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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务分层管理 问题研究
在我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特殊性,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与其他国家的企业发展进程中不相同的,无法借鉴别国经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问题,只有发展相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财务理论,才能解决在我国这一特殊环境下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财务问题。
一、财务分层管理模式必要性
建立一个完整的公司财务分层管理模式,既要包括财务治理结构的建立,也要包括财务治理机制的建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逐渐代替了两权合一的企业制度,公司制成为我国企业的发展趋势。传统的财务理论所产生的背景、适用的环境和其所关注的范围注定了传统的财务理论已经不足以解决现代企业制度下公司内外部复杂的财务关系,如果不引入新的财务理论和方法,传统财务理论不但不能为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管理和决策辅助,而且会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绊脚石。财务分层管理引入到“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中,其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委托问题导致传统财务理论难以解决组织成员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前面己经分析过,传统财务理论是适用于计划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企业的,这些企业属于国家,同时也由国家进行管理,所有者和经营者都是国家,不存在委托的问题,传统财务理论也就没有涉及到对企业财务关系的管理。在经济体制改革后,由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决定了两权分离的不可避免,也就决定了经理人在公司经营中的不可或缺,就必然产生委托问题。(2)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公司财务进行分层管理(3)利益相关者理论要求公司财务体系应实行分层次管理。(4)财务分层理论的引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内部不同财权主体之间利益冲突。
二、财务分层管理模式的建立
1.我国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产物。梅慎实博士后认为:公司治理机构是所有者、经营决策者和监督者之间透过公司权力机关(股东大会)、经营决策与执行机关(董事会、经理)、监督机关(监事会)而形成权责明确、相互制约、协调运转和科学决策的关系,并依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予以制度化的统一机制。根据我国2006年最新公司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现代企业的治理结构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共同组成的自上而下、环环相扣的财务监督、制衡机制。我们通过我国新《公司法》对于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的相关规定的解读和分析,可以发现我国政府对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选择。
从公司法对企业股东会和监事会的有关规定中可以发现我国对于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既不同于经营阶层主导型模式,也不完全相同于股东决定相对主导型模式和共同决定主导型模式,而是在股东决定相对主导下兼顾了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公司治理模式。强调将股东视为利益者群体中最重要的部分是由于资金作为一种稀缺资源都是所有公司必须竞争得到的,而股东作为资金的所有者理所当然成为了优先考虑的对象;其次,从长远看,只有管理者把股东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使公司的每个利益相关者受益。在强调股东利益的同时,重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可以刺激顾客对公司产品的消费,也可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的挖掘出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潜力。对利益相关者利益的重视有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实现,在为股东获取利益的同时,也使员工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兼顾了顾客的满意度,并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使各方都达到了相对的满意程度,从而促进企业的高效发展。
2.两主体、五层次管理模式中动态财务治理机制的建立
通过前面对我国现阶段公司财务治理机制内外部影响因素的分析可以得知,我国的国家经济正处于发展阶段,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股东的产权保护意识较强,同时也意识到了员工参与财务监督的重要性;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都处于起步阶段,尚不完善,不能够成为公司财务治理秩序赖以维持的外部约束因素,因此在现阶段要加强对公司高级经理人员的内部约束和监督机制;随着我国的经济的发展,许多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公司由中低技术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人力资本的优势越来越明显,因此向高级经理人员分权的趋势会越来越明显,同时为了使高级经理人员自觉实现公司的财务目标,需要采用一定的激励措施来激发高级经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国现阶段股权集中,但是监督的动力不足,因此股东集团还需要加强对高级经理人员的监督力度和约束机制。
对于两主体、五层次结构的财务治理机制的建立,除了要考虑对公司内外部影响因素的博弈状况,还要考虑到公司财务分层管理模式应该遵循的原则,要做到合乎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动态性原则,才能连续不断的发现和修复公司治理中的缺陷,协调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财务收益权与财务控制权相对应的原则,保证了各个财务层次之间互不侵犯,同时责任到位,但是仅仅通过财务收益权和财务控制权相对应,使得各财务层次自我约束是不够的。还需要通过对各财务层次的有效激励,充分调动各财务层次参与财务管理的积极性,又要对各财务层次进行有效约束,防止侵犯其他财务层次的利益。在公司的财务治理中,还要遵循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将各财务层次应该享有的财务权力、相关责任和获得利益充分结合起来,在财务利益的驱动下,提高各财务层次有效行使权利的积极性,在财务责任的约束下,使各财务层次的财务权利配置更为协调。
参考文献:
[1]李心合.关于财务理论若干问题研究[J].财经研究,2001.1.
