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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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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研究范文第1篇

(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现状(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表现形式1、财务舞弊方法逐渐增多(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表现形式(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表现形式目前,它们常用的方法有:掩饰公司的正常的交易或事实;通过虚构资产和经济业务的方式进行舞弊;通过改变资产折旧方法的手段进行财务舞弊。通过将本月的多项支出成本转移到下月的手段进行财务舞弊。2、串通舞弊的现象日益深化(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表现形式(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表现形式公司内部管理层与独立董事和会计人员串通粉饰财务报表,外部与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和有关监管部门进行勾结,如存在一些公司,他们三年的审计业务会聘请三家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这在一定程度上有着财务舞弊的嫌疑。3、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隐蔽性和技术性增强(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表现形式(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表现形式一些上市公司在极力追求利益的欲望下,想尽各种逃避有关监督部门追究责任的办法。现阶段他们进行财务舞弊的手段越来越多、越来越不易于让人察觉,因此其危害性也越来越严重。(二)法务会计的实际应用现状(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表现形式在处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时,一旦涉及到会计方面的知识,司法工作人员就无力充分理解会计信息,这样难以提取到与案件相关的有用信息,在很大程度上会降低处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存在着研究成果欠缺、理论研究较浅、法律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如在这种治理财务舞弊的经济案件中,我国的法律没有对相关的专家证人制度作出明显的规定,而是较为浅层面的规定一些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具他们的鉴定意见。

二、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表现形式

1、利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舞弊(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表现形式(1)选用不当的股权投资方法许多公司为追求不当利益,常随着自己的目标利润选择核算方法。如当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时,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选择用权益法核算;当企业亏损时,本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企业选择成本法核算。(2)选用不当的收入、费用确认方法许多企业为了虚增当月的营业利润,往往在产品或资产的风险报酬等还未转移前就确认相关的销售或转移收入。又如,一些企业为了增加利润,常将应计入损益的费用资本化处理计入研发成本。(3)选用不当的借款费用核算方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借款费用核算的规定是:借款过程中所产的利息费用、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发生在筹建期间的与长期资产购置相关的借款费用计入资产的成本,待此项长期资产投入使用后再计入当期损益。然而,许多企业为了人为调节利润,就会在这项核算方法上钻空子。2、利用剥离与模拟等“会计创新”舞弊(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表现形式该方法的主要手段是通过局部改制和重组的方法,保留较好的资产或业务,剔除掉不好的资产和业务,构造符合市场要求的新企业,并通过模拟的手段编制组合后的企业合并报表,使形式上符合要求。就资本市场的发展来讲,该会计方法的运用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通过此方式,使得暂时处于困境但发展潜力巨大的一些企业度过危机。另一方面的副作用也很明显,对于同样处于困境当中但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它一旦用该方式在资本市场上获取资金,面临的依然是无穷无尽的困境。

三、法务会计在治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中的作用

法务会计在上市公司治理财务舞弊中的优势可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事前预防作用、事中控制作用以及事后的调查和诉讼支持作用。(一)事前——预防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出现。为减少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由于上市公司中的财务舞弊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事前预防是一项最有效的措施。无论是行政处罚亦或是刑事、民事处罚都难以弥足给第三方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只有掐断会造成损失可能性的源头,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控制上市公司中的财务舞弊现象。法务会计是指接受委托或授权的法务会计师,以其掌握的知识对经济纠纷进行调查,并在诉讼中给予支持,也可发表专家性意见。(二)事中——控制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现实中,上市公司发生财务舞弊行为时,即使案件还未被揭发,外部的一些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以及利益相关者也会在事先有所察觉。由于缺乏专门的机构和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来帮助他们搜集证据、解决问题,最终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法务会计师接受委托后,一旦发现上市公司具有财务舞弊的证据,就可以提前发现他们的舞弊行为,从而控制了上市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三)事后——会计调查和诉讼支持。1、会计调查(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表现形式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给投资者与利益相关者所带来的损失需确定具体的数量与金额,此过程中,法务会计师运用他们会计、审计知识对公司的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调查,寻求证据以支持诉讼请求。法务会计对各种相关的会计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并以他们具备的法律知识,对所收集的资料整理为法庭所需的形式资料,必要时他们也可以对其所提供的资料进行陈述和解释。2、诉讼支持(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表现形式提供诉讼支持是法务会计的一项核心业务。当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较为严重时,需要法务会计会受托参与其中。(1)参与诉讼策略的制定当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较为严重时,往往会涉及到诉讼环节。为确保投资人与利益相关者尽可能的减少损失,法务会计会受托参与其中。法务会计可以运用自己的会计知识协助律师参与到案件的调查当中,分析舞弊公司在哪些财务信息存在问题,从而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2)提出法律责任划分的建议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的此行为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的包括:董事、监事、控股股东、财务经理、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注册会计师。这些法律责任的划分往往在律师的能力范围之外,因此就需要法务会计师运用其会计、审计、法律等综合知识提出法律责任划分的建议。(3)作为专家证人提供证言法务会计人员受法院委托成为专家证人时,他们可以运用专业知识,确定因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给投资人与利益相关者所造成的损失金额,并将他们的调查结果提供给法院,帮助法院在判定损失金额时提供相应的依据。

