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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八次、九次会议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不断完善科学化管理、网格化服务、多元化参与、法制化运转、精细化治理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为建设集绿色发展、阳光康养、旅游综合服务于一体的牛背山生态康养小镇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达目标”的工作步骤,2020年全面部署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工作,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工作布局、治理方式现代化。2021年积极开展具有地域特色和示范典型的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全镇社会治理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到2022年,建成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更加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和治理成效明显提高,安全稳定、公平公正、法治优良的社会环境全面形成。
三、工作任务
违法建设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通州区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暨违建治理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的拆除和治理力度,根据《北京市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违法建设拆除攻坚行动,不断提升治理违法建设的精细化管理能力和水平,按照“集中拆除+持续治理”相结合模式,实现对存量违法建设的持续消减和妥善处理,对新生违法建设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提升违法建设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按照区政府提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努力实现清底账、拆存量、控新生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完成2021年“疏整促”2500平米拆除违法建设任务。一季度完成拆除总量54.8%,面积1369.56平方米;二季度内完成拆除总量的70%,面积1750平方米;8月底前完成全年拆违任务。
(二)完成街道存量疑似违法建设图斑核查任务。按照区两违办工作要求,2021年9月底完成通州区存量违建手续待核查图斑深化分类、信息核实、汇总及上传工作。上述图斑总数为2547条,建筑面积共计1025612.06平方米。现分为五大类,即:1.不纳入创建范围类,共468条;2.有证类,共107条;3.待完善类,共1336条;4.持续治理类,388条;5.无手续类,共248条(此类图斑已完全拆除)。
(三)完成新生违法建设的动态清零任务。持续加大新生违法建设的管控力度,实现玉桥街道辖区内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玉桥街道违法建设治理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孔钢城 玉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世忠 玉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王小东 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
孟轩昂 城市管理办公室(一室)主任
薛美丽 民生保障办公室主任
王春玲 综合办公室主任
吕正波 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刘明晨 城市管理办公室(二室)主任
王立成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成 员:刘志刚 玉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严雪松 玉桥派出所所长
刘亚军 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赵晓明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李 雷 城市管理办公室一室副主任
孔春晖 城市管理办公室二室副主任
张 颖 民生保障办公室副主任
吴国英 社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楚 萌 党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张德杰 玉桥司法所所长
顾 杰 玉桥市场监管所所长
文 良 玉桥消防工作站站长
各社区 社区主任、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明晨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调度违法建设治理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由刘志刚同志兼任,负责各类日常工作事务的处理。
(二)职责分工
1.2021年“疏整促”2500平米拆除违法建设任务方面。
玉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年度违法建设任务的核查取证、政策宣讲、拆除及违建任务的上账销账等工作。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对拆除工程中涉及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协助综合执法队对违法建设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予以处理。
玉桥派出所:负责对违建治理工作中扰乱正常工作秩序,阻挠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治安处理。
玉桥消防工作站:负责对拆除工程中涉及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协助综合执法队对违法建设中存在的重大消防隐患依法予以处理。
玉桥市场所:负责对认定的违法建设中涉及无证无照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和取缔。
玉桥司法所:负责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的监督指导审核以及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制工作。
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各类媒体和社会舆情的管控工作。
综合办公室:负责12345市民热线的分析、研判、拦截、协调等工作,负责拆违资金和后勤保障工作。
各社区:负责协助综合执法队摸排违法建设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社区舆情动态。
2.街道存量疑似违法建设图斑核查任务方面。
玉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存量疑似违法建设图斑核查的取证、资料收集、分类上报等工作
七办、三中心:负责协助综合执法队对本部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存量违法建设图斑所需的佐证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并积极配合查阅本部门所保存的各类历史档案资料。配合执法队积极协调上级业务对口部门完成举证任务。
各社区:负责协助综合执法队摸排违法建设图斑所涉及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动员责任主体配合核查举证工作。
3.新生违法建设的动态清零任务方面。
玉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新生违法建设任务的核查取证、政策宣讲、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玉桥派出所:负责对违建治理工作中扰乱正常工作秩序,阻挠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治安处理。
玉桥司法所:负责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的监督指导审核以及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制工作。
七办、三中心、各社区:对本部门、本社区分管范围内发现的新生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反馈综合执法队,协助综合执法队摸排违法建设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严厉打击违法建设是实现北京城市副中心控规落地的重要基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研究部署、协调推动落实。
(二)周密部署,细化压实责任
七办一队三中心、各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对属于职责内的工作,不等、不靠、不推、不让,积极主动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综合执法队要主动担当负责、做好各项工作任务协调统筹,严格按照“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确保责任、人员、措施、进度“四落实”,高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一、目标任务
(一)小水泥治理:继续开展小水泥专项治理,取缔无工商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违法水泥生产企业,淘汰土(蛋)窑、普通立窑、窑径2.2米及以下机械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及以下干法中空窑、直径1.8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设备;关停20万吨及其以下的生产工艺、条件、环保整治不达标的生产企业以及20**年12月23日后新建和扩建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企业。淘汰各种规格的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淘汰全部立窑。治理重点是:20万吨规模以下生产工艺、条件、环保治理不达标的水泥生产企业;各地新建成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承诺“等量淘汰”的小水泥。计划关停**市牛石水泥有限公司、**秦江京山水泥有限公司、钟祥恒发水泥厂、**省沙洋总口水泥厂等4家企业(生产线)。(市发改委牵头)
