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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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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办法

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一是高度重视。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政治工作和底线工作来抓,定期召开碰头会议,研究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强化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乡镇财政所长为成员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周密部署。局党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调度财政扶贫工作,财政评审每两月出台一次小型公益工程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表,对村级扶贫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对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村级自行组织实施,对40万以下的项目实行“四自两会三公开”模式,确保扶贫资金用得下、用得快、用得准、用得好。特别是2017年8月以来,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进度,做到一月一调度,一周一通报,督促项目单位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四是强化制度建设。为确保统筹整合工作顺利开展,我县出台了炎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炎政办发[2016]8号)、《炎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方案》(炎政办发[2016]24号)、关于推广小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模式的指导意见(炎政办发[2017]44号)等一系列文件。

二、资金的整合和监管情况

2016年-2018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59118.3383万元,其中2016年8511.12万元,2017年32446.3334万元,2018年18160.8849万元。

2019年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810.65万元。

在资金监管方面,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抓细制度建设、抓好资金筹措、抓准资金投向、抓严资金管理、抓实监督管理、抓紧问题整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抓细制度建设

——出台了《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炎政发[2016]18号)文件,成立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年度统筹方案的确定、项目实施、督办检查、验收考评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落实和监管,制定统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财政资金有序统筹、有章可循。

——制定了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法发[2016]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每年制定了《炎陵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制定了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明确了资金整合的范围及整合程序。整合的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中央层面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20项;省级层面主要包括:扶贫专项资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一化四体系"建设的资金除外)等19项。

——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先后下发了《炎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炎政办发〔2016〕8号)、《炎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炎政办发〔2016〕75号)和《炎陵县精准扶贫产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炎扶发〔2016〕2号),就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审批、拨付、管理和监督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同时,简化资金审批和报账流程,确保扶贫资金用得下、用得快。财政评审每2个月制定一次小型公益工程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表,对村级扶贫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对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村级自行组织实施,对40万以下的项目实行“四自两会三公开”模式。

(二)抓好资金筹措。严格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应整尽整。

(三)抓准资金投向。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7〕21号),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范围,2017年明确统筹整合的资金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 “七个一批”和“六大工程”安排使用,落实定资金、定项目、定责任、定时间的“四定”原则。整合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转移就业、农户补助等方面,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项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2018年以后,整合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两个方面。

(四)抓严资金管理。一是实行专人、专户、专账核算。二是建立了项目资金台账。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依据下达的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按照项目文号、项目地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资金规模、支出金额等要素,建立了项目资金使用台账。三是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县级方面,炎陵县涉农整合年初方案、调整方案和全年下达的整合资金计划均在炎陵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长期公示。村级方面,村级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切实提高脱贫攻坚工作透明度。在贫困村村部设立脱贫攻坚公示专栏,明确专栏的扶贫政策、扶贫资金项目、贫困对象管理等公示公告内容,同时公布项目监督单位及监督电话,并留影像资料备查。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让全县相关财务人员、扶贫帮扶工作队员和村干部知晓熟悉财政扶贫政策。

(五)抓实监督检查。一是严格纪律监督。扶贫、财政、审计每年对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实行一周一排名、一周一通报。县人民政府对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当月各个项目进度排名倒数第一及整体进度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扎实开展股所共建。局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每月下乡镇财政所,对乡镇扶贫资金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核查,指导乡镇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掌握乡镇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动态,及时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六)抓紧问题整改。一是严格按上级要求抓整改。三年以来,国家、省、市级多次对我县扶贫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各类问题,县财政局根据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下发整改督办通知单,要求相关单位按时整改到位。二是审计抓整改。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审计组,对所有涉及扶贫资金管理、分配、使用的县直单位、乡镇、部分村进行全面审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反馈给相关单位,相关单位按时进行了整改。三是全面自查抓整改。县财政局组织局纪检、监督股、乡财服务中心对所有贫困村扶贫资金、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专门调查,一个一个核实,及时回复举报人,并将核查结果及时报告省财政厅。

