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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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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调控

经济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调控范文第1篇

2012年下半年以来,中国经济的下滑态势有所加剧。多项经济指标表现不尽如人意,各大国际机构纷纷下调对中国经济增长的预期,全年GDP增长率“破8”的概率大幅上升。面对日益严峻的经济形势,许多市场人士认为宏观调控急需加码,以求在稳增长方面取得更大成效。但笔者以为,宏观调控再出重拳并非当务之急。

一方面,宏观调控进一步加码的政策空间并不大。就财政政策而言,当前欧债危机愈演愈烈,并在全球范围内迅速传染的背景下,财政巩固已成为全球主流趋势,若此时大幅增加财政支出将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道德风险和声誉风险。此外,虽然中国中央财政实力雄厚,但地方政府债务可持续性仍受到普遍质疑,以政府支出进一步刺激经济增长的可行性较为有限。就货币政策而言,2012年8月,CPI同比增幅较上个月增长了0.2个百分点,短期通胀抬头的压力已初步显现。而长期看,人口红利的消失和刘易斯拐点的到来将导致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食品价格上涨的可能性增大,全球流动性过剩格局不会轻易改变,中国长期通胀压力也在不断上升。在短期和长期通胀压力兼具的背景下,中国货币政策在宽松方向上大幅加力的可能性也不大。

另一方面,值得强调的是,宏观调控政策本身并非不给力,而是急需加强效果传导。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爆发后,中国宏观调控发力不小,但实体经济尚未扭转颓势。这既与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息息相关,也与宏观调控的微观传导颇有关联。作为宏观调控的理论源泉,传统凯恩斯主义在学术上的最大缺憾在于就宏观论宏观,近几十年来经济学领域的诸多努力集中于为传统宏观经济理论构建微观基础。但在笔者看来,宏观调控理论上的微观基础虽在不断夯实,但在现实中却并不牢固。宏观调控未能快速改变当前中国经济的失速态势,易被忽略的一个原因是,五种宏微观之间的博弈让宏观政策缺乏有效的微观基础。

其一,宏微观之间存在“囚徒博弈”。博弈论中著名的“囚徒困境”,其核心是个体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这种情况也体现在宏观调控的微观传导过程中。一些宏观政策出台的目标是符合集体理性的,但微观个体却会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来调整个体行为,致使调整后的行为未必符合宏观政策本意。例如,2012年以来,监管部门大力整顿银行业不规范经营,其目的是规范行业行为,还利于民,减小融资成本,助推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虽然政策已取得成效,但从微观层面看,整顿不规范经营、不对称降息和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在加大银行业竞争的同时,也大幅提升了大型企业的议价能力和话语权。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源是有限的,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部分金融机构被迫将更多资源投入到对大型企业的业务维护上,中小企业得到的金融服务反而受到了相对挤占。

其二,宏微观之间存在“吃饭博弈”。换句话说,无论宏观调控政策如何阳春白雪,微观个体包括企业和地方政府,都是需要吃饭的。从宏观上看,中国经济长期吃饭靠转型,唯有转型才能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但从微观上看,地方经济短期吃饭难转型,为了转型而转型很容易滋生形象工程或风险隐患。微观中国,很多城市、县域存在产业集聚、经济结构单一的特征。如果恰巧这个单一的行业属于粗放增长的行业,属于转型压降的对象,那么地方政府将很难真正做实转型。特别是在当前地方政府的业绩评价体系下,以短期“自发降速”换取长期产业结构调整空间的现实激励并不大。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微观企业,一旦为转型而转型,往往会盲目追求多元化,将眼光投入到房地产、民间金融等面子足、见效快的时髦领域,而这种超出其自身风险控制能力的多元化可能会成为隐患酝酿的温床,甚至会对企业主业或地方支柱产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

其三,宏微观之间存在“弹簧博弈”,这种博弈就像压弹簧,此消彼长,不进则退。只有宏观调控不断施力,政策效果才会持续显现,若宏观调控不再施力,政策效果就不会继续叠加,而一旦宏观调控有所减力,往往会出现有违政策初衷的负向反弹。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始终具有做大GDP、增加财政收入、提升地方品牌等多重诱惑,只要宏观层面对房市调控稍有放松,甚至只要有些许“不强调”的迹象,微观层面就有捂热房市的本能冲动。2012年5月以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回暖很大程度上正是弹簧博弈发挥效力的体现。

其四,宏微观之间存在“边缘博弈”。宏观调控画了一个圈,而部分微观实体,包括地方政府和微观企业往往行走在宏观政策的边缘,或是在不断试探宏观调控的边缘区域,这种行为往往会带来诸多风险。例如,2011年中国民间融资市场经历了一波非理性繁荣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是流动性紧张状态下的需求所致,另一方面也与民间融资市场政策监管的边界不清晰有关。宏观层面鼓励民间金融力量的稳健培育,但由于规范性的民间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对民间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政策还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这种初始阶段的监控薄弱为民间融资市场创造了行走于边缘的条件,表现为机构超速扩张和业务高杠杆运作,这种边缘博弈带来的非理性繁荣的风险在当前逐步显现,并还将不断释放。

其五,宏微观之间存在“专业博弈”。宏观层面凝聚着专业思维,充斥着专业人士;微观层面则缺乏足够的专业资源。这种“专业屏障”往往成为信息不对称下博弈均衡走向集体利益受损的重要壁垒。表现得过于专业的某些宏观政策,会带来三种非理性的微观反应:一是不加理解、教条主义地执行;二是不加思考、加重砝码地执行;三是不加重视、轻描淡写地执行。这三种做法最终都会导致宏观调控与预期目标相去甚远。这种专业博弈发展到极致,甚至会引发金融危机。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本质上也是专业博弈的结果,前者是金融机构利用专业优势过度开发房产业务、金融衍生品诱发的危机,后者则是政府部门利用专业优势过度透支社会财力诱发的危机。

宏微观之间的五种博弈令宏观调控的效果显现有所不足。笔者建议,针对囚徒博弈,宏观层需要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微观效用最大化的可能选择,并辅之以相应的配套政策引导微观个体做出理性选择;针对吃饭博弈,宏观层需要将转型深层次细化,让每一个微观实体都有落实转型的具体指引;针对弹簧博弈,宏观层需要在重点调控方向上加强政策意图宣示和传导,防止不必要的负向反弹;针对边缘博弈,宏观层需要加强对球行为的专向管控,并明确新兴领域的政策边界;针对专业博弈,宏观层需要加强对宏观政策的通俗解释,并引导专业人士更多地向社会传导基本经济常识,减小专业性的信息不对称。

