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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重点
1、1998年9月1日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校舍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的应补办手续。
2、对疏散通道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校舍进行整改,缺少楼梯的增设楼梯,楼梯形式不符合要求的改变楼梯形式。
3、按消防规范要求增设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设施。
4、加强对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和学生的消防宣传,定期组织灭火疏散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和学生的自救自防能力。
二、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全面具体负责各地的专项整改工作。
三、整改范围
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公安部消防局制定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其内容详见附件)和本次工作重点,进行自查整改。
1、学校的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办公用房等。
2、消防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校舍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和建筑耐火等级;建筑内部装修和外墙保温材料选用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况;灭火器材的完好及有效情况;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消防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分为自我排查、督查验收、总结巩固三个阶段。
(一)自我排查(10月20日¬—10月30日)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制定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和工作重点,对校舍进行逐一认真细致地排查,整改火灾隐患。通过排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以及防火检查、巡查制度,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格火源、电源管理,尤其是严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器具,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县教育局督查(11月1日¬—11月10日)
县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校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督查验收,督促各单位对火灾隐患进行切实整改。
(三)总结巩固(11月11日¬—11月15日)
集中汇总校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因重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从而不断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学校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校校舍的消防安全是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学校要落实专门人员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中小学校应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领导,由该小组具体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各项与消防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具体落实到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从而确保中小学校的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在校园内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组织部分有特长的教师收集消防安全教育视频资料,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讲。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编写消防安全知识普及读物,可以通过“消防安全知识问答”的形式进行普及教育。部分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与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消防教育工作,让师生真正认识到消防的重要性并在活动中学会如何使用常用的消防器材。
(二)对重点消防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地方教育局组织召开由各中小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参与的会议,对重点消防安全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消防安全的组织部署工作要结合各个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且明确职责范围,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关于具体的工作流程,各中小学校应首先进行自查整改,摸清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所在,根据自身能力进行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然后组织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检查验收。为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锁闭消防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首先要保证消防疏散设施的完好和消防安全出口的畅通。在中小学校的校园内应当采用广播、书面、多媒体等各种宣传方式,告之本校师生消防安全出口的位置、消防紧急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疏散的线路,并形成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在各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及时总结自查整改和检查验收的工作情况,排除火灾隐患,并交流一些好的做法和推广一些成功的经验,推动整个区域内的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消防设施
各中小学校要落实日常消防工作经费,确保基础消防设施的基本开支和消防设施的维护。对于部分老旧建筑,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消防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消防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的畅通。对于新建的教学楼和公寓楼,一定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等条文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并且明确专人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管理与维护。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要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要将逃生自救知识和防火安全常识纳入到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中,利用社会力量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从而不断地增强全体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在中小学校的校园内,还要根据季节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进行消防安全工作。如在冬季,由于天气寒冷,在学生公寓内可能广泛存在使用高功率用电器的情况,对此应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在各种途径的教育活动中要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五)结语
类型
具体内容
自查情况
督查检查情况
1.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
是否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压实学校安全责任,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体系是否健全,是否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风险研判
已按政策要求全面落实
是否明确一名校领导负责安全工作并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人员
已明确
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安全工作台账、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是否完备
已建立
重要时间、敏感节点是否按规定落实校领导值班制度
已按规定落实
是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类应急预案
已制定
其他安全责任体系隐患情况
暂未发现
2.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是否集中开展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国家安全、治安防范、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预防网络诈骗等各类安全专题教育
