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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主体;关系
工程建设是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经营、工作的主要场所,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建设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也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以及社会的安定。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设的工程质量,国务院于2000年颁发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使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现行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和招标投标制这三项制度全面开展,给我国建设工程管理带来了勃勃生机和活力,在节省投资、控制工期、保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推行时间较短,发展还不成熟,工程建设的一些责任主体行为还不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现就工程建设中各责任主体的性质、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谈一点认识。
每一项工程建设,都有若干个法人资格的主体参与,由于各个主体所处的立场、承担的工作和所负的责任不一样,其服务对象和相互关系也不尽一致。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政府的委托,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其工作是向政府负责,重点监督检查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对工程实物质量进行强制性抽查,对被查实物质量有关的工程建设与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质量文件资料进行检查、评定;对于业主自已投资的项目,业主除了要维护公共利益外,还要维护自身利益,要把工程建设好;如果是国家投资(或国家部分投资)的项目,业主也要把工程建设好,这不仅是向自己负责,同时也是向国家负责;而监理单位和承包商(包括勘察、设计与施工承包商)都分别与业主签有监理、勘察、设计和工程承包合同,他们在遵循国家法律的前提下,主要是对业主负责。因此,工程质量监督单位与业主、监理单位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业主与监理之间的关系是经济协作的委托合同关系,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经济合同关系。
1. 业主与承包商的关系
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经济合同关系,实质上是一种经济关系。这种关系主要是通过双方依法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来确定。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一旦确定,业主就可以通过招标采购等方式,将拟建的工程建设内容发包给承包商,承包商则按合同的约定完成自己的工程建设任务,并获得相应的报酬。合同关系体现了平等互利、协调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规定了业主与承包商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承包合同签订后,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是以经济手段相互制约和体现的。合同文件是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和解决双方利益纠纷的重要依据。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或单方毁约都是违法行为,应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2. 业主与监理单位的关系
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也是一种经济、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通过委托监理合同的形式确立的,监理合同在明确监理范围的同时,也确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又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监理单位通常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综合项目管理能力,并为业主提供服务的经济实体,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控制、协调与管理。监理单位的工作是向业主负责。业主可以只需制定项目目标,提出相关要求,并负责阶段验收甚至只负责最终验收即可,而把其项目管理的职能和主要权力的部分甚至是全部委托给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受雇于业主,但与业主之间又不是从属关系,一旦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发生矛盾甚至诉诸法律时,他以客观独立的第三方身份出面协调或充当其证人。业主不得违约侵权超越合同规定随意干涉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而监理工程师也应保持自己的公正立场,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树立良好的形象,不得与承包商之间有任何经济关系,更不能与承包商串通,侵害业主的利益,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3. 监理单位与承包商的关系
