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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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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范文第1篇

[关键词]依法治校;思想课教师队伍;建设;措施与途径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6)11-0079-02

依法治校缘自“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来说,依法治校就是利用法律来保证学校教育在法制的轨道上规范运行。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是在全校开展党的理论政策教育的直接承担者,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的基础和关键。依法治校环境下加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系统地探讨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意义重大。

一、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的必要性

(一)思政课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是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校是我国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坚持依法治校,用法律来规范教育相关方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既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学校管理规范化的重要保障。加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是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依法治校的顺利开展。

(二)思政课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必然选择

当今社会发展速度及知识更新速度非常之快,党的理论也是与时俱进地在创新,思政课教师的思想认识和知识水平也应不断前进,要根据实践发展的需要进行创新。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建立培训和继续学习制度、完善奖惩与激励机制,可以提高思政课教师的业务水平,创新教师教学理念及方法,更好地完成党的理论教育、提高学生道德水平和法律素养的重任。

(三)思政课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是提高教师政治素养的重要举措

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承担着在全校开展党的理论政策教育的重任,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的基础和关键。然而,受社会价值观多元化特征的影响,有些思政课教师在思想观念中难免出现缺乏坚定的政治立场、没有明确的政治信念、责任感不强等现象。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思政课教师的准入制度和业务考核制度,是提高思政课教师的政治素养和道德水平的重要举措,对宣传党的理论政策、发展道德教育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思政课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面临的困难

(一)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激励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长期以来,部分高校只关注专业课建设,对思想政治教育进行资金和政策扶持的力度普遍不够,存在大量缩减实践课课时,不重视思政课等现象。一些高校无论是领导,还是教师、学生都更加注重专业课程,而忽视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高校思政课教师考核、职称评定更多地倾向于科研水平,对教学质量的好坏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许多思想课教师为职称和前程奔波,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个人科研方面,对教学质量的提高产生了影响。这直接影响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水平和效果。由此可看出,学校在思政课教师队伍激励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

(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教育培训制度有待健全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对思政课教师的需求数量和质量也不断提高,一大批青年教师成为教学主力,这些青年教师一般都是刚毕业没多久的高校毕业生,缺乏丰富的教学经验及方法,需要及时进行专业培训;而与此不协调的是,思政课教师培训机会较专业课教师少,相应的培训机制不健全,思政课教师在继续深造、接受继续教育方面缺少继续提高的机会。

(三)思政课教师队伍的政治素养及业务能力考核机制缺乏

受当今社会多元化价值观的影响,一些思政课教师在思想观念中缺乏坚定的政治立场,没有明确的政治信念,责任感不强,甚至在课堂上出现抹黑中国的言论,认为好的都是外国的,不好的都是中国的,存在所谓的“教马列而不信马列”的现象。在实际教学中,一些教师学习能力不强、理论功底不扎实,仍然靠自己以往的教学经验开展教学,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及时更新教学方法,对学生提出的社会热点问题、党的最新理论问题不能很好地解答,在对待学生上也缺乏应有的耐心与关心。

三、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的途径

(一)完善思政课教师教育培养机制

完善新聘任思政课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制度。新聘任教师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在工作中会出现很多问题,制订新聘任思政课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制度,合理有序地开展新教师的岗前培训,可以使其较快适应工作环境,尽快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其快速成长。学校可以采取集中培训与分阶段相结合的方式,就思政课教师在思想认识、教育法律法规、教学方法,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培训,使他们对思政课教师这一职业有更深刻的认识,引导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树立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积极进取的思想,做一名合格的思政课教师。

建立在岗思政课教师继续深造培养机制,使教师有机会不断提高学历层次、有机会参加多种形式的进修培训和学术研修,以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可以采取顶岗置换研修、校本研修、远程培训等多种模式。为保证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政府及学校要根据相关政策予以其时间和费用上的支持。

健全思政课教师培训效果的调研和评估机制。在培训结束后,按照调研和评估机制做好培训的跟踪调研工作,对培训效果进行合理分析,总结培训取得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以使培训的效果达到最优。学校可以对培训后思政课教师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查看教师参与培训后工作能力是否得到提高,教学效果是否得到改善等。同时,引导思政课教师对参加培训给自己工作带来的影响进行反思和总结,明确自己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增强培训效果。

