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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回顾
综观我国近十年来的财政体制改革脉络,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的改革进程:第一阶段是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其目的是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第二阶段是1998年开始推行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其目的是转变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这两个阶段的改革都获得了很大成功,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成效分析
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其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和简化税制的原则,改革工商税收制度;二是把地方财政包干制改革为能够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分税制,建立中央和地方两个税收体系。
在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首先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税收制度。改革之前,我国的税收制度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税种较多、税率难定、重复征税、随意减免等问题十分突出,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首先是简化税种,从过去的三十多个简化到18个税种;其次是改产品税为增值税。产品税是按一个个产品大类来征税的,其缺陷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新产品层出不穷,确定产品的税种和税率十分困难,并且有产品就要征税,无法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增值税适用于所有的生产和经营环节,税种单一,税率简单,且前一道产品所开的增值税发票,到后一道产品出售时,可以凭发票扣除以前交的税款,有效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工商税制改革后,我国形成了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的复合税制,基本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工商税制确立后,我国按税种确立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体系。基本内容是关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归中央;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等归地方;增值税实行中央和地方分享,分享比例是中央得75%,地方得25%。整个分税制改革,采取渐进的办法,即以1993年为基数,基数内的收入全额返还地方。同时,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增量三七分成,即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每增长1%,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0.3%。2001年又实施了所得税收入中央和地方分享的改革。对2002年的所得税增量,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对2003年的增量,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自此,我国建立了中央和地方的分税制财政体制。
经过实践的检验,我国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一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规范了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建立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这一改革的成功实施,结束了我国长期实行的以减税让利和财政退让为主要特征的财政支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模式,逐步增强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政府配置资源的能力。1978年至1994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31.2%一路下降到11.2%,财政不断积弱,各级财政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明显的或者隐形的赤字,财政困难已影响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改革后,1994年至2001年我国财政收入增加了2.14倍,年均增长17.8%,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1.2%提高到17.1%。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和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为我国1998年开始实施的积极政策提供了能力。二是建立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均快速增长的双赢的财政体制,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从1994年到2001年,中央财政收入从2906亿元增加到8583亿元,增加了1.95倍,地方财政收入从2312亿元增加到7803亿元,增加了2.37倍。同时,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也从1994年以前的最高38%左右提高到近年来的50%左右,增强了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近年来,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对税制和分税制财政体制又进行了一些改革。一是农村税费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即取消乡镇统筹费等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先期试点的地方改革表明,这项改革规范了农村的分配关系,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人均减负率一般在30%左右,农村“三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对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二是进一步调整税制。如对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减半或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连续多次调整出口退税率,使我国出口货物的平均退税率由原来的8%左右提高到15%左右,等等。税收制度的调整和完善,进一步增强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二)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进展分析