(1)监理单位与承包商之间不是合同关系,也不应当有经济关系。由于业主与承包商之间是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他依据监理合同,向业主提供专业技术与管理方面的有偿服务;同时以业主代表的身份监督、指导承包商的建设活动,从而与承包商之间形成了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这种关系是通过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确立的。也就是说,承包商应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并按照承包合同的要求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完成工程承包任务。而监理单位则是按照业主的委托并通过工程承包合同所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对承包商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理的。监理单位在履行合同赋予的职责时,一方面要监督检查承包商正确履行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另一方面,是要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公正地处理有关工程变更、费用调整、索赔和工程价款支付等问题,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2)承包商应当理解和支持监理工程师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依法签订合同的规定,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的权力,维护建设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理工程师的中心任务是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每一个工序、每一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使其顺利达到规定要求的工期、质量及投资目标。为了实现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监理单位应正确行使对承包的技术审查权、工程质量的监督审查权、进度与工期的确认权、工程价款支付的确认与否决权、组织与协调的主持权等,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要求承包商递交各种工程资料和报告。此外,承包商还应将工程进展情况、计划安排和要求及时向监理单位通报,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必要的抽检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同时,承包商也应识大体、顾大局,努力做好自身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4. 设计单位的职责
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做好现场服务工作。
综上所述,工程质量建设管理体系是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他们都各有自已的质量责任,不能相互替代。
参考文献
[1] 张根保.现代质量工程[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1)水利工程进入老化状态。我国城乡经济的不均衡发展,使得农村地区一些年轻人不满于农村生活,掀起了弃农从工的浪潮,纷纷外出打工,结果很少有人问津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管护,部分建设好的工程出现坍塌、淤积或是荒废的现象,水利设备逐步进入老化状态,多数设备带病运行。而且,一些地方政府虽然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但是在工程竣工后却很少问津,维护与管理的意识十分薄弱。
(2)管理维护服务机制不完善。水利工程建成之后,表面上是受地方政府和受益人共同维护和监管。但事实上地方政府管理维护服务机制并不完善,没有设立专职的监管部门。目前我国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和管理工作主要由乡镇水管站代管,水利工程设施无论是因为自然原因遭到毁坏还是由于人为因素遭到破坏,都没有人愿意付出过多精力和资金对其进行管理、维修。
(3)水利工程运行与管理经费不足。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和管理经费的主要来源,但农村地方财力并不宽裕,对水利工程的资金投入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为了减少资金缺口,在建设中就可能降低对质量的要求,从而影响了水利工程的使用寿命。由于在工程修建时资金就很紧缺,没有预留过多的维护经费,使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有轻度损坏就放弃使用,甚至有些工程就此荒废。
(4)缺乏群众参与意识。现实生活中,许多群众片面地认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和管护是国家、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故而缺乏自觉参与水利工程维护的意识。甚至有些村民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随意损坏水利工程设施,肆意侵占水利工程资源,频频做出各种违反水利法规的行为。再加上近年农业收益逐年走低,大部分群众不再选择投资农业,对水利工程的维护更是乏人问津。
(5)管理维修人员技术水平不高。地方政府对建成后水利工程的维护与管理意识淡薄,没有投入充足的管理经费,所聘请的管理维修人员大都不是专业人员,对维修知识并不是特别了解,技术能力也不达标,仅因为要求的薪资较低、有些人脉关系或是其他原因就被任用。这导致管理维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缺乏学习的意愿,维修业务水平始终得不到提高,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营和管护也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的解决之道
(1)提高水利工程管护责任意识。水是生命的源泉,是生产的要义,是生态的基础。农业的发展需要水利工程的积极配合,农田水利工程的有效运行和管护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对生态环境的改善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加大对水法、水情的宣传力度,提高全体人员对水利工程的重视程度,强化水利工程责任意识。水利工程建设和公路、桥梁等基础建设相似,都有一定的使用期,必须进行定期的维护,通过定期的检查,及时发现水利设施中存在的隐患,并对带病工作的设备进行及时的修理和更换,这样才能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长期使用。
(2)深化农田水利制度改革。目前我国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管护机制正处于探索阶段,没有形成健全的制度,导致水利工程维护工作无章可循,难以正常开展。为此,农田水利工程管理部门需要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维护过程,制定一套适合农田水利发展的、专业化的管护机制,同时紧跟时展,全面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及时完善、改进相关制度,正确划分不同性质的水管单位,实行管养分离,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能够符合我国经济体制,符合社会发展道路。