(二)构建思政课教师队伍政治素养及业务能力建设长效机制

建立合理的奖惩激励机制,把政治纪律与政治素养作为思政课教师考评的重要依据。如果思想课教师在课堂上散布有损国家形象的极端的错误言论,要根据影响程度及时给予教育纠正,甚至淘汰或转岗。把思政课教师教学水平及师德情况纳入考核之中,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教师的教学情况、出勤情况、品行情况进行考核,并要及时奖励成绩突出的教师,对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做到赏罚分明,以树立典型,给其他教师起到学习及警示作用。同时,组织思政课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教师“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相关文件,并深入领会践行其内容。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这种结合中培养一支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

健全对思政课教师的宣传教育机制。通过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对思政课教师的职业教育,帮助教师树立爱岗敬业,求真务实,乐于奉献的崇高的职业理想,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以及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提高思政课教师对教育事业的认识,培养教师“干一行爱一行”的乐业精神。要鼓励及引导广大思政课教师积极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相关会议精神,并把这些精神认真贯穿到自己的教学工作中。引导广大思政课教师提高工作积极性,不断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热爱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努力做一个受学生爱戴、受社会尊敬的好教师。

建立健全思政课教师合法权益保障机制,以调动教师的工作热情。要提高思政课教师待遇及教师的社会地位,并依法保证思政课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科研项目的审批、科研经费投入力度等不低于专业课教师水平。让思政课老师无后顾之忧,安心于工作。国家及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各项制度,切实提高思政课教师的地位,重视思政课教师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基础作用。注重为思政课教师的工作及生活提供基本保障,切实改善其待遇,关心其健康。

(三)确保思政课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措施落到实处

学校及相关管理部门要把思政课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思政课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部门分工及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中的出现的问题。要对思政课教师编制管理、经费使用情况、教师聘用情况等各项工作进行督查。

学校要加大对思政课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情况的监管督导力度,提供相关服务,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并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及政策支持。要加强经费监管,检查教师工资待遇,培养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有没有落到实处。加强考核督导,把思政课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情况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并及时向全校督导结果,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思政课教师承担着在高校中传播党的先进理论知识、培养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重任,是高校党的理论和优秀思想道德的传承者。抓好依法治校环境下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不仅需要政府及学校的积极努力,同样也需要广大思政课教师坚持不懈的辛勤工作及积极的配合,只有各方共同努力、同心同德,才能使思政课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有序推进。

[ 参 考 文 献 ]

[1] 毛远芳.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环节中教师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2.

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范文第2篇

(一)社会管理创新的概念

社会管理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广义上的社会管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它还包括其他主体以及社会自身的管理。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社会管理,是指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社会政策和法规范,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培育和健全社会结构,调整各类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维护和健全社会内外部环境,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广义上的社会管理则是多元主体以多样化形式进行的上述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社会管理创新既是活动,也是活动的过程,是以社会管理存在为前提的,其目的在于使社会能够形成更为良好的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管理完善和发展的“主发动机”。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的系统,要确保其始终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建构相应的系统机制予以支撑。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和新理念等往往是引发启动该系统的机会或者契机,通过建立、组织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系统,形成、改进或者不断发展社会管理的机制或者制度,这又为下一轮社会管理创新系统的启动准备了条件。社会管理创新与社会管理是统一系统的两个侧面。社会管理创新依赖于既有社会管理,同时又是既有社会管理充实完善的动力;决策科学化和实效化有赖于社会管理创新,而社会管理创新有助于确保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有机结合,助推社会管理决策科学化和实效化。

(二)社会管理创新的内涵

社会管理创新包括有社会管理理念的更新、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以及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

1.社会管理理念的更新。正确的社会管理理念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先导,是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实效性和持续性的重要基础。

从新的管理思想或者观念的产生开始,直至新的社会管理方法、机制和制度得以运用转化,整个过程既是社会管理创新,亦是既有社会管理的运行和发展。

树立新的社会管理理念,应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树立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的理念、关注社会困难群众的理念、共享发展成果的理念、共同参与社会管理的理念、实施科学有效社会政策的理念、实现从国家本位到社会本位转变的理念和与时俱进的理念,以敏锐的眼光洞察现实,以宽广的胸怀放眼世界,以高远的眼界谋划未来。

