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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工企业是涉及安全生产的重要领域,在现代化工企业的生产操作之中,电气设备是必不可少的要素,如何实现对化工电气设备的防爆应用,是当前应当思考的课题,是现代安全生产的不可忽视的领域。在对化工电气设备的应用和维护过程中,要明晰化工电气设备应用的环境和区域特征,要了解和预测可能存在的危险介质,科学合理地划分防爆区域,实现对化工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应用,确保其运行稳定和可靠。
关键词:
化工;电气设备;防爆;应用
在我国经济进入到关键的转型期时,要重视化工企业生产领域的电气设备安全应用问题。要注重化工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应用,全面了解电气设备应用区域的介质特点,把握化工电气设备防爆应用的范围和等级,从而实现规范化的操作和维护,在高效、可靠的防爆应用与维护前提下,提升化工企业的生产效率。
1化工电气设备防爆应用综述
在化工电气设备的防爆应用之中,要依据不同环境的特点和需求,划分电气设备防爆应用的等级。在广泛应用的防爆电气设备之中,具有不同使用特点的防爆电气设备,它们在工作原理、构造、工艺、使用参数等方面,不尽相同,这些广泛采用的、不同类型的防爆电气设备主要包括有:增安型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浇封型电气设备、油浸型电气设备、充砂型电气设备等。通常来说,这些不同类型的防爆电气设备自带不同防爆等级的外壳,可以承受来自于电气设备内部的爆炸压力,并且可以有效地将爆炸的火焰与外界隔断,从而避免火灾影响到外部环境之中。这些化工电气设备的防爆应用原理,主要为以下两个内容:
1.1间隙防爆应用原理
在化工电气设备的防爆应用之中,间隙防爆原理是重要的内容,它主要是指在化工生产作业中产生的意外火灾中,火焰会贯穿化工电气设备的金属间隙而蔓延,如果化工电气设备的金属间隙过大,则会为火焰提供充足的氧气,导致火势蔓延;而如果化工电气设备的金属间隙不断缩小化时,则会阻断火焰所需的氧气,而使火势衰减,可极为有效地控制火灾。因此,要采用间隙防爆原理,运用于化工电气设备的防爆应用之中,利用电气防爆设备的金属间隙,阻断火焰的蔓延,起到冷却火焰的目的。
1.2减小点燃能量防爆原理
这个原理主要是指通过对化工电气设备的电路控制,从而实现对火焰的控制,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具体方法为对化工电气设备的电气参数加以适当的调节,降低电路之中的电压数和电流量,实现对电压和电流量的抑制,从而防范大功率的电路电压或电流量,进入到生产作业场所。
2化工电气设备的选择与防爆应用维护分析
2.1防爆电气设备的应用前准备
在选择化工电气设备的时候,要考虑易燃易爆物品的属性特征,尤其要关注易燃易爆物品的物理及化学特征,要依据上述防爆原理,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使选择的电气设备具有最小的燃点。同时,还要考虑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原理,要基于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原理,进行高效的运行,从而确保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效果。
2.2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
在对化工电气设备进行防爆应用的过程中,还要注重对电气设备的检查。在应用防爆电气设备的过程中,首先要检查电气设备的类型及其防爆等级,要确保电气设备的质量,对于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防爆化工电气设备,要及时处理,杜绝使用。要严格对化工电气设备的符合性检查,包括电气设备的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书、安全检测报告等。其次,还要检查和核对电气设备应用的环境,要对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进行类别界定和划分,要使电气设备的防爆应用与防爆划分区域相契合,不能出现防爆电气设备与防爆区域不相匹配的现象,例如低配高用,这种不相匹配的现象是诱发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要严加防范和关注。[1]
2.3防爆化工电气设备的维护
对于化工电气设备的防爆应用,还要注重对电气设备的维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维护:
一是清洗防爆电气设备的接合面,并按照规定涂敷导电油脂或防腐油脂,防范电气设备的腐蚀问题。
二是电缆是化工企业防爆危险区域内的常用设施,要注意电缆与防爆电气设备的性能匹配性,在整体协调的条件下,实现合面的防爆应用。同时,导线或电缆的接地要依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实施,不可随意操作。
三是清理法兰是日常维护工作之一,通过这种维护措施,可以确保电气设备的隔爆面完整无损,要确保隔爆电气设备的结合面无沙眼、锈蚀。同时,还要注意密封件的安全使用,不得随意更换或修配密封件或隔爆面。在维护操作的过程中,要注意使用非金属工具和非腐蚀性的清洗液,确保防爆电气设备不受腐蚀或损坏。要坚决杜绝在隔爆电气设备的结合面涂抹油漆,这主要是由于油漆会导致防爆电气设备的散热性能下降,也会影响防爆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的等电位,引发安全事故。[2]
四是对于防爆化工电气设备中的转轴、止口、操纵杆等部位,如果没有出现损坏的迹象,通常无须维修,只要依据相关的技术说明进行适当的、及时的保养维护。
五是对于防爆化工电气设备中的螺栓、螺钉等零部件的更换维修,要注意选取性能相同的零部件,不能随意更换不匹配的零部件。
六是防爆电气设备中的风扇、风机内部构件都要装配牢固、准确,避免发生摩擦或碰撞,而影响电气设备的运行效果。在对正压型防爆电气设备的维护时,还要合理选用适宜的进风处理设备,在准确了解取风口和排风口的位置前提下,确保进风质量。[3]
3结束语
化工电气设备的防爆应用范围不断宽泛,为了确保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注重对防爆化工电气设备的类型选择,了解和把握防爆化工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在选取适宜防爆等级的电气设备的前提下,重点检查电气设备的产品质量、防爆等级、应用环境等,并采用相关的维护措施,使防爆化工电气设备能够科学、合理地应用于化工企业之中,最大程度上减少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张欣.化工企业中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分析[J].化工管理,2014(15).
[2]李应彤,杨书颖,储波.化工生产装置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J].内蒙古石油化工,2010(1).
一、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目标要求
(一)全市建成区现有从事汽油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储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油气排放污染治理任务,确保汽油油气排放达到《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以下简称“三项标准”)规定的要求,10月31日前通过综合验收,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非建成区加油站须于2013年9月30日完成治理任务,达到“三项标准”规定的要求,2013年10月31日前通过综合验收。
