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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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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职责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职责范文第1篇

第二天,之前吵闹的促销声就小了许多。“太快了,没想到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办事效率这么高。”做好打长期战准备的王某对此感到很意外,也非常高兴。没有噪音的干扰,王某及邻居们的生活清净了许多。

“在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以前,对噪音污染案件,环保、公安、城管都在管理和执法,难免会存在交叉执法、推诿扯皮的现象。”福泉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邱钊介绍说,“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后,以往容易造成推诿扯皮的市容脏乱、噪音扰民、油烟扰民等问题,如今只需要找到一个部门,就能‘一站式’解决。”

2015年被确定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以来,福泉市根据中央试点精神和省政府的批复要求,紧紧围绕“135”改革思路(一个目标: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三个原则:依法行政、权责一致,精简统一、精干高效,统筹协调、积极稳妥;五个任务: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推进部门内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管方式,大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将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职责及公安、国土、环保、住建、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的执法职责进行有效整合,成立了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推动执法办案规范化、执法队伍建设正规化,着力解决权责交叉、重权轻责、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的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统筹谋划 注重顶层设计

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福泉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市改革办、编办、法制办、城管局、人社局、财政局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

明确副市长、公安局长兼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并在全市范围内调整7名熟悉法律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抓班子带队伍的干部组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通过强化班子建设促进全局的凝聚力、战斗力。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从涉改部门划转编制73名,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事业编制增加到190名。同时采取整体或部分划转方式,将涉改部门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有执法经验的49名人员划转到综合行政执法局。

制定出台综合行政执法干部队伍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执法干部评价考核机制,不断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职务晋升和交流制度,进一步优化执法干部任用和人才选拔机制。

整合资源 推行综合执法

改革如何才能保障执法效率更高效?福泉市整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与城镇燃气管理、工商行政、资源环境、公安交通等15个方面620余项行政处罚权,统一交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同时,全市拟减少执法机构10余个,为下一步着力解决现行执法中存在的多层执法、多头执法及交叉执法等问题提供保障。

完成全部划转及部分划转的16个方面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清理上报,共计662项,其中行政强制类24项,行政处罚类638项。同时,该市还实行管理执法分离,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分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目前,已对涉及改革的15个政府部门2000余项行政管理权限进行分离,进一步理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权限的关系,有效解决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应该管的不想管”等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执法效能。

此外,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邀请市内知名律师和法律专家为干部培训《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夯实法律知识基础;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互相学、实践学”的方式,着力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今年5月1日以来,共开展各类培训4次,累计参与人数200人次。

通过种种措施的制定执行,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今年4月1日以来,共进行行政检查840余次,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400余份,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60余起、简易程序案件220余起。重点对两城区“两违建筑”开展集中大型专项执法行动,目前已完成现场勘查及笔录125户,送达停止建设告知书125户,送达自行拆除决定书14户,送达自行拆除催告书2户,自行拆除17户,强制执行65户,面积达2万余平米。案件办理过程中新划转领域违法案件20余起,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农业、水务、酒类生产、粮食等方面,办案覆盖率达到60%以上,部分领域实现案件办理“零”的突破。

重心下移 打造高效执法队伍

重心沉下去,效能提上来。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福泉市在全市6个乡镇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作为派驻乡镇、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确保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乡镇有专门机构、专业队伍,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同时明确规定执法分局除依法履行执法业务、参与重大应急、“两违”管控、执法协作等任务外,原则上不承担乡镇境内的其他社会管理事务,进一步保障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的工作独立性与专业性。目前全市6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的人员配备和办公保障已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

“一直以来镇一级的执法权限就像‘小马拉大车’。在很多方面,乡镇级政府没有执法权、处罚权,软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能用。但一旦出现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仍然要承担很大责任。”邱钊介绍道。

“比如,乡镇违章建筑、乱搭乱建一度成风,影响恶劣,镇政府虽能第一时间发现,却因为对土地违法案件无权查处而无法及时遏制。国土部门有行政执法权,但人手不足,又不能及时发现制止。”邱钊接着说,如今,镇里有了执法权,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的执法人员有条件、有能力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极大地节约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

