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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就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作如下交流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领会政策、强化领导,夯实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基础
为切实解决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多头管理、效益不高的问题,都兰县在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工作中,坚持突出“一领会、三明确”,推行一体化管理。一是领会掌握政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学习,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积极组织传达领会政策,县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门邀请省财政厅领导为全县辅导讲解统筹整合政策,为全县开展好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明确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分管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从县经发局、农牧林业和扶贫开发局、财政局、政府办、各金融单位抽调7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安排专门办公场所,单列专项经费等。各乡镇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同时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配合”工作格局。三是明确整合机制。坚持制度先行,在完善政策配套上下功夫,先后研究制定了《XX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XX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整合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县政府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在制度层面有效保障了工作的有序开展。四是明确整合范围。除农牧民补贴资金、救灾资金外,将中央、省、州、县四级财政安排列入“农林水事务支出”科目专项,以及与农牧业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并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整合项目资金,用于涉农项目建设,从而有效改善了过去财政涉农资金渠道多,分类不合理的状况。
二、突出重点,务实创新,搭建涉农资金整合“三大平台”
按照集聚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将符合要求的涉农资金,整合纳入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农牧业产业发展和扶贫开发“三大平台”,集中统筹安排,着力放大财政涉农资金综合效益。一是打造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平台。2016年通过整合涉农资金1.25亿元,建成2016年高效节水灌溉重点县项目建设,涉及XX镇XX村(贫困)、XX镇XX村等11个村,解决了XX灌区65160亩农田的灌溉问题;建成六村一镇管网改造工程和精准扶贫人畜饮水巩固提升项目,解决了8046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建成1.03万亩高标准农田,有效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成12个高原美丽乡村及一事一议项目,3800人享受到日趋完善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完成危旧房改造500套。2017年我县第一批整合涉农资金0.1亿元重点用于建设现代扶贫产业示范园,整合涉农资金0.94亿元集中打造2万亩高标准农田,并突出抓好河道治理、灌区改造、人畜安全饮水、高效节水灌溉等水利建设。通过两年来的整合投入,农田水利、农村住房、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二是打造特色农牧业产业发展平台。坚持以特色发展产业为依托,加速推进农牧业,近两年来,共整合20项涉农资金1.09亿元,用于发展枸杞、饲草料、蔬菜种植等优势主导产业。其中,在枸杞产业方面,共整合3个部门10项涉农资金,共计5592万元支持枸杞产业集中连片种植和产品质量提升增效。目前,枸杞种植面积从2014年的14.83万亩发展到21.1万亩,枸杞产量从3万吨发展到3.58万吨,带动就业3.8万多人次,撬动社会投资5.28亿元,获得全国高寒地区枸杞种植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国家级枸杞现代产业园通过农业部现场勘查和现场答辩。三是打造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平台。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涉农资金整合的重中之重,通过整合各类扶贫资金0.823亿元。重点围绕贫困村和一些边远村社,按照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2016年以来,结合各村实际,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农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业、民族文化等产业,增加群众收入。主要投资完成贫困村互助资金金融扶贫项目43个,XX乡旅游扶贫项目1个,产业扶贫项目45个,医疗救助、贫困户互帮及贫困生补助900人次。至2016年底共有2012人(其中:一般贫困户98户296人、低保户927户1665人、低保贫困户16户51人)贫困人口脱贫,目前全县积极准备迎接国家第三方评估验收。
三、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切实提高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效益
紧紧围绕《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年)》中确定的20个试点村和每年度确定的重点建设示范点,按照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地点、集中资金投入的要求和集中财力建亮点的原则,实现涉农项目在试点示范村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建设以及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上整体推进的目标。
二、整合涉农项目的范围及责任单位
项目整合范围包括市级以上政府及部门安排下达的涉农建设资金、项目、物资和县级部门安排的涉农建设资金。
三、整合涉农项目的程序
按照“项目整合、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优势互补、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要求,整合涉农项目要做到“五统一”。
1、统一组织领导。县上成立新农村建设项目整合协调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类涉农资金项目整合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2、统一项目安排。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及要求,结合各试点示范村实际确定的年度任务,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合理安排涉农项目,使整合项目真正成为具有综合效益的民心工程。
