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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后,取得一定成绩也存在一定问题。豫北地区的濮阳县因资金不足、群众购买力低等原因,出现的社区建设问题不容乐观。这些问题关系着当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各界予以关注和解决。濮阳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现状与豫北绝大部分地区情况相似,对这个地区进行调研所得出的结论,对整个河南乃至河北南部、陕西东南部、山东西部等广大地区都有参考借鉴价值。
关键词 :豫北地区;新型农村社区;濮阳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积极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建设,对当下新农村社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1] 农村社区”建设首次提出是在2006年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2007 年,党的十七大以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便在全国范围内展开[2],至今,全国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已有7年时间。在建设过程中,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尽相同,创造出的模式也不同。在积累了丰富经验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
河南省是农业大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对河南省的发展意义重大。笔者以豫北地区为调研对象,在安阳滑县、濮阳县、新乡辉县、卫辉等地的一些典型新农村社区、村镇进行了广泛的走访调查,并最终选取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濮阳县作为典型案例,展开深入调研。文中一些实时数据均来自笔者的走访调查,及对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采访。
濮阳县位于河南省北部,农村经济发展比较落后,极具代表性。本文以该县为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调查,掌握了该县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最新材料,所得的研究成果对豫北、整个河南乃至河北南部、陕西东南部、山东西部等拥有3000万农村居民、2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的广大地区都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价值。
一、濮阳县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现状
濮阳县开展新农村社区建设并不算早,2011 年进行调研和具体政策制定工作。濮阳县新农村社区开始施工建设,是在2012年4月初。《濮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将濮阳县1005个行政村规划为139个新社区,计划在2015年之前建成30个社区,2020年建成80个,2030年完成全县139个社区的建设。[3]而在实际操作中,全县的社区数量则由139个调至115 个,之后两年的建设实践表明,上述规划任务大大超出了本地区的承受能力。
全县在建的新农村社区共有14 个,大体可分为政府主导型和企业资助型两种类型。由于在政府主导型中,城郊的两个社区已被排除在当地政府新型农村建设工作范围之外,政府工作的重点是其他12个新社区建设。12个社区中在建住宅共283 栋6450 户,容纳量25000 人,但目前的实际入住数量与目标差距甚大。其中,已经入住的社区共有5个:户部寨紫东社区、徐镇镇同心昆吾社区、八公桥镇中心社区、庆租镇中心社区、海通乡两门社区,共入住280多户1200余人,其中户部寨紫东社区入住144户。
1.政府主导型
在濮阳县,政府主导型社区所占比重较大,所有社区均在第一期、第二期建设阶段,也均难以按照原定计划按期完成全期工程。12个社区中,除了产业聚集区内的户部寨紫东社区与徐镇镇同心昆吾社区有少数居民入住外,其他乡镇的社区,既无有利的地理位置,又无企业家投资,社区建设举步维艰。2012年4月开工建设以来,由于资金跟不上,许多社区建设停滞。一些社区工程的第一期建设都难以完成,一栋栋未完成的楼房被闲置在工地上。用当地群众的话说,“几年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以五星乡八里庄村的锦城社区为例,此社区地理位置较好,距离濮阳县城新南环路不到500米,社区与主要干道濮渠公路紧紧相邻,北部是正在修建的“马浃河国家湿地公园”,交通十分方便,环境也相对较好。尽管拥有这样有利的地理位置,占地120余亩的社区一期工程至今仍未完工。习城乡黄河明珠社区、八公桥镇中心社区等这些完全处在农村,距离县城较远的社区,没有主要公路相邻,经济发展水平低,情况就更加严峻。例如,黄河滩区的黄河明珠社区,因资金缺乏,社区一期的居民楼完成封顶之后,工程几乎停滞。
水电、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是社区入住的基本条件。因缺乏资金,居民楼的门窗尚未安装完成,这些基础设施建设迟迟不能完成,使得社区入住遥遥无期。据有关部门测算,要建成配套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标准社区,每个社区各项配套设施需要资金4000-5000 万元。[4]据了解,濮阳县用于此项建设的资金总共仅有2180万元,尚不足以支持一个社区的建设。
2.企业资助型
