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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监督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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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监督的重要性

网络舆论监督的重要性范文第1篇

【关键词】网络议程设置 舆论监督 宁波PX事件

2012年10月,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炼化扩建一体化项目(又称PX项目)因为受到当地民众的强烈反对而下马,后由浙江省宁波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公布,经宁波市与项目投资方研究决定:坚决不上PX项目;炼化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停止推进,再进行科学论证。作为宁波当地“十二五”规划的PX项目说上就上,说下就下,最终以民众的反对、政府的妥协而告终,就事件过程中几个舆论主体的表现而言,这一颇具戏剧性的结果一方面体现了政府对民众抗议言行的尊重和理解及以和平方式解决公共事件的理性态度,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在公共事件中传统媒体“议程设置”的缺失和网络舆论监督的得力。

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媒体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赋予了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及重要性的判断。多种因素作用下的传统媒体有着信息“把关人”的身份,社会公众更大程度上是作为“受众”而存在,参与议程设置的机会微乎其微,当公众意见与媒体的政治意见相左时,公众的话语权甚至会被屏蔽。在我国,传统媒体议程设置的权力受到政府的干预和政策的制约,传统媒体很大程度上须依照政府的价值取向设置信息传播的议程,根据社会需求筛选出与主流价值观相符的的议题成为“公共意见”,因此这些“公共意见”也多是与官方思想一致的主流意见。宁波PX项目规划拟扩建年产1500万吨炼油、120万吨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总投资约558.7亿元,建成后镇海炼化将成为国内乃至亚洲最大的综合炼油石化企业,项目的建成将有力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对于PX项目的环保问题,宁波市有关部门与当地民众的看法是截然不同的,相关负责人也强调炼化扩建一体化项目将投入约36亿元环保资金,按照环保部门要求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执行最严格的排放标准,因此认为群众对环保的担忧是不必要的。但当地政府显然没有运用好主流媒体的话语权,对于公众的反对声避而不谈视而不见,对项目的可行性以及民众所担心的项目弊病的解决方案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公开澄清说明。我们有理由认为,相关部门在民意面前绕道回避的态度,是缺乏公信力的表现。为了追求预期利益,在项目决策过程中放弃与民意沟通的做法更是行不通的,只会导致其在反对的舆论声中一步步陷入被动。

相反,公众的意见是鲜明的,当地民众坚决反对PX项目的建设,采取堵路、静坐、拉横幅、散发传单、阻断交通等方式抗议,部分人员在上访和反映问题过程中,甚至出现聚众非法拦截机动车、故意毁坏财物、冲击国家机关等严重干扰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然而,因为这类与政府的形象及作为有着莫大的关系,其政治敏感性使得当地的传统媒体对这一事件的追踪报道谨慎而有限。在当地传统媒体报道缺失的情况下,是网络对民众反对呼声的热议吸引了其他地方媒体的介入,网络爆料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公众绕过了传统媒体对议程设置的把关,抓住之前发生在厦门、大连等其他地方的同类事件为典型,通过网络传播使反对的声音上升到新的高度,其引发的是对于公民权利、公共利益的讨论和对政府利益、专家操守的质疑。

公民在网络这个相对民主开放的话语空间里自由交流,由政府和少数社会精英群体主导的话语权,分散到了广泛的社会公众手中,基层群众的观点得以表达和传播,为公众参与议程设置创造了条件。通过网络论坛、贴吧、博客、播客等形式,这些反对PX项目的示威活动得以并形成交流互动,无数网友积极响应和反馈,反对意见通过跟帖、转载、回复留言等形式不断传播且影响力越来越大,网络的显著性使得本来只是一两个人或少数人的意见演变成公共意见。由此,宁波PX事件由一个地方性环保事件上升到维护公众利益的公共事件。如此,根据“沉默的螺旋”理论,随着交流互动的不断深入,反对意见持续上升并占据主导地位,在网络舆论中呈现压倒性的优势就不足为怪了。

网络是意见交流的公共平台,而PX项目的反对者们在网络中寻求的不仅是意见的表达,更是希望通过网络吸引更多的社会关注,集结更多的群众呼声,使单薄的个人力量转变为社会力量,从而形成舆论压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最终处理解决问题。这也是公民参与网络议程设置的意义所在。在探讨公共事件的过程中,网络汇集了民间的智慧,整合了分散的社会力量,将网民自由的情绪和态度转化为自觉的行动,使来自底层的声音成为网络舆论的主导,网络舆论的支持成为公众与政府在意见分歧的博弈中取胜的关键。

