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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学生 管理工作 法制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5)06-0054-03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引导高校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保证学生顺利融入社会的有效途径。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信息时代的到来,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似乎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当前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一)规章制度导致的纠纷问题
我们国家的普通高校是依照行政机关委托或是教育法的授权行使国家公民权利的组织。普通高校根据有关规定对受教育者进行相应的管理。但是,法制社会要保障公民的权利,这样一来这两者容易产生矛盾。当前我国高校的管理制度是以法律为基础,结合本校的情况进行制定的,没有专门的审查部门。这样会在一定情况下出现学生状告学校,法院判定学校制度“无效”的情况。实际上,学校的自主管理机制是法律给学校为确保其组织目标实现而对其内部事务处理的一种裁量权。因为教学活动的特殊性,很多问题无法量化处理,例如综合素质等,都要经过一定的定性才能进行判断。
(二)重管理,轻权限
高校为了追求从严治校的管理效果,在拟定学生行为规范及学生综合评价等一些规章制度上,没有完全考虑到学校的管理制度。例如有的高校规定,禁止学生在校内有一些接吻等亲密行为,并且将这种靠学生自律的行为写入规章,这在法律上是禁止的,会造成高校管理制度与法律的冲突。
(三)行政本位思想普遍
因为长期受到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高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对涉及学生权益的问题常常采用命令、行政的方法来处理,很少依法解决教育教学中所出现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学生和学校、教学和学生间的关系渐渐变得复杂,涉及高校学生维权的案件也不断增加,这无形中将学校推到了一个法治化发展的轨道中。
(四)法制化管理理念缺乏
在当前高校管理工作的开展过程中,高校管理者慢慢形成了一种以行政管理作为主要管理方法的做法,在管理的形式上过分注重统一化和对学生实施绝对的领导。这种管理形式没有对学生的合法权益加以考虑。在当前的高校管理模式当中,相关的管理者缺乏法制化管理理念,认为学生就应无条件服从学校的领导,根本没有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对学生进行管理或者解决学生之间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此外,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还不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是造成学校这种行政管理持续的重要原因。
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的必要性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推进,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高校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是完善高校法制教育体系的重要措施
法制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是学生接触社会、进入社会过程中必然要接触到的社会内容。但是从当前高校的教育现状来看,法制教育并没有引起高校的重视,这就直接或间接的造成当代大学生的法盲现象。因此,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推进,能最大限度弥补高校法制教育的空白和漏洞,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二)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
在法制社会里,法制是单位人生存及发展的必备基础。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推进,能为学生打开另一扇窗户,让学生从法制的角度去看待这一社会及社会运行的本质,在帮助学生成为全能型人才的同时,促进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及世界观的全面发展,帮助他们顺利的走进社会。
(三)实施法制化管理是学校进行管理体制变更的内在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变更,高校已经从传统计划体制下的单纯的公益性事业演变成了公益性和产业性相结合的教育实体。当前的高校作为一种独立的事业性法人,它享有办学的自利。学生也享有自主选择自己喜欢的院校以及自己喜好的专业的权利。高校和学生之间的活动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双方根据自身的意愿来进行约定,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合同调整。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对应的学习条件和服务,让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同时学生也需要遵守学校制定的相关制度。如果学生刻意违反学校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学校有权利对学生实施相应的处罚。
随着高校内部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高校后勤社会化的脚步不断加快,学校不再根据其作为管理者的态度去管理学生,而是根据所制定的规范化标准,即和学生之间所达成的约定去对学生实施管理。社会化的后勤体系主要表现为开放式的管理模式,要想让大学生适应学校后勤服务的社会化管理,实现学校的最终教育目标以及学校管理模式和社会发展形势相适应,就必须对学生的管理实施法制化。
(四)高校办学方向的自我要求
高等院校作为社会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科学、文化的传播能够直接影响我国的法制化建设。同时,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方针的指导下,我国的全体公民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相关的法律知识。而高等院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以及法制观念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和国家事业有着一定的影响。大学生是一个有文化、有素质的群体,在言行举止各个方面都能够对社会产生影响和示范的作用。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让大学生在法制的影响下规范自身的学习和生活,提升大学生素质,让大学生逐步形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习惯,能对我国社会的法制化进程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因此,想要建立一个社会主义法制化国家,加强全社会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实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是非常必要的。