(3)加大水利资金投入力度。充足的经费供给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和管护的重要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备经过长时间的运行和使用后,难免会出现些许故障,必须对其进行维修,这就离不开资金的投入。农田水利工程不仅具有经济性,还有特殊的公益性,因此其经费的筹集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实现。首先,可以向政府和财政部门申请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和维护的经费,争取国家的经费补助。其次,可以通过征收水费、承包经营权等方式,利用水利工程筹备维修费用。最后,水利工程的直接受益人是人民群众,因此应完善“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自主投资投劳。
(4)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建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维护工作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因此,必须广泛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参与意识,实现全民参与。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意识到自己不仅是水利工程的受益者,还应争当水利工程的维护者,让群众切实感觉到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与自己的收益密切相关。与此同时,要积极开展水利法律知识讲座,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群众综合素质,从而减少人为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现象。
(5)加强农村水利人才培训。过硬的工作能力是任何一项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管护也需要水利管理方面的人才及熟知水利技术的人员。因此,必须增强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通过培训学习、出差学习或是进行实际操作演练等,对人才进行多方面的培训。同时,加大相关水利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之在基层中及时传播开来。此外,要不断提高员工责任心、业务水平与综合素质,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鼓励员工服务农业,以此开创农田水利管理的新局面。
3结语
关键词:农业基础设施,机制
Abstract: The abundanc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is based firmly, producing abundance of the rich farmers.Loop is located in the downstream irrigation Wulateqianqi is based on the conditions of water conservancy irrigation Loop worst areas.Strengthen the agricultural infrastructure is the current and future agricultural and rural work Wulateqianqi important and urgent task.Is how to strengthen agricultural infrastructure Wulateqianqi following recommendations
Key words: agricultural infrastructure, mechanisms
一、建立投入长效机制,不断增大资金投入
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急需建立健全长效的投入和增长机制。一是要使我旗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与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实现同步增长;二是要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融资体制;三是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组织利用好群众的“一事一议”的办法,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大力吸纳和鼓励民间资金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多层次增大对农田水利的投入;四是积极推行以奖代补和先建后补等激励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乡镇、村、社及广大群众积极开展和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二、建立激励机制,不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
借助国家拉动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之机,立足全旗发展现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建立激励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继续推行项目争取与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
三、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工程建后管护责任
要深化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体制和管理关系,明确各类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权根和管护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同时,要大力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解决大量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主体缺位问题,确保农田水利设施建成一处、管好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护机构