(二)即日起,凡我市新(扩、改)建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新登记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设施,并满足国家油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经综合验收合格后,相关部门方可发放加油站、储油库的营运证和油罐车的道路运输证。
三、责任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基本情况开展调查,负责制定油气污染治理和环保验收方案、油气污染治理的环保审查验收及加油站和储油库的日常环保监管等工作,并按上级规定定期报送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市安监局做好加油站等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质监局负责计量器具和有关压力管道的监督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对油气排放检测合格的油罐车给予年度审验;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做好油气污染治理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近期将召开全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和工作分工。尽快召开全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业主单位(下称各业主单位)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传达上级通知要求并部署油气污染治理工作。
(二)制定油气污染治理计划。各业主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油气污染治理计划和治理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备案。油气排放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的认证。各业主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确认)后方可施工。油气污染治理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给不具有资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三)实施油气污染治理工程。各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备案确认的油气污染治理计划和治理方案进行施工。市环保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现场指导和监管。各业主单位应在每月底向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计划,要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工程施工。
(四)试运行。各业主单位在油气污染治理工程试运行前要经过防爆电气检验、计量器具检测。市安监局、质监局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在试运行期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治理后的设施符合安监、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加油站、储油库业主单位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油气排放进行检测。油罐车的验收检测,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由业主单位委托经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
(五)综合验收。检测达标后,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业主单位向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表及检测报告等材料。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验收会议,按照国家“三项标准”和《市油气污染治理工程验收工作指南》(青环车字〔2011〕36号)等规定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由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具验收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工商、商务、工信、财政、交通运输、安监、质监、公安消防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指导、协调等。领导小组在市环保局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油气污染治理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加大行政制约。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工程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实施如下保障措施:市环保局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市商务局将不予通过成品油经营资质年度审查;市交通运输局将不予通过油罐车营运审验;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将不予通过相应的审核、认证等。
(三)严格法律处罚。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油气污染排放标准的单位进行限期治理,并由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六、具体要求
(一)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各业主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到发改、安监、消防、环保、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
(二)凡汽油年销售量大于5000吨、距离民宅建筑50米以内的加油站,应预留油气后处理装置接口。
(三)油气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须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油气污染治理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四)各业主单位在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过程中,应按照《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36)系列标准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防爆电气改造,落实好治理过程中的防爆、防火工作。
(2021版)
工程名称:
查验时间:
建设单位: (盖章)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填 写 说 明