第二种类型主要体现在两个社区——户部寨紫东社区和徐镇镇同心昆吾社区。这两个社区均位于濮阳县产业聚集区内,发展情况虽优于第一种,但也达不到国务院提出的新型农村社区标准。以户部寨镇紫东社区为例,它是整个濮阳市最早实现入住的新型农村社区,目前已入住144 户。这个社区工程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资金由濮阳市卫都食品有限公司(其总经理为宗郭庙村籍)提供。[5]由于企业的资金支持,紫东社区是整个濮阳市内比较成功的一个社区。经调查,社区买房居民多是在外地打工的年轻一代,老人们很少在社区居住,仍在原村宅院居住。所以,在旧村中拆迁房屋,腾置宅基地进行复耕的任务难以完成。目前,紫东社区与其它四个已入住社区均采取“边建边住”的方式,都是只完成了第一期工程建设,后期工程仍在建设中。因入住居民少而分散,根本无法进行整合土地的工作。
濮阳市包括五县二区,其中高新区原属濮阳县,高新区王助镇的濮水社区条件较好,位于濮阳市区与濮阳县城之间,地理位置优越,其定位是“濮阳第一,河南省先进,全国不落后”。濮水社区是整个濮阳市条件最好的社区,其建设情况对整个濮阳市的新农村社区建设都有参考价值。目前,该社区刚刚完成一期建设,2014年5月1号交工。虽然有漂亮的南方水乡式的楼房,优美的环境,但整个范围内的10个行政村中,村民收入低,购买力不足,社区楼房无法售出,由此带来了一系列严重问题。濮水社区的建设情况尚且如此,其他社区的建设情况则更加困难。
二、濮阳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问题
按照计划,新农村社区的建设资金先由开发商垫付,政府负责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再由村民出资买房提供资金,完成资金流转。而现实的问题是,村民收入低,无力承担15万以上的买房资金;开发商垫资建设之后无法收回资金,工程亏本;楼房主体建好之后,政府无力承担社区内道路、管道、供暖、供水、绿化、幼儿园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村民看不到社区的优越性,疑虑重重。
1.社区建设停滞,恐沦为“烂尾楼”
新社区建设大量停滞的原因主要是资金问题:政府财政困难、融资机制缺乏、农民收入低。据有关部门测算,一个新型农村社区(按5000人规模、1200户计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投入5000万元。[6]从国家政策的层面上看,目前国家财政并没有设立专门用于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省财政补贴资金微乎其微。濮阳市仅有80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其中,濮阳县仅有2000 万左右,2011年省拨款400万,2012年省财政及县财政拨款2080万,2013年县财政拨款700万,去掉1000万元建设小学的费用,整个濮阳县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只有2180万元,一个社区尚且难以支付。
融资渠道单一。社区的楼体建设资金主要是当地小承包商的垫资,村民买房资金。但村民收入低,购买力不足,买房者少之又少,这就导致工程进展艰难,村民见不到社区建设的进度,再加上传统思想依旧,社区楼房大量闲置,有沦为“烂尾楼”的危险。
2.占用耕地复原难,补偿政策不明朗
在土地方面,新社区建设占用的耕地,以每亩1200 元(濮水社区属于高新区,租金为1800元)左右的价格向村民租赁,每个社区的一期工程都至少在120亩以上,12 个社区所占用的耕地则至少在1400亩以上,造成了大量耕地的浪费。社区建设难以为继,但所占耕地的补偿政策却并不明朗,“失地”村民表示十分揪心。
3.小承包商垫资,工程亏本严重
除企业出资建设的社区之外,所有的社区均是由各个小承包商垫资建设,承包商们主要负责社区楼房的楼体建设,等到社区完成建设,村民交付房款后便可收回资金。但现实情况出现的各种问题已经使这些承包商们工程亏本的现象成为一个现实问题。经采访,承包商张某承建了一栋4层32户的楼房,出资320万元,社区建设停滞,直到现在没有一户村民买房,承包商张某的320万元被压在社区建设中,工程亏本,投资无法收回。
另外,因社区售房难引发的“小产权房”、社区建设引起的纠纷等问题也频频出现。对此,政府目前的工作重点应该转移到如何善后,研究妥善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方案。例如,政府可以争取政策,将一些社区(城郊社区)楼房改成房地产开发项目,让一些有条件进城的农民优先买房,解决社区楼房闲置、资金流转难的问题;利用所得资金进行填补亏空,做好补偿工作,坚决杜绝“烂尾楼”。本文所调研的问题目前广泛存在于我国多个省市中,关系着千千万万农民的切身利益,这些关乎民生的问题的解决亟须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杨伟. 新型城镇化“, 新”在何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解读[J]. 金融博览(财富),2014,04:42-44.
[2]喻新安,刘道兴主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探析[M].北京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3]濮阳市政协. 关于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EB/OL].pyzx.gov.cn/view.aspid=4182,2014-3-12.
[4]河南濮阳市统计局农调队.河南濮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的调查分析[EB/OL]znzg.xytc.edu.cn/Html/16830.html,2014- 4-12.
[5]胡耀华./w1.zybbweb.cn/puyang?dangshi/zhengwu/html/518.html,2014-3-22.[6]河南濮阳市统计局农调队.河南濮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的调查分析[EB/OL]znzg.xytc.edu.cn/Html/?16830.html,2014- 4-12.
