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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措施
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大背景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得到不断加强和提高,但在基层单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究其原因,从本质而言,是由于部分相关人员对行政执法的内涵和特征存在认识偏差。因此,解决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行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者的执法水平,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笔者就近年来的工作经历谈谈个人的浅见:
1.行政执法的内涵与特征
具体而言,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和其他享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其特征为:
第一,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定性。行政执法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只有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才是法定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主体。
第二,行政执法的职权性。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中,只有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中的事务才是计生行政部门职权所辖,而其他领域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不能越权行政。
第三,行政执法过程的程序性。在实际工作时,不能为了效率而放弃程序,导致违反程序执法。
第四,行政执法保障的强制性。行政执法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实施的。当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的过程中遇到障碍时,可以依据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
2.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1)在计划生育执法工作中,有部分不是依法 ,而是依据个人的情感、情绪、以及依据和行政相对人的“关系”等因素开展工作,执法随意性倾向比较明显。由此,也就把法律所赋予的“职权”逾越为“个人权利”,并最终导致了行政侵权、违反程序执法,乃至腐败等一系列现象的发生。
(2)违反程序执法时有发生。法律的执行要求执行者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一整套程序和步骤来展开。然而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由于长期以来的认识偏差: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重,计生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条框框太多,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太繁琐;执法就是凌驾其上等等。这些错误认识使一部分计生执法者无视计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为了追求工作的效率,不依法定程序,甚至违反程序执法。
(3)“自费执法”现象仍有存在。由于一些腐朽思想冲击着部分计生执法人员,在其执法过程中往往因利益的驱动,使其执法行为扭曲,导致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以“利益”为指向,出现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自费执法”现象造成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的严重背离,并衍生出了一系列严重问题。近两年,虽然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并采取了一系列相应措施,但仍未得到完全遏制,基层在执法过程中打法律球现象仍时有发生。
(4)职权异化。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是一种职权,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职权往往被异化为个人权利或者特权。一是以“人情”作为执法的尺度。常常出现面对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其执法尺度依据是违法者与自己是否有人情关系及这种关系的亲密程度。二是钱权交易。有些执法人员难以抵制金钱的诱惑,把职权蜕变为个人私权,并将其作为筹码进行交易,使得违反计生法规者逃避了法律的追究。三是滥用权力。、该罚不罚、处罚程序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随意而定的现象时有出现。
(5)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较低。现有计生执法队伍的素质不容乐观,目前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绝大多数是原来行政机关的一般工作人员,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较高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正式经过系统业务和法律培训的人员也不多,这些情况都严重制约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顺利开展。
3.解决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1)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一是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才能促使他们去理解行政执法的内涵,提高他们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增强他们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观念。二是法律对群众而言,并不仅仅是对其违法行为的制裁,同时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只有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才知道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才能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形成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他们提高依法执法的自觉性。
(2)切实强化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针对执法人员而言的。计生行政执法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与未能很好贯彻这一精神有关,比如“自费执法”、违法程序执法就是没有贯彻“有法必依”,而以“人情”为执法的尺度则是对“执法必严”的违背。因此,必须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要求切实强化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
(3)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进一步拓展外部监督渠道,坚持主动申请当地人大进行执法检查和政协进行执法调研等方式,自觉接受监督。完善自我纠错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公信力。
摘要:通过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能够让行政决策更好地代表大部分人的意愿,保障集体利益,并促进其规范化发展。现阶段,在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
关键词:行政决策;法治化;问题;对策
行政决策不仅关系到政府形象和职能的发挥,同时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加强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具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
1. 行政决策的概念及行政决策法治化的价值
所谓行政决策指的是,国家政府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等,来解决相关问题、事务的一个过程。该过程一般涉及以下关键环节:1)信心的全面、准确收集;2)方案的拟定、改善、确定;3)作出决定,并执行。