三、统筹整合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及取得的成效。

炎陵县始终以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首要责任、第一民生、苦战硬仗,举全县之力朝着脱贫摘帽目标扎实推进。2014年,全县建档立卡初始贫困人口8164户26761人,贫困发生率16.57%,贫困村66个(建制村合并后调整为54个);2014-2017年,全县累计脱贫6633户22881人,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发生率降至0.6%。2017年12月,通过市初审;2018年2月,通过省核查,在全省5个同类县中,贫困发生率最低(0.6%)、群众认可度最高(98.49%);6月,通过国务院专项评估检查,错退、漏评均为“零反馈”;8月3日,经省政府批准宣布脱贫摘帽。主要围绕“五个字”做文章:

(一)驱“贫”——让产业收入多起来。牢牢把握发展绿色产业、增加群众收入这个脱贫的关键,千方百计让贫困户的“钱袋子”鼓起来、“腰杆子”硬起来。文化旅游方面。打好炎帝牌、红色牌、生态牌,基本形成“一心一环三大版块”旅游格局,炎帝陵创5A进入冲刺阶段,标语博物馆成功创4A、云上大院成功创3A,神农谷旅游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带动39个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48家休闲山庄、412家农家乐加速发展,帮助5600名群众就业创业,其中贫困人口2112人,人均增收1.8万元。绿色农业方面。“一带八基地”成为群众脱贫致富“主阵地”,带动6096户18846名贫困人口,户均年增收6800元。特别是炎陵黄桃连年产销两旺,获评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湖南十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炎陵县获评“中国优质黄桃之乡”。生态工业方面。“一区两园”扩大到11平方公里,炎陵工业集中区进入全省园区综合排名20强。把握贫困县IPO“绿色通道”机遇,成功引进欧科亿、国声声学、全康智能家电等3家投资10亿元以上的预备上市企业,入园企业发展到149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6家,安置就业1.4万余人,带动2692名贫困人口人均年增收2.5万元。

(二)治“穷”——让内生动力活起来。注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让他们的心更热、腰更直、手更勤。“扶志”。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和正向激励,引导和帮助贫困户从精神上立起来、强起来、硬起来。“扶智”。突出抓教育扶贫,开展“千名教师扶贫大走访”活动,通过教师进村入户比对确认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信息,做到精准资助“一个不漏”、控辍保学“一个不失”、条件改善“一所不差”,全县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1人因贫辍学。“扶技”。大力开展就业援助,免费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和“两后生”, 帮助缺技术的贫困劳动力掌握致富技能,实现“培训一人、转移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开发生态护林员、生态管护员、乡村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728个,引导和帮助群众实现就业增收。全县农村贫困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6658人,占59.5%。

(三)解“困”——让基本保障强起来。坚守底线,突出重点,政策始终向贫困户聚焦、向贫困人口叠加。保障“房子”。扎实推进“三大工程”,实现“居者有其屋”。坚持定户、定点、定标、定期、定责、定业的“六定”举措,分2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234户4013人,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按照“一提三分一统”的思路,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327户,其中贫困对象农村安居工程2543户;兼顾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完成6122户农村土坯房集中整治,拆除5366栋闲置、废弃、空心破败的农村土坯房。保障“身子”。大力开展健康扶贫,形成了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险、特殊医疗、便民服务“六重保障”。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服务。贫困患者县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90%以上,5452人纳入国家健康管理系统实行分类管理和救治,有效降低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几率。保障“底子”。针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兜底脱贫,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全县农村低保对象1349户2940人,其中兜底对象294户516人,兜牢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最低保障网。实施生态扶贫,投入补偿资金6568万元,让贫困群众既守住身边的“绿水青山”,又从“金山银山”中分享红利。

