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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经济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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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经济的手段

调控经济的手段范文第1篇

 

一、我国经济法与宏观调控

 

中国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具有一个鲜明的特征:其自产生确立以来,概念的界定与理论的构建始终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进程保持着密切的联动性。那么,在当前中国的总体进程中,经济法被赋予当代的与时俱进性,是指国家为了预防或克服市场自身调节缺陷造成的失灵而制定的,对具有全局性和公共性的经济关系所进行的国家干预的相关法律规范总称,也就是调整需要宏观调节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宏观调控最早由经济学家凯恩斯所提出,是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的一种调节与控制,是保证社会再生产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宏观调控是以国家为行为主体,运用一定的手段和方式对宏观经济或宏观经济运行进行的,以预防和克服由市场失灵所带来的、在宏观经济总量和结构等宏观方面所存在的失衡、失调、失序状况,并促使经济宏观平衡、协调、有序发展为目的的合法行为。宏观调控的目的并不是消除波动,而是努力避免大起大落,防止经济过度扩张或衰退,增强经济稳定性,即在社会本位的价值利益取向基础上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具体目标又体现为:总量均衡、结构优化、就业充分、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都是为了实现对资源的配置以达到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宏观调控更应该尊重市场规律,并以尊重市场规律作为宏观调控的原则,让市场配置资源起到决定性作用。宏观调控涉及经济的众多领域,其是个全方位的调控系统,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持续均衡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经济法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价值

 

国家对宏观经济的干预不能毫无节制、毫无根据,经济法就是对这种行为进行规制使其合法化的规范,可以说,国家运用宏观调控体系进行的宏观调控行为要符合经济法的相关规定,经济法同样要契合宏观调控的实际需要。

 

首先,经济法是对宏观调控适时性的精神贯彻。现代的市场经济除了传统市场经济的特点外,还具有更现代化的特征: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机制的并存;国际与国内市场的关联;经济运行与活动的法制化(即“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以萨缪尔森为首的现代主流经济学认为,传统的自由放任和凯恩斯的国家干预是同一理论体系的相辅相成的两种手段。不断建立完善的法制经济体系,经济法律规范的一个鲜明特点即贯彻国家干预的精神,突破了传统民法所奉行的“私法自治”和“契约自由”的原则,使调整经济关系的私法开始公法化。当今的经济法正是在市场经济对宏观调控的需求下应运而生,是宏观调控、国家干预的精神贯彻。

 

其次,经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行为的重要准则和重要内容。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内容上可以分为调控手段和调控方式两个方面。在调控手段方面,法律也属于一种调控,经济法律在宏观调控中,同计划、经济政策的作用性质一样,应归于宏观调控方式的一种,法律调控方式中的目标和任务是国家通过制定经济运行的行为规范,制约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各种行为关系(宏观调控经济关系和市场规制经济关系),维护经济秩序,使社会经济运行中的活动行为以及相互关系都纳入与法律意志相统一的轨道,使其有法可依。法律调控的原则可以高度概括为强制性原则,并具体表现为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无论是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还是必要的行政手段,都必须符合经济法的规范,在经济发展需求的条件下按照经济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合规的国家干预行为。在调控方式方面,除了要针对市场经济的形式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直接调控、间接调控等外,其还要通过经济法的规制来克服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失灵来进行适度干预。宏观调控体系中是相互联系的宏观经济政策、法律等,其中包括的法律主要是经济法,如计划法、产业法、投资法、中央银行法、预算法等等,这些都是经济法中国家宏观调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不同种类的部门经济法律制度,反映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不仅使政府宏观调控行为以及具体措施更具权威性、法定性、普遍性,同时又通过法律具体条文规范的形式保障了这些目标的实现,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行为的法律依据。

 

再者,经济法基本原则体系是宏观调控体系的灵魂。经济法是以维护和实现社会利益为基本立场,坚持“社会中心”的利益价值取向,注重整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就决定了国家的宏观调控对经济的调控程度要符合整体发展。经济法适度干预原则要求国家干预的范围、方法、手段、程度适度,要求国家宏观调控的均衡,决定了国家宏观调控行为的适度性。经济法坚持的经济民主原则为经济法的创制和实施提供了法律归宿,经济民主原则体现了社会、国家、个人之间的利益均衡,能够提供国家干预的效率,确保宏观调控目标的顺利实现,是宏观调控体系实体内容方面的具体要求。经济法坚持经济公平原则,是经济法实质正义理念的价值体现和原则确认,注重竞争公平、分配公平、代际公平,这也是国家宏观调控时对社会资源的处理的具体要求和准则。