一、发挥优势、保持强势、转化弱势,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一定要从我区的实际出发,以非均衡的发展战略去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发挥优势,保持强势,转化弱势是建设内蒙古新农村、新牧区正确的方略选择。
发挥优势就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过程中对我区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多重政策优势加以充分利用,通过全区整体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加强,为新农村、新牧区的建设奠定日益坚实的基础。
保持强势就是保持内蒙古在“十五”期间取得的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十五”期间,全区经济在能源、化工、冶金、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拉动下实现了高速增长,生产总值翻1番,年均速度16.6%,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900美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第二产业提升10个百分点;城镇化速度不断提升,全区城镇化率47.2%,比全国高出4.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78.1%和46.7%。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但毕竟是较低水平上的跃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主体经济如果能以“十一五”规划确定的13%的增长速度快速发展,无疑将为自治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转化弱势就是面对内蒙古诸如生态环境脆弱、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产力欠发达、经济外向度差;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层次较低;自主创新能力弱、增长方式较粗放;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等弱势,在发挥优势,保持强势的前提下采取积极的态度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对可能产生正面效应的因素给予政策上的引导以使其积极作用能够发挥到极致。如既有生态因素又有经济因素,应取生态为发展方向,生态成为优势的同时实现了人口转移;同产业中低层次逐步向高层次的方向靠拢,缩减低收入群体的同时优化了产业结构。如此举措坚持下去,弱势将会逐渐减弱,强势必将更强,随之诸如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收入差距大等因果性的现状将有明显的改变。
二、抓主要矛盾,持之以恒地构筑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产业支撑
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涉及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既有物质文明建设,也有精神文明建设。在百业待兴的情况下,如果一味追求面面俱到、齐头并进就难免流于形式。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矛盾,这些矛盾中最主要的是城乡差别,其核心就是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质就是要破除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建立起一个富裕、文明的和谐社会。2005年内蒙古城市居民生活费支出6939元,是农牧民收入的2.32倍,意味着农民1年的收入只能支持少半年的城镇居民生活支出。“十一五”规划中确定内蒙古农牧民收入应达到4400元,这一目标如实现,将比2005年增长47.2%,但即便城镇居民生活费不再增加,即便国家的投入、社会的参与完成了新农村、新牧区的硬件建设,即便消费物价指数不再提高,那时的农牧民收入也只能承负目前城镇消费水平的63%。况且在实际的建设过程中,城镇居民生活水平还要逐步提高,农牧民还要有必要的投入,物价也要有所变化。可见,增加农牧民收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中非常严峻的限制因素。
目前,在农牧民增收问题上,政策、价格的利用空间已经不大,依然要从我区的实际出发,通过发挥优势,放大强势,着力寻求提高农牧民收入的途径。要立足我区的资源条件,借助近年来具有良好市场效应的农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势头,将农牧业产业化作为农牧民增收的主要渠道去扩展。近年农牧业产业化中参与的农户达40%,为农牧民收入曾加做出了34%的贡献,这是一条切合内蒙古实际的增收路径。因此我区在农牧业产业化方面应有更明确更倾斜的政策,将其作为新农村、新牧区的产业支撑。这样做,农牧民收入的增加就有比较可靠的源头。经济的整体推进增一块,部分劳动力转移后由于人均资源量的提高而增一块,结构调整增一块,农牧业产业规模扩大再增一大块,农牧民收入多元化的局面就可能出现。持之以恒发展下去,农牧民收入水平达到新农村、新牧区的基本要求是极有希望的。
三、把握建设中的时和度,实现资源与劳动的最大效能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过程中,所要做的事情千头万绪,如果没有科学的计划安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非但难以见到实效,甚至还会导致资源和劳动的巨大浪费。所以必须运用正确的时空观,适时把握发展方向和各类建设的轻重缓急,力争取得最佳的建设效果。
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每个步骤每个方面都很重要,但先期的谋划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事后的效果。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具有历史性,必须采取积极而慎重的态度。产业支撑,规划先行,夯实基础,有序推进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运作规程是较为稳妥的。它的实际意义是:在主体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下,把农牧业产业化做强做大,这是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过程中恒定的主题。规划是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关键环节。一定要先行并力求体现系统、可行性。根据我区地广人稀的特点,产业发展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重点应分别放到大中城市和县级镇,这样便于产业的集中和人口的聚集。并能有效地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县级镇已具备一定的条件,在城镇化过程中通过扩充功能、提升层级,为后续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
四、整合力量,重点突破,保证各项建设成效的最大化
目前我国虽已进人工业化的中期,有条件进行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但这种能力毕竟还是有限的。2006年国家拿出了3397亿元的支农资金,看来是很大的数目,但分摊到基层,钱、事相比就极不对称了。因此,在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投入时切忌雨打沙滩万点坑,劳民伤财无效益。一定要采取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战术,不唯大、不唯全、不唯快,只唯成,保证各项建设成效的最大化。
内蒙古经济欠发达,财力更有限,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绝不可四面出击,要整合力量,重点突破,争取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在建设过程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各个方面都要采取整合政策措施、整合资源配置、整合工作载体的方法去卓有成效地解决问题。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区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加强沼气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我区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以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生态家园助理员、2005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村支部书记、2006年建池重点项目村支部书记、全区沼气技工代表。市农委对我区这次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工作会议很重视,根据会议安排,我将代表区政府分别与各乡镇签订2006年生态家园工程建设责任书;下午和明天一天区农委能源办还要对各项目村支部书记和沼气技工进行系统性培训,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明确形势,确保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今年对我区农村来讲是个特殊的年份,有两件关系到农村今后发展的大事,第一件大事是“十一五”规划全面实施,第二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展开。我们一定要借助于这样大好形势之“东风”,扬起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之“帆”,把我区的沼气事业更加蓬勃地发展起来。为此,各地要认真分析当前形式,以时不待我的紧迫感,切实加强沼气国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担负起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的领导责任。