为了解决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问题,要把管护工作纳入强农惠农的重要举措来抓,把健全管护机构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专门成立由分管副旗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管护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做到层层交责任,层层抓落实。同时,要求各乡(镇)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水管机构,各水利工程项目村用水户协会直接参与管护。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管护氛围
实践证明,要充分发挥工程使用效益,必须坚持“三分建、七分管”的原则,只建不管的工程,其使用寿命将缩短一半以上,极易造成投资的巨大浪费。为此,我们要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管护更是发展”的新理念,把工程管护工作作为看得见的政绩。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等多种形式在项目实施乡镇、村对项目管护的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项目管护氛围,为管护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
(三)落实资金来源,规范资金用途
一是全面落实终端水价,建立合理的水价形式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群管工程维护和协会的运行经费筹措等问题。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对协会的投资、旗财政匹配、总局水费中列支、群管水费按一定比例列支、协会自筹等,加快协会基础设施建设。
管护经费的用途大致分两方面:一方面是作为管护人员日常的工资支出,并提取一部分资金对其进行考核。另一方面是用于一些小工程的维修。
(四)坚持五项制度,实现有效管护
一是建立协会《章程》,做到有章可循。为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管理、维护会员的利益,充分发挥和提高工程效益,实现工程良性运行,各用水户协会都要制订《协会章程》,对协会的业务范围、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以及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等都作相应的规定。
二是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职责。水利工程建成以后,由协会与受益农户签订《管护协议》,共同做好管护工作。按照“谁建谁有、谁有谁管”的原则,分类别明确水利工程的所有权和管理责任,单户工程归农户所有,由农户自行管理维修;多户受益的工程,移交镇水管站或用水户协会统一管理,承担管理维修责任,落实专人总负责,水务局提供相关的行政与技术服务。
三是建立《保护公约》,规范日常行为。各村都要根据实际建立《水利工程保护公约》。防止人、车、牲畜等对工程的破坏,明确对破坏行为要进行制止及追究,并处以相应处罚,确保水利工程设施长久运行,发挥其最大功能和效益。
四是制订《管护办法》,提高管护质量。各用水户协会对不同项目工程均要制订《管护办法》。要求各乡镇、村对近几年新建的水利设施进行记录归档,建立起详细的资料库,统一编号。针对不同的水利工程项目类型,规定不同的管护范围和标准。
五是制订《工程管理制度》,明确村组责任。各用水户协会及村工程管理实行分级划片管理责任制。
改革的目标
为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必须进行管理体制的改革,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并以“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为总体规划目标。将管理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以建立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实现粮食安全、促进农业节水、减轻农民负担为目的。建设有组织有制度的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系,合理配置水资源。同时,核算供水成本、计量征收水费,推进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大大提高农业水利用效率与效益,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
改革的具体措施
1明确工程管护制度
在加强主管部门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监管力度与技术指导的前提下,首先做好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改革,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划为村集体所有,明确产权。其次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充分调动农民自身积极性,因地制宜地把护路、护树、护井、护电、护管道、护桥涵沟渠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以用水户管护为主、基层水利服务组织指导为辅的工程管护机制,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的方式,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保本微利的经营方式,并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将工程管护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做到以水养水,循环发展,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2落实工程管理主体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三级管理模式,注册成立“兖州市农民用水协会”,设在兖州市水利局,会员由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专家、各协会负责人和农民代表组成,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具体负责对全市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管理和工作指导,负责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经验交流,同时监督镇村对农田水利工程的各项管护工作;成立各镇级农民用水者协会分会,设在各镇政府,服从市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管理和工作指导,同时指导监督各村级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工作;成立村级用水者协会,设在相应的村委会,具体负责本村的农田水利工程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各项管理机制、管理制度的落实,负责水费征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这是该项管理模式的最基层,也是完成该项管理任务的最关键的环节。