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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臭是各种气味(异味)的总称,大气、水、废弃物中的异味通过空气介质,作用于人的嗅觉思维而被感知[1-2],迄今凭人的嗅觉即能感觉到的恶臭物质有4000多种,其中对健康危害较大的有硫醇类、氨、硫化氢、甲基硫、三甲胺、甲醛、苯乙烯、酪酸、酚类等几十种有机物[3-4]。恶臭物质分布广,影响范围大,成为一些国家和区域的公害,上海市2010年度的《上海市环境状况公报》中,全市环保系统受理的投诉中,大气污染共6444件,占39.03%,排名第一。臭味物质大多是气相污染物,经挥发扩散到大气中,其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占绝大多数,VOCs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对大气的污染和对人身体健康的危害。
上海的经济发展迅速,工业区日益涌现和扩大[5],工业区气味扰民现象不断增多,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上海某工业区为解决区内气味投诉问题,进一步改善区内环境,保护居民身体健康,同时摸清区内现有气味企业及潜在气味企业,对工业区气味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掌握工业区气味污染来源、现状及特征,对现有企业和后引进企业做统筹规划管理,同时有针对性地解决居民投诉问题,在环境管理上达到更高目标。
1调研方法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及日本气味源分类原则,将研究区域内不同工业企业按照气味源进行分类分析,找出共同点,以便于管理部门的后续跟踪管理和监测工作[6]。将VOCs和恶臭作为初步筛查阶段主要监测项目,对区域内重点和潜在气味企业进行大范围的现场踏勘和筛查,着重对生产车间及工艺、原辅材料、“三废”管理进行VOCs和气味调查。
调查中采用动态稀释仪法,结合现场人员气味嗅辨,对工业区气味企业、潜在气味企业的各气味产生环节进行气味嗅辨;现场同时采用RAE公司生产的PGM-7600型和PGM-7240型VOCs检测仪,对踏勘企业的生产车间、废气治理设施排放口、厂界进行现场TVOCs浓度测定。同时,根据所调研企业特征和TVOCs的初步踏勘和监测,综合分析气味强度高盒TVOCs值高的企业,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排放源,参考USEPATO-14A/15方法进行SUMMA罐采样,GC/MS分析106种VOCs,以确定特征排放物及排放特征[7],工作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
综合文献对臭味的等级划分[3,8-11],结合现场踏勘嗅辨中的气味强度差别,调查中采用的气味强度等级划分(气味强度、味道)见表1,同时记录气味类别(如油漆味、溶剂味、污水臭味等),以利于气味的分类管理、识别和划分。在项目调研中,对各踏勘点位依据此气味强度进行记录、分级,各行业也依据气味强度和TVOCs值进行分类排序。
2结果分析
2.1监测方案推荐
气味调查期间结合区域规划及前期企业调查名单和分类,先选出气味投诉企业、气味严重行业及潜在气味企业进行实地踏勘,再根据现场调研及监测结果,同时结合企业周边情况,推荐工业区区域大气管理和监测补充方案共3个从一到三要求标准由高到低,可根据区内监测计划、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选择合适的方案。
方案一,监测因子:SUMMA-GCMS,106种VOCs;臭度;H2S,NH3。气味严重企业废气排放口;厂界下风向。监测频率:每月1次。
方案二,监测因子:19种VOCs;臭度。监测点位:同方案一;监测频率:每月1次。
方案三,监测因子:19种VOCs;臭度。监测点位:同方案一。监测频率:每季度1次。
方案二、三中19种VOCs为美国城市重点控制的VOCs类有毒空气污染物[12],包括:乙醛、丙烯醛、丙烯腈、苯、1,2-丁二烯、四氯化碳、1,2-溴甲烷、1,2-二氯丙烷(丙烯酰氯)、1,3-氯丙烯、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环氧乙烷、甲醛、肼、二氯甲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乙烯,分别来自工业有机化工制造,石油和天然气生产,涂料、丙烯酸和腈氯纶纤维生产,有机化工制造业,医院消毒器,固氮内燃机,脱漆,木材存储等行业。
2.2工业区环境空气管理
工业区范围内由于企业和居民区混杂,因此有必要对工业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优先监控监测,推荐采用20种VOCs,属于加拿大1992年制定的空气污染工程手册中常见VOCs限制标准,各化合物及标准限制见表2。推荐的工业区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工业区上风向、下风向各一;敏感点(如重点气味企业下风向居民聚集小区内);气味企业集中区100m下风向。
3结论
3.1气味企业分类管理
根据现场踏勘、调研及监测结果,上海某工业区的气味企业及工业区环境空气管理工作分为三类,根据管理要求的不同进行排序管理,逐步推进。
3.1.1重点气味工业企业
主要有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印刷和记录媒介的复制业;涂装业,包括各类金属、木器表面喷涂作业行业,有电线电缆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玩具制造、汽车修理业等;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食品制造及农副产品加工业。主要气味和VOCs排放源来自该类工厂内的原辅材料仓库、生产车间、废气排放口、污水处理站和固体垃圾堆放区。另外,需关注垃圾中转站和污水泵站等社会源,这些站点主要建在居民区附近,尤其需加强夏季的垃圾周转频率及装卸垃圾时气味逸散管理。
