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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力施工总承包 税务筹划 财务
一、电力施工总承包企业税务筹划的意义及原则
税务筹划是纳税义务人在国家政策的许可下,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导向,通过对筹资、经营、投资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取得“节税”效益,最终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由于当前电力施工企业的利润率一般都不高。对于这些企业降低税负、控制成本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税务筹划必须遵循以下原则:首先,税务筹划不能违背法律规定,尤其是税法规定;其次,税收筹划涉及企业管理、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必须是事前谋划;最后,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目的减小税负、降低税务风险。
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税务问题及应对方法
(一)增值税的税务筹划问题及应对措施
企业在经营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时,项目总承包合同一般包括设计、基建和设备的采购和安装,所以经常会遇到混合销售的情况。然而,随着近些年来增值税的不断改革,逐步实现了税收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变。比较明显的反映就是在增值税的征收过程中允许对企业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总承包范围内的设备部分业主都需要总承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电力施工的总承包方一般不是设备的生产企业,如果不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一方面可能增加企业的税负,另一方面可能加大电力工程总承包方的税务风险。在税制改革以前,总承包方采用的方法是在签订的合同中,添加部分条款,进行文件支持。使工程的总承包和混合销售行为得到明确的区分。税制改革以后,要解决这一问题,电力工程的总承包方要按照商贸企业在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和增值税申报工作,必须要处理好设备的销售和安装的关系,根据所承包的电力工程的具体情况采用如下措施。
1、成立专门的子公司
电力工程的总承包方可以成立专门的子公司,用以经营总承包业务中的设备采购。因为产生混销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处理好销售和安装之间的关系。成立子公司以后,设备的销售和安装就可以由两个不同的公司来具体执行,这就使得被认定混合销售行为的可能性被基本消除了。
2、由设备生产商直接给客户开具发票
通过同发包方协商,在电力工程的设备采购过程中由设备的生产商给客户直接开具发票,这样设备部分金额就不会一并计入总承包商的合同收入。总承包商与发包方实际只签订EC合同,而电力设备采购合同交由发包方与设备厂家直接签订。这样就从根本上消除了混合销售的认定问题,总包方只需要负责采购业务的实际管理承担采购风险。
(二)营业税的税务筹划问题及应对措施
营业税是电力总承包企业纳税额最大的税种,营业税与附加税一起,能占到 4%左右的比例,因此,营业税的纳税额会对于整个工程的核算产生重要的影响。一般认为,由于营业税与收入关系十分紧密,基本没有筹划空间。但是仔细分析后我们发现在营业税方面是存在一些可以利用筹划手段的。
(1)由于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把设备部分的产值分离出去。设备产值已经不构成施工产值的。那么这一设备产值就不必进行纳税。
(2)因为营业税按照各税目不同,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也不尽相同,在签定工程总承包合同时根据税目不同进行项目细分,把以扣除实际发生的相应费用后的净值计算纳税的项目单独罗列出来,单独确认收入并计算交纳税金。
(3)总承包方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由于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于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在由总包方实行代扣代缴,在实际操作中,根据签定的建筑合同,由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出据外管证,总包方和分包方凭此和合同在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达到差额纳税的目的,降低总包方的税负,采用这一方式一个较大的施工项目,节约税款十分可观。
三、电力施工总包方的账务处理
(一)建立新账
新项目开工都要建立新账,其中的关键是做好会计科目的设置。如果部门较多或项目较多的情况下,应采用辅助计算的方式。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总包方的财务核算可以采用公司本部的集中管理模式和项目的分公司单独管理模式。
(二)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
电力施工总包与生产企业不同,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确认上与销售企业也有很大区别。考虑到其特殊性,在会计项目设置上主要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工程施工科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工程结算;主营业务收入。然后再根据企业的管理需要设立科目明细。
四、结束语
近年来总承包模式已经成为电力施工中的主要承包模式,但对于总承包企业来说,尤其对于设备采购占比例较大的企业,既不属于生产企业,也不能完全按建筑业予以界定,因此,按照哪一条款纳税,既存在一定依据,也存在税收风险,对企业的税负产生影响较大。作为电力施工的总包方如何适应我国的税制改革,就成为当前的一个比较紧迫的问题,本文对总包方的税务及账务处理问题进行了研究。由于篇幅所限,分析不够深入,仅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张立新,范卿泽,郭秀荣.工程施工中分包商的合同管理研究[N].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3年04期
[2]北京瑾瑞律师事务所;王惠萍,成鹏.工程总承包税务筹划问题浅析[N];中华建筑报;2011年
医保剔除(拒付)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各定点医院没有统一的账务处理方法,各行其事,造成核算口径不统一。各定点医院的医保病人数量逐年上升,但随之而来的医保剔除费用也不断增加。各定点医院对医保剔除费用的账务处理各不相同,造成核算口径不统一。
医保剔除费用的种类和产生的原因
由于各地医保经办机构采用的医保费用付费方式不同,医保剔除费用的种类也各不相同,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①不符合指定的用药、检查治疗。
医保对某些药品、诊疗项目限定了使用范围,医生在临床用药、诊疗时未按医保政策限定范围执行而被剔除。
②用药与病情不符。
慢性病门诊时,患者持规定病种病历就诊,根据医保政策只能使用规定病种的药品、诊疗。而临床医生将非规定病种的用药(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常用普通用药)、检查项目录入规定病种费用内。
③超剂量用药。
一方面在临床治疗时,没有严格按医保政策对药品用量进行控制;另一方面是参保患者手拿几本病历同时配药,而临床医生在开药时没有查看上一次诊疗记录,或前一次没有认真书写门诊病历,从而造成超量用药。
④未按物价政策收费。
例如,收费与医嘱或出具的报告不符。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
⑤冒用医保卡配药和检查。
病人冒用医保卡就诊,医院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核对人证卡或医院工作人员参与冒用医保卡配药、检查而被医保部门查处的应追回的医保资金或罚款。
⑥超总控费用。
