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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财政监督存在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运行中,我国的财政监督总体上得到了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目前我国的财政监督制度仍然不够健全,规范的财政自主监督体系还不完善,使得现行财政监督的法制建设、工作方式和监督手段等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的需要。当前财政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监督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
在应对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和国内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时期,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物价总体水平基本稳定的过程中,发挥好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已成当务之急。但是,目前,地方财政监督检查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适应当前公共财政大监督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财政监督还存在着“缺位”现象,基层财务监督薄弱,财务制度约束力不强,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仍然存在。从监督内容上看,对公共收入的检查多,对公共支出监督少;对财政分配的最终结果检查多,对全方位监控及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跟踪问效少;从监督的方式上看,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少;从监督环节上看,集中性和非连续性的事后监督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少。这就导致很多财政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既成事实后才被发现,从而造成财政管理中的违法犯罪现象屡禁不止。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是在工作中议“收”的多,谈监督的少。现在议财政多是从“收”的角度做文章,如何扩展税源,增加财政收入,如何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可用财力,如何争取项目资金,增加建设项目等等。在“用”的要求上监督少、问效少、追责少。二是存在重拨付,轻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决策层决定拨付,财政部门执行划拨是常规财政资金运转程序,由于有的专项资金使用周期长,跟踪监督环节较为薄弱,项目决算审计、检查成为事后监督,耽误了及时纠错的最佳时机,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重查错,轻绩效。把财政监督仅限于查错纠弊,监督视角没有得到拓展。一些地方乡镇领导主要精力都用在乡镇经济发展和资金筹集上,资金监管意识不够强,精细管理还做得不够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监管”、“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
(三)管理机制不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弱化
许多地方乡镇没有制定规范完整的财政监督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模式各异,没有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使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有的乡镇领导仅仅把财政所当成乡镇政府收支的“钱袋子”,乡镇对财务收支凭据审批、审核,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资金的监督管理等环节缺乏相应制度,资金安全存在严重隐患。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少数管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财务收支活动没有严格遵守国家财务规章制度。
(四)内部监督效率不高
财政监督有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二者相比较而言,财政的内部监督显得极为薄弱,财政对自身的监督力度还远远达不到管理的要求,财政监督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给国家财政资金的分配和预算的执行留下了漏洞和隐患。近年来,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内部管理松懈,加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财政系统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财政部门腐败现象的蔓延与财政监督尤其是内部监督不健全、不完善、缺乏约束机制等有着直接关系。一是缺乏常规监督指标考核。财政工作中重在业务管理考核,缺乏监督考核指标,尤其是缺乏日常财政工作监督考核细则和要求。二是纵向的财政监督需要加强。财政监督要走向常态化,业务自我监督是必要的。但从财政监督效果看,自上而下的业务监督更显得重要和必须。三是财政执法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经领域内违纪问题仍然存在,滋生“小金库”的土壤还未彻底铲除,可能还存在着财会做假行为。四是地方财政监督环节缺乏有效的机制。乡镇财政资金在使用上随意性较大,预算和实际支出形成“两张皮”现象,缺乏预算管理意识,财务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监督化存在漏洞,在制度设计上,财政监督部门没有直接处分权,所以面临检查容易、处罚艰难的窘境,这在乡镇一级表现得更为明显,监督执法陷入屡查屡犯的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了财政监督效能的发挥。
(五)涉农资金监管乏力,制约了资金效益的发挥
由于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很难进行有效的全方位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其一,少数惠农补贴资金没有纳入财政所专户管理,作为项目实施地的乡镇财政无权过问,由县级主管部门直接发放给农户。其二,乡镇财政受制于乡镇政府,部分专项资金存在转移用途、截留挪用现象,乡镇财政“看得见,管不着”,致使乡镇财政监督弱化,影响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同时,对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缺乏具体的处罚和整改措施,管理和监督的威慑力不大。其三,对非财政渠道下达的涉农资金监管难。不少涉农补助资金分属民政、林业、农业、教育、计生等多个部门,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乡镇财政对这些资金监管乏力。其四,由于受客观因素的制约,监督职责的范围和内容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对与地方经济发展有密切联系的企业财务管理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等方面存在较大的盲区,财政监督的内容和范围还没有适应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的广泛性、多层次、全方位监督的要求。