四、国外立法对我国法务会计在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中运用的立法启示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702条规定,当法官或陪审员在调查案件过程中需要协助时,为了向其提供具有专业知识、经验、技能的专家证人,可以对本身具备会计、审计、法律等专业综合素质的专家进行培养。(一)建立专家证人制度基于美国对专家证人制度的实施效果,我国要想对上市公司中存在的财务舞弊行为加以合理控制,也应尽快建立专家证人制度。对法务会计专家证人制度的建立可分为以下几点:(1)对法务会计专家证人资格的认定;(2)保证法务会计师在受托案件中的独立性;(3)明确法务会计师以专家证人的身份参与案件时应担负的法律责任。(二)建立完整的法务会计鉴定技术体制不同的法务会计人员在专业素质与鉴定依据标准上,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别,为了避免不同鉴定人对同一案件由于依据标准不同出具不同的鉴定结果与意见,我们应建立完整的法务会计鉴定技术体制,统一标准。在具体实践中,可以参考《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具体准则》等。(三)保持审计的独立性以及加强外部监督现阶段,我国注册会计行业受各种商业压力的影响,他们与上市公司间的关系扭曲,造成了一系列的监管无效等问题。我们应成立通过建立会计监察委员会,专项负责上市公司的审计督查工作,从而加强外部监督。

作者:李元庆 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参考文献:

[1]宋宣辰.法务会计理论探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5.14.

[2]金鑫.我国法务会计现存问题及对策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0年12月.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研究范文第2篇

关键词:深圳主板;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重述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8月25日

一、财务报告重述概念的界定

财务报告重述即财务报告的重新表述,是指上市公司在发现并纠正前期财务报告的差错时,重新表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告,指上市公司基于自愿或者外部监管强制性的对以前会计期间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错误信息、不真实信息、缺失的信息或误导性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和重新披露的事后补救性公告行为。

二、2010~2014年深圳主板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重述现状分析

1、不同类型财务报告重述现状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类型分为补充公告、更正公告以及补充更正公告三种。从图1可以看出补充公告和更正公告所占比重近5年来一直较平稳,占重述公告的一半以上;补充更正公告在2012年比重出现大幅上升,2012年之后比重呈下降趋势。(表1、图1)

2、不同内容财务报告重述现状分析。表2显示,调整收入、成本费用及非经常性损益三类所占比重缺乏显著性的变化规律,而“其他”类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并且所占比例目前最高。通过调查发现“其他”类中通常包含公司各项重要会议的公告,管理层变更公告等公司内部事务。一方面可以推断上市公司财务重述从早期用于调整收入、成本费用和非经常性损益,朝更加分散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可以看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重述涉及的四类内容所占比重之和大于100%,表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重述内容并非单一,具有多重性特性。(表2)

3、不同原因财务报告重述现状分析。财务重述可以分为自愿财务重述和非自愿财务重述。自愿财务重述主要是基于上市公司自身要求,非自愿财务重述主要是基于外部审计机构、政府监管部门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要求。表3列示了2010~2014年五年间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重述意愿及变化情况,可以发现上市公司自愿财务重述倾向明显,均超过总数的50%,表明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自愿财务重述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比非自愿重述要小。进一步分析非自愿财务重述发现,政府监管部门提起的财务重述远高于会计师事务所,这说明在对财务重述现象的监控方面政府监管机构比作为独立第三方的会计师事务所发挥的作用大。税务部门提起的财务重述比例最高,表明较多上市公司财务重述发生在税费的差错更正。(表3)

