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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概算的主要依据按内容和性质可分为项目设计文件,项目设计批复文件,国家政策性文件,建设单位制定的有关工程投资的管理办法、验工计价及管理办法、项目建设合同及资料4类。项目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施工设计文件及工程数量、I类设计变更及工程数量、签证的工程变更、施工图投资检算等。项目设计批复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含修改初步设计批复文件)、I类设计变更批复文件、批准的工程变更等。国家政策性文件包括:铁路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和调整及补充文件,国家、铁路主管部门下发的关于价格、费用调整文件及通知等。建设单位制定的有关工程投资管理办法、验工计价及管理办法、项目建设合同及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承发包合同、工程投资管理办法、验工计价及管理办法、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后的征地拆迁资料与价差调整资料、地方规划或政策等原因引起的新增工程及费用资料等。
2清理概算包括的内容
清理概算是以批复的初步设计修正概算为基础进行的,清理的项目内容和费用主要包括:批复的概算费用、预备费及降造费、其他费用的调整、施工图投资检算量差分析、征地拆迁的调整、价差的调整、动态投资的调整等7个方面。
2.1批复的概算费用
对批复的概算费用进行梳理和清理,包括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费用,修改初设计批复的概算费用及调整(只有重大、复杂项目才会发生),征地拆迁批复的费用及调整,批复的价差及调整,I类设计变更批复的费用等。但要注意批复概算费用的调整方式,一种调整方式是调整概算总额;另一种调整方式是使用降造费或预备费,不调整概算总额。另外还要防止批复的调整费用在项目中重复计列。
2.2预备费及降造费
预备费及降造费包括:建设单位已使用的预备费,尚需使用的预备费,降造费的使用情况及降造费总额。
2.3其他费用的调整
其他费用的调整内容主要是指概算编制办法中“第十一章”的内容,根据项目建设期间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调整。
2.4施工图投资检算量差的分析
在开展施工图设计的同时,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投资检算的编制,对照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检查施工图设计内容,核实工程数量,对施工图与初步设计的量差进行分析。清理概算时,依据承发包合同关于施工图量差调整的条款进行费用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2.5征地拆迁及费用的调整
征地拆迁的调整内容包括征用土地、拆迁建筑物的补偿,“四电”及管线迁改的费用,改路、改河、改沟以及泵站迁改的费用,土地复垦费用及征拆各项规费。
2.6价差的调整
价差的调整内容包括甲供材料设备价差,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价差,火车运价差等。
2.7动态投资费用的调整
动态投资费用的调整指按建设项目建设期贷款利息实际发生额的概算进行调整。综上所述,清理概算总费用=批复的概算费用+施工图量差的调整+征地拆迁费用调整+价差调整+其他费用的调整-预备费及降造费剩余+动态投资费用的调整等4清理概算工作过程清理概算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工作过程大致分为资料收集与整理、组织编制清理概算文件、预审和报审清理概算文件3个阶段,参与编制的单位主要有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中介咨询机构。
3资料收集与整理
资料收集与整理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广义讲要收集引起建设项目投资变化的所有资料,狭义讲收集所有合同条款中明确可调整费用的资料,且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第三方中介咨询机构各负其责。建设单位负责收集与整理的资料有承发包合同,验工计价台账,征地拆迁协议及费用,甲供材料及设备清单,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批复,降造费、预备费、概算“第十一章”其他费用的实施情况,建设项目财务费用情况等。设计单位负责收集与整理的资料有政策性费用调整文件、价格信息,配合现场施工的设计签证,施工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等。施工单位负责收集与整理的资料有施工图及工程数量,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签证,“四电”和管线迁改协议及费用,改路、改河、改沟、泵站迁改协议及费用,承发包合同允许调差的无信息价的非甲供材料及设备采购清单,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地质条件的重大变化,涉及合同费用调整的有关文件、通知及签证等。监理单位在资料收集与整理过程中,要把好原始资料的审核这一关,保证所收集资料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可信性,让每个清理概算数据都有据可查。第三方中介咨询机构负责收集与整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征地拆迁费用、价差,地质条件重大变化等引起的费用调整的审价资料。
4组织编制清理概算文件
组织编制项目清理概算文件是一项多方参与、相互配合的工作,建设单位要与设计等单位紧密配合,并做好协调工作。(1)建设单位对收集的所有资料按事项进行整理、汇总,并按站前、站后工程分类,依据工程概算编制办法的章、节目录,对每个合同标段存在的问题按个性、共性进行梳理。然后,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对梳理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分析,甄别出需要纳入概算清理的内容与事项,各参建单位分头进行基础材料的编制。(2)设计单位根据基础材料汇编价差调整文件,第三方中介咨询机构对征地拆迁费用、设计单位提供的价差调整文件、预备费使用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核,并出具审价报告。(3)设计单位根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检算,建设单位提供的第三方中介咨询机构对征地拆迁调整、价差调整、预备费使用情况等费用的审价资料,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概算“第十一章”费用使用情况等,编制清理概算文件,同时对费用变化的原因进行分析。