三、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推进的具体措施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推进,其主要目的在于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氛围,将法制理念植入学生的思想,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同时,为社会经济建设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结合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开展的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推动法制化建设。
(一)制定完善的法律监督管理制度
高等院校在学生管理方面有很多权利,这些权利具有一定的意志性以及单方强制性。长期以来,我国在法制建设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对于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也缺乏司法审查,很多在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从我国法律法规的角度来说,与学生相关的人身权利行为在实质上并没有得到明确的授权,这导致很多权利缺乏司法程序的保护。所以,要制定一个完善的高校教育法律体系,依法规范高校管理工作,以促使司法程序充分的贯彻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过程中,通过法律的途径使高等院校和学生的权利平衡得到保障,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开展专题教育讲座,传播法制理念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首先应对学生的法制理念进行培养。在众多法制化教育手段中,专题教育讲座是较为有效的一种。可以邀请一些较为著名的讲师就大学生感兴趣的某一内容进行教育和引导。比如,大学生恋爱是常事,当感情趋于成熟的时候,男女双方可能会选择同居。就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社会民众对这同居一概念较为敏感,甚至觉得羞于说出口,同居部分的法律也是较为欠缺的。在对这一专题进行法制教育渗透的过程中,可以借鉴一些国外的法律经验,让学生对同居能有一个正确的法律概念,以便在今后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与判断。在开展专题法制教育讲座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问题:其一是专题与大学生的兴趣倾向应保持一致;其二是一定要与学生进行互动。
(三)提升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队伍素质
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一个高水平、高素质的管理队伍能够有效的提升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当前,我国高校中一些思想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的地位和行使的权利相对来说有所降低,这导致很多思想教育工作者在心理上存在一定的波动。对于这一问题,高校可以在思想教育工作者中挑选一些理论知识相对扎实,而且具有一定工作热情的人员,对其进行法学理论的相关培训,让这些思想工作者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并鼓励其考取相关的证书和更高层次的执业资格,将这些掌握法律专业知识的思想工作者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中坚力量。也可以在校外聘请一些专职的法律相关工作者,组建成一个大学生法律救助的组织,与一些司法单位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受理申诉和各类案件。
(四)建立正规的管理程序
实现法制化的重点,在于管理的具体程序。如果实现了管理程序的法制化,就等于实现了管理行为的法制化。在校学生如果违反了学校的相关规定,在对学生进行处分前,需要第一时间通知学生,以此来保证学生的知情权,使学生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犯。学校还要设立听证制度,对学生的知情权进行进一步的保护。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申诉体系,让学生拥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并设立有效的司法救济体制,对学生的合法权益实施最大化的保护。
(五)充分利用“校地联动 共学共育”环境,营造法制化氛围
加强和推进大学生法制教育,仅仅局限在校园内是不可行的,只有让学生与社会实际进行接触,学生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及形成的法律理念才能派上用场,否则就是纸上谈兵。结合“校地联动 共学共育”实践活动的背景来看,校园作为根本的基地,承载着这一实践活动的资源需求,同时也为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实践的平台和渠道。因此,就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推进来说,还应充分利用“校地联动 共学共育”这一实践活动背景,走入社会,让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成为立体的东西。
(六)坚持平等,服务学生
高校应有平等、履行义务的意识,满足学生的合理要求。对高校内的一些不良风气,管理者应认真分析,依靠思想教育等多种手段加以改变。对教学不重视,对后勤服务关注不力的情况高校应尽力改变,这是履行国家交给学校的义务,也是高校履行对学生的“服务”。
总而言之,就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来说,教师应起好模范带头的作用,为学生法制化理念的形成奠定基础和条件。同时,教师还应与学生进行良好的沟通,随时解答学生的法制疑惑,为学生在法制环境下健康成长做出努力。
[ 参 考 文 献 ]
[1] 郑焱.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4(8):231-232.
[2] 李晶晶.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问题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2011.
[3] 吴志毅.关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的思考[J].东方企业文化,2010(4):78.
[4] 李鑫.传统文化思想对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启示与实践[D].天津大学,2012.