经济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调控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中观化;微观化;总量调控;局部调控;方法论

传统宏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国民生活中经济活动迹象,采取的分析方法一般是总量分析。在研究经济总量关系的问题上,总量分析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现代宏观学发展今天这个规模已经有了70多年的时间,在经过各个经济学派系之间互相的渗透和影响之后形成了现代完整的宏观经济学理论体系,并且对指导经济学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传统宏观经济学的不足之处

传统宏观经济学因其存在着较大缺陷因此在实践效果上一直不理想,在传统宏观经济学体系中最明显的缺点有两个:一个是传统宏观经济学的基础不够稳定,没有中观层面以及微观层面的理论作为基础,因此在分析宏观调控的问题时只能分析浅层次问题,对造成问题的原因无法进行深刻的剖析。许多经济学家试图只选取几个微观个体作为整个微观经济学的基础代表,这是极不负责任的。微观世界千差万别、千奇百怪,绝不仅仅是几个微观个体可以代表的。因此,微观世界的基础并没有被彻底地表现出来。除此之外,传统宏观经济学还存着第二个缺陷就是它的分析方法依旧是总量分析方法。总量分析方法的分析视角较为局限,过于关注一些总量指标的同时过于简单。脱离了微观基础的总量分析不可避免地出现研究面窄的问题。而在宏观经济学的数学化光环下,总量分析法显得十分科学、严密,然而获得的研究效果却每况愈下。不可忽视的是,宏观经济学的发展重点应该是微观化与现实化而不是靠数字的虚拟与空泛来堆积出虚伪的泡沫。

二、创新宏观经济分析方法的提出

在对传统宏观经济学调控的缺点进行分析之后,我们根据新的宏观经济理论提出了新的分析方法。首先,在进行宏观经济学分析之前我们要确定国民经济的运行轨道,确定四大产业之间的地位关系。其次,对能够引起经济波动的产业进行确认、分析。再次,既然明确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开始偏离轨道这个事实之后就是找到偏离轨道的原因。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是对症下药,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这种新方法论的提出,在新宏观经济学理论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建立在这一方法论基础上的总量分析方法与传统宏观经济学中的总量调控思路也是截然不同的。在应对金融风暴以及经济衰退上,传统经济学的宏观调控一般采取的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也就是在解决经济衰退的问题时需要先找到经济衰退的源头企业才能查明原因并且加以解决。

三、创新宏观经济调控的方向探索

因此目前对总量调控以及局部调控的选择在传统宏观经济学并没有明确的说明,我们只能从表面上来观察国民经济的波动,在这个方面有着统一的认识也就是认为总需求是带来经济剧烈波动的原因之一。但是从另一个层面来说,这种观点在系统角度是不成立的。整个系统的紊乱往往源于子系统的紊乱,同时子系统的紊乱也造成了整个系统的不协调。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传统宏观经济学调控并没有注意到这个原因反而去寻找子系统以及分系统的原因。在解决问题的时候不能只解决表面问题,釜底抽薪才是解决方案。在根治经济风暴时必须要依靠两个政策工具,一个是财政侦测,这个政策用来控制政府的投资。还有一个是货币政策,用来控制货币的流通量,从而控制通货膨胀的速度,刺激人们的消费。扩大货币的流通量虽然能在短时间内扩大国民的需求,带动经济的增长,但是随着货币数量的增多,总的货币流通量会超过商品的总价值,最终会引发通货膨胀。当然,即使货币政策会引发通货膨胀,我们也不能放弃这个方案。对经济衰退不能听天由命,进行消极的态度。违背客观的经济规律进行经济干预是不对的,正确的做法是从从良调控转变为局部调控。在调控过程中可以根据每一个经济发展阶段的主导消费需求不同采取相应的政策,我国的经济目前处于重工业阶段,在消费类型上主导以住房为主的消费品需求。换个角度说,无论是古典宏观经济学还是传统经济学,他们都停留以及漂浮在宏观层面,离开宏观经济学的中观以及微观基础,这两个理论就像是无根的浮萍,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人类在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层面一般都是从肤浅的表面深入到深层次的探索研究,由表面的情况专业到实质的请款,由幼稚的开头到成熟的本质。一步一步走向完美、完善。在宏观经济学的发展层面,与中观层面以及微观层面的结合必不可少,被并称为宏观阶段、中观阶段以及微观阶段三个发展阶段。从宏观层面上来看,宏观经济调控被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是古典宏观经济学时期,而后期则过度到传统经济学时期。因此在宏观经济学调控时,不能仅仅局限于宏观层面,这回使得宏观经济调控陷入困境之中。只有中观发展才能给宏观发展带来出路。本文也在以上几个方面进行了探讨与尝试,希望能够起到指引作用。而我国的宏观经济调控想要达到第三个阶段,就必须督促我们的政府付出更大的努力,做大量浩繁的工作真正成为一门科学,并同时建立起坚实、系统的微观基础。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在国际经济体中站稳脚步。

作者:宫松杨 单位:西安翻译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经济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调控范文第3篇

关键词宏观调控政府布置制度基础政策效应政策边界

和20年来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相伴随,中国的宏观调控也先后经历了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抑制需求型和总需求小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扩大需求型两个阶段。假如说1997年以前,面对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情形还能通过强制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压制总需求来实现宏观经济总量均衡的话,那么,1997年以后,面对在市场机制功能不断扩大基础上形成的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宏观总量非均衡情形,尽管政府实施了更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但三年来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和预期结果仍相距甚远。对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和政策的规范探究业已引发出大量的探究成果。然而,目前学术界大多数有关宏观调控的探究往往因暗含宏观调控政策能完全解决经济衰退的假定前提以及由此演绎的逻辑推论而陷入了宏观调控熟悉的误区。本文基于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制度布置的观点,依据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在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制度基础和边界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试图构建一个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理论框架。