(四)提“质”——让村容村貌美起来。实施“六大工程”,贫困村、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交通更通畅了。投资14.59亿元,完成国省干线公路提质改造161.51公里,建设农村公路808.22公里,危桥、渡改桥25座,客运站场224个。饮水更安全了。完成水利设施投资3.67亿元,100%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其中91.7%的行政村通自来水。网络更发达了。光纤宽带和手机4G信号全覆盖,农户100%通生活用电,农网改造全面达标,51个村级光伏电站建成并网发电。环境更优美了。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4.38%,形成了“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及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文化更丰富了。全县人均文体设施面积2.07㎡,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文体器材等文化惠民活动广泛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全覆盖,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成效显著。乡村旅游更兴旺了。纳入全省“神奇湘东”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39个贫困村纳入全国旅游扶贫重点村,发展星级乡村旅游点42个。

(五)担“责”——让结对帮扶实起来。全面压实“五个责任”,严格遵守“五项制度”,坚决兑现“五个不论”,结对帮扶做到“身入”“心入”“深入”。“身入”,就是贫困村、非贫困村帮扶工作队全覆盖,贫困户帮扶干部全覆盖,累计开展“大走访”21.46万人次。“心入”,3641名帮扶干部深入千家万户,开展“三同五好”2.59万人次,成为最感人、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深入”,根据“贫困户所需、帮扶干部所能”,实打实为群众解决问题,帮助贫困户实现各类“微心愿”2.16万个。“大走访”经验获省委《工作情况交流》刊文推介。

四、涉农整合资金中农林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成效典型案例

炎陵县发展黄桃产业推进精准扶贫

炎陵黄桃生长于炎陵县海拔300-1200米的深山之中,得益于充足的阳光、凉爽的气温、昼夜温差明显的独特气候以及松软肥沃的土壤条件,“炎陵黄桃”具有果形周正、颜色橙黄、甜度适中、酥脆可口,香气浓郁等特点,受到市场的青睐。该产业已经成为炎陵县带领广大老百姓脱贫致富的主导农业产业,炎陵黄桃线上线下热销,并带动炎陵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发展,对促进农民脱贫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2784户8152名贫困人口因黄桃种植直接受益,年人平增收约8500元左右。获“湖南十大农业品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优质黄桃之乡”等荣誉和称号。它集精致农业、观光农业、高效农业、互联网+农业等多个现代农业元素,是炎陵农业发展史上一个成功的范例,“炎陵黄桃”也成为了炎陵县一张响亮的名片。

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今年以来,**县聚焦破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和绩效发挥不充分等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制定出台了涉农资金整合和项目使用管理等系列制度,全面推行扶贫项目资金模板管理,着力打造**脱贫攻坚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新模式,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一是突出抓好建章立制。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及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资金监管的实施意见》《村(社区)扶贫资金监管使用办法》《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办法》《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考评办法》等21项制度,重点解决“如何规范高效使用资金”“如何科学管理实施项目”等问题,有效破除“添油式”和“撒芝麻式”的资金分配模式,让整合资金随着规划来、跟着项目走、投入扶贫中,切实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已完成全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建立工作,共收录项目2410个,总投资24.6亿元,申请财政涉农资金11.06亿元。

二是突出抓好模板管理。根据不同扶贫项目类型,分类建立了贫困户生产发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带贫绩效奖补和贷款贴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产收益扶贫、一村一园)等六大项目资金管理及档案资料归整清单参考模板,供部门、镇办、村(社区)借鉴使用,有力地促进了扶贫项目资金规范化管理、精准化实施。

三是突出抓好日常监管。坚持严把项目规划、设计和报备关口,做到“4个凡是”。凡是下达的项目必须是县级项目库中的项目;凡是建设内容发生变动的,第一时间向县脱贫办申请变更,且变更内容要控制在建设内容的10%以内;凡是需要招投标的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凡是产业类项目,在编制实施方案时明确带贫目标和利益连接机制,项目实施前必须以协议、合同等方式落实利益联接,项目验收前要有分红明细台账。按照批复方案建设期限,主动倒排工期,切实加快项目实施,不折不扣地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公告公示制,落实专人按进度收集项目影像印证资料和报账资料。同时,加强对项目监理的监管。要求项目实施单位(甲方)加强对项目监理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理必须到施工地实地查看,对隐蔽工程留存影像资料,填写完整的监理日志,切实履行工程质量监理职责。