1998年以后,财政改革的重点转向财政支出体制,目标是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在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方面,主要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一是推行部门预算;二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三是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四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实行部门预算,增强了预算的完整性、统一性,部门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全部在一本预算中编制,所有收支项目都在预算中反映出来。部门预算经过人大批准后,对该部门的收支项目安排就具有法律效力,从预算执行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都必须接受法律监督。从2000年开始,我国中央和省两级逐步推行了部门预算,有些市、县也开始编制部门预算。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是将所有的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的财政支出由国库直接支付,取消各部门和单位在银行设立的收支账户。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财政部门加强了对各部门和单位的收支活动的全程监督。2002年,中央在38个部门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的试点,许多地方也积极进行了改革探索。与此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制度,支持了部门预算和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
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克服了过去分散采购的许多弊端,如采购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脱节,无法有效进行监督;采购效益不高,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往往价高质次;采购过程不透明、不公开,容易滋生腐败,等等。1999年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以来,采购规模快速增长,当年采购规模约130亿元,2002年已突破1000亿元,每年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率都在11%左右。2002年,人大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收入方面,防止了部门和单位乱收、滥罚及坐收坐支;从支出方面,执收单位上缴收入不再与其支出安排挂钩,有利于执收单位公正执法。近年来,这项改革不断向前推进,中央和地方普遍加大了改革力度。
与此同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我国各级财政逐步减少了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支出,加大了教、科、文、卫、社保等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方面的重点支出,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向公共支出转变。总之,经过近五年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优化了支出结构,增加了财政支出管理的科学性,初步建立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
二、今后我国财政改革的侧重点和趋势分析
过去的财政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有力地支持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宏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但由于改革的渐进性,新的财政制度、机制、管理等方面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协调、不适应、不规范等问题。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今后必须在以下方面继续深化财政改革:
(一)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
经过1998年以来的财政支出体制改革,我国虽建立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但离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仍有较大距离。公共财政体制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三个层次进行考察和分析:一是财政的主要职能和基本定位。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其主要职能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对全体公民一视同仁的规范的税收。二是财政的运行机制。也就是财政收入的组织机制和财政支出的安排机制,目前的运行机制主要是财政的预算管理。三是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监督。如预算的科学编制方法、税收征管的方法和手段、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等。在这三个层次中,预算管理是核心。首先,财政的职能要通过预算的安排体现出来,即通过预算得以实现;其次,科学、细化、规范的预算管理,是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集中采购正常运行的基础;再次,预算是财政监督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预算不规范,不仅财政部门很难进行全程监督,也不可能形成社会其他有效监督机制。因此,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必须要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我国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集中采购等方面已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改革,初步建立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这使我国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进入了核心和攻坚的阶段,即深化预算改革阶段。
农业生产方式变革的基础。以为代表的中国农村改革已经进行了30多年,改革到今天,中国农业与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态化、科学化的现代化大生产的要求还相距甚远。通过新型小城镇建设,在吸引农业人口转移的同时,必然带来农村土地管理方式的变革,进而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又一次变革。
二、新型小城镇建设乡镇财政所面临任务
1.基础设施投资