实行总额预付付费方式时,医院实际发生医疗费用超过总额预算指标而被扣除的费用。
⑦均次费用超标准的费用。
实行单病种付费和定额结算时,医院实际均次费用超过结算标准而对拒付的费用。
⑧药品比例超标准的费用。
关键词: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思路
中图分类号:F299.233.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7-0-01
前言
在笔者的实际调查中发现,我国当下事业单位住房公e金的缴存主要分为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部分,这就使得住房公积金的账务处理也存在两种处理方式,但两种处理方式中常常出现的违背会计明了性、相关性和非主观性等原则,却直接影响着住房公积金政策效用的较好发挥,而为了能够最大程度上化解这一影响,正是本文就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账务处理思路分析展开具体研究的原因所在。
一、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现状分析
为了较为深入完成本文就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账务处理展开的相关研究,我们首先需要了解我国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现状。住房公积金政策在我国已经实施了很多年头,有的事业单位甚至已经实施了20年以上,但也有的事业单位仅仅实施了几年,这一现状就使得很多住房公积金政策实行较多的事业单位较为容易出现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问题,而在笔者的实际调查中发现,公积金账务只记载个人缴存明细、将账务另起炉灶、不对住房公积金设立账目等都属于这一问题的具体表现,而这些违背会计原则的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就直接影响着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效用发挥[1]。
结合我国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现状我们不难发现,虽然一些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存在着一些问题,但从整体上来看我国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施行还是处于有条不紊的状态,而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政策更好解决事业单位员工住房难问题,相关事业单位就必须做好自身单位缴存与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账务处理。
二、事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
对于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来说,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而这一部分在我国很多事业单位中往往出现着各类问题,为此事业单位必须予以这一账务处理高度重视。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会计审核等规定都对事业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做出了明确规定,而这一系列规定下事业单位就必须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专属账目,并保证这一账目的设立、变更、注销等操作都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展开,其自身的职工公积金账务行为更必须在不违背人民币管理条例下进行[2]。
在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中,个人缴存部分也是其重要组成,这一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扣除与上交操作,并保证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能够在使用后较好通过银行账务进行显示,这样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行为就将由此受到较好的规范,这对于我国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务的安全合理将带来较为积极的影响,住房公积金政策也将更好服务于职工住房问题解决[3]。
三、个人缴存和财务支配方面住房公积金账务问题的处理
在笔者的实际调查中发现,我国当下很多事业单位存在着个人缴存部分和财务支配方面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务问题,而这类问题的出现主要源于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存在的缺陷。对于事业单位来说,结合相关缴存办法自行处理住房公积金事业支出,由行政单位负责经常性支出是其住房公积金支出必须遵循的原则。
对于住房公积金的发放来说,我国当下大部分事业单位都是直接将住房公积金拨款至职工工资卡中,这种类似于发工资一般的住房公积金发放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为职工提供了便利,但住房公积金专属账号的设置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用武之地,为此笔者建议相关事业单位结合专属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住房公积金的发放,这样十二月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掌握处理就将获得较为有力的支持,住房公积金政策本身也将更好服务于职工个人。
四、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职工自行提取
我国当下大多数事业单位采用的是单位、个人分别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这一制度虽然经过时间的检验能够较好服务于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问题的解决,但很多事业单位存在着住公房基金提取困难的问题,为此这类事业单位就需要明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保证自身职工能够在符合规定前提下较为便利的进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提取。一般来说,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出境定居;丧失劳动能力;离休、推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都属于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此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当下很多地区针对性出台了一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这些也必须引起相关事业单位的重视。
五、结语
在本文就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账务处理思路分析展开的研究中,笔者详细论述了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现状、事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个人缴存和财务支配方面住房公积金账务问题的处理、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职工自行提取等内容,希望这一系列内容能够为相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更好展开带来一定帮助。
参考文献:
[1]苗惠萍.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账务处理思路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5,17:20.