三、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重述的动因

1、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管理层自利行为导致盈余操纵。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会导致管理层通过财务信息的漏报或错报进行盈余操纵,以满足财务预期、公司融资需求、避免因业绩连续下滑被“ST”、新的管理层对旧账的清理、监管机构的监管、税务稽查、政府执法部门的督查、资本市场的压力等。表4列示了2010~2014年期间深市主板上市公司财务重述对利润影响的基本情况,可以看出上市公司财务重述涉及利润增减所占比例波动较大。财务重述若是涉及对前期利润的调减,表明上市公司前期财务报告所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中存在利润被高报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在投资者中会产生更大的消极影响;相反,财务重述若是涉及对前期利润的调增,表明公司有刻意通过少报利润减轻税负的倾向,逃避社会责任。(表4)

2、外部监管不力导致重述现象频发。财务报告重述是监管的产物,也是监管有效性的证明,体现出监管力度以及审计师的独立性,但财务重述现象的频发也反映了监管制度的缺陷,不少上市公司利用这一制度缺陷来对财务报表进行粉饰。对上市公司负有广义监管责任的机构包括证监会、政府相关部门、审计机构等,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因外部监管部门要求而进行重述行为所占比例仅占到30%左右,主要是因格式、内容等不符合要求或存在技术性错误而进行的重述行为,上述情况表明上市公司缺乏对信息披露的重视。

3、财务报告重述披露制度制定的模糊性。近5年深市主板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的研究表明财务重述是以调整盈利水平为核心,也就是说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的基本动因是调整盈利水平,可以划分为收入、成本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的变化。涉及收入的调整主要包含收入的计量错误,被虚构或隐瞒,提前被确认,以及其他的导致收入错误的重述;成本费用的调整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等;调整非经常性损益包括短期和长期资产减值、冲销调整,或有事项形成的预计负债费用、关联交易等一系列问题,这些财务问题都有可能导致重大错报。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还处于修订当中尚未完善,并未出台针对财务报告重述的明确规定,所以加大了对财务报告真实有效性判定的难度,给了企业“漏洞”可钻。

四、针对财务报告重述的动因提出合理建议

1、完善内部控制,减少管理层财务重述的机会。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财务重述数量逐年呈上升趋势,除对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外,还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成长。上市公司存在重述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必然是源于公司内部治理不到位的产物,因此强化上市公司内部的监督与治理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进行财务报告重述的可能性,防止一些公司虚假财务会计信息,对规范资本市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完善公司内部的监督与治理,加强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这需要政府监管层和各上市公司的共同努力,从而减少财务重述现象发生。

2、加强外部监管。财务报告作为对外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是投资者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其在披露内容格式等各方面监管当局均制定相应的规范,上市公司应严格予以遵守,现实中存在的因格式内容等不符合要求而进行重述的行为和存在技术性错误而进行的重述的行为都是上市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不重视,更是上市公司肆意对现有规则践踏的一种直接表现,尤其是其直接责任人对于因舞弊等原因而需要进行的重述,针对这些情况监管当局加大监管力度,并进行严厉的处罚,才有助于扼杀这种不良风气,从源头解决这种问题。政府监管部门需要强化打击舞弊的手段,增强打击的力度,加大上市公司舞弊处罚力度,使其因此而付出巨大的代价。

3、完善财务报告重述披露法律制度。目前,我国针对财务报告重述情况并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会计政策中并未对财务报告重述出现的后果做明确规定,因此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中,投资者因证券投资产生损失很难通过法律诉讼获得赔偿,不利于解决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报告重述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监管当局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如果投资者能够通过法律诉讼向上市公司进行索赔,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势必会更加仔细更加小心,这也将有利于改变当前很多公司因进行财务报告重述代价小而在编制财务报告时不够细心,不完全按照规则进行编制,甚至进行舞弊的状况。完善相关法律条款,对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使投资者有法可依,上市公司有法必依。

主要参考文献:

[1]何威风.财务重述:国外研究述评与展望[J].审计研究,2010.2.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研究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2012)05-0057-03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是投资者、债权人、监管者等各方利益相关者了解上市公司资产负债和经营状况的主要渠道。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投资者及债权人利益。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财务报告凸显出不少问题,已不能满足使用者的需求,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质量更高、内容更丰富的财务报告成为导向。