一、作为一种制度布置的宏观调控政策:内生和外生的绩效

当新制度经济学家们摒弃制度是外生或中性的新古典假设从而将经济运行分析由“无摩擦”的新古典框架转向“新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时,市场被描绘成一种为降低交易成本而选择的制度布置(Coase,1937,1960;North,1981,1990)。在将制度分析引入新古典的生产和交换理论并更深入地分析现实世界的制度新问题中,新制度经济学家同样给出了各种非市场形式的制度布置理由,这就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客观存在使对市场的使用存在成本,因而,为把有限理性的约束功能降到最小,同时保护交易免于机会主义风险的影响,经济主体必然会寻求诸如政府布置的制度(Williamson,1975)。任何特定制度的布置和创新无非是特定条件下人们选择的结果,而有效的制度布置无疑是经济增长(绩效)的必要条件。正是通过对产权、交易成本、路径依靠等新问题的强调,使新制度经济学得以将经济增长新问题纳入制度变迁的框架中作出深刻的解释。由于制度布置的范围相当宽泛,这里,笔者并不打算涉及所有正规和非正规的制度新问题,而只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某些术语(这些术语可能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内涵),在阐述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布置的基础上,就它相对市场基础而言是内生还是外生的角度来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新问题。

市场经济中,对资源配置起基础的是市场机制,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理论已由标准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给定。尽管市场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前提条件过于苛刻而被认为在现

实市场中不可能具备,但市场经济的发展史表明,对市场制度功能的熟悉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了。出于完善市场配置功能的需要,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基础上日益衍生出了其他一些非市场形式的政府制度布置。其中最主要的有:(1)针对市场失灵而由政府进行的微观规制(管制);(2)针对市场经济总量非均衡而由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的宏观调控。作为典型的政府布置,宏观调控是政府在宏观经济领域的经济职能,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干预经济的特定方式,它的内在必然性实际上可由市场经济运行的本质是均衡约束下的非均衡过程推论出来(吴超林,2001);而它的功能机理已在标准的凯恩斯主义模型中得到了经典的揭示,并被战后西方国家长期的实践所验证。

众所周知,宏观总量是由微观个量组成,宏观经济不可能离开微观基础而存在,宏观调控也必然要依靠于现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我们可以简单地从宏观调控是否具有坚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出发,将宏观调控区分为内生的制度布置和外生的制度布置两类。市场经济内生布置的宏观调控意指宏观经济政策具有和市场制度逻辑一致的传导条件和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市场化主体。相对而言,假如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是在没有或不完善的市场基础和传导条件下进行的,那么宏观调控显然就是一种外生于市场制度的布置。一般地,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生布置的效应显著,而外生布置的效应则会受到极大的限制。有基于此,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分析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为何不理想的理论框架。

中国1993—1996年的主导政策被普遍认为是经济转型时期的一次比较接近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调控,并成功地使1992年以来总需求严重大于总供给的宏观非均衡经济实现了“软着陆”。但宏观经济只经历了短暂的均衡之后,旋又在外部冲击和内部制约的条件下,陷入了持续至今且严重的另一种类型的宏观总量非均衡即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状态。面对严重的宏观经济形势,出于“速度经济”的要求及基于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常识,中国首先选择的是以货币政策为主的宏观调控政策布置,目的在于阻止经济增长率持续下降的势头。然而,到1998年7月为止,尽管包括下调利率、取消贷款限额、调整法定预备金率、恢复中心银行债券回购业务等市场经济通用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几乎悉数释出,经济减速和物价下跌的势头却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鉴于直观的宏观经济现实,当时人们普遍的共识是货币政策失效。有关失效的原因,大多数的分析是借助IS-LM模型进行的,其中主要的观点是“投资陷阱”论、“流动性陷阱”论、“消费陷阱”论等。应该说,这些观点基本上是在给定货币政策的制度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前提下,主要从货币政策本身的功能机理方面实证分析了制约货币政策效应发挥的各种因素,这些政策层面的分析无疑是必要而且也是有针对性的。可是,假如给定的前提在现实中并不存在或不完全具备,那么,这种仅在政策层面的分析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提出有效的策略。

事实上,中国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市场制度基础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还不完善。中国以增量促存量的渐进式改革方式形成了微观基础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改革后形成的增量部分——非国有企业——基本上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它们具有产权明晰的特征,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其行为由市场机制调节,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另一方面,改革后仍然保存的存量部分——国有企业——虽然历经不断深入的改革也日益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其积重已久的深层新问题并非短期内能得到彻底解决,无论在产权结构还是在治理结构中,国有企业都存在着明显的政企难分的特征,因而其行为具有对市场和政府的双重依靠性,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对这种二元格局的另一种

流行划分法是所谓的体制内的国有企业和体制外的非国有企业。其实,这是相对计划经济体制而言的,假如相对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则体制内的就应该主要是非国有企业,而体制外的是传统的国有企业。

有效的货币政策除了要有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微观基础外,还必须有政策赖于传导的条件。在市场经济中,利率是解释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最重要变量,它通过多种途径传导并影响到实体经济。Munddl(1968)和Fleming(1962)分析了开放经济条件下利率变化经由总需求和汇率波动效应传导的过程;robin(1969)通过对q值(资本资产的市值对重置成本的比值)的定义并将它作为把中心银行和金融市场连接到实体经济的重要因素,分析了资产结构调整效应的传导过程;Modidjani(1977)从居民消费需求角度分析了财富变动效应的传导过程。所有这些传导过程都是以利率市场化为前提、并以相对完善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为基础的。严格地说,中国的利率基本上是由政府确定。利率机制传导的市场化前提不存在,所谓的“流动性陷阱”、“投资陷阱”、“消费陷阱”失去了分析的前提。假定政府确定的利率反映了市场供求,被认为是一种准市场化的利率,那么,在资本市场受到严格的管制以及金融市场被制度的性质强制分割的情况下,金融市场制度基础的局限也极大地制约着利率机制的有效传导。谢平和廖强(2000)明确地指出了利率传导机制的资产结构调整效应和财富变动效应之所以不佳,原因正在于中国的非货币金融资产和货币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和实际资产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反馈不灵敏,金融体系和实际经济体系各行为主体和运行环节之间远未衔接成一个联动体。张晓晶(2000)则在MundellV-Fleming模型结论的基础上论证了开放条件下由固定汇率和资本有限流动引致的套利行为以及外汇占款必然制约中国试图通过降息刺激经济政策效果。结合对微观基础的更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非市场化的利率使中国的货币政策在总体上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经济的政府布置,实体经济难以对其作出灵敏反应;第二,假定这种利率等同于市场化利率,那么,货币政策虽然相对于市场经济体制内的微观基础是一种内生布置,但金融市场的制度分割和局限使体制内的主体无法对利率作出反应,而体制外的主体使货币政策相应地又变为外生布置,加上体制外的改革滞后于金融制度本身的改革,金,融微观主体基于金融风险的考虑必然又会限制体制外主体的反应(这就是所谓的“惜贷”)。