此外,在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为减少案件移送程序,充分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无缝衔接,福泉市创新举措,在市公安局内设机构中增设了“综合行政执法警察大队”,派驻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于有序推进改革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奋力前行 试点工作成效初显

今年6月3日,贵州省编委办副主任欧阳志国率队到福泉市调研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调研组在听取福泉市相关领导的情况汇报后,对福泉市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认为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大胆创新、勇于担当,作了最大限度、最符合机制的体制设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并寄语福泉要力争使试点工作走前列,为全省提供经验,起到示范作用。

今年3月以来,福泉市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目前已投入近800万元。其中投入150余万元,整合公安“天网”工程,建设行政执法智慧指挥平台,实现公安报警平台与行政执法服务平台无缝对接,逐步建立城市管理公共基础数据库;投入100余万元,在牛场镇建设乡镇行政执法智慧指挥平台。此外,还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原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性工作市场化运作,跳出了城市管理部门在市政服务工作中“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怪圈。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职责范文第2篇

一、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基本情况

2013年10月,按照中央精神以及提出的“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要求,在青岛市政府决策部署下,青岛市编委办会同市法制办等部门配合指导胶州市、即墨市、市北区和李沧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1月正式确定将胶州市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作为工作重点。胶州市自去年9月份开始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分别在乡镇和街道实行不同内容的行政综合执法职能“6+1”配置模式,即在整合城镇管理、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治安管理6个领域的执法权限的基础上,在城区街道增加文化管理领域,赋予其7个领域共计130项执法权限;在镇增加畜牧兽医领域,赋予其7个领域共计89项执法权限。目前试点镇(街道)“权责统一、相对集中、统筹管理、网格运作”的工作体系基本建立。通过部门职能、人员下沉和执法力量整合,基本达到了一件事一个部门管的改革目标,综合行政执法权责关系更加清晰;试点整合队伍10余支,组建一支数量达300名左右的综合性执法队伍,执法力量高效统筹;减少了执法层级、推行扁平化网格化管理,打破了行业部门分割、实行一体化执法,执法效率大幅提升;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将辖区划分为若干管理网格,建立分队巡查、管区监控、村庄(社区)提报的三级网格化巡查监管机制,监管范围得到有效保障。

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一)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横向协调存在一定障碍

从前期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的实践来看,一个执法案件涉及众多协调环节,需要原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协助。但由于综合执法打破了“条条”管理模式,与各行业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管辖和领导关系,出现了具体执法工作中协调不畅的困难,影响执法效率。

(二)“管”与“罚”的界限划分有待明确

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后,行政主管部门拥有的审批、许可、监管权等管理权限与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权界定还不够清晰,现实中确实出现了执法权相对集中后,行政主管部门将管理职责推向执法终端,“以罚代管”、将压力过度集中于末端执法环节,造成新的推诿扯皮。

(三)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

综合行政执法集中了分散的多部门的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处罚措施,甚至执法文书等都要求各异。在镇街网格化管理中,缺乏工作量化标准,对巡查频率、范围和具体内容没有明确规定,对发现问题如何定性、记录取证、分类处置、定向上报及问题查找不到位责任追究等没有具体要求,容易导致网格化巡查频率不够、质量不高、发现问题不及时等问题。

(四)执法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综合执法跨行业跨领域,据统计当前综合执法试点集中了约1700余项执法事项,执法队员需要了解掌握多个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执法流程。而目前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还远未达到实际工作的需要,人员结构、人员素质等矛盾亟需解决。

三、推进区市综合执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我们认为,下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解决好法律依据问题

推进综合执法,最终的方向和目标是在各区市组建一个专门的综合执法部门,以综合执法部门的名义实施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在此基础上,再将执法重心下移至镇、街道。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各区市在组建综合执法部门,合理确定综合执法事项后,将实施方案逐级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此基础上实行综合执法,依法实施相对集中处罚权。