3.1.2筛选出的高VOCs排放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印制电路板制造;印刷和记录媒介的复制业,塑料制品业;汽车修理,电线电缆制造;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制造。主要气味和VOCs排放源同上。
3.1.3重点气味控制区域
气味企业厂界,重点为下风向区域;气味企业下风向600m区域内居住区;气味投诉较多的居住区。属于重点监控区域和对象。
3.2工业区气味管理建议
3.2.1建立气味和VOCs动态数据库
根据调研结果,由于工业区存在不同气味行业,各企业排放气味物质种类及浓度也不同,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生产产品及使用原料也不相同,同时企业也在不断进行工艺改进,因此对工业区气味管理提出建立动态数据库建议:(1)建立工业区VOCs动态数据库;(2)分区域、分行业建立VOCs排放清单;(3)实施数据库的动态更新,同时结合监督监测结果实行分级管理。
3.2.2臭味物质分析及管理
由于工业区的不断发展,一些企业与居民区相邻,气味扰民问题时有发生,根据调研结果,总结出以下方案:(1)根据动态数据库数据进行区内气味管理,结合SCREEN3和AERMOD模型计算结果,预测不同季节、不同气象条件下气味企业烟囱排放及车间无组织排放VOCs物质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做到宏观掌控、及时预报,以便提前防范;(2)根据动态数据库资料,若有气味投诉问题或气味扰民问题发生,则及时进行样品采集,结果由PCA数学统计方法分析出最大可能气味企业及来源;(3)根据数据库资料,对企业气味及时跟进管理,定期监督抽查,避免气味污染情况发生。
【关键词】鼠类;密度;监测;防制
【中图分类号】R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5-0599-01
为进一步了解寿光市鼠类种群、密度分布及季节消长规律,为预防控制以鼠类为媒介的传染病提供依据。2007年-2009年,按照《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试行)》,在寿光市城区和郊区鼠类密度进行了连续动态监测。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监测用品 中型钢板夹,诱饵用较新鲜的花生米。
1.2 监测地点 根据《国家监测方案》,结合寿光本地情况随机选设城镇居民区、特殊行业(餐饮、食品制售)和农村自然村3个类型的监测点各1个,每个监测点每月室内外一次性布放200有效夹夜。为避免连续监测对鼠密度造成影响,相邻月份在监测点内的不同区域布放鼠夹,三个月内不得在同一区域布夹监测,不同月份选取的监测区域之间距离应大于0.25km。
1.3 监测时间与方法 采用夹夜法。统一选用中型钢板夹,以生花生米为诱饵,晚放晨收。室内按每15m2布夹1只,沿墙根均匀布放。室外每5m布夹1只。居民区以外环境为主,特殊行业以室内环境为主,各种房间(厨房、库房)都兼顾,农村自然村室内外均匀布放。
1.4. 种类鉴定、数据统计和记录 捕获鼠类后,进行鼠种鉴定,并同时记录捕鼠地点、性别、体重(精确到0.1g)和头体长。
%
有效夹数=布夹总数-无效夹数
捕鼠总数是指鼠夹捕获鼠类的数量总和,鼠夹上夹有鼠头或大片鼠皮则定为捕到鼠,记入捕鼠总数。若已击发的鼠夹上有鼠毛、鼠尾、鼠爪,该夹计入布夹总数,定为未捕到鼠。无效夹是指丢失或不明原因击发的鼠夹。
2 监测结果
2.1基本情况 2007-2009年共在城镇居民区、特殊行业(餐饮、食品制售单位)和农村自然村放置鼠夹200*12*3*3=21600个,有效夹数21321个,捕获鼠类236只,鼠类平均密度1.11%。
2.2结果 寿光1-12月都有鼠的活动,密度呈两个高峰趋势,5月份为相对高峰期,1月为次高峰期,3月份最低,2007、2008、2009年寿光市鼠类平均密度分别为和0.90%、1.83%,0.57%(见表1)。
连续三年的鼠类密度呈不稳定趋势,其中2008年的鼠类密度最高。在集中监测中农村自然村鼠类密度最高,和其他环境存在显著差异(χ2=55.95,P
寿光市区发现的优势鼠种为大家鼠,小家鼠,黑线姬鼠,其构成比为:大家鼠68.90%,小家鼠26.41%,黑线姬鼠3.59%,其他鼠种1.10%。
2.3 寿光市鼠类2007-2009年的生物季节分布曲线图
2.4寿光市鼠类2007-2009年的种类构成
通过监测资料显示,寿光市区发现的优势鼠种为大家鼠,小家鼠,黑线姬鼠,其构成比为:大家鼠68.90%,小家鼠26.41%,黑线姬鼠3.59%其他鼠种1.10%。
3 讨论
通过对寿光市鼠类种群、密度分布及季节消长规律等连续三年的监测资料数据汇总分析, 并对鼠类的控制措施进行了进一步探讨,结果表明2007、2008、2009年寿光市鼠类平均密度分别为和0.90%、1.83%,0.57%。其中2008年鼠类密度最高,与2008年寿光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鼠类食物来源丰富有关,寿光的鼠类种群构成相对简单,优势鼠种为大家鼠,小家鼠,黑线姬鼠,其构成比为:大家鼠68.90%,小家鼠26.41%,黑线姬鼠3.59%,其他鼠种1.10%;7月和11月为一年中的鼠类密度高峰期,自然环境和生活方式导致农村自然村鼠类密度相对较高。笔者认为寿光市鼠类防制中存在下述问题:(1)农村的卫生管理是鼠类防治工作的关键。随着寿光经济的发展,农村暂住人口数量日益增大,农村垃圾的清运和下水管道的问题造成了很多卫生死角,大量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给鼠类提供了孳生环境,给鼠类防制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建议今后应重点加强农村鼠类的防制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建立健全鼠类防制机制,不能单纯依靠一个部门来做工作,应该城管卫生,乡镇街道办事处多部门联动,互相协调,加强合作,定期组织大型的群众性灭鼠活动,有计划有秩序地防止鼠类的孳生蔓延。