3、统一申报入库。各涉农部门要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在项目整合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规范科学的涉农资金项目库,并根据确定的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整合协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对经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审核符合政策要求和发展规划的项目,由财政局会同项目主管部门联合行文经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签后,向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呈报,同时报新农村办建设办公室备案,避免不必要的项目调整。
4、统一分配使用。县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上级下达的项目计划,及时向项目整合协调领导小组提出统一整合使用的具体方案,并与试点示范村所在乡镇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书后报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备案。
5、统一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批复下达后,项目整合协调领导小组要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项目,统一协调项目建设,统一管理项目资金运行,统一项目竣工验收。
四、整合涉农项目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新农村建设项目整合涉及部门较多,相关部门要做到统一思想,顾全大局,形成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的协调互补机制。
一、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本次涉农项目资金专项整治以“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分工、协调配合”为原则,着重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并做到资金、项目、单位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从根源上研究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措施和办法,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一)整治检查范围。
省市和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
(二)整治检查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是否存在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是否存在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是否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是否存在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是否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把握环节,精心组织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
成立区水务局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涉农项目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制订相应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
各股、站、室和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范围、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过程中,要在摸清资金性质、规模和有效梳理资金流向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要突出边查边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限期整改、追责处理。自查自纠结束后报送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区级督查阶段。
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关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时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涉嫌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检查分两部分:一是由区审计局牵头,检查各级扶贫资金,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专项资金、发展资金、以工代赈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林)场扶持资金、扶贫贷款财政贴息、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以及社会扶贫捐赠资金;抽查整合用于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的其他财政性资金等。扶贫资金检查由区审计局单独安排运行。二是由区财政局牵头组织涉农部门,检查除上述扶贫资金以外的其它涉农资金。
(四)市级督查阶段。
涉及各相关单位、股、室,在作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准备好相关资料,接受市上专项检查。
(五)整改完善阶段。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按照定责任领导、责任股室的原则,限期整改。
(六)全面总结阶段。
局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保障,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各股、室、站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局班子成员要按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推动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
要把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检查工作成效。对专项整治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问题,局纪委要采取通报批评、从严问责等方式予以处理。
一、做法及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我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区蚕桑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XX同志为组长,局分管财务的机关党委书记XX同志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副局长XX同志为副组长,政策法规股、业务股的负责人、财务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领导小组还专门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在工作中,我们一是建立了分级负责的整治工作机制,业务股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了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财务室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自查做到了不留死角、全覆盖。二是建立了整治工作监督督查机制,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发挥了强有力的监督管理作用,实现了我局的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范围全覆盖、检查内容过程全公开、检查结果全透明。经自查,我局没有利用资金管理权而出现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的情况;没有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的情况;没有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情况;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的情况;没有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的情况;没有出现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不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情况;没有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及地点等情况。
