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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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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法律法规

畜禽养殖法律法规范文第1篇

近年来,作为重要民生工程、菜篮子工程的畜禽养殖业得到快速发展,但是,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加快发展,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畜禽粪便、污水等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也迅速增加,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日趋突出。据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专业户)的畜禽粪便产生量为2.43亿吨,尿液产生量为1.63亿吨,已居农业污染源之首。目前,大部分养殖场污染防治水平低下,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畜禽养殖粪便和废水未能得到妥善处置和处理,严重威胁人居环境和人体健康。

2造成污染的原因

2.1国家法律法规不够完善。2001年5月8日由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实施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和2014年1月1日由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仅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建设管理提出了明确的污染治理要求。但对于养猪500头以下、鸡3万羽以下、牛100头以下的养殖场未作规定,且其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条款还是原则性的,缺乏具体性和可操作性,加上国家没有统一出台畜禽粪便污染治理技术规定和标准,尤其是对上述养殖规模以下的小型养殖场法律监控还是空白,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畜禽粪便依法监管和查处难以到位。

2.2地方政府和养殖业主环境意识淡薄。有些地方政府在大力扶植和发展畜禽养殖的同时,忽视区域环境容量,没有对辖区内畜禽养殖业提出规划布局、污染防治等建设要求,致使辖区内大、小畜禽养殖场无序发展;另外,畜禽养殖业主普遍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效益轻管理、重眼前利益轻长远谋划的心理,只注重养殖增效,不重视环境保护,畜禽养殖场未经环保部门环评审批和验收,擅自将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和污水直接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造成污染。

2.3治污设施不齐全,环保投入严重不足。一方面,由于我国畜禽养殖没有实行准入制度,大部分规模养殖场的建设都是因陋就简,没有统一规划,缺乏必要的污染处理设施;另一方面,由于养殖是微利经营,污染治理投资与运行费用相对较高,养殖户单独治污资金匮乏,负担过重,大多数养殖场自身很难承受,致使畜禽粪便的处理、利用还停留在直接还田、甚至直接排放等粗放模式上。

2.4缺乏部门联动,环保部门监管力不足。目前,畜禽养殖企业主要受畜牧部门管理,能养能卖已经成为养殖业主养殖盈利的最低门槛。对于畜禽养殖项目的环评审批及建成后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特别是规模以下小型养殖场,环保部门没有有效的制约性措施。

3污染治理对策

3.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制。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养殖业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建立畜禽养殖行业准入机制,从行业准入、建设施工等源头实施依法监管。

3.2加强环保宣传、提高环保意识。在全社会中,特别是在农村中大力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环保工作方针政策,增强环保国策意识。结合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污染事件,加强对民众的警示教育,摄制、制作一些以破坏环境为题材的警示教育片到企业、农村巡回放映,将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公之于众,以案说法,教育广大群众,唤起环境忧患意识,使民众进一步加深对遵守环境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法制意识,提高群众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3对已存在的畜禽养殖场进行限期整治。对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范围内已存在的畜禽养殖单位,地方政府应及时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采取限期搬迁或者关闭、限期治理等措施,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集中治理。

3.4建立行业准入制度、科学规划、上大限小,合理布局。对新、改、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国家应建立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地方政府应结合当地城镇发展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的要求,科学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统筹考虑人口、城市发展、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对畜禽养殖业进行合理布局,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科学指导辖区内畜禽养殖的发展。

3.5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各级政府应当采取示范奖励等措施,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改造,鼓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

畜禽养殖法律法规范文第2篇

1.畜牧兽医行业人员身体健康存在隐患

从动物饲养到屠宰,中间有很多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要畜牧兽医行业人员的参与。但是在众多环节中,很多兽医行业人员没有医院出示的身体健康证明,存在安全隐患。如果饲养环节的行业人员患有人畜共患的疾病,就很有可能将疾病传播给动物。在动物屠宰过程中,很有可能传播给已经检疫过的动物肉产品上,这样的肉制品就存在潜在病毒危险,造成人畜共患病的传播。

2.市民追求新鲜肉制品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对于很多家禽,人们更多的是选择新鲜的肉产品,而不是购买经过检疫的合格肉产品。出现了现买现杀的场景,很多市民在菜市场上选择鲜活的家禽,通过现场宰杀来保证肉产品的绝对新鲜。但是很多市场上的家禽未经过动物检疫部门的检疫,存在安全隐患。而且农贸市场人流量大,屠宰家禽时羽毛乱飞,污水乱排,很容易造成人畜共患病的传播。