主要用于城镇道路和交通、通讯、内河治理、供水、供气、供电、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绿化、公共场所等设施的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关系到新型小城建设的规模和承载能力。
2.公共服务保障
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这部分支出是乡镇财政支出的核心部分,直接体现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的主要内涵和小城镇建设的质量。
3.扶持产业发展
主要是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税式支出、财政贴息、研发补贴、人才引进补贴、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支出。这项支出既关系到新型小城镇能否做大做强和可持续发展,也是关系到乡镇财政能否处理好财政与经济关系的重要问题。
4.带动“三农”发展
新型小城镇建设必然产生对“三农”的多方面需求,自然带动“三农”的发展,但新型小城镇发展速度超过了“三农”发展的速度,小城镇建设目标也难以实现。为此,乡镇财政在支持乡村道路建设、农村科技推广、农民培训、农业合作组织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生态建设等方面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
5.财政管理创新
传统的乡镇财政为生产型财政,后又转向吃饭财政,公共财政的作用发挥不足,财政管理不规范,管理手段落后。新型小城镇建设使得乡镇财政收支规模、支出范围、支出项目将发生变化,公共财政的特征更加明显,预算更加规范,管理更加严格,法制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将成为乡镇财政管理新特点。
三、新型小城镇建设中乡镇财政面临的问题
1.财力紧张
当前乡镇财政困难具有很大的普遍性。具体表现:一是财政的经济基础薄弱,大部分乡镇工业不发达,商业规模较小,税源少且不充裕。二是现行非税收入极其有限,国家规范收费之后,乡镇原有的收费项目所剩无几。三是营业税提高起征点和大部分企业营改增后,现行分税制体制下,乡镇财政收入下降。四是乡镇政府无权发行城镇建设债券。
2.刚性支出
一是保吃饭的压力。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尽管收入不高,但对财政来说仍然是一项刚性的首要支出和沉重压力,养人支出目前仍占乡镇财政支出的70%左右。二是乡镇基础设施落后,维修改造、扩建、配套任务繁重,财政无力承担,拖欠工程款在乡镇是一种普遍现象。三是公共服务支出不断增长,财政处于低水平保障,甚至难以保障。
3.政策缺陷
一是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些年来,国家土地政策的红利基本上被大中城市所独享,土地财政成为城市财政的主要特征。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基本上是挤占乡镇非农业用地,在国家更加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今天,新兴城镇用地也随之纳入严控之中,大量的土地收益将成为历史,土地非税收入在新型小城镇建设中将看不到优势。二是国家对“三农”的支持,仅限于农村的基础设施、农业生产、农民的生活上,而对农业人口转移中所发生的费用并没有纳入显性支出之中,农民享受不到市民化待遇,如低保、失业等支出,增加了农民改变身份的风险,抑制了农业人口的转移。三是农村土地难以实现流转,农民没有改变身份的本钱,城市人口回流农村又受到农村房屋产权转移的限制,城里居民与农村居民消费资金相互融通的渠道没有打开,导致新型城镇建设难以聚集农业人口。三是分级分税财政体制下,乡镇财政很少获得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依据的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乡镇财政自身无力解决新型小城镇化建设的财政压力问题。
4.理念僵化
国家实施城镇化战略以来,小城镇建设出现“重口号、轻行动,重外延、轻内涵,重眼前招商、轻整体规划”的现象。小城镇建设中遗留下来环境欠账、生态欠账、公共服务欠账很多。近年来很多人片面认识“公共财政”,财政配置资源的职能没有有效发挥,财政与生产的关系几乎被割裂开来,开辟财源的意识淡薄,财政扶持支柱产业的杠杆作用几乎殆尽。
5.管理粗放
由于乡镇发展落后,长期缺乏优秀的管理人才。人才是事业发展的基础,新型小城镇建设也不例外。尽管近些年,包括乡镇财政部门在内的管理部门吸纳了部分大学生充实到管理队伍,但特别优秀人才少见,长期扎根乡镇的干部不多。在产业中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管理人才更是缺乏。乡镇人才的匮乏,导致各方面管理的粗放,严重影响了新型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质量。
四、新型小城镇建设的财政政策支撑
1.财政部门积极参与新型小城建设规划制定
新型小城镇建设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满足人的需求,适应人的生存,是新型小城镇建设的出发点,也是归宿。目前国务院已出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但是在国家层面上具体的新型小城镇建设规划还没有出炉,地方层面上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型小城镇建设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也未见头绪。加快新型小城镇建设规划和制定规划内的新型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是科学建设新型小城镇的前提。首先是确定重点建设的乡镇。对聚集人口潜力大、产业基础好、乡镇财政状况优的乡镇优先建设。特别是交通便利的县城与县城之间,辐射区域广、跨度长、流动人口多的乡镇,更要作为重点发展对象。在制定新型小城镇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中,财政部门必须作为主要部门参与制定。财政部门既要积极保障新型小城镇建设的公共支出,也要使新型小城镇建设控制在财政可承受的范围内。
2.加快创新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地方各级财政分得的蛋糕有多大,不仅取决于本级全口径的财政收入规模,更取决上级政府如何切割蛋糕。小城镇发展缓慢不仅仅是市场经济下资本选票决定的,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于国家的产业政策、生产要素政策、财政政策等,财政状况制约着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了从财力上保障新型小城镇公共建设需要,应完善现行财政体制,实施更加有利于新型小城镇建设的中央、省、市、县和乡镇的分税制以及土地收入分成制度,扩大乡镇财政留成比例。必要时,对国家规划建设的非城市周边乡镇的新型小城镇实施分成比例倒置,土地收入全部留用(弥补近些年乡镇土地红利的流失),省级和市级规划的新型小城镇上缴的财政收入全部留用。只有通过让乡镇财政获得更多的可支配财力,才能保障新型小城镇建设的速度和质量。
3.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