5清理概算文件的预审及报审
清理概算文件编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预审。预审通过后,由建设单位报原初步设计批复单位审查,审查过程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准备好各项目费用的原始资料备查。清理概算文件经核备或审查批复后,是控制工程投资的依据之一,是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决算的依据。
6结束语
大家公认的专家
在五公司大力推行“三大管理”和“五项控制”中,预算合同部作为公司效益的,××*深感责任重大。担任部长后,她重新编制责任成本、计量、变更索赔、劳务结算管理细则,对管理办法及细则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反复研究后再上总经理部办公会讨论下发。为理顺项目经理部成网本管理程序,使成本与收入的关系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保证对数据的统计分析相对同期、统一和更具可比性,××*带领大家对各种管理表格进行修改,可操作性更强。
由于部门人员频繁变动,使原工作分配出现不适合需要的情况,为此,当时担任副部长的她与部长协商,对本部门人员进行重新分工,并对内业资料进行重新整合,使部门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工程预算,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多年来,她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是大家公认的“预算专家”。她参与修订下发了《五公司责任预算管理办法》,本办法对成本预算和费用预算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使责任预算编制更具合理性。
XX年,在××*的指导下,五公司共下发武英高速公路、宁德公路、福厦铁路、深圳地铁等9个项目的责任预算。她经常在部门召开的大小会上说:“责任预算的编制,涉及到五公司和经理部双方利益,必须符合现场实际,不偏不倚,公正进行编制。”她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每编一个责任预算前,她都要与工程部、技术中心、物机部人员一起,深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查看工程特点,了解地形地貌等因素对工程成本带来的影响,与经理部人员一起核算施工图纸工程量,不放过任何一个影响成本的细节。同时还敦促经理部与公司工程部、技术中心人员,认真确定施工方案,核实措施工程量,确定机械设备的使用方案,周转料的购买或租赁、周转方案,力求真实合理的反映工程成本和收入,使经理部与公司的利益都得到保证。每一个责任预算编制好后,她还与经理部共同核对多次,并针对经理部提出的每一个问题进行认真解答,说明费用形成的过程和原因,最后达成一致,务实和细心的作风得到经理部和五公司领导的肯定和认可。
她在安排好自己工作的同时,积极要求部门人员定期收集整理项目部责任成本执行情况报表、资金使用情况报表、经济活动分析,掌握各经理部的经济动态,对出现的偏差或亏损及时进行原因分析,从合同范本的制定,到合同评审再到合同盖章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关,与经理部一起制定纠偏措施,堵住了效益流失的漏洞,尽最大可能将不合理的亏损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XX年她主持修订下发了《五公司计量管理办法》,该计量管理办法从总则、计量工作职责、计量工作管理(含外协队伍结算管理)、计量资料的管理及以奖罚办法五个方面做了更为具体的阐述,对新形势下项目经理部计量及外协队伍结算管理工作更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为确保XX年度计量工作的完成,她根据各经理部的实际产值完成情况审核下发了XX年度及四季度验工计划,采用给经理部下达硬指标的方法,促使经理部领导和工经人员重视验工计价工作,采取措施,主动与业主沟通办理好已完未计量及变更索赔签认工作,以完成年度计量计划。经过努力,XX年39个项目(其中收尾项目20个,在建项目19个),完成年度验工239973.14万元。每季度她都要求将当期验工与产值进行比较,对差距较大的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并与经理部沟通制定相应措施,必要时亲自或派人协助进行验工计价工作,自己先后去随岳、岑兴、武英等工点督促验工计价工作,帮助整理验工计价需要的各种质保资料、排除影响计量的因素,减少因计量工作跟不上而增大生产资金压力的情况,较好地配合了项目的施工生产。
变更索赔方面的能手
在建筑微利的新形式下,为满足五公司开源增效的需要。XX年,××*先后两次主持修订下发了《五公司变更索赔管理及奖励办法》,对变更索赔的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使之更具操作性,并为激励参与变更索赔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制定了适度的奖励办法。
XX年,在她的日志上,写满了变更索赔的酸甜苦辣,××*既要参与资料的修改,又要和与业主进行谈判,有时为了一份资料的修改、一个变更理由的推敲,常常是觉也睡不好,饭也吃不好,反反复复想,反反复复改,全年有近3个月的时间泡在工地上。在她和部门人员的共同努力下,XX年共完成变更索赔2.16亿元(其中在建工程为1.6亿元,收尾项目为5623万元);已上报变更索赔资料业主尚未确认的有3.6亿元(其中在建工程为2.3亿元,收尾工程为1.36亿元)。
为更好地了解项目的变更索赔进展情况,她要求部门人员定期收集整理各经理部变更索赔进展情况及动态,使部门的变更索赔指导性工作有了前瞻性、及时性,改变了部门原来的被动指导现状,促进了变更索赔和收尾清算项目的快速进展。
无私奉献的表率
在预算合同部,劳务合同评审工作是一个非常繁杂的工作,有时候一份合同要与经理部来回沟通达一个星期之多,在××*和部门人员的共同努力下,XX年度共评审劳务合同近250份,尤其她还亲自评审其中复杂、疑难合同70余份,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劳务合同条款约定的漏洞,阻止了劳务发包单价随意偏高的情况,使项目的劳务发包、劳务成本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从预算合同部副部长到预算合同部部长,虽然角色发生了变化,但是勇于争先、无私奉献的精神却一直是××*遵循的工作原则。上任伊始,她便面临着很大的工作压力:项目多、任务重、人员不足等等,但这并没有使她退缩,倔强而韧性的她选择了迎难而上。白天,她竭尽全力解决各工点上报的难题,晚上还时常加班加点,从无怨言。一年多来,她先后赴杭千、深圳湾、随岳、福厦、瑞赣、新广站、沈阳、北京、武广二标、岑兴、武英等工点检查指导工作,协助办理变更索赔、验工计量工作,配合项目审计,一年365天,她有250天以上的时间都奔波在项目之间,她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和赞扬。
