造富裕生态和谐”的奋斗目标,按照“双创”保达标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我县自然资源条件,强化以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实现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协调并进、市政配套与园林绿化同步完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力争圆满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各项绿化指标和基础设施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县城指标要求。

(一)园林绿化。公共绿地布局合理,服务半径达到500米的要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2%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8平方米以上。

1、公园建设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绿地率达到70%以上;广场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建筑小品、雕塑特色突出,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

2、城区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到100%和85%以上,干道绿化带面积不低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6%。

3、县城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分别达到总量的65%以上;主干道沿街单位95%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4、认真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90%,尽责率在85%以上。

5、强化园林绿化管理,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行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建立完善《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制度,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二)生态环境。搞好城市大环境绿化,形成城乡一体的优良环境。

1、山体、水系及周边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6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三类以上标准。

(三)景观保护。注重县城风貌的保护,突出文化特色,文物古迹及所处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制度健全,档卡齐整,责任到位,措施有力。

(四)环境综合整治。加大主次干道、重点公共场所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的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力度,消除各类垃圾死角,提高保洁质量,使城市卫生环境得到根本改善。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招牌、橱窗文字,各种摊点进店、进场经营,清除有碍观瞻的建筑物,使城市容貌秩序大为改观。

(五)市政设施。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0平方米以上,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县城照明科学合理,道路亮灯率达到98%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通过扩规植绿、见缝插绿、硬面换绿、更新补绿等途径,千方百计增加城市绿量。

1、加强公园、广场的建设和管护。加快人民公园、白佛山景区、东山公园、稻屯洼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建设步伐,完善基础设施,打造绿色生态型景点。严格按照一级养护标准,搞好佛山公园、清河公园、光大公园、市民广场、平湖广场等公园、广场以及城区街头绿地的管护,提升整体景观效果。

2、全面抓好道路绿化。搞好贯中大道、平湖路和东原路南延、滨河大道、安路、安山西路的配套建设,对道路两侧实施高标准绿化,安装路灯,提高道路景观质量。对平湖路、东原路、宿昌路、佛山街(白佛山前段)、园区中心路等城区主干道两侧行道树、绿化带缺苗断株部位进行补植,完善空闲地带绿化,确保道路绿化率达标。

3、集中实施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化和立体绿化。大力开展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化,临街单位一律拆墙透绿,临街居住小区实施阳台绿化、垂直绿化;加大新建居住区和旧城改造区、城中村的绿化力度,对已拆迁完毕的城中村,进行先期绿化,对居住小区中心绿地被占用或面积不足的,加强执法检查,尽快恢复原貌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确保绿化总量。深入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活动,推动社会绿化的全面进行。

4、建设一批独具特色的生态林、景观带。切实抓好周边山体绿化、大清河景观林带、高速公路防护绿化带和工业园区绿化景观带的建设与保护;加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与县城连接带绿化美化建设;拆除高压走廊下的违章建筑物,按规划开辟建设新的绿化带。在县城周边乡镇搞好苗木生产基地建设,全县园林生产绿地总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的2%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苗木自给率达到80%以上。

5、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利用春季有利时机,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对白佛山、东山、平顶山的山体和城区内的空闲地进行绿化,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确保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

(二)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行严管重罚,深入开展以“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按规定要求配齐配全城区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确保设施完好、清洁便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地清。加强对背街小巷的综合整治,清除卫生死角,配套完善公用设施,严格禁止“五乱”行为。所有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施工,设置围挡墙,建筑物料不得占压道路,不得遗洒污染路面。刷新和增设交通指示牌、标志线等交通设施,全面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形成文明有序、便捷畅通的城市交通秩序。坚持疏堵并举,采取定人、定路段、定奖惩的办法,坚决取缔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引导经营业户进入市场或按规定的区域设点经营。加大临街建筑的亮化改造力度,增强城市夜间景观效果。加强城区户外广告、店面招牌的改造和管理,为美化城市景观增色添彩。

(三)实施城市水系景观完善工程。继续抓好北、中、南三条水系线路各节点基础设施建设和两岸绿化亮化,加强运行管理,进一步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对清月湖、龙王湾、龙泉湖、荷花洲、金泉水街等各重要节点,搞好水体沿岸绿化美化。加强大清河、白吉河、龙王沟等河道的综合整治,使河水变清、河岸变绿、环境变美。加大对稻屯洼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规划、保护、建设和管理力度,净化水质,维护生态,让稻屯洼湿地成为县城的一道亮丽景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四)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工程。加大城市供水、排水管网建设,加快建设3万吨新水厂,积极改造老城区供排水系统。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和污水处理能力,实现中水回用。进一步完善城市垃圾处理厂配套设施,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城市燃气发展。积极推进城市公厕布点建设,确保满足公众需求。抓好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及停车场建设,逐步形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服务到位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五)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广大市民的支持配合,全面提高市民素质,营造人人争做文明市民的浓厚氛围,对做好创建工作至为关键。扎实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培树积极、健康、向上的思想道德观念;加大教育投入,开展文化素质教育,培养明礼、诚信、文明新市民;加强法制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城市意识,让爱护城市、遵纪守法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四、方法步骤

我县年度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拿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对承担的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责任单位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和各自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创新工作措施,强力推进落实,保证按计划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同时,邀请国家、省、市园林绿化专家前来现场指导,并安排做好初验各项工作。

(三)自查自检阶段。各责任单位分头对照指标开展自检,写出自查报告,县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四)考核迎检阶段。在完成各项硬件指标的同时,继续完善各项管理机制,狠抓长效管理,并做好各类资料的整理汇编,统筹安排好各项迎检活动,迎接专家组验收。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提升对外形象、建设生态宜居园林城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个创建工作在县“双创”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做好各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照任务目标,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具体措施,保证按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重要性、紧迫性及有关法律法规,争取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参与和配合。县教育局、团县委等部门要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我为县城添绿色”宣传教育活动,培育爱绿护绿的良好习惯。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宣传栏目,通过对创建活动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创建园林县城、建设生态”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