四是突出抓好资料归档。档案资料作为项目实施过程的客观反映和真实记载,要求各镇办和行业部门落实专人、对照清单逐项收集。建立项目和资金资料清单。实行一个项目一套资料管理,由各镇办扶贫办、行业部门业务股室及村委会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归档资料要落实专门地点存放,原则上镇办部门留存一套资料、村(社区)或项目单位、经营主体留存一套资料。同时,镇办和行业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依据项目进展情况,第一时间向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上传各环节的项目工作资料和整改印证资料。建立项目财务资料清单。具体由各镇办财政审计所及行业部门负责收集,并作为资金拨付附件装订归档。日常发生收付业务时,由财务人员负责及时上传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系统。

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我市农村新民居建设步伐,根据《*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实施方案》,就整合现有涉农资金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整合涉农资金的指导思想:以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支农惠农政策和现有涉农资金为基础,以支持全市农村新民居示范村建设为目标,按照市委和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整合力度,逐步形成涉农资金集中财力、目标统一、安排规范、使用高效的管理机制。整合涉农资金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农民自建,政府资助的原则。农村新民居建设的投资主体是农民。政府主要是通过免费设计、资金补贴、贷款贴息和“一事一议”奖补等方式,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上给予一定支持,以帮助示范村尽快完成新民居建设。根据新民居的建设标准测算其基础设施的投入,给予每个示范村一定的奖补资金。

二是集中财力,多方筹资的原则。围绕农村新民居建设,整合年初财政安排尚未落实到具体项目的各类涉农资金,集中向农村新民居示范村投放,鼓励农民贷款进行农村新民居建设,对用于新民居的贷款,政府给予一定的贴息。

三是统一规划,部门落实的原则。农村新民居建设领导小组根据示范村建设项目,制定具体项目补助计划。相关部门依据补助计划和现有资金政策,将资金落实到项目上去。整合资金主要用于农村新民居建设配套的水、电、路、气、网、绿化、卫生、文体设施等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省级以上项目资金,各级发改部门在安排项目以及资金使用时,引导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倾斜;整合市级未明确具体项目的资金,优先投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

四是渠道不乱,责任不变的原则。在整合资金过程中,保持各类资金的渠道、用途和各部门的管理责任不变。各级涉农部门在农村新民居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配合财政部门及时落实资金,加强项目建设的督导落实。

二、涉农资金整合的内容及投资重点

在农村新民居示范村建设期间,凡与新农村建设有直接关系的资金都属于资金整合的范围。考虑2009年年度预算已经市人代会讨论通过,其新民居建设的财政扶持资金,以整合部门资金为主,整合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财政预算安排。市、县财政每年根据农村新民居建设情况,通过预算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新民居建设的奖补,从2010年开始,市级财政根据财力状况,每年安排5000万元的专项资金。今年下半年市财政视收入情况,通过调整预算,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新民居建设奖补。

2市财政每年整合村镇建设资金1000万元,用于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规划建设补助。

3市财政协调相关部门整合有关资金。主要整合与新民居建设有关的道路建设(市交通局负责)、沼气建设(市农业局负责)、农村饮水(市水利局负责)、村庄绿化(市林业局负责)、学校建设(市教育局负责)、村级卫生所(市卫生局负责)、体育、文化设施(市体育局、文化局分别负责)、农村书屋建设(市新闻出版局负责)等各项资金,专项用于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相关项目的补助。