我将代表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2006年生态家园工程建设责任书”,区农委能源办也将和各项目村签订2006年沼气国债项目建设责任书,签订责任书是推进工作的手段,更是落实工作责任的方式。既签了责任书,也就立了军令状,那么就要切实担负起项目建设的领导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是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善于统揽全局,把握关键,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敢于负责,勇于挑重担,切实抓实抓细。各项目村支部书记要结合本村实际,紧紧围绕建池目标任务,把沼气国债项目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心,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实行党员户、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建池,做出表率。区农委作为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项目建设主管责任,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承担起项目建设任务。区能源办是项目法人,要扎扎实实地负责好项目实施工作,避免因为工作不到位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影响项目效益的有效发挥,从而影响贵池项目区的整体形象。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做到分工不分家,都要对农村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给予关注和支持,并与各自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国债项目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和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把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放在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要进一步明确目标,确保项目任务落实到位
根据国家农业部、发改委《关于下达2005年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的通知》的精神,今年我区将承担2005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总投资540万元的任务,其中中央投资144万元,地方配套72万元,农户自筹324万元,项目共涉及全区14个乡镇18个村1800户。目前,省农委、省发改委已将投资计划下达到我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一池三改”建设水平为主要内容,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到国债项目建设的严肃性,在认真领会《关于下达2005年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的通知》精神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明确建池任务。要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方式,层层抓落实,千方百计克服困难,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项目建设任务落实率达到100%,资金到位率达到100%,“一池三改”成功率达到100%。为此,各地要尽快将建池任务分解落实到村,落实到户。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省里下达的2005年国债项目建设任务,抢抓当前有利的建池时机,集中力量抓好项目建设,实现一个村一个村抓落实,一户一户抓落实。各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注意维护项目计划的严肃性,不得随意更改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确保按项目计划标准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三、要进一步创新方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推进我区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打造为民政府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改善农民生活方式和农村人居环境的一场深刻变革。全区上下务必认清形势,创新方法,确保我区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扎扎实实地推进。
一要切实保证项目建设质量。质量是项目建设的生命,也是项目建设的形象,是项目能否延续的关键。各地要坚持质量标准,确保项目建设一批,成效一批。要坚持建池标准,严格落实“一池三改”,要坚持技术标准,按照建池技术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要坚持职业准入制度,从事沼气施工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沼气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要坚持招标制度,对关键设备和主要建池材料要进行招标采购,提高工程建设的透明度。
二要注重沼气技术综合利用。各地要转变工作思路,通过实施“一池三改”(建沼气池与改水、改厕所、改圈、改厨),实现沼气技术综合利用。沼气综合利用必须坚持与推广高效农业技术和发展畜牧业相结合。沼气建设与畜牧业发展相结合,是促进畜牧业发展的有效形式,而畜牧业的发展必将有力推进沼气事业发展。因此必须坚持按照规模化、产业化的思路建设沼气。沼气建设要集中连片,这样既有利于技术指导,又有利于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要坚持走市场运作的路子,通过刚刚成立的贵池区沼气协会协调运作,有效解决沼气户后续服务问题。要引导经济富裕村和富裕户提高建池档次,将沼气建设与太阳能等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结合起来,互利互用,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要通过不断技术创新,发挥沼气池使用效益,提高沼气池的综合效益,让农民从中得到长期持久的实惠。
三要全面落实项目管理制度。2004年,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联合制定出台了《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省农委也制定出台了《安徽省2004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实施意见》、《安徽省户用沼气项目建设技术规范与质量标准》、《安徽省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验收(试行)办法》、《安徽省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各地在项目实施中,一定要严格遵循农业部和省农委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要求,规范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程建设进度与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四要严格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应设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各地要严格执行此项规定,各项目单位一定要建立专户,设立专账,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按审批程序运作,坚持“一支笔”审批;资金帐目一律在区里建账,实行报账制,决不允许以拨代支,将项目经费直接下拨到乡村,决不允许白条入账和大额现金支付。所有项目村都要按照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公开国家政策、计划任务、补助标准和建设条件;公布自愿建池户名单;公开物资采购价格、分配情况等,做到公开透明,家喻户晓。
五要加大工作检查和督查力度。今年,要依然加大项目检查、督查力度,确保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区能源办要定期组织专门的项目检查组,深入乡镇,进村入户,明查暗访,特别是对资金落实、公示制度、建设质量和技术服务等进行跟踪检查,对存在问题要及时发现,迅速整改,追踪问效,通过加强项目检查、督查等手段,保证建池的数量和质量。今后,对项目的检查督查工作要形成制度,规范检查程序,提高督促检查的质量。各项目村也应加强自查工作,通过自查,促进项目建设。各地要认真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从3月11日开始,××*党的最新理论成果“进乡镇、入社区”战役宣讲团分两组在七县(区)开展了宣讲对谈。宣讲对谈中,对基层干部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的解答,对他们思想上的疑惑和工作中的难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这些问题都是我市基层干部群众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区中所遇到的带有共性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希望能得到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并加以研究探索,尽快合理解决。
一、基层干部群众思想上的困惑和工作上的难题
(一)思想困惑
1、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但现在人们的仇官、仇富心理有所蔓延,牢骚不断,这说明了什么问题?现阶段我国大范围的阶级斗争已不存在,但社会阶层分化严重,人民内部矛盾更加复杂和突出,这些矛盾主要表现有哪些?这些矛盾的激化会不会演变为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如何及时有效的处理化解这些矛盾和问题?