[2]姜鲁翔.现代企业制度下财务管理的分权分层管理[J].财会研究,2005.2.
近年来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现象日趋频繁,国内外主要资本市场上进行财务重述的上市公司的数量及比例都在日益增加。从GAO统计的结果看,仅1997年-2005年,8年间美国发生财务重述的上市公司占所有上市公司的比例就从0.9%上升至6.8%。统计还显示,截止到 2002 年,美国上市公司财务重述更正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其他财务信息后,累计直接导致了大约 1000 亿美元的巨额资本市场损失。中国资本市场虽然相对较其他发达国家资本市场起步晚一些,但情况亦不容乐观。陈凌云的统计结果显示,我国每年大约有20%的上市公司各种名目的补充公告及更正公告。显然,财务重述的后果对企业及投资者都是不利的,因此,本文将梳理相关财务重述的研究成果,以期为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一定借鉴。
一、财务重述的原因
Anderson 和 John认为,财务重述将会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评估,财务重述报告行为的存在将会降低投资者对公司现在以及未来披露的财务报表的信任,这将会严重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现在以及将来获利能力的判断,从而导致公司股价下跌,对公司价值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但是为什么上市公司还是趋之若鹜的进行财务重述呢?除去计算错误、会计原则应用错误等表面原因,究其根本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归纳总结出进行财务重述的原因。
(一)信息不对称
任春燕和李扬经研究得出由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和制造者之间对信息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存在差异,使得会计信息制作者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以达到自利目标成为可能(如由于薪酬契约的存在,使得企业管理者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采取盈余操纵的行为来提高股价和盈利)。这是因为会计信息制作者一般是直接参与公司的运作管理,控制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拥有企业内部的各种信息,而会计信息使用者只能通过会计信息制作者得到企业经营状况的相关信息,所以会计信息制作者在会计信息的获取时间和内容全面度等方面都比会计信息使用者有优势,由此会计信息制造者就可能出现“道德风险”或进行逆向选择,违反诚信原则,进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二)来自资本市场的压力
资本市场作为上市公司融资的重要场所,进入资本市场意味着公司将在很多方面取得优惠及便利并降低企业的成本,但在取得这些优惠及便利的同时也将接受更为严格的监督和检查。
首先,上市公司要想进入资本市场并进行融资就必须满足资本市场的融资条件,一些上市公司达不到证监会规定的融资要求就可能会采用激进的会计政策进行盈余管理;或者当企业资金匮乏,周转困难时,希望以较低成本吸引外部融资,管理层就可能操纵企业财务数据,从而希望达到改变投资者及债权人对企业价值预期的目的,最终实现以更高的价格出售股票或者以更低的利率获得贷款,以此达到企业再融资的要求。
其次,由于按规定我国上市公司连续亏损两年将被“特别处理(ST)”,如果第三年再亏损则可能面临退市的风险。因此上市公司为了迎合审计、投资者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达到他们的财务预期,就很可能会采取各种激进的财务政策来保持公司的声誉,从而也就导致了更为频繁的财务重述。
(三)惩罚力度较轻,成本远低于获利
对于企业而言,其最终目的是获取最大利润。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多的会计造假?其主要原因就是会计造假背后隐藏着巨大的财富利润。
在资本市场中,企业通过对外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可骗取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投资者以及债权人的信任,由此获得投资、贷款或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虽然我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五条对于提供及授意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者有相关的法律处罚,但就现实操作而言,这些规定没有给出切实可行的报告格式与报告规则。且规定中尽管有规定要求审计机构应当审计更改年度报告的被审计单位,可是对财务重述这一事项却没有相关规定。这导致了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尤其是与财务重述相关的部分具有很大的随意性。除此之外,我国的监管机构对检查出来的会计造假处罚力度不够且目标模糊。对于企业而言,由会计造假所带来的利润远远超过了处罚成本,从而助长了管理者继续造假的气焰。
三、财务重述的影响因素
(一)管理团队特征
许宏和黄辉选用任期、教育和年龄三个变量作为高层管理者团队异质性的衡量指标,利用美国审计总署于2008年曾对财务重述类型进行的总结结果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得出了高层管理团队规模越大、其成员性别比例越集中于男性、年龄差异越大以及学历层次差异越大越容易进行财务重述。主要是由于管理者团队的规模越大,团队中每个利益中心就会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存在分歧,导致其共同目标最终变成不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且不同的管理者由于不同的阅历、教育背景及处事方式,以及男女管理者之间做事及性格差异的存在,所以对于同样的问题会有不同的意见,甚至会使得各管理者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从而使得高管团队的归属感下降,最终选择财务重述。
(二)董事会特征
李彬,张俊瑞,马晨以2002 年至 2010 年间中国 A 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了董事会特征与财务重述之间的关系,最终得出董事会规模和董事会会议频率与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概率呈显著正相关,董事会独立性和董事会成员持股比例与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概率呈显著负相关的结论。