4上级下达的未明确具体项目,且与农村新民居建设相关的资金,原则上纳入整合范围。

5整合资金使用范围是,市政府确定的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投资的重点是,对新民居示范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的补助、贷款贴息补助、农村“一事一议”奖补配套、以奖代补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新民居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对资金整合工作的领导。涉农资金整合涉及的部门和资金类别较多,在目前财政资金仍处于部门切块分割的状态下,工作难度较大。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对整合新民居建设资金重大意义的认识,做到统一思想,顾全大局。各级新民居建设领导小组必须加强对整合资金工作的领导,及时调度,督促有关部门按照政府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部门要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搜集、汇总各县(市)、区新民居建设项目和资金投入规模,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落实补助、贴息资金。

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 会议精神

(一)通报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情况。新妍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新妍)咨询部负责人张涛就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解读。市上成立了由市扶贫办牵头、市财政局和新妍共同组成的评价组。评价组于2019年1月-4月,进行了30个区县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形成了现阶段评价结果。我区自评总分为103分(总分为100分,机制创新加分3分),实际得分98.74分(位列全市一类等次)。

(二)区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业务培训。资金处刘洋就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作了详细解读,一是项目库建设是精准使用资金、精准安排项目的第一颗扣子。二是项目库入库原则:1.围绕脱贫攻坚;2.坚持现有目标标准;3.逐户精准安排项目;4.坚持项目库与资金匹配,总规模不宜超过1.2倍。三是项目库入库范围:1.主要构成: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特色扶贫产业、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和抵御风险能力、其他;2.负面清单项目不得入库: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扶贫项目、盲目提高脱贫标准的项目、未建立带贫减贫机制、缺乏扶贫绩效目标的项目、与减贫目标、与贫困户自身发展不密切的项目、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四是项目库入库程序: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区县审定、市级备案,逐级公示公告。五是入库项目的管理:1.三类资金(贫困区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彩票公益金)一律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2.转变项目计划下达方式,切实改变过去资金等项目、逐级申报的问题;3.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市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区县后,区县原则应于30日内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工程类项目在计划下达60日内启动实施;单个扶贫项目原则上必须在当年度实施完毕,确需跨年度的应在12个月内实施完毕;4.落实项目后续管护责任和资产管理。六是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市上即将下发《进一步规范区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区县政府要抓好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统筹领导,明确各行业部门工作职责,落实项目库建设工作责任。

(三)贫困区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业务培训。市财政局农业处张天成就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从六个方面作了政策要求:一是项目类型分三种,即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小额信贷贴息、就业培训可纳入农业生产发展类,易地扶贫搬迁贴息可纳入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管理费、工作经费(如驻村工作队)、节日慰问费不进入方案;已正式公布的脱贫摘帽区县,可适当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列其他(必要的垃圾、污水、改厕等公共设施可纳入整合,严禁用于绿化、刷墙、照明等面子形象工程)。二是项目名称明确了五个方面的要求。1.“负面清单”中的项目不得纳入整合,即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2.道路方面:仅限于贫困村连接主干道和村内通组道路项目,不得支持4级以上等级公路;3.不支持中型及以上水库;4.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农业生产保险等不进方案;5.风险补偿金不属于偿还债务可进入方案。三是项目内容不能照抄项目名称,要填量化指标、可检验施工量、补助对象等。四是绩效目标:1.要有具体的投入产出指标;2.所整合项目与扶贫相关(天气预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乡村振兴项目规划、林业生态、防虫防火、水文监测等项目不得进入方案);3.对绩效目标要定量,以便考核项目的实效性。五是实施地点必须规划到具体的行政村,到人到户的项目除外,可以全镇、全乡或全区概括。六是强调了财政资金整合的范围:1.纳入贫困区县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涉农资金现为17项,市级财政涉农资金调整为16项。不得将文件要求以外的上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东西扶贫协作对口援助资金等纳入本区县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2.四好农村路项目市级资金,依靠债券和土地出让金,不得纳入整合;3.社会捐赠资金纳入区县本级预算,作为区县资金纳入整合;4.区县试点相关文件及管理办法与上述规定不符的,要及时修订,并按程序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5.切实提高实质整合比例,尽可能将整合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有效解决资金整合后仍按原用途使用的问题。

