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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估计 变更盈余管理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项目
为了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企业通常会选择多种手段进行盈余管理,会计估计变更是其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对了现代企业来说,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项目有以下几种: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会计估计变更;与固定资产折旧相关的会计估计变更;与无形资产摊销相关的估计变更;存货及其它资产可能受到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造成资产的减值;预计负债估计变更;公允价值计算方法变更;收入确认中的估计变更;其他方式的会计估计变更,比如递延资产的分摊期间的估计变更。
二、盈余管理的手段
不同企业盈余管理的动机不通过,同一企业不同时期或者不同环境下,其盈余管理的动机也不尽相同,通常来说,企业的盈余动机决定了其盈余管理的方式。企业盈余管理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多以针对盈余管理的动机,其盈余管理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通常根据大多企业所选择或使用的盈余管理手段,可以将其分为四个大类,即利润平滑、做大盈余、做小盈余、洗大澡。
三、会计估计变更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
通常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是企业进行会计估算变更盈余管理模式的最主要目的,不同企业在不同的阶段,其盈余管理的动机不同。现代企业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的盈余管理动机主要有股票的发行与上市、避免被ST和摘牌、取得配股资格、以及其他动机。企业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的盈余管理方式多数是为了获得上市的资格,由于我国传统计划经济理念和思想的根深蒂固,企业上市的资格并不易获得,因此企业通过核实的盈余管理已达到上市目的。另外部分企业的管理当局在考虑到企业的形象与及业绩考核是,也会通过会计估计变更进行盈余管理,以期待获得更多的奖金。另外还会有部分企业通过适当的盈余管理来达到推迟纳税的目的。
四、基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盈余管理研究的启示和建议
(一)将未来适用法锁定在特定基础上
企业在一个周期开始之前会进行会计估计活动,在一个周期之后,除非企业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巨大的变动,否则仅凭管理人员所取得的新消息或者积累的经验而对当初的会计估计进行重大的变更,这说明企业生产周期之初制定的会计估计是错误的,属于企业会计管理活动的重大失误。这种情况的出现不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而是应该追溯源头,在问题发生的地方进行分析和调整。否则,这种后期会计估算变更的调整将会改变原始会计信息,使会计信息失去客观性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针对这种状况的会计估计变更很容易造成会计估计变更的动机区分,加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结果,不利于提高企业会计估计水平,是企业会计的信息更具有随意性,不利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原则。
(二)加强会计估计事项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强制性
截至目前,我国相继出台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企业会计估计变更制定了一系列的强制性措施,以确保企业年度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企业会计估计变更现象都具有明确的表述,要求企业如发生会计估计变更,需在年度报表附注中注明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另外还需注明会计估算变更将会或者已经对企业产生影响的程度,会计估算变更的日期也许标明,这样的目的是为了是报表的使用者能够更加详细、细致的对企业进行全面了解和分析,能够准确的分析改项目变更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另外,《企业会计准则》还要求企业必须披露相关会计估算变更信息,对变更的信息需详细、真实的披露,这样有利于报表使用者对企业会计估算变更的信息进行掌握,从而评价其合理性。所以相关监管部门需要制定更加严格、详细的会计估计变更的信息披露制度,针对特定范围的企业和特定范围的歧义,需指定具体有针对性的规定。
(三)加强会计监督力度
在监督机制体系中引入和重视社会中介和国家监督部门的作用,通过社会机构和国家机构双重监督,加大监督的力度,需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对于企业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合理性进行独立的审查,国家审计部门和监督部门应制定独立的审计准则和相关审计程序,对企业会计估计进行审计,特别是针对并非源于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改变的会计估计变更,应该制定一套完备的程序和准则,对其进行追溯调调整。另外国家设立相关部门,对一定周期内,同比变化幅度过大或不正常的企业报表进行追查,加大稽查力度,遏制上市公司利用滥用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
(四)加强对滥用会计估计行为的惩处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滥用会计估计变更来操纵企业会计信息的行为制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比如《会计法》中就有明确规定,对于滥用会计估计变更以期待达到企业调节林润,利用虚假会计信息报表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针对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的各种类型的会计信息造假、会计操纵、会计估计变更违规等行为,我国相关部门一定要制定更为严格的惩处制度,进行严厉制裁。
参考文献:
[1]薛爽.亏损上市公司实证研究[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投资控制
工程实施阶段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的基本建设程序,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分为六个阶段,即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可描述为:在工程的实施阶段,建设单位的项目部和项目管理人员,按照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根据已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其他合同及合同性文件,调动各方面的综合资源,对项目工程从开工至竣工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其他方面的目标进行全面控制的管理过程。为了避免结算价超合同价,建设单位的投资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工程实施前建设单位需要做好项目部的建立、投资控制制度的完善等准备工作