此外,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互动所形成的舆论监督合力也是公众意见胜出的重要原因。当传统媒体舆论监督力量式微时,就需要网络力量的支援。当传统媒体对于PX项目反对者的支持声由于地方政府的屏蔽越来越弱时,网络论坛帖子等舆论形式率先冲破了地方政府的信息封锁,在网友中产生极大反响。不少商业网站陆续转引消息,有的甚至开辟专题网页介绍有关宁波PX事件的前因后果,这些网站专题汇集了各类媒体信息,不仅有网络媒体的追踪报道,还转载引用传统媒体的采访手记,并附有相关图片、视频等,海量的网络消息极大地满足了人们及时获知信息并参与这一公共事件决策的需求。

在政府规制、传统媒体报道被屏蔽时,网络在舆论监督中就发挥了主体作用。这时,作为信息来源的主要渠道,网络汇聚了最广泛的公众意见,进一步增加了信息的透明度,其传播影响的不断扩大引起政府决策层的关注并推动了事件的有效解决。在网络这个超越地理、阶级界限的空间里,不受地域疆界、行政区划和身份限制的公众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利益诉求,打破了舆论监督的种种桎梏,这种自下而上的舆论监督方式得以发挥功用。在宁波PX事件中,在当地媒体只为项目宣传造势,听取群众意见的政府网站被关闭,民意诉求渠道不畅的情况下,人们通过网络渠道,如论坛、贴吧、博客、播客等方式获得和传播信息并发表自己的意见,网络舆论监督真正实现了以大众为主体的舆论监督。

与此同时,网络舆论对PX事件的强烈关注也势必会影响到传统媒体,给传统媒体造成无形的舆论压力,使PX事件成为传统媒体不可回避的报道议题。当宁波PX事件成为网络讨论的热点之后,各地传统媒体也陆续追踪报道,并与网络媒体形成互动。互动中的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各显神通”,网络媒体多关注事件阶段进程的报道,而传统媒体则多侧重于深度报道和评论,这种互补实现了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聚合,使舆论监督成为铺天盖地的力量。

总而言之,网络打破了传统媒体议程设置的垄断地位,改善了公众意见传播的方式和力度,成为民意表达的重要渠道,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舆论监督作用。在宁波PX事件中,公众参与了网络议程设置,掌握了舆论监督的主动权,政府最终的态度是直面问题、听取民意,双方的矛盾似乎也得以缓解。然而,我们不应该过分依赖网络舆论的监督作用,应当客观地看到,网络舆论中夸大其词的虚假信息和个人主观情绪化的非理性言论始终存在,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不同的选择会带来不同的结果,我们的政府在论证项目合理化的过程当中,也应该合理地控制和利用好网络媒体,避免错失良好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网络舆论的力量积极推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①郑兴东:《受众心理与传媒引导》[M].新华出版社,2004

②孙玮:《我们是谁:大众媒介对于新社会运动的集体认同感建构——厦门PX事件大众媒介报道的个案研究》[J].《新闻大学》,2007(3)

③蔡前,《以互联网为媒介的集体行动研究》[J].《求实》,2009(2)

④武锋,《弱势群体——传媒——主流受众互动关系研究》[J].《东南传播》,2009(1)

网络舆论监督的重要性范文第2篇

关键词:网络舆论 政府公信力 双刃剑

近年来,网络舆论直接推动了中国社会的一系列重大革新,也对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网络上频频爆出不少轰动全国的事件,诸如“华南虎事件”、“天价烟事件”、“70码”等等,甚至于最近的“钱云会之死”都实实在在地反映了网络舆论对于现实社会的巨大影响。而与此相关的各级政府部门在对事件进行干预时却存在滞后、被动乃至漏洞百出的情况,折射出目前各级政府薄弱的公共关系能力。笔者认为,如何理清网络舆论兴起的原因及其特点,提高政府的公共关系能力予以正确应对,已是当前我国各级政府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严肃课题。