(2)农村自然村以外的其他区域也应该加强防鼠灭鼠意识,宣传部门和卫生部门应加强合作,加大鼠害的宣传力度,宣传部门应采用灵活多变的宣传形式加强宣传,进社区,进单位,发明白纸,使广大市民认识到鼠害仍然严重,提高灭鼠的主动性。(3)城镇居民区的鼠类密度虽然相对较低,但是也不应该麻痹大意,应该防患于未然,在积极治理农村鼠害的同时,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的鼠类防制工作。作为一个国家级卫生城市,寿光的四害防治工作一直是比较扎实的,但现在寿光的鼠类防制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建议政府各部门加强协作,多管齐下,积极防制,以寿光人民的身体健康为本,预防与杀灭相结合,最大可能降低鼠类密度,防止以鼠类为媒介的疾病传播,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活水平。
参考文献:
[1] 唐秀梅,高儒等 白城市四害密度监测分析与控制措施探讨 [R] 中华医学实践杂志 ,2004(10):927-928
[2] 雷鹏远,罗坤元,等 遵义市四害密度监测分析与控制措施探讨 [R] 中国媒介生物学及控制杂志 2002(4):303-305
[3] 陈祖华, 唐刚等 攀枝花市四害密度监测分析与控制措施探讨 [R] 中国媒介生物学及控制杂志 2007(1):64-66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认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推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改变城乡环境状况,促进清洁家园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处理
在平原地区、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乡镇、村庄垃圾处理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
在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沿江地区和地震灾区,县域内已建有垃圾集中中转、处理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的地区,城市周边乡镇、村庄的垃圾应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运输距离较远的乡镇、村庄目前可采用就近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逐步实现集中收集、集中处理。
在民族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推行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有卫生填埋处理、堆肥化处理、焚烧处理和多元化垃圾综合处理等。
(二)生活污水处理
平原、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的乡镇生活污水必须采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方式;村庄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方式,村庄集中聚居区根据经济情况,可采用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
丘陵地区、盆周山区乡镇所在地的场镇应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在建设方面可采用运行可靠、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处理方式;缺水地区处理达标后废水尽量考虑农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或居民区可采用分散、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与农用相结合的方式。
民族地区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应以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农村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有生化处理、自然处理或强化生化与自然处理相结合等方法,有沼气池、化粪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方式。
四、工作标准
(一)集镇: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必须≥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运贮、处理,依法有序。
(二)农村:各种生活污水、垃圾依法集中收贮、运输,按规定要求有效处理,不得乱排乱放。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80%,秸秆综合利用率≥6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村,明确具体责任人,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
(二)积极争取,加大投入
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认识。
