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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全国各地安生生产发生的重大事故,给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切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公司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检查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落实安全责任和隐患整改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具体自查内容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我公司成立了由公司董事长黎勇同志任组长,公司经理刘奎忠同志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并对实施方案进行充分、认真的研究,确保自查的真实性,确保对公司负责。实施工作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决定解决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整治工作。对全公司各个危险源,对药品生产、检验、储存等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治。
二、检点:
1.
库房:
存储原辅料和成品的环境;
2.
质量部:
对化学药品的存放和可能混淆的药品,应分区保存;对危险化学试剂,应加强监控、管理并在公安部门备案。
3.
生产车间:
操作人员按GMP相关要求进行规范操作,规范管理。
4.
办公楼:
负责认真排查厂区的用电线路,消防水管,灭火器材,消防通道等。
三、检查内容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自查和隐患的排查,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全面执行医药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生产水平;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要求,查找岗位责任的落实情况,基础设施,技术指标,环境情况,防控手段等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如下: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企业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安全负责人与实施人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
按照相关法规和GMP规范要求,落实各部门的安全措施。在生产、检验、存储的环节需配置报警器和灭火器材,对设备的重点部位必须有防静电,防爆装置。
隐患排查整改:
重大危险源,重要设备、环节要进行监控和应急管理,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档案。对易燃的原辅料和包材要有记录。
四、安全制度和责任的落实情况
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备案存档工作完整,各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各项操作规程考核效果较好,各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内容,无违章现象。
各班组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较强,切实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职工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五、继续加大宣教教育力度,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公司根据上级领导的整体安排,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二是丰富宣传活动形式,通过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参加消防安全演练,并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安全法规。
使广大员工深入了解安全,广泛重视安全,极大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通过各种形式(警示牌、宣传栏、标语等)使员工明确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救护措施。培养员工熟练掌握小型工伤的紧急处理技能,将伤害控制在最小程度。使职工能够熟练的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使职工能在突发事故中正确熟练地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
六、落实安全责任和隐患整改情况
设备、管道、安全防护装置及平台、爬梯、护栏、支架等防护设施的保养维护记录齐全有效。设备、管道表面清洁,无破损、裂痕,无跑冒滴漏现象,各种阀门、仪表正常。各种安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格有效,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保防用品。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对易发生事故的电气设备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电工人员作业时能够按规定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按操作规程作业,并定时检查线路及一切电器设备,所有高压危险场所,都设置了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非电工作业人员严禁进入配电房或电气设备护栏内、严禁私拉乱挂、严禁靠近高压危险场所。针对薄弱环节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漏洞隐患是否纠正。
七、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为防止突发事故的产生,公司每年针对部门员工进行至少1次突发事故预案的学习,在学习的基础上针对公司生产的特殊性,模拟了突发火灾消防演练。在演练上着重考察了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对突发事件的排查处理及人员自我防护措施等情况。通过实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使员工清楚认识到了安全在生产上的重要性,增强了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逐步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员工应急处理及实地救援的技能。
我公司经安全生产工作自查,并没有发现大的安全隐患,但我们绝不会掉以轻心,还将就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春节期间无任何事故发生。
一、工作目标
建立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石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标准,及时发现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督促指导企业巩固和加强安全基础管理,认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石油企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有关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要求,各采油企业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各采油企业应依法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从业人员的百分之一,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懂技术、懂管理的人员通过安全资格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员证,规范有序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到岗到人。重大危险作业过程必须确保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监督和管理,必须确保有专业的技术作业人员持证,按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作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标准开展安全检查,形成检查记录,严格隐患排查整改和复查验收审批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管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达到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要求。企业应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档案,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2、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建章立制和规范管理上狠下功夫。各采油企业应重点健全和完善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应急救援演练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经费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以及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责任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进行管理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非煤矿山企业应结合生产作业需要和生产工艺特点制定和完善矿山开采、机械加工、电气运行、爆破、运输、安全检查等各个生产环节、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保障措施,指导生产作业,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操作的可靠性。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山企业必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机构、各生产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按“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具体落实到企业每个部门和每个人,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严格责任追究,形成完整、有序、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
4、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费用,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依据财政部、安监总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石油企业应严格按17元/吨原油提取和使用安全经费,加大安全投入,安全费用计入生产成本,主要用于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劳动保障、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等。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先进的生产工艺,着力打造安全型石油开采和服务企业,从源头上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推进企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设,提高企业应急处置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石油开采企业、涉油服务企业要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依据《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财政部、安监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工商银行分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具体收缴标准为:
(1)石油钻井有1—2部钻机的存储金额为32万元,有3—5部钻机的存储金额为50万元,6部以上钻机的存储金额为80万元;压裂、固井公司按照每队10万元存储,其他外协作业队伍按每队5万元存储。
(2)采油厂存储200万元,长庆采油三厂作业区、长庆采油三厂新寨作业区、长庆采油六厂、长庆采油七厂,长庆采油八厂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缴纳,并将缴纳证明提供县安监局备案。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储存、专项使用,主要用于组织事故抢险救灾、事故调查、事故伤亡、经济损失偿付。
5、规范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治并举,以防为主。石油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明确日常检查、定期排查、整改治理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卡管理,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治理,严格检查验收,跟踪督促落实。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按省、地、市有关要求上报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挂牌督办,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6、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采油企业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特点,在总体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包括触电、火灾、爆炸、中毒等专项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二)充分履行综合监管职能,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监管部门应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石油企业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确保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石油企业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打击偷盗、非法进入石油作业现场、破坏正常生产秩序,影响石油企业安全生产作业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石油开采、技术服务企业无执照和超范围经营查处工作;国土、林业、水利、供电及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安监部门作为政府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部门,应充分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履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批手续。依据《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各采油厂新投入使用或新开发的油井,以及新建地面油气处理设施(一级或二级原油站场,三级或四级天然气站场)的建设项目、扩大产能的建设项目,或者地面油气处理工艺、装置进行重大改造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县安监局履行“三同时”审批手续。上述之外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应当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以及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职责分工对石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安全前置审批制度,对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开工建设。
工程设计审查应提交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申请表、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及评审资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国家和本省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工程验收应当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格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材料,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安全验收评价结论,建设项目试运行自查报告,安全机构设置或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国家和本省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组织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变更、换证工作。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范围等安全许可事项改变的,督促企业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或安全许可事项改变未申请办理延期或变更手续的,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限期办理换证手续,拒不申请办理的依法上报关闭取缔。严禁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或持过期失效证照进行生产作业。
(五)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治理。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在上岗前、岗中、离岗时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做好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定期对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装备,淘汰落后设备,采取新工艺、新设备,有效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凡是未落实职业危害管理责任的企业,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在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中,要突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及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一要加强企业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监管的重大意义,抓好典型引路,广泛普及安全常识。各企业要在生产区域内刷写安全标语,在办公场所设置安全宣传橱窗。二要加强企业的培训管理,县安监局要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好对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企业负责人的资质管理;加强对企业重点部位、关键岗位的安全培训,做到重点部位、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强“三级”(企业、车间、班组)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努力做到“三不伤害”。
(七)严格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整治。要依法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部门检查、安监部门督查的方法,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和督查工作,督促企业切实加大安全投入,严格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促进全县石油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要依法加强专项治理整顿,对查出的隐患要建档立卡,落实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强制其退出市场。
(八)严格事故查处,强化责任追究。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同时,要按照“关口前移”的规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涉油监管部门要把推进石油企业安全稳定发展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安全监管的长期工作任务,落实人员具体组织负责,抓好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