(六)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一是地方财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承担着几十项涉农政策资金的管理、拔付、审核、结算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财政的综合职能明显增加了很多。但是由于由于体制原因,各地乡镇财政长期未能注入新鲜血液,致使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加之培训机会少,知识更新慢,普遍存在青黄不接、业务素质良莠不齐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财政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监督队伍力量薄弱,财政部门内设的监督管理人员配备难以担任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日常监督业务的需要。三是地方财政对预算收支运行的质量、效果和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资金的专项监督检查乏力。地方财政内部监督手段比较落后,存在着不好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
二、地方财政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责任和制度不到位
一是业务监督缺失。财政监督概念教条化,排除在业务之外,该全程监督的缺乏有效监督;二是上下联动不够协调。财政资金运行是个上下衔接的链条,从财政资金收入的筹集、财政资金的配置到财政资金的使用的各个重点环节都应设置可上下监督的指标,使上下监督全程可连续、可操作;三是责任不明。财政监督是一项政策性强、责任重大的行政执法工作,该由那一些负责,哪些人负主要责任必须明确。从现行运作体制看,还无法实现财政部门全口径管理,从上至下的资金各渠道运行,并由相对应的各部门管理,无法统一标准,不单是一个财政部门的内部需要加强监督的问题。
(二)横向协调机制不畅
财政监督是一种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一方面是各业务机构在履行相应监督职责时,专职监督机构在整个监督工作中的牵头和协调作用有待加强,另一方面是与审计、纪检监察、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
(三)社会监督互动不足
一是人大财政监督缺乏应有直属机构和队伍。通过人大监督渠道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具体表现,应建立隶属于人大的审计机构,代表人大监督财政运作,增强财政监督的有效性。二是其他机构监督合力未形成。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机关的参政监督,监察机关的执纪监督、检察机关的执法监督与财政业务监督之间沟通、协调不到位。三是群众监督还比较困难。由于财政信息披露原因,社会公众的监督还无法发挥更大的作用。需要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群众依法进行财政监督的意识。
(四)上级财政对基层财政的检查监督力度不够
一是对发现的问题没有督促落实整改或督促力度不够,整改效果不够明显。二是在严肃财经纪律、打击违规违纪行为方面还做得不够到位,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或处理较为宽松,导致财政监督权威性不高。
(五)跟踪监管不到位
首先是惠农补贴资金基础数据存在信息审核不严、不完整、不真实等问题,甚至存在虚报冒领和“二次分配”的现象。其次是除上级“高压线”的项目资金外,乡镇财政一般未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和前期费用,或多或少存在转移用途、挤占挪用等雁过拔毛现象。
(六)受财政体制因素限制,形成编制少、新生力量不足
由于乡镇财政所的人员、业务由县局管理,而编制、工作、考核由乡镇管理,每个所一般只有3至5个编制,业务量大,人员少,而且人员基本都是八十年代初建立乡镇财政所时招聘进入的,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很少,素质较低,理论基础薄弱,难以适应业务流程规范和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这些都直接影响到乡镇财政监督职能的发挥。
三、对策建议
我国新农村建设已进入重要时期,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离不开财政强农惠农政策的强力支持。如何把握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也就显得尤为重要。针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更新监督观念
牢固树立科学的财政监督理念,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建立健全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财政监督体现在方方面面,仅靠财政监督专职机构是远远不够的,各业务职能机构也应落实监督职责,财政监督机构和业务职能机构之间,是共同的监督关系,必须加强沟通协调,统一组织,达成监督的互补性,把监督与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大监督”。要克服为检查而检查、为应付监督而监督的小地域思维,建立纵观大局、服务大局、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财政监督格局。紧紧围绕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这个中心,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突出监管特色,有重点地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如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资金管理使用,按照预算执行的进度,工作的质量拨款,实施预算过程控制。专职监督机构要侧重于组织协调专项监督,违规违纪的处理、处罚和对日常业务管理监督的再监督,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常态化的监督,彻底改变重拨款、轻监督、资金一拨了之、监督缺位的问题。
(二)坚持依法理财,强化监督手段
依法理财是财政监督的根本要求,坚持依法理财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强化监督手段,形成制度、措施并重、相关执法部门共同监督、各负其责、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以制度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用制度来管人,努力完善财政管理机制,细化管理办法,堵塞漏洞。二是进一步明确监督职责,规范工作方法及手段,建立健全责任制,制定一系列操作性强的财政监督业务考核指标,并纳入整个财政系统的效能评价体系,定期检查、考核评比,切实推进财政监督的全面开展。三是坚持查处违法违纪事项与有关责任人相结合,增强财政监督的震慑力,加大对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从根本上触动违法违纪责任人的切身利益,促进遵纪守法意识的提高。四是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乡镇财政管理新模式。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以规范收支行为为重点,明确规范乡镇财政支出顺序和行为,确保乡镇重点支出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在不改变预算管理主体的前提下,对乡镇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以促使乡镇的财政资金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核算权和监督管理权相分离,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创新监管机制,促进监督制约