(四)加强指导,分类治理
分类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做到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选择投资少、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实用工程。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四害是指老鼠、蚊子、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
第三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除四害工作,坚持群众动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科学治理、分类指导的原则,推行以治理环境为主、药械控制为辅的综合防制方针。
第五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级基层组织,应当宣传除四害知识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增强公民的除四害意识,树立人人除四害、家家讲卫生的社会新风尚。单位和个人都有防范、杀灭四害的义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投诉和举报。
第六条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爱卫会),负责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除四害工作。
县爱卫会办公室负责全县除四害的日常工作。
县爱卫会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除四害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除四害的调查研究、密度监测、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估等工作。除四害活动由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技术方案。
第八条除四害工作实行责任制,并按下列分工确定:
(一)公共绿地、道路附属绿地、河道、河岸、垃圾填埋场、中转站、公用垃圾桶(箱)、公共厕所(贮粪池)等公共环境和场所由园林、市政公用、城管、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二)窨井、下水道由市政公用部门或者相关产权单位负责;
(三)城镇居民区的垃圾房(桶、箱)、蓄粪池由当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产权单位或者由其委托的物业管理机构负责;
(四)农村垃圾房(桶、箱)、蓄粪池、水塘、沟渠以及农村生产用有机垃圾由当地村民委员会负责;
(五)集贸市场由市场主办单位负责;
(六)拆迁、建设工地由建设单位负责;
(七)单位内部和居民住宅由单位和居民自行负责;
(八)其他场所按隶属关系由产权单位或者管理部门负责。
责任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区域,其除四害工作的责任由县爱卫会确定。
第九条公共环境除四害工作所需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单位和居民的除四害费用由各自承担。
第十条各地区、单位、居民应当根据除四害专业技术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将四害密度指标值控制在国家相关标准以内,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有防鼠灭鼠措施,采取堵洞、毒杀、粘捕等方法灭鼠,单位及居民区不应发现活鼠;
(二)控制蚊虫孳生场所,保持环境卫生,对易积水处有防蚊灭蚊措施,单位内部无幼蚊或者成蚊集聚;
(三)加强人畜粪便和废弃物管理,采取诱捕、拍打、喷洒药物等方法灭蝇。农村地区不得设置露天粪缸;生产或者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蛆或者成蝇;
(四)消除蟑螂的孳生、栖息条件,运用毒杀、粘捕、喷洒药物等方法杀灭蟑螂,不得发现活卵鞘等蟑迹。
第十一条经营皮毛、杂骨、禽蛋、水产、果品以及废品回收、加工等重点行业,从事屠宰、酿造作业和超市、农贸市场、肉店、粮店、饮食店、食品店等重点单位,以及其他易招引或者孳生四害的单位,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管理、养护以及废弃物处理中,应当有完善的防范、杀灭四害措施。
第十二条拆迁、新建、改(扩)建的工地,在施工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必须采取除四害措施,四害密度指标值应当控制在国家相关标准以内。
第十三条单位、居民应根据除四害专业技术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除四害,也可以委托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应当参照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分配办公场所、库房和配药操作间,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业务素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