(二)科学合理确定综合执法事项

1、要处理好综合执法的统一性要求与基层实践复杂性之间的关系。各区市在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中,应首先梳理本级政府享有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充分听取镇(街道)的意见,在本区市辖区范围内取得共识,将全部或大多数镇(街道)亟需的行政执法事项,确定为本区市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事项,确保改革措施符合基层实际。对于个别镇(街道)亟需的特殊执法需求,可以通过区市相关执法部门在镇(街道)设立派出机构,或者加强执法力度的方式解决。

2、要处理好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之间的关系。现阶段,考虑到不能在短时间内大幅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不宜将专业性太强的行政执法权确定为综合执法事项,否则易耗费大量行政成本,降低执法效能。各区市在综合执法事项时,应首先将专业性不强、易于识别、便于操作的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

3、要将具有密切相关性的执法事项尽量同时确定为综合执法事项。调研中,区市反映,执法事项属于同一类或同一领域,执法权的行使具有相同的规律性,或具有密切关联性的事项,在现实中却是多部门分头执法,甚至出现了“都管都不管”的问题。比如无证网吧的行政处罚权由综合执法部门行使,有证网吧的处罚权又由文化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这种处罚事项领域相同、产生地点相同、甚至产生时间也可能相同,如进行人为割裂,会产生新的执法主体混乱、多头执法和推诿扯皮等问题,降低执法效能。

(三)理顺综合执法部门的内外部关系

区市政府成立综合执法部门,剥离其它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各镇(街道)派驻执法中队,执法中队以区市综合执法部门的名义执法,符合法律有关执法主体的要求,也符合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但为了使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明确,使综合执法得以顺利有效运行,应理顺综合执法部门的内外部关系。

1、理顺综合执法部门与镇(街道)政府之间的关系。由于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执法权均由县级以上执法部门行使,镇(街道)政府行政执法权在法律上处于缺失状态。为解决上述问题,采取在区市设立综合执法部门、向各镇(街道)派驻执法中队的模式。因此,理顺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中队与镇(街道)政府的关系,充分调动三方面的工作主动性就显得十分重要。

首先要确定管理体制。执法中队以镇(街道)领导和管理为主,区市综合执法部门重点履行对执法中队执法行为的监督和业务考核以及执法协调。减少执法层级,区市综合执法部门不再保留执法队伍。其次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执法队伍。各执法中队的编制由区市综合执法部门管理,人员由各镇(街道)管理考核。建立精简高效的区市综合执法部门机关,执法人员原则上下沉到镇(街道),比例应不低于85%。执法中队人员相对稳定,严格控制中队与机关之间的逆向流动,允许不同的执法中队之间人员正常流动。最后建立程序高效地业务流转机制。各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应首先对执法合法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执法文书,区市综合执法部门对执法文书只作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即予签署公章,不做事前的实质审查。根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因执法中队执法行为违法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乡镇(街道)政府承担。区市综合执法部门对各执法中队滥作为或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有权接受投诉并作出审查结论,并有权对违法者进行处分。

2、理顺其它执法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中队的关系。首先提高部门对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大局出发考虑问题,认识到政府部门相互配合是法定职责,必须履行相关的配合义务。其次要将容易产生矛盾的执法事项尽可能地归为一个部门行使,科学确定综合执法事项。最后,加快建立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执法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综合执法部门应承担起与行政主管部门、镇(街道)以及其他有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职责。

(四)建立完善的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社区管理网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完善社区、镇(街道)、区市三级网格管理体制。首先,专人担任社区网格管理员,负责社区网格信息的搜集、录入,发现违法信息及时向镇(街道)执法中队提报。其次,科学制定镇(街道)执法中队网格巡查运行机制,设置科学的巡查工作量化指标、对巡查频率、范围和具体内容进行明确,对发现问题的主体责任、具体应该发现哪些问题、发现问题如何定性、记录取证、分类处置、定向上报及责任追究等事项制定规范化要求,完善巡查流程。充分发挥镇(街道)执法中队信息收集和预警作用。最后,区市综合执法部门应做好综合执法信息平台的维护工作,保证综合执法信息平台的顺利运行,接受群众举报,对各执法中队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执法的合法性。