[2]张真.当前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相关账务的处理思路分析[J].品牌,2015,10:143+145.
【关键词】 会计造假;账务;程序;改革
账务处理程序是对于不同会计岗位、不同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关系的一种有机安排,也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的形成过程,通常也可称为会计核算程序。在账务处理程序的不同阶段形成相应的会计资料,提供相应的会计信息,且这些会计信息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显然,建立科学、严谨的财务处理程序,揭示会计信息之间的内在联系(如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通常应呈正向变动趋势),改善会计核算工作的同时,加强会计内部监督,这对于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传统的账务处理程序存在的不足
目前,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的账务处理程序有多种。按照登记总账的时间和方法的不同,账务处理程序可以分为: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和日记总账账务处理程序等。其中,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是大中型企业广泛采用的。本文将这些账务处理程序称为传统的账务处理程序。
传统的账务处理程序有两大本质特征:一是强调会计工作不同岗位的先后衔接关系;二是强调凭证、账簿、报表的核对相符。很显然,传统的账务处理程序是以账簿为中心的,突出强调了会计的纠错功能。然而,从市场经济的现实情况来看,许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其主要原因并不在于会计工作中的错漏,而在于会计人员主动或被动参与舞弊――会计造假,传统账务处理程序在防治会计造假方面显得没有针对性。
二、会计环境的变化对会计的影响
会计目标的实现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主要指会计所处的具体时空的情况和条件,它们构成了会计环境,包括经济环境、科技环境、法律环境、企业组织环境等。其中,经济环境、科技环境对会计目标的实现起着决定性的制约作用。回顾会计发展与进化的历史过程,每当经济环境、科技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时,通常会对会计理论、方法体系等产生重大的冲击,由此带来会计理论、方法体系等的重大变革与创新。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以微电子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信息科技革命的蓬勃兴起,人类社会由工业经济形态演变为知识经济形态。同时,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逐步加速。企业赖以生存的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信息化、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主要社会特征。会计所处的经济环境、科技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由此必将带来会计理论、方法体系的重大革新。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所处的环境与工业时代相比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些变化导致了企业在开展决策时所面对的影响因素更加多样、更加复杂,企业内外的会计信息使用人也因此对会计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加注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更加注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更加注重会计信息的及时性。为了满足这些要求,围绕会计计量属性等方面的会计理论、会计方法改革方兴未艾,而会计工作体制改革应该是不可忽略的重要方面,因为会计环境的变化已经对会计核算程序、会计工作体制构成了冲击:第一,对会计人员的素质带来挑战,更加需要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会计人员;第二,由于会计电算化的广泛开展,会计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也得到保证,会计核算程序的扁平化成为必然;第三,类似高智商犯罪的会计造假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迫切需要建立以防治会计舞弊为核心的会计监督、会计内部控制体系。由此看来,包括账务处理程序改革在内的会计工作体制改革,是会计环境变化的必然要求。
三、建立分循环账务处理程序
为了切实增强会计内部监督的职能,从会计工作本身寻找扼制会计造假的策略,应积极开展会计账务处理程序的改革。同时,考虑到应加强会计工作与注册会计师审计配合的需要,建议采用一种分循环账务处理程序。这种账务处理程序的基本流程如图:
表示工作关系;表示双向对账;……… 表示交流关系
在这种分循环账务处理程序下,基本业务流程可分为五步,即制单――日记账明细账――总账――对账――报表,具体而言:
第一步,制单。这一步主要工作在于审核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采用通用记账凭证即可)。但与传统账务处理程序不同的是,制单人员还应在记账凭证上注明该笔业务在下一步处理即登记日记账或明细账过程中将要涉及哪些岗位或记账人员,以利于明确凭证的传递方向。