市扶贫办资金处刘洋根据上级文件从五个方面作了补充要求:一是整合的基本前提:围绕脱贫攻坚。“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任务挂钩,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 二是项目源于区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纳入整合方案的项目由区县扶贫办等项目主管部门在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择”。三是整合类型只限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四是不得安排用于“负面清单”的项目。五是根据财农〔2019〕7号文件要求“已公布脱贫摘帽区县,可根据巩固脱贫成效需要,将整合资金适当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市扶贫办资金处黎德文作了工作强调和部署: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扶贫项目管理工作。要弄清中央为什么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中央多次就扶贫项目管理工作单独发文,要求各省市高度重视,足以证明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二)正视扶贫项目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要注重资金实效性。目前,我市各区县扶贫项目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乡镇部门不重视,项目下达慢,资金滞留等问题,加快资金下达、加快拨付、减少资金结转结余,下一步各区县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达项目及资金计划。资金管理要以绩效考核为抓手,项目管理要以项目库为抓手,要严格工程类扶贫项目的监管。

(三)层层压实责任,继续做好扶贫项目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区县主体责任;二是加强项目工作责任制;三是加大评估考核力度;四是提高政策业务能力;五是建立通报约谈制度。

二、工作建议

一是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及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涉及全区有关行业部门和所有乡镇,需要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加大统筹力度,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建设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区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

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根据资金整合后的实际使用投向,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对整合资金支出进度、项目管理及使用绩效承担主体责任。

三是及时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力争资金下达时间符合绩效考核要求(第一批资金要求在60日内下达,第二批资金要求在30日内下达),切实改变过去资金等项目的方式。目前我区还有产业扶贫5600万元等其他资金未下达到具体项目。

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支农资金,整合效益,当前情况,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2)05-0066-03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是国家为了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为促进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改善农业发展环境,提高农业综合实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时,多头管理的财政支农资金在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在某些环节上的效率低下已制约了其作用的正常发挥,影响了国家农业政策的贯彻落实。为此,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问题应引起理论界的关注。

一、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当前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通过积极的财政支持,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农业科研及技术推广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投资,为提高农业生产力、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是,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却面临着很多问题,其中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是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1 〕。鉴于此,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50个县进行改革试点,试图通过资金整合、“打捆”使用的方法来解决支农资金利用效率低的问题。从各地实践来看,支农资金整合取得较好成效,整合意识和氛围逐步深入人心,支农资金管理工作出现新变化,试点县的农业农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 〔2 〕与此同时,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也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深受基层欢迎。

(一)资金投入多元化。通过支农资金整合,将不同层面、不同渠道的支农资金捆绑,统筹使用,促进了各类支农资金由“撒胡椒面”式的各自分散到“聚沙成塔”式的高度集合,不仅有效解决了支农资金分散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而且也使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激活和带动了全社会对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形成了立体多元的支农投入新格局。〔3 〕据初步统计,2006年至2008年各级财政累计整合各类财政性支农资金359亿元,引导金融资本、企业资金和农民投入等社会资金628亿元。部分省、市县引导资金投入的渠道多、力度大,如2010年江西省18个省级试点县共整合财政支农资金4.26亿元,引导社会投入16.41亿元,重点支持蔬菜、茶叶、香樟等产业发展。