开展有害生物防制业务,应当执行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在承诺期限内保证杀灭质量,建立除四害服务档案。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应当向县爱卫会办公室备案,并接受县爱卫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技术指导和防制效果的监测评估。
第十五条鼓励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者依法成立和加入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职能,制定并推行有害生物防制服务的行业规范,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除四害工作。
第十六条凡生产、配制、销售灭鼠杀虫药品或者器械的,必须按规定取得许可或者批件。
生产、配制灭杀药械的单位应当向县爱卫会办公室备案;县爱卫会办公室应当定期将备案情况及合格灭杀药械的品种向社会公示,以方便购买者查询。
禁止生产、配制、销售、使用国家禁用以及没有批准文号、商标、使用说明、厂名、厂址等标识的灭杀药械;供应商在提供灭杀药械时,应提供相应的介绍,并说明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县爱卫会按照国家四害密度控制标准,对全县除四害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达标考核或者评估。
县爱卫会应当对在除四害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爱卫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除四害监督员。除四害监督员从从事除四害工作的管理人员中聘任。
第十九条除四害监督员行使下列职责:
(一)宣传除四害知识,指导单位、居民开展除四害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依据本办法对辖区的除四害工作进行检查、管理;
(三)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条除四害监督员有权向受检单位或者个人了解除四害情况,查阅与之相关的资料,但不得影响受检单位和居民住户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受检单位或者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检查或者隐瞒相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未采取除四害措施,四害密度超过国家相关标准或者达不到本办法第十条规定要求的,由县爱卫会办公室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报请县政府或县爱卫会予以警告。对四害密度严重超过国家相关标准的单位、居民,经教育或者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县爱卫会办公室可以指定具备资质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代为实施除灭工作,所需相关费用由该单位、居民承担。
第二十二条不具备基本工作条件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擅自提供有偿服务的,由县爱卫会办公室提请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除四害使用禁用药物的,由县爱卫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一、家庭式旅馆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隐患较多。一是房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家庭旅馆多数由普通两居室、三居室改建而来,原有的房屋墙体、框架结构常被改动,导致整体承重失衡,安全隐患较大。二是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受旅馆地理位置特殊、营业面积较小及安全制度不健全等因素限制,多数家庭式旅馆无法取得消防安全许可证,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备不全,除普通楼道外缺少专用安全通道,消防安全隐患严重。三是卫生隐患较大。多数家庭旅馆未配备消毒液等卫生器材,床单、被罩等更换清洗也不及时,卫生状况整体较差。特别是位于大学周边的部分家庭旅馆,不足百平米的三居室被改建成十几个“格子间”和“蚁房”,然后出租给大学生入住。由于居住次数频繁、卫生清理不及时,整体卫生状况较差。四是存在社会治安隐患。多数家庭式旅馆未连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在旅客入住时不能做到严格要求出示身份证件,由入住人员自行填写身份证号码,无法辨别入住旅客的真实身份,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隐藏场所。
(二)违规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无照经营居多。旅馆业办理工商执照前,需要办理多项前置手续。1.旅馆业属于国家控制的特殊行业,需要公安机关核准办理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2.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3.需要到卫生部门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4.部分售卖食品饮料的旅馆还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由于大部分家庭旅馆受经营面积、资金实力等因素限制,无法办理相关前置审批手续,不能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形成事实上的无照经营。二是乱贴小广告现象严重。家庭旅馆多数位居民区内,不容易被外地游客知晓。经营者为推介旅馆,多采用私自张贴、散发小广告或者在网上随意信息的形式对外宣传、推介,部分家庭旅馆聚集度高的小区内旅馆广告遍布宣传栏、墙体甚至电线杆,严重污染环境。