 

三、结语

 

经济法是市场经济发展至今随时代需求产生的经济规范,是伴随国家干预,宏观调控需求产生的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无论是实施宏观经济政策,保障政府计划的实现,还是纠补“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其运用的手段方式等各个方面,都离不开经济法的宗旨和要求,经济法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价值不单体现为是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部分,更体现在经济法在宏观调控体系中地位的不可替代性。

调控经济的手段范文第2篇

2005年中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近日召开,其对宏观调控的阐述表现了一些新的更加成熟的理解。"加强与改善宏观调控的过程,实质是加深理解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我们在充分运用以往宝贵经验的基础上,又得到一些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经验和启示,主要是:坚持把又快又好发展作为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坚持把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作为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指导原则;坚持把着重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作为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式;坚持把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变增长方式实现总量平衡作为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坚持把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作为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提高人民生产水平作为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05/12/1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以上这六个"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体现了中央对经济宏观调控思想上的成熟化,是对过去经验教训的总结的基础上所提出来的有关经济宏观调控的卓越思想。其中,"坚持把着重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作为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式"是实施这些宏观调控思想的基础,是达到以上这些宏观调控目标的"主要方式"。这说明一个重要道理:过去的宏观调控,往往被理解成是在市场经济之外而对经济与市场进行行政干预的行为;而这里则强调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来实施宏观调控,从而使宏观调控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性之基础上,使宏观调控变成了市场经济所内在地包含着的方面。宏观调控成为所要构建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方面,而不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以外,再另外对市场经济施加某些外在力量(通常是行政力量)的调控措施。

要实现这样的一种科学的宏观调控,首先就要充分认识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性,认识市场经济运行之中具有什么样的客观特性。比如市场经济既是按通常的供求关系来运行的,但又往往以相反的方式运行,如价格上升往往会抑制需求,但市场又往往呈现出相反的情况,即价格上升反而会刺激现有需求能力的更多释放,需求扩大,从而使价格上升导致更大程度的价格上升,同时也导致投机行为的出现;一旦投机行为出现,那么价格将会轮番上涨,价格上涨越快,投机就越剧烈,投机越剧烈,价格上涨越快;最终将所有可用购买力资源耗尽,泡沫破灭,经济陷于危机。这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一个特征,也是其一个"坏特征",几乎所有的经济危机,都是这样形成的。我们了解了市场经济的这一特征及其形成的规律性,就可以想办法控制与缓解这个市场问题。如何控制呢?就是在价格有上涨的苗头时想办法加以控制。如何控制价格呢?中国的习惯做法是以行政指令来限价,但这种非市场经济的做法已经显出了其不可取之处。根本的做法仍然是市场经济性质的,因为,抑制价格上涨、抑制投机的根本办法就是扩大供给量,通过扩大供给量抑制与调节价格的过快上涨。比如现在中国的房地产行业仍然存在价格不断上涨并容易引起投机行为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仍然是扩大商品房的有效供给,而不是人为的价格限制。另一方面,通过提高利率的手段来抑制需求,也是一个抑制价格上涨的市场性办法。这个办法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所最经常采用的。中国政府也很想采用这个办法,但由于中国经济对利率的敏感度不够,所以它对中国经济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中国经济中的许多成分(比如国有经济,政府工程等),对成本的多少并不太在意,甚至许多贷款在贷款之时就不打算要归还,这样,利率的多少就不起什么作用了。

以上事例说明宏观调控是在充分了解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而进行的调控手段,而不是处于市场经济之外,抛开市场经济的规律性,采取与市场经济相反对与抵触的手段,去进行宏观调控。就象我们要把人类送上太空,一定要充分认识许许多多自然规律性,尊重与利用这些规律性,才能实现那样。宏观调控的实质,就是认识、尊重与利用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而达到调控国民经济的目的。

调控经济的手段范文第3篇

关键词:宏观经济管理控制体系经济发展

前言:旧的宏观调控面临经济的改革出现了诸多的不适应,无法满足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只有进行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才能实现经济的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但如何进行改革成为困扰相关部门的重要难题。

1.经济管理职能的强化

1.1 宏观调节

为了维持经济增长水平的平衡发展,避免失业率上升、控制通货膨胀在一定的范围内,国际收支平衡而采取的一种手段,主要是财政、金融手段的运用,进行一定的结构控制和调整。从我国经济的发展历史来看,我国的宏观经济调节上仍存在着一些顽疾有待清除,主要呈现在:货币供给量控制状况不是很好,常常受到来自各方压力的影响;其次是调节手段只对部分群体有效,而对部分经济主体则无法发挥作用;再次,我国的财政赤字现象仍旧是较为严重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财政手段的发挥。类似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政府的宏观调节功能就无法进行,经济的发展也会受到限制。