已落实
是否建立常态化安全教育机制,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已建立
其他安全教育隐患情况
暂未发现
3.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
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健全
健全
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完善
安全运行机制是否建立
已建立
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具体
已明确
安全宣传教育与准入制度是否严格落实
严格落实
个人防护与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落实
已落实
危险源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转移、处置等环节是否规范并全过程监管,建立分布档案和使用台帐
已规范各个环节
化学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处置
按规定落实
是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与巡查机制并有效落实
已建立并落实
高温高压高速运转设施、气瓶等特种设备是否落实防护措施并定期检验、安全巡查
已落实
用电、用气、动火等是否按规范落实防护措施
已规范
是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已制定
其他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情况
暂未发现
4.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学校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
已通过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并定期维保
已定期维保
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维保
已定期维保
学生宿舍、教学办公场所、实验室、图书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电器的现象
不存在
消防值班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并持证上岗
已按规定落实
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做到定期开展
定期开展
电气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已及时整改
建筑物是否按规范设置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已按规范设置并畅通
消防重点单位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
已落实
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
不存在
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不存在
食堂用气、用电、动火是否严格按规范操作,排油烟设施是否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定期保洁
其他消防安全隐患情况
暂未发现
5.治安防控情况
是否建立了完善的门卫及治安防控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配备专业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
已完善并按规定配备
警务室(门卫室)物防设施是否齐备
设施齐备
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
已安装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在校期间是否严格实施出入管理措施
严格出入
幼儿园是否落实严格的接送幼儿查验制度
中小学、幼儿园门前是否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
已设置
中小学校园围墙高度是否达标(不低于2米)或安装周界报警、电子围栏设施
达到
校园视频监控是否实现全覆盖、图像是否清晰
全覆盖
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是否有力有效
有力有效
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是否按要求设立
已设立
校地安全会商研判、定期通报、联合整治、联动处置机制是否建立
已建立
是否开展学校及周边重点人员摸排管控,严防个人极端行为伤害师生
已落实
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是否按规定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并按规定报备
按规定落实
其他治安防控隐患情况
暂未发现
6.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全面落实
已全面落实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落实
已健全落实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定期开展
定期开展
食品采购追溯体系是否建立
已建立
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成品分装、配送、留样等环节全过程监管是否落实
已落实
陪餐制度是否按规定落实
已落实
其他食品安全隐患情况
暂未发现
7.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校车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接送学生车辆是否全部取得校车运营资格,驾驶员是否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无校车
是否存在拼装车、三轮车、农用车等非法接送学生现象
不存在
相关部门是否定期开展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整治
无校车
校车是否按规定线路行驶且行经线路无危桥、危险路段
无校车
校车是否安装随车视频采集设备且无超速超载问题
无校车
随校车照管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安全乘车
无校车
上学放学高峰期间校门通是否有序
非常有序
校园内交通设施、标志、标线是否健全
健全
校园内交通管理是否有序、安全
有序安全
学校组织的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是否经严格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无外出活动
其他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暂未发现
8.建筑与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学校建筑(含附属设施)安全状况是否定期开展排查监测
定期开展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D级危房或存在危险房屋的问题
不存在
对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遭受雷击、基础沉陷等区域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
已落实
校园内高地、水池、河湖、楼梯等易发生坠落、溺水、挤踏等事故场所、部位是否全部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已落实
各类活动器材、器械、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不存在
学校在建项目施工场所是否严格实行隔离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已落实
应对极端天气、旱涝灾害机制措施是否健全完善
健全
其他建筑与施工安全隐患情况
暂未发现
9.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情况
学校和实习单位是否对实习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无
学校和实习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有关规定
无
学校是否督促指导实习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实习单位是否配备必要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
无
实习单位是否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无
其他实习实训安全隐患情况
无
10.其他安全管理情况
锅炉和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并依法定期检验、开展安全巡查
无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无
一、 成立督导自查领导小组
组长:宋xx
副组长:田xx
成员:宋xx 刘xx 刘xx 王东xx
二、 具体分工及自查内容
项目内容
责任人
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田xx
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田xx
教材和教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是否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教辅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田xx
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刘xx
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
刘xx
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7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
刘xx
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尤其对高校老校区危旧房屋建立整治规划,及时维修、改造和加固,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刘xx
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王xx