金融市场制度的局限使得中国货币政策的传导实际上更主要是通过信用机制来进行的。理论上,货币政策的信用传导机制主要有银行借贷和资产负债表两种典型的渠道。Bernankehe和Blinder(1988)的CC-LM模型从银行贷款供给方面揭示了前一种渠道的功能机理,Bernankehe和Gerfier(1995)从货币政策态势对特定借款人资产负债状况的影响方面阐明了后一种渠道的功能机理。信用机制能否有效地发挥传导功能,其关键的新问题是如何降低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存在于借贷行为过程中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等新问题,从而使信用具有可获得性。就中国的现实而言,体制内外不同的微观主体的信用可获得性是完全不同的。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非国有企业)因金融市场的制度歧视被隔绝在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之外,货币政策相对于它们是一种外生的布置,效应当然无从谈起。市场体制外的微观主体(国有企业)的反应则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良好的主体,它们并非惟一地依靠银行借贷渠道融资,这就意味着信用传导机制所必需的银行贷款和债券不可完全替代的前提难以成立,即使这类主体不受市场的制度歧视,而且金融机构也愿意和它们发生借贷行为,但货币政策对它们的效力相当微弱;另一方面,对

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不良的主体,由于它们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和过大的监督成本,金融机构出于自身稳健经营的要求,又往往不愿和其发生借贷行为,所以形成银行普遍的“惜贷”或“慎贷”现象,货币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yy也不明显(只是较大地减轻了它们的利息负担)。由此可见,中国货币政策效果不显著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货币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新问题。

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同样可以在制度内生和外生布置的框架下得到说明。1998年中期,当日益严重的“通货紧缩”和“有效需求不足”新问题使得货币政策一筹莫展,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致使通过出口扩大外需受阻的情况下,为了解决总体物价水平持续下跌、经济增长率递减、失业(下岗)面不断扩大等宏观经济新问题,政府秉持通过宏观调控扩大内需以启动经济的思路,确立了以财政政策为主并和货币政策相互配合的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取向。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积极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移动IS曲线的方式实现扩大总需求的目的,实际上是凯恩斯主义政策主张在中国的一种实践。对积极财政政策选择实施的时机和它的重要意义(稳定人们的预期)几乎没有人表示怀疑。尽管以增发国债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被认为在扩大基础设施投资进而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大功能(权威部门统计测算的结果是增发国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98年和1999年分别达1.5%和2.1%),但作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种宏观调控政策,财政政策的主要功能并不仅仅体现在扩大支出的直接效应方面,而是在于通过政府支出的扩大去拉动民间投资的间接效应方面,否则,财政政策就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投资没有两样。就后一方面而言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不少人担心积极财政政策长期继续下去有可能导致计划体制复归和债务危机。

有关积极财政政策为何难以有效地拉动民间投资需求增长的原因,学术界已展开深入的探索并提出了多种解释。其中大多数的分析都将新问题的症结归咎于基础设施的产业链太短以及整个产业结构不合理方面,强调正是基础设施的产业关联性差,当把财政资金集中投向本来就已存在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基础原材料部门,并且主要又是以政府大包大揽而不是贴息、参股和项目融资等方式投入的情况下,民间投资自然不可能参和进来,最终的结果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不大,经济启而不动。无疑,中国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在现象层面表现出来的因果关系确实如此。但根本的原因却正如光教授(1999)所指出的,是政策扩张和体制收缩的矛盾。假如从财政政策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布置的观点出发。我们可以就它和微观基础的关系对政策效应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这就是,由于财政政策和政府关系紧密的行为主体(非凡是国有主体部门)具有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这种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恰恰又是人们所担心的计划体制复归的重要表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yy效果相对明显;由于财政政策相对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是一种典型的外生制度布置,积极财政政策的各种乘数效应受到体制的摩擦,因而对民间投资和居民消费需求的拉动效应不明显,亦即IS曲线移而不动。

上述给出的仅仅是制度基础的分析框架,它并不是宏观调控分析的全部内容。假如到此为止,则很轻易使人误解为:只要宏观调控政策是内生的制度布置,就可以实现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其实,即使是内生布置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它能够解决所有的新问题(凯恩斯主义政策70年代在“滞胀”面前的失灵就是明证)。因为,假如宏观调控功能的仅仅是宏观经济总量,就不能要求它去解决结构新问题;假如宏观调控政策的本义只是一项短期的稳定政策,又岂能冀望它来实现长期的经济增长?这实际上也就涉及宏观调控政策是否存在一个有效的边界新问题,内生布置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也只有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

才能得以释放出来。

二、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短期还是长期?

有关宏观调控政策的长期和短期之争,实质上也就是有关政府经济职能边界的理念之争。在西方,现代宏观经济学各流派之间对此也展开过激烈的论争,从凯恩斯主义到货币主义再到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和新凯恩斯主义,其政策理论的核心实际上也可归结为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新问题。比较分析各流派不同的政策理论主张,应该会有助于我们对这一新问题的理解。

(一)短期边界论: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及新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

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背景下,凯恩斯从不变的价格水平可以存在不同的总产出水平及相应的就业水平的现实出发,以现实存在的货币工资刚性、价格刚性、流动性陷阱和利率在长期缺乏弹性等作为分析前提,把经济分析的重点放在宏观总体的真实变量上,指出宏观经济总量的非均衡主要是总需求波动(有效需求不足)的结果,市场力量并不能迅速有效地恢复充分就业均衡。根据总需求决定原理,凯恩斯进一步推论出,只有通过政府制定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消费倾向和统揽投资yy,并使两者互相配合适应,才能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新问题,从而使经济在充分就业的水平上保持稳定。