推进新型小城镇建设,必须增加小城镇对农民转移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力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科学的城镇规划、完善的基础设施、高质量的社会文化生活,增强基本生活设施和精神生活保障,提高农民进城吸引力;另一方面,通过提高养老、就业、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增强生存和发展的保障,提高农民进城吸引力。为此,对困难乡镇应增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一是在保障社会保险和教育统筹的基础上,提高乡镇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失业补助的标准,实现乡镇居民与城市居民的同等生存和生活待遇,确保社会保障资金按时足额补助到位,坚决消除拖欠、挪用现象。二是增加乡镇的财政专项补贴,特别是公共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科学、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补助,改善乡镇公共服务落后状况,提高乡镇居民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缩小乡镇与城市的差距,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绝大多数乡镇缺少具有本地特色、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国家垄断产业(电信、电力、石油、盐业等)又从乡镇掠走税收和高额垄断利润。在新型小城镇建设过程中,中央、省、市财政应在预算单列新型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真正实现城市对乡镇的反哺,使为城市发展建设做出贡献的农业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实现本地化的安居乐业,真正解决农民工候鸟式的生活,实现社会的稳定。
4.积极探索新型农业人口转移成本分摊机制
在农业人口向新型小城镇转移过程中,城镇增容必然带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财政压力,为此探索建立科学的农业人口转移成本分摊机制将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难题,破解这个难题的唯一办法就是解放思想,进行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尝试用农民土地流转收入换入城安置费用。二是尝试农民住宅面向城市殷实富户开放流通,实现农民住房财产与城市居民收入的转换。三是农村土地在确保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前提下面向城市资本开放,吸引更多的非农资金投入农业,既实现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发展维持国家粮油安全,又增加农民收入,实现更多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就地转换身份,或有能力进入新型城镇享受市民待遇。四是增加上级财政投入,对小城镇新安置农业人口实施补贴政策,缓解乡镇财政压力。五是设立农民在小城镇创业扶持政策,包括税收减免政策、财政补助政策、小额贷款贴息政策等等,增加转换农民收入,自力更生承担进入新型小城镇的成本。
5.加大财政对乡镇特色支柱产业的支持力度
在推行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的同时,财政应重点支持文化旅游、商贸物流、资源加工、交通运输等体现乡镇特色资源、区位优势的产业发展,通过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利用财政的税收政策、贴息政策、国家参股政策、补贴政策等,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要重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小城镇公用设施投资运营,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挥引致投资的作用,引导更多的私人资本投资于新型小城镇,加快新型小城镇建设步伐,为新型小城镇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6.实施乡镇人才引进的财政支持政策
一、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系统构建的目标及功能设计要求
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系统的构建,必须遵循公共经济和公共财政的基本原理,达到如下目标:一是通过财政收入预测分析,确保地方财政收入随着地方经济发展而稳定增长,使地方财政收入占地方GDP的比重达到或接近合理水平。二是通过财政运行评价分析和实时监控,使财政运行质量不断改善,财政的社会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三是通过财政运行实时监控和风险预警分析,使财政自身具有持续、健康增长的能力,具有抵抗各种风险因素冲击的能力,实现地方财政的稳固与平衡。四是利用系统运行分析研究的成果,制定出促进财政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便有效地实施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
按照系统构建的目标要求,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系统应具有三个最为明显的功能:一是合理性分析功能。系统必须能够表达如何衡量一个地方财政收支规模和结构的合理性,即能够判别地方财政运行状况是否在保证财政收支质量不断提高的前提下,扩大了地方财政收入规模,规范了地方财政支出范围。也即,地方财政的运行要符合客观经济实际,既要保证地方财政收支质量,又要确保地方财政收支规模的合理。二是协调性分析功能。系统必须能够衡量地方财政运行的协调性,即要求定量地监控评价地方财政收入与支出之间能否维持平衡,诊断地方各级财政在收支进度、收支结构上能否平衡,评价地方财政与经济、社会间能否协调发展。这一分析与“合理性分析”相比有所侧重,“合理性分析”强调“量”的概念,即地方财政收支规模和结构的变化,协调性分析则更加强调地方财政运行内在的效率和“质”的概念。三是稳固性分析功能。系统应能衡量地方财政运行的稳固程度,即判断一个地方财政在长期运行中的抗冲击能力。不仅在短期内,而且在长期内要确保地方财政的稳固发展。稳固性分析更加注重从“时间维”上去把握地方财政运行的合理性和协调性。换言之,财政运行分析的目标中所关注的地方财政运行合理性和协调性,不应只是在短时段内的地方财政运行速度和运行质量,必须建立在充分时间维上去分析。财政运行分析系统的三大功能,即合理性分析、协调性分析和稳固性分析,从本质上对财政运行分析目标作出了符合理性的较深层次解析。
二、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系统构建的基本内容
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系统主要包括财政收入预测、财政运行评价、财政风险预警和财政运行研究四个部分。
1、财政收入预测
通过财政收入预测,分析研究财政与经济全局的关系,为制定地方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指明方向,并为确定年度预算收支规模提供政策依据和数据支持。进行地方财政收入预测,将主要反映地方财政收入的变化趋势和未来各年度的规模,显示地方财政收入的形式、来源、结构,并对地方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可信度进行检验。具体步骤为:首先,进行财政收入预测的理论分析。构建地方财政收入指标体系,分析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变化对地方财政收入的综合影响和个体指标影响,并确定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和主要税种的经济相关因素。通过财政收入预测的理论分析,建立起以地方财政收入指标体系及经济相关因素对指标体系的综合影响与主要个体指标影响为内部结构,以其他影响因素为外部环境的地方财政收入分析系统。其次,在地方财政收入系统分析的基础上,设计了地方财政收入预测系统制作流程,创造出一条解决财政收入预测的技术路线。通过地方财政收入经济相关因素确定、筛选,预测模型选择,软件开发等阶段,运用时间序列模型、回归分析模型、灰色系统分析模型和神经网络模型,实现了财政收入预测流程。每年进行财政收入预测时,系统管理人员将预测年度财政收入经济相关因素指标值输入系统数据库,按照财政收入预测流程进行预测,得到财政收入预测结果。最后,建立专家咨询系统,同计算机自动运算程序的软件系统相比较,撰写出地方财政收入的预测报告。
2、财政运行评价