(三)股权结构
于鹏(2007)以财务重述的发生概率来检验控股情况和股东性质共同影响下的股权结构的治理效率为切入点,得出了以下结论:国有控股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概率显著低于未绝对控股公司,即在股权分散情况下,由于“搭便车”行为的存在,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人更可能进行盈余操纵;而在绝对控股条件下,由于国有股所有权缺位,国有股东即使在控股条件下仍不能有效地控制成本,而非国有股东控股时更可能降低成本,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
(四)媒体报道与政府干预
戴亦一、潘越、刘思超则对媒体报道和政府干预对财务重述的影响做了研究,得出了以下结论:来自媒体的负面报道可以有效遏制财务重述行为的发生,且媒体负面报道对那些经济后果较为严重、可能令投资者损失较大的非技术问题重述和核心指标重述的影响十分显著。但是来自地方政府的干预会大大削弱媒体的监督治理效力: 即在地方政府干预不严重的地区,媒体对上市公司财务重述行为的监督约束作用较为明显,但在地方政府干预程度较高的地区,由于政府对当地上市公司的保护意愿较强,政府对媒体进行直接干预或间接向媒体寻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导致媒体的监督职能被扭曲,而地方政府干预的干扰作用仅对地方性企业有效,对央企等非地方性企业的作用并不明显。
除了以上的影响因素外,尚洪涛,周丹,白玉倩研究发现公司特征中是否是ST公司和内部治理中的上市公司当年发生并购重组这两个因素也影响着上市公司是否会导致财务重述。其次,会计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也是影响财务重述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会计事务所迫于竞争压力的影响,使得为了获得竞争优势不得不出具一些企业管理者的非真实审计报告,从而使得企业财务重述的增加。
四、财务重述的后果
近年来,随着公司财务重述的日益增多,财务重述的经济后果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那么究竟财务重述会引起怎样的严重后果呢?
何威风,刘启亮,罗乐研究发现财务重述后必然会引起银行贷款利率的提高及贷款总额的减少,保护性条款会趋严。陈婵,王思妍(2013)得出财务重述使得会计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考虑到审计风险的存在,从而导致审计费用的增加,增加了公司的运营成本。马晨,张俊瑞,李彬总结出财务重述使得分析师对企业的盈利预测值显著下降,预测值的离差显著上升等结论。除此以外,财务重述也会导致集体诉讼、资本成本的显著上升、信息风险的上升并影响股票的报酬率以及管理层变更等。
以上都显示了进行财务重述势必会导致投资者对企业盈利性的不确定,从而影响其对证券市场整体的信心;也会导致惩罚性的后果,对企业、对管理层都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五、结论及建议
针对以上分析,对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重述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企业内部控制水平,配置合理的股权结构,通过设置经营者股权价值收益,提高经营者会计造假的机会成本。
(二)完善《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条例,在制定相关会计准则时,应尽量规范不确定性措辞的使用,可以给出相对确定的概率数值范围,以利于减少主观判断上的差异,并协调国际会议差异。同时,完善法律责任追究与健全民事赔偿机制、加强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尽可能减少由于不确定性和模糊性造成的人为可乘之机。
一、财务集中管理概述
财务集中管理简单一些解释就是利用相关的IT技术来实现帐户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业务统一、核算统一等等,从而确保所有的财务类信息都能够真实且规范,达到提高风险意识以及财务工作效率的最终目的。此外,为了能够确保财务集中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中还需要重点针对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以及支出费用的各项预算来进行重点的管理。
二、保险公司财务集中管理所出现的问题
(一)财务同业务之间的管理脱节
由于保险公司旗下的很多分支机构都需要在完成业务的过程中同企业的财务部门之间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所以在财务集中管理的过程中,分支机构如果出现人力资源匮乏的情况则会造成财务审批速度缓慢以及市场敏感度降低的情况,继而对保险公司业务的开展带来严重的制约作用。
(二)集中管理成本过高
财务集中工作的开展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了分支机构的的压力,但是如果从企业总部的角度来看却是将这些成本都集中了,并且如果想要构建出一个用于后援之用的财务管理中心的费用也是超高的。例如当前国内已经开展财务集中管理的平安保险公司来说,他们用于后援财务集中上的费用就高达了数亿元之多,这是让很多企业都望尘莫及的。此外,由于财务集中管理工作在开展的过程当中需要将自己原来的工作流程全部改变,所以其中也会产生很大一部分的磨合费用。
(三)影响分支机构的工作效率
财务集中管理工作一旦实行之后就及其容易出现如下两点问题:首先,分支机构自身所掌握的各项权利范围变得越来越少,继而在实际的工作中难免会出现畏首畏尾的情况,严重的打击掉了分支机构的工作积极性;其次,由于在实行集中管理之后,各个分支机构在遇到决策问题时都会优先考虑向总公司轻视或汇报,继而开始养成了逃避责任的心理习惯,对保险企业的总部带来了较大的工作压力。
(四)不利于人才的培养
财务集中管理在实行之后,无论是企业总部还是各个分支机构当中的财务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就变得更为细致,并且可以将一些简单且重复性较高的工作交给财务系统。如此下来,财务人员的工作内容与工作强度就大大的降低了,虽然从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原来身兼数职的情况,但是这种一人一岗或是多人一岗的现象也让财务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于专业技能开始出现不断的下滑。
三、增强保险公司财务集中管理工作效率的相关措施
