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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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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计划

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计划范文第1篇

根据省、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为加强我市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各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领导,要以对下一代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要强化领导,确定一名校领导负责抓这项工作,把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计划,与交警部门沟通协调,上好交通法规课。各区各校要根据本区本校交通安全的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二、成立机构,深化教育

各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与交警各大队密切协作,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同时要成立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教育、监督与管理。要充分发挥已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材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以此为载体重点抓好“安全行走,安全骑车,安全乘车”的养成教育。学校要主动与辖区内交警部门开展共建活动,邀请交通民警担任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课外辅导员,并使其成为制度,长期坚持下去。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自我保护常识和技能,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与习惯,确保交通安全。

三、加强监督,落实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制,由校长负总责,列入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作为年终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

各校应抓紧抓好这项工作,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各项有力措施,严格执行学生出行的安全规定:

(一)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校长签批,并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二)各校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的内部管理。

1、运送学生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租车运送学生的,必须是具备营运资质的专业运输单位提供的车辆及驾驶人员;单位自购车辆的,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对车辆的安全状况和驾驶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并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禁超载和超速行驶。要杜绝非专业司机或有不安全驾驶经历的司机驾车。

2、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地下通道或人行天桥;不满12周岁的,不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不能乘坐摩托车。满12周岁的中小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的,须由家长提出申请,作出保证后经校方审批。家长应定期对学生的自行车车闸、车铃等安全部件进行检查。有条件的学校应组织对学生骑自行车的技能进行测试。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骑乘电动自行车和搭乘非法营运车辆;骑自行车不得载人、不得有斜穿猛拐、逆向行驶或走机动车道等违章行为,搭乘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帽。

3、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导护制度,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上下学的导护工作。

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计划范文第2篇

家长应走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误区,正确履行监管职责

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及行为特征未成年人因其身体和智力发育尚不健全,喜玩好动,对事物的观察只局限于局部和眼前,判断容易失误;头脑中缺乏交通安全常识,不懂得交通违法的危险性,不能理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好奇心强,容易受周围事物引诱,往往有出人意料的举动,如突然奔跑等危险行为,让路上车辆驾驶人防不胜防。

家长容易步入的监管误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此规定即赋予作为监护人的家长有对孩子管与教的双重责任。但在生活中,很多家长由于对孩子的交通心理不了解,往往步入如下监管误区――

轻信型:轻易相信孩子的自控能力,主观地认为孩子会按照家长的要求去做,孰料玩兴正浓的孩子不长时间就将父母的话丢到脑后。

疏忽型:家长过于专注自己的事情,而将身边的孩子给“遗忘”了,致使其擅自越出视线,发生危险情况。

高估型:过高地估计了孩子的体力与智力,认为孩子能够应付公路上的情况而让其过早地骑自行车甚至驾驶机动车。

溺爱型:过分疼爱孩子,不让孩子独自到公路上去适应锻炼,每日全程接送孩子上下学,这对孩子以后的独立行为能力极为不利。

轻率托付型:有的家长因忙于工作而将孩子轻率地交由年迈的老人看管,很容易使孩子脱离监管视线而发生意外。

如何才能尽到对未成年人的监管责任有孩子的学龄前时期,父母要有意识地让孩子逐渐认识公路上的危险性,培养孩子的观察能力,给孩子讲解简单的交通安全常识,并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使孩子从小培养守法参与交通的习惯。

孩子进入校园后,家长要教孩子学会观察交通情况和过马路的时机及方法,指导孩子如何避让车辆。孩子满12岁时要教其骑自行车技能和与骑车有关的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孩子不要在路上与同学追逐嬉戏、脱把行驶或骑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家长还要常与学校老师沟通,有针对性地强化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

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应突出主动性、连续性和前瞻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律教育的内容。那么学校该怎样做好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素质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做起:

把握主动性首先学校要提高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把中小学生交通法规普及教育工作纳入常规教育计划,在校园内外积极开展各项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强化连续性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学生交通安全素质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就需要学校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

突出前瞻性学校和老师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认真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针对学生的交通违法现象进行有的放矢的交通安全教育,并根据各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开展参与性强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参与交通时的守法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

努力创造优良交通环境,为未成年人安全出行提供可靠保障

加强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参加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未成年人参与交通时遭受人身伤害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其对未成年人的礼让意识,严厉打击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事故发生的治本之道。

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计划范文第3篇

第一学期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安全办按照学期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教育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效果。我们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制度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要求,同时也为了使全体教师树立安全工作意识,在思想上建立起安全防线,校安全办组织与全体教职工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完善了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同时我们还组织了全体教职工的日常安全工作常识培训,如9月下旬的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并组织全体教师对学校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测考试;此外,多次利用班主任会、青年教师例会时间对班主任和青年教师进行专题性安全培训;利用初一家长见面会时间,对家长也提出相关安全工作要求。安全意识的提高,安全素养的提升,是对自我和工作的有效保护。