行政决策法治化的价值:1)加强行政决策的法治化建设,是行政权力得到正确行使、有效监督的时代要求,同时也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客观需要;2)加强行政决策的法治化建设,不仅能够保障行政的科学化发展,同时还能够保障行政的民主化发展[1]。
2. 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行政决策的立法缺陷
对我国行政决策权进行分析发现,其实际授予以及划分的关键依据在于两点,一个是《国务院组织法》,另一个是《地方政府组织法》。上述两部法律奠定了我国行政决策权正常行使的基础,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它们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方面过于原则性,另一方面过于概括性,所以,在行政决策权实际行使的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权限交叉的问题,还有可能发生划分不清的问题,最终行政决策权没有办法得到高效落实。由此可见,立法缺陷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行政决策的正常开展、高效开展[2]。
2.2行政决策的法治程序虚化
在我国,决策权在手的官员往往基于个人利益或者经验去行使该项权力,这已经发展成为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从而导致了所谓的行政决策的法治程序虚化问题。行政决策的法治程序虚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开程序的虚化。在我国,行政决策的公开问题存在很大弊端,一个是由谁决定公开,另一个是公开哪些内容,以上普遍缺乏公众参与和监督,因而造成了一系列怪现象,即看似公开而实际上却没有公开,又或者是该公开却没有公开的问题,导致公开程序严重形式主义;2)民主程序的虚化。如何实现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然而无论在民主形式的选择方面,又或者是在民主结果的有效落实方面,公众既没有发言权,同时也没有决定权,换而言之,对于民主程序而言,其形式主义也相当严重;3)科学程序的虚化。在行政决策的过程中,决策权拥有者往往更倾向于表达个人的主观意愿或者凭借个人经验来完成最终决策,很少向公众及专家征求意见,又或者是只听,却根本不采纳。
2.3行政决策的法律责任缺位
政府是否愿意且真正对其所制定的政策等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是评判一个政府是否民主的一个关键指标。现阶段,在行政决策的法律责任追究上,我国暴露出了以下不足:1)行政责任的主体不够明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党政职责划分未能做到十分明确,另一个是决策部门及其主要领导这二者之间的权责未能得到明确划分;2)行政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难以落实,一方面没有形成具体的标准,另一方面也缺少与之对应的适用范围:3)未能针对行政决策失误这一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科学而系统的评估制度[3]。
3.对策
3.1行政决策立法的法治化
行政主体在制定和执行行政决策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的事情是,立法机关是否针对这一类事项制定并颁布了相关法律或者规定,然后基于相关法律或者规定来制定和执行行政决策,而不允许采取想当然的做法,这也是法律保留原则一个重要体现以及基本内容。具体而言,行政权在执行之前,一定先要提报给人大,且获得批准之后,才允许实际执行,总之,行政权应时刻接受、配合人大的监督工作。所以,应结合当前的社会发展情况,对《国务院组织法》以及《地方政府组织法》这二者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首先,应借助法律这一手段来进一步明确党、人大、政府这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同时明确三者的权责;其次,要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这二者各自具有的决策权限进一步理顺。大量实践证明,若想保证行政决策的准确制定和高效执行,则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明确相关各方的关系以及权责分配[4]。
3.2保证行政决策程序的规范性
3.2.1完善行政决策议案的提出方式
目前的提出方式普遍是,由政府发现自身的相关问题,并对其予以必要的分析和总结,最终制定和提出与之相应的议案。这种做法的一个弊端就是,根本没有将公众参与问题考虑在内。为解决这一弊端,应设计一种公众自主启动提议程序,并明确规定哪些行政决策的哪些方面公众可以参与,然后由政府对公众的问题以及建议进行必要审查,当审查获得通过后,便可启动行政决策程序。
3.2.2行政决策实施过程相关制度的法定化
首先,应针对行政决策问题制定相应的评估制度,并对其进行不断完善。对于行政决策而言若想进一步提高其科学性,从而保证其权威性,则需要为之配备一个独立于体系之外(相对而言)评估机构,且要保证该机构能够完全或者基本上不受行政决策机构所施加的影响,最终得到一个符合实际情况的评估结论。其次,应针对行政决策反馈问题,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行政决策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既包括决策的制定,且包括决策的执行,还包括执行之后的相关反馈。所以,政府应针对行政决策反馈问题,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从而保证行政决策程序的完整性,同时保证反馈信息的有效收集,从而为行政决策的调整和优化提供有效参考,最终形成一种科学的、高效的行政决策的反馈循环机制。
3.3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
当行政决策存在违法或者违规时,相关机构及个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通常包括两种,一种是行政责任,另一种是刑事责任,所以,应立足于这两大方面来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1)在行政决策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行政责任制度,既要从实体角度入手,同时还应从程序角度入手。借助行政立法这一手段,来明确当行政主体在制定和执行行政决策的过程中,一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需要承担何种行政责任;2)应于刑事立法之中对行政决策违法事件的主体进行明确定责,并对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进行细致规定,从而基于完善行政决策体系的考虑为之完善相应的刑事责任制度。
3.4完善行政决策监督体系
对行政决策进行分析发现,其本质属于一种行政权力的行使以及运用。需要指出的是,不管是哪一种权力,均需要接受相应的监督,当监督存在缺失时,便会滋生专制以及腐败,行政决策权力尤为如此。所以,政府应重视并做好行政决策监督体系的构建,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才能体现决策的民主性。在完善行政决策监督体系的过程中,可从以下方面入手:1)强化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决策的监督;2)行政决策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3)建立健全行政评价法,加强公众对行政决策的评估、监督。(作者单位: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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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消防;行政执法;火灾;伤亡
消防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是对人民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是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基础,意义之重大,不容置疑。因而,本文对当前我国的消防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一个整体性的概述,讨论了消防行政执法的现状,分析了我国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根据具体的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以期保障我国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1我国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现状
随着2008年我国对消防法的再一次修正更新,迄今为止,我国现行的消防行政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基本上自成体系。伴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一步推行,我国的消防行政执法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消防制度日益完善,各部门坚守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人员恪尽职守,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加强,突发性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数量也在不断降低,消防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也在不断提升。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消防人员数量增长的速度远远不及火灾等重大事故增长的速度。火灾造成的危害越发严重,社会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消防行政执法存在的监督和管理上的缺陷也越来越大,人民对于消防行政执法的工作也存在不少怨言。