在凯恩斯看来,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的总需求管理政策是相机抉择的短期政策,因为“在长期我们都死了”。有关宏观调控政策的短期边界论,我们可用标准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加以说明。在图1中,假设总需求曲线AD0和总供给曲线AS相交的A点表示经济最初处于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Yn),当经济受到现实总需求的冲击,即AD0左移至AD1之后,由于现实中存在着货币工资刚性和价格刚性,必然导致厂商削减产量和就业量(从Yn减到Y1),这时,经济将在小于充分就业水平的B点实现均衡,而不可能任由价格的自由下降调整到C点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正是投资者不确定预期及由此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AS在A点以下演变为一条具有正斜率的总供给曲线,它意味着完全依靠市场力量很难迅速有效地将Y1恢复到Yn。因此,要使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从B点回复到A点,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使AD1,移动到AD0。在有效需求不足新问题解决后,AS曲线恢复到古典的垂直状态,市场价格机制继续发挥功能,此时假如继续实施积极的政策会加剧价格水平的上涨(通货膨胀)。从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中不难看出,总需求管理政策的边界只限于AS曲线具有正斜率的部分,亦即存在于有效需求不足的状态。

在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正当凯恩斯主义需求管理政策在“滞胀”面前日益失灵的情况下,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学派提出持久收入假说和自然率假说来解释“滞胀”现象,并对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发难。货币主义者认为,长期菲力普斯曲线是一条起自自然失业率的垂直线,不存在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之间的交替关系。虽然短期内通过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可以影响产量和就业量,但就长期而言,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使得财政扩张的量不过是对私人部门支出的量的替代,税收的变化也因不能影响持久收入而仅有非常微弱的乘数效应。货币政策也同样只会在短期内当人们按错误的价格预期决策时对产量和就业量产生影响,而在长期一旦错误的价格预期得到纠正,即“货币幻觉”消失之后,实际工资、产量和就业量都将复归到各自的自然率水平。因而任何通过政府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试图保持较高的和稳定的产量和就业量水平的努力,最终只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加速上升和经济的更不稳定。和重视财政政策功能的凯恩斯主义者不同,货币主义

者从稳定的货币需求函数出发,坚持经济在遭遇需求冲击后仍会相当迅速地恢复到自然率的产量和就业水平四周,强调即使是短期的需求管理政策也不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因为政策制定者为了某种政治利益而操纵经济导致的政府失灵可能比市场失灵更糟。因此,为了稳定经济,应该用旨在稳定价格预期的货币规则取代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

新凯恩斯主义从最大化行为和理性预期的基础上去探寻有关工资和价格粘性的原因,进而建立了包含确定价格和接受需求的厂商、新古典生产函数、市场不完全性、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具有坚实微观基础的宏观经济模型(Mankiw&Romer,1991)。由此导出的政策含义强调,由于经济自动均衡将以长期的萧条为代价,因此,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可以使经济在短期内稳定在产量和就业的自然率水平四周。新凯恩斯主义有关短期政策的观点分别以工资粘性模型(图2)和价格粘性模型(图3)来说明。在图2中,LAS是一条和古典一致的垂直总供给曲线,SAS则是由一定的预期价格水平(pe=p0=W0或pe=p1=W1)给出的短期总供给曲线。假定经济初始在产量和就业自然率水平(Yn)的A点上运行,当发生意外的总需求冲击后(总需求曲线从AD0移到AD1),即使价格可自由伸缩,但由于工资已由谈判合同固定,经济必然从A点移动向小于充分就业均衡(Y1)的B点。正是因为工资合同需要交错调整不可能使劳动市场在C点出清,新凯恩斯主义者强调政府对意外冲击的反应远比私人部门协商调整工资迅速。因此,在短期内,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能够将经济稳定在自然率水平四周。图3表明的是,总需求的冲击之所以使经济从A点移向B点,主要是因为存在价格粘性(比如菜单成本)。假如商品市场不可能在C点迅速出清,那么总需求管理政策在短期就应该有所作为。

(二)零边界论: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政策主张

建立在理性预期、自然率假设和市场连续出清基础上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包括以卢卡斯为代表的货币经济周期学派和以巴罗、基德兰德、普雷斯科特等为代表的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前者从需求冲击、信息不完全及闲暇(劳动)的跨期替代效应方面建立起解释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和传导机制的货币经济周期模型,认为在短期内,虽然不完全信息下发生的意料之外的货币冲击会导致经济总量的波动,但在长期中,由于人们能够根据不断获得的信息去修复错误的预期,经济将自行恢复到自然率的增长路径。基于预期到的货币冲击对经济没有实际的影响,因而旨在稳定经济的货币政策在任何时候都无效。这种货币政策零边界的推论可由图4说明。

在图4中,垂直的LAS曲线表明具有理性预期的经济主体行为完全由市场价格机制调节,每一条倾斜的SAS曲线则由相应的预期价格水平给出。假设现期发生了出乎意料的总需求增加(货币冲击使AD0移到AD1),则货币工资和价格水平必然会因商品和劳动市场存在超额需求而上升。此时,假如具有不完全信息的厂商(工人)误将一般物价水平(货币工资)的上升当做相对价格(实际工资)的上升并相应地增加产品(劳动)供给,那么经济将暂时“意外”地沿SAS0曲线从A点移动至B点。然而,一旦经济主体理性地熟悉到实际工资和相对价格并未发生变化并完全调整预期,则SAS0会迅速移到SAS1,产量和就业复归到自然率水平(C点)。因此,除非货币政策不被意料到,否则,无论长期还是短期的货币政策都归无效,而意料之外(欺骗公众)的货币政策本身只能进一步加剧经济波动。假如用“适应性预期”替代“理性预期”概念,则图4也是一个货币主义的AS—AD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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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坚持货币中性论,认为货币对实际经济变量没有影响,因为是产出水平决定货币变化而不是相反,所以货币政策的功能为零。他们主要从生产函数和总供给的关系方面建立起分析模型,强调实际因素(尤其是技术)冲击是经济周期波动的根源。在他们看来,当一个部门出现技术进步后,它必然会通过部门性的波动源传导到经济的其他部门,技术冲击的随机性使产出的长期增长路径出现随机性的跳跃,产量和就业的波动实际上并不是对自然率水平的偏离,而是对生产可能性变化的最优反应,因此,任何反周期的政策都是反生产的没有意义的。有关实际经济周期模型的政策含义,巴罗通过复活李嘉图等价命题,认为公债是中性的,经济主体的预期理性会抵消政府无论是以公债还是税收等方式筹资的效应,因而试图刺激经济扩张的积极财政政策无效。基德兰德和普雷斯科特则通过比较有无约定条件下的均衡解,从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和政府信誉方面论证了凯恩斯主义的相机抉择政策是无效的。

由上可见,凯恩斯主义为政府提供了市场经济中反萧条的最初的政策理论,并将其边界严格地界定在短期,它的效应也被战后西方国家20多年的实践所证实。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将宏观经济政策的期限边界定格为零,虽然这种政策主张远离现实,但作为政策理论却为反思传统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提供了一种路径。现代宏观经济学中,几乎没有任何一派是把宏观调控政策当做长期的政策。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和目标边界:总量稳定还是结构增长?