(三)扰民现象严重。一是噪音污染。由于入住旅客较多,加之部分旅客自律意识差,夜间聚会喧哗的现象较多,成为居民区内主要噪音污染源,并且以大学周围区域为重点。二是油烟污染。多数接待外地旅客的家庭旅馆配备了厨房,由于旅客更换频繁,抽油烟机等设施使用频率较高,污染现象严重,给附近居民造成不便。三是垃圾污染。由于家庭式旅馆流动人口较多,产生大量生活垃圾,部分旅客因不熟悉周边环境、找不着垃圾桶而随手将垃圾放置于旅馆门口,严重困扰周边居民。
(四)容易引发投诉。消费者对家庭旅馆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无法开具正规发票。由于多数家庭旅馆未取得营业执照,无法向税务部门申领发票,不能给消费者开具服务行业发票。二是额外收取费用。部分家庭旅馆经营者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在既定收费标准基础上额外加收费用,引发消费投诉纠纷。三是服务质量较差。家庭旅馆多为个人经营,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服务工作不规范,服务态度、质量经常引发消费投诉。
(五)社会影响不佳。家庭式旅馆多为原居民房屋改建而来,设施简陋、收费低廉、经营者对入住旅客身份验证把关不严,导致入住旅客鱼龙混杂,陌生人出入较多,个别家庭式旅馆内出现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问题,给小区其他居民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大学周边的部分家庭旅馆主要面向大学生群体,附近民众对为未成年大学生提供方便的日租式家庭旅馆颇有微词,引发不良社会影响。
(六)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多数家庭式旅馆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为争取客源放松了对入住者的身份检查,给部分未成年人和犯罪人员入住提供了方便。同时,雇佣的从业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未经任何卫生、消防培训直接上岗,综合素质较差,致使家庭旅馆行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出现若干问题。
三、加强家庭式旅馆行业监管的建议
(一)坚持三字方针,加大日常规范力度。一是拉网排查摸底“细”。以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社区为对象,严格落实网格巡查责任,对社区内张贴单页、灯箱广告、墙上标识等涉及的住宿信息进行拉网式源头排查,通过访查社区居民、鼓励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家庭旅馆,确保排查无遗漏。二是经营资格要求“严”。严把家庭旅馆主体准入关,认真检查其是否持有相关前置许可和营业执照,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证照失效的坚决予以取缔,加强对旅馆负责人的教育引导,提高其合法经营意识。三是安全隐患整改“快”。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家庭旅馆,及时指出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迅速抄告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搞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二)建立协调机制,发挥部门监管合力。积极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协调沟通制度,联合公安、消防、卫生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监管小组,制定《家庭式旅馆行业联合监管方案》,充分发挥发挥部门联动的合力,依据各自职责对家庭旅馆行业进行联合执法、整体清查,以逐渐规范家庭旅馆业经营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组织重点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签订隐患防控责任制,预防违规经营旅馆行为和以旅馆为藏匿窝点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实现执法部门与物业服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建立长效防控机制。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家庭旅馆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入户教育、发放宣传单等不同形式逐步提高经营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督促从业者守法正规经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违规经营旅馆隐患典型案例等形式,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违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