一、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出现的问题

(一)财务报告不能体现完整性与充分性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高度浓缩,披露的信息不完整、不充分的现象十分严重。一是财务报告重成本而轻价值,一些不直接与企业交易活动相关的竞争优势、企业形象、商誉等无形资产未在财务报表上得到反映,真实的企业经济价值不能直接在现行财务报告中反应出来。二是缺乏预测性信息的披露,忽视了揭示未来可能的经济活动。财务报告使用者无法了解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上市公司对于报表附注和表外信息的披露过于简单,如财务状况说明书等的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非财务信息及企业社会责任等信息的披露。

(二)财务报告缺乏真实性和准确性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缺乏真实性和准确性是目前最为严重和危害最大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多报或少报的虚假记载;未将应记载的重大事项做出记载和反映的漏报;使报告使用者发生错误判断的误导性披露;故意或非故意的错报;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舞弊等。

(三)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够及时

信息披露不及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的编制周期过长,有滞后性,而周期越长,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越低;上市公司经常受利益驱使选择披露重大事件的时机,使得信息使用者无法准确掌握一些重大事件的发生时间;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如技术手段、信息生产成本、传递成本的严格限制,会计信息的披露只能是间断的,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难以保证。

二、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内部成因分析

1.公司治理机制与内部控制制度脱节。股权结构的失衡导致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当上市公司内部缺乏自我约束与监督机制,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就会失效,公司管理层利用信息不对称和公司内部治理弱化的机会,频繁出具虚假财务报告。如果中介机构缺乏独立性、独立审计无效,舞弊成本和舞弊收益失衡,上市公司报道权与媒体舆论自由权存在法律困境,市场外部约束机制和信用评价机制则进一步弱化。

2.上市后的业绩压力与再融资压力。外部业绩压力主要来自于资本市场,投资者往往重视短期的获利能力和营业收入的增长,这就使得管理层不得不明哲保身,投其所好。管理层还必须对董事会及股东负责,董事会或控股股东也常常施加压力要求管理层完成财务及其他目标,为激励管理层,公司经常采取一些激励措施,如将个人的绩效及薪酬与经营或财务目标相连接。此外,上市公司都迫切希望通过配股、增发等再融资方式筹集到更多的资金,而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配股和增发行为均有较为严厉的政策约束,在这种环境下财务报告失真也不可避免。

3.获取银行融资、降低税收等成本、获取高额报酬等其他动机。除股权融资外,上市公司还会通过债务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公司管理层通常会与债权人签订具有保护性的限制条款,在突破这些条款时,为了避免违约所付出的巨大代价,便有可能进行会计舞弊以将突破因素控制在限制性条款的范围之内。此外,会计信息不仅在经济行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亦在如税收、管制、关税壁垒、不信任、游说、特殊行业补贴等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财务报告舞弊的动因更为明显。上市公司经营者的业绩与其待遇有密切联系,对高管人员业绩的评价多以财务指标为基础,如资本保值增值率、利润和投资收益率等,这种评价常常与高管人员的续聘、工资及福利挂钩。为了取得上级的信任和提拔,或获取高额的报酬,高管人员会利用各种手段实施财务舞弊,以满足其自身的需求。

(二)外部成因分析

1.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监管与处罚力度不够。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的监管主要是在持续披露阶段,对于持续财务信息披露的载体——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审查在相当一段时间里采取事前审核的办法,由于时间和人力的制约造成了事实上的审查不严,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证监会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体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目前证监会一般只在上市公司出现了一些异常现象后才开始组建调查组进驻公司进行追查,监管能力和手段不够。从一些已经查处的案件来看,不少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假的不法行为监管机构没有及时发现。而且,在实践中,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通常采用行政处罚的办法解决,无法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研究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财务舞弊,博弈,上市公司

一、背景与理论分析

(一)上市公司舞弊背景分析

上市公司通常会为了成功IPO,又或是保住珍贵的“壳”资源而进行舞弊。这个一方面是监管的原因,而另一方面也不乏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行为的影响—即投资者期望通过投资上市公司从中获得巨大收益。除此之外,上市公司进行舞弊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即管理层为了谋求私利。管理层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很可能会选择舞弊来夸大自己的业绩,以求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博弈理论分析