一、网络舆论兴起的原因及其特点

我国社会目前正处于转型期,社会矛盾激增,普通民众缺乏畅通的诉求表达渠道。由于网络的普及与网络媒体所具有的开放性及互动性,使得现如今许多民众认为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在网络媒体上更能有效地表达自己观点和诉求,这也使得民众参与网络舆论的热情普遍高涨,网络舆论的形成和反映也呈现出了与传统媒体所不同的特点。从正面来说,网络舆论往往反映的是底层民众的声音,由于政府的决策和行为最终也将作用于底层民众,所以这种源于民间的舆论监督有利于民众客观地对各级政府施行有效的舆论监督,以及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但从反面来说,由于网民的身份是隐匿的,名字是虚拟的,道德与法律在网络上难以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再加上很多网络媒体的自身管理未到位,网络舆论也时常会泥沙俱下,出现一些针对政府的非理性的谩骂与攻击,甚至是刻意散布虚假信息或谣言以图制造混乱的情况,从而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不良影响。所以说网络舆论对于政府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网络舆论,是政府需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网络舆论折射出政府在处理公共关系方面的缺陷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未能正确处理好公共关系已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在危机议题的干预上,各级政府部门往往存在以下两方面的弱点:

首先是未能掌握最佳干预时机。从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重大网络舆情事件上来看,各级政府部门对于危机议题的干预在时间上多是滞后的。由于错失了最佳干预时机,网民对于政府不满情绪已经积蓄到一定程度,舆论倾向已经不利于政府,所以即使干预机制已经启动,但是政府不良的社会影响却已经难以挽回。

其次是干预方式不够科学专业。由于目前多数政府部门往往不具备危机公关和议题管理的专业知识,亦没有制订专门的危机公关预案,所以在应对危机议题时多少显得过于稚嫩。此外,在缺乏必要的公关知识与专业公关人员的情况下,政府官员在面对媒体时,常会出现表述上的漏洞,引起舆论的误解,同样也造成了很多不比必要的麻烦。

三、政府应正确认识网络舆情的重要性,重塑政府公信力

“危险与机遇”,是组织命运“转机与恶化的分水岭”。对于政府来说,危机是一柄“双刃剑”,它既可能是政府公信力走向衰亡的开始,也可能是走向新阶段兴盛的契机。政府对危机的态度、反应和措施会对社会产生深远影响。政府在信息时代应该合理利用网络媒体进行有效传播,通过与公众充分地沟通与交流,达成解决问题的共识,最终有效化解危机。

1、建立网络舆情检测机制,搭建与公众沟通互动的平台

政府与公众实现沟通互动的平台,最可行的方案应是建立“电子政府”。如果政府能够把握网络舆论的契机,迅速对其中反映出的民情民意进行细致分析,反思自身政务管理的不足,积极回应网民提出的建议,那么不仅可以避免信任危机,政府的运作也会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网络舆论就能有效增强政府的行政活力。

2、及时公开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信任危机发生后,政府应充分利用网络新闻、电子公告、网络论坛等形式及时准确地有关危机的最新、最真实的消息,以此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对公众进行正确的引导,从而使人心得到稳定,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为政府解决危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重塑政府公信力,提高网民媒介素养

政府在应对网络舆论催化的信任危机和积极引导网络舆论以化解信任危机的过程中,还应注意提高普通网民的媒介素养,使网民在面对网络中的海量信息时,懂得用批判的眼光评估各种信息资源,自觉审视信息本身蕴藏的价值和意义,积极抵制负面信息的影响,具备发现并有效地利用网络促进自我发展的能力。

笔者认为,政府良好形象的塑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处理好公共关系更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虽然在这一过程中难免会遭遇困难和挫折,但是如果各级政府部门能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着力于改善民生,同时依靠成熟的公共关系学理论,提高自身公共关系能力,相信网络舆论与政府形象之间所产生的矛盾在不久的将来也必能消弭。

参考文献:

[1]刘毅《网络舆情研究概论》,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9月版。

[2]叶皓《政府新闻学》,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版。

[3]陈力丹《舆论学一舆论导向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7月版。

[4]薛澜,张强,钟开斌 《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版。

[5]赵宇峰《行政改革中的政府公共关系建构》,理论建设,1999年3月版

网络舆论监督的重要性范文第3篇

一、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的实践方法

(一)强化领导,创造良好工作条件。我们充分认识到舆论监督在价格监督检查中的重要意义,认识到领导重视是其中关键性的问题。对此,我们不将领导重视停留在口头上,而是采取措施从三方面予以落实:第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只要有会议,我们就要强调舆论宣传的重要性,并在各阶段工作中把舆论宣传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在工作目标考核中将舆论宣传进行量化予以考核评比;第二舍得投入。在人员、资金、工作条件等各个方面舍得花大力气投入,为舆论宣传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首先,舆论宣传指派专人负责,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新闻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价格检查系统的新闻报道工作及与各家新闻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新闻单位对热点动向有什么需要,通过他们进行反馈和运作;其次,为改变舆论宣传工作完全依赖新闻单位的被动局面,掌握舆论宣传工作的主动权,加大对舆论宣传工作的资金投入购买设备器材;另外,为从事舆论宣传的工作人员创造优异的工作条件,给他们提供一个安静的工作环境,帮他们解决舆论宣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加大对宣传报道的组织领导,为宣传报道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提高了有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为舆论监督的蓬勃开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掌握全局,准确把握价格舆论监督工作导向。做好价格舆论监督工作的关键是正确把握导向。它是一柄双刃剑,运用得当,能够较好地发挥正面积极作用;运用不当,则可能引起负面消极影响。因此需要我们牢牢把握价格舆论监督工作的方向,把握实际操作中的分寸和度。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即一要坚持以有利于推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有利于维护政府和物价部门形象,有利于稳定物价、维护社会安定为原则;二要坚持以党的重要舆论工具为主阵地,以正面宣传为主,以事实为依据;三要坚持以优化投资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减轻企业及群众负担为目的,通过内外有别、选准角度、讲究策略来确保导向不出偏差。

(三)抓往重点,紧紧围绕价格检查工作中心任务开展舆论监督。围绕价格检查的中心工作开展舆论监督是由物价部门涉及领域的广泛性所决定。物价工作涉及到各行各业,延伸在方方面面,但规范价格行为的职能主要由物价检查机构承担。因此,价格舆论监督要赢得政府重视、企业理解、群众支持,必须紧紧围绕各阶段价格监督检查的中心任务,紧贴政府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来作文章。同时,在价格舆论监督运作时应注意协调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是指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长远问题指的是政府关注的经济运行软环境,眼前利益必须服从于长远利益。有鉴于此,我们新闻小组每月初都要召开工作例会,研究提出下一个月的宣传报道要点。如近年来,我们在宣传报道中不但紧紧抓住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米袋子”、“菜篮子”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以及群众负担较重、呼声较高的医疗、教育收费,药品、房地产价格等行业检查,及时报道检查情况,体现政府对群众的关心,而且抓住以“清费治乱减负”为重点的收费专题检查,为政府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价格环境。针对各个阶段价格检查的重点任务,采取典型曝光、系列报道、专题采访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开展舆论监督。

(四)关注热点,坚持采用专题系列报道与现场跟踪报道形式。我们坚持针对不同的社会热点采取不同的报道形式。专题报道具有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特点。在价格监督检查中,经常采用专题报道的方法来解决某一行业中带有倾向性的价格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达到专项治理的目的。一度时期,涉农收费投诉较多,我们及时抓住六合县农机监理站对农村拖拉机手乱收费的典型案件,在电视台进行了连续四次跟踪系列报道,剖析案例,分析原因,宣传价格法规政策,严厉打击了价格违法行为,对纠正涉农乱收费行为收到了明显效果。跟踪报道现场感强,通过展示检查人员的执法过程具有较大的威慑作用。去年以来,房价不断上涨成为市民谈论的热点话题,我们及时抓住全国开展土地建设和涉房收费专项检查的契机,利用南京电视台《社会大广角》栏目拍摄系列专题片“三问南京房地产”这一机遇,参与拍摄了一期有关房地产明码标价检查的专题节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报道内容的多样化,还要求报道形式不能单一,要求我们除了学会运用传统的新闻载体,更应借助现代媒体的优势进行宣传,如20__年上半年我们充分利用南京市物价局自建的“南京价格信息网站”优势,在网上开展“向人民学习,问计于民”的活动,包括就如何制止药价过高进行网上讨论、向市民问计,向社会公开征求《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修改意见等。除此以外,我们在拓宽报道形式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邀请新闻单位录播或直播市民关心的有关价格听证会;去年7月1日与南京电合开辟每周1期15分钟的《价格导航》专栏;20__年5月在《南京日报》开辟“南京三信三优”专版,该专版通过正面宣传的形式,在各行各业中树立了一批价格管理的模范单位,从而引导经营者正确执行价格政策和法规。