3.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我国从事畜牧养殖者众多,每年国家投入资金不足,再加上相关政府部门没有给予足够重视,监督不到位,屠宰场和畜产品加工单位只重视眼前经济利益,而没有投入资金来建立完善的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导致我国在畜牧兽医污染治理基础设施滞后。

二、带来的危害

1.严重威胁国民的身体健康

由于我国畜牧养殖的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差,对畜禽的粪便及污水不能进行很好的处理,污染物直接排入河里,严重的影响水质,直接威胁身体健康。畜禽产品存在安全隐患,人们食用后存在潜在的危险,间接的威胁身体健康。

2.增加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难度

近年来,不断的出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的动物疫情,暴发的养殖场大多是污染严重、管理不善导致的。我国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上每年都在加大力度,但是由于很多养殖场卫生状况恶劣,给疫病防控工作带来了很大的的难度。

3.给我国畜禽产品进军国际市场带来压力

当前畜牧养殖的畜禽产品已经满足国内市场的消费,甚至出现畜禽产品的过剩,进军国际市场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但是由于以前出口的畜禽产品因有毒有害而被很多国外市场拒绝。我国正在努力的改变现状,但是由于在畜牧兽医卫生存在诸多问题,导致产品的质量也存在安全问题,给我国畜禽产品进军国际市场带来巨大压力。

4.阻碍环保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当前国家大力提倡建设环保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但是我国的畜牧兽医卫生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环境污染严重,与建设环保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完全不合,严重的影响环保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三、对策

1.规范化对畜禽屠宰和肉制品加工

首先政府要实施相关的保障措施,对于不合格的屠宰场严厉打击。并通过相关政策逐步的取消小型屠宰场,建立大型的、安全的机械化屠宰场,并禁止在农贸市场进行现场宰杀交易。同时要对市民宣传,提高市民的卫生防疫意识,购买经过动物检疫部门检疫过的畜禽产品,不要现买现杀。

2.规范化养殖

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特点,对畜牧养殖集中化,统一划分土地,建立养殖区。养殖区的统一规划有利于管理,能够有效的对疫病进行防治,为改善畜牧兽医卫生状况打下坚实的基础。

3.政府加大对畜牧业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每年要有专门的资金用于畜牧业扶持,通过对污染治理基础设施的建设,极大的改善畜牧兽医卫生现状,避免了环境污染。同时可以利用产生的粪便进行沼气发酵,沼气可以为养殖户提供能源,发酵的残渣还可以作为农用肥料,符合我国环保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

4.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我国畜牧兽医卫生很多问题的根源在于人们对畜牧兽医卫生认识不足,可通过不同的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得人们认识到畜牧兽医卫生的重要性。同时要对一切与畜牧相关的人员培训教育,让其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作业。

四、结语

畜禽养殖法律法规范文第3篇

关键词:畜禽养殖业 总量减排 对策 大埔县

畜禽养殖业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出大量的粪便和废水,废水中的氮、磷含量很高,大量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废水排放入水体,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甚至威胁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1-3]。因此,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搞好畜禽养殖业减排工作已成为现阶段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1.大埔县现阶段畜禽养殖业污染现状

根据2010年大埔县污染源普查数据显示,大埔县畜禽养殖业排放COD2211吨,占全县排放总量的30.6%,排放氨氮299吨,占全县排放总量的34.9%。多年来,大埔县积极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模式,大力支持畜禽养殖企业从非规模化向规模化转变,目前大埔县畜禽养殖业中规模化养殖场所占比例较高。根据2010 年大埔县污染源普查数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放COD1424t,氨氮297t,分别占畜禽养殖业排放总量的64%和88%,各种禽畜中以生猪排放量最大,生猪排放COD1747吨、氨氮288吨,分别占畜禽养殖业排放总量的79%和85%。

2.大埔县畜禽养殖业减排存在的问题

2.1 污染防治政策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 现有环境政策中缺乏对农业污染控制整体而系统的政策框架,强制性、引导性的农业环保技术标准和规范相对缺失。同时,畜禽养殖业减排涉及农业、畜牧、环保等多部门,亟待在管理体制和责任落实上进一步明确,从而建立起有效的协调沟通制度,形成合力。畜禽养殖业减排考核、监督、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也有待进一步制订和完善[4-5]。