2.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或曰启动点,往往是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亦即社会管理手段创新。从社会管理的规律性来看,社会管理整体机制和制度的创新必须以充分全面而客观准确地掌握社会建设以及社会成员的具体状况为基础和前提,而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对相关要素的要求则相对要宽松得多。当然,从实效性的角度来看,社会管理手段创新同样须依托于信息化管理技术和机制的支撑。要避免“行政方法不能用、经济方法不好用、法律方法不会用、思想教育不顶用”的尴尬,必须依托于明确规定了各方主体的职能任务、权利义务和职责的法规范。唯有在法规范和制度支撑下,才能使社会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社会事务的管理。

在目前阶段,社会管理方式与方法创新即是完善社会管理手段,实现由单一的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转变。

3.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所在,是各类创新的支撑和保障。无论是社会建设、社会管理,还是社会管理创新,都必须有法规范作支撑、制度作保障。因此,为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和持续性,就必须切实致力于相关法规范和制度的完善,解决好权、责、利的统一问题,用法规范和制度来规范引导和促进保障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和服务,依良法善治,形成解决问题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

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变革是完善和发展社会管理的基石。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这是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的指导原则——要形成并健全四种主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新的社会管理格局;要注重对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健全完善;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力。

所有这一切,都要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建立一种能够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

二、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和难题

管理内容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必须创新管理内容,厘清管理领域,强化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有效调处社会矛盾,维护各方各类群体的正当权益。

(一)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

1.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各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强调党和政府在社会建设中的中心位置,强调政府公共财政的更多投入,同时要健全和完善社会自治、自律和自我发展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社会管理上的主体性及其对政府社会管理的监督制约作用。

2.建构和实施以权利为导向的社会政策体系,尊重和保障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加强社会服务体制建设,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消除社会排斥,推动社会融合。

3.加强民生制度建设,确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民生社会管理发展新机制。改善和保障民生问题不仅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而且是政府行政必须优先实现的基本职能,也是需要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既要承担起直接提供各类服务的职责,又要善于借助其所掌握的权力、权威和信息、资源,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使其参与解决民生问题。

4.健全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并形成维护社会长期稳定和有效处理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社会稳定机制。在等危机处理中,要善于做到“情绪疏导”和“情绪管理”,以贴近的感情疏导民情,化解危机,尽量避免机械、简单地运用“物质满足”或者“物质诱导”的方式。

5.增强全社会参与社会管理的活力,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的运行机制。要建立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平等、民主的社会合作机制,倡导参与型行政理念,形成兼顾各方各类利益、维护全体人民的发展利益与环境生态利益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二)社会管理创新须重点解决的问题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既要全面展开工作,又要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重点在于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问题。

1.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要公平对待,切实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从就业、居住、就医、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入手,不断创新统一有效管理新机制,结合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现城乡一体化和服务全覆盖的人口互动管理模式,疏堵有机结合,使流动人口能够全面参与并真正融入当地社会生活,变流动为活力,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不稳定和不和谐等问题。

2.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要建立健全对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特别是青少年以及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的常态化帮教管控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推动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双延伸。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要有措施、有方法、有体系,应在有利于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促进他们的发展上下功夫,尤其是应当致力于建构和完善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的机制制度,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

3.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的创新,要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治理和城乡规划、地区改造相结合,在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活环境的基础上,健全基层组织、延伸公共服务,切实处理好整治、服务、管理和发展的相互关系;要对小旅馆、娱乐、洗浴场所等实行耐心指导、重点防控、过程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突出指导服务理念。