通过财政运行评价,动态监控地方财政的收支活动,进行地方财政运行的近期评价和趋势分析,明确运行中监控的重点领域。进行财政运行评价,对地方财政收支运行和平衡状态进行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滚动分析,对地方财政收支运行效果进行动态跟踪评价。具体内容包括:地方财政收入评价,主要涉及地方财政收入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相关性,及其规模、质量、结构、进度和县级财政收入等项目;地方财政支出评价,主要涉及地方财政支出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相关性,及其规模、结构、进度、顺序、效益和县级财政支出等项目;地方财政平衡评价,则主要涉及财政结构、进度、总量平衡及县级财政的平衡等项目;财政管理体制评价;财政热点难点问题评价等。建立起全面、综合的地方财政运行评价指标体系,利用特尔菲法、相邻指标比较法等定性分析和层次分析法等定量分析相结合来确定地方财政运行评价项目的权重,构造了财政运行的层次评价模型。定期进行地方财政运行评价时,系统管理人员将选定财政运行评价相关指标,从专家咨询库中筛选出专家,确定评价项目的权重、评价项目的评价指标的权数及临界值区间,通过导入评价指标库的数据,系统将自动进行计算,得到全省或省本级及下属市级的评价系统运行结果,最后,建立专家咨询系统,同计算机自动运算程序的软件系统相比较,撰写出地方财政运行的评价报告。
3、财政风险预警
通过财政风险预警,监控和分析各种财政风险因素的变化趋势,判断地方财政的综合风险程度,并提出财政风险预警建议。进行地方财政风险预警,主要采用层次分析法、类比法和指标分析法,建立财政风险预警模型。在界定地方财政风险的概念、理论分析财政风险构成、财政风险成因的基础上,找出地方财政面临的各种显现的和潜在的风险因素。建立地方财政风险预警监控指标体系,通过运行风险数量模型和专家调查,判别和监测地方财政风险程度,及时发出预警信号,撰写出地方财政运行的风险预警报告。根据地方财政风险变化趋势,提出切实可行的财政风险防范方案。另外,地方财政风险预警还有强大的地方财政债务信息查询功能,为决策提供了大量的数据支持。
4、财政运行研究
通过财政运行研究,利用专家咨询对地方财政运行中财政收入预测、运行评价和风险预警结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或运行调整政策规划,以充分体现地方财政的理财职能。地方财政运行研究主要运用德尔菲法等专家咨询法对地方财政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分析、处理意见;对财政未来发展方向、改革模式进行谋划设计,经过决策形成政策措施。它的主要功能:一是根据地方财政收入预测信息提出财政收入预算政策,设计财源建设方案,制定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二是根据财政运行中出现的收支关系问题,研究提出调整财政收支安排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三是根据财政风险判别信息,制定防范风险的各种对策;四是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研究财政与经济的关系,提出调控宏观经济的财政政策建议。
5、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系统的运作程序
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系统这四个环节在发挥各自作用的同时,其具体内容也相互衔接。如:地方财政收入预测的精确度影响到地方财政运行评价的结果,进而影响地方财政风险因素的预警;通过地方财政收入预测、财政运行评价和财政风险预警三个环节的相互作用,确定地方财政运行研究的政策取向和年度财政收支计划、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和调整。系统运作程序是:首先,从地方财政业务系统、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中,收集我省和国家财政经济有关历史数据和运行过程中的相关数据信息,经过加工和预处理后输入到系统数据库中。然后,按照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的要求将相关数据分别输入到财政收入预测模型、财政运行评价模型和财政风险预警模型,经过模型运算和数据检验后分别输出三个模型的运算结果。最后,将三个模型的运算结果进行系统研究,通过专家咨询修正,形成判断结论。经过地方财政领导决策和多次修正后形成政策规划,来指导地方财政健康运行。
三、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系统构建的相关支持
进行地方财政运行分析,需要由专家辅助决策来对管理过程参数进行修正和对模型运行结果进行判断;地方财政运行分析和专家辅助决策又需要建立数据库对分析决策过程进行数据支持;地方财政运行分析、专家辅助决策和数据库运行还必须借助现代化的网络技术提供操作平台。因此,专家辅助决策支持、数据库支持和网络支持组成了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系统的三大支持,为系统运行提供了前提和保障。
1、数据库支持
在财政系统信息网络上进行地方财政运行分析,必须统一建立涵盖省、省本级、市、县数据的网络化数据库,对省、市财政运行管理人员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持。数据库由结构性数据和非结构性数据两大类构成。结构性数据包括系统管理人员、业务处室录入或从财政业务软件导入的指标,系统数据库将输入指标自动生成的指标,模型运算中的权重、临界值、状态和运算的结果等数据;非结构性数据则包括专家库、专家调查表、操作手册、通用工具、系统维护等数据。
数据输入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按照要求定期将所需数据输入到数据库中,并由数据库对输入数据进行自动处理,以完成数据库的信息存储。省、市系统管理人员运行模型时,数据库按照模型运算的要求,自动从省厅计算机中心提取相关数据,通过财政信息网发往省、市系统管理人员运行的模型程序中,并将模型运算的结果再通过网络存入到数据库中。可以说,省厅数据库通过财政信息网络参与了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系统的数据储存、模型运算、专家调查、结果记录、信息交流等全部活动,是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的物质基础。
2、专家辅助决策支持
为了确保运行分析的质量,地方财政运行评价系统采用以计算机模型运算为主,以专家咨询判断为辅助的主辅结合与人机互助的运行方式。专家决策作为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系统的辅助部分,对保证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起到有效补充和支持。专家辅助决策支持包括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室和专家库两类支持。
省、市财政部门要成立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室,组建地方财政运行问题研究委员会,其中包括地方财政运行系统分析人员、地方财政运行核心专家和有关决策人员。财政部门要建立财政运行情况报告制度,成立财政运行监控室;要由专门人员进行财政运行分析模型的调试与运算,对地方财政运行进行动态分析,将地方财政运行研究工作日常化、动态化、长期化;还要在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室的基础上组建地方财政运行问题研究委员会,由精通财政经济理论、财政业务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人小组负责地方财政运行问题研究,为财政部门领导进行财政宏观管理提供便捷、灵活、高效的各种财政运行分析信息服务。