依法监督是财政监督的准则,是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保障。只有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才能保证监督结果的公正与合法。一是要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应从重事后、突击性监督转变为全过程、日常性监督,强化事前、事中,将监督关口前移,逐步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调节资源、配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二是要理顺财政监督与其他监督主体之间的关系,对各级各部门审计、监督、检查、稽核、督促建议和意见等结论性的建议和意见,应通过联席会、通报等形式进行相互沟通、协调、督办,认真落实工作成果,取得综合监督实效,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建立财政监督成果与预算管理挂钓制度,将监督结果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四是完善财政监督机构与预算管理机构共同实施监督的责任制度,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五是实施财政监督的“阳光工程”,方便群众监督。要定期和不定期披露公共财政信息,特别是惠民政策的预算、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政务公开方式进行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阳光理财、民主监督。
(四)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监督效率
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加强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二是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严格财政总预算会计关键环节,把防范资金风险贯穿和落实到财政资金运行管理的各个环节。三是要积极推进财政绩效监督工作,在推进财政绩效监督工作的过程中,应坚持“重点突破、循序渐进”的原则,先选择些规模适宜、基础管理比较规范、绩效容易量化的重点公共支出项目作为突破口,率先开展绩效监督,比如扶贫项目、社会保障项目等等。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和充实绩效监督机制,逐步将财政绩效监督推广到其他财政经常性收支项目中去;四是要加快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提高财政监督效率、降低监督成本,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将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涉农资金监管,保障政策有效落实
为了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好中央各项民生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扩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乡镇财政应将乡镇本级资金、镇集体经济收入、上级政府安排各类涉农补资金、上级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二是加强补资金的监管力度。对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和政策,要实行公示制,充分发挥群众、社会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补贴政策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扎实做好补助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采取“部门造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实行“一折通”,杜绝了挤占、截留、挪用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以保证资金按期如数拨付、并兑现到位。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乡镇财政必须严把项目申报关,做好项目公示。并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及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四是加强镇、村资金的财务监管,强化镇、村财政预算管理,将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并按规定将所有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五是乡镇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上级下拨的各种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核算工作的跟踪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内审制度,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行为。
关键词:落实法律 推进改革 建立长效机制 内部监督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财政法律法规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以公共财政框架为主体的财政管理新格局正在形成,建立科学有效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提高财政监督检查质量,不但可以提高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经济的运行质量,而且可以在许多领域和党风廉政建设搞好结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把《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作为切入点,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和关键
落实《预算法》,加大对本级财政收入的监督检查力度,将截留、隐瞒、坐支、延解、占压预算收入的情况控制在萌芽状态,对于加强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都是堵源治本之策。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通过对本级预算收入征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看有无应征不征、越权减免等违纪问题;对预算收入征收部门解缴预算收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看是否及时足额入库,有无截留、隐瞒、坐支、延解、占压预算收入和擅自开设收入过渡户等现象;对本级预算收入体制结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看有无采取调整税种、改变级次等手法截留、挖挤县级收入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着力提高本级财政收入质量的同时,也可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起到正本清源的重要作用。