(二)小火电治理:做好**江山电厂3号10万千瓦机组、葛州坝水泥厂1.2万千瓦机组、荆襄集团2.55万千瓦机组报停关闭工作。(市经委牵头)
(三)小炼钢、小炼铁治理:6月30日前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环保整治不达标的违法小炼钢、小炼铁生产企业。11月30日前淘汰容积200立方米以下的高炉。计划关停取缔钟祥郢星金属制品厂、钟祥市德恩金属制品厂、掇刀区文厚华小炼铁3家小小炼铁。(市发改委牵头)
(四)城市污水治理:20**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夏家湾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二期工程2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20**年完成杨树港(南城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招投标,做好开工前的相关准备工作。钟祥市20**年完成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和调试并投入运营。京山县、沙洋县启动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市区所在地20**年底前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达到0.8元/吨。(市建委牵头)
(五)小造纸、小酒精、小味精、小柠檬酸、小印染治理:经初步清查,我市相关企业经过近几年的整治,已被取缔关闭,现没有列入淘汰类范畴的小造纸、小酒精、小味精、小柠檬酸、小印染生产企业。(市环保局、市经委牵头)
二、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20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经济开发区按照专项治理目标任务,分门别类完成本行政区域调查摸底工作,确定专项治理企业名单,并对拟关闭企业名单逐一进行复核、确认,制订20**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和市专项治理各牵头部门。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中旬,经市专项治理各牵头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在媒体上公示20**年专项治理名单及期限。6月至12月,各地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对重点地区开展现场监督,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8月,市专项治理牵头部门组织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一次督查,通报进展情况。
(三)总结验收阶段。20**年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经济开发区按照不同阶段,分别组织监督检查,并按时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组织对各地全年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市政府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市环保局负责具体日常的工作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各地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治理目标,制订本地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同时要切实做好关停企业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加强部门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环保部门负责对“九小”企业环境违法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各牵头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工商、税务、质监部门负责协助执行政府对“九小”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营业执照、税务票证、生产许可证;对无照无证经营的“九小”企业依法取缔。对限期淘汰的落后企业,金融机构要停止各种形式的授信,并采取措施收回和保护已发放的贷款。物价部门在淘汰期限内,实行差别电价、水价。监察、财政、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新闻宣传部门要宣传国家的产业政策,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拥护环保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月活动的安排,今年9月将进行城乡风貌和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行动,省建设厅制定了两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这次城乡风貌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治理,使城乡建筑构筑物及其附着物(包括广告、雨棚、空调、防盗栏等)的立面清洁卫生、色彩协调,附着物规格统一;规范或者拆除城区主要节点、重要地段特别是城市主干道影响城市风貌、阻碍城市交通的“裙房卡口”和乱搭乱建,进一步促进城市风貌协调,实现道路畅通。
园林绿化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治理,加强园林绿化组织领导和专业队伍建设,搞好绿地卫生、植物管护和设施管理,加大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屋顶增绿和重点地段绿化景观建设力度,使城乡园林绿化面貌有较大改善,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有显著提高,基本实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定的城市园林绿化治理目标。
按照省委书记刘奇葆同志“8月启动,9月务见成效”的要求,对照我市现状,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这两项专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对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安排,健全完善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组织到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具体抓。专项治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实施方案
(一)明确职责,分清任务
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城乡风貌专项治理行动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行动分别由市规建局和市城管局负责组织领导,两局要牵头做好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各县(区)、乡镇(街办)、企事业单位是城乡风貌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市级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配合。
具体来说,市规建局要牵头做好城乡风貌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城乡风貌治理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对农村主要交通沿线的乡镇、村庄和城市主要节点、重要地点“裙房卡口”进行整治;着力推进新建工程配套绿地的建设,切实加强绿地规划指标控制,加强城市景观节点和新区环境绿化规划建设与指导,加大拆除违章建筑的力度,取缔违规违章侵占城市公共绿地的施工场所。市城管局要对照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标准,及时整治城乡建筑构筑物立面及附着物,负责规范治理临街建筑的墙面和玻璃、临街店铺、广告、店招、灯箱等;牵头负责城乡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管辖绿地及绿化设施的维护、修缮工作,边坡挡墙绿化和拆违建绿后期管养工作,确保城乡绿化的观赏效果。各县(区)负责组织和领导管辖区内城乡风貌打造和城乡绿化专项治理的实施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治理目标,制定可操作性的行动方案,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投入,重点要搞好事权范围内的示范点打造,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专项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安排,制定好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在认真落实自己工作任务的同时,加强对各县(区)、各单位的业务指导,积极主动与县(区)、部门联系,提供指导性意见和技术服务,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街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各自的责任,把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使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项项有回音、条条有落实。
(二)明确重点,制定方案
8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明确了我市9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是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而重中之重就是城市主干道、广场、国道、省道、县道道路及周边视野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县和示范点所辖范围,居住小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和道路交汇处等重要节点和部位的治理工作。