1.2 稳定社会收入的公正性

宏观经济管理控制体系可以对社会的分配保持其公正性做出贡献,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利益主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单一化呈现多元化的形式,贫富差距有所增多,尤其是在发展较快与部分落后的城市之间。与此同时,我国财政、税收等部门在维护社会收入分配公正方面所起的作用则显得不足。主要表现在,在我国尚未形成以源泉征税与收入义务申报制为中心、以贯彻税收法制为基本原则的现代征税制度,征税的标准也不够统一,造成大量的偷税漏税现象,严重威胁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同时,我国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极小,而这离不开部分企事业单位承担了部分福利与保障职能有关,但要想覆盖全部人员,该制度仍存在着一定的限制,这对很需要社会福利的人来说是不公正的。市场机制的改革势在必行,为了抑制这种现象继续扩大,维护社会经济环境的稳定,政府的宏观调控显得非常重要,必须承担起维护收入分配公正的职责。

1.3 提供公共服务与墓础设施的职能

在未来的金融市场上,市场机制所要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大,但仅靠市场来提供是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的,尤其是部分公共与设施。类似的案例在世界各国都有体现,美国的信息统计部门主要是针对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在整理后将其公布于众,我国在此项的服务明显落后发达国家;还有我的教育文教费用呈现上涨趋势,但是九年义务教育仍未得到普及,从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政府的职能在改善公共服务的现状方面有待改善和加强。

1.4 维持社会的公序良俗

市场机制的引进,竞争现象明显,但是竞争规则却不是很令人满意,在实际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为阻碍竞争、破坏公平交易的事件屡见不鲜,因此,对维护社会市场竞争机制和公平竞争,必须建立专门的部门进行该方面的改善,这对于今后的经济发展和改革相当的重要,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关键。

1.5 对市场领域的划分极为重要

政府与市场的职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直不够明确,哪些应该交给市场去自行调控,哪些应该由政府控制,整体保持政府的宏观调控,对于部分垄断的行业以及大部分公益的事业应该采取政府控制和直接规划的方式,为了保证直接规划领域的效率,也必要在价格设定及收费体系方面适时进行调整。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更应该注意法律措施的完善和相关政府执行的方向加强管理,促进宏观经济管理控制体系的作用发挥。

2.宏观经济管理的调控手段

根据我国的经济特殊性,采取合适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在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选择上,可以采取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的方式,直接调控就是由政府控制主要的部分,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该类调控正在逐渐减,间接调控的作用越来越大,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2.1 价格控制

价格是由市场自行调控的,但是在部分行业,尤其是生产和服务领域,为了保证基础的公共供给,防止部分企业为了获取经济效益,利用自身的垄断地位牟取暴利、危害他人,也为了保护经济发展中的弱小群体,政府对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行直接确定和间接影响的行

政性价格政策.,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主要食品、公共交通、水电气、邮政、卫生保险、农副产品、汽油、以及烟酒糖茶等方面。价格的调控是要遵循市场的规律,按照市场发展的原则进行的,所有的价格控制都要遵循市场的趋势和经济发展的周期,而且要定期进行审查,以便在控制的力度和范围上及时地做出调整,减少价格政策带来的扭曲和失误。

2.2 国家投资

我国一直采取的是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存,其表现在各行各业,在投资领域,国家投资仍占有很大比重,而且随着新兴产业的出现,为了扶持新兴战略产业的发展,国家也应积极参与相应的投资,达到促进经济结构的变化。

2.3 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是宏观经济管理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最为主要的作用是促进经济的长期发展,和经济结构的不断完善,财政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预算支出、政府投资、税收政策、财政补贴和公共债务等手段,这些手段按照发展的需求必须由政府直接掌握,始终体现着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宏观的调控政策的基本意图。

2.4 货币政策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我国货币政策最主要的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进而促进经济实力的增强。经济管理控制体系调控的首要目标是保持币值的稳定,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结束语:

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也会出现新的问题,出了应急措施的改善,更要嘉庆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和管理,加快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将经济增长的目标放在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上,实现经济质的飞跃。

总之,要根本解决我国当前经济发展中

参考文献:

[1] 张晓晶. 当前宏观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体制根源[J].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08, (04)