一、创设生动的游戏情景。
孩子的天性是好玩、好动、好奇、好胜,设计一些儿童喜闻乐见的游戏,通过游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在游戏中动手、动脑、动口,主动学习。在教学《可能性》时,我创设了一个抽奖的游戏情景引入课题,让学生在摸奖的过程中感受摸到彩球的可能性。即设计一个抽奖盒,里面放有红球一个,设为一等奖,黄球2个,设为二等奖,绿球10个,设为三等奖。教师让几个学生上来抽奖,看谁更有运气。在此过程中,学生的问题一个一个接踵而至,如:“为什么我想摸到一等奖(红球),却总是摸不到呢?”等等。通过游戏学生提出数学问题,根据这些问题的提出教师就可以顺利地引导学生通过各种途径解决相应的问题。这样的游戏让学生整节课都轻松自在,发挥自如。这样的设计既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又培养了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创设离奇的故事情景。
学生对故事具有很强的好奇心,并且很容易融入故事情景中;根据教学内容,把教材中所反映的问题情境编成简短的故事,使学生身临其境,增加教学的乐趣,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使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中。例如:在教学《小数的认识》时,为了强调不要忘记点小数点时,可以讲故事:“在一家医院住着一位老大爷,她的生活非常的艰苦,在办理出院手续的时候,老人家看到账单,自己住院的费用是633544元,突然大惊失色,心脏病突发,晕了过去,经医生抢救无效死亡,学生会问:“为什么老大爷会突然死去呢?他账单上出现了什么呢?”学生思路被打开,问题倍增。我公布答案,后来经查正,原来电脑把小数点的位置放错了,正确的金额应该是6335.44元。点错一个小数点,竟然要了一条命呀!当学生听了故事后,对这种贴近生活的问题很在意,他们会积极地去思考、去分析,这样创设故事情境,加大了学生对学习相关知识的紧迫性。
三、创设切身的生活情景。
数学来源于生活,生活中处处有数学。把数学生活化,把问题情境生活化,把问题情境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紧密联系起来,使学生置身于生活情景中去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提高学生理解能力,培养学生联系生活实际的能力。例如:“我在教学《分数乘法》的时候,我创设一个买东西的情境,让同学们带520元钱到超市购物,买飞机用310,买衣服用35。当我说到这里的时候,就有同学站起来提问:总共用了多少钱呢?还剩多少钱呢?这里的310,35怎么没有单位呢?该如何计算呢?这里的35和310都表示什么呢?问题是一个接一个,我应接不暇。相机引入今天的课题《分数的乘法》,先引导学生理解35和310都表示什么?然后引导列出算式,并想法计算,最后在拓展中解决总共用了多少钱呢?还剩多少钱呢?”这样一来,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学生愿意去参与,愿意去思考,愿意主动参与学习知识。同时,在参与中体验到数学的价值,进一步感受到数学与生活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认识和理解数学。
四、创设具韵味的活动情景。
把问题情景活动化,就是把学生置身于一个思维策略与解题方法不唯一的操作活动中,让学生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去思考、分析、解决问题。在教学《分数加减法的简便运算》时,我设计了比武堂:出示下列题目,看谁做的又对又快,谁就是冠军?
25+49+75 0.65+0.47+0.35+0.53
162-(62+95)128-45-55
通过这些题的计算,你发现了什么?(在整数、小数的试题中运用了加法的交换律、结合律、减法的性质,使计算很简便。)通过引导学生提出了问题,“老师,这些运算定律在分数试题中能用吗?”“分数加减法比整数加减法要麻烦得多,在分数加减法计算中如何使用简便方法呢?”我相机引导学生探究分数加减法的简算方法,很快同学们就理解并掌握了相关知识。活动可以让学生感觉学习的轻松自在,在活动中,学生的创造力,学生思维的活跃性都会一一展现。这类题的练习,可以培养学生从多角度、多方位思考问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当然,在小学数学问题情景创设中还有很多的方法,我们应结合具体的数学内容,尽量采用“创设问题情景、提出问题 ——探究方法 ——解决问题——实际应用”的教学模式,教学中努力创设按这种模式教学的情景,让学生在经历知识的形成与应用的过程中,更好地理解数学,使学生适应未来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须的重要数学知识以及基本的数学思想方法和必要的应用技能。问题情景的创设是数学教学过程至关重要的一环,要让问题情景焕发出好的教学效应,这就要求教师沉下心思去钻研教材,研究学生,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合理创设问题情景,让其成为学生发展的动力, 让数学教学富于情感,激发兴趣、启迪思维、开发智力、培养能力,让学生在情景中自主探索知识,从而提高他们的数学素养。
气正道大
新学校组建伊始,作为高中学校的河套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仅有学生100多人,建制不全,基本停办;作为初中学校的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学生不足1000人,也属于薄弱学校。弱弱联合,问题很多。特别是面对竞争如此激烈的局面,高中能否继续办下去众说不一,校园内充满了悲观的气氛。面对巴彦淖尔人民的殷切期望,面对市委市政府的重托,学校新一届领导班子审时度势,冷静分析,明确提出了“人文化育,和谐共生”的办学理念,率领一班人加快整合进度,为全校师生勾勒出一幅美好蓝图:首先,确立了学校的发展定位:“巴市创特色,西部树品牌,全区争示范,努力打造全区乃至全国特色教育品牌。”然后,确立了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素质全面、外语突出,具有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的复合型人才。”采取外语加文理兼通型升学预备教育、外语加专业技能型就业预备教育、外语加特色辅导型留学预备教育等多种培养模式以实现培养目标。与此同时确立了队伍建设目标:“建设一个理想坚定、求真务实、科学发展、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坚强领导集体”,培养一支热爱教育事业、追求教育理想、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和科学管理理念的优秀干部教师队伍,使学校成为“出学生、出教师、出干部、出经验”的示范基地。