一、项目部的建立
项目部的成立条件是: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工程任务已经明确,监理工程师已经选好,其他相关条件也已具备。由于项目管理的主体是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部,因此,项目管理的第一步是建立项目管理的组织―项目部。
项目部的建立包括以下内容:
1、采用适当方式选聘称职的项目负责人。
2、根据项目组织原则和工作内容,组建项目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分工和责任。建立项目管理工作体系,绘制项目管理工作体系图和项目管理工作体系流程图。
3、制定各级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
4、 根据工作需要选配合格的项目管理人员。
5、编制项目管理流程,明确各级项目管理人员的权限。
6、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如果上级机关有相关的规章制度亦应遵守。编制项目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选择适当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形成书面文件,以利执行。
二、 投资控制的具体实施
项目管理的客体是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是建设单位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要保证项目管理指令的唯一性,项目管理人员一般不能越过监理工程师直接向承包商指令或接受承包商的意见,项目管理人员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工程师贯彻执行。因此,项目管理的实施就是对监理工程师的管理。
项目部对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负有重要的责任,因为项目部所管的是源头的问题。项目部对投资控制的内容主要是审核批准拨付合同范围内的进度款、处理变更和索赔,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审查、确认监理工程师上报的承包商所做的统计月报,上报上级部门,并不定时抽查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与监理上报情况是否符合。这里主要指对已完工程量和工程质量的审核,必要时可请测量中心、试验中心检查、确认。
2、研究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的合同变更及有关索赔报告,负责核实项目、原因、数量、施工条件,然后提出初步意见上报有关部门审、批。需要强调说明的是:项目部要明示监理工程师,对于承包商所提出的合同变更及有关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提出审查意见以前必须与项目部沟通。否则将出现项目部否决监理工程师的意见的可能,这不仅会降低监理工程师的威信,也会给工程管理带来混乱。任何合同变更和索赔要求都要有文字依据。 3、审查竣工决算,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4、对项目施工中重要、关键的技术难点和经济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通过监理工程师落实到项目建设中去。
5、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补充、完善项目管理规划、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以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
三、如何才能加强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
工程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要以工程合同为基础,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实行全方位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是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的关键。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应全面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分歧和问题,以免结算时因合同条款不明确产生纠纷;同时,要明确规定计费标准、文件和时期。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必须从合同谈判、签约时起严格规范化,条款必须完备,双方权利、义务必须对等,语言表达严谨准确。
(2)合同管理直接为项目总目标服务,保证项目的顺利实现。具体来说,合同管理目标包括:保证项目三大目标的实现,使整个工程在预定的成本(投资)、预定的工期范围内完成,达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要求。合同中包括进度要求、质量标准、工程价格以及双方的责权利关系,所以它贯穿了项目的三大目标。在一个工程项目中有若干份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合同,一份合同至少涉及两个独立的项目参加者。通过合同管理可以保证各方都圆满地履行合同责任,进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最终业主按计划获得一个合格的工程实现投资目的;承包商获得合理的价格和利润。
(3)国际上人们总结许多成功的案例,将项目成功的原因归结为若干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通过合同明确项目目标,合同各方在对合同统一认识、正确理解的基础上,就项目的总目标达成共识。
2、加强工程变更及索赔管理
(1)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指设计文件或技术规范引起的合同变更,具有一定强制性,且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为必要条件。工程变更主要包括: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而使得某些工程内容被取消;设计变更或技术规范改变而导致的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的改变;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位置、尺寸的改变;为使工程竣工而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因规范变更而使得工程任何部分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根据FIDIC条款第52条的规定,当合同中有相应计价项目时,原则上应按其相应项目的合同单价作为变更工程的计价依据。此时,可将变更工程分解成若干项与合同规定相对应的计价项目,然后根据其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的单价办理变更工程的计量支付。实践中,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尺寸的改变引起的工程变更以及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均可按上述原则来定价。这样能保持合同履行的严肃性,有效地发挥通过招标而产生的合同价格的作用,同时能有效地避免双方协商单价时的争议以及对合同正常履行带来的影响。合同单价的变更原则当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较大,或工作性质有重大改变,使得继续沿用原有不合理合同单价计价会损害公平原则的现象时,原有的合同单价应进行变更。当工程变更使得工程量的变化超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细目的工程量的25%以及该细目的合同金额超出合同总价的20%时,应对超出部分的工程量按新的合理单价办理算。新的合理单价的确定原则是:原单价偏高,应相应降低;反之,应予以提高。