2、我国现在城乡差距、东西部差距、人均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我们西部地区可以说远远落在了后边。我们现在与发达地区的差距究竟有多大?能不能赶上他们?
3、近年来,国家越来越关注民生问题,老百姓得到了很多实惠,这些政策能不能够长期坚持,并且越来越多?国家对农业方面的资金扶持力度越来越大,这次人代会上总理提出2007年对农业的投入将达到3917亿元,比上年增加520亿。国家政策很好,但如何保证这些资金能够真正用到该用的地方?
(二)土地问题
1、新农村建设中各村都修建小康屋,需要占用一些耕地,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土地法》的规定?一些村采取用公用地同农民置换的办法解决小康屋建设用地问题,这是否符合《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乡村两级动员群众修小康屋、住小康屋,村民搬进小康屋后,原来的旧庄基地无法收回(农民的理由是干部动员我们住小康屋,而原来的房子还能住,拆掉太可惜)。形成了一家占有两处庄基地的局面,这种情况怎样处理?
2、农村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必然遇到土地适度集中和承包地流转的问题。有的乡上有农民要搞规模养殖,与其他农户按“自愿、有偿”原则集中土地20亩,但土地管理部门说是改变了土地用途,属违法。如果要搞,依法要交纳每平方米20元的申报费,仅此一项费用就超过了整个项目的总投资。这样的矛盾和问题应该怎样处理?
3、农村土地越来越少,新出生的娃娃、嫁过来的媳妇,他们的承包地无法解决。为此,经常找村上、乡上,按政策应该解决,但没有地,谁也没办法。怎样解决这个矛盾?
(三)农村综合改革的问题
1、县上实行合作医疗保险,这本身是件好事,但乡镇医院药价很贵,冲抵了国家给予农民的实惠,不是给农民办了好事,而是给医院办了好事,这事应由谁来管?这种情况是否能尽快解决?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保险,每人交纳10元钱,不管看没看病,这钱一直放在个人账户上没有用,它的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而且需要村社干部每年去上门逐户催收保险款、发放保险证,加大了工作量,这样不如不交或改用其它更简便的办法收缴。这样的矛盾和问题有没有好的办法解决?
2、国家不向农民收税,但转移支付的力度有限,省上执行的生活补贴每月600元,乡上根本没有,或者只能解决少部分。这样,乡镇干部每年工资收入与省市公务员比要少3000--6000元,如果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就更大。同为国家公务员,为什么收入差距如此悬殊?省上能不能把生活补贴纳入财政统一发放?
(四)干群关系问题
1、取消农业税后,落后地区乡镇干部的工作难度加大。县上每年仍然以任务、指标的形式下达、分解工作,诸如小康屋建设、作物种植面积等等,而中央一再强调要尊重农民意愿,且农民自主性增强,不听干部的话谁也没办法。这种情况下怎样推动工作、完成任务?怎样处理好干群关系?怎样引导农民发展产业、进入市场?
2、现在的情况是干部叫农民干啥他偏不干,例如我们政府组织的劳务输出工资高、有保障,他不去,他就要自己出去找活干。怎样消除农民对政府和干部的这种不信任感?
(五)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
1、现在农村存在的一些问题,情况比较复杂,我们难以解决。例如,现在村级债务普遍存在而且比较严重,怎样进行有效化解?
2、过去修学校、修路等,可以由农民集资,现在不让集资。这样,村里公益事业没有人搞,完全依赖政府和干部,助长了“等靠要”思想。这种情况怎么办?
3、对于取消农业税之前个别农户拖欠的税费,国家政策现在不让追缴,难道准备免掉吗?如果真的免掉,怎么对已经交纳的农户交代?这不是让老实人吃亏吗?如果不免,那么对拖欠的税费怎么处理?