首先能够确定的一点是,在保险公司中实行财务集中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有效的增加公司总部的管理效益。所以在实际的工作当中,集中管理不能够仅仅从资金方面着手,同时还需要对资金的运行计划、预算、成本的控制以及财务绩效奖惩制度的制定工作进行重点关注。
(一)实现企业资金的集中管理
资金是企业正常运行的基础保证,同时也是财务集中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今后的管理工作当中,保险公司的总部需要针对资金的支出于收入明细进行全面的掌控,同时针对分支机构当中的管理现况进行实时的跟踪于监控,如果发现有人力资源短缺的现象需要及时的帮助其进行解决,确保企业的运行资金能够实现统一调配和统一管理,继而达到财务审批速度加快以及减少资金成本的最终目的。
(二)实现全面的预算管理
进一步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可以有效的解决集中管理成本过高的现象,首先企业需要构建出一套科学且系统的预算编制系统,以保证保险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作为前提,严格按照急事先行、兼顾大局以及量入为出的原则来开展后续的工作;其次,企业的管理总部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对预算管理的控制重点进行适当的调整,确保所有的分支机构都能够为企业总部分担一些压力;最后,预算制度在实际执行的过程当中还需要构建一套健全的信息反馈制度,总部与各个分支机构之间应该实时的共享财务信息,继而达到降低工作失误,尽快实现预算目标的最终目的。
(三)实现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
在财务集中管理的工作当中,总部不仅需要起到指挥大局的作用,同时还应该与所有的分支机构之间制定出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其中包括授权审批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以及风险承担制度等等。此外,为了能够进一步的降低保险企业总部的信息管理技术,企业还应该尽快的将计算机的网络系统构建出来,继而让各个分支机构的会计信息质量都能够提升到一个新的档次之中。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的几个实务问题分析研究
一、股权投资差额与合并价差的关系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及其指南,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用公式表示:股权投资差额=投资成本-投资对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投资持股比例。股权投资差额的产生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从证券市场购入某一上市公司的股票,购买价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
第二,投资企业直接投资于某非上市公司,投出资产的价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
第三,在会计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原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由于增资改按权益法核算时,由于被投资单位历年累积盈亏等所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
会计准则规定,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的期限平均摊销,分期计入损益。对于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一般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一般按不低于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同时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财政部印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规定,母公司对于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相抵销时发生的合并价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合并价差项目在长期投资项目中单独反映。
从性质上说,合并价差的范围要比股权投资差额大。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于长期投资中内部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抵消时发生的差额,也应当作为合并价差。但从层面上说,股权投资差额的范围要比合并价差大,因为在不纳入合并的情况下的那些股权投资差额是不能称为合并价差。这就是它们两者之间的关系。
二、购前利润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财会字[1998]66号文《问题解答》中明确了股权购买的确认标准,即:(1)购买协议已获股东大会通过,并已获相关政府部门批准;(2)购买公司和被购买企业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3)购买公司已支付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4)购买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被购买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其活动中获得利益或承担风险等。显然,由此界定的股权购买日必定迟于收购资产评估基准日。有关文件还规定,收购企业对收购日前被收购企业的利润不能并计自身利润。但是,对被收购企业从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购买日形成的老股东不再享有的损益(以下简称购前损益),收购企业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对此,实务界有不同认识。有的认为,这是收购企业从收购业务中获取的额外收入,应单独结算,收到这部分利润,作营业外收入;也有的认为,这是被收购企业对收购企业的一种捐赠,应列为资本公积;更多的同志认为应作股权投资差额。我们倾向第三种观点。