二、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强农惠农政策对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热烈欢迎。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如2015年蚕桑发展项目由于前期的政策宣传不够,少数项目区群众认为只要是养蚕户,就应该家家修建蚕房、搭建蚕棚,而没有认识到项目的总体规划,导致后期工作开展难度加大。
二是现行管理制度有待改进。部分项目资金上级管理制度规定实行报账制度,需要项目完成并验收后才能拨付资金,但对预拨资金量或比例又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实际操作中资金何时拨付、如何拨付缺乏依据和标准。
三是惠农资金投入不够。比如,在2015年蚕桑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补助方面,国家补助标准偏低,造成项目实施有些困难。
就我地区从近年来对涉农资金审计情况来看,各级财政为解决“三农”问题所安排的大量投入,对促进农村改革和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在财政支农资金预算安排、审批拨付、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相应的配套资金难以到位。现阶段,上级各部门掌握的专项资金,大多要求下级财政和基层按规定比例提供配套资金,否则,上级专款便不予下拨。然而,这一旨在调动地方各级积极性、整合财力搞建设、促发展的良好初衷和举措,在实际运行中并未收到效果。众所周知,目前除了经济发达地区外,不少县市尽管财政收入数字可观,但水分过重,可用财力十分有限,乡镇村在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新的财源尚处于培育阶段。在这种情况下,要求逐级逐项提供足额的配套并搞“一刀切”,着实很让基层为难,极易导致产生“下级糊弄上级,一级糊弄一级”的负面效应。审计发现,为获取专项资金搞假配套,已成为不少地方的惯用手段。(2)报付的资金使用不合理。专款不专用或不能完全专用,是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的一个带共性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地方财力不足,争取项目多,配套资金不到位,因而出现“拆东墙补西墙”,把不同类项资金打捆使用,甚至截流、挤占、挪用等问题;另一方面,也与上级部门安排的项目与各地经济发展进程实际需要不完全对应有关。有的地方因急需解决的问题找不到与之对应的项目资金,便立假项取资金。此外,对有些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作过于机械的硬性规定,也便专款专用的严肃性大打折扣。(3)国家的专项资金申请难度大。据反映,国家财政支农资金,除了中央统一安排的大型建设和政策性专项资金能公开运行,并能保证直拨直达外,大量由部门掌握的各类专项资金几乎不能对外公开,有哪些项目,有多少资金,如何申报立项,基层很难获知信息和了解情况,并且这一部分资金有的不是通过预算安排下拨,而是靠各地去争取。由于“类归争取,部门掌管,封闭运行”,有些专项资金找不到投向,大量滞留财政账户,不能发挥当期效益;同时也加大了基层向上争取资金的盲目性、欲望和成本,扰乱了专项资金的审批拨付秩序。不少地方把向上争取资金作为招商引资的主攻目标,公开提出“跑部钱进”的口号,甚至内定奖励政策,鼓励干部拉关系、找门路,攀高亲、引巨资。据网上透露,有的地方争取资金的成本竟高达四至五成。
鉴于以上问题的存在,如何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运行质量和效率,应考虑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
1 变向上争取为预算下拨
财政支农资金的公共性、无偿性,决定了其分配、拨付应当具有很强的计划性、严肃性,而不应取决于各地的争取程度。因此,必须变基层向上争取资金为各级通过预算安排下拨。在预算安排上,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确定项目计划和编制预算方案。特别是要预先搞好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并应下发有关申报立项的指导性文件,让基层了解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安排的宏观走向和具体政策,以利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和申报项目。要改变财政支农资金预算安排过粗的问题除了应对不确定性(应急救灾等)事项所预留的资金外,其他各类支农资金的预算方案应分解到单位、项目。在资金拨付上,要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制定拨款计划,公开拨款时间表,实行到时即拨制度,以防止部门弄权,中间梗阻,杜绝基层向上跑要资金现象,降低各类专项资金运行成本。
2 变逐级配套为分级负责
现行财政支农项目逐项逐级资金配套模式,即不能有效保证配套资金到位,对不便明晰项目建设投入主体,故应予以取消,而行分级负责。所谓分级负责,就是在科学合理划分财政支农资金类项的基础上,分级确定各自为主负责的类项。中央、省级财政重点负责带全局性、区域性重大涉农类项,并把所需资金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县及县以下重点负责除了上级已做安排外的本地急需解决的重要涉农类项,并把所需资金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分级负责的好处是:即有利于中央集中财力解决影响农村改革发展中带全局性的问题,又有利于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解决本地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既有利于强化责任,又有利于各级支农资金的直拨直达。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取消配套资金并不意味着项目配套也取消,对有些类项,特别是涉及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如果国家承建的是主体工程,即么基层就应承建配套工程。同时还要明确,取消资金配套也无须一刀切,对有些地方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仍可继续实行资金配套办法,以利于国家财政支农资金能够更多地向西部地区倾斜。
3 变分散资金为整合使用
应该看到,现阶段农村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而各级政府每年能拿出的财政支农资金,不可能不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所以,在财政支农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上,只有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办难事、办好事。目前,财政支农项目过多,资金过于分散,极易导致低标准建设、重复投入,不少地方是专项资金年年抹,道路年年修年年补,渠道年年修年年漏。要走出这种低效益循环,惟有整合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要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按照国家宏观政策走向,突出带前瞻性、全局性和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发展重点,合理安排支农项目,切忌面面俱到。要打破财政支农资金按行政区划、产业或部门均衡分配的格局,适当拉开和用好时间差,优化资金配置,保证重点投入,切忌撒胡椒面。我国电力农网改造和农村税费改革,是国家集中财力解决农村突出问题的成功范例。今后各级尤其是中央、省级财政支农资金的安排使用,应更多的采取这种”选准项目、足额投入、一次性到位”的做法,力求每年解决一至两个事关农村改革全局的重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