4、现在乡村干部的权力越来越小,而农户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却越来越多,好多不道德的行为不管不行,要管却没有政策和法律依据。比如牛羊啃青,把啃青牛羊赶到村上或乡上;计生对象做完手术,家属不管;儿女不孝,老人蹲在乡政府不走等等。这些具体问题怎么处理?
二、对问题原因的简要分析和建议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农村经济由计划转入市场还不彻底,正处于转型的矛盾多发期;二是小农经济转向现代农业的路子比较窄,乡镇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职能转变的步伐比较慢;三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科技含量低,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差,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根本性转变,农民增收缓慢;四是农民和村社干部素质较低,思想观念落后。
(一)农村生产发展缓慢,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业效益低下,农民收入增长难度较大,这是产生各种疑惑和问题的根本原因。所以,抓产业突破,抓农民增收是重中之重。好多问题只有依靠发展才能彻底解决,好多矛盾会随着生产发展、收入提高迎刃而解,比如干部报酬过低、文娱活动无经费、公益事业无资金等。根据我市实际,在抓好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的同时,更要抓好产品的优质化、绿色化、无公害化,以质取胜;在规模化、优质化生产的同时,更要注重开拓市场、打响品牌,以销促产;在发展种植、养殖产业的同时,更要注意延伸产业链条,努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工促农;在发展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更要注意增加集体积累、壮大集体经济,解决无钱办公益事业的问题;在发展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时要按照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办法运行,避免政府错位、越位、不到位,好心办坏事的情况发生。
(二)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政策制度安排没有完全到位,新的有效的管理机制体制还没有形成,使农村工作的难度加大。因此,加大城乡统筹的力度和深度,加快农村综合改革是当务之急。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村改革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客观地要求进行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带动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与进步。当前,农村出现的一些新矛盾和问题,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农村改革的不深化、不到位造成的。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共财政稳定持久的投入机制还没有建立,部分地方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运转困难,农村公益事业投入缺乏稳定的资金渠道。由于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缓慢,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差距扩大。农村税费改革后,公共财政如何有效覆盖农村,是一个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二是乡村债务量大面广,成因复杂,化解困难,已经成为农村工作的一个难点和热点。这个问题不解决,既影响基层政权组织的正常运转,又影响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三是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有的农村基层干部感到改革后工作缺乏“抓手”。取消农业税后,群众觉得解脱了束缚,自主性空前增强,对与自己利益无关的事漠不关心;乡镇和村社干部在摆脱了过去催粮要款的事务纠缠后,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指令性的工作,不能完全适应现在服务性的工作方式,对怎样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组织引导作用没有更为有效可行的办法,出现了“群众不愿干、干部无法干”的局面。准确定位、全面把握农村综合改革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不仅关系到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巩固,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当前,在落后地区的农村改革方面抓好以下工作显得尤为迫切:
1、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应当从农村工作的现实状况出发,从农民群众的愿望出发,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公共行政体制的要求出发,考虑乡镇政府职能问题,重点强化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环境、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为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三个方面的职能。
2、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要注重财政分配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问题,从国家宏观政策上把财政支持的重点向农村转移、向落后地区转移,解决县乡财政困难、保证基层运转;要按照体现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体现财力支出向公共服务倾斜、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切实增强乡镇政府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要建立公正透明的支农资金支付制度,使支农资金合理分配,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爱哭的娃娃吃奶多”的现象。
3、完善土地承包管理,加速土地流转。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及土地承包档案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民经营承包地的行为,提高土地利用率。在条件成熟时加速土地流转,促进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适时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进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4、以坚决控制新债为重点,积极稳妥化解陈旧债务。在坚决制止乡村发生新债的前提下,乡镇应组织财政、农经等单位对村组债务进行复查,摸清债务的来源、用途和现状,分清债务性质,挤掉债务水分,建立债务管理资料档案,为稳妥化解债务提供依据。应努力探索化债途径,多渠道化解乡村不良债务。在区分不同类型、采取不同办法自行化解的同时,上级政府应锁定数额,分年度调剂一定数额资金,帮助基层化解债务。