2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消防人员少且效率低下
消防行政执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方方面面的规章制度、纪律规范,是一个将广泛意义上的理论应用到具体个人的过程。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从本质上讲就是和时间赛跑,与速度为敌,但当前的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在提升效率方面面临着诸多困境,一方面消防行政执法人员数量过少,这导致相关的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不能顺利高效地开展,尤其是遇到一些紧急情况的时候,消防人员数量过少就成了性命攸关的缺点;另一方面,当前的消防人员整体队伍知识结构有待完善,一些消防人员对于日益更新的消防知识不能及时而牢固的掌握,业务水准较低,在灾害发生时,不能及时而准确地采取恰当的措施,应对灾害。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消防部门的工作力度不断地在加大,每天都面临着繁杂的消防执法任务,由此也就需要更多的消防执法队伍来完成任务。然而事实是消防行政部门的执法队伍人员不足,这对于消防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随着消防执法任务的进一步升级,消防部门不仅会面临工作上的难问题,同时还面临着警力不足的问题,而这势必会对消防工作的顺利实施造成巨大的制约。
2.2民众缺乏消防常识
当前我国民众在消防方面存在着不少盲区、误解,对于消防的一知半解直接影响着消防的工作效率。例如:在遇到火灾的时候,民众不能够及时报出火灾发生的准确地点、时间,引起火灾的原因,火势的大小,这在无形中延误了救援时间,也就降低消防工作的实施效率。例如:在石家庄发生的一起火灾事故中,被困人员惊慌失措,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拨打火灾救援电话119,接通电话后也不能理智准确地告知火灾发生的地点,尚需工作人员安抚,这增加了消防人员的工作难度,等到准确地了解了火灾的基本情况后赶到现场时,火灾已经持续了将近20分钟,损失惨重。值得庆幸的是,在工作人员的奋力救援下,被困人员全部救出,但屋内的电子设备都遭受到了严重损害,造成了极大的财产损失。
2.3缺乏执法监督体系
一方面,消防部门的部分执法人员存在着不了解执法的依据和标准,未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就私自作出处罚的现象,并未向处罚对象及时说明火灾发生后的取证、化验、检查、下结论的工作流程,这反映出了执法人员对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疏忽和懈怠,从根本上违反了“政府为人民服务”这一基本原则,违背了执法的规范与准则;另一方面,消防行政执法的具体工作包括监督、检查、审核等多个环节,然而在具体的操作过程,部分工作人员,为了减少工作任务,随意地删减工作环节,偷工减料地完成工作,短期内,建筑工程的弊端不会暴露出来,但长期下来,必然会导致工程消防质量的下降乃至坍塌。此外,在对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修时,或是由于自身专业水平的限制看不到现存的问题,或是消极怠工,认为审查不重要就敷衍了事,很少对这些企业进行应有的检查。此外,部分企业认识不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由于缺乏监督,企业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不愿意对企业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与更新。
3提高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效率的对策
3.1提高工作人员的效率
消防人员的工作效率关系到民生,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对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开展培训。我国当前的消防行政法律还在不断更新,出台了越来越多的新措施。作为执法主体,消防人员要随时了解新法律,关注新条款。同时,邀请消防方面的专家定期举办培训讲座来向大家传达消防执法的新知识。其次,要对消防执法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察,衡量其作为执法人员的各项知识,以及其在实践操作中的业务水平,形成专业的一套考核体系,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考核标准。最后,对于考核不合格、业务水平不高的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再教育,确认不能胜任执法工作的,要根据个人的业务素质进行调岗安排,确保人尽其职,共同发展。
3.2加强民众消防意识
当前火灾的发生范围遍布全世界,每一个人随时都有可能成为被困人员。在这样一个大的前提下,加强民众的消防观念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加大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消防观念的重视力度,通过“消防观念小常识”等的推广引起每一个人对消防安全的高度重视。第二,政府要呼吁民间组织、居委会等自觉展开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通过设立消防公告栏,邀请消防人员进行示范讲解等提升民众对消防常识的了解。第三,设置热线电话、微博、微信等官方互动平台对民众感兴趣的消防知识进行解答,对关系每一个人的消防工程进行公示,畅通民众的信息获得渠道。
3.3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一方面,在执法过程中,过失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执法的环节中存在问题,这就需要消防部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内部监督,形成一整套的过失问责机制,对于每一个案件都要严格把关。执法过程中的呈交、审查、批复,都应该配备专门的人员进行负责,一旦发生任何问题,能够按照问责机制第一时间找到责任人进行处理,通过过失的严重程度来判断警告、处分、还是开除,确保责任到人的全面落实。此外,同事之间的监督也是十分有必要的,消防部门可以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身边的同事进行工作上的评价,通过全部同事的诚恳评价,领导可以对每一个人的业务水准有一个更为全面的了解,这种评价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违法行为的出现。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部门的外部监督。执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应该做到公开透明,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从本质上讲也是与人民之间的交流,各位公民在消防执法的各个环节都应该予以警戒,及时发现执法工作中的简化、省略现象。消防部门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对于各个环节的不法行为,每个公民有义务进行举报,鼓励媒体进行及时的揭发与披露,同时要注意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4结语
在21世纪高速发展的今天,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也显得越来越重要,近年来,国家对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喜忧参半。对于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得好的地方,工作人员要继续努力,继往开来,延续下去;对于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困难,要及时追根溯源,予以解决,通过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提高办事水平,加强民众的消防观念、呼吁民众配合,完善执法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大措施来保证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不断推进。只有做好了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社会的安全得到了保障,人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提高,才能够保障国家的繁荣富强,经济的高速运转。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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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转型期;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