调控经济的手段范文第4篇

关键词:经济法;经济关系;国家干预经济;法制化

市场机制存在着一定的缺陷,需要国家从宏观上进行调控,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市场和政府的失灵成为了经济法发展的客观基础。几经挫折和磨练之后,经济法最终成为市场经济的发展的必然选择。国家干预与自由经济之间相辅相成,两者并不存在矛盾。经济法是一种行为规范,它的存在在市场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经济法的形成及定义

关于经济法的产生,各个学者的观点也不尽相同,但是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古代经济法、资本主义经济法、垄断时期资本主义经济法。在经济自由时期,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了用来干预自由经济的法律。20世纪30年代,恩格斯针对当时的市场经济应具备“有形之手”来遏制经济市场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经济法被逐渐接受和完善,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国家干预经济的理论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同。经济法的出现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产物,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只有把握好经济法的定义才能让我们更加清楚的理顺经济法和国家干预的关系。关于经济法的定义,各国学者都有着不同的理解。西方学者认为经济法的核心是维持市场竞争秩序,主要作用是调整经济利益,体现国家干预经济,是一种社会法,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出发点。虽然各国学者对经济法的定义不尽相同,但是都有一个共同之处,明确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是国家干预。尽管关于经济法的定义有着各种各样的表现方式,但其共同观点均认为克服市场失灵的弊端、维护社会普遍经济利益是经济法存在的主要目的。从经济法的形成和定义中可以看出,市场失灵是由于市场机制的缺陷引起的,克服市场失灵就需要国家进行干预,有了这种需求后国家便进行干预供给,而经济法就是国家进行干预的法律形式,其基本特征是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

二、经济法与国家干预的关系

(一)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

国家对于经济的干预方式并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我国就运用了社会经济、法规、法律、政策等方法。社会经济中的手段有一部分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实现的,不能被称作法律法规。直接调控社会经济运行活动的是行政手段,通过命令、指令、决定等进行调控,但是这种方式容易造成官员或者行政机关肆意妄为的缺陷。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主要法律手段,用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需要政府通过“看得见的手”进行宏观调控,与微观调控相结合来保障利益的协调统一。

(二)经济法也可称作干涉“国家干预”的法

国家干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克服市场失灵的某些缺陷,但同时也会产生无效的干预,过度干预。在一些的欺压下会产生生产效率低下等乱象。因为政府人员也是普通人物,在制定决策时难免会存在损害公众利益,所以经济法不仅要执行国家干预,更应该干预“国家干预”,从而使得“政府干预”和“干预政府”相一致,实现经济的良性发展。

三、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成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一)市场主体调控关系

市场主体包括个人和社会组织,是以市场为媒介进行交易活动的参与方,他们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具有同样平等的地位。当今在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都达成了对市场主体的经济运行进行干预的共识,为了谋求企业的自身的发展可以对市场的行为进行干预,平衡了市场利益结构,达到最优化形式。1.市场秩序调控关系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市场,它出现的前提条件是交换和社会分工。市场秩序分为正常和非正常两种状态,市场失灵就是由市场机制存在的缺陷引起的非正常状态,出现市场失灵才能进行国家干预,市场失灵是进行干预的前提,国家干预的界限是市场失灵的范围。

(二)社会分配关系

“社会分配关系是指国家在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我国的分配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有部分受经济法律的影响,需要国家运用法律手段从全局出发干预国民收入的分配。这些关系都是经济法调整的对象,与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概括来说,需要国干预的经济关系就是经济法调整的对象。

四、结语

通过经济法的产生和定义得出国家干预是经济法的本质特征,从古至今,经济法由于国家的干预也发生了各种演变。经济法始终是国家干预经济的主要法律形式,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本主义存在的矛盾也逐渐出现,国家干预经济的手段也随之加强,各种经济法律日益完善。虽然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方式是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但是笔者认为最终的表现手段终将会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表现,法律手段才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常用方式,以经济法为主进行国家干预。经济法和国家干预经济有着特别密切的联系,只有重视经济法对国家经济的干预,把“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有效的结合起来,才能适应多变的经济格局,使经济取得稳步发展。市场主体也应该意识到政府干预的重要性,自由经济和政府干预相结合,才能互相查漏补缺,促进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达到共赢。

[参考文献]

[1]张峥.论经济法与国家干预的关系[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1:12-16.

[2]刘大洪,段宏磊.谦抑性视野中经济法理论体系的重构[J].法商研究,2014,06:45-54.

[3]胡国梁.经济法逻辑:权力干预抑或法律治理辨———与陈婉玲教授商榷[J].政治与法律,2016,02:133-142.

[4]兰燕燕.试论经济法视野中的国家干预与经济自由的关系[J].法制与社会,2009,15:197-198.