(二)资金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一是促进了基层工作思路从“要钱”到“管钱”的转变。许多试点县的党政领导反映,支农资金整合之前主要是“跑项目、争资金”,整合之后主要是“定方向、管项目”,现在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机制创新、制度建设、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等支农资金的管理上。二是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更加密切。基层财政部门反映,资金整合后,支农项目的立项不再由职能部门一家决定,而是由财政部门与各涉农部门集体会商、联合选定。而且在资金监管过程中,很多县充分利用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力量,加强支农项目及资金的监督检查,这不仅有利于加强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密切合作,也有利于赢得其他部门对财政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促进财政支农工作的顺利开展。例如: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竞争立项制、政府采购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县级报账制、决算审计制、管护责任制、绩效评价制、责任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十制”管理办法,确保项目建设每个环节的监管紧密衔接,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效果明显。通过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各地集中财力办大事,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于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一是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如:甘肃省2011年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省级整合资金约22.22亿元,比上年增加9.82亿元,增幅达79.2%,是历年整合力度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整合资金涉及11个大项目、9个部门,在大幅度增加对草食畜、蔬菜、苹果、节水农业等项目资金投入的基础上,新增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1000万亩其他优质林果等重点项目。二是主导产业得到迅速发展。例如:重庆黔江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重点培植烤烟、蚕桑、猕猴桃等特色优质产业,鼓励城乡各类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开发,扶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三是农民收入得到较大幅度增加。通过支农资金的整合试点,带动了产业发展,创造了就业机会,促进了农民收入增加。如河北省巨鹿县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从整合前的2250元增加到3795元,增幅达68.7%。

二、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中凸显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全国试点区改革进展情况看,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但是在改革过程中不少新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受现行支农投资管理体制所限,中央与地方在资金整合上存在矛盾。按照国家支农资金整合意见,县一级为基本单元,在整合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综合平衡支农投资重点、规模和项目布局,这涉及部门职责分工的重新定位以及各方面利益调整。但是,受现行支农投资管理体制的限制,上级部门按“条条”拨付支农资金的格局短时间内不可能改变,而且这些资金大多是专项资金,要求专款专用。这样做虽然可以防止对项目的随意更改,有利于贯彻中央政策意图,但是同时也会由于管得过细过死而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影响地方政府管理资金的积极性。一是从项目规划看,规划的刚性和弹性难以把握。虽然资金整合以县为基本单元,但是现实中基层涉农投资点多面广,牵涉千家万户,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投资项目是少数,更多的是诸如“六小工程”之类的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小项目。如规划过细,弹性过小,将抑制县级在农业投资上的主动性、灵活性;如规划过粗,弹性过大,则难以发挥对投资的指导和统筹作用,达不到整合投资的目的。二是从项目审批管理看,国家和省市管得过细,县级缺乏相应的自。比如,一些资金量很少的群体项目,项目审批、资金安排、资金管理、资金报账的权力都在县级以上,然而整合要求的执行机构却是县一级政府,前期工作环节和项目下达时间长,项目计划下达与项目实施脱节,结果造成管理成本高,资金使用效率低。三是从项目实施看,现行县级政府支农投资项目多是由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在实施,不少主管部门从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到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多是行业内“一条龙”,政府无法对支农投资项目加以监控,从而导致部分工程超标、质量问题、变更建设内容等现象发生。

(二)各级政府部门间利益协调较难,资金整合缺乏有效制度保障。支农投入分散问题的根源在国家一级,本应从源头上对各类政府支农投资进行归并,并相应调整部门职责分工,再由省(市)和区县一级依此相应进行部门职责分工调整和归并。然而实际上这一点很难实现,在国家加大支农资金倾斜力度的情况下,涉及支农资金整合的每一个政府部门都不希望原先拨付给自己的资金被其他部门所“整合”,而致力于成为资金整合的主导力量,去整合别的部门的资金。当最上层的资金整合都难以实现时,要求下级部门对资金整合利用,无可避免地将出现上下级之间各种对接方面的困难,并在下级部门之间出现各种协调上的矛盾,最终影响到支农资金的有效利用。正是由于政府部门间利益协调难,目前支农资金整合政策只能采用行政推动方式来进行,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制度性的工作机制。由于资金整合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原有的分配格局,并影响到某些行业部门的既得利益,不能使其产生资金整合的内在动力,加之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因而会影响其策划、申报和实施涉农项目的积极性,并有可能导致区县支农资金总量减少。