二、整合重点项目指挥部账户。为保证各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各项目指挥部账户原则上设置:①一个经费核算户,用以核算指挥部日常管理费用收入和支出;②一个项目专用账户(项目资金来源为贷款或国债等其他来源的,按资金来源方有关账户规定另行开设),用以核算项目履约保证金、项目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按建设项目分账核算;③贷款监管户,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为贷款资金的根据申贷审批件开设,可同时作为项目专用账户,不再另设项目专用账户,贷款归还、项目结束后予以撤销,账户资金按规定结转。同时为更好地推进融资工作,筹集更多资金用于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按照贷款行提出开户与贷款结合的要求,拟规范全县各县级项目指挥部、各乡镇(含乡镇指挥部)新开设资金账户管理,实行开户与贷款相结合的原则根据管理权限各县级项目指挥部开户需报经县财政部门审批,各乡镇(含乡镇指挥部)开户需商县财政部门同意。
三、清理项目指挥部闲置账户。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各项目指挥部应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将结余资金在财务决算批复30日内上交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移交,撤销相应的账户。撤销已竣工且资金来源主要贷款已归还的项目贷款监管户,减少闲置账户。
四、清理各项目指挥部账户结余资金。一是各重点项目指挥部对已审批并按进度需要下达的项目资金,应加快资金结算,避免资金滞留。二是各指挥部对按计划已审批下达因规划、设计变更等各种因素造成资金滞留的,应将资金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的后续使用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关键词】竣工结算 结算管理 结算审核
竣工结算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最终值,其编制及审核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最后环节,也是检验整个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的重要指标之一。一个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最终结果涉及工程设计、招标、施工和竣工结算的全过程,但对于一个大型工业项目来说,竣工结算环节绝对不能忽视。下面笔者现结合多年参与竣工结算(决)审核工作的体会和经验,通过实例对竣工结算审核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加以分析论述。
1.竣工结算审核中存在问题
竣工结算管理是一个较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参与工程管理的多个部门,诸如设计单位、监理、现场工程管理、采购、供应、预结算、财务等部门,如果其中的某一个环节管理不到位,就可能造成费用失控,从而导致工程费用控制出现如下问题(这些问题并不是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工程中):
1.1合同中未约定竣工结算工程量、单价和取费等的计算原则及方法。此类问题主要出现在未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的合同中。源于合同谈判阶段,业主方造价人员未积极跟进。对此,业主方造价人员应全程介入合同谈判,运用专业知识在合同中准确、详细地描述竣工结算所采用的办法,避免前后矛盾、含糊不清、缺漏或产生歧异。
1.2合同中未说明设备及主材计价方式(包括是否需业主认价)。如工程中有甲供设备及材料,则需要说明甲供设备及材料的装卸费、仓储保管费的计算方法。其解决办法只能按各省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调整。
1.3设计变更费用审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难免会发生设计变更情况。这些都会不同程度地增加工程费用,对建设方(投资方)来说,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因此,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例如:有的“三边工程”存在边出图纸边施工边修改的情况,比如某厂房设备基础(有预埋的管线、铁件等),在设备没到货的情况下,现场就开始施工并很快完工。设备到货后,复核现场土建安装条件,发现尺寸不符,导致基础重新施工,这样不仅浪费资金,还延误工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4现场签证费用审核。制定规范的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是控制工程结算价的重要措施。例如,现场所签的土方工程量与竣工资料不符,某《供水工程公用部分》工程土方运输签证单工程量为14788.79m3,,经与竣工图计算、现场核实审定的土方量7806.49m3,两者相差金额13.58万元。再比如电缆,根据图纸计算的量已满足实际施工所需用量,施工单位单位仍然出具工程联系单要求增加电缆用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现场代表在没有去现场核实的情况下,就给予签字认可,造成费用增加。
1.5 EPC总承包工程费用审核。比如,根据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资料,初步设计阶段井桩、道路等工程施工水泥采用抗硫水泥,施工图阶段设计根据详细勘查报告,采用了普通硅酸盐水泥,该部分的差价应相应调减合同价。出现该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建设方相关现场管理人员,未结合总承包方式对初步设计进行详细了解,只是按照惯例对施工图内容进行施工管理所造成的。
1.6建筑材料审核。由于建筑材料费用占总工程费用的60%左右,材料质量的好坏对工程质量和投资控制有着很大的影响。