(五)注意尺度,区别进行集中报道与分散性报道。集中报道和分散性报道适用于不同条件 之下。当重大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和市场价格发生大的波动时,我们通常采用集中报道的方法,用以造声势,扩大影响,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每逢重大节日和市场价格发生波动时,我们及时组织全市规模的市场物价大检查,邀请省、市新闻单位参加检查活动,集中报道检查情况,曝光价格违法行为,使不法经营者胆颤心惊,对控制物价上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起到积极作用。如去年元旦、春节期间,为防止不法旅行社、个别公园景点乘机涨价,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我们连续开展大规模的旅游市场价格检查,邀请新闻记者同行并及时通过媒体公布检查情况,在强有力的新闻舆论监督之下,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始终较为平稳,绝大多数单位能自觉遵守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从而展示了南京城市的良好形象。分散性报道,以反映日常价格监督检查情况为主,目的是为了让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保持经常在电视中有图像、广播中有声音、报刊中有消息,使经营者不敢轻易违法,消费者有安全感。

(六)与时俱进,适应宣传报道新形势、新变化。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物价部门的职能不断转换,价格舆论监督的层次也不断提高。我们己由最初的零星报道发展为有计划、专栏形式的统一报道,由对价格违法案件的事实报道转变为揭示整个行业不规范价格问题的深度报道,由简单反映价格检查的工作报道演变到引导社会各界了解熟悉价格法规、警示消费者防范某些行业价格陷阱的全方位报道。同时随着价格舆论监督水平的提高,舆论监督外在环境的不断改变,迫使我们不断创新,努力寻找符合我们报道需要的方式、方法,营造有利于价格监督检查的宣传氛围。20__年上半年,南京电视台和南京有线电视台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行整合,重新成立了新的南京电视台。两台合并后,各个频道的节目进行了大规模的重组,不少栏目被取消。我们在原南京电视台的固定栏目《价格监督台》也和其他几家执法部门联办的栏目一起被取消。在新的形势面前,我们振奋精神,抓住机遇,在分管局领导的亲自带领下,重新统筹规划全市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整体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宣传报道的通知》,明确要求区县物价检查所、各检查科定期定量向市所上报新闻素材和报道线索,制定了五大节日检查、专项检查、明码标价月活动、举报分析、媒体公布的群众投诉及限期改正、实施警示的案件等六个必报制度,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使舆论监督工作能够更加制度化、科学化的运转。

二、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的实践思考

思考之一、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优势。《价格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中明确规定“新闻单位有权进行价格舆论监督”。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体会到舆论监督所具有的四个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一、舆论监督具有广泛的教育作用;第二、舆论监督具有较好的激励作用;第三、舆论监督具有及时的警戒作用;第四、舆论监督具有巨大的震慑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竞争的日趋激烈,一方面价格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心的敏感话题,由价格而引发的热点问题也时时可见。另一方面,众多新闻媒体之间的报业大仗,迫使其不断挖掘社会热点,以争取受众注意。目前,与价格有关的报道文章,记者们愿意写,老百姓愿意看,社会各界自然形成了对于价格及其价格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喜闻乐见的宣传氛围。因此,我们应顺应形势发展,抓住有利时机,不断密切同新闻单位的联系:一是抓住不放。二是主动上门。三是建立联系制度。我们应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与新闻媒体保持经常性联系,坚持邀请新闻记者参加有关会议,坚持节日及重大检查活动邀请记者参加,这样既促进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也树立了物价部门的形象。