5、积极清收税费尾欠,着力破解清收难题。基层应在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保护大多数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本着“保持稳定、调整思路、分类清收、稳妥可行、不留隐患”的原则,因户制宜抓清欠。许多基层干群建议:国家应尽快改革、完善粮食直补政策,对个别态度恶劣、无理拒缴税费尾欠的农户,允许用粮食直补金抵扣其拖欠的农业税及附加,从而消除其在群众中的不良影响,不让大多数诚实纳税的农民产生“老实人吃亏”的思想,维护国家税收政策的严肃性。
6、深化村民自治,提高农村管理水平。农业税的取消,使乡镇与村组行政化联系的纽带不复存在,如何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实现对村组的有效指导,成为乡镇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要适应我国农村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在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提高基层自治能力的同时,把不应该由政府承担的社会事务交给市场、中介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要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引导农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培育发展农村社区志愿者组织、民间矛盾调处组织、专业经济技术协会、老年人协会、读书会等各类群众组织,使其成为农民自我管理的有效组织形式。
(三)在当前大变革时期,人们思想上的趋利性普遍增强,部分村社干部和群众将个人利益作为追求的目标,国家观念、集体观念、大局观念退化,各行其是,人心涣散,削弱了基层组织基础。因此,团结农民,组织农民,教育农民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长久之计。落后地区农村由于产业组织化程度低,人口大量流动,贫富差距扩大,封建意识与外来文化,现代物质诱惑与小农经济思想相互交织,冲击着农村长期以来固有的文化传统和思想基础。免征农业税后,农民对村社集体事业关心得更少,参与意识更加淡漠,少数干部群众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政府的事,与己无关,等待上级的政策扶助、资金支持和项目投入;乡镇及村的干部与农民的联系更加松散,交流减少,干群联系不如以前密切,有的村干部觉得没有了农业税这个“撒手锏”,不愿意及时解决农民所反映的问题,遇到问题绕道走,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了不少村社事实上的管理者缺位局面,使农村的社会控制能力减弱;乡村干部疏于对农民进行经常性教育,群众平时接受教育主要是广播、电视、报纸,缺乏生动性和针对性,另一方面宣传教育覆盖面狭小和传播过程中的失真,造成不少群众对党的方针政策精神吃不透,理解不准,出现了执行过程中的抵触,加大了做好农村各项工作的阻力。所以,在推动新农村建设中始终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团结农民、组织农民、教育农民的工作。
1、加强培训和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广大农村工作人员特别是村社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使广大农村工作人员履行好对农民群众的宣传和教育的工作职责,使广大农民群众牢固树立爱国、爱集体的思想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提高其参与集体和社会事业的积极性。要把“务虚”与“务实”两手紧密结合,在扎实抓好政策形势教育的同时,积极引导农民发展农村产业,以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过程中组织农民、团结农民、富裕农民、教育农民。要把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帮助农民解决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结合起来,使农民群众从感情上欢迎、从行动上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真正达到“理论一经掌握群众,就会变成物质力量”的目的。
目前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难题,是在有限资源紧约束的条件下,对住院医疗与基本卫生服务是兼顾发展还是优先发展做出选择,这个选择因评价指标、评价方式不同而众口不一。
农村“看病难、看病贵”,不仅是因为长期投入不足、“重治轻防”积弊而成,卫生服务体系的机制和体制也导致了医疗费用的持续快速上涨。目前的突出问题:
(一)新型合作医疗对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推动方向过于单一
以大病为主,只给大病患者以补贴,致使政府补偿大部分流向县和县以上医院,基层卫生事业更加边缘化。例如,黑龙江省县和县以上医院的补偿人次占48.3%,补偿金额占71.83%。而在不同级别的医院,医疗费用相差很大。如在云南大理,一例阑尾切除手术,在乡卫生院花996元,市医院花2365元,二者相差2.4倍;一例孕妇正常生产,在乡医院花339元,县医院花668元,市医院花1531元,市县相差2.3倍,市乡相差4.5倍。
(二)政府补贴农民的资金有相当部分被乡镇和县级卫生机构占用
据北京大学医学部2005年对河北等地的调查,农民从新型合作医疗中得到的报销额仅占大病医疗花费的8%。
(三)没能找到推动农民直接参与监管的方式,致使新型合作医疗运作几年,仍旧只有政府的积极性
据对中部和西部6县调查显示,2003―2004年,新型合作医疗补贴外的政府管理成本从人均2.37―4.83元不等。
上述问题表明,第一,当前我国农村卫生工作亟待改革,政策的优先安排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第二,体制转轨时期的农村卫生发展须同时进行配套改革,尤其是卫生机构改革和政府治理改革;第三,发展农村卫生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应积极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参与卫生监管活动,与政府共同形成正规与非正规的卫生监管体系。
二、农村卫生事业的改革方向
(一)把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转到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上来, 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新型合作医疗体系
所谓“社区卫生服务”,就是针对一个社区人群的常见病和多发病所提供的一揽子基本预防保健与医疗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的成本低,效果好。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仅对建立真正有效的公共卫生体系具有基础性作用,而且也是及时预防和控制常发、多发和慢性病的有力措施。卫生部两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儿童计划免疫建卡率从1993年的87%下降到2003年的56%, 这与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的网底破裂有关。与此同时, 对农村威胁最大的两种慢性病(循环系统和消化系统疾病)的患病率在10年间增加了两倍,即从1993年的1.6%和2% 分别上升到2003年的3.1%和2.5%。由于许多慢性病都与不良饮食习惯和行为方式有关,通过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可以有效控制慢性病的发生与发展,而仅仅通过“保大病”的新型合作医疗无法遏制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的势头。