(五)搞好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人随事走,统一调配。综合执法事项确定后,相关执法队伍和人员编制划转综合执法部门,由区市综合执法部门统一调配至驻在镇(街道)的执法中队。中队人员确定后,由乡镇(街道)负责管理。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建立合法规范的执法资格准入制度。三是设置合理的各执法中队执法人员的年龄结构,扩大执法人员新录用渠道,随着执法人员的新旧交替,引入高素质的专业执法人员,逐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六)加强综合执法物质保障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职责范文第3篇

一、执法队建设情况

(一)队伍概况

县委、县政府6月份决定成立XX综合行政执法队,8月17日执法队全部到岗。27名全额事业编制执法人员的加入极大加强了水上执法力量,已成为我省内陆县级最大的一只水上专业执法队伍。

(二)队伍设置情况

目前,XX综合行政执法队共计20名队员,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执法队将XX分成6个区域,下设6个中队,其中XX3个、XX1个、XX1个、XX1个;每个中队由3人组成,设1名中队长负责管理;同时逐步建立完善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三)工作制度建立情况

11月18日制定了《XX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管理制度》,从学习、廉洁、考勤、请销假、值班、档案等方面规范了XX执法队执法队员的各项工作职责,并将此制度上报交通运输局审核备案。

9月28日制定了《XX调度中心办公室工作制度》,确保今后能够全面掌握旅游船舶航行动态,加强码头、游船安全管理,维护游船航行秩序,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四)培训学习情况

做好水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防”是基础。为了提升XX执法队执法能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XX执法队开展了一系列培训活动。

一是船员适任证培训及考试工作。8月18-21日邀请省海事局和XX专家,进行业务知识和执法实操两方面培训;从8月24日开始进行为期10天的船员适任证书培训,9月28日进行考试,10月14日全员取得船员适任证书。

二是执法证的培训及考试工作。11月4日,邀请县司法局副局长XX对全体队员进行司法培训,11月6日进行司法考试,11月19日执法队全员取得行政执法证。

三是船舶内业档案及安全培训工作。11月2日,邀请XX队长,为队员进行了内业档案及安全培训。

四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学习工作。11月19日,全体队员在二楼会议室集中学习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行政处罚流程。通过学习,大家对职权法定、依法履职有了更清晰的思路,为建设一支作风硬、素质高、能力强的执法队伍提供了理论依据。

(五)执法装备情况

一是执法车辆配备不足。XX执法队现有3辆执法车,其中2辆执法车是从县政府借用。由于XX综合行政执法队为新成立的执法队伍,受车辆编制制约,导致执法队无法新购执法车辆。在制定日常巡查计划时,执法工作受到严重制约。

二是执法船配备不足。XX水域范围广,情况复杂,目前,执法队仅拥有1艘执法船,停靠在XX水域,负责XX水域水上执法巡查。而XX、XX、XX区域则无法开展水上执法巡查。且XX、XX水域“三无”船舶较多,存在安全隐患。

三执法队员的基础执法装备配备不足。户外作业工具如无人机、强光探照手电、车载喊话器、望远镜、拖运、拆解船舶工具等相关设备不足,无法保证日常巡查执法任务。

二、打击三无船舶情况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有关问题的通知》、《XX满族自治县露天码头、XX及浑江河道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方案》的规定,从8月建队以来,XX执法队共出动执法人员98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23台次,执法船舶32艘次。现场拆解“三无”木船55艘;清理出江面沿线船舶52艘;没收铁皮“三无”船只10艘。于11月11日开展了“三无”船舶集中销毁活动。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采取各种措施对“三无”船舶进行严厉打击,始终保持对“三无”船舶整治高压态势,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水上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三、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一)新增渡船建造情况

按照桓委办发[2020]43号《关于解决XX县XX水域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难”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交通运输局先后与XX远航船业有限公司订制2艘渡船,其中沙尖子1艘,向阳1艘;与宜兴市太湖船舶有限公司订制10艘渡船,其中二棚甸子7艘,黑沟3艘。目前,12艘渡船已全部交付并投入使用。