各县(区)、乡镇(街办)、企事业单位等责任主体要按照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两个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与实际,在本月内制定出符合本地区、本部门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体现人文特色,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特别要突出示范点的打造工作,并聘请专家或委托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指导优化;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中心城区如何治理,主要街道如何治理,居民区如何治理,城市和乡镇及村庄主要节点、农村主要交通沿线和重要地点“裙房卡口”如何治理,将专项治理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县(区)的专项治理方案要一一对应,严格把关,特别是在示范点的打造上,要对打造全程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确保示范点的打造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迅速启动,确保见到成效
目标任务已确定,关键在于落实。市规建局和市城管局要在今年8月25日前完善各自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印发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今天会议要求,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按照各自的实施方案,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必要的投入,尽快启动城乡风貌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示范点的打造相结合,精心策划,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花力气、下功夫,在重点部位打造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区域精品亮点,彰显治理工作成效。并通过以点带面,以点促面,整体推进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工作,促进城市风貌协调,实现道路畅通,提高城乡绿地率,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全民参与
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拆违建绿、拆墙透绿、拆旧建绿工作可能会影响到部分单位和个人利益,遇到一定阻力。要把宣传作为推动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抓手,以宣传造声势,以宣传促行动。各级新闻媒体要设专题、辟专栏,多版面、多时段、多频道宣传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和内容,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利用宣传标牌以及车站、旅游景点、广场、公园、社区等公共场所的固定宣传设施,大力宣传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激发全民支持和参与城乡风貌打造、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行。
五、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
要强化督促检查,把督查问责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推手来抓,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行政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各级各部门要着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督查工作机制,完善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并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查找治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新闻媒体要加大曝光力度,充分运用“曝光台”,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和暴露出的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效能督查和过错问责。
六、协调三种关系,推进综合治理
(一)协调点的打造与面上治理的关系—以点的打造带动面上治理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从最关键的问题突破,从群众最关注的地方抓起,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整治,以局部治理带动整体治理。根据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通过示范点的打造来带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工作。目前我市共确定了乡镇、村庄、街道、社区、农贸市场、学校、旅游休闲场所、产业园区、铁路沿线和交通要道等十类55个示范点,并在其中确定了4个乡镇、5个村庄和密地桥至渡口桥之间道路秩序作为重点打造点。各县(区)和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效果明显”的要求,精心策划,高标准、严要求进行示范点打造。同时,在抓示范点打造的基础上,对面上的治理也不能放松。要按照“要求不减,标准不低,力度不弱”的要求,通过推广示范点的经验,以点带面,既在点上干出成绩,又在面上抓出效果,达到重点推进、全面治理的目的。
(二)协调专项治理与全面治理的关系—以专项治理促进全面治理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点多面广,涉及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创造发展优势、增强竞争实力,完善城镇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等方方面面。而专项治理工作是安排一段时间,明确工作重点,集中人力、物力,对某方面的问题进行突出治理,以专项治理成果推进全面治理工作。今天启动的城乡风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就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要的一环。各县(区)、各部门在抓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对其他方面的治理工作也不能放松;既要重点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又要进行全面治理。我们要确保在两年的时间内,通过各项专项治理,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
(三)协调近期治理与长期治理的关系—以近期治理保障长期治理
在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排名制实行以来,。。乡在第三周、第四周连续两周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排名中位列最后,给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拖了全区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后腿,为此,我谨代表。。乡人民政府就我乡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不力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及各位领导郑重而深刻地检查检讨,并就此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各位领导、区级相关部门、全乡广大人民群众真诚道歉。
根据区城管委、区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暗访检查组的意见,我乡排名最后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力度不够、。。。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整治不彻底、整治工作力量不足以及对于暗访组意见办理不及时不彻底。对于上述意见,我乡予以充分地尊重并高度地重视,已召开了两次乡政府专题会议予以了分析、查找、检讨,整改措施已在具体落实当中。
连续两周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排名最后这一考核结果和事实,深深地刺痛了。。乡人民政府全体成员的神经,深刻地撼动了。。乡人民政府班子成员的思想灵魂,经过认真反思我们认识到我乡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目前的水平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很不相称适应,与。。乡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治理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环境治理的要求还有很多不足。存在这些差距和不足的深层次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系统性认识还不到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项系统工程,应当用系统的思维来思考、研究、安排、落实此项工作。我乡在开展此项工作中,尽管建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部门,先后召开了两次乡村(社区)组三级干部大会(含企事业单位代表)进行宣传动员部署,建立了乡领导、部门联村联企包组包片的工作制度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组建了乡内暗访工作组并开通了举报电话。但上述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坚持、不坚决的问题,一时热一时冷,导致全乡各区域环境治理的工作水平及效果不平衡,尤其是被暗访出的问题全部集中在。。。区域,说明我乡工作在治理重点、难点上还缺乏完善有力的举措,整治工作缺乏系统全面有针对性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