2.2 减排意识薄弱,专业技术指导力度不够 目前,养殖户年龄偏大、文化和技术水平都较低、大部分养殖场主重经济利益,严重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及畜禽养殖业减排的观念,使总量减排工作难度加大。此外,由于现有技术、人员及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农业、环保等部门对基层养殖户的相关培训和技术指导力度不够。

2.3 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治理宣传力度不够 目前,各级相关部门对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宣传工作力度不够,缺乏多层次、全面和深入宣传养殖业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没有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2.4 资金投入不足 畜禽养殖业污染遗留问题多、基础薄弱,现有治理资金多用于治理设施建设,用于推动科学养殖、扶持综合利用体系建设资金不足。畜禽养殖业减排缺乏信贷、补贴、税收等激励性措施,企业和养殖户治理积极性不足,自发投入乏力。

3.畜禽养殖业减排主要措施

3.1 优化空间、产业布局 制订出台畜禽养殖规划,以环境容量来控制养殖场的总量规模,调整养殖场布局,制订畜禽养殖场农业配套土地面积最低配置比例标准。加快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调整,禁养区范围内禁止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同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与居民区要设定卫生防护距离[6-7]。

3.2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环境宣传教育 政府应广泛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宣传工作,多层次、全面和深入宣传养殖业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使“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循环养殖”的观念深入人心。政府还应结合农业生产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畜禽养殖业企业的污染物减排意识。

3.3 加大过程控制 改变养殖模式,鼓励干清粪养殖模,强化固液、粪尿、雨污三分离,降低污水产生量和污染物浓度,畜禽粪便通过干燥、堆肥、能源化实现污染的过程控制。在畜禽养殖场(小区)大力推广5 种鼓励减排模式,按照叶广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减排技术指南中“生态型”和“环保型”的要求进行建设。

3.4 推广循环利用、强化末端治理 畜禽养殖污染应结合各地区特点选择适合的污染治理技术,以工程手段为辅、生态治理为主的方式进行治理,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减量和贮存设施。以农牧结合、渔牧结合等多种形式建立“猪沼果(鱼、稻)”和“猪沼草猪”等生态养殖模式,实现粪污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与循环利用。

4.结语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总量减排是“十二五”期间完成大埔县总量减排任务的关键,地方政府应从政策引导、环境监管与宣传、清洁生产和环境监管等方面制订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相关对策保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完成。

【参考文献】

[1] 许振成,吴根义.“十二五”农业源减排对策与措施[N].中国环境报2011-05-17(002).

[2] 庞志华,柯滨,罗沛聪,等.东北地区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总量减排对策分析[J].环境保护科学 2012,38(3):59-63.

[3] 石棒涵.农业污染现状与影响分析[J].现代农业科技,201l(11):262-263.

[4] 陈以礼.关于畜禽养殖污染减排的思考[J].污染防治技术,2012,25 (1):62-64.

[5] 肖清.浅谈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及其防冶对策[J].化学工程与装备,2012(7):211-212,238.

畜禽养殖法律法规范文第4篇

1.1强化投入品监管,确保动物性食品安全

养殖过程中投入品的不当使用,不仅影响了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也影响了人类健康,规范兽药、饲料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加强养殖环节对投入品的监管力度是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基本要素。严格执行国家休药期的规定,尽量降低药物在动物体内的残留,从而在源头上杜绝动物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1.2重拳出击,严惩不法行为

打击力度不够,对违法行为制裁不力,导致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过低,难以有效杜绝那些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中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加大违法惩治力度,既要广泛宣教法律法规政策,让人们知法懂法,进而不犯法;又要保持打击动物源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包括生产经营者、执法者不管谁犯法,都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犯罪分子真正起到威慑作用。

1.3加大科技投入,完善检验体系

健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检验体系势在必行,在原有的市、县级畜禽产品检验中心引进高端人才和仪器设备,完善检测体系,提高检验手段,加大科技投入,使其能够做到多品种、高精度、高速度检验的需求,同时要求大型生产企业完善检验设备与技术,提高自我检测手段。通过对畜禽产品生产者实施有效的监控措施,从源头上保证动物源性安全,从而促进我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1.4加强畜禽产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健全的畜禽产品安全标准体系是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动物源性食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是提高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重要技术基础,国家应尽快组织各方力量,围绕动物源性食品的生产、产品质量、安全评价等因素,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标准。在体系标准建设方面应考虑标准的实用性,符合系统配套和贸易发展的真正需要。技术指标力求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1.5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