为了在全校范围内树正气、讲理想、鼓干劲,2009年底学校举办了首届巴彦淖尔市田家炳外国语学校环节干部培训班,要求班子成员是讲师,每人围绕主题讲,主题不离正气和理想;全体环节干部是学员,每个人围绕主题学,体会不离干劲和融合。出乎我们的意料,培训班的效果非常好,大家各抒己见,畅谈未来,分析困难,寻找突破。环节干部思想的统一很快辐射到全校师生。
春寒料峭挡不住全校人奋进图强的激情。2010年春节过后不久,河套大地上大部分人仍沉浸在节日气氛中,学校的领导和教师已经返校,共商发展大计。那个新学期给我们留下的记忆太深了,学校的面貌焕然一新――清晨学生早操步伐整齐划一、口号清脆悦耳;沉沉夜幕下仍然听到教室中琅琅的读书声;平日里常规教学井然有序;“每日公开课”、“每周示范课”初见成效;教学研讨蔚然成风,校园中到处是老师们忙碌的身影,校园里一片勃勃生机。
锐意改革
全校师生干劲鼓起来了,可是光靠热情是不行的。必须有深层次的体制改革和精细化的管理来支撑。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我们把加强民主制度建设、民主管理实践和内设机构改革、推行扁平化管理以及绩效管理考核作为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改革的切入点。
在民主制度建设和民主管理实践的层面上,我们在坚持民主决策的同时,主要是在加强民主管理上下大功夫,特别是建立了民主理财制度。学校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与“民主理财、分级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预算管理是学校现代财务管理制度的核心部分。学校预算确定后,财务室根据实际,将其分解为学校学期预算。各部门根据学校学期预算编制本部门、年级处和职能处室学期预算,经校长审批后执行。年级处和年级部在预算内有资金使用和审批权,学校财务部门只负责监管和审核,只审核是否是预算内支出,是否符合财经纪律和财务手续,没有审批权力,这样学校把资金使用和审批权下放,切实打造以年级为单位的管理实体。
在管理体制上,主要是实施内设机构改革,推行扁平化管理。学校内设机构改革目的是简政放权,充分调动以年级为单位的教学实体的工作积极性。改革后的内设行政机构体现了责、权、利相统一和以教学为中心的原则。教师任用和经费使用的权力下放到年级部和年级处,使得年级部和年级处真正变成管理实体,同时学校的所有工作都要围绕教学开展,特别是后勤和行政工作要真正树立为教学一线服务的意识,切实保障教育教学秩序,使各年级处能够真正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管理上。改革后的内部管理体制的基本架构是学校设四个部:初中部、高中部、后勤安保部、行政教辅部。通过管理改革调动了年级处干部和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教学质量明显提升,教科研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制定科学的绩效分配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把国家从绩效工资总量中预先划分出来用于学校搞活的、可以再分配的工资部分设立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建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的目的就是要体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计量性绩效工资。主要包括教师基础工作量内津贴、超工作量津贴、班主任津贴、行政岗位津贴等,按月发放。第二部分是考核性绩效工资。学校制订了考核方案,包括教师考核细则、班主任考核细则、行政后勤人员考核细则和处室考核细则四个部分。学校按照考核类别进行考核,然后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考核津贴,按学期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涉及全校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必须按照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操作,从方案的制订到考核发放要确保每个环节合理、公平和民主,让所有人员参与进来,让全体教职工在参与的过程中统一思想、认可程序、遵守规则,才能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特色鲜明
学校经过四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即以英语为基础,俄语、日语等多语种齐备的办学特色。学校现有37个教学班,初一、初二、初三各有英语实验班2个,日语特色班1个;高一有英语班4个,日语班2个,俄语班2个;高二有英语班4个,日语班1个,俄语班1个;高三有英语班3个,日语班1个,俄语班1个;另有西班牙语兴趣班。这样就逐步形成了普及初高中的、以英语为基础的、门类基本齐全的具有外语特色的办学模式。
这些年来,外语教学特色日益凸显,主要是通过选聘培养名师,建设校本课程,引进外教和原版教材,强化口语训练,开展双语教学,加强中外合作等方式实现外语特色教学。
Abstract:Awakens unceasingly along with university student's Uygur power consciousness, the university student sues the university right infringement the case frequency to see the press. University student legal system consciousness and the traditional management pattern has had the conflict. The article has promulgated the university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 inherent contradictions, has discussed the university student supervisory work legalization construction and the way.