如果材料计划审批、采购、发放环节中没有一个严格的、完善的管理制度,或者虽有制度但执行不力,就会造成材料的采购、发放失控,增加材料库存量及资金成本风险等。针对建筑材料审核每一个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甲供材料核销,能很好地控制造价。
1.7结算的送审变更签证材料代用单所套用定额及取费与所签合同不一致。比如实际挖土,土的类别二类深度2米,施工单位为了多得利润就高套定额,土方类别按三类深度3米计算,从而增加工程项目费用。
2.应对措施
针对工程造价管理中出现的上述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解决:
2.1建立健全项目工程管理相关制度,如建立合同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办法以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批工作程序及处罚细则等,并严格执行。
2.2重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代用等与费用有关的审批工作,尽力把造价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2.3在项目实施阶段,审核人员要立足工程造价前沿,深入施工现场,与施工管理人员经常沟通,并认真关注和及时把握工程量变换情况,以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丰富的经验,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2.4加强学习,提高造价人员的业务素质。工程造价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核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因此,应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培养高标准的人才队伍。
2.5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虽是不可避免的,但要进行有效控制。要认真组织图纸会审,将设计变更降到最少,并尽可能地把设计变更尤其是对工程造价影响重大的设计变更控制在施工阶段的初期。这样,设计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少。
2.6审核具体结算时,应注意四个方面问题。一是工程量计算,特别注意对多计工程量和重复计算的工程量,以及只想增项不减项等这些极为突出的问题,准确计算工程量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前提和有力保证,因此,在结算审核中,复核工程量的工作至关重要;二是准确计取取费标准,以所签订合同为依据,审核其建筑工程费用的计算过程、审核变更签证是否真实,以及费用计算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注意材料价差调整,并建立甲供材料的核销机制;四是注意定额选用是否正确、合理,审核定额的使用过程是否严谨,有无错套、高套定额的现象。
2.7审核人员应加强竣工资料与变更签证单的核对工作。实际中往往审核人员只看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是否符合、签字是否齐全,而忽略了与竣工资料的复核。施工单位抓住这一特点,时有不按照设计进行施工或擅自改变施工方案的情况发生。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造价咨询服务业发展,提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为,根据建设部令第1*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及《河北省建筑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经编制、审核、批准签发等工作程序。各程序应由具有资格的相关专业人员担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证后生效。该流程文字资料应和咨询成果文件一并存档。
第四条造价咨询企业应根据合同约定,公正、诚信、独立、客观地开展造价咨询工作。
第五条市建设局委托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负责全市造价咨询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务操作
第六条造价咨询企业应收集和整理下列资料:
㈠类似项目的各种技术经济指标和参数;
㈡同期项目所在地的人工、机械和材料市场价格,特别是造价管理部门的指导价格;
㈢同期有关设备、构配件、成品或半成品市场价格,运输、仓储等费用行情;
㈣同期有关进口关税、保险费率、汇率和银行贷款利率等情况;
㈤同期类似项目的设计、供货、施工合同价格和结算价格;
㈥委托人按约定提供的项目相关技术经济文件;
㈦同期国家或地方政府建设和经济政策变化或调整情况;
㈧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概算
㈠概算编制应控制在已批准的设计方案估算内。
㈡概算编制应收集和按约定要求委托人提供下列资料:
.批准的设计方案及估算;
2.各类设计文件:
⑴初步设计总说明及各专业设计说明;
⑵初步设计图纸;
⑶工料规范说明。
3.第六条所列相关资料。
㈢概算编制步骤和内容应包括:
1.根据初步设计编制概算;
2.对初步设计提出调整和优化的意见和建议;
3.出席相关会议,介绍说明概算编制方法,并根据评审和设计修改意见调整概算。
㈣咨询人在概算调整后应编制完整的设计概算文件,其内容为:
1.封面及目录;
2.扉页:包括项目编制单位的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编制人,单位资质证书编号等。要求专业证章、签字齐全;
3.编制说明;
4.总概算表或概算汇总表;
5.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
6.单位工程概算表;
7.工程量和工、料数量汇总表;
8.主要建筑安装材料耗用表;
9.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表;
10.分年度投资和资金流量汇总表。
第八条预算
㈠预算编制应控制在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
㈡预算编制应收集和按约定要求委托人提供下列资料:
1.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
2.施工图设计项目一览表、各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和工料规范;
3.第六条所列相关资料。
㈢预算编制步骤和内容应包括:
1.根据设计施工图编制预算;
2.对设计施工图提出调整和修改的意见或建议;
3.出席相关会议,介绍说明预算编制方法,并根据会议决定内容或设计修改意见调整预算。