作为一种制度布置,宏观调控政策必然会存在一定的功能对象和目标。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功能的对象究竟是总量还是包括结构?它的目标究竟是稳定还是增长?对此的不同熟悉显然直接影响到对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评价,而在更宽泛的意义上则影响到能否正确地熟悉市场经济中市场和政府的功能。

(一)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是宏观经济总量

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制度布置或经济职能从总体的内容层次上可以区分为一般的市场条件的创立和维护、微观经济规制、宏观经济调控三大类。和基于市场失灵外在地要求政府干预经济的微观规制布置不同,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内在机制充分发挥功能并导致经济总量严重非均衡基础上形成的政府布置。由于动态经济中经济出现周期的波动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市场机制假如假以时日能够自动调节经济至自然率的均衡水平,但在经济达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萧条意味着必须付出总体社会福利损失的严重代价,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一般内在地要求通过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去调控经济总量,以减少市场机制调节时滞产生的高昂成本。从宏观调控的内涵来看,它功能的对象显然是总量方面,但其功能的结果又必然会间接地影响到具体微观主体的行为。而正是这种直接对象和间接结果的传导表明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这也是为什么说有效的宏观调控必须有坚实微观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原因。有必要说明的是,假如依据功能结果来界定政策边界,那么也许可以把结构列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不过,随之而来的新问题可能就会陷入体制认知的误区(这点将在后面说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边界严格界定为总量的观点也明确地反映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

(二)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

前已述及,宏观调控政策功能的结果不仅会而且应该影响到微观主体的行为决策和产业结构的相应调整。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却并不针对具体的行业和部门,否则宏观调控就等同于微观规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表明,对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的

普遍认同,推动了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发展。在市场经济中,通过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对供求关系进行调节,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使资源在各产业和部门间得到有效配置,产业结构的形成和优化正是市场在产业间配置资源的必然结果。历史地看,产业结构的形成和调整也曾在不同的体制下完全或主要由政府来布置(通过产业政策),由此形成了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及所谓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如日本和韩国等)。不过由政府取代市场、通过产业政策干预市场机制在产业间的资源配置而形成的产业结构从长期看是非常脆弱的,日本和韩国经济(金融)危机不断,中国重复建设新问题严重,政府布置的产业政策不能不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产业政策在实质上是政府依据自己确定的经济变化趋向和目标设想来干预资源在产业间的配置,产业政策在资源配置的方式上和计划经济是相同的,计划经济所固有的缺陷必然会重现于产业政策的制定上(汤在新、吴超林,2001)。政府对具体产业的干预应以市场失灵为依据确定。假如将产业政策当做一种宏观调控政策,显然它相对市场基础是一种外生的布置,其绩效将存在体制的制约。不仅如此,假如将产业结构作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也和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应该承认,中国当前的经济新问题主要是结构新问题,但结构新问题不是宏观调控直接的对象,结构新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市场基础的发展和完善,这也是理解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关键之所在。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是为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

对于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减少经济周期波动、促进经济总量均衡从而为市场机制有效进行资源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的目标业已获得广泛的认同,并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所采纳(除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反对外),不过,有关经济增长是否应该作为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重大的分歧。严格地说,经济增长属于总供给的范畴,它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投入和组合,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一般坚信构成总量内容的总供给方面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即使出现总供给冲击的经济周期波动,认为也应该由市场机制来调节。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理论中,宏观调控政策归属于总需求的范畴,政策的目标被界定在因总需求冲击引起经济周期波动后的稳定方面,而且强调的是短期。假如说凯恩斯主义所强调的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中包含了一定的经济增长目标,那么这种增长主要也是随积极财政政策稳定投资者预期而来的私人部门的增长,公共财政支出的增长本身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然属于稳定的手段,目标是为民间投资的启动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实践中,货币政策事实上也一直是以稳定通货而不是经济增长为目标。

最近10年来,随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非凡是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对政府布置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够产生合意的长期经济增长表示怀疑,认为过分关注短期稳定的需求管理政策忽视了长期经济增长的新问题。他们指出短期的产量波动虽然具有重要的福利后果,但长期经济增长的福利含义远远超出任何短期波动的影响(Romer,1996),强调现代经济分析的重点应该从总需求转向总供给方面(因为总量非均衡都是微观扭曲的结果)。这种从对短期稳定的关注转向长期经济增长路径探索的理论发展方向所给出的政策含义是,政府既能够积极地也能够消极地影响长期经济增长,而积极政策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为经济的最优增长路径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像中国这样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由于市场基础不完善,政府布置的宏观调控政策一直附存着经济增长的目标。在中国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实践中,先是1

998年上半年明确地将货币政策作为保证8%的经济增长率目标的手段,当熟悉到依靠货币政策难以实现预期目标的情况下,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启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来保证经济增长。应该承认,一系列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阻止经济增长率的严重下滑起到了重要功能。然而,现实结果和预期目标的巨大差距表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目标严格界定为短期稳定更为确切。实际上,多重目标之间的相互矛盾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短期经济增长目标在中国经济的存量部分还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在经济的增量部分则明显难容。目前,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开始在关注短期稳定的基础上探索中国长期经济增长的路径新问题,如北京大学中国经济探究中心宏观组(1999)就曾明确提出:“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始终坚持以市场化为取向,通过制度创新、加快结构调整来求得长远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扩大内需假如不是作为一项短期政策而是作为一项基本政策,一定要和供给管理的政策结合起来”。非凡是从2000年5月中国经济出现重大转机后,有关长期经济增长要依靠市场基础和制度条件的完善已逐步成为共识。

四、简短的结语

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一向重视政府制度布置的功能,这无疑是中国客观现实的要求。和此同时,我们又必须对政府制度布置在经济的不同领域和层次内容上的差异有一个清楚的熟悉。事实上,就宏观调控政策作为一种政府制度布置而言,它在西方国家的理论和实践中具有比较清楚的界定,而国内对其内涵和目标等新问题上的熟悉则是相当含混或者说是相互矛盾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对宏观调控新问题的基本熟悉是:

——市场经济有效配置资源是以产权明晰的市场主体行为和形成理性预期从而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反应为基础的。针对经济总量非均衡的宏观调控假如没有坚实的微观基础,那么,作为一种外生的制度布置的政策效应释放必然受到极大的制约。宏观调控政策的传导还需要相应有效的市场传导条件或机制。在中国,由于市场结构并不完全,非凡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属管制市场,缺乏有效的市场传导机制使宏观调控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条件的政府布置。因此,宏观调控政策能否发挥功能已不仅仅是政策本身的新问题。

经济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调控范文第4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宏现调控;市场价格;资源配置

中图分类号:F12文献标识码:A

宏观调控,许多人认为那是国家考虑的问题,与己无关。实际上,它距离百姓生活又是如此之近,或间接或直接地影响着每一个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宏观调控是为防止市场经济自发过度波动的缺陷,通过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去调控市场这只“无形的手”,避免经济大起大落,通过对货币、财政、外汇等收支总量的调节与控制,实现经济宏观总量平衡,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增长。

一、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第一,它是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市场对资源配置一般是按价值规律的要求,通过灵敏的价格信号和经常的竞争压力,协调供求关系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然而,在对保证经济总体平衡,防止经济剧烈波动,合理调整经济结构;对于维护公平竞争,防止贫富分化;对于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或者勉为其难,或者无能为力。市场经济本身存在缺陷,使得政府的宏观调控尤为必要,纠正市场缺陷造成的种种损失和偏离,就成为政府干预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的直接理由。

第二,社会化大生产和分工协作关系的发展要求统一的宏观经济调控。生产社会化,是指由分散的、小规模的个体生产变为集中的、大规模的社会生产过程。生产社会化的推进,把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在全社会范围内联结起来,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成为一个有机体。在这种条件下,社会生产若处于无政府状态,单靠各经济单位自发行为,就难以达到稳定、协调、持续地发展。所以,生产社会化要求,社会必须自觉地、有计划地指导和调控国民经济总体的发展。

第三,经济转型期的特殊要求。我国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还不成熟、不完善,受市场机制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经济运行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过热或偏冷趋势,必须通过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来加以调整,从而使经济发展速度相对均衡,处理好速度、比例、效益三者的关系。

二、宏观调控面临的挑战

现时我国宏观调控面临的三大挑战:一是如何继续以稳妥措施巩固宏观经济调整成果,使特定时期的宏观经济调控平滑转入正常时期的宏观经济调节;二是如何促进消费合理增长,缓解主要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压力,避免非理性的投资反弹;三是经济结构调整问题。针对经济局部过热的宏观调控暴露了我国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体制和资源瓶颈问题,通过简单填平补齐方式解决容易留下弊端,应通过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推进结构调整、体制改革和增长方式转变从根本上解决。

今后一段时期,建议宏观管理部门提高调控的前瞻性,发挥三大作用:一是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既要看到宏观调控措施已经取得的明显成效,又要看到宏观调控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既要避免反弹加重调控,又要及早发现新的倾向性苗头和问题,及时调控,创造正常发展的良好宏观环境;二是改善调控机制,把握好宏观经济政策组合,掌握好出台的力度时机和节奏。宏观调控尚需努力,不能放松,当然宏观调控也需改善,不能僵化;三是抓住改革投资融资体制的根本,继续重点解决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粗放经营问题,同时要尽快出台投资调整目录和支持国内民营经济投资的政策措施,实现有限制、有扶持、区别对待,培育经济的自主增长力量。

三、加强宏观经济调控的措施

第一,宏观调控的主体是国家(含地方政府),那么加强宏观调控前提之一就是政府行为的理性化。现在,宏观经济调控之所以存在各种障碍,各级地方政府行为的非理性化是其主要原因之一。诸如地方保护主义,人为地分割市场,造成竞争的不公正、不充分。鉴于此,转换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就成为加强宏观经济调控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二,宏观经济调控措施的有效性依赖于健全的微观基础。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如果没有完善和健全的微观机制,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再完善、再健全也就没有了对应的着力点。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将政企分开,将企业塑造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它才可能对各种市场信号有敏锐的反应,宏观调控才可能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宏观调控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其功能的正常释放,要求计划、财政、金融体制的改革配套,协调地运行。由于我国正处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经济体制的整体改革推进,必将制约和影响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程度,也从某种程度上加速和延缓经济体制整体改革的进程。所以,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必须放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整体背景之上进行。

总之,宏观经济调控不是万能的,也有其局限性。宏观调控必须在市场对资源进行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之上才能进行。宏观调控从某种意义上的对市场和市场机制的管理,但管理绝非是代替,宏观调控不可能也绝不能代替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它只是市场对资源进行配置基础之上的二次作用。

(作者单位:1.大连市旅顺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2.石河子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刘师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2]李书琴,刘卓良.关于宏观经济调控的几点思考[J].理论探索,1995.2.

经济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调控范文第5篇

一、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没有市场,只有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我们过去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国有化,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所以长期执行计划经济。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和人民这两个主体错位了,是把国家作为创造财富的主体,把老百姓即纳税人的钱集中起来,然后通过财政投入到各行各业,认为这就是搞社会主义,认为国有的比重越高就越是社会主义。人民和企业是被动的,是“你要,我就干”,是国家制订计划,大家来执行。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经济部门直接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来管理经济,企业失去了自和活力,不是商品生产、价格规律和市场在起作用,结果宏观经济决策没搞好,微观经济活动又管得死,使企业缺乏竞争力和应变能力,使社会主义经济失去了活力,严重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1978年以前我们也搞过改革,但是没有找对方向,没有对计划经济进行改革。计划经济一个基本特征就是“统”,通过中央部门来搞集中统一的经济,结果是一统就死。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后,就开始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市场调节,所以我们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为什么提计划经济为主,因为当时认为计划经济作为基本经济支柱必须要坚持,不能动摇。到了十四届三中全会觉得没有商品经济不行了,就提出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但是还是有争论,有的说,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主要是强调“有计划”,不是指商品经济,应该加强国家配置资源的作用。到了十三大提出来,“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计划和市场是内在统一的”,又进了一步。但是90年代初又回潮了,有些人开始批判市场化改革的方向,认为不是搞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后小平同志到,讲到计划和市场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方法和手段,社会主义也应当可以搞市场经济。于是党的十四大就明确提出来,我们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过了这么多年才明确改革的方向,这是不容易的,所以我们不能动摇。