关键词:学生管理 侵权行为 法制化建设
Key words:The university students manage the abuse of authority legalization construction
作者简介:周瑞珍 1962年 上海 上海电机学院工作 职务辅导员 职称政工师 研究方向是学生工作管理及心理健康
【中图分类号】G4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5-0157-02
近几年,公民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大学生的维权意识不断觉醒,大学生诉高校侵权的案件层出不穷,或因学生受教育权被侵犯,或因学校处分程序不规范引发的诉讼频见报端。这些案例暴露了当前我国涉及学生权益的许多规章制度严重滞后于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部分法规、规章缺少明确的操作办法。
一、当前我国高校学生管理中的不合法现象
高等学校在行使管理权的过程中,常与大学生的权利发生冲突。这与依法治校,建立和谐校园的要求不相符,目前必须改变高等教育法律不完备、可诉性弱、规章与上位法相冲突等现状,这样才能保证高等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使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高等学校管理者与管理相对人即大学生之间的冲突得到妥善处理。
1、 程序不规范
从法理上讲,法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强调程序、规定程序和实施程序的规范。程序的规定实际上是对人们行为任意性、选择性的限制和制约。高校学生管理要做到公正、合理,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正当程序来保障。程序瑕疵是高校诉讼案反映出来的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正当程序原则的基本涵义是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当事人权益的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是: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特别是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时,应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给予其陈述、申辩的机会;任何人不以作为自己案件的裁判者,纠纷应由独立第三人裁决;纠纷的裁决过程中,保证公开和透明度;从正当程序原则的涵义和要求可以看出,正当程序有利于保障学生的权利。没有正当程序,公平、公正就不能实现,学生的知情权、申辩权、听证权、申诉权等就难以得到保障和维护。
2、 学生权利受侵犯
2.1实体权利受侵犯
隐私权。西北兰州的某高校,学校领导突击检查男生寝室,看见一男生正好带了他的女友在寝室,而且两个人正在床上发生亲密的接触。在校方看来这两个学生是违反学校的规定,是要按规定进行处罚的。但是在学生看来,校领导的突击检查是侵犯“隐私权”的做法。学生反过来想控告学校领导。按照法律的规定,女生在男生的寝室发生亲密关系被突击检查的领导遇见究竟是谁犯法了?学生的隐私权到底受到了侵犯了没有?校领导这样突击检查的行为到底是合法还是非法的呢?学生的安全是要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保障[5]?比如:我们在家生活的时候不都是要问清楚敲门的人是谁才能开门的吗?而为什么在校园的寝室里这种权力就没有了呢?诸如此类的问题迫切需要高校管理的法制化来规范和解决。
决定权和选择权。学生有权决定对自己发展的各种选择,学校不应该逼迫学生学什么课程或考什么证书,那只会在浪费青年们的生命。学生有权决定自己购买什么书籍,有些学校硬性规定学生买他们并不需要的书籍,这是一种侵犯决定权和选择权的行为。
受教育权。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受教育主体公平、公正地普遍享有各种类型和各种形式教育的权利。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受宪法和法律保护,《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9 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但在现实中,全国统一高考,不统一的录取分数线,造成不同地区考生入学的不平等。进入高校后,学生的受教育权也存在着不平等,学生在专业的调换上尚不具备自。
名誉权。学生名誉权是学生依法享有的名誉不受侵害的权利。学生名誉关系到其在学校的地位、人格尊严及老师和同学们对他的信赖程度。法律保护学生的名誉权,但是,高校在管理工作中,将学生考试成绩公之于众,将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公开张贴,这些都可能构成了对学生名誉权的侵犯。
财产权及财产使用权。在校学生虽然财产不多,但在校园里、宿舍里被盗事件时有发生,找保卫部门也无济于事。另外,财产使用权也难以得到保障,例如,对教学仪器设备、教学大楼和实训基地、图书资料等的使用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歧视和设置障碍。