㈣咨询人在调整预算后应编制完整的施工图预算文件,其内容为:
1.封面及目录;
2.扉页:包括项目编制单位的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编制人,单位资质证书编号等。要求专业证章、签字齐全;
3.编制说明;
4.总预算表或预算汇总表;
5.单项工程综合预算书和各专业单位工程预算汇总表;
6.建安工程费等单位工程预算书及费用汇总;
7.工、料数量汇总表;
8.主要建筑安装材料耗用表。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
㈠工程量清单编制应首先完成如下工作:
1.收集有关招标项目造价基础资料;
2.了解建设项目的现场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情况;
3.熟悉达到国家规定设计深度的、完整的并经过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技术资料。
㈡工程量清单编制步骤和内容应包括:
1.确定编制范围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2.对工程量清单提出调整和修改的意见或建议;
3.出席相关会议,介绍说明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并根据会议决定内容或设计修改意见调整工程量清单。
㈢咨询人在调整工程量清单后应编制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其内容为:
1.封面;
2.总说明;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4.措施项目清单;
5.其他项目清单;
6.主要材料(设备)清单。
第十条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
㈠最高限价不应超过已批准的计划投资额。
㈡预算控制价编制应收集和按约定要求委托人提供下列资料:
1.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
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3.施工图设计项目一览表、各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和工料规范;
4.第六条所列相关资料。
㈢预算控制价编制步骤和内容应包括:
1.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编制预算控制价;
2.对设计施工图提出调整和修改的意见或建议;
3.出席相关会议,介绍说明预算控制价编制方法,并根据会议决定内容或设计修改意见调整预算控制价。
㈣咨询人在调整预算控制价后应编制完整的预算控制价文件,其内容为:
1.封面及目录;
2.扉页:包括项目编制单位的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编制人,单位资质证书编号等。要求专业证章、签字齐全;
3.编制说明;
4.工程项目总价表;
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和各专业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1.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计算表;
13.最高限价确定表。
第十一条工程量清单报价
㈠工程量清单报价应按以下依据进行编制: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国家、省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及计价办法;
3.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和答疑纪要;
4.图纸、变更;
5.施工现场条件、施工组织设计;
6.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市场价格信息;
7.企业定额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计价依据;
8.其他相关资料。
㈡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步骤和内容应包括:
1.应根据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设计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2.应对设计施工图提出调整和修改的意见或建议;
3.出席相关会议,介绍说明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编制方法,并根据会议决定内容或设计修改意见调整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㈢咨询人在调整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后应编制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其内容为:
1.封面及目录;
2.扉页:包括项目编制单位的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编制人,单位资质证书编号等。要求专业证章、签字齐全;
3.编制说明;
4.工程项目总价表;
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和各专业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0.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1.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第十二条工程变更
㈠咨询人应做好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和价款增减计算审核工作。
㈡审核工作前,咨询人应收集并验证工程变更资料。其内容为:
1.发包人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
2.设计单位提供的变更图纸及说明;
3.承包人的变更实施方案;
4.工程变更价款申请程序和时效。
㈢咨询人收到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予以审核。工程变更在确认后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咨询人可予以提醒。
