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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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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范文第1篇

担任职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08 年代表作: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100 亿元;编制风险管控年度路线图。

在企业中,CFO 应该起怎样的作用,教科书对此有明确定义。但在我国,由于历史以及体制原因,CFO 真正的作用和职能差别很大。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00019)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陈缨这样归纳自己在公司中的作用:公司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的策划者、推动者、执行者。

策划资本运作

2008 年,陈缨成功组织发行了宝钢股份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100 亿元。该发行项目历时8 个月,最终以申购单数近千张,申购资金超万亿,申购中签率0.61% 圆满结束。在2008 年A 股市场大幅调整背景下,宝钢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结果和上市表现堪称理想。

“在什么时间,做什么事情,这是CFO 要着重考虑的。

为什么要在这个时点发?也是CFO 要考虑的。一方面,公司内部有这样的需求;另一方面,也结合了资本市场和分离交易可转债市场的情况。”陈缨介绍说,2008 年上半年是钢铁行业和资本市场双利好的景气周期,在这样一个周期做这个具有债和股双重性质的融资,是成本最低的时候。

作为募集资金的部分用途,陈缨还同时组织资产经营团队通过摘牌方式收购了宝钢集团下属的“浦钢”公司“罗泾”项目相关资产,涉及资产净值达143 亿元。而此次收购的时点选择,也经过了缜密的考虑。

“这个项目是由集团里的老‘浦钢’来建设的,是一个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带有科研性质的项目。出于上市公司回避风险的考虑,在建设期间,股份公司并没有收购。2008 年,该项目建成投产,出于集团将钢铁资产统一管理的战略考虑,股份公司收购了这个项目。这样,有利于它投产后的组织协调。”

推动信息化建设

随着宝钢各项资产的整合,陈缨觉得应把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工作效率方面。如何提高效率?经过权衡考虑,陈缨认为应从信息化建设和财务流程再造方面着手。

随着机构和流程的调整,宝钢原有的信息系统也需要更新完善,以顺应企业财务集中管理的趋势。陈缨通过对财务高阶流程的梳理、策划,组织实施了宝钢股份财务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建设。

陈缨主张遵循分层管理规则,整体规划公司财务信息系统架构,通过基本建设加整合改善,搭建宝钢股份“一体化”、“多账套”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和财务数据仓库。在她的主持和推动下,宝钢股份从2006 年起就搭建了基于“多组织”、“多账套”的一体化财务系统,实现了与其他一体化经营管理系统的集成。

2008 年底,二期的信息系统成功上线。陈缨说:“这个系统实现了我们主要分公司和子公司在一个平台上实现财务核算的目标,不仅提高了效率,而且对内控和工作质量都有很大提升。”

其次是流程再造和梳理。

陈缨说,从公司业务来看,采购和销售的具体结算工作量比较大,而这两部分业务在宝钢是分别集中管理的,这给财务的集中管理提供了便利。他们建立了购销一体化的结算中心,单据处理、税务处理等工作都集中到了一个科室里,简化了流程,提高了效率。

同时,陈缨还组织推动了公司资金平台的建设和资金的高度集中管理。宝钢股份几乎所有控股子公司的账户都能够实现当天集中归零,全部集中到总部的总控账户上来,沉淀的资金因此大大减少,实现了公司资金的集中规模运作,同时兼顾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率。

推行全面风险管理

在推动内控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陈缨提出了公司应以“提升企业的市场敏感度”为目标,以价值管理为切入点,对风险因素进行识别梳理,落实风险的预警机制和管理责任,建立面向市场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以价值管理为切入点,风险管理团队从《企业价值蓝图》中737 项潜在的减值点出发,通过部门访谈和自我评估,组织公司层面792 项单体风险的识别、分析、整理和确认,并建立了单体风险档案;归纳整理了公司层面60 项整体风险,并明确了责任部门和推进计划,编报了《2008 年度宝钢股份重大风险管理报告》。

“我们画出这张风险地图,把可能存在风险的地方做出识别,在此基础上,列出公司要关注的十大风险。同时,结合2008 年的市场状况,启动了信用风险作为试点的案例,分析如何识别和管控风险。”

陈缨说,风险管理的难点不在于发现、识别风险和建立档案,而在于档案建立后,如何与实际经营管理和决策结合起来。“从客观来说,不存在单纯的风险管理问题。风险管理要与经营管理相结合,要把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措施结合起来。”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范文第2篇

一、“三资”清理制度构架

1、“三资”清理主要内容。“三资”清理,是指对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按照统一口径和标准计量,以建制村为单位进行清理和确权。具体内容包括:依法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自然资源,依法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金、存款及有价证券,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或以资金、劳务投入形成的水利、电力、交通等生产性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通讯、福利等公益性设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办的企业及其收益形成的资产等。

2、“三资”清理原则。一是坚持主体不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实行监管服务,“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的主体仍然是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平调、借贷和挪用。二是坚持依法办事。由各村(居)委会与“三资”监管服务中心依法签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三是坚持民主公开。严格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规则办事,每项资金支出、资产处置、资源发包都要实行联签、会审、公示,群众广泛参与,全程跟踪监督,保证“三资”监管公开透明,防止由个人或个别部门说了算。四是坚持规范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每个环节工作。在清理过程中广泛宣传开展“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的目的、意义、任务、政策和要求,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对待,消除顾虑,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对那些财务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居)委会进行认真核查和梳理,注重发现具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加以解决和纠正,指导和推动整个工作顺利进行。