思考之二、认清形势,千方百计加大必要物质投入。要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必须要舍得投入。在此问题上,一直存在两种对立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值得投入,另一种观点则相反。通过实践,我们认为:(1)舍得投入是做好舆论监督工作的基础。做好这一项系统工程,要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爱岗敬业的专职工作人员,也要求配备一定的专业器材如电视摄录、编辑器材、照相器材等,否则舆论监督工作就无法得到保证。(2)舍得投入是扭转被动报道局面的前提。有种观点认为,社会上新闻单位众多,都很关注价格检查工作,物价部门从自身财力考虑没必要进行投入。这一观点会使宣传报道工作处于被动的不利局面。价格舆论监督工作,不仅仅公示价格政策法规,曝光价格违法行为这一层面,还应借此主动把价格工作发挥的积极作用宣传开去,让全社会认识价格机构与价格工作的重要性。(3)舍得投入是开拓新闻报道领域的保证。舆论监督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反映价格热点动态的同时,又必须有所创新,保持长盛不衰。为此,我局党组反复研究,果断决策,克服资金短缺的困难,共分期投入六十万元购买专业电视摄录、编辑设备及照相器材,并优化了人员配置。95年4月,我们在南京电视台开辟了《价格监督台》专栏节目,至今己播放389期,曝光价格违法行为401起,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以后,我们又陆续与南京十八频道联合推出《物价追踪》专题栏目,与南京电视台在其《市民广场》版块中开辟《投诉与追踪》栏目,在江苏教育电视台《热线传真》栏目、南京有线电视台《评事街》栏目,在南京有线电视台设立了《真真假假》等栏目。实践证明物质上的投入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网络舆论监督的重要性范文第4篇

媒体监督困境的表现

在我国现有体制下,“媒体是政治治理的重要工具,一级媒体附属于一级政府,还分享一级政府的权力”。①我国公共危机事件中媒体的监督困境表现为:媒体在监督政府的同时,由于本身附属于政府,使媒体监督功能以一种曲折的方式来实现,即一种有限的监督,这种“有限”表现为两种监督方式:

第一种监督方式是跨层级监督。同级媒体难以监督同级政府,而由上级媒体代表上一级的政府对下级政府进行跨层级监督。我国的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能够代表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进行监督。

第二种监督方式是异地监督,指地方媒体跨地域进行监督。当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当地的媒体要接受当地政府的领导和管辖,因此往往难以在第一时间报道,甚至会出现本地媒体完全失声的情况。异地媒体由于不受危机事件发生地政府的管辖,因此在报道上有更大的自由度,出现了异地监督的现象。

除了体现监督困境的以上两种监督方式,在公共危机事件中,媒体的监督形式还有一种,那就是本地(危机事件发生地)媒体监督本地政府的本地监督。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并不是说本地媒体就一定不能监督本地政府,只是媒体需要承受更大的政治风险。由本地的媒体对本地政府进行监督,能够体现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中信息公开的进步,以及在媒体监督问题上更加开放的态度。

媒体的监督者角色分析

本部分试图通过梳理2008年至2012年重大公共危机事件的首发媒体,分析中央媒体、异地媒体、本地媒体首发危机新闻的比例,结合危机事件本身的特点,勾勒出我国媒体在公共危机事件中作为监督者角色的现状。

通过对数据的分析,笔者得出以下结论:

1.中央媒体是公共危机事件中实现媒体监督功能的主体。中央媒体首发危机新闻,实现对地方政府监督功能的同时,实际上政府也通过中央媒体实现了一种信息管理,即运用通稿的形式给危机事件定性,引导舆论。

2.本地媒体的监督功能主要表现为对政府难以管控的网络热点事件的监督。分析本地媒体首发的11件公共危机事件,笔者发现其中有8件为网络热点事件。这些网络热点事件绵延时间长,不具有瞬间爆发性,政府难以在本地媒体首发前捕捉危机的蛛丝马迹。本地媒体对这些事件的监督并不能从根本上说明地方政府对于本地监督的放松,而实际上是这些危机事件的特点决定了地方政府难以在第一时间进行管理。

3.异地监督式微,难以作为有效的监督形式。2008年到2012年的5件由异地媒体首发的危机事件中,有4条是网络热点新闻,能被政府控制的程度较轻。毒奶粉事件是唯一一件不是由网络热点引发的危机,异地媒体在监督时却没有点名监督,承受的压力也很小。《南方都市报》成为我国进行异地监督的主要力量。

媒体监督为何预

公共危机事件中,政府为什么会干预公共危机事件中媒体监督功能的实现呢?