(二)新增渡口建设情况

交通运输局于6月份相继完成了新增10处渡口的选址、航线及停靠点现场勘验,县政府于7月6日对新增渡口进行了正式批复。针对新增渡口修建工作,交通运输局于7月2日专门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县新增渡口修建工作的通知》,对涉关乡镇明确要求渡口修建要安装监控设施、防护设施;设立统一标准的渡口警示牌和标识牌;因地制宜修建护栏、水泥平台、台阶等安全防护硬件和便民设施,确保群众乘船安全。通过三个多月的建设,监控已全部完成。据初步统计,涉关乡镇累计投入资金40余万元。

(三)渡工情况

针对新增渡船需要增加渡工问题,交通运输局早动手早安排,逐个乡镇落实。目前新建渡船船员已培训完毕,船员培训学校考试全部合格适任证书已下发,已经全部上岗工作。同时,XX执法队分别对设有渡口的五个乡镇的渡工进行了船员安全培训,反馈效果良好。

四、制定出台制度情况

一是《XX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工作。按照县人大的编制要求和时间节点,已于7月7日将涉关交通运输局内容(草案)提交到县人大审议。

二是《XX县回龙湖航道规划》制定工作。交通运输局邀请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为规划单位,从6月16日开始,先后经过3次实地考察、2次前期材料报送、2次征求意见,规划单位于9月25日完成回龙湖旅游承载力规划制定。

三是《XX满族自治县渡口渡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工作。针对“出行难”问题,交通运输局于6月份重新制定了《XX满族自治县渡口渡船管理办法》。

四是《游船安全航行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工作。该文件审核完毕,于9月21日下发至各水运企业。

五是《XX县新增渡口规范化建设方案》制定工作。该文件下发后,指导各乡镇对原渡口和新建渡口进行了规范化建设,现已实施并全部完成。

六是《XX满族自治县乡镇船舶及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工作。为了切实加强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维护水路运输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辽宁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辽宁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此方案,此方案12月25日已提交交通运输局,待审核后上报县政府审议通过。

五、考察学习情况

按照9月16日县委书记xx组织召开水上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精神,完善XX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责,“走出去”学习外地先进经验,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工作要求。今年由交通局牵头组织了两次考察活动,分别于9月20日由交通局主管局长xx带队到丹东海事局xx海事处进行考察学习;10月20日由县委书记XX带队,县委办主任XX、交通局局长XX、环保局局长XX、XX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XX、副队长XX一行6人,赴XX进行考察学习。

通过考察学,XX执法队充分学习了外地兄弟部门在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船舶检验监督等方面的创新做法与成功经验,进一步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达到了“走出去”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目的。

六、主要工作方法及经验

(一)在XX建立船舶调度中心

十一期间,XX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开航船舶多、航行密度大的特点,结合水位变化情况,制定了《XX旅游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办法》《2020年“十一”黄金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十一”XX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及具体的航道航标维护工作计划。同时,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管理,谁负责”的总体要求,针对回龙湖水域旅游船舶通行的具体要求在回龙湖游客中心成立调度指挥中心,各水运企业专职调度人员与调度中心对接。船舶调度中心的建立,为顺利完成辖区“十一”黄金周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保障,维护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冬季冰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冬季气温下降,江面逐渐冰封。江面行车、行人的情况屡禁不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针对这一情况,XX执法队提早做好准备。一方面,于11月2日、11月25日向各涉水乡镇送达了《致各涉水乡镇的一封信》《关于做好2020年冬季冰上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乡镇关于冰面安全的管理责任与工作意见。建议各涉水乡镇要加强冬季冰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安全意识,防止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另一方面,按照农村赶集部分村民可能在冰面通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冰面入口排查、检查、巡查计划,各中队对辖区可能下车、通行的出入口进行初步统计,对各出入口的封堵、警示牌是否完好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出入口每星期至少进行一次巡查。随身携带《现场检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责任乡镇联系处理,并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形成闭环。针对入口摸底排查工作,于12月末向各涉水乡镇送达了《关于冬季冰面入口摸底排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各涉水乡镇要对冰面入口进行摸底排查,对已排查出的入口应采取相对应的管理措施并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动态、长效管理机制,一旦发现问题需及时解决。未采取管理措施的冰面入口需说明未采取措施的具体原因。