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借记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股权投资差额,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这里所谓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财政部财会字[1998]66号文《问题解答》要求,就是实现股权收购之日。因此,购前损益也就应当作一种所有者权益,从而构成股权投资差额的一个部分。
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有二:一是收购日往往不在月底或月初,月度中间又不产生报表,如何准确确定购前利润。从简计议,同时也便于实施,建议按就近原则以月初或月末确定收购日,从而便于确定购前利润。二是这部分利润形成收购企业的股权投资差额,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借方差额一般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贷方差额一般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这里的10年,收购当年可否不论月份,均作一年处理,抑或是从收购日之月起分10年摊销?显然前者操作简便,但后者更符合实际情况,也更严密。当然,如果收购之后不到10年又将此长期股权投资转让出去,则应按实际持有期限摊销。
三、审计被收购企业的会计制度基准
上市公司欲对某企业进行收购,按照现行证券法规的规定,需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这就引申出两个问题:
一是审计的会计制度基准问题。被收购企业如果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的会计制度基准是该企业原执行的会计制度,还是要按照收购企业的要求改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我们认为,审计的会计制度基准是与委托审计不同目的相配套的,在被收购企业审计中应按照收购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确定其财务状况和净资产,以便于收购企业进行相关的经济决策。
二是调账问题。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公司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股权时,被购买企业保留法人资格的,被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账,被购买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公司应按被购买企业评估确认后的价值入账。公司购买其他企业的部分股权时,被购买企业的账面价值应保持不变。
四、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
公司用自创的账面未记录的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除了一般要经过资产评估、合资几方同意确认外,其作价比例还要符合企业登记法规制度的规定。对此,根据会计学的一般原理,以经过资产评估、合资几方同意确认的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资本公积。
在实务工作中,还有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即用账面已有无形资产使用权去投资,如上市公司将专有技术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另一公司使用。实际上,这可以理解为专有技术等使用范围的扩大,是原公司专有技术价值的降低,对此,按照稳健原则,会计处理是: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无形资产,即冲减原账面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之后,按冲减后的无形资产--专有技术账面价值摊销。假如投资价值大于摊余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其差额则列入资本公积。
五、所得税的有关问题
2000年1月11日,国务院颁发了国发[2000]2号文件《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自行制定的税收先征后返政策,从2000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2000年10月13日,财政部印发了财税[2000]9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各地采取的对上市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在一定期限内予以保留,即对地方实行的对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先按33%的法定税率征收再返还18%(实征15%)的优惠政策,允许保留到2001年12月31日。从2001年1月1日起,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企业所得税一律按法定税率征收。这就是说,上市公司所得税先征后返的政策允许执行到2001年底为止。
财政部在财会[2000]3号文《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中指出,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的公司,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换言之,在实行先征后返的公司中,返还的所得税应按照现金收付制确认。实务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另一问题,就是退补以前年度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问题,根据前述文件精神,似应计入退补当年的所得税科目较为妥当。
六、住房周转金的处理
财政部财企[2000]295号文《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取消住房周转金管理制度后,企业现有住房周转金余额调整2000年度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处理。由此造成期初未分配利润负数,年终经过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后,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依次以公益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以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这一规定要求从2000年9月起执行。