财政部门作为管理会计和会计业务的主管部门,全面贯彻《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既是增强财政职能的需要,是财政部门代表国家行使会计管理职能,规范财政行为的重要法律武器,也是规范和整顿会计管理工作秩序的重要手段。因此,全面贯彻《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加大会计管理工作秩序的规范和整顿力度,必须重点以落实“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为突破口,加大对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以编制单位预算、部门预算、项目工程预算等财政改革为契机,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以审核批复预算单位和企业决算为手段,建立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制度,重点对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定期抽查,并向社会公告;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动力,对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质量,履行社会监督职能的公开性、公正性、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和督促单位领导和财务会计做到诚信为本,不做假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从而打牢拒腐防变的基础,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再设一条警戒线。
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框架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一个治本之策。财政监督部门在准确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法的各项规定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硬化财政支出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和支出质量。一是要加大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监督力度。财政监督部门要积极参与制定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准确核定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确保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科学合理。二是要加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在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执行过程中,对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是监督各部门、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按要求进行采购,有无超计划、超预算和无计划、无预算,擅自扩大支出规模和不按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范围进行政府采购的现象,杜绝不合理的额外支出。三是要加大政府采购效益的监督力度。重点监督各部门、单位在执行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时,或在实行政府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采购过程不透明,采购程序不到位,采购质量不高、服务质量不高和浪费采购资金的现象,通过监督有效提高政府采购质量,确保财政支出的合理高效。
二、加快推进财政改革步伐,用更加科学的财政监督管理手段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的要求,财政部门制定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建立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从制度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明确“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全面推行新的非税收入征收“票款分离”制度。是从源头上解决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保证。根据当地实际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对于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着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三、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是全面提高财务工作水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方法
监督检查对于纠正偏差,更正错误无异是非常有效的,但由于监督检查力量薄弱等原因,财政监督检查面还不够宽,有些问题也不可能得到一劳永逸的解决。建立一种财政部门各科室联动,并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的,寓监督于管理之中的长效机制,对于巩固监督成效,规范财政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就显得尤其必要。利津县针对几年前对乡镇检查审计中发现,乡镇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收入管理混乱,多头开户,多头管理;支出未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支出透明度不高;债权、债务不清,财产物质管理混乱;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实际。为提高乡镇财务综合管理水平,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从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财产物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票据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内部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制度等八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按36个小项,规定分值,实行百分制考核,并以县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各乡镇,每年由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联合对乡镇执行财经法纪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检查前合理确定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程序,坚持考核与法规宣传、业务指导、经验推广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肯定乡镇财务综合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检查考核情况以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件通报全县,督促乡镇抓好整改,努力使考核成为推动工作上台阶的助推器,调动起了乡镇加强财务管理的积极性。经过连续几年的检查考核帮扶,利津县乡镇财务管理工作每个都迈上一个较大台阶,促进了乡镇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也为乡镇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起到了较大促进作用,近几年利津县9个乡镇没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四、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是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促进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措施