(三)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

为确保执法装备及时到位,执法队能够如期正常开展工作,交通运输局不等不靠,积极同省、市交通海事部门沟通联系,争取上级在相关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支持,以期解决我县在执法装备投入困难的问题。从6月份开始,交通运输局先后两次安排人员到省海事局汇报沟通,并先后两次邀请省海事局领导来桓,专门研究国家相关政策资金的投入方向和支持项目,制定了《XX县水上监管和救助一体化队伍建设》工作方案,为争取项目资金和执法装备明确了目标方向。特别是7月23日,XX县长亲自到省厅开展工作,引起省厅高度重视,曲向进副厅长专门组织会议听取了《XX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执法与救助建设》的工作汇报,充分肯定XX做法并给予高度评价,认为XX认识到位,队伍组建给力,令人振奋,明确表示予以大力支持,并形成了会议纪要,责成安质处牵头,由海事局制定具体方案。省海事局于7月30日完成了《关于加强XX县地方海事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县实施水上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在国家、省级层面我们能够享受到的政策资金情况。目前该方案正待厅长办公会议通过。如该方案通过实施,执法装备资金、信息化执法平台建设资金等问题将得以解决。

(四)强化信息化执法平台建设

做好水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技防”是手段。加强信息化执法工作平台建设,交通运输局计划建立水上执法监管与救助指挥调度中心,集监管、调度、救援功能为一体,建立信息数据库,建立每日电子巡查制度等。实行电子巡查和现场巡查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可以实现水上执法事半功倍的效果。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交通运输局于5月26日与本溪铁塔公司对接,于6月6日完成了在横道川水域的高清监控系统安装工作。目前该系统已投入正常使用,效果很好。

二是XX水域监控全覆盖工作。从7月7日开始进行XX水域现场定点工作。先后组织县环保局、联通公司、XX之窗融媒体三家单位,10次深入XX水域现场进行定点工作。由于XX水域面积大,安装监控受电力、光缆、施工、交通等条件限制,为保证监控效果,监控设置方案已经过多次修改完善。目前XX之窗融媒体的方案已完成,计划在XX水域安装监控26处,方案预算已上报县财政,待资金到位后开始实施。

(五)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一是加强涉水乡镇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宣传工作。11月13日至17日,XX执法队分别到XX学校,开展了以“水上平安交通,安全伴我成长”为主题的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听课学生150余人。此次活动广受好评,达到了预期宣传效果。

二是加强水上、冰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11月3日,XX执法队陆续向各涉水乡镇发送了《致各涉水乡镇的一封信》,提醒各涉水乡镇落实水上、冰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XX综合行政执法队严格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部分依靠“人防”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隐患依然存在,形势依然严峻。由于“物防”和“技防”投入不到位,XX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作用无法全部发挥出来,执法装备等相关硬件设施配备的短缺,已经严重影响日常执法工作的开展。

(一)执法硬件装备严重不足

执法车辆配备不足。现有执法车辆3辆,其中1辆为原海事处所有,1辆为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借用,1辆为政府办借用。还缺少3辆执法车。

执法船舶配备不足。现有执法船1艘(原海事执法船),用于回龙湖水域巡查和保障旅游船舶有序通航。还缺少5艘执法船,其中凤鸣湖1艘、金龙湖1艘,桓龙湖3艘。

基础执法设备如无人机、拖车等没有配备。无法进行高效巡查;对于没收的“三无”铁皮船只,现场无法拆解,因为没有拖车,只能靠人力用石头、锤子砸,拆解不彻底,队员人身安全也无法保障。由于缺少必备的执法车、船等硬件设施,当前水上执法工作已受到严重制约。导致日常执法巡查计划无法正常实施,水上巡逻任务难以正常开展,无法实现对XX水域的及时、高效巡查,只能以点带面,必将出现执法盲区,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排除和处置。