(三)从“撒胡椒面”到“垒大户”,资金整合中容易产生财政资金使用上的不平等。“撒胡椒面”式的支农资金使用方法是基层政府在安排支农项目中常见的情况,它往往造成资金使用分散、效率低的后果。究其原因,虽然存在缺乏合理规划的原因,但是“撒胡椒面”式的使用也是某些贫困县支农资金匮乏的一种无奈之举。县级财力薄弱,支农投入很大程度上依赖上级,在支农资金总量增长有限的情况下,为了不挫伤并发挥好基层在发展产业和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上的积极性,在安排项目资金时不得不增加项目个数,缩小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其初衷是让有限的资金办更多的事,但往往事与愿违,建成后的项目难以发挥效益。而实施支农资金整合虽然突出了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区域的建设和发展,但由于目前县级支农投入总量有限,投资整合的同时也带来了面上投入资金的减少,特别是国家投资对面上发展的带动作用以及对农民自我投入和社会资金投入的引导作用减弱。以重庆市黔江区以工代赈资金为例,2006年该区按照整合要求,95%的以工代赈资金投入到了扶贫整村推进项目,但从普惠的角度看,全区只有4.5%的村和11%的农村贫困人口享受到了以工代赈政策扶持。由于投入范围缩小,很多村原来规划的村道路、人饮等项目因得不到资金扶持而无法启动,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乡镇政府和农民在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上的积极性。

三、完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建议

改革的经验表明,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虽然表面上是资金、项目的整合,但实际上却涉及到支农投资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因此,如果不从问题的根源着手解决的话,单纯的资金整合很容易演变为建“示范点”的“样板工程”。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支农资金整合政策的作用,今后的改革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调整:

(一)建立“项目分类、资金切块”分配机制,调动以县为主整合支农资金的积极性。现行农业项目是在资金额度一定的情况下,由区县申报,国家和省市按照规定的投向进行统筹,这种方式的最大弊端在于,区县急于解决的一些实际问题由于受上级规定的限制而无法实施,区县一级几乎没有安排项目的主动权。但是国家却要求支农资金整合以县为单位,这必然造成中央与地方投资管理衔接上的混乱。因此,建议采取区县按照各自实际编制统一建设规划,经省市一级批准后,以年度计划的方式组织实施。国家管理的范围为大中型投资项目,对小型项目实行资金切块到省(市)、省(市)切块到区县,按照规划量力而行、自主安排。同时,加强对规划、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项目落到实处并发挥效益。

(二)完善政府支农投资分配与管理体制,切实改变目前“多头管理”的局面。支农投入分散、管理多头、效率低下,其问题的根源在国家一级。因此,建议从国家一级开始便要合理设置支农投资分配渠道,重点发挥财政部门的协调作用,与各涉农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对各类政府支农投资进行归并,并相应调整部门的职责分工,重点理顺投资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在支农资金管理方面的职能定位,对支农项目实行相对集中管理,逐步实现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支农资金,强化统筹协调,避免重复投资和分散投资,归并支出事项,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效益。省(市)和区县一级依此相应进行部门职责分工调整和归并。

(三)选准产业,既避免“撒胡椒面”,也防止“垒大户”。支农资金整合不应是将各种渠道的资金简单归并,而是要通过整合明确支农资金的重点投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因此,建议各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慎重选择重点发展的产业。产业选择不宜分散,应选择一个有广泛群众基础,辐射带动力强的产业作为主导产业,以此为主线,综合推进各项建设。在具体产业选择上,应优先投入义务教育、交通、水利、医疗卫生等农村最基本的公共产品供给领域,集中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重点支持农田水利、生态建设、现代农业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等农业项目。同时,加大对农业科研、新技术推广、市场信息服务等农业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产业发展打造支农资金整合平台,既避免“撒胡椒面”式的资金分散使用弊端,也防止“垒大户”式的“样板工程”建设,真正实现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刘 健,牛纪伟,段羡菊.财政支农两千亿,农民受益毛毛雨〔J〕.半月谈,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