1.为切实加强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有效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2021版),本报告是建设单位实施消防查验的结果汇总,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在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附件。同时,为了进一步明确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本报告包含三个子报告,分别为《建设工程消防施工竣工报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监理评估报告》,由土建或总承包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时一并进行提交。
2.综合查验结论由建设单位根据查验内容1-4项填写,并明确意见。
3.查验结论:参加查验单位应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并明确意见(合格/不合格),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工程消防查验基本情况记录表中查验人员为该项目直接责任人。
5.表A.1至表A.12中子项按其影响消防安全的重要程度分为A(关键项目)、B(主要项目)、C(一般项目)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a)A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b)B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c)C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的其他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6.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单位、主要消防设备供应单位参加现场查验的所有人员均应在消防查验记录表中签字。
7.建设单位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报告;(2)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3)涉及消防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8.本报告一式两份,建设单位、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各持一份;本报告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意见和结论必须清晰、明确;内容不涉及或不需填写的,应明确填写“不涉及”;栏目表格不够或内容不全的可自行增加。
一、建设工程消防查验基本情况记录表
工程名称
工程详细地址
建筑性质
民用建筑 厂房 仓库 储罐或可燃材料堆场 其他
工程类型
新建 改建 扩建 装修
工程基本
概况
耐火等级
层数(层)
建筑高度(m)
占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m2)
地下:
地上:
装修楼层及面积
查验日期
施工许可证号(或开工报告)
特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批文号
消防查验合格内容
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 总平面布局 平面布置 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防火 装修防火 防火分隔 防烟分隔 防爆 安全疏散 消防电梯 室外、室内消火栓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防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 消防电气 建筑灭火器 其他灭火系统 资料审查
建设单位
查验人
设计单位
查验人
工程总承包单位
查验人
消防工程
施工单位
查验人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查验人
监理单位
查验人
二、消防查验内容及结论
序号
查验内容
查验结论
1
是否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以及消防设施性能
附表:表A.1至表A.12
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建筑室内外供人员操作或者使用的消防设施划线、标名、立牌等标识化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消防设施性能、功能联调联试等检测内容是否完整并检测合格。
2
是否有完整的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涉及消防产品的具有法律效用的检测报告等材料是否齐全,是否与现场消防产品一致。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是否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含纸质和电子图纸)。
3
是否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且合格
施工单位是否已单独编制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竣工报告,竣工报告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设计单位是否已单独编制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质量检查报告,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是否已单独编制涉及消防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综合查验结论
参
加
查
验
单
位
结
论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工程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消防工程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
年 月 日
主要消防设备供应单位
厂商代表: (公章)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扎扎实实地在喷漆行业开展安全规范化活动。通过工作,督促喷漆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作业环境,提高相关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努力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促进全街道喷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活动范围
本街道内在固定作业场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涂料或溶剂,在金属或非金属表面实施喷漆作业(空气喷漆、静电喷漆、浸涂等)的企业(包括喷涂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
其他作业方式及使用非危险化学品的喷涂作业,参照本次活动的安全要求进行。
三、具体步骤
本次活动从今年4月初开始至年底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及宣传发动阶段(至2009年5月10日前)。组织力量,对全镇喷漆行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