3、处理好三个关系。三项清理结束后,以乡镇为单位组建“三资”监管服务中心,负责“三资”监管服务的日常工作,将村级的资金、资产、资源全部纳入财经所管理,实行农村“三资”由村委会委托财经所制。凡是涉及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拍卖、租赁,村级各项工程项目建设发包等必须由村两委会提议,村民代表讨论,交镇(场)财经所实行挂牌招投标。同时,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积极与稳妥的关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安排,积极稳妥地推行。二是要处理好规范与效能的关系。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先清理后代管、边运行边规范的原则,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在清理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委托。监管服务中心从方便群众办事和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科学设定办事环节,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三是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三资”监管服务中心既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又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为村级集体和群众服务上,不断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服务中心的规范管理,杜绝收款不开据、不报账、开支随心所欲,游离于监管中心之外,导致监管中心不能正常监管的现象。

4、“三资”清理运行机制。“三资”清理的成败,监管最为关键,因为不仅涉及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而且事关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方式的变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一是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按照先账内、后账外,先资金、后资产、再资源的顺序,逐村、逐地块、逐个合同、逐笔账目进行清理核实,全面彻底摸清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面等自然资源和固定资产的底数以及现状,掌握“三资”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登记,彻底盘清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底子。清理登记情况要经“三资”监管服务中心审核把关,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确认后,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所登记资金、资产、资源的数据和情况真实无误。在清理过程中,明确工作纪律,防止在清查摸底工作中走过场、敷衍塞责。对在清理过程中发现的发包合同程序明显不合法、手续明显不规范、价格明显偏低、期限明显过长等不合理承包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纠正;对挪用挤占、仗权承包、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据统计,全市共清理集体债权25995.57万元,清理集体债务72334.27万元,清理货币资金6414.04万元,清理固定资产原值43833.56万元,清理耕地面积187.61万亩,清理山林278.06万亩,清理水面23.76万亩。

二是建好中心,办理移交。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主任由财经所主任兼任,工作人员从财经所选调,不再增设人员和编制。中心建成后,在尊重农民群众的民利和意愿的前提下,经村委会与监管服务中心双方共同协商,按法律程序签订委托合同书,将村集体“三资”移交乡镇监管服务中心代为管理。乡镇监管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三资”管理资料的立卷归档及保管工作。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核心是民主管理。各乡镇结合实际,建立了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制度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监管服务中心的职责范围,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防止随意性和不作为。监管服务中心定期公开各村(居)委会“三资”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对村民到中心查询本村“三资”管理情况,监管服务中心随时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

二、“三资”清理取得的成效

市推行农村“三资”清理并实行“三资”监管服务,不仅改变了目前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明、产权不清的现状,而且完善了群众议事民主管理机制,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与村务管理、村级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规范了“三资”管理程序。农村“三资”清理工作采取群众参与,全面公开公示,实行阳光操作,让基层干部群众共同见证。乡镇财经所设立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服务大厅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在资产资源处置上,按照凡是村级资产、资源发包,都按张榜公布、民主议定、申报审核、公告、组织招标、公示结果、签订合同招投标程序操作。通过公开招投标,避免了人情承包、压价承包等问题的发生。截止目前,全市共实施招投标110多起,涉及金额1200多万元。如随县澴潭镇自成立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以来先后办理招投标项目9宗,其中山场租赁2宗、水面租赁1宗、村办公场所建设1宗、通村组公路建设5宗。其中在资源租赁上为村集体增加收入8.5万元,在村办公室建设和通村组公路硬化工程上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节约开支41.6万元。村干部和群众通过参与招投标,共同算了一笔帐,普遍认为承包租赁资产资源价格比过去翻一番,增加了村集体收入。

2、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加强“三资”监督管理,推行“三资”监管服务,就是亮出农村集体的“家底”,是一项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管理更加规范透明,监管和制约更加到位有力,从制度建设的层面有效规范和约束村干部的从政行为,筑起干部干净干事的安全大堤和预防腐败的“防火墙”,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3、提高了基层组织的认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服务工作开展以前,很多基层组织的领导想不通,认为农村集体的“三资”管理权是村委会,过去把资金实行双代管,现在又搞“三资”监管,把村委会的权利剥夺了。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和深入,他们逐步认识到,实行三资监管不是剥夺了他们的权利,而是多了一道监管层次,规范了管理方式。各地按照“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清理“三资”承包合同,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进行了完善,该重签的进行了重签,该补签的进行了补签,全市共清理完善各类承包合同480份;财务收支、资金、资源,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如随县洪山镇仅桥河村组织全体村士部清收各类经济承包合同43份,补签合同4份,合同金额20余万元。这项工作早就该搞了,再不搞的话,农村集体资产流失、资源浪费的混乱状况将会越来越严重;过去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村组干部谁签谁保管,有的只是口头合同,如果再不清理,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该村党支部书记杨安存深有感触地说。

三、几点启示

市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三资”清理的生动实践,为加快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带来很多有益启示。

1、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必须有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开展“三资”清理,推“三资”监管服务,农民群众既是主体,也是主人。必须尊重民权、完善自治,调动群众积极支持,广泛参与,不能忽视村级主体自治组织的作用,否则,“三资”清理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动员他们参与“三资”清理,既可以堵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从制度层面上有效规范和约束村干部的从政行为,而且还可以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真实意愿,保障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