二、在改革探索中逐步认识市场和政府的作用

从现实来讲,实践证明我们搞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为什么今天中国有那么大变化,30年来,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些变化就是改革开放带来的,就是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是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带来的。

但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也逐步认识到了市场不是万能的,要将市场经济与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也有失灵的地方。我们搞市场经济必须要加强政府的监管,没有一个严格的政府监管,不可能是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跟政府监管必须是有机统一的。必要的政府干预是应该的。但是不能说主要是政府干预,不能主要靠行政的办法调节经济,配置资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是我们党从十四大、十五大、一直到十六届三中全会,经过反复的争论才确定的。十四大的时候提出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到十五大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社会主义”四个字去掉了;到十六届三中全会时表述为“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为什么有这个变化?就说明一方面宏观调控很重要,但是不是一个前提条件,不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要宏观调控。有的认为计划手段就是宏观调控,但我认为宏观调控主要还是要用经济的手段、法律的手段。政府的干预、政府的作用必须发挥,但是不能够干预微观经济的东西。有人说市场化过了头了,因此要加强政府的行政管控。我们的要素市场到位了吗?我们的行政垄断行业打破了吗?还没有,还需要加强市场化的改革。现在我们总体上说不是市场化过了头,而是市场化还不足的问题。所以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三、政府职能的缺位、错位、越位

近些年来,尽管在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府职能已经发生了重要转变,但这种转变还仅仅是初步的,甚至在有些方面是滞后的。政府在不同程度上充当了市场中一个重要的竞争主体的角色。目前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无序竞争乃至恶性竞争现象,其背后或多或少有着政府竞争的影子。政府过多介入市场的微观层面,就难以站在全局的宏观上实行全面统筹,就难免会削弱其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甚至导致某些管理职能的扭曲。

在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是市场不足?还是市场失灵呢?我认为,主要还是市场不足,改革不到位。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没有摆正。主要表现在:一是“越位”。政府管了不少本来应由市场或企业管的事情,本来应该当“裁判员”的,它去当了“运动员”。二是“缺位”。政府本来应当有服务功能,搞好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服务是没有什么权,也没有什么利的,所以往往不愿意干。它愿意干审批,因为有权也有利。三是“错位”。扩大就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理应是政府的职责,但有的政府部门却分片包干企业,直接管理企业的下岗分流,至于投资主体错位的现象也不少。

出路是什么?出路就是“让位”。市场和企业能做而且政府不容易做好的事,政府应该让位于市场。总之,要牢固树立人民是创造财富的主人,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的理念,树立群众的主体地位,树立“凡是法律不禁止,大家都可以干”的理念。有了这样的理念,政府就容易转变职能,百姓就会有更大更多的创新空间。虽然部分审批还有必要,但大量的审批应撤除,让市场去调整,让群众去创业。而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不能有随意性,要成为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

四、如何正确理解宏观调控

第一,如何理解宏观调控。我感觉到有三点值得我们研究:一种说法,“目前进行的宏观调控,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X次调控”,把宏观调控作为一种运动,好像除了这几次以外其他时间就没有什么宏观调控了;另一种看法,认为宏观调控就是砍项目,就是刹车;还有一种,把宏观调控跟改革对立起来的,好像要宏观调控就不要搞改革。我觉得以上三种都是对宏观调控的一种误解。首先,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要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深层次矛盾必须通过改革来解决,因此不应该把它和改革对立起来。应该通过宏观调控来深化改革,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是一调控就不要改革了。其次,宏观调控是一项经常性的任务,要不断进行的,不能把它作为一种突击运动,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运动是不能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的。再次,宏观调控不能搞一刀切,经济运行中有投资过热的领域,也有不热的领域,因此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该抑制的就抑制,该发展的就发展,该紧的地方紧,该松的地方松,不搞急刹车,不搞一刀切,宏观调控的目的是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第二,要从源头上来改善政府宏观调控的水平。源头上就是我们原来讲的对市场经济的含义,应当与时俱进,原来的提法就是“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的作用”。这样,把国家宏观调控作为一个前提条件,好像配置资源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市场;好像资源配置是在政府作用下发挥市场的作用,而不是资源在市场配置的基础上发挥政府的作用。因此,必须从源头上完善宏观调控。

第三,宏观调控要更多地运用间接调控,尽可能少用行政手段。政府如何改革宏观调控方式、提高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是当前和今后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一是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已经较高,传统的行政方式进行调控所起的作用不会很大。二是长期以来由于计划经济体制所产生的主要是总需求膨胀的倾向,现在已经让位给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所产生的供给过剩倾向。这就是说宏观调控的背景和基础发生了变化。因此,调控方式必应发生变化。三是依靠行政审批制度和管制来加强宏观调控,容易造成权钱交易,容易抬高企业的准入门槛,造成某些行业的人为垄断,提高某些行业的利润。管制越严,利润越高,地方的积极性就越高。四是行政手段容易加大改革和发展成本。因此,要尽量少用行政手段。

五、如何正确发挥政府的作用

第一,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展不限于经济范畴,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普遍实现社会公正、制度文明与社会进步相适应,都应成为发展的重要内涵。因此,政府职能转变不仅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制度前提,而且必然要求进一步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要进一步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就必须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必须认识到,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在市场,企业和老百姓才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应该是创造环境的主体。政府的职能要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上来,主要通过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激发社会成员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才能真正贯彻科学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科学发展观,还要求正确处理好集中与分散决策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传统体制高度集中的弊端虽然被认识,但集中体制“能办大事”的认识误区依然影响深远。而科学决策和执行存在多种约束条件,如信息对称与否、利益取向是否“一致”、决策目标是多重还是“单一”的、长期决策还是短期决策等等,不解决约束条件问题,很可能大事办不成,负面影响不小。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分散决策,政府存在很强的“集中偏好”,就难于根据走向市场经济的实际进程切实转变职能,反而会把不适当的决策“强加”给市场,甚至代替市场选择。这显然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二,要充分认识转轨时期政府主导型经济的特殊性。政府与市场必须分野,但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相比,转轨国家的政府依然具有一些特殊的发展职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因此是不可避免的。对一个转型中的经济体来说,更需要论证的是:政府的哪些干预是现阶段必须但长远是要“退出”的,哪些干预无论现阶段还是长远都要“退出”,哪些干预现阶段很“弱”而长远是需要加强的,哪些干预是现阶段和长远都是必须的。只有回答了这些问题,才能真正解释和处理好转轨经济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