4.推进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创新,要提高对互联网的认识,注重研究互联网的内在规律和规则,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互联网的建设与有效管理,特别是要认真研究和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保证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既要把网络舆情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又要高度重视和评估舆情影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地制定互联网管理建设政策,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维护网上秩序,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5.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创新,要致力于对社会组织的研究,承认社会组织在国家发展与建设中尤其是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并按照社会组织发展规律施以有效监管,健全和完善相关法规范。三、检察机关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社会管理创新主要涉及到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关系问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法机关没有什么用武之地。相反,各级政法机关依法推进其本职工作,便是为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且其中有些职能本身就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无论是法院依法判决、裁定,还是检察院的依法抗诉监督,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制度的形成和不断完善,提高其制度化、法制化乃至法治化的水平,都具有重要的规范、促进和监督制约作用。而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实事工程、保障工程来抓,有助于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国家,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不断提高执法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执法办案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理顺群众情绪,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执法办案是履行一切检察职能的本源和归宿,也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作。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各级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共同任务。政法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担负着重要职责任务。检察机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最终要靠一支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来完成。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政法部门要“在提高执法能力、细化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管理监督、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上取得新进步,进一步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队伍建设的纲领,也体现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要求,还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保障。这五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既包括了能力和水平、标准和规范,又包括了管理和监督、目标和途径,是目标和过程的统一,又是理想和现实的结合,是政法机关最紧迫的工作任务。

因此检察机关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要切实担负起管理创新的职责,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检察管理创新,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树立检察机关公信力,并通过检察职能延伸到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去,找准检察管理创新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契合点,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广东公安管理创新经验值得借鉴。他们系统提出“六项创新”的工作要求:即创新公安情报信息工作,强力推进“大情报”平台建设;创新互联网监管机制,强力推进“大网监”格局;创新打击犯罪举措,强力推进网上作战;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强力推进“一证通”制度;创新队伍管理载体,强力推进“工作执法一网考”;创新和谐警民关系途径,强力推进“服务措施一网办”。以建设“一个平台,三个系统”(公安指挥中心平台,警务综合信息系统、互联网虚拟社会管理系统、政府各部门联网的信息资源系统)和“五个一网”(视频监管一网控、办案办公一网通、情报信息一网综、服务措施一网办、工作执法一网考)为重点,在构建现代警务运作模式、实施情报导侦、加强流动人口和外国人服务管理、推行网上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检察机关管理创新的具体措施

我国检察机关职能是实施法律监督,有效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但目前检察职能在制度和机制上不够完善,需要创新,适当合理地延伸检察职能,对于推动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具有长远意义。过去,我们过于依赖成文法的作用,从一种理论构建一个制度,再从这个制度来形成一定的成文规则,法律实务者则根据这个规则进行各类法律实践。现在,这样的一条路径已逐渐被突破。从执法困惑、改革试点、全面推广到形成理论,推动司法改革,形成法律法规,这样一条路径更加体现了法律流动和鲜活的本性,诠释了法律的生命是经验并非是逻辑,也能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公众对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避免法律理论走向不符合中国实情的误区。

近年来,检调对接机制、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涉罪外来人员取保候审新模式、成立案件管理中心等一系列检察创新举措都呈现出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由基层检察工作者在没有成熟的理论,没有既定的框架,没有统一模式的情形下,自下而上进行的检察工作创新,这些创新举措都很好地顺应了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对司法工作的实际需求。

又如荷泽市牡丹区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成立了“农民工检察维权服务中心”,以及“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救助中心”,探索建立救助制度。

天津北方网讯:今年3月,天津市检察机关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主动探索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模式,并在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全市检察机关都要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建立检察工作室,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通过这个检察工作平台,加强法律监督、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有效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这一创新举措,得到了区县级领导和基层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据了解,为了稳妥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今年3月,市检察院首先在河北区检察院率先开展了社区检察工作室试点工作。今年4月,在认真调研、充分论证、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市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活动实施意见》,要求区县检察院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建立检察工作室,并明确了社区和乡镇检察工作室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创建要求。截至目前,全市各区县检察院已创建检察工作室60余个,有100多名检察干警在这个新的岗位上,忠诚履行着检察职能,为最基层人民群众服务。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找准切入点、运用结合点、把握着力点,抓住着重点,千方百计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这主要包括:流动人口管理、特殊人群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社区管理、社保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联合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四方力量,多措并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联合机关,推动依法行政。联合企业,防范经营风险。联合社区,共建和谐社会。联合学校,强化法制教育。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