(二)水上应急搜救体系缺失

10月份考察发现,千岛湖地区拥有完善的水上搜救体系机制,一旦发生水上安全事故,应急搜救体系立刻启动,各救援部门按照既定方案各司其职,能够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水污染事故的发生。而我县现有水上救援体系基本为空白,需要加快建立健全我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游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应急机制。

(三)危废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XX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求各个水运企业所属旅游船舶在运行中产生的危废品一律上岸处理,禁止在湖面随意排放。但是上岸之后缺少专门的危废处理部门,危废品难以集中解决处理。

(四)电子巡查监管空白

我县目前仅有XX景区一处电子信息化调度中心,只能监测旅游船舶航行轨迹与位置,船舶调度仍旧依靠人力完成,由于缺少硬件设施,无人机电子巡查无法进行。更加无法对全县重点

水域、渡口、渡船等进行监控监管。目前关于电子巡查设备申请相关材料已经上报,但是一直没有审批。

(五)“四基四化”建设推行困难

首先,XX水域尚未设立执法站点,无法形成联动机制,一旦发生水上安全事故,执法队员不能迅速到达现场;XX执法队员在外执勤期间,食宿问题得不到保障;未来新增执法船舶没有固定停靠地点;其次,我县水域执法监管不规范,渔政、环保、渔业、水上公安、海事等相关部门都有一定的管理权限,但权责不够清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现象仍然存在,给水上安全管理执法带来阻碍。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职责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为巩固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成果,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强化水政执法责任,坚持“重心下压,工作前移”,建立精细化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和挖掘队伍自身潜力,明确目标,责任到人,真抓实干,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管理水平,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和谐的水行政执法环境,为水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责任主体及网格划分

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政执法网格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全区水政执法管理的安排部署、方案审定、检查指导、工作考核等各项工作。基层各水管单位、乡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和农民用水户协会承担网格化管理的具体任务,以灌区、乡镇、村及农林场为单元实行网格化管理。全区共分7个灌区,1个工业园区,37个乡镇,2个生态建设指挥部,449个农民用水户协,3796个村民小组,以层层划分网格,明确网格化管理人员、职责和任务,对网格内的水资源管理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实施动态管理。通过划分区域,网格管理,责任到人,建立考核管理体系,形成全区水政执法全覆盖。基层各水管单位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网格化管理办法,明细网格区域责任人。

三、管理职责

1、区水务局分管领导是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定期对网格责任区内水资源管理、水权落实和水政执法工作进行研究、督查指导,协调解决水事矛盾纠纷。

2、水政执法大队定期对网格责任区内水资源管理和水政执法等工作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并配合基层水管单位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对基层水管单位进行执法监督,配合基层水管单位打击违规取水或破坏水利设施行为。

3、灌区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及灌区干部职工为网格化管理的一线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水资源管理及水权监管工作,按网格区域进行巡查,监督指导各农民用水户协会发挥积极作用,严格水权落实,加强智能化取水计量设施的运行管理,及时发现水事违法案件线索,并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水政股和水政执法大队报告。

4.灌区水管单位水政监察员,要定期不定期开展责任区工作巡查,要制度化,常态化,并建立巡查台账,发现破坏水利设施、违规取水等水事违法案件的,要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进行调查取证,并向水政执法大队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各灌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细化水行政执法网格划分,以站、乡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农民用水户协会、村民小组及农林场等为单元,层层划分网格,明确网格化管理人员、职责和任务,确保不留死角,实现全覆盖。

2、各灌区要加大巡查力度,水政监察员在责任区每月巡查不少于5次,灌区责任人巡查不少于3次,水政执法大队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以巡查记录为依据。特别是用水高峰期,要加大巡查次数,昼夜开展巡查,对因巡查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违法违规取水、破坏水利工程的,一经查实,按网格管理责任区逐级实行责任追究。

3、以网格为单元建立信息台帐,实行一网格一台帐。信息台账作为水行政执法网格管理责任核查依据,要求详细记载巡查时间、巡查区域、巡查内容、参与人员、处理措施等。信息台账对查处的案件实行备案登记,做到内容详实、依据充分,以便为案件复查提供可靠依据。