博弈论是二人在平等的对局中各自利用对方的策略变换自己的对抗策略,以达到取胜的意义。博弈论分析有两个基本假设:第一是理性人假设,第二是效用最大化假设。

二、博弈分析--管理层与股东的博弈

(一)博弈假设。管理层与股东均是理性经济人;管理层与股东存在信息不对称;管理层与股东均有两种行为选择,即舞弊或不舞弊、监督与不监督。

(二)模型建立

管理层与股东的博弈如表1所示,管理层以概率x进行舞弊,股东以概率y进行监督。其中r表示管理层的正常收益,w表示舞弊收益,p表示管理层舞弊被发现所承担的赔偿损失,s表示管理层舞弊被发现对其自身造成的声誉损失;c表示股东对管理层进行监督的成本,q表示管理层舞弊对股东造成的损失。

(三)博弈求解

针对以上博弈,采用期望收益相等法进行求解。

1、管理层:管理层选择舞弊和不舞弊的期望收益相等

则,y(r+w-p-s)+(1-y)(r+w)=ry+r(1-y) 解得,y=w/(p+s)

2、股东:股东选择监督和不监督的期望收益相等

则,x(p-c-q)+(1-x)(-c)=x(-q) 解得,x=c/p

(四)博弈的经济意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出,管理层进行舞弊的概率为c/p,股东进行监督的概率为w/(p+s)。当股东监督的概率小于w/(p+s)时,管理层选择进行舞弊;反之,则不进行舞弊。当管理层舞弊的概率大于c/p时,股东选择进行监督;反之,则不进行监督。

其中,管理层舞弊的概率由股东的监督成本和其舞弊被发现的赔偿损失决定。股东的监督成本越高,管理层舞弊的概率越大;管理层舞弊被发现所承担的赔偿损失越大,舞弊的概率越小。股东监督的概率由管理层舞弊的收益、管理层的声誉损失和赔偿损失决定。管理层舞弊的收益越大,股东监督的概率越高;管理层的声誉损失越大、赔偿的损失越多,监督的概率越小。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其实也是管理层和股东的博弈。我们发现如果提高管理层舞弊所承担的赔偿损失可以同时降低舞弊概率和股东的监督概率。这为我们治理舞弊提供了另一种思路。

三、思考与启示

通过建立管理层与股东的博弈,我们发现在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中,股东要求管理层赔偿的损失越多,上市公司舞弊的概率越小。不同于以前的研究,仅局限于上市公司与监管机构、上市公司于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与审计人员的博弈分析,本文以另一个全新的角度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进行了分析。

笔者认为,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有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对管理层的索赔机制,加大管理层对股东的赔偿

2、建立对管理层的信誉评级,增大管理层的信誉损失

3、增加管理层的股权激励,使管理层通过正常途径分享公司的收益,不以舞弊的手段谋求更高的汇报

4、完善公司的治理和信息披露,使股东参与公司治理,降低股东的监督成本。

参考文献:

[1]李友俊,王瑾.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经济学博弈分析[J].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报,2013

[2]薄澜,姚海鑫.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与外部审计的博弈分析—基于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3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研究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9-0133-02

一、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含义

财务报告舞弊是企业管理层和财务人员违背公认会计原则,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有意识地采用各种违法的手段和方法,故意编制和披露虚假财务会计信息,以欺骗财务报告使用者和利益相关者,导致决策失误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危害性

(一)误导决策者做出错误的决策

严重误导证券投资者,破坏市场规则影响社会安定。虚假的赢利或亏损报告将使国家资产流失,使企业股东、债权人、顾客及雇员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使其经济蒙受巨大损失。

(二)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

准确、真实的会计信息有助于政府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国家财政部门根据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监督检查企业的财务管理状况。如果依据虚假的会计信息制订国家经济发展计划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就会起到误导作用,给国家造成了一点的损失。

(三)危害资本市场秩序

如果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中进行舞弊,粉饰财报,不但会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损失,也会危害整个资本市场的秩序,使得众多的投资者对资本市场丧失信心。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是投资者所参考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维持正常资本市场秩序的一个有力保证,会计信息的失真就会使得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出现漏洞,从而危害资本市场的政策秩序。

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发生的原因

(一)基本因素

1.证券市场制度的不完善

市场经济机制不完善,是体制缺陷导致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证券市场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要求遵守完备的法律和制度规范下的信用行为,以及完善的审计制度以及内部监督制度体系的健全。证券企业中存在不少的违规行为,从而干扰了证券市场的完整化和有序化,并且引发了管理层次的重要关注。

2.不完善的外部审计

虽然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十多年来,已经逐步向规范化,法律化发展,相关的制度也已经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体系;但是也应当了解,中国当前的外部审计制度还存着一些问题,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审计体制还有所差距。在中国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评级机构、经理人市场这些中介机构尚未形成完善状态,不仅对证券公司没有形成较强的约束力,有的甚至是助纣为虐,加剧了对现有制度的破坏。