关键词:合同管理;履行合同;工程索赔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建设领域推行多年,取得显著成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是推荐建筑领域的改革、是套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是避免和客服建筑领域的经济违法和犯罪,以下是本人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对合同管理的的一点认识。
1、合同管理的任务
合同管理的任务是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协调合同各方的纠纷、争议,对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变更、索赔、分包、违约责任等履行合同条款的事宜。
监理部合同管理主要对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承包人违约、工程分包及指定分包依据合同文件进行控制监督。驻地监理部要做好合同分析工作,把握合同条款的内涵及依据,要建立完整的合同数据档案和合同管理网络,随时掌握各项合同条款实施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加强对合同实施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2、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监理必须依据并符合相关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进行控制。
符合设计变更原则、条件,由指挥部依据规定程序发出变更通知,或承包人提出变更申请,监理部在控制过程中主要做到以下要点:
(1)对任何设计变更申报及批复均以书面为准,对未经立项的设计变更,一律不得实施,更不得支付;
(2)对承包人申报的设计变更监理部依据设计变更原则及规定条件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业主;
(3)对业主提出或下发设计变更督促、组织承包人遵照执行,施工中与主体工程同样注意其三大控制及资料完善等工作。
(4)原则上应有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参加研究及签署意见;
3、工程索赔
监理部对承包人正式提出的索赔申请,应搜集资料,查证内容数据,并加以索赔评估,最终提交审核报告。
4、工程分包、转让和指定分包
除业主指定分包外,承包人不得将规定的全体工程分包出去,对非主体工程的分包,必须先按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并征得业主的批准和认可。监理部应对承包人提出的分包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分包人的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分包工程人员的资历,施工机械状况等),工程项目及内容,分包工程数量及金额、分包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分包工程的工期、承包人与分包人的合同责任及分包协议等,监理工程师在完成上述内容的审查后报业主及业主,待批准后签收分包申请报告单。
任何上述批准和认可均不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监理工程师应通过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驻地监理人员也可以直接到分包工程去检查,发现涉及分包工程的各类问题,应要求承包人负责处理。
转让 只有业主同意,承包人才能进行合同转让。
对于指定分包,项目负责人宜设专人对指定分包工程进行管理。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交一份证明其资格情况的资料。并要求指定分包人保护和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指定分包人的疏忽、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反对指定分包人的理由。确认反对合理时,建议业主对承包人的反对予以考虑,反之则应帮助业主说服承包人接受指定分包人。业主对指定分包人的支付,要根据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
5、违约处理
监理部对承包人违约,将依据下列事实进行确认,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1)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弥补与纠正。
(2)提醒承包人一般违约任其发展可能会导致严重违约。
(3)在上述措施无效时,应立即书面报告业主并通知业主。
(4)协助业主进行调查,并按指示确定因承包人违约对业主造成的费用影响,办理扣除相应费用的证明。
6、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加入WTO,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也发生了变化,对工程合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理行业必须适应这种新的形式和要求,大力增加自身实力,提高自身素质,在工程建设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第一条为发挥职位管理在公务员制度中的基础作用,促进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位管理应当遵循规范设置、相对稳定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是本级机关公务员职位管理的综合部门,负责对本级机关公务员职位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和监督。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成员的职位管理,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职位的管理,由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负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章职位设置与变更
第五条各级机关应当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限额、职数设置比例内,按照科学高效、职责明确的要求设置职位。
第六条职位设置的内容包括:职位名称、职位层次、职位数量、职位职责、工作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等。机关职位设置文件是公务员管理的依据。
第七条职位设置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但可以根据机关职能、编制、职数等的变化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报设置或变更职位:
(一)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设立机构、增减编制、调整职能及内设机构的;
(二)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调整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职位层次或数量的;
(三)机关接收安置干部及其他政策性人员,增加编制的;
(四)因其他原因需要设置或变更职位的。
第八条职位设置或变更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报机关制定拟设职位或变更文件,并附设立或变更职位的有关依据,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二)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申报机关的拟设职位或变更文件进行审核后,按管理权限书面批复;