省、市财政部门要组建地方财政运行分析专家库。专家库中的专家来自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经济主管部门、大学和科研单位,专家库应有熟悉地方财政运行情况的财经界专家学者,及有丰富财政工作经验的实际工作者组成,如业务骨干、部门领导、理论专家和研究人员。对专家库由省、市财政运行监控室通过财政信息网进行网络化管理,并适时进行专家人员和分析角色的调换。组建专家库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在操作三个地方财政运行分析模型时,进行专家咨询以确定运行分析指标合成的权重,实现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过程管理的人机互动运行方式,对模型运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二是在分析地方财政运行分析模型计算结果时,通过特尔菲法进行专家判断,提高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的可信度和科学性。
财政学作为经济学学科的一个分支历来受到各国理论工作者和社会实践部门的关注及重视。尤其是在18世纪中期,自亚当・斯密为其搭建了专属的基本框架以后,财政学更是在不断的理论及实践中一步步发展壮大起来。但从上世纪末开始,由于其他经济科学的研究对财政学的渗透以及财政学自身的学科名模糊等问题的出现,使得财政学的发展方向逐渐变得模糊不清,财政学的去处以及出路成为了当代财政学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财政学的历史发展脉络
在18世纪中期,由英国苏格兰人亚当・斯密所写的《国富论》的出版标志着当代财政学和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正式诞生。随着社会的发展,财政学和经济学的发展紧密连接着,财政学的理论更是在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的不断推动下而推陈出新[1]。对于西方的财政学发展史而言,其学者在研究的过程中经常将财政学归为两大传统,即“盎格鲁-撒克逊”传统以及“大陆传统”。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经过经济学家对两种传统理论的不断融合和创新,逐渐使得传统财政学向现代财政学进行转变。
“盎格鲁-撒克逊”传统。“盎格鲁-撒克逊”传统是由英国古典学派经济学家所开创的。亚当・斯密对财政学持有的思想特点在于自由放任,其认为政府在国家财政上应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在《富国论》中,亚当・斯密提到政府应该履行在提供国防、司法及公共工程建设三个方面的职能,因为其认为在国家的财政运行中,政府的支出是非生产性的。在这个观点提出后,亚当・斯密《富国论》理论的追随者李嘉图、萨伊和马歇尔等持有经济自由主义观点的古典以及新古典经济学家将其逐渐深入,继而发展形成了西方财政学的“盎格鲁-撒克逊”传统[2]。“盎格鲁-撒克逊”传统主张“最好的政府是管理最少的政府”这一理论,其推崇在资源配置中市场机制所具有的神奇作用,认为“看不见的手”会将私人利益引向公共利益。这一理论传统自18世纪中期到20世纪三十年代一直处于财政学以及经济学的主导地位。由于这一理论传统所持有的观点对政府的影响,使得政府过于注重对税收的研究而忽视甚至根本没有涉足对公共支出的研究,这也成为了该时期财政学的主要特征。该特征主要表现为在财政理论体系中税收原理处于无与伦比的最高地位,而财政的公共支出主要用于维持国家政府部门的自身运转。
“大陆传统”。与英国古典学派提出的“盎格鲁-撒克逊”传统相对的是由奥义学派和瑞典学派所开创的“大路传统”。尽管在18世纪中期到20世纪三十年代由亚当・斯密所开创的经济学体系长期占据着欧洲主流的经济学地位,但还是有一些当时的“非主流”经济学家对其持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相对于“盎格鲁-撒克逊”传统而言,这些“非主流”的经济学家在国家的经济职能方面更加注重其对于公共支出的积极作用,并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详细分析,逐渐形成了国家公共财政理论的另一传统,被人们称为“大陆传统”。“大陆传统”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分布在欧洲的各个国家,并且形成了不同派系。其中包括德国历史学派,代表人物有罗雪尔、瓦格拉;瑞典学派,代表人物有经济学家维克赛尔、利达尔;奥意学派,其中包括奥地利和意大利的财政学家。值得一提的是,在“大陆传统”这一理论中,作出最大贡献的就是瑞典学派的维克赛尔[3]。其不仅对普通的经济理论发展作出了贡献,同时也将国家的公共支出和税收相结合并进行研究,得出国家公共部门的决策实际上是国家政治和集体选择的过程这一理论。其后布坎南正是由于吸收了这一理论的重要思想并加以发展,从而创立了对世界财政学影响广泛的公共选择理论,同时该理论也成为了现代财政学的基础理论。
当代财政学的诞生。“盎格鲁-撒克逊”传统与“大陆传统”这两种学派理论体系分别侧重了政府功能的两个方面,但由于国家社会经济问题以及俩派学者思想交流上的阻碍,使得对于理论需求方面相对匮乏,故两派理论体系是在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的催生以及众多经济学家不懈努力之下,经过了漫长的社会变革继而慢慢融合到一起并归入财政理论学之下[4]。在此之后,财政学才拥有了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同时也打破了从18世纪中期所建立起的传统主流经济学只关注国家税收的理论传统。在全球经济危机后,由凯恩斯提出的宏观经济理论逐渐渗入到各国的经济理论体系当中,该理论强调了在稳定宏观经济的过程中政府应该起主要作用,倡导应由政府的财政支出来带动国民的经济增长,突出了公共部门的重要性。这一理论的提出使得传统经济理论学对于财政学的解释完全不能满足国家进行对公共部门活动的分析。在此前提下,经过布莱克、鲍文和布坎南等经济学家的不断努力,使得财政学理论终于在20世纪中期发生了由传统财政学向当代财政学的转变。充分重视公共支出是当代财政学理论的基本特点,其不但分析了公共部门的决策过程及决策效率,还强调了在国家财政控制中政府对经济干预的必要性,继而使得财政学的研究领域及研究方法得到了极大的扩展。1980年《公共经济学讲义》的出版代表着财政学公共经济学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5]。
二、财政学的近期成就
目前财政学的发展已近深入到经济学的各项领域,并且成为了经济学中微观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逐渐吸收了计量经济学和理论经济学中最前沿的理论思想和实践工具,使得当代财政理论学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
税收理论发展。帕累托有效税收的结构研究。所有财政扭曲都是由政府税收导致的,但是财政扭曲数量的减少不会使税收制度总体的超额负担随之减少。基于这样的前提下,帕累托有效税收的结构是根据在给定技术的和其他方面进行约束时,在他人的近况变差下,没有任何一个人的境况会发生好转。具体的社会福利数据可能在帕累托有效税收结构中选择一个对社会能产生最大福利待遇的税收结构。在政府知道每一个国民所有信息的前提下,就可以根据每个国民的不同特征进行收税,因为一次性的总赋税可以体现出帕累托的税收效率。但是对于某些对信息约束其关键作用的方式,这样的结构所产生的结果并不如拉姆齐所描述的那样,比如闲暇和消费之间一旦分离就不会产生商品税[6]。
税收的激励理论。税收对劳动力供给、风险承担、企业融资、个体储蓄以及企业红利发放等方面的影响是税收的激励理论主要研究的方向。其中分析个人所得税对劳动者供给决策的影响以及对比累进税对劳动力供给的激励效应是国家税收对劳动力供给的主要研究方向。而税收对个人储蓄的影响主要是依靠分析利息税对个人储蓄行为的影响,并使用代数的推算方式表达出利率的变动,进而判断个人所得税的实际收益下降会对个人储蓄行为造成不良的影响。风险承担在税收过程中受到的影响则是通过分析税率的波动对投资者造成影响来进行判断的,其中如果税率的变化与风险投资资产的数量呈同比变化时,就会增加风险的几率。企业投资过程中如果受到税收的影响,则集中表现在税收抵免政策对企业投资的激励所产生的效应上。
2.最优化的税收理论
最优税收理论的研究热潮最初是由米尔里斯关于最优税收的研究取得显著成果所引发的,米尔里斯也凭借此项研究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在此之后就出现了大量有关于最有税收理论的相关文献。其中最著名的最优税收理论是拉姆齐法则,它指出在政府无法不能征收归总税的前提下,可以针对不同需求的商品使用不同的税收政策,以确保税收效率利益损失的最小化。当然有关于最优税收的理伦还有其他相关的法则出现,例如科利特-黑哥法则。其主张针对不同的商品进行不同程度的课税收缴,以实现最优化的商品税和所得税之间的联系。