在各种业务类型中,审计业务发生舞弊的情况最为普遍。验资业务和盈利预测审核业务的问题相对缓和。对于审计业务,我们发现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问题集中于虚增利润、虚构交易、虚构重要原始凭证、隐瞒重大违反法规行为(披露不充分)等,而注册会计师对于这些问题均未做到勤勉尽责,未能在审计报告中恰当地发表审计意见,报告有关事实。

3.不健全的监管体系

在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的监管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对证券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掌握有限,仅包括信息披露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根本难以做到有效管理。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管的有效性不强。

(二)决定性因素

1.利益驱使

首先,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进行财报粉饰、会计信息舞弊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获得利益,粉饰公司财报,使得投资者误认为该公司有着较高的投资价值,拉动二级证券市场的股票价格,上市公司也能获得一定的利益。同时,上市公司为了获得其他途径的融资,如银行贷款等,也会进行会计信息舞弊,粉饰财报。

2.舞弊成本小

很多上市公司进行财报粉饰的成本很低,这个舞弊成本就是指所受到的惩罚措施,这与中国的资本市场监管体制不完善也有着很大的关系。对于很多上市公司而言,在进行会计舞弊后,受到查处的概率并不大,相对于可获得的利益而言,进行这种会计信息舞弊是非常合算的一种行为,从这一角度来看,舞弊成本小也是造成上市公司进行财报会计舞弊的一个重要原因。

3.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缺陷

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在一些上市公司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财务管理体制,一些财务管理行为受到企业领导者的影响过大,这就给公司的会计舞弊制造了机会。在一些上市公司中,对于企业领导者的权利限制存在很大的欠缺,特别是在财务管理的影响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这就导致在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中,人为的影响因素往往要大于制度影响,这也给上市公司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隐患。

四、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防范措施

(一)基本性因素防范措施

1.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自2007年开始了颁布实施新会计准则,更在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估计方法的运用条件上做出了明确的说明。然而,法则是完善的,实施起来却还是存在着漏洞,例如允许过多的选择,这就给管理当局粉饰财务报表提供了机会。因此,应当加强会计制度的建设,以完善的会计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范上市公司的一些行为,这对于防止上市公司的会计舞弊有着重要的基础作用。同时,在会计制度的完善中,还应当加强监管制度的建设,以更加严格、更加完善的监管制度保障会计制度的实施。

2.加大独立审计部门的工作力度,明确其审计责任

明确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层欺诈的责任问题,对于上市公司中会计人员来说,应当正确认识到自己的重大责任,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避免人为的因素影响会计信息。审计部门应当更加的独立,在审计人员的聘用上更加的合理化,以此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另外,应当避免会计部门和审计部门互通一气,对于所有的审计信息、会计信息都要做到公开、公正。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明确审计部门和会计部门的相应责任,对于防范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舞弊有着重要的作用。

3.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

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熟练程度高、专业知识丰富扎实,才能为企业所有者、主管经营者和债权人提供有用的信息。

(二)决定性因素防范措施

1.加大法律惩处力度

加大惩罚力度是防范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一个重要保障,加大监管措施和处罚力度,这样一来就会对上市公司起到一个警示作用。大大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舞弊成本,使其不敢进行会计舞弊,同时,加大对于上市公司领导者的个人处罚措施,也是提高处罚力度的一个重要部分。对于会计信息舞弊严重的公司领导者,还要追求其刑事责任,这样以来,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对上市公司的会计舞弊进行防范。

2.建立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体制

在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中,应当首先建设严格、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针对中国上市公司内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现象,应当加强公司内部监管部门的作用。在公司的财务管理中,避免公司上层管理人员或领导者对于财务管理造成过大的人为影响,加强公司监管部门的职能,使得公司的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更加的科学、规范。

3.建立诚信机制

要建立诚信机制,首先要转变政府职能,培植政府信用。其次,要健全信用查询系统。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尽快建立全国的信用资讯库,尽可能减少资讯不对称现象。

参考文献:

[1] 赵欣然.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措施浅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1):15-23.

[2] 张卫国.王霞中国上市公司会计差错的动因分析[J].会计研究,2009,(4):37-43.

[3] 舒利敏.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会计之友,2010,(8):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