2001年1月7日,财政部又印发了财会[2001]5号文《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要求企业从2001年开始,取消住房周转金科目,其余额全部调整200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并按规定冲销有关所有者权益项目。上市公司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企业应在对外提供的200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将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会计处理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由此可见,财政部前后两个文件对企业住房周转金结转净资产的执行时间要求是不一致的。我们认为,上市公司在2000年度决算中如已按财政部财企[2000]295号文的要求作了相应调整的,则从其处理,也无需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非调整事项说明;上市公司在2000年度决算中尚未按财政部财企[2000]295号的要求处理,则可以改按财政部财会[2001]5号文规定执行,即在2000年度报表中住房周转金暂不结转,而是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为期后事项予以说明。
七、房地产行业的收入确认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有关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只有在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实务工作中,有人认为,在收到预售房款或签定正式销售合同后便可确认收入实现。我们认为,这种情况因不符合上述收入确认标准第一条的规定,不能确认,否则有提前确认收入之嫌。另外,还有的认为,只有产权过户后方能确认收入实现。对此,我们认为,产权过户涉及多个政府部门,产权过户仅具法律形式意义的收入实现,与真实情况也有出入,否则,有推迟确认收入之虞。为了正确、真实界定房地产企业收入实现,我们认为,房地产收入实现标准应具备以下四项具体条件:(1)工程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2)具有经购买方认可的结算通知书;(3)履行了销售合同规定的义务,且价款已经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4)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八、软件企业收入的实现确认
由于软件不具有实物形态,不可触摸,不为人眼所识别,其销售收入实现的确认要比一般制造业、商业等行业困难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对收入实现确认标准的规定精神,我们认为,软件销售实现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具体条件:(1)该项软件已转让给购买方,并由购买方出具该项软件的验收凭证;(2)销售合同的有关条款(如安装、测试)已经执行,注册会计师采取函证方式获得购买方的销售实现的认可;(3)已经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据;(4)相关成本能可靠地计量。
与此相关的是软件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处理,实务中有二种方法:一是作为当期费用支出;二是转作长期待摊费用,待软件开发成功并实现销售分期摊入。在后者处理中,如若该项软件开发失败则一次计入损失。鉴于软件开发的技术密度和商业风险,按照稳健的会计原则,我们认为,软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应计入当期费用为妥。
九、允许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项目问题
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股本是公司增加资本的主要途径之一。虽然将资本公积转为股本是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但由于其涉及公司实收股本的增加,所以必须具备增加实收股本的条件,并办理必要的手续。对于资本公积,虽然它和实收股本同属于所有者权益,但是资本公积有多种特定来源,有些资本公积项目可用于转增实收股本,而另一些资本公积项目不能用于转增实收股本。
记入资本公积总账所属以下明细账的资本公积项目(准备类),是不能用于转增资本的,如接受捐赠资产准备、资产评估增值准备、股权投资准备、被投资单位评估增值准备、被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准备等。这些项目属于所有者权益中的准备项目,是未实现的资本公积,因此不能用于转增资本。
记入资本公积总账所属的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转入、外币资本折合差额、被投资单位外币资本差额和住房公积金转入等明细账的资本公积项目,是所有者权益中的已实现的资本公积,可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转增资本。其中其他资本公积转入项目,是指企业从前述各资本公积准备明细科目转入的已实现的各项准备的金额。
对于国家扶持基金,它不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所列的范围之内,但却是实务工作中确实存在着的,可否转增股本?从理论上说,将国家扶持基金转增股本合情合理,但从现行政策看,并无明确的规定。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法规发[1993]68号文件《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规定: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改组前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中国家税收应收未收的税款部分和各种减免税形成的资产中列为国家扶持基金等投资性的减免税部分界定为国家股,其他减免税部分界定为企业资本公积金。据此,对集体企业的国家扶持基金,可分为投资性的减免税部分和其他减免税部分来分别作出处理,前者不可转增股本,后者可以转增股本。而对于其他企业,我们认为,国家扶持基金虽然是已实现的资本公积,但税务部门减免税时,坚持企业将此列入资本公积下的国家扶持基金,在政策法规没有明确其可否转增股本之前,将其作为一项特殊的所有者权益项目看待,暂时不转增股本较妥。如要办理转增,也应取得主管财政税务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部门的有关批件。