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是一项重要的“便民工程”和“惠民工程”。全国卫生服务调查发现,61%的农村病人是在村一级医疗机构就医。而2003年,全国农村尚有23%的行政村没有村卫生室。有村卫生室的地方,绝大多数村医成了靠卖药维持生计的个体医生,包括预防与保健在内的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卫生服务并没有开展起来。即使建立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地区,虽然一部分患“大病”的群众得到一定的费用补偿,但绝大多数群众就近就医的环境并没有得到改善,边远山区缺医少药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对此,个别地方政府和农民组织,从实际出发,大力开展“重点村卫生室”或统领周边几个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深受群众欢迎。如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自治州政府和陕西省洛川县(该县是新型合作医疗国家试点县)“旧县镇农民医疗合作社”。
如果在中央政府的政策指导下, 尽快建立基于贫困地区遍布全国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这将对农民健康、农村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二)引导建立农民健康合作组织,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和机制创新
在洛川县政府的支持下,旧县镇农民医疗合作社于2004年3月建立,全镇农民成为社员,各村选农医合代表,形成村、大村、乡镇三级农民志愿组织。其主要工作是集体筹款、集体签约、集体购买、集体监督乡镇卫生院提供的社区卫生服务。这与当地的新型合作医疗相配合,初步形成新型合作医疗县统筹、农民医疗合作社镇统筹的大小结合、乡县结合的农村卫生服务模式。
试点效果:一是以集体筹资购买社区服务来补偿卫生人员的服务成本,规定药价降低到进价的7%以下,且收支两条线,服务人员的收入一律工资化,与卖药牟利彻底脱钩,解决了动力机制的问题。二是农医合与镇卫生院签署规定明确的社区卫生服务协议(统一进药、统一定价、免费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档案、慢病追踪、康复随访、健康教育、24小时值班等7项社区卫生服务),且各村农医合代表(34人),每月以信息传递卡和服务反馈卡对农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形成切实可行的监督制度,建立了一支活跃在农村基层的农民卫生监督员队伍,解决了压力机制的问题。三是以成本效益为原则进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投入规划,初步解决了能力(硬件、软件)机制建设问题。
洛川的经验表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硬件建设并不是一个“无底洞”。首先, 一次性硬件投入的水平可以承受。当地依据服务半径1.5公里,服务1000―3000人的布局原则,旧县镇卫生院建立了覆盖全乡13665人的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首次投资仅有1.32万元,平均每站2200元,每人不足1元。经过两年运转,又增加设施投入1.1万元,目前已经可以支撑基本运转。其次,服务站的日常运转经费也是可以接受的。旧县镇社区服务站共有13名卫生人员,第一年全年支出工资81294元,人均月工资521元,运行费加管理费用21650元,总额为102944元,分摊到每个农民的费用只有7.53元。
(三)以乡镇卫生院机构改革为中心进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改革试点
自去年以来,中央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来支持乡镇卫生院房屋和设备改造。但是,如果没有相关配套措施支持,某些地区可能会发生乡镇卫生院自行提价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农村卫生事业改革,一要创造一个长期、稳定、有限竞争的农村卫生半市场环境,二要培育一个乡镇卫生院公办民营的托管与群众监管相结合的运营机制。
以往改革的缺陷在于,没能将外部环境的改善与内部机制的改革同步进行。尤其是内部改革难度过大(在人事问题和基本药品定价问题上最突出),缺乏来自外部对机构改革的必要政策支持和政策保护。洛川试点仅仅完成了对需方(农民)的组织化、制度化的目标,对于供方(政府),虽然实行了社区卫生服务的改造,但是,受到现行乡镇卫生院体制的阻碍,试点难以持续发展,试点效果明显受到影响。因此,以乡镇卫生院机构改革为中心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势在必行。
三、对策建议
(一)落实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经费来源
根据洛川试点经验,人均15元左右基本上可以保证一个1.3万人口乡镇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全年运行经费需要。这笔钱既可考虑从中央和地方新增加的“新型合作医疗”投入资金中出,又可考虑从农民投保新型合作医疗个人账户的资金中出,还可以考虑配比法,即无论大病小病,住院保障还是社区服务,都采取农民和政府按一定比例合作出资的方式,不过,不再保留个人账户。如洛川农民每人每年出资15元,政府补贴30元。可以将45元中的15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30元用于大病和住院保险。
(二)制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规范,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需要对三力建设(动力、压力、能力)作全面规划,政府应当组织力量(包括专家和有丰富农村基层卫生工作经验的乡村医生) 研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制订不同级别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上岗资格以及考核标准,编写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培训教材,支持与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
(三)改革补偿机制
对竞聘上岗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一律实行基本工资加奖金的政策。所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一律免费,基本药品的销售实行低差价或零差价。
(四)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行组织在当地政府支持下的农民医疗合作社或健康合作社,以探索有组织的农民群众参与监督的模式
(五)以先试点、后推广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