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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2013年行政执法服务月活动的主题是:行政指导,服务为民。
二、总体思路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行政指导,解决基层统计困难,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三、主要活动
1、研究制定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研究制定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统计行政指导目标要求、组织领导、方法步骤,确定实施行政指导的管理领域、执法环节、具体项目、实施对象和程序。
2、组织参加全省统计法制业务骨干培训班。5月上旬,组织市局有关人员和各县(区)局法规科负责人参加全省统计法制业务骨干培训班,提高统计法制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3、组织人员参加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安排,认真准备《统计法律法规选编》、《统计月报》、《百姓生活》等宣传咨询材料。组织协调相关处室人员按时参加5月20日全市行政执法服务月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做好宣传咨询工作,展示统计部门良好形象。各县(区)统计局要结合实际,积极参与本地集中宣传活动,并于5月31日前报送活动有关材料。
4、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指导专题辅导。积极组织市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指导业务专题辅导,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指导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第一,服务型政府法治化。在此之前的服务型政府建设,都是停留在行政政策和行政措施层面。湖南省把这些目标和内容纳入法治化轨道,确实是一大创举。这对于推行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加了法的硬性约束。
第二,政府服务职能法治化。《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在立法上确定了政府的服务职能。服务,成为了政府的法定职责和人民群众的法定权利。这些规定具有了法律上的意义和效力,意味着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有了法律上的硬性约束。
第三,服务内容法定化。《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具体规定了政府服务的主要内容。并且进一步划分了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这些规定在法律上,意味着湖南省的各级政府机关的公共服务内容和事项,被立法确定了下来,从法律上解决了政府服务内容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问题。
第四,服务平台的法治化。《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中明确了服务平台的种类有:电子政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服务平台、社会求助服务平台。这些规定,不仅意味着管理和资源的整合,还在于平台建设的法定化和平台服务的法定化,强化了政府建设服务平台的法定职责,以及提供平台服务的法定形式。
第五,服务保障的法治化。《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规定了三类保障:一是财政保障(钱),二是组织保障(人),三是监督责任保障(责)。将这三类保障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意味着各级政府必须受到这些“条条框框”的限制,不能对公共服务和管理服务随心所欲,更不能对其不管不顾。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是服务型政府建设法治化提升的成就,这开了一个很好的头。但好的开头,更需要好的实施和好的结果。对此,我认为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我国首部全面规范政府服务行为的省级政府规章《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最近公布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它首次以政府立法的形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将湖南省自2008年开始的行政机构“作茧自缚”的革命推向了又一个。
近年来,湖南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行政程序法治化和政府服务法治化为重点,为中国的法治政府建设探索了一条新的路径。
2008年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开启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破冰之旅”,随后,湖南又相继出台了《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而在规范政府自身权力运作的同时,“政府应当为老百姓做些什么”,顺理成章地成为又一个立法方向。
民生就是“正确的事”
《规定》从准备起草到正式出台历时一年多。正如湖南省委书记所说,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做正确的事”,而那些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就是政府要做的“正确的事”。
为了做好“正确的事”,《规定》开篇即明确了“为了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立法目的,继而将合法、公平、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等确立为行政机关提供政府服务的原则,并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服务应当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满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公共需求;行政机关应当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政府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采纳其合理建议和意见。
确定十四项公共服务
在《规定》里,就业促进、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用事业、扶贫、政府信息公开等十四项服务均被作为公共服务内容。