4、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发生在网格区内的一般案件,网格化管理的第一线责任人要及时逐级上报责任区负责人。如遇群众集体强行取水、集体上访和蓄意破坏计量设施等特殊水事违法案件,由责任区负责人直接上报区水务局领导。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职责范文第5篇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为了有效推进*区的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执法违法的事件发生,最大限度保护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区城管局于今年成立了以局长蔡新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郑利华任副组长,局综合执法科、政工人事科、目标督查科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科,科长尹宏任办公室主任,刘继丽、廖福安、刘玉梅同志为督察员,负责全局行政执法督察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制度落实责任

为保障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有效地开展,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制定了《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工作职责》、《行政执法督察人员工作职责》,并制定了*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督察办法》,办法对督察的范围、督察方式,督察内容做了详尽的规定和布署,使工作有目标、有标准、有要求、有奖惩,在日常工作中有专人定期、不定期开展效能督察,并将督察结果及时通报,保证了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转变观念

为严格执法纪律,进一步提升城管形象,实现争创一流的城管执法队伍目标,我局始终把执法督察工作看作是一项直接关系到是否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能否提高城管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城管进社区、送法下乡”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进社区挨家逐户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知识,精心构建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平台,广泛发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实践活动。

2、根据年初制定的《*区城管局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就城市管理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及对策;依法行政和城管执法的难点问题;行政执法、处罚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进行了专题讲座。二是定期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内容熟悉度,掌握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工作程序和基本业务技能、管理标准,提高应知应会能力。三是通过执法文书使用制度培训,建立了案卷评查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及时进行纠正,保证办案质量和案卷归档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对城管工作的正确认识和理解,端正心态,树立信心,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应变能力。四是多次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敬礼、告知、执法的程序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考评办法》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纪律督察暂行办法》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并给各派驻乡镇执法中队转发了《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大力开展文明执法严肃执法纪律的通知》,要求大家统一思想和认识,转变执法观念,认真履职到位,文明执法。

四、理清依据明确职能

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梳理执法依据,推行公开透明。按执法行为的种类,如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分别将每项执法依据进行了筛选梳理,细化到具体条款和标准,理清职权7大类162项,并通过区城管局网站,将梳理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布。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权,推动执法标准化。对《四川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处罚标准进行分类量化,缩小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幅度和标准,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三是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用于指导执法队员的执法行为,推动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

五、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从八个方面明确规范执法内容和标准:即执法权限合法、执法程序合法、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标准、执法言行规范、文书填写规范、执法监督有力和档案管理规范。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一般程序、简易程序的执法流程和审批步骤,加强了案件办理的审核监督,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

六、严格督察,成效明显

1、在队伍自身建设方面,我们始终围绕“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搞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队容风纪,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着装整齐,切实达到仪容端正、风纪严谨、统一规范的管理要求,局行政执法督察办将行政处罚案件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以及执法人员上岗执勤执法的规范操作程序绘制成挂图,使每个队员能够熟记业务技能和上岗要求,从源头上防止执法违法现象发生。经常在执法队伍内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省内外城管工作的典型案例,引以为鉴,防止和避免执法违法行为发生。

2、现场执法督察方面,一是局属行政执法大队每次重大活动或者整治行动,局领导都亲到现场进行指挥,督察工作人员监督到位,即时指出问题,对不按要求着装、不按“三步走”程序执法的个别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并下发督察建议书;二是加强对派驻中队的督察。重点督察是否按要求着装、是否按程序执法、有无不作为现象、有无吃拿卡要现象等,对存在的问题以督察通报的形式要求其进行立即整改,并将结果纳入年底对各派驻中队的目标考核中。今年,我局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共对6次重大综合整治行动进行了全程监督;日常监督检查共计25次发出督察建议书12份。

2009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在规范城管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保护行政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不依法执法、不文明执法、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为实现认真履行职责、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建立和谐城管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七、2010年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思路:

1、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加大执法督察工作力度,把行政执法督察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对各派驻镇执法中队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