第二步,登记日记账及各种明细账。在这一环节,传统的账务处理程序并未明确岗位分工问题,但在这种分循环的账务处理程序下,建议在该环节分成五个岗位,即: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业务、融资业务、出纳。通过这种具体的岗位分工,以强调不同岗位对会计信息的责任。同时,也可以利用不同岗位会计信息之间的内在联系,加强会计外部监督与审计工作。现实工作中落实这一环节时,可参照注册会计师分循环审计的做法,将五个岗位与有关账户进行合理划分,具体划分结果见表1:
需要强调的是,这五个岗位的会计人员配备应结合企业的规模、业务特点等作适当调整,在遵守内部牵制的前提下,可以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大中型企业应做到五个岗位分设,小型企业也可以简化合并。
第三步,登记总账。在这种分循环的账务处理程序下,总账岗位应完成两大职责:一是根据记账凭证按月或每十天汇总登记总账账户;二是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编制半年报或年报之前,重新考虑有关资产与负债会计确认与计量标准的合理性,必要时,应计提多种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并根据计提情况登记有关总账(通常不需要登记明细账)。
第四步,对账与审阅。进行账务处理程序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在于防治会计舞弊,因此,在这种分循环的账务处理程序下应特别强化这一步的功能。现实工作中落实这一步时,应注意加强不同岗位之间账目的核对审阅,注意分析不同岗位会计信息之间的合理性,另外还要注意加强总账与日记账、明细账的核对相符。为做好对账与审阅工作,应设立专门的稽核岗位,必要时还可以要求审计尤其是注册会计师参与有关会计数据的审阅。
第五步,编制会计报表。这一步与传统的账务处理程序并无明显差异,按照有关会计准则与法规编制会计报表工作底稿,填列有关报表项目数据即可。
从整个会计工作流程来看,分循环账务处理程序与传统的账务处理程序并不存在本质的差异,但它有两大特征:一是加强了会计岗位分工,突出了会计数据的内在联系;二是加强了不同会计岗位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加强了会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交流。这对于防治会计造假有积极的作用。
四、改革账务处理程序的重要意义
从前面的分析来看,建立分循环的账务处理程序对企业的会计工作是有重要意义的。
第一,进一步提升会计人员的能力与素质。在这种分循环账务处理程序下,制单、对账与总账这三个岗位的责任明显加强,职责范围也明显拓宽,对这些岗位会计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在对账与审阅环节,会计人员需要分析会计数据的内在联系,并注意与审计的沟通,这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有效地防治会计造假。现实工作中的会计造假,大多属于会计人员屈从于高层管理人员的授意、指使或强令而被动造假。针对这一现状,在分循环账务处理程序下,特别强调了对账与审阅的功能,必要时可要求注册会计师介入,这对防治会计人员被动造假应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第三,岗位分工更加具体、明确,有利于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在这种分循环账务处理程序下,尤其在登记日记账、明细账环节,按照经济业务的本质属性划分了销售、采购、生产、融资、出纳等五个岗位,这不但加深了会计人员对于经济业务的理解与监督,同时也明确了业务经办人员与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与会计人员之间的对应关系,避免了工作中的盲目和等待,有利于会计工作效率的提高。
结论:针对现实工作中存在的会计造假问题,应强调会计岗位的分工,建立分循环账务处理程序。但这种账务处理程序尚未在现实工作中得到检验,本文只是提出建立这种新型账务处理程序的构想,希望能得到现实会计工作的验证,并对有关问题进一步交流总结。
【参考文献】
[1] 张先治. 财务信息在契约中的作用[J].会计研究,2001,(9).
[2] 冯巧根. 组织结构变迁对管理会计研究的影响[J].会计研究,2000,(3).
[3] 史习民. 完善公司治理与管理会计创新[J].会计研究,2001,(4).
一、岗位职责及工作履行情况
(一)、认真做好信用卡授信工作
信用卡授信主要就是对分支行上送的信用卡及分期申请资料进行调查、审查、审批。充分了解申请人有效身份、财务状况、消费和信贷记录等信息。充分利用内外部的第三方验证渠道、电话核实、现场调查等途径和方式,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对申请人的财力和还款能力、职业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要求在规定的时效内进行授信,严格审核申请信息,坚持做到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独立审批人的审批原则,独立做出审批结论。我行信用卡在风险控制较好的情况下通过率远高于同业,更好的支持了我行信用卡发卡工作。
(二)、及时进行信用卡的账务处理
信用卡账务处理主要是对我行信用卡在银联、超级网银、二代支付大小额、ATM、柜面及我行接入的第三方支付渠道(如支付宝、财付通)等渠道的交易,由于通信线路、系统、终端操作及其他原因引起的差错,进行账务处理及对账清算,避免由于系统问题引发的客户信用卡账务差错,影响客户的用卡体验。由于账务问题关系到客户的权益,账务处理岗必须及时进行对账清算,同时对于客户通过客服电话咨询的相关问题,也务必及时准确的给予回复,截止目前没有信用卡客户对信用卡账务处理问题进行有效投诉。
另一方面,由于下半年信用卡中心决定把信用卡系统进行外包托管,为了更好的进行数据迁移,需要进行账务清理及核对,期间梳理了系统发卡以来与核心系统的差额及后续的账务调整。
明年中心的工作建议:
1、与个人金融中心合作,根据客户家园贷的抵押率进行适度的分期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