《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服务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可以制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规划。应当确定年度公共服务工作重点,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统一政府服务平台
为整合分散的政府服务载体,方便人民群众办事,《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四大综合平台,即电子政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服务平台、社会求助服务平台。
《规定》对政府服务平台作出明确规定: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一城一平台的原则设立统一的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建设统一电子政务的规划、项目、网络、网站和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库和信息交换。实现政府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网上办理、统一联合集中办理。
其中尤其引人瞩目的是,为了方便办理人民群众的求助事项,湖南将建立统一电话号码为“12345”的社会求助服务平台。整合110、119、120、122等公共服务资源,并24小时对接其他政府部门、水电气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的社会求助服务分台。
绩效管理公共服务为主
《规定》以专门一章的篇幅,对服务公开作出了规定,以监督服务中的政府权力。它规定了行政机关、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服务公开的原则、方式、内容。特别规定教育、卫生、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公开工作制度、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信息。
1、行政处罚及大要案数量情况: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159人次,检查企业1409家,查处案件596起,立案案件74起,涉案货值59万元,其中大要案3起,捣毁窝点1个,移送公安3起。
2、行政许可数量:一年来,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1个项目,企业计量标准建标许可6家企业的17个项目;小型锅炉房设计方案核准251台。
3、政务公开的方式、期数情况:
(1)行政许可收费情况,每季度一次,在局大楼前政务公开栏公开。
(2)其他重要事项公开,结合局干部职工大会定期公开,接受群众民主监督。重大经费开支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干部考核奖惩、民主选举等情况,及时在墙上公示。
4、进行了行政执法依据和职权的梳理。我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单位共有1个;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共有102部,其中由本部门为主实施的法律3部、法规14部、规章71部,配合其他部门实施的法律5部、法规9部、规章0部;具体的行政执法职权共242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监管7项,行政处罚202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具体行政执法职权14项。
5、技术机构的法制监督情况。今年以来,共出具水泵产品监督抽查检验报告120批次,没有接到投诉和对结果异议的情况。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1、注重教育,夯实行政执法工作的思想基础。注重从思想源头上抓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在思想认识上不产生偏差,做到思想上警钟常敲。一是坚持思想教育。较好地坚持了每月向干部职工发廉政短信,共发短信1000多条。向各科室队所分发廉政教育学习资料,能做到每月一份。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利用周一夜学习日制度,经常安排有关廉政方面的学习内容。二是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根据市委和台州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分教育动员、对照检查、“三学三创”大讨论大实践活动、制订整改措施等步骤,扎实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大家的思想认识得到了进一步的统一和提高,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辅导讲座。结合省局下发的系统内职务犯罪案例,局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举案学法,每位同志结合自己的职责,谈如何做好廉洁从政,如何做好职务犯罪预防,起到了较好的思想教育和启迪。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检察院下发的《预防职务犯罪》小册子宣讲,并做到每位中层人手一册。四是利用社会监督进行警示教育。今年我局通过征求部门意见、走访行政相对人、召开行政相对人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大家对履行质监监管职能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质监部门服务地方经济的情况,查履行职责情况,有没有态度恶劣和违反纪律的。同时,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科室队所负责人,并对重点人员进行戒免谈话,收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2、注重创新,转变行政执法工作的方式方法。我局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职能部门,自去年以来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寓执法于服务之中。一是执法人员寓执法于服务之中。一改过去执法人员到企业就是封存处罚等做法,建立了巡查企业档案制度,变单纯的处罚为服务。今年巡查1409家企业,指出了标识标注不规范等问题,指导企业改进,受到企业的欢迎和好评。二是继续抓好轻微违法行为首查不罚。在去年试行首查不罚制度以来,今年注重抓好深化和完善,将重心放在服务企业上,督促企业健全产品质量保障体系,下功夫提高产品质量。同时,将巡查和检查企业的相关问题进行细分整理,并将相关信息填写成表格,移交给管理科室,由其他科室予以业务上的帮助和指导。三是实行查办分离,确保执法公正。现场执法人员与调查笔录人员分离,确保案件处罚的公正。四是协助管理科室进行专项整治。今年重点放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稽查人员分成几个组,协助配合行政科室进行整治,提高了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