市、镇、村三级用水者协会都要严格遵守与执行章程以及用水管理办法。三级用水户协会都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量水设备。要有专门帐户,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可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水利工程管理,市水利、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每年对镇村用水户协会负责人、收费员、会计及操作手进行3~5次培训,以提高协会执委会成员组织协调、业务技能等综合素质,确保工程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规范水费征收管理
灌溉水价的提出是农田水利建设的一大改革,有利于转变农民“浇地不花水费”的思想,有助于农业节水意识的形成。积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根据农民承受能力科学测算水价,完善计量设施,推行计量收费,制定征收制度,合理征收水费。水费由协会人员统一收取,直接收费到用水户。除协会人员外,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收取。在收取水费时开具水费专用收款收据,严禁擅自加价,搭车收费。水费开支只能用于本工程,支出符合有关规定,任何人不得挪用。同时,农民用水协会的水费收支实行公示制,接受用水户的监督。
[关键词]农村河道;治理管护;问题与对策;梨树县
近年来,梨树县紧紧抓住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改革的机遇,不断加大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投入,相继实施了一批重点水利工程以及农村河道疏浚和沟塘整治等,大力建设水美乡村,农村水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但受农村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群众卫生文明习惯未养成等因素影响,农村河道特别是景观河道随意乱占乱种、违章建设等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农村河道水质仍然较差,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农村水环境治理任重道远。
1区域概况
梨树县位于吉林省西南部,地处东辽河下游,是吉林省的主要粮食产区之一,国家重点商品粮生产基地。全县总人口86万,其中农业人口64万,占总人口的74%。耕地面积360万亩,其中低洼易涝面积112.5万亩。境内有5条主要河流,东辽河为最大的一条河流,流域面积2532km2,堤防达到20a一遇的防洪标准,有效地保护着沿岸耕地的防洪安全[1]。近年来,由于历届政府和各级领导的大力关注和支持,该县加大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力度,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防汛抗旱、水土保持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1)坚持农村河道与农村环境整治有机结合。在农村水利规划上,由水利部门牵头将农业开发、国土、发改等相关部门实施的农村水利项目进行有机整合,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整体水环境进一步美化、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综合效益进一步凸显。(2)农村水利风景线独具特色。通过对上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先后实施了一批重点水利工程,相继打造了较多水利风景线,成为梨树县农村水利又一张新“名片”。(3)农村河道管护投入逐年加大。梨树县政府近年来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组建河道保洁队伍,为每一名河道管理员分别配备了保洁船、垃圾运输车、救生衣等设施,经过几年来的运作,在保障农村河道管理和农村水环境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4)水美乡村建设亮点纷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优化水资源配置,落实长效管护机制,打造水美乡村,独具梨树特色。
2城乡河道管护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梨树县大力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通过编制规划陆续开展城乡河道治理与管护,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在治理与管护走上规范化轨道的同时,在水利现代化建设及水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一些旧有问题还未解决,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2]。
2.1污染淤塞较重,部分河道亟待整治
尽管近年来的农村水利投入较大,部分重点开放线沿线河道进行了整治,按照规划农村河道疏浚一般7~8a左右进行一个轮回的疏浚,但由于全区待整治河道面广量大,部分镇村境内的小沟小河由于长期得不到整治,形成名副其实的断头河,有的已经成了臭水沟。如今河道垃圾较多,河床严重淤塞,污染较重,成为影响群众生活的“毒瘤”。
2.2管护经费不足,难以达到治理效果
尽管在管护上投入了一定的经费,但仍然需要加大除草船、打涝船、除草机等相关机械设备的投入,以及加大对河道保洁人员劳动保障性经费的投入,才能达到较好的管理效果。目前区乡两级政府很难再拿出更多专项经费进行投入,从而影响了农村河道管护的效果。同时未形成市场机制参与的经费筹措机制,河道管护经济效益见效缓慢,不利于引入社会闲散资金帮助河道整治、治理与管护[3]。
2.3队伍建设滞后,专业人才十分匮乏
全区农村河道管护涉及河道内的水生物打涝清除、垃圾清理,新建河道堆堤绿化养护等工作,管护工作面广量大。目前由乡镇成立的农村河道保洁队伍,由于保洁人员工资标准偏低,人员年龄结构偏大,不能适应繁重管护任务的需要。加之没有经过正规培训,在农村河道水生植物的清除以及绿化养护上缺乏一定的经验和基本的常识,需要一支专业化养护队伍。
2.4群众意识淡薄,长效管护任务艰巨
部分群众环保意识淡薄,还没有定点投放垃圾的习惯,时常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偷偷倾倒在河堤或河内,既影响了河道行洪,也污染了河道。甚至还有保洁人员在打扫道路垃圾时,为了减少工作量,将路边的垃圾扫入河道中,借河道冲污时将垃圾冲走,这些都是河道垃圾得不到治理的根本原因。由于群众环保及河道保护意识的淡薄,河道长效管护及治理效果保障任务艰巨,往往陷入治理后再污染、在淤塞、再治理的恶性循环。