Abstract: The work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can not only play a role in many aspects of individual team construction, and can be matched with the other methods, enhancement effect, together play a role. This paper from the existing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of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personnel problems, analysis,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on strengthening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of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team.
Key words: social transformation period; th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team;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中图分类号:D412.62
一、思想政治教育对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作用
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是以行政执法人员为对象,用一定的政治观点、思想观念和道德规范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有目的地施加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社会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更需要通过思想教育进行引导与调节。就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而言,运用的政治观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既可以整合执法队伍中的各种思想、观点,消除执法人员错误的思想观念,又能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减少工作阻力的效果。
二、当前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分析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问题,有助于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顺利推进。因此,理性地把握和分析当前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
(一)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者存在的问题
在实现和谐执法的过程中,执法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执法队员的价值观念和精神面貌都在不断发生着明显的变化,面对出现的新情况,要求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者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方面,行政部门思想政治教育队伍构成、教育者的知识背景和工作经验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给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了新的挑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在思想观念和文化知识的更新、新信息的接受等方面几乎是同步的,同时执法人员长时间处在第一线,和社会的接触要远比在机关内或校门内的教育者更为密切。
(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自身的问题
首先,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较空泛化、有效性不高。部分执法队伍一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就是学习有关文件、宣读报纸杂志,往往流于空泛,没有将其与行政执法队伍的具体工作实际和队员的思想实际联系起来。其次,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单一。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最普遍的形式往往是开会,开会的内容又空洞乏味、没有吸引力,让行政执法人员无法产生兴趣。同时受执法工作性质和特点的影响,一线执法人员数量多而且比较分散,集中起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难度较大,队员接受思想政治学习的时间难以得到保障,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开展。再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式不够多样化。有的执法队伍关起门来起来做思想政治教育,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使得执法人员没有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执法队伍搞满堂灌、突击教育,表面上好像是进行了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而接受执法人员却“食而不知其味”。
(三)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监督的问题
当前大多数执法队伍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还没有对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倡监督的规定,导致监督方式简单、制约无力。一些执法队伍的监督部门在思想政治教育的监督过程中,习惯于对事的纠正、整改,对责任人则是“既往不咎、下不为例”。监督的不力造成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教育存在的各种问题无法彻底消除,更难以达到监督的实效。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的对策与建议
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
(一)大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一个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在其必须具备的职业素质中居于首位。提高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把道德教育与人生观等教育相结合。二是把道德知识传授和执法实践活动相结合。三是把道德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依法行政是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准则,要结合“六五”普法教育的开展,把法制教育纳入到执法人员的学习计划,通过讲座、短期培训等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
(二)拓宽思想政治教育渠道
加强和改善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除了主要的教育途径外,还要积极探索新的渠道,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针对执法人员因执法领域、方式不同而引起的心理问题,注重不同人员的个体差异,做好个性化心理疏导工作。一是要积极关注执法人员心理健康。二是要真情关爱执法人员。三是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执法人员的实际困难相结合。
(三)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有权力的人往往容易滥用权力,要杜绝权力的膨胀和滥用,就要不断健全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要加强权力机关的监督。二是要加强行政机关自身内部的监督。三是要加强新闻媒体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 结语
综上所述,思想政治工作是新时期执法队伍建设的法宝,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主要手段。
本文在分析当前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达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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