3、注重规范,健全行政执法工作的运行机制。结合贯彻《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责任状的签订。局里与5个执法责任小组签订了执法打假责任状,明确了义务和责任以及责任追究,较好地约束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二是规范涉案财物的处置。对涉案财物从查扣、保管、处置等环节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明确,同时,涉案财物出入库建立了双人双锁同进同出制度;涉案物品后处理时,纪检监察人员与执法办案人员一起到现场监督。自实行以来,参加了20多家企业的涉案财物后处理,金额达12万元。这些举措有效地防止和杜绝涉案财物的损毁、遗失、贪污、挪用等现象的发生。三是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对从接到举报或取得涉嫌质量问题的证据立案,到最后结案归档等诸多环节的时限和责任进行了明确和规定,相关责任人在办结的流程表上签字。各个环节环环相扣,节约案件传递时间,减少案件传递的工作量,达到内部控制和相互监督的目的。四是规范日常执法行为。规范日常执法检查,设置生产加工企业现场巡查记录,将执法人员日常执法活动情况及时登记,内容有被巡查单位、现场人员、巡查情况、存在问题的处置等十多个栏目,最后被检查单位、巡查人员签字,对执法人员起到了有效的监督。
4、注重实效,做细行政执法工作的日常事务。一是抓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了清理文件事项,接着分相关责任科室作专项调查,提出废止和保留意见,由办公室汇总,最后班子会议研究通过,上报市法制办。今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11个。二是在执法队伍中开展“三无、三铁”纪律作风教育活动。今年我局在执法队伍中进行为期一年的“无违纪、无违法、无错案,树铁心、守铁纪、办铁案”的纪律作风教育活动。活动分学习教育阶段、检查整改阶段、总结验收阶段三个阶段。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职务犯罪及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撰写心得、制订整改措施、个人小结等方法。通过教育整顿,确保了执法人员无违纪、无违法、无错案。三是抓行政人员的学法。我局共有6人次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参加了省局组织的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更新培训,使相关人员的法律水平、业务水平和作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我局组织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安全监察条例》、《行政许可法》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四是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项目清理,对行政执法项目和依据进行了梳理和确认。
三、政务公开工作
今年办证中心窗口获市“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证中心代码窗口通过报纸刊登公告、分镇(街道)打印名单给质监联络员等措施,加大了代码证年检换证的宣传通报力度。今年4个季度均被评为满意等级,未收到不满意票。并通过设置《政务公开栏》、报纸公告等途径,对调整后的7项对外公开项目及时予以公布。干部交流、考核、奖惩、机关人员外出电话联系明确具体、财务报表、招待费支出、医疗费支出等对内公开项目均按规定要求及时公开。基建项目和仪器设备投入均按政府采购要求实行公开招投标。
(一)加强领导。局领导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导与督促,使该项工作持续而有效地开展。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对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结合每月工作例会制度,要求各科室对上月政务公开的工作实绩进行总结,对下月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从而扎实而有序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督查。一是局里成立了以纪检监察人员为主的机关效能督查组,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检查全局干部职工工作效能,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二是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以及局纪委明察暗访形式和途径,深入各镇(街道)、各企业以及行政相对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机关行政执法过程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的监督。三是加强外部监督。以召开全市质量工作会议、局班子集体走访镇(街道)为契机,听取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并通过发放《效能建设征求意见表》、《政风行风测评表》,拓宽监督渠道,起到了良好的监督制约效果。在局办公大楼前的墙报栏内公示行政许可项目许可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1临床资料
某男,20岁。特点: 老年面容,毛发极稀疏,仅枕部有少许毛发似绒毛,枯黄无光泽,头颅明显异常,前额宽,面中部凹陷明显,皮肤干燥无汗,鼻短小、低平,睑裂小,上睑皮肤松弛皱褶,有明显内眦赘皮,口唇外翻,上下颌骨齿槽发育不良,上颌仅存3枚,下颌4枚,双侧招风耳,下颌明显前突,智力正常,体毛非常稀少,易感冒。因面容丑陋要求整复治疗,遂收住院。
2诊断和治疗
患者以面部畸形收住院,体检发现上述畸形表现,且患者生后两月余因高热曾住院治疗,当时诊断先天性汗腺发育不良。本次入院后曾行局部皮肤活检,组织学检查:表皮变薄、扁平、小汗腺减少,大汗腺、毛囊、皮脂腺稀少。汗腺真皮结缔组织大体正常,胶原和弹力纤维较破碎、稀疏。综合以上表现并检索相关文献,该病例可明确诊断为无汗性外胚层发育不良综合征。
治疗以修复面部畸形为主,应首先以上齿槽、梨状孔植骨术改善面中部凹陷[1],但因患者拒绝截骨植骨治疗,遂同时行游离头皮移植眉再造术、硅胶假体隆鼻术、上睑除皱重睑术,术后恢复良好,面容得到一定改善。
3讨论
先天性无汗性外胚层发育不良是一种性联隐性遗传性综合征[2]。由于外胚层发育不正常所致皮肤及其附属器发育不良引起的各种临床症状,文献报道典型病例几乎均为男性。本例为男性,仔细追问病史,父母均健康,非近亲结婚,有一兄一妹无类似病史,否认家族遗传病史。生后不久即发病,经常无明显诱因发热,给予抗生素、抗病毒药物、各种退热药物无效,后经皮肤活检证实为先天性无汗性外胚层发育不良综合征。此病罕见,临床医师如果对本病认识不足易误诊,特别对复杂性鞍鼻的患者要全面了解病史和仔细查体。患者年幼时多为对症处理,物理降温或居住凉爽环境,减少剧烈活动。成年后往往因面部丑陋影响社交,需行整复治疗,本症无法根治,且有遗传性,婚配应慎育子女。
[参考文献]
[1]李小兵,王其芳,刘光晶,等.无汗性外胚层发育不良综合征面部畸形的治疗[J].实用美容整形外科杂志,2000,11(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