加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养殖人员的法律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病死动物尸体,一经发现有随意处置、加工、出售病死动物者,立即上报,严肃处理。充分发挥基层动物防疫员的作用,对其所辖范围实施不间断监管,对乱丢、乱抛病死动物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对乱丢、乱抛、随意处置、经营加工病死动物的养殖户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要定期进行巡查,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举报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督。

2小结

畜禽养殖法律法规范文第5篇

1养殖业对环境污染加剧的原因

我国是畜牧业大国,农民在发展庭院经济时,发展养殖业成为农民致富的主要途径之一。据调查,农户户均猪存栏3头以上,养禽5只以上,大牲畜养殖在平畈区约0•35头,山区半山区在1•5头以上。以农村户均4人,养猪3头,禽5只(以鸡计),大牲畜(以牛计)0•35头,按人均排泄粪便1•2kg•d-1,猪15kg•d-1,牛30kg•d-1,鸡0•05kg•d-1等计算,农村户均每天产生人畜粪便61kg。牲畜数量大幅度增长,人畜粪便的不善管理,务必使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20世纪90年代全国各地“菜篮子”工程的实施,我国的养殖业得到迅速发展。近年我国每年畜禽产业的产值递增速度均超过10%,与1995年相比,家禽数量增长近5倍,生猪的数量增长近3倍,牛的数量增长近10倍。根据我国“农业部畜牧业‘九五’及2010年发展规划”,2010年后,我国畜牧业的产值还将以每年8%左右的速度增长。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物质生活需要的同时,也带来大量畜禽粪便污染环境问题。

养殖户防疫、环保意识淡薄,现在的养殖业是由农户的庭院经济发展起来的,有的农户由几只散养鸡发展到几万只鸡,而庭院的面积却没有扩大,因此出现人畜同院、人禽同舍的状况。粪便无处堆放,病死的畜禽尸体乱堆乱扔,污水任意排放。许多养殖户缺乏专业技术知识,防疫消毒、环保意识淡薄,饲养环境污染,免疫程序不科学,不仅畜禽极易染病,也严重危胁到自身的健康。据调查,目前仅有49%的禽畜粪便得到利用,其余部分随意堆积或者与生活污水一道被直接排入沟渠,汇流入江河、湖泊。一些饲养者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利用某些矿物元素在高剂量时的特殊生物作用,超剂量地使用于禽畜饲养,如在猪的口粮中,添加高剂量的硫酸铜或氧化锌以提高生猪的饲料利用率、促进猪的生长发育滥用激素和微量元素,造成了大量药物残留问题。不规范用药或在停药期前屠宰畜禽,不仅对人体造成危害,而且这些药物随人畜粪便排出,土壤和水源被污染。

2解决农村养殖业污染问题的措施

加快改变传统的养殖模式,推广畜禽现代养殖方式,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加强动物疫病防治,饲养环境控制,监督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加快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建设步伐,全方位综合布局畜牧业生产,在提高产量的同时,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减轻畜牧业生产活动对环境的污染,增加农民收入,确保畜产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2•1健全法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力度。治理养殖业污染同样需要法律支持,走依法治理农村养殖业污染之路。我国已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涉及到养殖业方面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需要广大饲养户形成共识,尽快落实才能见效。因此要举办培训班、广播电视和发放传单等宣传执法活动。在全体养殖户中宣传普及科学饲养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养殖户对畜禽粪便污染危害的认识,增强环保意识,提高在养殖过程中采用清洁生产方式养殖的自觉性。

2•2建立生态农业生产系统合理选址畜牧养殖小区,规范建场,把发展规模养殖小区作为减少畜禽养殖污染和节约养殖用地的有效措施。选址要远离居住区和噪音,环境无水、土、气污染,同时自身也不能给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的地段,充分利用远离居民区的荒山、荒坡、荒地、荒滩开发养殖小区。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养殖小区集中饲养的优越性、科学意义及有关政策法规,教育和引领广大农村散养户走集中小区饲养,净化自身生活环境的路子。畜牧管理部门要会同土地、环保等部门在土地供应、小区设置、饲养技术、环境保护等方面对养殖户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对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