首先,政府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有自身的利益。②我国政府根本上代表着人民的利益,但在公共危机发生后,政府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会权衡各方面的利益以及自身的成本和收益,面对各种解决危机的方案,从中选择对自身最有利、“性价比”最高的方案,使得自己在经济收益和统治合法性上都不受损失。因此,在公共危机中,某些时候政府部门会为了自身的某种利益阻碍媒体的监督。

其次,我国地方政府由于其独立的经济利益,使其与中央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利益的不一致。我国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实行财政包干制,地方政府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对于中央政府来说,其在公共危机传播中的核心利益在于整个国家的利益、政府执政合法性以及国家政府的形象。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其更看重地方的经济利益和官员个人的政治前途。因此,有些地方政府对危机信息实行封锁,千方百计阻止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使得媒体无法进行有效监督。

第三,政府长期以来没有明确地建构出媒体权利与政治权力的新的结构关系。政府在多次强调媒体舆论监督的重要性的时候,更多地看到的是舆论监督的建设性意义,比如中央政府可以通过媒体的舆论监督,对地方政府保守的利己行为进行约束,但政府并没有正视媒体在扮演监督者的实践中所面临的媒体权利与政治权力的矛盾——政府允许媒体有监督政府的权利,但同时政府又有管辖媒体的权力。这种矛盾往往使得媒体的监督功能受到政府的干预。

综上所述, 在公共危机事件中,当代中国的新闻媒体在扮演监督者的角色实践中已有长足的进步,但仍然充满了与政府权力的博弈和角逐。

注释:

①潘祥辉:《论中国语境下的危机事件与媒介制度变迁的内在关系》[J],《传播与社学学刊》,2011年第5期

网络舆论监督的重要性范文第5篇

网络搭建起的高效传播渠道和信源结构体系为报道变革奠定了软硬件基础。信息的极度丰富促使记者开始习惯性地用全信息的方式报道,对新闻事件的处理不再是单面性呈现,而是多侧面多角度的展示,从新闻事件的背景、情节、细节到追踪性的深度报道和相关评论,事无巨细地报道。虽然这种报道方式向人们展示了事件全景,内容信息得到了深层次挖掘,极大满足了受众知情权,各种诟病却也伴生出现。

首先,全信息意味着报道无重点或重点不突出。其次,提供过度充裕的信息降低了媒介舆论引导作用,使受众需要花更多时间对新闻重要性进行判断;与此同时,信息提供的越多,不可靠新闻源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可能性就越大。

反观与全信息报道方式截然相反的“简明新闻”,在媒介融合背景下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Twitter”和“微博”的兴起就是很好的例子。对此,我们应该在保证新闻信息完整性的前提下尽可能让新闻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篇幅也要尽量缩短,内容方面要有的放矢,没必要面面俱到。在报道方式选择时,坚持以事件新闻价值作为判断标准。

二、娱乐化倾向与新闻本源的回归

络时代背景下信息的极度丰富客观上加剧了信息“碎片化”的碎裂程度,新闻报道杂、散、乱的现象不容回避,融合媒介上充斥了大量内容庸俗、形式僵硬、思想肤浅的娱乐化的新闻,对受众理性认知和社会文化传承产生不利影响。娱乐化的重要手段就是迎合受众喜好,“标题党”大量涌现就是典型的例子。

为了获取商业利润,诉诸感官的报道方式使报道大肆渲染带有猎奇、暴力等内容,竭力将主观意愿融入报道中,从严肃的政治、经济、科学等硬新闻中挖掘娱乐价值。虽然有人认为新闻娱乐化是对过去死板新闻模式的革新,是报道对民众需求的满足,是新闻娱乐功能的表现和媒介发展的必要盈利手段等。但报道终归要秉承真实、客观的原则,娱乐过了头,甚至为了盈利而不计后果的娱乐则会直接影响媒介环境的健康发展。

然而,事实证明,过度娱乐带给受众的审美疲劳反而促进了新闻本源的回归,回归到对更经得起考证的事实的追求。在报道时,往往是那些扬弃浮华的事实叙述更能撼动人心。

三、议程设置角色博弈下的导向选择

媒介的“议程设置”实际上是一种依附于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积极把关手段,通过对社会问题和热点事件的确立、强调引导社会舆论,行使媒介舆论监督、环境监控职能。然而,媒介议程设置对于舆论的引导过分偏重于认知层面,或者说主要作用于受众的认知领域,没有办法做到统领认知、价值、观念等整个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