公共选择的理论发展。公共选择理论是由布坎南与塔洛克发表的《同意的计算》一书所开创的,同时公共选择理论也是财政学的基础理论。其取得成就主要表现在对于投票规则的研究、对官僚制经济学发展的分析、探讨公共选择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以及关于讨论寻租理论的发展等方面[7]。
政府预算的理论发展。在经济学家芬劳和瓦尔达沃斯基的不断努力下,公共预算理论构建在20世纪中期取得了迅猛的发展,使得渐进主义学派在国际社会中风靡一时,一度占据着公共预算理论中具有支配地位的主流理论。渐渐地各国的公共预算专家不再满意于公共选择理论和渐进主义对公共预算的解释,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宏观预算模型(政策过程模型)这条新的用于研究公共预算的路径。
三、财政学面临的未来挑战
尽管目前财政学已经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和实践应用,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水平的逐渐提高,财政学方面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对理论上的需求已经大大超出了固有的财政学理论。当前许多新进的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并没有相应的财政学理论来提供解决办法,故这也就为财政学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方向,同时也是财政学所面临的挑战。从当今社会发展来看,我国的经济生产力在国际中所占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提高,这种提高正是源于财政学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尽管我国已经进行了市场化改革,但由于社会性质的原因,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与西方国家还存在着很大差别,西方国家的财政学往往无法适用于我国在现实中所出现的问题[8]。而我国的财政学理论是随着社会发展由西方财政学慢慢引入的,所以在财政制度方面我国本土的可以借鉴的文献及著作并不是很多,故深入研究适合我国本土化的财政学理论是我国财政学领域所面临的首要问题。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政法制建设不断发展,财政工作的法治化程度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日益提高,已初步形成了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相适应的财政法律制度框架。与此同时,财政执法也在不断地规范,全方位的财政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正在形成。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财政法制建设的总体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立法中尚存在着与财政改革和发展不相适应的方面,财政执法中时常出现不合法和不适当的问题,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改革的深化和财政法制的严肃性。在加强财政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应该进一步提高对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重要意义的认识。第一,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是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要求。加强财政管理,就是要建立健全的、覆盖财政收支各个层面的管理机制,逐步实现财政资金分配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无论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监督力度,还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都必须依照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运用法律手段,将法治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才能够保证财政行为的规范化。第二,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有助于有效地行使财政职能,充分发挥财政的作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职能,主要体现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平分配、调节经济运行等方面。深化财政改革,就是要按照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活动范围和作用方式,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职能。这一切都需要运用法律手段,通过科学的立法,使之规范化、制度化;通过严格的执法,使之行之有效、监督有效。第三,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是促进和规范财政改革的重要保障。在改革与法制建设的关系上,应该坚持并强调一手抓改革与发展,一手抓法制。
立足于本国国情,通过比较和借鉴来吸收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是我们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其公共财政管理方面的基本经验便是充分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坚持依法理财,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法治化的水平。从总体上看,其财政法制建设的主要特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第一,财政法律制度较为健全。财政活动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均有法可依,法律规定比较科学、合理,财政法的效力等级较高,可操作性也比较强。第二,能够依法进行财政管理。许多国家的预算编制草案相当细致,几乎对每一项开支都有详细的论证。立法机构对预算的审批程序极其严格,审批过程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很高。在收入方面,无论开征税种、设立收费项目,还是发行公债,均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在支出方面,政府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支出来提供良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增加预算,则须根据有关法律程序进行审批。第三,重视对财政执法的监督,各个执法监督机构之间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追究法律责任一视同仁,对执法不严格,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
二、财政监管在依法理财中的重要地位