2.5执法力量薄弱,主管部门重视不够
由于违法成本低,部分群众随意挖掘河堤绿化带种植蔬菜,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现象仍然存在。经过几年的努力,基本得到了遏制,但已经形成事实的涉河违建让主管部门难以全面清理,取缔违建更是一个难上加难的问题。基层水利站所执法力量本身就较弱,在执法上更大程度要依赖于乡镇政府或公安力量进行配合。
3对策及建议
3.1科学规划,加大农村河道整治力度
更新治河理念,提高建设标准,从系统、生态、经济、人文、效益理念出发开展河道整治建设工作。(1)要统筹城乡河道建设,把河道整治建设与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有计划、有重点,分轻重缓急,重点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及影响群众生命健康的河道整治力度。(2)要进一步实施“通网活水”工程。对全区所有“断头”河道进行一次深入排查并加以疏浚,提高各类河道的水体流动性和自净能力,提升农村河道整治的档次和水平,维护水系生态平衡。
3.2多元整合,破解农村河道管护资金难题
(1)充分利用好政府相关部门统筹的管护资金。积极争取省、区、乡镇三级财政的补助资金额度,统筹使用区乡河道疏浚等专项工程经费。(2)有效整合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农村环卫保洁、农村公共绿化设施管护、农村公共活动场所等方面管护经费[4]。(3)推行“以河养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具备竞标发包的河道进行对外发包搞水产养殖,收取一定的承包费和管理费,将河道两侧的堆堤收回竞标发包或联营方式进行植树造林,所获收入用于弥补河道管护经费不足。
3.3创新管理,探索农村水利工程管护新模式
3.3.1以水利站为依托成立农村水利工程管护公司随着乡镇水利站职能将逐步由建设型向管理型转变,以及区域供水工程的实施,乡镇水利站下设的水利建筑分公司和民生自来水分公司的发展前景将不容乐观。以乡镇水利站为依托,成立农村水利工程管护公司,既是解决当前河道管护、水利工程管理、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也是解决基层水利站企业人员分流需要。3.3.2积极探索农村水利工程管护公司新机制一方面是组建农村水利工程管护公司,强化业务培训。公司人员的组成,在基层水利站部分企业人员、乡镇原有的河道管护人员中进行择优整合,必要时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严把人员准入关。实行定期培训制度,不断加强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教育,凡使用除草船、除草机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以满足河道管护工作需要。另一方面明确责任和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对每一名人员按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合理划分河段,实行包干制,定区域、定任务、定责任,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工作制度,对公司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其次先点后面,摸索经验全面推行。选择几个乡镇水利站成立农村水利工程管护公司,按照公司标准化的模式先行试点,不断积累管理经验,待具备条件后在全区全面推广。3.3.3拓展外延推行“四位一体”管护模式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和水美乡村建设等,将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农村环卫保洁、农村公共绿化设施管护、农村公共活动场所管护等进行有效整合,统筹开展“四位一体”管护,着力向农村环境管护全覆盖方向发展。
3.4强化宣传,加强涉河违建查处力度
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是搞好农村河道管理乃至改善农村环境的有效途径。日常管理中,水利执法和管理部门要不断加强水法规和环保常识的宣传,通过在村民聚集地悬挂宣传横幅,组织发放宣传卡等形式,使广大群众主动摒弃乱倒垃圾的陋习,自觉维护河道清洁。加大水政水资源执法力度,要充分借力于公安和当地政府力量,对典型的违章种植、涉河建设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5]。
3.5群防群治,发挥用水者协会作用
每个乡镇在成立农村用水者协会的基础上,动员镇村德高望重的老支书、老党员参加农村用水者协会,进一步完善农村用水者协会制度,发挥老同志身上的余热,加强河道管护和水利工程管理的宣传[6],以达到群防群治的管护效果。
3.6强化督查,加大管理考核力度
在各乡镇成立水利工程管护分公司的基础上,由相关部门牵头成立相应的考核和督查机构,定期对各乡镇河道管护人员对进行定量考核,量化排名。实行保证金制度,考核结果与是否继续聘用以及工资等挂钩,奖惩分明,进一步增强河道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促进农村河道管护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4结语
综上所述,吉林省梨树县农村河道治理与管护问题课题研究,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为适宜新时期水利工程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谋求农村河道科学防治的新思路。农村河道治理存在着诸多难题,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科学管理与长效管控相结合并举的方式,防止出现问题的反弹,界定好河道的权属关系,设立管理红线,加强政府的督查考核力度,建立一套水环境应急监测体系,做到事前预判、事中监查、事后处置相结合。只有不断提高河道治理工作的监测水平,高标准严要求,才能不断挖掘、利用好河道天然资源,挖掘经济效益,在河道治理和管护上真正走向以河养河良性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兰双双.梨树县平原区浅层地下水资源评价与开发利用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7.
[2]任晓平,魏丽娜,毛志刚.浅析梨树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才智.2012(7):326.
[3]姚东梅.梨树县农田水利现状分析[J].吉林农业.2014(10):53-53.
[4]王丽波.浅谈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治理及策略[J].才智.2012(34):306.
[5]董跃明.新型灌溉技术在农田水利工程中的技术应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1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