十、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问题
按照现行证券、会计法规规定,上市公司在中期或年度报告中均应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以及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对此,企业自身要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建立健全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公司经理应按董事会的要求提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书面报告。公司经理书面报告应详细说明提取减值准备的依据、方法、比例和数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董事会应就公司经理报告中的各项内容逐项表决通过后实施,同时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评价。
已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确需核销时,公司经理应向董事会提交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书面报告。公司经理书面报告经董事会逐项表决通过后实施。公司经理书面报告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核销数额和相应的书面证据;(2)形成的过程及原则;(3)追踪催讨和改进措施;(4)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5)涉及的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6)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书面材料。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比例和提取金额。如已提准备的资产在减值准备提取后,其价值又有较大变动,且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公司应及时作出公告。
十一、利润分配政策披露的特殊规定
【关键词】 新疆; 上市公司; 财务竞争力
一、财务竞争力的定义及意义
随着企业间竞争的兴起,企业的发展步入了价值导向的发展阶段,企业财务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如何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以便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求生存、促发展,是企业所面临的首要问题,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企业财务来说,如何筹措资金、使用资金并回收资金、补偿资金,保证生产经营各环节所需要的资金得到满足,以满足其在时间上的继起性和空间上的并存性的要求,维持生产经营安全地运行,是这一阶段对企业财务的要求。这样企业财务关系开始复杂化,企业的财务竞争力也由此应运而生。
财务竞争力可以定义为:是一种以知识、创新为基本内核的,公司理财专有的、优异的、扎根于企业财务能力体系中的有利于实现企业可持续竞争优势的整合性能力,是企业各项财务能力高效整合后作用于企业财务可控资源的一种竞争力。财务竞争力的提出,使企业的财务理念提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境界。企业一旦树立起财务竞争力的观念,便会促使企业走出产品、商品生产经营的天地,积极盘活企业的存量资产、调整产业结构和资本结构,进入资本经营的新领域,以求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新疆上市公司财务竞争力存在的问题
新疆是西部开发中的重要省区,截至2006年,新疆共有27家上市公司,其中地方16家,兵团11家;国有成分占主导地位的20家,民营经济7家;天山北坡经济带21家。上市公司总市值584.49亿元,年末总股本74.12亿股,累计募集资金104.39亿元。在27家上市公司中,从事制造业的有13家,农林牧渔业3家,商业2家,综合类3家,其余分属不同行业。新疆上市公司的经营方向明显体现出地域特色,其中农业类上市公司体现出大农业特点,许多综合类公司也是在大农业基础上纵深发展。根据新疆区域条件和经济基础差异的实际情况,自治区确定了扶优扶强、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先发展天山北坡经济带的战略决策,近三年来区域经济迅速发展,涌现出以新疆屯河、新中基、新农开发为代表的利用资源优势成为新疆经济支柱产业一白一红的龙头企业;以天利高新、八一钢铁、天山股份、特变电工为代表,以石油天燃气、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非金属矿物等优势资源和高新技术为依托,采用并购、置换、重组等多种资本运营方式,初步实现了行业内资产、资源的优化和规模经营的上市公司。
新疆上市公司的财务竞争力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新疆经济发展水平、金融环境、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公司历史背景等。而这些因素往往组合有别,因此新疆上市公司财务竞争力的运行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务竞争力整体水平不高,且强弱分布不均
根据相关资料可以具体得出排在均值以下的上市公司数占整体的情况。财务生存力、财务发展力和财务潜力的百分比分别为:48%、63%和60%。由此可见财务竞争力的整体发展水平并不高,有一半以上的上市公司发展水平不理想,影响了整体的竞争力水平。从财务竞争力强弱分布状况来看,新疆上市公司财务竞争力较强的企业还不多,仅占到整体的15%,而竞争力次强和中等的占到整体的大多数,呈典型的橄榄型发展模式。
(二)财务竞争力发展水平差异较大
根据将27家财务竞争力三个层次的三年综合均值作一趋势分析,可以发现:财务生存力的发展状况是稳步上升的;财务发展力是呈U型发展的;而财务潜力则是呈下降趋势的。由此可见,财务竞争力的三个层次的发展水平大不相同,这种发展趋势不利于财务竞争力的均衡发展。
(三)财务竞争力发展模式不均衡