(二)分类整改阶段(5月至8月底)。街道安监所根据排查情况,督促企业对照上级标准,认真整改。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要求的,督促企业进行完善提高;对存在问题较多,且一时难以完成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部分生产规模过小、安全条件恶劣或无视安全规定、事故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停;无照生产的,依法予以取缔。
(三)综合验收阶段(9月至11月底)。由街道安监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采用逐一或抽查的形式进行验收。验收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街道喷涂漆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审查,并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市安办复核。企业在提出验收申请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确认意见书;
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最近消防检查意见书;
4、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
5、防爆电气安全检测报告;
6、各类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
7、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使用证、检验合格报告等;
8、环保部门需提供的有关批准文书、转移单等;
9、职业卫生管理台帐目录;
10、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目录;
11、本年度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2、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四)总结阶段(2009年12月)。总结规范化活动工作,建立喷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本次活动由街道安监所为主实施。街道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督促和指导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安监所:牵头组织开展本次活动,重点督促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建立健全等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评价工作。
派出所:指导并负责喷漆作业场所内外建筑及所涉建筑的有关消防安全要求,建筑内防爆、通风等设备设施配置的检查验收。
工商所:依据有关法规,负责无照喷漆作业的查处。
卫监所:指导并负责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防护设施和作业场所技术要求的监督检查。
街道城管办:指导负责污染排放、危险废物及污染物治理设施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供电所:配合安监所及工商部门在打击取缔中执行断电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喷漆行业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且作业场所人员集中,易引发群死群伤安全事故。认真吸取前几年我市发生多起恶性爆燃死人事故以及周边县市该类企业中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因此,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一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高度,统一思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抓好本次活动。喷涂漆企业相对较多的重点村(社区)要专门成立安全规范化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制订活动方案,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帮助、指导企业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落实人员,落实资金,认真抓好整改,彻底改变目前部分企业存在的“脏、乱、险、毒”现状,确保在限期内完成安全规范化工作。
关键词:质量监督;质量控制;验收;论证
中图分类号:TU71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3954(2013)21-0173-02
1 建设单位应注意的相应程序和事项
建设单位报监后应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通达工程参建各方,使工程参建各方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及每个停检点,自觉配合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注意的几个事项:当人防工程为附建式时,建设单位应组织人防设计单位、地上建筑设计单位、人防监理单位同时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以便当人防设计单位设计的战时图纸和地上建筑设计单位设计的平时图纸有冲突时,两个设计院进行协商和解决。在图纸会审前建设单位应提前通知设计方、监理方和施工方,以便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有足够的时间熟悉图纸,发现问题,特别是施工方第一次做人防工程,更要给人防监理留够充足的识图时间,否则草草了事,就仅仅是走了一个形式而己,图纸会审的意义不大。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在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报安全监督,人防质监站只有监督工程质量的资质,没有安全监督资质。
建设单位应把经过人防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人防图纸交于施工单位作为施工依据,如果把没有经过人防审查机构审查的未按人防要求设计的图纸交于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即两张皮),人防工程将被报废,因为工程本身就不是人防工程,建设单位不但要面临着行政处罚,还要面临着交数额较大的人防易地建设费。
2 建设过程中相关单位的注意事项
2.1 施工过程中的必检项目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中的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共6个(停检点),其中应注意的是:
(1)单建式工程的基槽验收是必检点,附建式人防工程的基槽验收不作为人防部门的必检点。
(2)底板筋、墙筋和顶板筋验收时并不是只单纯的验钢筋,战时防护设施、预埋管、预埋件也是必验的重要部分,因为战时防护设施、预埋管、预埋件和钢筋一起浇筑混凝土。所以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具备验筋条件,不允许后期在人防结构主体上穿墙打洞。
(3)主体验收前应有合格的回弹报告和检测报告。(在地方质监站要求回弹报告的基础上又增加五个特殊部位)。