一、存在问题
买税卖税现象,增大了乡镇税收成本。由于对乡镇实行“核定基数、超收分成、定缴定补”的财政管理体制,加之国税、地税征收机关为了节约税收成本等因素,取消原一乡一镇一税务所的征收模式,该设国税、地税征收分局,往往一个征收分局管辖几个乡镇的税收工作,给买税卖税创造了条件,把甲乡镇税收划转给乙乡镇等;同时,各乡镇财政收入任务完成好坏,直接影响到乡镇领导的成绩。因此,各乡镇都主动与国税、地税征收机关协调“关系”,以资助办公费等名义进行变相买税卖税,有的乡镇以税收返还的形式给予个人奖励作为吸引“外来税源”的优惠政策,以挖取本乡镇辖区为其他乡镇或县级税渊,达到增加本乡镇财政收入任务的目的。变相买税卖税不仅增大了乡镇税收成本,还增加了乡镇的财力负担,有的乡镇连发工资都十分困难;同时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践踏了国家税法的严肃性;也为产生腐败创造了条件。
目前有的乡镇财政管理较为混乱。一是未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会计帐户,会计科目混用;二是财政所帐务处理不及时,帐帐、帐证、帐表、帐实不符时有发生;三是以领代报、白条列支现象严重;会计业务核算不正确等。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乡镇财政人员素质不高,爱岗敬业责任心不强;一是有的乡镇财政人员未经过正规系统培训;二是财政人员自身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三是乡镇中心工作、突击性工作多等因素。
实施乡镇财政监督管理职能难。目前有的乡镇“七所八站”收支未纳入财政统一管理,财务人员不是专职人员,对帐务处理不规范、甚至采用“包包帐”造成帐目不清,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由于人们对财政监督管理存在着认识上的差异,对财政监督管理不理解不支持,认为进行监督检查是和自己过不去对着干。有的领导也不理解、不支持,认为只要完成收入任务,管好财政所自身的帐就行了,监督检查是多此一举,财政人员存在畏难情绪,怕因进行监督检查而得罪人。审计、区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人员少、涉及面广等因素,对乡镇的日常监督检查也很难到位。
二、对策建议
对变相“买税卖税“现象应从体制入手,改变国税、地税现有的征收格局,实行一乡一镇一征收所;国税、地税收入任务不分解到乡镇,直接考核国税、地税征收部门;改变对乡镇的考核形式,以乡镇培植源协税护税工作作为考核内容。
关键词:现阶段;财政监督;档案管理工作;注意事项
1现阶段财政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注意事项
1.1保证档案资源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财政监督档案管理不同于一般的档案管理,涉及的内容繁多,不仅有财政收支管理,也有会计监督工作;不仅有金融市场管理,也有国有资产监督,这些工作不仅包括行政方面的管理也包含党建方面的管理,这些各个领域的不同工作加在一起组成了财务监督档案管理的系统,财政监督档案是以财政档案为基础而存在的,因此财政监督档案理应服务于财政管理档案,同时也应该体现出监督管理的特点,围绕财务、会计管理和金融等工作建立起详细健全的管理档案,努力形成一个真实科学、全面系统的财政监督档案管理体系。
1.2将信息技术在财政监督档案方面带来的利益最大化实现
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在各行各业都被广泛应用,若将信息技术应用在财政监督档案管理中将给财政监督档案管理部门带了许多便利,这给档案工作管理带来了新的机遇,网络的发展不仅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很大程度上缩短了人与信息之间的距离,因此企事业单位应该将信息技术充分利用到财政监督档案的管理中,与此同时,企事业单位也应该考虑到计算机的配置问题,首先计算机要有过硬的硬件配置,这样有利于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其次企事业单位也要比较选择合适的管理软件,使档案的信息管理能够符合当前自动化技术的数据要求和标准。以上问题处理好的同时,企事业单位还需要注意加强财政监督档案的数据库的创建和管理,这可以方便档案管理人员通过计算机网络将信息资源进行快捷传输、有效利用、及时反馈,也可以大大提高财政监督档案信息的准确率和全面性[1]。
1.3培养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首先,作为一名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到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学习精神和创新意识,能够做到一边工作一边进步,在思想层面和政治层面上提高自己,在工作中要秉承着服务于财政大局的工作理念,为财政监督档案工作的发展和进步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其次,财政监督档案管理工作有很强的业务要求,档案管理人员要想出色的完成工作必须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应该对财政监督档案的具体情况和具体内容有一定的了解并努力掌握,对财政监督档案的收集、整理、统计等工作做到精通,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意识,通过学习不停的丰富自己、提高自己,只有如此才能在工作中做到游刃有余、轻车熟路,以及时应对最新的机遇挑战,更好的服务于财政监督档案管理工作[2]。
1.4加强日常管理和日常积累
财政部门不同于一般的管理部门,它是一个具体的政府工作部门,它独特的工作性质决定了财政工作的繁多与杂乱,因此与其他不同工作部门交涉产生的工作档案就有多种形式和多种种类,这些财政档案的特点就给财政监督档案提出了关于档案如何管理如何积累的问题,而结合日常的工作经验,为了保证档案管理的工作目的的实现和档案工作水平的提升,各企事业单位应该更加关注档案的积累并且对档案进行统一且集中的管理。目前各企事业单位的财政部门对文件和材料基本上都能做到及时记录归档,也基本上都能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齐全性,但是却不能保证对档案进行统一性的集中管理,有很大一部分档案没有归档,仍然在个人手里保存,这回对财政监督档案的准确性产生影响,所以,财政部门应该按照财务文件材料的范围进行归档,尽量达到档案管理的齐全完整的归档标准,还应该加大对档案集中管理的工作力度,要求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把档案的移交作为首要工作任务,保证档案交接过程顺畅、档案安全完整,为财政监督档案管理工作打好基础[3]。
2结束语
通过信息化方式对财政监督档案信息进行处理可以令财政监督档案信息与其他部门的各类信息更好的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成为一个完整的档案系统,这种系统的出现,为人们更好的利用信息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也能帮助人们更好的利用档案信息为财政部门工作。在此同时也需要培养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日常积累,努力做好财政监督档案的管理工作。这无论是对机关事业单位还是社会企业来说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参考文献
[1]王晓晨.财政监督档案管理工作之管见[J].黑龙江档案,2012(04):138.