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宋xx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王xx
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刘xx
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刘xx
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和反警示教育。
刘xx
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王xx
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
刘xx
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利用开学初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宋xx
三、 要求
各分管责任人,要站在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为2017年秋季顺利开学提供有力保障,其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各分管责任人需要提交分管内容的自查报告,于明天中午报7355.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建设平安**的高度,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方针,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依法整治,重在治本;常抓不懈,防止反弹;严格准入,从严监管;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二、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
安全工作制度和责任的落实,措施的到位,应急预案的建立,以及预防交通、溺水、火灾、拥挤踩踏和食物中毒、传染病等事故。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搞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为社会所关注。搞好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创造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让每个孩子都接受良好教育的客观需要。各校要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和《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及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搞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强化责任,加强管理,建立责任体系
1.责任制。根据省政府43号决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校校长是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校长要亲自抓学校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定期、经常负责地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落实到人,限时到位。对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2.报告制。凡学校发生重大突出事件、师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和有关科室,并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事件处理结束后一周内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幼儿园在实行重大事故及时上报制度的同时,要建立年度报告制度。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包括:师生非正常伤亡事故、在校园内发生伤害事故、学生出走事件、校舍及设施危及师生安全的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学校停课或重大经济损失事件、火灾事故、重大盗窃事件、师生违法犯罪情况及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的其它事件。
3.责任追究制。按照国务院302号令的第十条规定,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罪或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的事故,实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4.述职制。开展校长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述职制度,采取由正职校长(或主持工作的副校长)签字的书面报告方式,在每学期结束前,就“如何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向当地教育局书面报告,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领导班子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和主要领导召集研究安全工作、参与安全督促检查活动情况。
(2)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3)学校加强校园安全法则和制度建设情况。
(4)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5)各类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6)学期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突出重点,扎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
1.认真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各区县教育局要严格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责任,要实行教育行政部门的归口管理,不允许其他部门违规审批幼儿园。要对现有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资质进行一次普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要一律限期整改,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达到办学条件和标准后再履行合法办学手续;逾期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并妥善安置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到其他中小学、幼儿园就读。
2.各校要把安全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利用板报、广播、讲座、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我防范的能力。
3.要根据环境、季节和社会活动状况,有规律地进行防火、防事故、防侵害、防骗、防中毒、防病等方面的宣传和安全演练,并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制定火灾逃生、突然停电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各校要明确饮食卫生责任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对食堂、小店饮食卫生管理的规定,以及食品采购、保管、烹饪、消毒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卫生健康规定,禁止闲杂人员出入食堂,严格饮用水源、开水炉管理,严防食品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
5.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各校要深入贯彻《消防法》,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要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事故隐患。消防安全疏散通道不畅、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灭火器配备不到位、用火用电管理不善、该拆除的没有拆除、该安装推门的没有安装等情况必须立即加以改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列出整改计划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备案;对未经消防审核、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该补办有关消防手续的必须补办,该停止使用的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执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学生宿舍火灾事故。
6.加强对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和集体乘车的安全管理
(1)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包括春游、秋游、夏令营、外出竞赛、看电影等,应坚持安全、就地、徒步的原则,并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活动必须由学校负责人带队,要安排专门的安全保卫力量,制定防事故预案,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2)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它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个别确需在校学生参加的,需有政府文件规定或批示,并报当地教育局批准,且需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学生安全。