          

二、定期排查,消除隐患

依据新修订的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要求,本学期安全办突出加强了学校安全防范管理,始终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园及辅助设施、校园周边进行安全排查,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首先是开学初,组织各处室、级部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明确检查范围、重点,对学校校舍、食堂、教学设备、消防设施等逐一进行检查,确定无安全隐患,保证学生安全返校。其次是加强常规性的安全检查。学校对重点安全部位,强化警钟长鸣意识,做到了时时检查、处处留心,严加防范。安办建立并严格执行了每月定期检查制度,并详细记载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或沟通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

每学期安办都会对接饮水机供货商,定期更换滤芯,保正学生饮水质量,并且每学期都对水质进行检测,保障饮水安全。

针对建国70周年的特殊时期,安办积极加强与派出所、区反恐办、扫黑除恶办对接,落实反恐和扫黑除恶工作开展,落实校园及周边安全。

三、落实教育,提升意识

在抓安全管理的同时,我们时刻将安全教育作为中心任务推进,注重学生安全意识的提高和良好安全行为的养成,从根本上防止人为安全事故发生。主要是利用主题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中学生日常安全行为规范》、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踩踏、饮食安全、防溺水、防欺凌、冬季生活安全等安全知识教育外,每个假期前必做专题安全教育、签订安全公约等,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能力。

安全教育平台的使用和管理一如既往,授课、专题、提醒、阅读等工作均保持100%完成率。

四、家校共建,落实管理

加强家校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开学初期我们与家长签订《家校安全协议》、《交通安全协议》、《家校防火协议》,对学生的上下学出行方式进行全面调查落实,建立档案,我们在重大节假日都印发《给家长的一封信》及假期安全公约,向家长及监护人宣传了学生校外安全注意事项、家长如何管理好子女在家庭的各种安全行为及学生校外安全的防护措施,增强了学生家长重视子女安全的自觉性和防范意识。并及时收回回执,做到回执回收率100%。

每天早晚上下学时间,各班家委会都能及时到校帮助学校老师和巡警一同导护学生交通安全。遇到恶劣天气时,部分家长甚至到校导护时间更早,充分发扬了家校共建,安全同守的安全思想。

五、保险加餐,管理有序

完成学生意外伤害保险(95%以上)和校方责任险(100%)以及居民医疗保险的投保工作(99%)。

在校领导的指导下,进一步规范了加餐工作管理,从加餐的分发回收、到组织纪律要求,都有所提升。

六、安全演练,提升能力

安办组织进行了全校范围的防踩踏应急疏散演练;组织进行了全校消防疏散演练,各项活动都取得一定成效。

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计划范文第4篇

一、抓好“三个建设”,营造安全工作机制。

加强安全管理网络建设。学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主要抓,有关科室主任及安全人员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学校加强与家庭、社会的联系,形成教育横面。“三线一面”相互兼顾,健全了安全工作管理网络,落实岗位职责,形成了安全工作合力。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学校注重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保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了《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方案》,协同各方面力量,统一步骤,突出重点,做好学校各阶段创建工作。坚持例会制度,了解创建进展,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出台了一系列规范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校产安全管理制度”、“学校保安职责”、“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各方面,涉及课堂、宿舍、实验室、图书室等各个场所。

三是制定学生养成教育管理制度,包括《学生一日常规》、《住校学生管理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使安全工作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规范了管理行为。

加强依法治校力度建设。抓好“三个落实”、“三个强化”:即落实教代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机制;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强化民主监督机制;落实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及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强化民主参与机制。依法规范办学活动,积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师生的共同发展。努力使学校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创设平安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促使“三个到位”,构建安全保障体系。

1.教育宣传到位。建设“平安校园”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必须作为全体师生的共同任务。学校通过会议布置和升旗、班队会、校内各种橱窗、板报、广播等阵地,加大对建设“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了全校上下齐抓共管,共同建设“平安校园”的工作格局。多途径多渠道宣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社会治安的有关法律法规,使平安创建活动和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2.责任落实到位。学校主要领导是建设“平安校园”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主要抓,具体负责。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将“平安校园”建设的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科室及其主要负责人员。各科室、全体师生根据要求,主动找准自己的位置,认真落实工作责任,量化分解工作目标,制定出明确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为了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学校与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学生及学生家长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平安校园”奋斗目标的实现。

3.监督奖惩到位。学校制定了监督考核奖惩制度,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记录。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时改进。结合评优树先、年终考核奖惩,实行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一票否决制。