所谓财政监管,是财政机关在财政管理过程中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涉及财政收支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的审查、稽核与监督检查活动。财政监管寓于管理活动当中,体现财政管理的本质属性,与资金运动同步进行,其主要作用就是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偏差,保证财政分配的科学、正确和有效。
在我国,财政监管的主体是国家财政机关,各级财政部门是财政监管的执法主体。财政监管是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机构的共同任务,各级财政机关内部的预算编制、预算管理、国库等业务机构都行使监管的职能。同时,为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能,发挥财政检查这一体现监管职能内在属性的必要手段,各级财政机关内部还设有财政监管专门机构,专门行使财政检查职责。财政机关专门监管机构,一方面接受上级财政机关对财政监管的业务指导;另一方面按照分级负责的财政管理体制对本级财政负责,接受本级政府管理,及时向本级财政和政府报告财政监管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或问题。
财政监管职责体现着财政管理的范围与权限。财政部门监管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1)对本级各部门及下一级政府预算、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稽核,并根据本级政府授权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管。(2)对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情况,本级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情况进行监管。(3)对本级预算支出资金的拨付、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监管。(4)对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外资金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5)对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及国家基本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管。(6)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执行财税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管。(7)对社会审计机构在执业活动中的公正性、合法性进行监管。
在职能上,财政监管与国家预算收支、预算外收支和企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政策情况密切相关。从总体上看,财政监管的范围主要包括如下五个方面:一是预算监管。即对各级财政预算、预算执行、决算的监管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颁布为财政机关实施预算监管提供了法律保障。预算法规定:财政机关是预算编制、组织实施的职能机构,负责编制决算草案具体事项并纠正本级各部门决算草案不合法之处,监管本级各部门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财政机关通过预算监管,促进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预算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时发现处理预算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收支平衡。二是税务监管。税务监管包括国家财政机关依法对税收机关和纳税人执行税法的情况进行监管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国家税法的情况,保证税款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三是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的使用者要接受财政机关的监管,依法、合理、有效使用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资源配置优化的总体要求,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四是预算外资金监管。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资金的组成部分,尽管未列入国家预算管理,但其收支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国家财政分配职能的实现。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是加强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财政机关对预算外资金监管就是依法监管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使用的合法性,确保预算外资金取之有道,用之有效。五是财务会计监管。财务会计监管是财政机关依照《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各项财务会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实施的监管。它同时包括对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管。
在手段和方式的具体运用方面,财政监管主要表现为日常监管检查、个案检查和专项监管检查。其中,日常监管主要是对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的某些重要事项进行日常监控。财政机关业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检查是结合预算编制,对财政资金分配进行事前的审查、评估,以及对资金拨付、使用进行事中的审核、控制,加强对预算的监管约束,主要包括:预算编制是否符合《预算法》有关规定;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测的依据是否充分可靠,新的重大的财政经济措施对预算收支的影响是否考虑全面,测算是否准确、合理;预算收支的安排是否符合国家预算指标和管理体制的要求;通过建立预算收支旬报、月报、季报制度,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等等。所谓个案检查,是根据上级批示的群众举报案件,以及日常监管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线索,组织力量进行检查核证。检查结束要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查处情况,并对查处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专项监管,是深化管理、制定政策、加强法治的重要手段,是日常监管检查有益和必要的补充。从现实情况看,经济转轨时期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利益有了重新调整、组合、变化,相应的法规制度和约束机制还没有及时建立或不尽完善,经济领域的某些层面甚至还存在监管的“断面”和“真空”。财政部门应根据财政管理的需要和监管检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难点、热点和重大问题,采取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管检查,从而提高财政监管检查的综合效益。
三、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与强化财政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