获得资格评定权。学生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应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目前,获得学位是否要通过英语等级测试争论很多,这有待于法律规章的出台来决定。
2.2程序权利受侵犯
知情权。特别是对于自己学籍管理的知情权和在收费标准上的知情权。我们知道在宪法的意义上,作为公民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作出的行为享有知情权,这样有利于公众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如果作为一个大学生来到学校连自己的在校情况都不了解,那他就不会有什么目标也就不会有什么学习的动力。
申诉权。在宪法上申诉权是一项政治权利而这里提到的申诉权是一种狭义的申诉权,即是在校的大学生对学校做出对自己的处分,如果自己认为不合理可以向有关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诉的权利。对这项权利的保护可以说是对宪法上的申诉权从教育上的给予保护。
三、救济制度缺乏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规定: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但学校没有负责处理学生申诉的组织和机制,学生也不清楚如何申诉。有时,虽然说明学生在收到处分决定五天内有异议可以申诉,但经过多个环节当学生拿到处分决定时往往已经过了这个申诉期限,当学生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得不到及时的矫正。因此,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的救济制度,当依法行使管理权与大学生权利发生冲突时,应以校内救济制度即申诉制度、行政救济制度即行政复议、教育仲裁制度、司法救济制度即行政诉讼来解决。
行政复议是我国主要的行政救济途径,也是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和纠错机制。但是,当前高校与主管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模糊,使得规范两者在复议活动中的权利义务成为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这也是造成我国教育行政复议制度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
二、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理性界定
1、高校教育管理的内在矛盾
1.1学校教育目标与学生自由权利的矛盾
大学是教师与学生共同组成的、互为主体性的社区。大学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培养大学生求取新知的方法与能力及适应个人生活、社会生活所需的较高品质的能力、情操及行为。大学强调教师的职业伦理与职业道德,帮助学生怡情养性,塑造人格。而当代大学生则强调突出个性,维护自由权利。这就构成了学校教育目标与学生自由权利的矛盾。
1.2学校管理理念与现代法治国家理念的矛盾
“以人为本”是现代大学管理理念的基石。“以人为本”包括:第一,人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大学的管理,其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了人,首先是为了学生,一切为了学生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学校的中心任务是培养人、教育人,围绕着培养人、教育人这个前提而做好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管理等工作。以学生为本,要求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涉及学生学业的问题,诸如招生录取、评优评奖、特困生补助、推荐学生就业等等,都要体现程序公正和公开,体现平等的尊重和关怀,让学生们充分体验大学的神圣、大学的尊严,体验教育的公正和公平。在学校管理理念中人是主体,先人后事,而现代法治国家的理念是依法治国。这是矛盾的统一体。
1.3学校管理体制与法律的矛盾
所谓“学校管理体制”,主要指的是学校内部行政权力主体的构成、各级行政权力主体之间管理权限的划分的制度。无论是行政权力主体的构成还是行政权力的划分,都可能有不同的选择,从而显示出不同学校管理体制的区别;同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又同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相关。我国现行规范学校的法律、法规数量繁多,但现行法律体系没有对从事教育公共服务的学校的法律地位作出明确、具体的界定。现行法律体系中对学校作为教育的具体实施者还没有形成具体、完备的法律来规范学校的法律地位和运行机制。