(三)申报机关按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批复,调整机关职位设置。
第三章职位审核
第九条各级机关晋升、录用、调任、转任公务员,必须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其人选应当具备拟任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条省直机关晋升、录用、调任、转任处级以下(省辖市科级以下)职位的公务员,须填写《公务员职位审核表》(附表),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空缺职位审核手续后,再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机关因转任、调离、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免去公务员职务,应当及时将职数变更情况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修改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数据。
第十二条各级机关每年11月底将本部门职位设置及使用、变更、空缺等情况进行汇总,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作为本机关下一年度职位管理的依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成员的职位情况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职位情况报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
第四章职务管理
第十三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各级机关的领导职务在编制部门“三定”方案核准的领导职数范围内设置;非领导职务要严格按照《河南省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规定比例设置。
第十四条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应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并占相应职务的职数。
第十五条各级机关应当坚持以职位定人员的原则,在确定或晋升公务员的职务时,应与其职位要求相一致,按公务员所在职位任命职务。
第十六条各级机关对公务员任职实行任前空缺职位和任职资格审核制度。
各级机关任命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须将机关职位空缺情况、公务员任职资格条件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未经审核的,不得办理任职手续。
第五章监督
第十七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责,按下列规定对公务员职位进行监督:
【关键词】高校;造价管理;全过程;设计阶段;变更
一、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原则
(一)造价目标管理原则
管理本身是为了确保目标的实现,一个工作系统若没有目标,就不需要也无法进行管理, 目标的设置应是建立在科学论基础上的,全过程造价管理应是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决策层依照建筑法规,科学合理地对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和工程结算价分阶段设立造价管理目标,人人形成全过程造价管理系统,各阶段目标是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
(二)以设计为重点的管理原则
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在于施工前的施工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管理工程造价的关键在于设计。国外的一些造价专家分析认为,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 以下,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75%以上,高校建设项目往往忽视这一原则。
(三)主动管理原则
造价全过程管理应立足于事先主动的管理原则,以便尽可能地减少甚至避免目标值与实际值的偏离,要提前提出预防措施,主动地影响投资决策、设计、发包和施工,主动地对工程造价进行管理。
(四)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要有效地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管理,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及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从组织上明确管理职能分工,从技术措施上重视多方案的选择,从经济上采取对节约投资有利的措施,力求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的基础上技术先进, 只有实现技术与经济的有效结合才能有效地对工程造价实现全过程管理。
二、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设计阶段存在的问题
1、工程设计周期短,没有全面推行设计招投标制度
设计阶段未能真正推行限额设计及其纵向、横向控制。长期以来只注重技术创新,设计人员在控制工程造价上的创新未能与设计人员切身利益挂钩,反而要承担风险,这样会挫伤设计人员主动控制工程造价的积极性。
2、缺少设计方案优化,未能做到建筑与设备选用的一体化设计。
3、未推行设计监理制度
目前,建设项目的监理还停留在施工阶段,未能延伸到设计阶段,未发挥监理对设计质量、设计进度、设计概算的控制调节作用。
(二)施工阶段存在的问题
1、违反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
目前,高校有的建设项目急于开工建设,违反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造成施工中大幅变更设计,没有对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监督,变成“三边工程”,致使工程造价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2、对变更和签证管理不严
设计变更及现场经济签证管理不到位工程变更控制不严,设计变更未作技术性、科学性、经济性分析比较,甚至落入承包商设置的增加造价陷阱,造成结算价增加幅度较大。
3、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超比例、超计划支付
在资金使用、进度款支付方面,未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或未严格执行计划,未对投资偏差进行分析。
(三)竣工结算阶段存在的问题
1、不按高校基建项目合同、招标投标文件约定编制竣工结算。
2、未建立“三级审核制度”,即: 理初审,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复核,审计部门(造价咨询公司)审核。
3、审计部门(造价咨询公司)与建设管理部门、监理单位脱节。
三、高校建设项目易影响造价管理的因素
(一)学校财务管理和当地经济
学校的财务管理状况和当地经济发展与高校全过程造价管理息息相关,学校的财务管理状况和当地经济发展直接决定高校工程建设的成败,学校财务管理和当地经济的要素主要有: 学校基建融筹资能力、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学校负债水平、学校偿债能力、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波动等。
(二)政府干预