一、加强宣传教育,完善财务财经法规
首先,开展廉政建设离不开宣传教育。一是要广泛宣传加强廉政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使大家认识到,加强廉政建设不仅关系到党的存亡、国家的兴衰、军队的命运,而且关系到每个人的前途和幸福,从而自觉地投入反腐倡廉的斗争中去。二是普法教育中,要增加财经法规知识竞赛、板报比赛等,在部队掀起学习普及财经法规知识的群众热潮。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财经法规。军队财经法规是军事经济工作的准则,是部队廉政建设的保证。只有有了完善的财务法规制度,才能做到有法可依。目前,部队财经法规存在的总是有三:一是上级的规章制度得不到有效的落实。一项财经制度的执行,从总部到基层中队,要经过几个层次。上级的规定,有的笼统,有的具体。绝大多数的财务人员都秉公守法,但仍有个别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究其原因就是钻了规定与实际差距的空子。二是一些规定流于形式,如人员实力联审制度。人员实力是实施有效的经费供应的依据,但是,由于存在关司、政、后协调的问题,有些单位几年内都没有联审过一次;有些调出的人员,工作一年多了,供给关系不开走,有些调入的人员,工作一年多了,供给关系没有开来。三是以往有些标准制度覆盖面窄,基层有问题顾及不到。鉴于此,总部陆续颁发了一系列新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标准制度和管理规定,我们一方面要坚决贯彻执行。另一方面要及时向上级反馈情况,以使进一步修订完善。
二、理顺关系,健全财务监督体系
财务监督,是一项系统面复杂的工作,必须理顺各种关系,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首先,要理顺财务部门内部关系,建立健全各级财务部门的内容监督机制。一是实施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内部审计人员的职权,制定内部审计人员工作条例,凡是经费开支,未经审计人员审核的不能报销。二是变财务人员的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把过去那种先批后审的报销程序,变为先审后批,让熟悉财经法规标准制度的财务人员把第一关。三是严格落实财务分管制度。有条件的单位,会计、审计、出纳要有志人分管,人员紧缺的单位,会计、出纳要有志人分管,会计人员可兼任内部审计工作,但不能会计出纳一人担任。
其次,要理顺财务与审计部门的关系,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审计监督与财务监督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是独立于财务工作之外的热潮机构,也是促进廉政建设的手段之一。目前武警部队三级预算单位中,支队级单位绝大多数都是财务售货员兼任审计工作。因此,各级财务部门要加强与审计部门的联系,共同把廉政建设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第三,要理顺财物关系,建立健全物资监督机制。一是要建立实物验收制度,严把物品购买验收关,实行跟踪控制。对大件物品要进行登记计价挂帐,防止公物的流失,。二是总队级以上机关可以实行业务经费供应证管理制度。年初将业务经费指标分配到处室,实行经费包干管理。业务处室在支出经费时,作曲供应主借款报销,财务部门将支出数登记到供应主上,经办人、审核人鉴章以示负责。供应主平时由业务处室志人保管。实行供应主,不仅可以调动业务处室管好用好业务经费的积极性,而且有利于增大经费使用的透明度,达到廉政建设在经费管理方面群防群治的目的。
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
首先,要加强优良道德品质和作风纪律培养。我们绝大多数财务人员都是廉洁奉公的,许多同志勤勤恳恳、默默无闻,辛苦耕耘在财务战线上。但是,仍有一些意志薄弱者,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严重损害了财务人员形象。我们不能低估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站稳立场,必须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政治学习,逐步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二是注重培养自己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尽职尽责、当好参谋。三是加强思想作风的养成,强化自我约束意识。财务人员不但自己不搞“近水楼台先得月”,而且要靠自己严谨的工作作风来带动群众,影响群众努力做一个品质优良、纪律严明、作风严谨、一尘不染的执法者。
其次,要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财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的基本方法有三种:一是院校进修、自学考试。二是各级财务部门开办各种短训班、学习班,吃透新的标准规定。三是提倡财务人员工作任务情况,以函授作业的形式下达学习计划,还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竞赛,以激发广大财务人员学习业务的积极性。
四、加强事前监督,防患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