二、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所谓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而形成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是法律对人们的行为及其相互关系加以调整而出现的一种状态。探讨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问题,必须全面准确地分析、认识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既是一种教育行政管理关系,又是一种民事关系 。首先,高校与其学生之间存在一种教育行政管理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学校相对于学生享有独立的、支配性的管理权,这种权力为法律所授予,并为教育职能的实施所必需,具有行政权的特征,称为教育行政管理权,其内容主要涉及教育和与教育直接相联系的管理两方面。其次,高校与学生之间也是一种民事关系。在实践中,随着高校后勤产业化的推行,学校与学生之间关于食宿、物品买卖中产生的关系以及对学校设施的使用中造成对学生人身、财产的损害等事务中所产生的关系,一般被认定为民事关系。在这两种关系中,教育行政管理关系体现了学校与学生的核心关系,是校生关系的主要内容。校生之间的民事关系对前一种关系进行了修正、补充和制约。学生在接受高校管理的前提下,由于自身又是一个完全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他们又有法律规定的各项独立的民事权利,特别是80后出身的学生,自我意识强,法制意识强,父母保护意识强,而这些民事权利的行使却要受到学校管理权的制约。从行政法律关系讲,高校必须依法行政。从民事法律关系讲,双方必须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
三、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构建
3.1提高管理者的法治观念 坚持法治原则
高校管理者具有良好的法治观念是严格依法办事的重要前提,它可以促使管理者在依法行使自己管理职权的过程中,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法定权利,避免对学生的侵权行为。
3.2 完善管理规章 注重“立法”质量
完善管理规章是推进高校管理法治化的有效手段。我国《高等教育法》第11 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它明确了学校自主管理权的行使必须遵循法治原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在制定法规和规章时,一方面必须遵循法治统一原则,即下位法的制定必须有上位法的依据,不得与之矛盾。另一方面必须贯彻平等和公正的原则、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确保学生应有的法律权利和正当利益。
3.3设立大学生管理听证制度
在高校管理中树立科学、公开、公正、透明的管理理念十分紧迫和必要,听证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说是这种管理理念的有效选择。新《规定》明确了学生作为法律主体所享有的六项受教育权利。学生对退学或违纪处分是有陈述、申辩、申诉权,对受处分的学生如何行使申诉权、申诉时效、答复期限及对申诉结果仍然不服又如何救济等有明确的规定,并要求学校有正当程序和相关制度予以保证。这一规定为学生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明确了行为准则,也为学生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3.4重视大学生管理程序
高校对学生的管理必须依法进行,这是创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正当程序是高校依法治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程序合法是高校依法治校过程中遵循法治原则的重要体现。在依法治校过程中坚持正当程序原则,是管理行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保证。通过正当程序控制管理过程,规范权力的运行秩序。
3.5强化民主监督
3.5.1 内部教职员工、学生的监督
依法加大监督力度是减少侵权行为的有效手段。高校学生的管理工作首先要接受内部教职员工、学生的监督,推进“校务公开”制度,工作程序要透明、规范。
3.5.2 外部社会的监督
高等学校作为社会公共教育机构,提供公共教育产品,其管理应受到社会的监督,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媒体等享有依法监督的权利。
3.5.3 司法监督
任何不受制约的权力都是危险的,高校在行使自主管理权的过程中,如果偏离了法律的轨道,脱离了司法的监督,权力就容易变质。
6、 完善救济途径
6.1 建立健全学生申诉制度
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高校建立学生申诉机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因此各高校应根据新规定制定本校的《学生申诉委员会工作条例》并依此作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开展工作的依据。
6.2 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
行政复议是中国主要的行政救济途径,也是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高校应尽快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充分保障学生权利的实现。
6.3设置独立的教育仲裁机构
基于高校学生与校方的法律关系,一旦双方发生争议而又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调解、协商不成,可由特定的仲裁机构来解决。