政府干预是指国家政府部门运用宏观财政税收政策以及利率、汇率的变化和调整来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影响等。政府的干预的要素主要有: 利率、汇率的变化和调整、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工程造价相关政策制定及变动、当地政府对学校发展的支持力度等。
(三)工程管理方面因素分析
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相关责任人的管理偏差会导致产生诸如: 不合理的设计变更、工程质量降低、设计功能不完善、工程造价增加等不利后果。工程管理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包括: 建设单位的行为因素,施工单位的行为因素,监理单位的行为因素和设计单位的行为因素、中介咨询造价单位的行为因素等。
四、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措施
(一)项目决策阶段的造价管理
高校建设项目由于工期紧,运行时间短,经验缺乏,同时对现行的建设法规理解认识不够,容易忽视投资估算编制及方案比较阶段的控制,因而不能在工程项目开始时,就能设置一个科学的、相对比较清晰的造价控制目标。项目决策初期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及作出决策。根据工程大小、简易程度等方面要求可以有选择地进行方案比较。
(二)设计阶段造价管理措施
1、推行设计招标,引进竞争机制
学校应认识到设计阶段的重要性,在设计招标时,应要求投标人提交对建设项目的规模、功能、设备选型、投资控制等方面作出全面周密分析比较的投标文件,特别应要求投标方重视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用最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参加竞选。学校应组织有关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真正优选出功能齐备、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
科学的评标定标是达到设计招标目的的重要内容。通过设计招标和方案竞选,择优选用设计单位和设计方案,选用好的设计单位和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可有效降低工程造价。
2、推行限额设计
限额设计就是设计单位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来控制初步设计,然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来控制施工图设计,在满足项目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努力将工程概算控制在委托设计的投资内,以体现控制投资的主动性,力求将造价和工程量控制在限额以内。
(1)合理确定设计限额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国家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一经批准,即作为限额设计控制投资的主要依据。因此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编制投资估算时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
(2)按规定进行限额分配
设计中按专业分配限额将规定的投资限额分专业下达到设计人员,促进设计人员进行多方案比较,严格按照限额设计所分解的投资额和控制工程量,作好专业内部平衡调整,明确限额目标,实行分项管理。若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概算超过投资估算,则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改。
3、严格审核施工图
施工图设计初稿完成后,建设部门要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进行图纸审查,应将各专业的图纸对照复核,审查各专业之间设计是否存在矛盾,是否有错漏之处,
将审查的意见反馈到设计单位,以便及时修改,保证施工图纸质量。有条件的高校,可以依托自身的优势,请校内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家和学者进行图纸审查,严把图纸质量关。
(三)项目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措施
1、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则损失越小。如在设计阶段变更,则只须修改图纸,其他费用尚未发生,损失有限。充分调查市场供求情况,提供材料、设备的价格信息、供货渠道等。对材料、设备价格询价,采购竞价等方式,确定价格。
2、严格现场签证管理
签证必须达到量化要求,工程签证单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字母都必须清晰,签证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图形、文字必须相符,签证的内容不能超过应签证的范围。特别注意隐蔽工程的签证,严禁办理存在模糊文字数据签证,严禁事后补办签证,不留隐患。
3、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是投资控制的有效手段,是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有力保证。
4、对施工组织设计认真审核,采用经济技术比较方法进行综合评审,加强投资控制。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经济措施主要有:
首先,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成本控制目标;其次,进行工程计量;再次,复核工程付款帐单,签发付款证书;最后,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支出的跟踪控制,定期地进行支出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原因,采取纠偏措施。
(四)竣工决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这个阶段主要的工作就是承包商依照合同的要求以及设计文件的规划完成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并且在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对其进行价款结算。这个审核过的结算是非常重要,对于工程的造价核定也是一个重要的依据。
一是对于工程量进行准确严格的审核。这道程序是竣工结算中最为重要的,但同时也是最为复杂和繁琐的一个过程,在审核的过程重要按照竣工图以及相关的设计变更和施工的现场,并且依据相关的定额要求的工程量的计算方法进行逐一的审核,尽量避免出现施工企业虚增工程量并以此来增加工程造价的行为。
二是对定额的套用是否恰当或者准确进行严格的审查,在审查中要将所有的分项工程罗列出来,审查其与定额单价是否一致,并且其相关的规格和名称、计量单位等与单位估价表是否相符。关于换算的单位问题,最主要的是审查其单价的换算与定额的规定是否相符,然后对其单价换算过程是否正确要进行审查。
三是对各项费用开支在标准上是否与定额允许的相符进行审查,还有是否与相关的工程造价政策相符。
五、结语
综上,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的造价管理,合理有效控制造价,在高校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进行工程的决策、设计、招投标以及施工和竣工结算等工序中都要对其造价进行严格的控制管理,依据相关的造价规定和造价目标开展科学严密的施工建设,促进高校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吕海.谈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J].交通建设,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