根据财务竞争力矩阵雷达图分析可以清楚地发现财务竞争力的三个层次之间发展并不均衡,从形状上看,财务生存力、财务发展力和财务潜力三年来均不能构成正三角形。说明新疆上市公司财务竞争力属于发展不均衡的竞争模式。
(四)财务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强弱不均
笔者将影响财务竞争力的六大能力因子(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现金获取能力、成长能力、人力资本能力)的综合均值为参考对象,按照均值以上的上市公司数为评价依据,对其六大能力因子进行对比分析。影响财务竞争力的六大因素中,偿债能力、获取现金能力和成长能力较好,均值以上的上市公司数超过了一半。而相对较弱的能力因子有: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人力资本能力,这说明反映新疆上市公司财务竞争力的这三方面因素还需要加强管理。
(五)地方企业财务竞争力分散,兵团企业发展潜力巨大
新疆27家上市公司中有11家兵团企业,从财务竞争力的综合排名可以明显看出,地方和兵团这两类特殊的上市公司群体由于在不同的背景下产生和发展,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态势。这些兵团企业全部集中在财务竞争力次强和中等这两个级别,占到这两个级别上市公司总数的58%,发展状况也呈现出稳定、集中的运行特点;而地方企业却零散地分布在每个等级上,发展状况相对起伏且分散。
三、提高新疆上市公司财务竞争力的对策研究
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和企业管理人员所认同,相信通过加强财务竞争力,必会增强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提高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扩大企业盈利。通过以上对新疆27家上市公司的财务竞争力的评价与分析,笔者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分别提出以下几点提高新疆上市公司财务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企业管理体系
事实上,现代企业建立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企业管理体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可行的。因为财务部门时刻把握着企业活动的脉络,财务活动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而企业经营业绩最终则全部体现财务状况的变化。第一,树立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念。财务管理参与经营决策要研究风险,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越激烈,越要精于理财,不断在竞争中发展、强大。第二,把资金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企业管理无论是为了改善所作的努力还是正常的管理,最终都体现在对资金的管理。
(二)确立财务竞争力最大化为财务管理的最优目标
企业竞争力的研究极大地推动了企业财务能力和财务核心竞争力的研究,这种研究必然促使我们对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进行重新审视,以确定企业财务管理的最优目标。引入能力理论,从企业财务竞争力的角度来研究财务管理目标,为深入研究开辟了一条全新的思路。笔者认为,目前以提高企业几个能力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的观点,仍有不妥。该观点认为,企业为了生存、发展和获利,必须提高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并使这几大能力协调统一。几个能力的提高是良好的财务管理的结果,而单纯以这几大能力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仅使财务管理在某些方面可供选择,并不能代表财务管理的总目标,并且很难明确判断这几大能力是否协调统一。鉴于上述不足,笔者认为,以财务竞争力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最优目标则更为合理。
(三)建立基于竞争思维的财务战略
企业财务战略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和公司发展战略,对财务活动的发展目标、方向和道路,从总体上做出的客观科学的概括和描述。财务战略的选择决定着企业财务资源配置的取向和模式,影响着理财活动的行为与效率。而基于竞争思维的财务战略,往往具有全面性、盈利性、战斗性和综合性等特征,能在竞争性的财务战略安排中,通盘考虑进攻与防御、有利和不利、机会和风险、收益和损失等因素,周密规划各方面的资金需要。竞争性的财务战略本身在安排收益指标的同时,也把偿债能力、流动性等与风险密切相关的指标予以合理安排,这就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性的提高,把竞争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增强竞争意识,是企业管理发展的内在要求。竞争战略与财务管理的融合促进了竞争意识的深入,并具体体现在企业的财务战略之中。
(四)培育财务竞争力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利源泉
企业核心竞争力是市场竞争优势的基础,是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源泉。那些能够为企业创造持续竞争优势的财务竞争力能够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进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讲,这是由于其相对独立的特殊地位决定的,一方面是因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要以稳定的资金流为保障,如果企业的资金流动不能正常进行,企业的持续竞争优势就会丧失殆尽,导致企业破产倒闭。另一方面,财务竞争力表现在对财务可控资源的作用力上,对财务可控资源的合理配置,将直接推动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形成和核心能力的培育。
【主要参考文献】
[1] 郭复初.财务通论[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1997.
[2] 朱开悉.财务管理目标与企业财务核心竞争力[J].财经论丛,2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