三、坚持“四个结合”,提高安全教育实效。

1、安全教育与教学工作结合。学校把法制安全教育列入教育教学计划,定期为学生上法制安全教育课。重点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把法制安全教育融合在生活指导课中,让安全常识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努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安全教育与德育工作结合。学校把安全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使学生在养成教育中接受安全教育。特别是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本身就是化法为规的产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既学到了基本的法律安全知识,又提高了安全意识。

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计划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各地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在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整治等重大行动实施前,要以新闻、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拟实施活动的内容、措施及目的意义,以赢得社会各界对开展攻坚活动的理解和支持。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办公场所、车管所办证大厅、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处理窗口、服务执勤点、机动车检测站、物流集散地等场所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摆放和张贴2套以上宣传展板或招贴画;每天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片。要大力开展“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企业、学校、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安全文明出行。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使用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载、强行超车)。

市县两级文明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发放传单、进社区宣讲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规范活动内容、形式和志愿者标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在客运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督促客运企业运用公交、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的led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和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双超”违法、违规车辆信息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提醒驾驶人在就近出口驶出高速公路。要指导、督促运输企业组织制定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督促客货运输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企业人员受教育率达100%。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采取场景教育、互动体验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组织中小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课,并在安全教育日、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指导中小学校、

幼儿园会同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每学期举办1次“小手拉大手”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家庭。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宣传内容。结合“六五”普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机关、学校、运输企业和农村,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督促并协助乡镇、街道、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或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依托乡镇司法所和基层普法工作人员,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点,定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提供交通法律法规咨询和援助。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安全社区建设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广场、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宣传载体建设力度,确保在宣传栏、公益广告牌、橱窗板报、电子屏幕等载体平台上每月至少宣传1次交通安全公益内容。

各单位和企业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企业)”建设,积极弘扬倡导“文明用车、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礼让”的现代交通理念和安全文化建设。每季度在本单位至少开展1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交通安全读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软件(课件)和专题(短)片等多种形式,增强文明交通理念的社会认知和文化传播,提高职工交通安全意识。

(二)充分发挥媒介优势。

各级通信主管部门要督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履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职责,每2个月免费向本地[:请记住我站域名/]网内用户至少发送1条安全警示、温馨提示等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各级宣传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年度宣传方案,协调媒体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年至少牵头召开两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新闻媒体通报会,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报道。

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优势,针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策划宣传报道。在主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确保至少每季度有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月有公益安全宣传,交通广播电台每天白天至少滚动播出1次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手机报每半月至少播发一条交通安全知识。

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收集道路交通联合执法行动等重点活动的相关资料,在互联网上设立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库,及时更新文字、图片、影像等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资料及安全常识,供有关单位、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下载使用。

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结合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宣传报道计划,与各级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建立宣传联动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专栏,进一步加强官方微博、微信、qq群等“自媒体”建设,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各行业、各单位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典型事故案例,在全省形成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立体宣传场景。

(三)狠抓重点人群教育。

交通运输部门要监督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职业道德、文明行车、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知识列入教育培训内容,对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组织培训的违规驾驶人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处罚。要与管辖范围内的货运企业、货运驾驶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拒绝超载超限。要将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企业评审、驾驶人评优、评先考核内容,会同文明办、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文明企业、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

公安部门要强化客货运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要把职业道德教育、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纳入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内容。要按照“点面结合、信息共享、沟通宣传、防范在先”的原则,对重点车辆(客运车辆、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重点驾驶人推行“户籍化”登记、联系和服务,建立健全客运安全“点对点”宣传帮教新机制。要建立曝光台,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以及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查处地县级公安机关在当地媒体曝光一次;对驾驶人异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查处地公安机关将违法信息传递至驾驶人所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新闻曝光;市公安局将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当地媒体曝光,并同时上报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媒体曝光;对连续两次被曝光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公安

派出所要积极配合交警大(中)队和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辖区乡镇、社区、办事处、村委会、中小学校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派出所组织民警和乡镇“交管办”人员每逢集市、街天、节庆、假日等时间节点上路纠正和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建立台帐。

农机部门要定期对农机驾驶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使用农业机械车辆。

道路运输企业、车辆较多的单位、驾驶人协会(交通安全联组)及居(村)委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会,建立驾驶人“安全联组”学习机制,驾驶人必须定期接受“安全联组”再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和不良驾驶习惯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方案,强化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各级政府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及公安(交警)、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机、教育、司法、文明办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当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牵头制定本地区(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将宣传任务细化到人头,紧紧依靠重点平台,抓住重点时段、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覆盖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要尽可能调动宣传资源,坚持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文艺、影视作品创作和传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卡通形象设计、标语短信征集等群众性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宣传的质量和效果。

(二)严格督查,强化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考核制度,严格奖惩措施,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行动宣传工作的督查,促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宣传部门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考评办法,并定期对媒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类媒体制定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免费宣传)计划,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及专题片。市安全监管局要把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的宣传情况及工作实绩列为2014年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收集信息,及时上报。