(3)组织学生活动或接送学生上、放学,凡要集体动用交通工具的,组织者必须与承运单位、交警部门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签订安全协议。要加强对驾驶员证照、车辆的检查,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严禁无证人员驾车,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严禁超载。
(4)凡用车辆集体接送学生上、放学的,学校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对使用的车辆安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不符合承运条件的车辆,无论是学校承租的,还是由学生家长联合承租的,都必须立即会同当地车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学校要安排值日教师随车护送、清点人数。
(5)学校应十分重视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要组织人员对上学往返的路段进行实地考察,建议有关方面在危险路段设立标志,加强警示。
7.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1)非本校人员应当向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学校。门卫要阻止寻衅闹事、身份不明、无正当事由、收购废旧物品、推销商品等人员进入校内。本校人员凭证进入学校,学生在活动时间内外出、寄宿生外出须办理请假、登记手续。幼儿园要建立幼儿接、送制度,由固定熟悉的人员按时接送。教师不得将幼儿交给陌生人。
(2)自行车、摩托车进出校门一律推行,机动车、三轮车未经允许不准进入学校或穿行学校,经允许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线路行驶并按规定地点停放。
(3)学校要把学生宿舍作为安全保卫重点部位。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宿舍值班、会客、携物、保卫等制度,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打架斗殴、防歹徒袭击和流氓侵扰事件。要切实加强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学校要明确规定女生宿舍未经许可男性不得入内。未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不得留宿校外人员。有寄宿生的学校,必须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同时,要制定应付紧急情况的方案,以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寄宿生能安全、迅速撤离。
(4)学校要重视对楼道、楼梯等专项检查,要保证楼道、楼梯间的照明,及时更换照明设施,要彻底清除通道和楼梯上的堆积物,消除障碍。要教育学生靠右走、不猛跑。学校要做到凡是有学生在校,就应该有教师管理,要制定并落实校长、行政干部、教师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要在学生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保护管理学生。
8.加强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校舍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松懈。学校应定期请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定期对实验室、供电线路、体育活动器材等逐项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经有资质单位鉴定后,可修理的要经设计、加固、修理后方可使用,D类危房必须立即封闭。将高档物品存放室、财会室、危险化学品存放,要加强安全防范,设立必要的防范设施,做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所用锅炉压力容器必须与学校的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要坚决取缔“土锅炉”,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规范操作,不得超压运行。锅炉压力容器每年须请有关部门检查鉴定,及时更换有关易损坏部件。
9.做好汛期学校安全管理。进入雨季和汛期,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大校舍检查的力度,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学校和重点教室,要特别注意检查原B、C级危房和受雨水侵蚀新产生的危房隐患。经鉴定为D类危房的,要坚决封闭并拆除。地质情况复杂的地方,要密切关注,及时撤离,确保师生安全。
10.加强体育活动安全管理
(1)要加强对学生运动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特别是进行铅球等投掷运动时,要严格管理,克服体育活动中嬉闹、涣散的现象。体育教学活动必须按规范做好准备活动,不得组织学生从事危险性游戏活动。
(2)学校严禁组织学生到非正式游泳场游泳,教育学生暑期不得到非正式游泳场游泳。组织学生到游泳池游泳必须严密组织,加强安全监护和救护,严防事故发生。
11.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的管理。
(1)各校对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必须明确一个部门归口统一管理,并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熟悉相关业务知识的人员专门负责,按规定存放,并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2)中小学原则上不得购买危险品,因实验所需必须购买的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使用时,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物品及时处理。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
12.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管理。要认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坚持教育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止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和书刊侵蚀毒害青少年。校长要主动与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联系,加强对学校周边的游戏机房、网吧及书刊市场的规范管理,无证或违法经营的要建议有关部门坚决取缔。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含店面)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要通过加强校园治安巡查和校园周边治安联防,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13.加强师生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对学生进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民主观念、法律意识,严禁打架斗殴,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每年认真开展好“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通过逃生、救护演练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提高防护自救的实际技能。学校要定期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预防敲诈、绑架等不法侵害的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预防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性后果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要帮助师生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我防范能力,使师生学会正确保护自己,懂得在遇到异常情况时,怎样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学校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教育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加强心育管理,加大心育投入,办好心理热线,创造条件建立心理辅导室、心育教研组等机构和组织,配备专兼职的心理辅导员,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
14.加强校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校长要指导校办企业建立和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要认真做好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点的排查工作,并及时落实监控、整改措施,保证企业生产活动安全无事故。
15.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各地教育部门、学校要特别注意加强校园网络的监控和管理,进一步落实校园网信息安全责任和控制措施,密切注意网上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预警性信息,有效控制敏感信息,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加快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步伐,尽快组建网上思想政治工作平台,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网上正面宣传和教育。
16.分级分批开展校长、园长安全管理培训。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将安全管理纳入校长培训内容,通过远程教育或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分级分批对全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管理培训,全面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培训的内容为有关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常见事故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