调控经济的手段范文第5篇

一、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宏观调控的作用

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是要靠市场经济的运作,通过市场机制进行基础性的调节,使各运行机构效率得到提升。宏观调控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处于整合的角色,是对市场机制的再次调节,主要目的是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公平性。对于经济发展来说,资源配置可按照市场运行规律自行调节,但是,如果仅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会造成资源的严重失衡,导致区域间发展差距扩大,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显然是不利的,而且,无法达到国家集中开发区域的任务,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在调控过程中,如果政府不遵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一味的追求公平和资源平衡配置,也会影响着区域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资源的利用效率。同理,如果只是追求发展的速度和效率,忽略资源的平衡配置,也会导致区域发展差距的不断扩大,进而引发各种社会问题,不利于整体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在资源相对薄弱的区域内,政府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作用,运用各种手段,两方面共同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问题,达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从而达到社会的相对公平,实现相对的共同富裕目标。

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通过必要的宏观调控是十分重要的,但必须要认清二者的互补关系,共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方面是遵行市场机制的运行规律,一方面是积极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对区域内相对薄弱地区进行帮扶,使区域内资源配置达到均衡,逐步缩小区域差距,使区域内经济能够整体快速提升。

二、宏观调控在区域经济中运行模式

1.区域经济中宏观调控对象

区域从概念上说相对比较模糊,现阶段我国主要以行政管理为基础的区域,如省级经济区域。而对于区域经济中宏观调控对象来说,应该是全国内的经济区域。一方面,从我国国家性质来定,在经济决策中,政府占据决定权。以省级为经济区域与行政划分相对符合,在调控中具有集中优势;另一方面,是由我国财政体制所决定,各省级政府都有一定财政支配权,使省级政府具有很强的调控能力,对于区域经济发展能够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最后,省级经济区有很完整的基础设施和经济规模。

2.区域经济中宏观调控主体。

区域经济的宏观调控主体,在我国基本上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中央政府,而是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宏观调控中,中央政府作为主导地位,地方政府是区域经济宏观调控中的重要组成部门,也是实际的执行者。这主要是由于中央政府相对于地方政府具有更高的权威性,从资源和政策上都能给与区域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源,这是地方政府所不可匹配的。在宏观调控过程中,地方政府要在与中央政府的区域宏观调控的前提下,积极完成地方应尽的权责,从而才能达到宏观调控的效果最大化。但实际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局部利益,与中央方针相违背,在宏观调控中,地方政府即是执行者,又是被调控者,所以,必须重新对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宏观调控中的角色定位。

3.区域经济中宏观调控目标。

区域经济中宏观调控目标与整体的宏观调控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保证经济的平稳增长,保证公众分配的公平性,促进就业达到共同富裕。但从区域经济宏观调控来说,它直接所要达到的目标,是实现是协调区域分工与协作配合,达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区域分工与协作配合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也是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是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安排的主要根据。在我国近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很多区域产业结构雷同,区域内分工不明晰,区域经济保护严重等问题,这些都造成了资源的重复浪费,不利于区域经济的长久发展。只有通过实际考察分析,确定各区域所具有的优势,明确在整体分工中所处于的位置和作用,才能突出区域特色,提升发展速度,达到区域资源的宏观配置效益,实现经济的协调发展。

4.区域经济中宏观调控手段

对于区域经济宏观调控手段,主要以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等经济杠杆来调控,能够直接影响经济主体,并直接作用于宏观调控的对象,达到宏观调控目标。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通过开设调整财政、金融政策,并开展产业规划,已经能够很好地做好宏观调控工作。其中,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将产生重要的作用,而规划的制定,主要隐居区域经济现状及其未来发展趋势来定,并辅助于政策手段加以实现。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盲目开发、重复浪费等一系列问题,给区域统筹发展带来很多问题。因此,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要对各区域的经济、社会、自然等各方面进行系统、科学、全面的考察研究,使各区域产业发展规划不仅满足与本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也满足与整体经济发展规划,使每个区域都有自身的定位于功能,使生产力得到最优化,推动各区域协调有序共进。

三、提高区域协调发展的宏观调控策略

1.各种调控手段共同推进。

区域协调发展的宏观调控,需要各方面的支持,不仅包括国家的产业结构规划,还有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等多种调控手段的结合,达成一个调控体系,才能使调控效果更为明显和有效。

2.协调互动共同发展。

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各区域协调互动,充分发挥政府在区域宏观调控的职能,统筹各区域协调发展,打破区域间的壁垒,是市场统一建设,建立市场合作、互助、扶持机制,实现区域发展资源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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