6.4健全司法救济制度
司法救济是公民权利受到侵犯进行救济的最后渠道,不管是从有关法律法规还是司法实践来看,学校都可以作为行政主体从而也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这表明高校与其成员或有利害者之间的冲突已被纳入行政诉讼之内,学校内部的管理冲突中的个体权利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
参考文献:
[1] news.省略/a/20070707/000256.htm
[2] 省略/dispbbs.asp boardid=19&id=11657
[3]上海市专兼职辅导员岗前培训大纲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键词]高职院校;建筑设计;素描教学;探究
素描是高职院校建筑设计专业开设的一门基础课,以培养和发展学生设计意识和设计思维为目的。素描是建筑设计中造型设计的基础,能综合体现学生的图形意识、思维能力、创造能力、表现意识以及构成能力。为了让素描更好地融合于建筑设计,让学生加强对物质形体和结构的表达,高职院校改革传统教学模式,进行符合现代化发展的教学显得尤为重要。
一、高职院校建筑设计素描的教学特点
建筑设计素描注重物质形体结构的理解与表达,需要准确和科学的表达,其主要通过线条表现物质结构,没有过多的绘画技巧。建筑设计素描要求学生能运用设计意识和设计思维认识和重组对象,例如,运用三维空间的概念对物体进行全方面的结构分析,能不依靠具体的物体,也能对物体进行描绘和重组,在素描过程中不关注光与影的变化,更加注重物体结构,主要作为设计的辅助。在大多数的高职院校建筑设计素描教学中,更多地注重素描绘画的表现效果,而忽略了其正确性和科学性,以致学生没有深入认识和理解物质形体结构,而只是机械地进行模仿,没有具体的物象则很难进行对物体进行描绘,空间想象意识和设计思维都很差。素描没有和设计很好地结合起来,没有注重培养学生正确认识表达物质形体结构的能力,使学生设计思维和创造能力都很难得到提高。而科学、合理的建筑设计素描教学应该重视对学生观察能力、空间思维、重组能力等进行培养和发展,能对设计达到辅助的作用[1]。
二、高职院校建筑设计素描教学方法探究
(一)重视对整体观念和比例观念的培养
素描入门的难点就是正确运用透视学的原理克服自身的视觉常恒性,充分认识和理解视觉成像的规律,并充分把握观察整体造型的方法。由此在进行教学的时候,可以采用将几何线框的模式与石膏形体结合的方式,帮助学生学会描绘出那些看不见的、被遮挡住的内部结构,并能准确地把握住物体的空间形体结构和比例。在建筑设计素描教学中,可以采用默写的方法,让学生在较短时间内对一个物体进行观察,然后进行多个角度的默写,通过这样长期的训练,可以提高学生对物体的整体概括能力,并能培养空间思维能力。
(二)重视传统线条写实素描基本功的训练
传统的素描通过线条加上光影明暗的变化进行描绘,表现出细致、真实的物象。在物体轮廓、结构、光影明暗等造型的基本构成元素中,结构是其中最有约束效果的。这对高职院校建筑设计素描教学有一定的启发,使教学应该更注重物质形体结构的表达,因为唯有正确把握结构才能深刻认识物体,而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以及设计思维等都是建立在全面深刻认识物象形体结构的基础上的。高职院校的建筑设计素描课程课时有限,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教学目的,就是注重研究物质形体结构的规律和表达,而可以淡化美丽具有感染力等美术专业要求,借助传统的素描写实方法,加强训练线条写实素描的基本功,充分认识和理解物象的结构。
(三)重视对物象本体结构规律的分析
建筑设计素描主要是为了表达物体的形体结构,即物体的构成形态和结合方式。建筑设计素描强调把握物象的最本质和最典型的特征,然后按照实际的需求将造型中的基本要素,如点、线、面等进行科学的分析和描绘。由此在建筑设计素描教学过程中,应该着重对物象本体结构规律进行分析和探索,摒弃与设计无关的艺术因素,加强对物象点、线、面的描绘和投影规律的绘制,指导学生研究各种物质组合的形态和规律,并熟练掌握交点、切点等概念和绘制方法,逐渐掌握对复杂物质的绘制方法[2]。
(四)重视对建筑创意的训练
建筑设计素描主要培养、发展学生的设计意识和设计思维,让学生面对各种各样的物体时能全方面地进行归纳、总结并将其简化为结构和组合,由此在教学中培养、发展学生离开具像进行抽象转化的能力也很重要。在教学中,教师应该鼓励学生从多个视角观察和认识理解各种各样的物体并展开联想,进行抽象化转变为结构的组合。通过充分领悟素描的线条和空间结构,让学生能轻松对物质进行想象、重组并塑造对象。另外还可以引导学生观看二维平面图形时能将其转化为三维立体结构的意识和能力,指导学生对物体进行剖析和置换,最后能设计出具有创造性的建筑样式。
三、结语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建筑设计素描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表达物体形体结构的能力,让学生从单纯地注重画面效果到能对物体进行结构剖析和重组,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设计意识和设计思维。让学生通过有序的教学课程,获得宝贵的设计意识和创造能力,能设计出具有创造性的建筑样式。最后还需要广大高职院校积极探索,寻找适合学生学习的建筑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努力培养、发展学生,挖掘他们的潜能,使教学不断成熟、学生不断成功。
参考文献:
[1]吴凡.高职院校设计素描课程的实践与探索[J].美术教育研究,2016(7):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