(4)竣工验收前必须消防验收合格后并把平时要求安装到位的(不允许平战转化的)安装到位,临战封堵预制件制作好并堆放到位才具备验收条件。防爆呼叫门铃、防爆波地漏、防爆波超压排气活门、自动排气活门、过滤吸收器必须平常安装到位。消防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竣工验收,是因为人防和消防同时验收或人防先竣工验收后消防再验收时,施工单位为了消防验收通过可能存在破坏人防主体的现象;再者消防部分本身也是工程竣工验收的一部分。竣工验收时除建设单位、勘察单位、人防设计单位、人防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五大主体必须到现场外,防护设备厂家和防化设备厂家也必须到现场。
2.2 多层地下室结构
多层地下室结构时,人防地下室因在多层地下室的位置不同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注意:①当防空地下室设在最下层时或全部是人防地下室时,注意事项按以上提到的注意;②当防空地下室未设在最下层时,应另多注意以下两项内容:
(1)注意人防地下室以下各层的封堵、密闭措施。在临战时对防空地下室以下各层要采取临战封堵措施,确保空气冲击波不进入防空地下室以下各层。
(2)要注意人防地下室的底板厚不应小于200mm。防空地下室顶板和防空地下室及其以下各层的内、外墙、柱以及最下层底板均应考虑核武器爆炸动荷作用,防空地下室底板可不考虑核武器爆炸动荷载作用,按平时使用荷载计算,但该底板混凝土折算厚度应不小于200mm。
2.3 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单应规范、有效
施工现场如果出现重大设计变更,不但设计单位要出具合格的设计变更同时还要把重大变更后的施工图报原人防图纸审查单位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重大变更比方说缩减了或增加人防面积并减少人防口部或增加人防口部(5000m2以上就要设置柴油电站、人防口部有严格的数量要求,不能随意减少)、人防口部位置发生变动、改变柴油电站位置(柴油电站有服务半径的限制)、结构上减少构件的厚度或减少钢筋的含量等。
2.4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之后应注意事项:竣工验收之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注意对人防工程的正常维护,不允许破坏人防主体,不允许破坏人防防护设施。县、市、省和国家人防主管部门会不定期清查己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只要在任何清查活动中查出有破坏人防主体和防护设施的,不严重的,要整改;严重的会报废。所以,不管单位还是个人不应想着人防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完毕,对人防工程想怎么改动就怎么改动,则大错特错了。例如有一工程竣工验收后,为了平时使用方便把一人防主要出入口全部敲掉,造成整个人防工程报废。此工程建设单位该花的钱全花了,但最后还要交数额较大的易地建设费,很浪费,也很可惜。
3 施工单位应注意的相应程序和事项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有现行的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及地下建筑防水构造图集、现行的人防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现行的人防图集资料等施工技术规范、图集资料。这是第一次做人防施工的施工单位能规范施工的最基本的条件。
3.1 深基坑工程技术论证
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都由建设单位组织,而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则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在人防工程中涉及到的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比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施工单位应及早组织论证以免耽误工期并应按专家论证过的方案施工。
3.2 施工技现场人员的注意事项
施工单位应注意让自己的资料员、取样员、第一线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监理人员积极学习、沟通和配合。资料员注意的事项: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分部和表的形式与地方上的有所不同,且人防工程多为隐蔽工程,所以资料员要随着工序的要求及时和人防监理沟通交流,保证资料的及时、准确和规范。否则后补资料将是一堆假资料。人防工程的取样在普通地下室的取样的基础上有更高的要求,所以取样员应在开工前或至少在绑底板筋前应与人防监理做好沟通,保证复试报告的完整性,一旦少送样是无法补救的。而有些取样要求又是强条规定,将给施工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一线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应注意的事项:一些施工措施在普通地下室使用时可能不违反任何地上规范的情况下,而在人防工程内使用就可能违反了人防规范的强规强条,例如:对拉螺栓上的PVC套管、水泥撑等。另外人防工程有独特的要求,在普通地下室里是不可能见到的,比方说通风上的有防爆超压排气活门、自动超压排气活门、气密测量管、测压管、有防护密闭要求的通风预埋短管;给排水上的防护阀、带有抗力片的防护密闭短管、防护密闭短管、防爆地漏;电气上的防爆呼叫门铃、防护密闭接线盒、带有密闭肋的电气预埋短管、防爆波电缆井。以上防护设备产品和带有防护密闭处理措施的预埋管线在人防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相应图集里有详细规定和做法,所以第一次接触人防工程的一线技术人员只有把这些人防规范和图集研究透了,做到自己心中有数,工地现场才能少返工和不返工。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对人防规范和图集的掌握程度与施工单位的主要领导对人防工程的重视程度有密切关系。
3.3 设备进场
人防防护设备和防化设备产品的合格与否主要靠人防监理的把关。施工现场不要到将要浇筑混凝土时才发现人防防护产品不合格,因为人防门的重新制作、发货和现场安装有个过程,必然造成现场窝工和延误工期。另外希望施工单位能做到与防护设备或防化设备厂家的配合工作,特别是防护设备厂家的配合。因为防护产品一般都是与人防结构主筋焊接在一起的,即使防护设备厂家对自己的防护产品的支撑加固做的再好,如果没有施工单位在施工振捣时的积极维护和保护也不可能达到规范要求,而达不到规范,人防主体验收就可能不合格。如果防护设备厂家在安装防护产品时随意割断、焊伤主筋也会给施工单位带来重新绑筋的麻烦。所以施工单位与防护厂家的互相配合实际上是件互惠互利的事情。
3.4 质量控制
施工单位应严格把好人防工程实体质量关。人防工程的孔口防护是人防检查的重点。很多人防工程主体验收通不过多数问题都是出现在孔口这一块。而这些问题往往可以避免,只要施工单位给予足够的重视并采取相应的施工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比方说人防孔口部分的有防护密闭要求的墙体很容易被第一次接触人防工程的施工人员误认为普通地下室的内墙。对应有防护密闭要求的墙人防施工及验收规范有严格的要求,这种要求比普通地下室混凝土墙体的要求苛刻得多,且很多要求也是强规强条,为达到规范要求就要在施工措施上和人员配备上都要加大力度。
有些图纸即使经过了图纸审查和图纸会审,图纸中依然会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应把设计图纸上的问题反应到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再把这些问题及时反应到设计单位,设计单位给出回复,施工现场按设计单位回复施工。严禁施工单位擅自改动图纸,随意取消人防设计的有防护密闭要求的墙体、防护设施、随意破坏人防防护结构等,这样的结果极可能就造成人防工程的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