㈣工程变更引发的价款变更申请,咨询人应根据发承包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计量、计价;发承包合同没有约定的,咨询人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应按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价格确定;
2)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确定;
3)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与发包人协商后确定。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适当价格,经与发包人协商后确定。
3.如果发包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发生变化,该材料(设备)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均应由承包人重新提出,经与发包人协商后确定。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结算
㈠咨询人应收集并验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内容应包括:
1.招标文件;
2.总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3.工程勘察成果相关文件;
4.设计变更图纸及说明;
5.工程签证单;
6.工程竣工图纸;
7.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
8.涉及工程造价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主要材料汇总表;
10.发包人供料、设备明细表;
11.发包人付款明细表;
12.工程的计划工期和实际工期;
13.工程质量计划目标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4.其它有关工程造价调整的有效证明文件。
㈡咨询人收到工程竣工结算申请后,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对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和工程索赔款等做出最终审核,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内容应包括:
1.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型式、开竣工日期、质量等级和批准概算等;
2.工程项目涉及的设计人、施工总承包人、主要专业分包人和施工监理人的单位名称;
3.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依据、分析结果及其审核意见;
4.竣工结算书与审核结算书对比表(限政府投资项目);
5.《工程造价审定单》(见附样5)。
第三章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第十四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十五条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必须与委托人签订由市造价站监印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的、收费标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条款。
第十六条咨询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编制咨询规划和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加盖咨询成果专用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概预算员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第十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唐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造价站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在唐执业。
第十九条外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唐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按《唐山市外埠进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市建设局[2006]122号)规定到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办理进唐备案手续。
第二十条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应参照执行《唐山市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服务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完成咨询业务后30日内,应按《唐山市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市建设局[2002]117号)进行咨询成果文件备案。不备案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执业、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执行相关计价规范性文件、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将处理结果在有关媒体上公示。
第二十四条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执业、从业人员违法、违规咨询行为的投诉,应当及时受理,核准事实,取得证据,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38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41条进行处罚。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五)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号)第20条进行处罚:
(一)违反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二)有意抬高或压低预算控制价幅度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